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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委编委办,**开发区、**度假区组织人事局,**管理区政治部:
今年4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我省的“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我市已被列为必检市。为做好“两基”国检迎检工作,现就机构编制部门需做好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两基”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区县(市)全部通过省里的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个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是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法履行的一个法定程序,也是目前国家在教育方面最全面、最权威、最高规格的一种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最近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是重要的迎检责任单位之一。因此,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本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克服简单应付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安排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涉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指标达标。
二、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迎接“两基”检查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时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按照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及时审核下达各中小学用编计划。
3、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定岗分流等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是:
同志们: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同志们: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08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为全面落实省“两基”迎检办转发《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安排表》精神,进一步加强“两基”迎国检工作各成员单位在迎“国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两基”国检,特制定迎国检工作倒计时实施方案。
一、州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
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文秘资料、经费核算、督导检查、宣传报道6个工作组,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实施。州迎检办负责对各工作组倒计时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和情况通报。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和倒计时安排,细化分工,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既要各司其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全州一盘棋,确保顺利通过“两基”国检。
二、分组及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
组员: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州“两基”迎国检工作;负责向省政府、省教育厅上报有关文件;制定《州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手册》,统筹安排国家督导检查组在期间的工作安排,时间表、路线图。
灵地乡位于**市北部,与大田县交界,管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85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289人。共有17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1个,机关支部6个,共有党员378名,其中女党员41名,农村党员283名,2004年度发展新党员16名,其中女党员2名,农村党员9名,大专以上文化3名,中专、高中以上8名,初中5名。从近几年的实践中看,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乡镇党委制定的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党支部指导性、针对性不强,难以落实,个别支部出现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现象;个别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定,有出现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就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平时的培养考察以本人自述汇报为主,容易流于形式;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联系人对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明确,培养教育考察的效果不明显;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因村级换届而中断培养考察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保障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灵地乡党委从2003年起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跟踪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增(减)季报制,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各支部要向乡党委汇报季度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变化情况,从而使乡党委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动态情况,做到心里有数,杜绝突击发展党员和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便于乡党委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真实性的审查。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党支部在接收到入党申请人员的申请书半个月至六个月以内,要给予讨论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0天内,要通知申请入党人和培养联系人,开始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培养联系人和其它党员的批评教育,主动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每半年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培养联系人应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半年形成一份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填写考察表,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支部应在培养联系人提出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研究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10日内将有关材料送到乡党委,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三是强化措施。制作《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卡》,发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和党委组织委员手中,在联系卡上标明相关人员的的工作任务要求、职责和联系电话,以便于相互联系,加强跟踪督查和了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由党建联络员或党委组织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支部书记联系,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和支部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培养考察,做到坚持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是落实责任。要求有关人员严肃对待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责任表,对未按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如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一个季度没有汇报情况的,由培养联系人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由培养人提出,支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没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追究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养联系人一个季度没有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支委会研究撤换培养人。党建联络员负责挂钩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发现一例程序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责任追究,确保了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到位。
红庙矿二井2008年春节放假及停开工期间工作的有关规定
按照矿春节放假期间及停开工期间有关规定,根据我井实际
情况,为确保我井井上、下作业场所、设备、工作面能够得到正
常维护,放假期间设备材料不丢失、不损坏,开工后能够恢复正
常生产,让广大干部干部员工过上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新春
佳节。经班子研究:特制定2008年我井春节放假期间的有关规定:
一、 放假及停工时间:
2月8日一班至2月13日三班放假6天,14日一班开工上班。
同志们: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同志们: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1工程概况
黄登、大华桥两个水电工程由同一个建设单位管理,两站同时开工,同时进入施工高峰期,同时发电,这给整个工程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对电站建设统供物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统供材料需求量计划
统供材料需求量计划包括《统供材料总需求计划》、《统供材料年需求计划》、《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及《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工程开工前,由承包商根据合同工程总量及单位定额耗量提出统供材料总需求量计划、当年统供材料年度计划及统供材料单位定额耗量,经监理审核后报黄登•大华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每年10月23日前承包商根据工程年度施工计划编报下年度《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于10月29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工程部。在来年1月调整计划下达后,承包商根据工程年度施工调整计划及时对《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监理审核后于3月1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工程部。每月23日前,承包商编报下两月《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于每月29日前报建管局机电物资部。承包商在编报第三季度《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时,应考虑到雨季施工材料的应急备用量。承包商在报送下两月《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时,必须报送上月的《统供材料验收入库、使用及库存量表》。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上报的《统供材料需求月度计划》、《统供材料需求年度计划》认真审核,严格把控统供材料的计划准确率,主体工程月度计划准确率不低于85%或高于115%,年度计划准确率不低于90%或高于110%。对计划准确率不达标的承包商及监理单位将进行考核处理。计划准确率考核标准:1、月度计划准确率<85%(>115%),≥70%(≤130%),承包商按2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1000元/次考核;2、月度计划准确率<70%(>130%),≥60%(≤140%),承包商按5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2000元/次考核;3、月度计划准确率<60%(>140%),承包商按10000元/次考核,监理单位按5000元/次考核。
3统供材料发放管理
每月21日至次月10日办理承包商下月统供材料领用手续,开据统供材料“物资领料单”。各供货厂商(或仓库)严格按照“物资领料单”所载明的规格型号和数量进行发放。供货厂商(或仓库)实际发货数量超出“物资领料单”载明数量10%的部分将不予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按照“物资领料单”载明的规格范围发出的货物将不予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23日前承包商须与供货厂商核对当月的实际提货量。因承包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工作,造成的差错由承包商承担。供货厂商(或仓库)在每月24日前按规定将各承包商的“物资领料单”及对应的出库单据等报送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承包商须在“物资领料单”规定的有效期内提货,有效期截止后未提货余额将自行作废。统供材料的供应严格按总定额耗量控制,超用部分按实际采购成本加8%采保费(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物资领料单”是承包商到指定提货地点提货的原始凭证,是结算材料货款和扣回材料款的原始依据。“物资领料单”须有签发人签字并加盖“机电物资部材料专用章”、提货单位公章和具体经办人签章后生效,方可提货。各供货厂商(或仓库)须确认“物资领料单”有效后方可发货。若错发、多发、误发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货厂商自负。“物资领料单”的填写应字迹清晰、准确无误。若漏盖单位公章、无经办人签章,供货厂家拒绝发货。发现有涂改行为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责任。
4统供材料价款结算
统供材料价款结算的时段划分为:1月份为1日至20日;2月~11月份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12月份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施工承包商结算每月工程款项时,建设单位财务部按供货厂商(或仓库)实发材料量扣回上月统供材料款项。供货厂商(或仓库)的原始单据报送时间为当月24日前。逾期报交当月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机电物资部每月25~28日核对实际供货数量,29~31(次月1日)日财务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审批付款或扣款。
同志们: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