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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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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案例教学论文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启发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课程内容需要提供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并提出具有启发性的问题,使学生认真思考,寻找答案。如在《劳动关系管理》工会这一章,案例为美国编剧工会罢工事件,可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引导,使学生思考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及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的行为方式。

2.互动性

案例教学法能够使传统的教师被动的传授知识过程变成学生主动的获取知识过程。在案例教学中,强调教师引导作用,学生主要以自主讨论和思考为主。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在课堂上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及环境,启发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主动思考,引导学生紧紧围绕案例所涉及的问题展开讨论。

3.现实性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更具有现实的一面,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集体谈判及劳动争议处理这些章节,通过对现实中关于劳动关系案例的讲解,使学生才能感受到现实当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情景,从而促使学生比较主动的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

二、案例教学法在《劳动关系管理》教学中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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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影响下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1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劳动关系分析

1.1人力资源管理概念涵义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是把员工作为企业的一项具备创造力的资源,通过工作的计划、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对他们的潜能进行挖掘和培养,以提高员工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养,最终促进企业规模的壮大、竞争能力的增强和经济效益的增加的一种管理行为。

1.2企业劳动关系概念分析企业劳动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而改变的,根据劳资双方力量的对比分析,可以包含以下几种:①均衡的劳动关系;②雇主主导型的劳动关系;③政府主导型的劳动关系。在企业中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一种经济和利益关系,这就包括了两个主体,一个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力使用者,另一个主体劳动者或者具有劳动能力的组织。他们的关系主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工作时间和工资报酬等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1.3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长远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发展规划,在进行人员管理时不仅起到了培养员工技术水平的作用,同时对劳动关系也有一定的影响。首先,人力资源管理是处理企业劳动关系的方法之一,其管理质量的高低、方法适当与否,会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与否造成很大的影响。其次,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加深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交流。人力资源管理通过一些奖励或者批评措施,满足员工的精神需要和心理诉求,也有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再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自身的整体素质,而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效益的增长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

2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2.1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问题分析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是合乎规范的,这样才能以法律的效力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但是现实中一些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制度的建设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合规成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①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法律强制性。劳动合同是在为了保障劳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而签订的,但是一些企业为了榨取劳动者的利益,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明显的违法性,如强迫员工缴纳保证金、公司加班无补贴、员工没有福利保障等,员工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②不提供劳动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执行。一些资质不足的企业,在没有向有关部门注册的情况下就开始招工,但却不敢给劳动者提供保障权益的就业合同。而一些企业即便提供了劳动合同,但是从来不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尤其是员工的利益很少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企业却趁机压榨劳动力。这些违法管理制度的施行严重地影响到了企业的劳动关系。

2.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进行保障,但是现实中一些企业的管理制度却没有得到良好的建设。首先,人力资源培训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应当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执行,并且通过管理制度确定下来,但是一些企业是根据业绩下降后才选择展开培训,这种不固定的人力资源培训会干扰员工的工作进程,从而造成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不和谐。其次,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在于赏罚分明,这也是形成团结稳定的劳动关系所必须要求的,但是一些企业在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管理效果,既不能表扬先进也不能惩罚落后,导致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严重下降,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

3人力资源管理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实践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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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关系中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1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劳动关系分析

1.1企业劳动关系概念分析

企业劳动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而改变的,根据劳资双方力量的对比分析,可以包含以下几种:①均衡的劳动关系;②雇主主导型的劳动关系;③政府主导型的劳动关系。在企业中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一种经济和利益关系,这就包括了两个主体,一个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力使用者,另一个主体劳动者或者具有劳动能力的组织。他们的关系主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工作时间和工资报酬等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1.2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长远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发展规划,在进行人员管理时不仅起到了培养员工技术水平的作用,同时对劳动关系也有一定的影响。首先,人力资源管理是处理企业劳动关系的方法之一,其管理质量的高低、方法适当与否,会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与否造成很大的影响。其次,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加深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交流。人力资源管理通过一些奖励或者批评措施,满足员工的精神需要和心理诉求,也有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再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自身的整体素质,而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效益的增长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

2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2.1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是合乎规范的,这样才能以法律的效力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但是现实中一些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制度的建设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合规成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①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法律强制性。劳动合同是在为了保障劳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而签订的,但是一些企业为了榨取劳动者的利益,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明显的违法性,如强迫员工缴纳保证金、公司加班无补贴、员工没有福利保障等,员工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②不提供劳动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执行。一些资质不足的企业,在没有向有关部门注册的情况下就开始招工,但却不敢给劳动者提供保障权益的就业合同。而一些企业即便提供了劳动合同,但是从来不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尤其是员工的利益很少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企业却趁机压榨劳动力。这些违法管理制度的施行严重地影响到了企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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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细节管理劳动关系论文

一、工资结构设计

实行年薪制的,一般规定固定每月发放一定标准,剩余部分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核定一次性发放。实行月薪制的,一般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福利”三大模块组成。一个合理的组合工资结构应该是即有固定工资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或能力工资、工龄工资等,又有浮动工资部分,如效益工资、业绩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在工资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到既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职工日常生活需要,又能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能监管职工日常行为,涉及到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出勤及安全等的处罚金应该体现在奖金模块中,并且在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发放单中明确列出扣款原因。

二、慎用“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法》有关“不能胜任工作”的条款有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能完成的工作量或工作内容的,考虑到劳动关系是双方相互信赖的长期性合作关系,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培训或者进行调岗处理,在这两项措施实施完毕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企业实行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调岗调薪制度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予以约定,并能让职工事先知晓调岗后相应的薪酬变化情况,岗位调整的程度应合理,可横向调岗也可纵向调下一个级别,不可显失公平。同时应事先掌握动态上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与职工协商确定。

三、动态证据的收集

在劳动争议的仲裁与法院判决过程中,对动态证据的要求很严谨,对证据的针对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日常管理中,企业应该要有收集证据材料的习惯,不仅要收集异常情况下的证据,还应关注正常情况下的证据收集。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作记录、调查记录、事实证据、文件资料的签收记录及有载体的聊天记录等,形式一般有文件资料、监控与录音等声像资料、数据电文和内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等。同时,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一要合法收集,二要及时收集,特别是对于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当事人与证人的证言证词及相关的物理证据,确保其真实有效。在数据电文证据的收集时可按照《上海市高院人民法院关于数据电文证据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提到的方法收集并保存。

四、劳动争议处理响应

企业在面对劳动争议时,要保持平静,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与职工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与职工进行协商解决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尽快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进行应诉。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企业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尽早以对企业有利地法院为受理方提讼。不管在仲裁阶段还是法院审理阶段企业都要积极响应,不可不出席、不出庭、不申诉或无准备消极应对。在仲裁或法院审理时不出席、不质证,在裁决或判决时只对当事人申诉、质疑的有效事实进行裁决或判决,即不质疑则认为是事实、不申诉则认为认同,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企业在积极响应劳动争议处理时,除要事先准备好静态资料和动态证据,还应派出熟悉企业运作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的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出庭应诉,必要时还应聘请专业的律师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以最大程度上保护企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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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中劳动关系论文

一、国家干预程度的区别

尽管无论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都有私法自治的特点,但是因为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特征使国家更倾向于利用公权力保护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权利,因为弱势一方的权利是最容易遭受侵害的,所以国家专门制定了劳动法,规定了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时间等内容。雇佣关系中,两个主体的地位完全平等,完全属于私法自治的内容。国家只需从民法角度保障契约自由即可,不需要专门立法,如果干预过多反而是不平等了。综上,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是雇佣关系的主体。

二、法律适用方面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类似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一部分代表的是社会利益。纵观整个劳动法,我们就会发现,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较多权利的同时,给用人单位规定了较多的义务。雇佣关系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雇佣关系因双方主体的平等性,完全属于私法自治范围,所以适用私法。私法的核心价值就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国家无权干涉。这个特点的一个体现就是国家并没有规定雇员的最低保障。2、争议处理不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适用的法律不同,引起纠纷时适用的解决方式也不同。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可是,当出现雇佣关系纠纷时,一方当事人既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总之,雇佣关系纠纷的解决不是仲裁程序前置。

三、承担责任的区别

1、举证责任不同劳动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只有在个别情形下由劳动者承担有限的证明责任。在雇佣关系中则要由“主张者”来承担举证的责任,这相对来讲难度比较大。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要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实施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废除以及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发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合同是否履行时发生争议的,应该由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雇佣关系中纠纷的处理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是民法中通常的证明责任分配方式。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之上的一种责任分配方式。例如,一方当事人如果主张合同变更或者废除了就要对引发合同变更或者废除的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赔偿责任不同同样是劳动者在劳动单位劳动时受到人身损害,但赔偿责任因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而存在区别。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出现工伤事故,首先应当适用工伤保险赔付,通过工伤保险赔付,一方面能够使员工快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能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保险义务,分散损失,减少风险。雇佣关系中,雇主承担的是民事侵权责任,其依据是《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不过,工伤保险赔付的范围限定在人身伤害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等等赔偿。但是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就广得多,所以通常民事损害赔偿数额比工伤保险数额高,但是相比获得的难易程度,工伤保险金要更容易获得。可见,工伤赔偿金和民事赔偿金各有千秋。

作者:袁园单位:中国政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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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关系论文

一、工会和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组织流于形式

工会组织是作为保护劳动者与工人权益而存在的组织。但是就现在的社会发展来看,工会的力量还是非常薄弱的,其维护劳动者以及工人权益的能力还是很有限。社会上还是存在一些非正式的工会组织,但是非工会组织却是以盈利性质而出现的,难以保障劳动者与工人的权益。非正式组织的出现,使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路程变得困难。

二、我国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缺乏正确的管理理念。在很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中还是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企业总是不重视劳动者对企业的促进作用,忽视劳动者的利益。这就造成劳动者对企业管理命令的阴奉阳违,渐渐地企业就会走向衰落。因此要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劳动者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由于在先前的企业运营中是没有人力资源管理这一说法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一源于西方的先进管理理念进入中国,很多的企业便盲目地使用,根本不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去分析改进管理方式,这样就造成管理与实际的脱节,企业注重人力资源的管理,却忽视实践企业人员能力的调配。渐渐地就造成企业人才大量的流失,使得企业发展缓慢。

三、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改善劳动关系

(一)重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树立。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进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使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可以构建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倘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了,那么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才有可能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想拥有和谐的劳动关系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合法化。只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合法化,才可以有效地落实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少了,才可以有效避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减少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就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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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与劳资关系的整合研究

[摘 要]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是组成西方社会科学的重要内容,两者在研究对象等问题上存在一定的相通性,同时在研究途径和研究侧重点上又存在一定的分歧。我国现阶段对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缺少必要的整合研究。而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进行整合研究,对于企业的自身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大有裨益。本文首先简述了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在人力资源管理与劳资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策略,以期能进一步推动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的整合研究。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劳资关系;整合研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3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1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

1.1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是一个全面的分析、归纳的理论系统。企业要发展就要招聘人才,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就应用于此。十几年来学者们不断探索人力资源系统,也发表了许多作品,通过对观点、结论和模型进行比较,为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指出了方向,把高控制工作系统和高绩效工作系统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两大重点。

高控制工作系统类似于古代君主的中央集权,阶级分明、管理严格。领导高层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员工只能被动的遵守、接受管理,想要升职只有靠能力和资历。20世纪80年代,很多实证研究都表明了高绩效工作与劳资关系相结合可以塑造良好的劳资关系、减少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得到合理的管理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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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融合研究

摘要:

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理论的研究对象,同时,劳动者的也是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当前,我国企业管理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异同及融合进行详细分析,以此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异同融合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理论的研究对象,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的发挥,是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改革不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受中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国企业管理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人力资源管理任重而道远。同时,我国劳动关系也很紧张,劳动关系调节机制仍未完善,劳资矛盾日益激化,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如何缓解劳资矛盾,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融合,共同推动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理论的相关性

1.1研究对象的一致性

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研究范都集中在工作场所与雇佣上,关注工作场所的人性以及雇佣关系的公平、效率问题。首先,二者都是对企业劳动者的研究,二者都以人为中心,都视人为“特殊”的资源,具有价值性。人力资源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有组织的整合分配,使其成为高度组织化的特殊资源。,人力资源在现代企业已经整合成为企业组织中必不可少的“血液”,提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维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劳动关系认为劳动者应是劳资关系主导者,通过对劳动方面的宏观研究,注重劳动者公平及效率的实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关注劳动者的发展。[1]其次,二者都是对劳动关系运行及协调机制的共同研究。两者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劳动关系,总结劳动关系,分析内在矛盾,都是对劳动关系的内在揭示,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健康有序的发展。再次,二者都是对劳动关系参与主体的研究。两者都是解释及调节人与人、人与集体的关系。二者共同研究影响劳动关系发展的环境因素,通过对环境的研究,预测劳动关系运行态势,揭示劳动关系发展内在规律,展望劳动关系发展前景。

1.2研究内容的交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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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支持下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探析

摘要:本文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劳动经济学的含义进行简单阐述,而后对劳动经济学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支持性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进行阐述。本文认为高效,经济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在劳动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支持下运作的。希望本文能够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帮助。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探析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各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细息息相关。面对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地提升人力资源部门的地位,希望将人力资源部从以往的人事管理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为企业的战略服务,提高企业的有效性。但实施起来却缺少一些理论支持。如果说劳动经济学研究的是整体的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是企业内部的市场,那么内部市场的研究就一定要依据外部市场的理论基础,或者随着外部变化而变化。那么劳动经济学则为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持[1]。

一、劳动经济学和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概述

(一)劳动经济学概述。经济学家们很早以前就意识到劳动力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商品,适用于普通商品的价值理论不一定适用于劳动力领域。因此开创了劳动经济学来研究劳动这一生产要素投入的经济效益以及与此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的经济学科。其核心是如何以最少的活劳动投入费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包括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本文引用乔治•J•鲍哈斯的《劳动经济学》中理论,通过对劳动力供给需求,劳动力市场的均衡,人力资本,补偿性工资差异,劳动力迁移率,工会,失业,激励工资等描述劳动经济学,以及其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支持作用。

(二)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概述。首先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剖析,而后探讨劳动经济学是如何支持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运作。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是以公司总体使命、愿景、战略、目标为基本依据。以此形成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以及理念,来制定组织的整体结构体系,和具体的岗位设置,以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为框架来实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几大重要功能: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而劳动经济学与这几大重要功能息息相关。而后形成了一个公司特有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信息系统,作用于企业的研发,生产,市场,财务各个部门来实现企业的有效性以及竞争优势。

二、劳动经济学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支持作用

(一)人力资源规划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中,人力资源规划是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的要求。而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则需要凭借劳动经济学内容对供求进行分析,了解当前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者,失业者,脱离劳动力队伍的剩余群体数量和现状,总体上向后弯曲的劳动力市场供给曲线,以及假设当闲暇是标准商品,能给消费闲暇的个人带来正的效用时,依据个人偏好不同而不同的消费—闲暇无差异曲线的预测。通对上述的分析明确劳动力市场的数量供求现状,人力资源类别,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依据。而需求上无论是完全竞争市场,还是非完全竞争市场,雇佣的核心都遵循雇佣最后一个员工时劳动力的费用与边际效益相等来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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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劳资冲突管理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246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劳资冲突是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分歧很大甚至背道而驰的表现形式。学者们都力图通过管理劳资冲突而非解决或消除劳资冲突来控制,因为劳资冲突的激化会影响雇员满意度、降低工作绩效、降低员工流动性以及引起罢工等产业行动。本文在参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国内外有关劳资冲突管理理论进行了梳理,并作出了简单的结论,以期为化解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日益突出的劳资冲突问题,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劳资关系 劳资冲突 述评

就现有劳资冲突的研究文献来看,存在两个学派之争。IR学派认为劳资关系的本质是冲突,主张从宏观上用法律以制度干预的形式来解决劳资问题,包括给予劳工组织权、协商权和争议权等;HRM学派则认为劳资关系的本质是和谐,引起劳资冲突的原因是管理不健全,提出从微观的角度,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解决劳资冲突问题,包括设计合理的组织结构、组织公平、薪酬制度完善等。西方学者对劳资冲突管理研究最多的是有关政府的立法工作和工会的集体谈判等宏观研究,其次是关于劳资冲突的组织环境因素和管理策略研究。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劳资冲突管理理论进行梳理,对现有研究作了简单的述评。

劳资关系的主要内容

“劳动关系”是雇员(劳动者)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劳动关系”在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体制下,又称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工关系、劳雇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这些概念含有明显的价值取向,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为了拓宽研究范围,本文采用了这些不同的称谓并保留文献中的概念,以提高学术的严谨性。

左祥琦(2007)指出,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最传统的称谓,体现的是雇佣工人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资方劳方的绝对分离,劳资关系所表现的社会内容逻辑地蕴含着劳资冲突与对抗的意义。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劳资关系并不是发生在真空之中的(Blyton&Turnbull, 1998),这种关系受一系列与工作组织方式和大环境相关的因素影响,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Philip Lewis等(2005)认为,与雇佣关系动态变化密切相关的两大主题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心理契约本质的变化、雇员在更广泛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雇员可雇佣性。

劳资关系涉及到很多团体,雇员、雇主、工会、雇主联合会和政府机构是主要的参与方。Flanders(1975)认为,工会“致力于提高工资,缩短工作时间,使工作条件更加安全、健康,以及使其他方面也得到改善”,因此工会的目标是参与雇佣关系管理,当然工会也会寻求一系列的方式,比如集体谈判、共同磋商等来影响雇佣关系。Handy和Clegg(1996)认为,为与组织权力的不对称相抗衡,雇员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就是成立和加入工会。雇主联合会可以为自己的成员在健康和安全问题、雇佣法律、惩戒、机会平等、福利等多个领域提供建议。Bststone(1988)认为,政府的角色和态度会影响工会权力。此外,政府作为直接和间接的雇主,可以通过公共部门的多种组织形式以及政府选择管理雇主和雇员的方式,显示它在雇佣关系问题上的思想意识倾向;某些特定的法律法规也会影响雇佣关系,如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平等就业法、企业破产法、最低工资制度以及健康安全条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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