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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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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代表履职情况向选民报告

“选民们,我是朱美珍,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新宜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我深知‘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从事社区工作的同时,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这是朱美珍代表履职生涯中难忘的一刻:11月7日,作为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活动的首批代表,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在甘泉街道以报告履职会的形式向五十多位选民代表汇报了2012年以来履职情况,当场接受选民的评议和询问,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报告履职会现场气氛热烈,选民们频频点头,在倾听中产生共鸣。

一、回应“倒逼现象”,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新途径

当前代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党委和政府重视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发挥代表作用来推动区域发展,形势发展对创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现“顶被感”和“倒逼现象”。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关心民生大计,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规定》,将“倒逼机制”转化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据代表法探索性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通过活动,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国家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现履职实效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为有效履职起到助推作用。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交流,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选民加深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组织准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区人大常委年度工作要点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活动方案,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下发了活动通知,积极动员,强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认真筹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加强对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工作指导。本次报告履职活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甘泉代表组组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区其他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的负责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莅临指导并作动员。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后,大家感到甘泉代表组此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准备工作充分、组织严谨有序、程序依法规范,代表报告有实质性内容、百姓愿意听、效果很好,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对其他社区、镇开展此项活动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三、代表广泛参与,逐步推广完善

今年普陀区将有五十多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今后每年都将开展这项活动,按照部署,区人大代表在届内以多种形式至少向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将吸取甘泉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在形式和做法上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共同深化和推进此项活动,如规范对代表履职的指导,采用多种方式向选民报告,报告结合评议、互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记录,评议结果归入“代表履职档案”等,形成符合普陀特色的工作模式。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活动,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服务保障”作进一步深入研究,推动代表工作。为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勤勉履职,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区域发展、民生问题,积极开展代表履职活动。代表将依托“代表之家”、“代表信箱”、“代表接待选民处”和“代表接待日”等平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向群众宣传宪法、政策和人大工作,担当群众的“代言人”和“宣传员”,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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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问题阶段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品谋同志代表人大党组对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对市人大机关下一步的解决问题阶段也做了很好的部署。应该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前两个阶段的工作都做得很好,群众对前两个阶段的测评满意度达到97.3%。群众能够满意,前两个阶段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跟全体机关干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对下一步促进市人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是相当有帮助的。下面,我补充几点意见,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善始善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

首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一位党组成员、机关党员同志,都有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无心干事,这样是干不好工作的。第二,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同志每抓一项工作都要实实在在,讲求实效,不做则已,一做就要成功、一做就要有成效,不要注重外表、注重形式,要注重实效。第三,要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一起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把人大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搞好。

二、要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第三阶段的几个要求

下一步要实实在在解决的问题是:

(一)首先是怎么抓好人大的自身建设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此,今后要注重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同级人大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人大党组要主动跟党委提出意见和协商,形成一种制度。作为地方党委来说,一是应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二是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坚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地方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参加地方党委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的制度;五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制度,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六是要建立和健全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实现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七是坚持人大党组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及时报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党委讨论研究并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八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党组落实地方党委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地方党委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九是坚持和完善党组培养、选拔人大机关干部的制度,抓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规范和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大的机构设置应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大胆创新,把逐步“适当扩充”与“优化结构”有机结合起来。要适当调整和增加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设置,继续加快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年轻化的步伐,扩大专家学者在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比重,适当调整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性别,逐步提高常委会委员担任人大工作委员职务的比例。第三,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人大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会议进行的。要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修改和建立健全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今后要适当增加人大的开会时间,增加会议审议时间,调整人大会议的报告内容。其次,要完善操作性强的会议制度。目前在人代会上审议议题,往往是“领导”代表发言多,普通代表发言少;肯定成绩多,批评建议少;谈自身工作多,议全局大事少。今后,要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中的发言制度,逐步引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辩论机制,规范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制度。

(二)重点是怎样抓好人大的监督工作问题。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刻领会监督法,主动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惠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长远着想、从现在做起,围绕履行职能使命,抓几件大事。因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今后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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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路街道:代表联络工作注重夯基础找办法抓规范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各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其中,江宁路社区(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在发挥联络室总揽作用方面,夯实基础、创新方法、规范运作,通过良好的履职环境、切实的服务保障、扎实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联络室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夯实基础,做好代表履职环境建设工作

多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今年新补选的代表较多,协助常委会抓好新代表的履职学习,是联络室的重要任务。为此,联络室除安排代表参加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外,还逐一与新代表进行沟通,告知代表履职的有关注意事项,组织新老代表座谈交流,让新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尽快进入角色。

多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联络室主任定期带队走访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协调解决代表单位与周边环境矛盾等问题,做到社区为代表服务,增强了代表对社区的归属感;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利用《家在江宁》杂志、社区报、有线台等平台对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应报尽报;积极推进代表述职工作,今年联络室共组织了4场“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有8位代表就“如何当好群众代言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使用好代表履职情况信息库,以信息平台记录代表履职痕迹,拓展代表履职反馈渠道,增强代表责任意识。

多方位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为确保代表书面意见和各类建议的办理效果,联络室多方位做好支撑。对今年代表提出的51件书面意见和建议一一进行登记,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实时向代表反馈;根据代表意愿,积极搭建平台,约请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代表恳谈,促成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协助代表向群众告知办理结果,进行必要解释或说明。例如,今月7月份,代表提交的“关于在我区试行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的意见和建议”,被静安区民政局研究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的解决,受益面近两千户低保家庭。

创新方法,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联络室围绕社区集中反映的老龄服务、城区管理等2个热点难点问题,组织26位代表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联络室牵头成立调研项目领导组和保障组,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方案设计、工委联络、实地视察、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相关准备。通过代表的深入调研,形成了内容丰富、对策详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努力丰富代表汇集民意渠道。今年组织了75人次市、区人大代表集中深入居民区倾听社情民意;依托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以季度通报形式,将居民区动态筛选梳理后提供给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街道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12位代表参与街道接待;及时向代表寄送区和街道工作信息资料等,为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发表审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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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履职“成绩单”

“我们社区60岁以上老人有1000多个,老人去大医院看病不方便,但是社区医院又太小,能不能扩大社区医院规模?”宁波市海曙区联南社区居民汪曼英说,“社区医院只有一个医生、一个护士,挂盐水只有3个位置,老人家去看病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好的,这个问题我会通过人大法定的途径向区卫生局反映,争取尽快给你答复。”海曙区人大代表陈沛然表示。

这是2009年12月21日,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人大代表联丰联络站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一幕。类似的场景,每周都会在该联络站出现。

一位姓谢的大爷高兴地告诉记者:“我们小区多个楼道防盗门破损,我也曾向代表提出来过,结果没到半个月,有关部门就给我们安装好了,我们的代表真‘灵’。”

这些代表、选民紧密联系的可喜现象,离不开一项制度,这就是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从2008年开始试行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该制度从2009年3月26日开始,已在宁波市全面推广。

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精细化统计

宁波市人大代表、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明的案头,摆着一份特殊的表格―――《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这份表格是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发放的,它要求代表们仔细填写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表格的内容分得很细,有大会期间的议案、建议提出情况和发言情况;闭会期间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情况以及联系选举单位情况等等,共有3页纸。代表们详细填写后的履职登记表,首先要递交所在小组,由小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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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就层层“保护网”

江苏省农信社系统围绕环境建设、履行义务、争议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沟通、监督评价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开了有益探索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法治领域又迈进了一步。同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和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为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截至2014年4月末,江苏省农信社共有62家基层法人单位(农村商业银行59家、农村信用联社3家),各项存款余额12484.7亿元,市场份额13.3%;各项贷款余额8701.7亿元,市场份额12.7%。存贷款总量、市场份额均位居全省金融机构之首。江苏省农信社作为省内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在围绕环境建设、履行义务、争议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沟通、监督评价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开了有益探索。 加强环境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全省62家基层法人单位均明确了专门的职能部门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划清了办公室、合规管理部、监察室以及业务部门等关于此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到专人负责。 落实相关制度。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方案、保护客户信息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关制度。 打造标杆网点。截至目前,全省90%以上的法人单位推行了标杆网点服务,在硬件投入、电子银行、柜面服务、信贷、理财等方面均规范了相关流程,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专业化服务。 注重义务履行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利益且对金融消费者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坚持做到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说明书、风险提示书、费用说明等相关文件,将“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常年公告于各营业网点,接受消费者监督。 认真履行服务义务。在日常经营中能够坚持做到凭据服务,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坚持合理服务,不进行捆绑销售、强制交易,不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对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申请,做到规定时间内办理。 强抓信息管理工作。在日常经营中能够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地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能够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不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引人误解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保存、使用、保护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进行信息披露;对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做到向消费者进行充分的说明和风险揭示,确保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前已知晓并理解相关风险。 做好争议处理 投诉渠道完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设置了客户意见簿,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包含全省统一投诉热线96008和本单位投诉电话)、投诉方式等,保证投诉渠道畅通。 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明确专门职能部门作为接受投诉的责任部门,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做到记录完整、清晰;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做好解释。对属于本单位能按时办结的,向投诉人告知办理结果,并做好反馈记录。同时,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的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 省联社每年将公众教育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全省农信社经营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费者保护、客户信息保密培训,做到培训均有图片、记录和测试,确保培训效果。 宣传方式多、渠道广。基层法人单位在营业网点摆放宣传展板、资料,设置咨询、投诉岗位,在柜台醒目位置放置ATM等机具使用的注意事项,设立金融消费者征求意见簿。同时,加强集中宣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展板等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强化信息沟通 及时反馈信息。基层法人单位对上级部门转送的金融消费者投(申)诉事项、开展的调查,能够做到按时按要求反馈有关情况。 准确报告情况。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能够按照银监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对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如责任部门或人员调整、电话变更、重大投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重大案件等也能做到及时、准确报送。 履行监督评价 在内部监督方面,省联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风险排查、内部审计等方式,促进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督查其对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联社。在媒体监督方面,省联社专门建立了金融服务和金融消费者领域的舆情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影响,采取妥善的应对措施。在消费者监督方面,通过设置意见簿、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直接参与对网点金融服务的评价。在社会评价方面,依据全行业经营情况,投(申)诉人、社会公众、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馈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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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联社监事报告

各位领导、代表:

**年,我县联社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的制衡机制,以经营发展和改革为中心,以风险防范为主线,按照“监督不插手,规范不约束”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在与理事会、经营班子共同促进全县信用社防范风险、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同时,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此,我代表翠屏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监事会,将**年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敬请各位同志审议。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县联社监事会在*银监分局、*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大力协助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开展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强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监督约束机制的的规范性,我县联社监事会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监督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

在全年的工作中,我县联社监事会严格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及《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会议规则》、《监事长工作职责》和《监事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并建立健全监事会运行机制。**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议*次、稽核工作例会*次,对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稽核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建立了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同时,监事会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约束机制。**年,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监事会积极督促和协助联社业务部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项,其中新制定*项,修订*项,为规范操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县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已日趋完善,基本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和风险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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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

当前,一些事业单位履职状态不优,已经成为影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有利于引导、督促、激励事业单位法人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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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法人治理 保障稳健经营

江苏泰州农商银行的前身是2007年4月在原江苏泰州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成立的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于2011年7月成立。近十年来,这家机构从联社变身农合行、农商行,走过了一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之路。特别是在农商行成立后,遵循现代银行管理理念,推进决策科学、传导通畅、监督有力、执行到位的法人治理,促进了企业的稳健快速发展。

建设高效的董事会核心机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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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意见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穗府〔〕15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载体和基础,对街辖范围内的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起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作用。

第三条区政府和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逐条对应,制定实施细则,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下派任务、指标或签责任状,不能直接对街道办事处进行考评。

第四条告知是指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街道办事处法定权限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需告诉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行为。告知是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和权利。街道办事处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投诉时,应当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可以存查的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告知。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告知人、告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状况、办理建议、联络方式等。

区政府职能部门接到街道办事处告知时,要记录在案,在2个工作日内启动办理程序。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当即回复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其应予告知的具体政府职能部门的建议。对于需市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府职能部门。

市政府职能部门接到区政府职能部门告知时,要记录在案,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区政府职能部门。

遇紧急情况时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告知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区、市政府职能部门接到告知后应当立即办理。所有告知的办理结果,应在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由政府职能部门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第五条协助是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职能部门在街辖内履行职责,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帮助的行为。协助是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但行政责任主体是区政府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应协商并明确协助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条件。当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区政府职能部门报区政府指定的综合部门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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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2011年11月换届以来,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认真总结历届班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中心,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开展。

注重增强执行能力。我们始终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履职过程中,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中心,自觉贯彻区委的各项决定、决议,重要问题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待区委同意后再去实施。特别是在人事任免上,同区委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有效工作,确保区委提出的人事任免事项都能顺利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区委对人大工作也十分重视,这半年里先后两次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

注重增强监督能力。为了增强履职能力,我们坚持以监督法为依据,重点把握了五个环节:一是把握监督原则,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监督不代替、支持不干预、到位不越位”。二是把握监督内容,选择监督的内容求精不求多,紧紧围绕全区实施“一业三区”的战略,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进行监督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三是坚持调查研究,每次常委会审议前,都成立专题调研视察组,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力求查实情、看实况,从而使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四是扩大知情渠道,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参与程度。五是注重监督实效,每次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后,都要求他们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且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他们的报告,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审议的质量。同时,改变以往的传统监督方法,注重强化了监督质量。今年我们采取召开专题工作落实会议的方式,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负责同志都找到一起,统一部署年度工作。从而,为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开好头起到了促进作用,增强了监督的实效,也提高了常委会的威信。

注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换届以后,人大代表成分比较新,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在一季度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活动。常委会专门邀请省人大人代选委领导就如何履行代表职责进行了专题辅导。各代表联系组又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组织代表研讨交流,新代表谈认识、老代表谈体会以及聘请专家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分别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活动。通过这些有效的学习培训,缩短了人大代表从进入角色到认真履职的过程,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同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组织指导各代表联系组开展好“三查(察)”活动。我们以人大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二一活动”,既每个人大代表都要参加三个活动(视察、调查活动,代表接待日活动,述职评议活动),联系二个选民,提出一条意见或建议。截止目前,有147名非职务代表分别进入34个社区、6个村屯,与所联系的147名社区、村干部和所包保的148名贫困家庭进行对接,及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注重增强议事能力。在常委会领导班子内,我们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常委会领导经常召开碰头会,定期召开主任会议,有事大家共同商量,决定后大家带头执行。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委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增进了团结。

(作者系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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