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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人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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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调查报告证据性问题的思考

摘要 在实体上,社会调查报告对于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准确认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精确的对被告人量刑有着重要作用;在程序上,社会调查报告的正式引入,也可以促使量刑程序公开,限制法官量刑裁量权的滥用。本文通过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能力、证据效力等方面对社会调查报告进行细致分析,以求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社会调查报告”证据性问题的认定有所帮助。

关键词 社会调查报告 证据 证据能力 证据效力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一、国内外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现状

社会调查,也称品格调查,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上对每一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环境做出的科学分析。 社会调查制度是随着刑法学说从行为主义向行为人主义转变而兴起的。行为人主义认为,行为不只是意识的客观化、现实化,而且是人格或品格的外化,即行为总是正确地反映着行为人的人格或品格,所以要将行为作为反映人格的事实来把握。刑事责任的基础是犯罪人的危险性格即反复实施犯罪行为的危险性。犯罪人的危险性格是科刑的基础。 在此理论思潮的指导下,人格因素被引入到各国的形式立法和司法中。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法制较为发达的国家,社会调查制度已趋于完善。

在上述国家,社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犯罪人的个性、身心状况、境遇、经历、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内容,其普遍适用各个年龄阶段的犯罪人案件,且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其社会调查一般由专门机构承担,如美国是专门的保释服务机构或监督机构承担,英国是保释情报组织承担,法国是由预审法官承担,或者由预审法官委派司法警察或有资格的人承担,德国是社会工作者承担。审判机关要求“尽可能地获得与被告人有关的生活或者性格特征材料”,以便精确地对被告人科以刑罚。监狱也根据犯罪人的社会调查状况对犯罪人实施不同的矫正或改造方法。由此可见,在国外,社会调查作为量刑、保释、分类矫正的基础,已经成为各国刑事程序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在社会调查主体方面,各国做法不一,既有预审法官、司法警察承担,也有社会专门组织、社会工作者承担。

我国明确提出社会调查的法律虽然是2010年9月印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但是提出实施社会调查制度却是在1995年公安部所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并且在相关规定中都明确指出,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成长经历、心理特点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则主要有:(1)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如北京市门头沟法院;(2)固定的社会团体组织(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工会、妇联等),如青岛法院、合肥法院;(3)相对固定的社会调查员,如河南省兰考法院。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调查制度开始较晚、适用主体狭窄(仅适用于未成年人)、调查主体不固定且缺乏专业素养。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国社会调查证据性问题突出,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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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管理栏目-工程勘测验收阶段的测绘监理工作研究

摘要:概括介绍监理在验收阶段的重要作用,介绍监理在验收阶段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内容以及该阶段监理的协调工作。阐述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基本要求,详细描述资料监理的内容和对两个报告的看法。

关键词: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协调工作 必要性 基本要求 两个报告

0 序言

检查验收阶段监理是测绘工程监理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监理工作的成败。引进监理的测绘项目一般都是重大测绘项目,尤其是以航测法数字化测图、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大型工程测量等项目为多。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在质量、进度控制和关系协调等方面进行大量的工作。中心的工作是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质量检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保证成果质量满足项目设计要求,为项目验收奠定基础。

1 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概述

1.1检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的监理

测绘生产单位在测绘项目生产过程中应该比较严格地按照合同要求和进度计划实施,但现在的测绘市场中仍然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接近,仍有相当大的工作量没有完成。产生这方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测绘生产合同中规定的上交资料期限不科学和测绘生产单位组织生产不利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时,业主特别是业主代表从成果需求或项目管理角度往往催促监理和测绘生产单位按时上交成果。出现这种情况的作业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所剩工作量有限,该项目在测绘生产单位中属于常规生产项目,生产和检查力量比较容易调配,在不打破正常生产组织的情况下,进度和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另外一种情况则可能使监理单位和业主比较棘手,由于招投标或议标过程中生产单位为取得项目夸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评标委员会或业主没有发现;监理过程中发现,测绘生产单位的实际进度已经滞后于计划进度,但由于测绘生产的其他项目同期生产,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催促但无能力增加有效作业力量投入;测绘生产单位对测绘项目后期数据处理工作量估计不足,造成手忙脚乱。出现这种情况时,监理应彻底详细地了解进度情况,尽可能准确统计剩余工作量,客观估计检查工作量及所需时间,并对目前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后阶段的监理建议,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提交业主。对测绘生产单位提出有关生产组织、进度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和相关建议,确保后期生产在可控状态下加快进度。

1.2检查验收阶段对生产单位质量控制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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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调查报告写作教学目标体系的建构

【摘 要】调查报告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体,但在小学语文实际教学中少有人问津。作者以日、美教材与教学经验为借鉴,以五年级小学生语言调查报告写作教学实践为例,对小学调查报告写作教学的目标体系进行了自主建构。

【关键词】调查报告 写作教学 目标体系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事物或某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后,将调查所得到的材料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报告。[1]目前,对于调查报告写作教学的研究较少,需要通过学习借鉴和实践研究予以明确。

一、现状:教学实际与课程标准脱节

调查报告属应用类文本,在语文教学历史上有着比较高的关注度。夏丏尊、叶圣陶合著的语文学习经典之作《国文百八课》中,将报告书作为重要内容专门编写了一课,选两篇调查报告作为例文,还指出:“报告书的阅读和写作已和现代生活分离不开,所以应当加以详切的注意。”[2]在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语文课程标准(或大纲)中也能发现它的踪迹。1941年的《小学国语科课程标准》“第五学年”有“书信、报告等实用文的分析写作”[3]这一要求;1963年、1988年及以后的教学大纲中有“小学五年级:写简单的计划、报告等应用文”的要求。由此可见,小学生能写报告是语文课程设计者的共识。

但调查报告在现实教学中的处境却是尴尬的。笔者在日常调研中,对区域内的部分教师进行了访问,语文课中进行调查报告写作教学的几乎为“0”,对130名左右的小学高年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调查报告的写作是“写得最少”和“最怕写的”。调查报告在实际教学中形同虚设。

二、追因:写作教学目标的缺失

调查报告为何在实际写作教学中被搁置、被放逐?为何普遍达不到课程标准的“合格线”?这无外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原因。外部原因如写作测评标准“文学化”的导向,“应用文只是个格式问题,没啥可教的”的观念影响。内部的原因更为关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类不清。教师对文体本身感到陌生,不清楚调查报告究竟有哪些样式,该如何分类;二是指向不明。教师对调查报告这个写作样式归属的教学板块感到疑惑,教材中它出现在“口语交际”“习作”“综合性学习”三个部分,那写作教学究竟要教什么?写作之前的调查活动要不要纳入教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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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调度会议讲话

提高认识 配强力量

切实组织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同志们:

20__年伊始,为搞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决定分别在潍坊和滕州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培训班。这是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盛会,来自十七个市的普查办技术人员汇聚一堂,研究如何做好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这次培训会议,既是一次技术性的培训会议,也是一次善始善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动员会,同时也是各市普查工作经验的相互交流会,与会人员不仅通过培训掌握编写技术报告的方法,又能了解省局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因此这次培训会议非常重要,是我们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加油站。自20__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直接承担普查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普查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奋斗在一线的基层普查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为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年多来普查工作简要回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__年9月开始,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开,20__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全面普查阶段。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__年6月初,全省140个县(市、区)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数据的县级直报国家任务;20__年8月底,在反复核查基础上,完成第二次上报的初报工作;9月份后,全省各级认真组织数据汇总、审核与分析,对普查数据库进行进一步核实;20__年12月5日,山东省顺利完成第二次上报工作(终报)。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县(市、区)工作扎实认真,普查表填报质量较高。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后,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普查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基层的普查工作人员,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从前期省普查办核查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区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够比较深入细致地了解普查对象相关情况,掌握数据准确、客观。在前期工作中,____市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力度大,普查办工作人员积极努力,认真负责,表格填报较为规范完整,质量较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漏填错填率较低。____等普查表格备案说明整齐规范、翔实条理。*/*县等在前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和质量有较大改善,指标漏填率和差错率相对较低。__*等工业污染源总数较多,工作量相对较大,普查办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直报任务,表格填写质量比较高。__*加强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表格审核工作深入细致。6月9日至17日,国家普查办核查组以____为样本,对我省普查表填报质量进行了现场核查。两市、区普查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数据质量较高,得到了国家核查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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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审查预算值得提倡

2013年,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7天,便将政府预算报告草案发给人大代表,进行审查。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创新之举目的在于让代表对预算草案报告“看得完”“看得懂”,提高代表对财政预算审议的监督实效(2013年1月23日《南方日报》)。

按照惯例,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通常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发到代表手中,一些“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还主动征求代表对报告草案的意见。但是,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代表只有在人代会召开期间,才能见到“庐山真面貌”。

根据各地人代会召开的会期看,短的两三天,长的是十来天,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即使是专业人员来审查数百页的财政预算报告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对于兼职且缺乏专业知识的代表来说,简直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何况还有大会的其他任务要完成。“看不完”“看不懂”是一些代表的切身体会。财政预算报告也常常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报告“打包”一并进行审查,显然,这样的审查监督是走过场,流于形式。

广东省人大与时俱进,顺应代表意愿,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创新,提前一个星期制作成U盘并发给代表。这份文件包括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等的征求意见稿以及草案说明,共计137页。

尽管提前发放预算报告,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代表都能看得懂、看得明,但至少可以让代表有更多的时间去阅读报告和吃透预算报告,有更多的时间就预算报告中不理解、有疑惑的地方向专业人员咨询和请教,而做足功课去开会,可以在会上有的放矢地提出审查意见、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自己的观点,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看不懂”“看不完”的问题。正如该省人大代表谭燕红所说:“我们不一定专业,但起码知道群众在想什么、期望得到什么实惠。”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构建阳光财政、打造透明钱柜、把好人民的“钱袋子”已经摆上各级人大监督的重要位置,但如何在人代会上审查好预算依然是监督的“短板”。无疑,提前把预算审查报告发给代表,保证代表的审查时间,对于审查政府预算、提高实效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其实从一些发达国家来看,议员审查预算报告的时间相当长,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快过去了,预算还没有审查通过,正是因为有时间保障,议员们吃透了预算报告,才会有预算报告会上的斤斤计较,争论较多。

程序一小步,民主一大步。广东的做法为预算审查开了一个好头,符合人民的意愿,应该给予掌声。当然,如果时间更长一点,比如提前一个月或两个月,就把有关财政预算的报告发给代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专家、学者对报告提前进行审查、认证,那么,审查财政预算将会是另外一番风景,法律赋予的审查制度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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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完善污染源普查讲话

同志们:

2009年伊始,为搞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决定分别在潍坊和滕州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培训班。这是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盛会,来自十七个市的普查办技术人员汇聚一堂,研究如何做好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这次培训会议,既是一次技术性的培训会议,也是一次善始善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动员会,同时也是各市普查工作经验的相互交流会,与会人员不仅通过培训掌握编写技术报告的方法,又能了解省局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因此这次培训会议非常重要,是我们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加油站。自20*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直接承担普查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普查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奋斗在一线的基层普查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为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年多来普查工作简要回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年9月开始,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开,20*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全面普查阶段。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年6月初,全省140个县(市、区)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数据的县级直报国家任务;20*年8月底,在反复核查基础上,完成第二次上报的初报工作;9月份后,全省各级认真组织数据汇总、审核与分析,对普查数据库进行进一步核实;20*年12月5日,山东省顺利完成第二次上报工作(终报)。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县(市、区)工作扎实认真,普查表填报质量较高。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后,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普查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基层的普查工作人员,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从前期省普查办核查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区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够比较深入细致地了解普查对象相关情况,掌握数据准确、客观。在前期工作中,*市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力度大,普查办工作人员积极努力,认真负责,表格填报较为规范完整,质量较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漏填错填率较低。*等普查表格备案说明整齐规范、翔实条理。*/*县等在前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和质量有较大改善,指标漏填率和差错率相对较低。*等工业污染源总数较多,工作量相对较大,普查办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直报任务,表格填写质量比较高。*加强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表格审核工作深入细致。6月9日至17日,国家普查办核查组以*为样本,对我省普查表填报质量进行了现场核查。两市、区普查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数据质量较高,得到了国家核查组好评。

二是省、市级汇总分析扎实有效,有力保证了普查数据库质量。20*年8月底第二次上报以来,全省普查工作重心转移到汇总分析上来,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各市普查办多次向本级局党组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多次会审。10月7日至15日,按照国家普查办新下发的汇总分析通知和表格要求,省普查办召集全省业务骨干80多人,对全省普查数据库分行业、分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形成数据汇总审核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完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材料,积极迎接国家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的质量,达到全面消除疑似数据,11月26日至12月4日,省普查办组织各市负责技术和数据处理的业务骨干对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于12月5日按时完成上报任务。20*年10月18日至22日,以国家普查办陈斌主任带队的国家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与汇总核查组在我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以章丘市为样本,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全省普查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一年多来,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在坐各位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再次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级各部门从事普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好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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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向检委会汇报案件

公诉科在其本部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主诉检察官在办理公诉案件中,就重大疑难案件、不案件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故提交检委会研究时,承办人如何汇报案件,使检委会成员在听取承办人汇报的案情、证据后,正确作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承办人如何汇报案件浅谈自己的看法:

一、汇报的内容要求

在向检委会汇报案件的工作实践中,如果承办人在向检委会汇报案件时,汇报内容层次不清楚,不突出重点,观点不明确,不能全面客观具体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检委会成员在讨论案件和作出决定时,就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和制约。鉴于此,笔者认为公诉部门承办人汇报案件的内容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由和案件来源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案由。应汇报呈送公诉部门认定的涉嫌罪名;(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未成年人要有具体的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职业或单位及职务、住址;(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日期及羁押处所;(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罪名,刑种、刑期等相关情况;(5)收案时间及本案诉讼阶段法定最后期限的具体日期;(6)承办人需简要指出研究的问题及目的。

2、发案经过和案件侦破的简要过程

这部分要依据案卷记载,简明扼要地将发案或侦破的时间及立案,侦查情况进行归纳性汇报。因为案件事实发生后,大都由受害人报案,故能客观反映出案件的真实性。

3、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汇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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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含义

调查报告又叫调查研究报告,应该说后者是它更准确的名称。因为它不仅是调查的产物,更是研究的产物。调查报告主要功能是搜集情况,并通过对调查所得情况的深入研究,提出一定的见解。因此调查报告是根据某一特定目的,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将这些调查和分析的结果系统地、如实地整理成书面文字的一种文体。像考察报告、调研报告及××调查等都是常见的调查报告体裁。

二、调查报告写法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

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思考》等。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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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办两评一树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在县直部门单位开展“两评一树”活动的指导方案》、《关于印发〈县直部门单位“两评一树”活动组织评议阶段工作方案〉通知》等文件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组织评议阶段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组织评议阶段各项工作,引导领导干部积极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快改,着力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狠抓工作落实,树立群众满意形象,为实现我县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自查自评工作(8月初—8月中旬)。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作承诺、促发展”主题活动,结合召开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1、广泛征求意见。

(1)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向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农机专业合作社、部分农机大户、农机办各科室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开展以“征询各界意见,解决热点问题”为主题的恳谈活动,实事求是汇报工作,真诚征询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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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一府两院”之法规

入刊理由: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基本监督形式和重要监督手段。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对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促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之义

2013年,在监督法出台之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全面的综合性工作报告、阶段性的综合性工作报告,也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报告,其中关于决算的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工作述职、个人述职和人事任免方面的报告也包括在内,而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对专项工作报告的范围进行明释。

2007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监督法,将专题汇报、专题工作报告、工作汇报、某些场合的工作报告(内容和时间需要人大常委会专门确定的工作报告)等,统一称为专项工作报告,并突出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还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同级“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同时,监督法第三章又专门对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职权和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将这些内容移除了专项工作报告的范围。

根据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从法律意义上讲,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是同级“一府两院”,它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本级人大常委会自身或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特别委员会、临时机构、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所作的报告由于其报告主体不是被监督对象,如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所作的特定问题的调查报告、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不属于监督法所规定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范畴,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区分。

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范围上作了原则规定,即指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报告等。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可以是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报告的事项,也可以是“一府两院”主动请求报告的事项。另外,还包括有关法律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而监督法第三章未列出的内容。根据监督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有效途径,具有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会中所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将“一府两院”置于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之下,有利于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利于对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集中监督 “一府两院” 解决工作中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利于推动问题解决,突出实效性。

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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