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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教育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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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1997〕第1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将贯彻落实《办法》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明确重点,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长年坚持下去。

二、各地区、各系统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各局(总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区(县)劳动局和区(县)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工段长、班组长、新职工、换岗职工及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依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大纲,并对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今后,各类人员要经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安排上岗工作。

四、今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各地区、各系统对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在年内达到80%。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培训教材可参考北京市工伤与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编印的《北京市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教材》。培训教育时间要不少于8学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教育时间或两年培训教育时间合并使用。

其它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应严格执行《办法》中的规定。

五、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建档登记(登记表附后),局(总公司)、区(县)劳动局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建档登记工作,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建档登记。为规范建档登记工作,便于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登记表所列的内容将培训考核情况输入计算机,并逐步实现计算机建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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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劳动卫生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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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重视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因工伤亡事故,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矿、交通、建筑、公用、市政工程等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具体实施, 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一、企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其上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4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6学时。

二、企业的厂(矿)长、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矿)长、副经理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3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三、企业的车间主任、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等企业中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每2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0学时。

四、企业的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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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劳务工的安全管理

摘 要: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大量使用劳务工,但劳务工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所谓无知者无畏,往往导致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因此加强劳务工安全管理,强化劳务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劳务工的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劳务工、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行业业务激增,大量的劳务工进入各个工程的施工现场,由于这些劳务工上岗前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加之劳务工管理机构对劳务工的管理相对松散,安全交底执行不严格,班前安全活动等班组安全活动缺失,造成劳务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劳务工成为事故高发群和频发群。因此如何做好劳务工的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

1、抓好劳务工的准入关,奠定劳务工安全管理基础

公司就劳务合作方面有着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制度的重点是对劳务队伍的资质把关。有了制度关键在落实,因此在实际实施中,不随意降低劳务队伍资质,不使用无资质队伍,通过制度体系选择劳务队伍是关键。要通过对劳务队伍的考核、考评,建立劳务队伍名录,优胜劣汰,优中选优,对信誉好,资质全,管理好的劳务队伍优先选用。

对新申请加入合作方的劳务队伍要严格审核、考察,通过真实业绩的访查,确定其资质、能力是否属实,是否具备相应的合作实力。

通过对劳务队伍的准入关的严格把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选择到管理规范,机构健全,制度健全,实际施工能力强,业绩突出,熟练劳务工多的外协劳务队伍,为施工安全管理打好基础。

规范的外协劳务合作队伍,其具备有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可以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便于项目和公司理顺安全管理体系,顺利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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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的安全管理问题探索

1劳务工培训的要求

对于用工时间在15天及以下的劳务工,由车间根据岗位实际,明确培训内容;报职教科审核,由车间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成绩为100分),留存试卷备查。对于用工时间在15天以上3个月以下的劳务工,由车间根据施工安全实际,结合工作性质、岗位基本知识、人身安全要求等,编制培训计划,开展不少于6学时的培训,并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成绩为100分),留存资料试卷备查。对于用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劳务工,由段根据施工安全实际,结合岗位工作性质、岗位基本知识、人身安全要求等,编制培训计划,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培训,安全、业务考试合格(安全合格成绩为100分,业务合格成绩90分及以上)后,由段签发《劳务工培训合格卡》,持证上岗(如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大机操作证可不用发放劳务工培训合格卡),培训及考试资料由段职教科保存备查。临时雇用(劳务)工岗前培训管理工作的检查采取抽查和定期检查方式。凡未按要求进行临时雇用(劳务)工岗前培训的车间纳入段月度安全考核,并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务工的安全教育

劳务工的安全教育应分为三级教育进行,一,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由段负责,在劳务工经过上岗前的脱产培训进行岗前教育和进行段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道德教育、团知识、青年先锋作用、计划生育知识、铁路基本知识、行车安全,施工现场控制,事规放行列车条件、施工网络图无缝线路知识、思想政治工作、防伤措施、大型养路机械知识、人力资源配置、工人管理,路局、段职工奖惩实施办法、线路大维修施工管理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高速铁路知识、事故案例、职工法律知识、人身安全施工管理、世界铁路高新知识、防护基本知识;二,车间结合生产和安全重点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安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月度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和考试。由各班组认真落实。三,班组结合劳务工日常业务学习和班组每日分工会进行安全教育。三层管理做好劳务工安全教育,提高劳务工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3抓好现场劳务工控制,上道作业的安全控制

一是,班组长的引领作用发挥,带领作业人员上下班时,统一安排,集中上下班,夜间清点人数,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来车时及时组织人员迎车,作业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走道心和枕木头。施工作业结束,车辆返回车站后,停留车辆两端必须设好防溜及夜间防护灯;作业人员进出车站时要统一组织,严格遵守车站规定,横跨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二是,劳务工自控方面,加强劳务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回头望”活动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近期安全事故和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劳务工自身安全意识,并对日常安全学习纳入劳务工等级评价机制。三是,选好劳务工的负责人;选择以往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职工进行担任,或有工班长统一进行带领,并对带工人员带工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脱产培训。

4劳务工管理的检查监督

严控“三个风险”,坚持“四个紧贴”,实施“五卡死”制度。严控未经培训上岗、培训不合格上岗、未持证上岗三大风险。坚持培训工作紧贴安全生产、紧贴现场实际。卡死持证上岗“、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岗前培训、班组长“先培训、后任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复审五项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组织领导、培训条件、培训实施、培训管理、质量保障和基础工作等方面,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开展培训工作质量评估活动。严格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考核办法,每年在全段开展一次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考核活动,选树优秀车间、部门。严格落实职工培训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建立问题督导整改机制,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实施问题库管理,每季度下发职教工作通报,对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培训计划不落实,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并纳入考核。本文来自于《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简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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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急需法律规范

摘 要:伴随工学结合模式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问题凸显出来。学生顶岗实习实践及其劳动风险的特征已表明其劳动风险防范迫切需要法律进行专门规范。然而,我国却缺乏相关法律制度。我国应抓紧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有效地规范学校和实习单位做好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切实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免遭劳动风险事故伤害。

关键词: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孙长坪(1964-),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法学教授,高级经济师,湖南社科院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职业教育法。

基金项目:该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下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与化解研究”(课题编号:DJA100322)的研究成果之一,主持人:孙长坪。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5-0012-04

教育部相关文件①多次强调职业院校学生要到企业等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一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伴随工学结合模式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问题也凸显出来。为此,《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指出,企业和学校要“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实习实训安全。”然而,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涉及多个责任主体,仅靠教育部的一些原则性意见进行指导是远远不够的,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需要以法律进行专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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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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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工会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企业安全素质教育是企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安全素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谐发展是企业最终目的。工会是企业重要的群众组织,在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肩负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政治思想、业务技术、科学文化素质的重任。

一、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教育是工会工作一项重要职能

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决定因素是人,而决定人的因素是安全文化素质,而决定安全文化素质的重要途经是教育。工会具有教育职工的重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要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也是工会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加强安全素质教育,通过创造一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生产中协调的人机环境关系,能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同时,加强安全素质教育又使人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丰富了安全的准则、理念、策略和手段。它除了关注人的知识、技能、意识、思想、观念、道德、伦理、情感等内在素质外,还重视人的行为、设施设备、工艺工具、装置环境等外在因素和物态条件,并且解决人的基本人文意识、素质问题。安全素质教育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是长期和深远的。安全素质教育突出尊重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实现人的价值,是推进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一种企业文化内涵。工会组织具有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责,并肩负着安全素质教育重要职能。

二、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教育是工会工作当务之急

要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要使企业安全健康发展,职工安全素质教育十分重要。工会组织要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不断创造安全素质教育机会,坚定不移把员工安全素质教育放在首位,在企业生产发展同时,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教育。随着企业经济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应用;用工制度的改革,人员流动性大,越来越多的农合工充实到企业生产岗位,原来传统的安全教育管理体制已不适应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杭钢集团作为省属国有大型企业,长期以来,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职工安全素质教育不断加强,职工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具体表现在:首先,职工有明确目标方向,知道安全生产重要性,对企业、对家庭、对个人至关重要。其次,职工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再者,职工能主动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职工队伍整体安全素质存在差异:一是,随着企业经济发展转型,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及时更新,安全素质相对薄弱;二是,用工制度的改革,公司使用较多的外包,这些务工人员缺乏系统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培养,如天车工等一些特殊工种人员流动大,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尤为重要;三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出现,使不安全因素和对人体有害的因素也在增加;四是,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缺乏新颖的管理机制,难以加强职工反“三违” 自觉性;五是,不良旧习构造安全主体自我防护隐患,如扬尘区域等特殊岗位不按规定戴口罩等。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职工安全素质问题。要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就要不断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不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三、工会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的重要途经

职工安全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教育工程,与企业健康发展密不可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必须进行长期的教育渗透、培植和积淀,建立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不能简单地认为举办几次培训班、讲座,搞几次活动,让职工拿到上岗证就认为安全知识、水平、技能达标了,安全素质就高了。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最大程度取决与职工安全素质提高,只有职工安全素质真正提高了,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会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可采取有效途经和必要手段,提升职工安全素质:

一是,重视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 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工会通过“职工书屋”文化教育平台,鼓励职工开展读书活动,接受安全知识、政策法规、事故案例等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通过安全知识传递,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价值观和自觉性,促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纠正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错误行为,使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真正学会“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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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xx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xx农垦局教育处,市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转发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意见的通知》(x教思〔2017〕x号)精神和我市创建“xx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质,

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现就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综合教育实践活动,不是简单的课堂教学活动,而是对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的有效融入。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中小学生参加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动劳动教育在学校中强化、在家庭中硬化、在

社会中深化,让广大中小学生获得更多更好的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的机会,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足额落实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转发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每学年组织相对固定的年级段学生,集中一段学生(小学1-3天、初中3-5天)到学生综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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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忽视“两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最近,笔者到一家企业施工作业现场参观,发现有一位在施工现场劳动的中年男工与众不同,他不仅没有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而且操作规程也不熟悉,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如何防范安全风险。经了解,这一名男工是刚刚从农村出来打工的,来报到的当天就被安排上岗顶班了。

大家都知道,安全工作是全员的工作,企业每一名员工既是安全管理的主体,也是安全管理的客体,只有提高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能为企业的安全稳定提供保障。新进企业人员,按照规定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跟班劳动。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在师傅的带领下进行适应性的劳动,待具备单独顶岗条件后,才能让他单独顶岗。像上述企业这样,不对新入厂的人进行安全教育,直接让其顶岗劳动,显然是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因此,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应该面向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全体成员,特别是不能忽视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不能忽视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这些人刚刚走上企业生产岗位,对安全知识可谓是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那些地方是不安全的,面对安全隐患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和有效防范,他们是企业安全工作必须关注的对象之一。对他们必须按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入厂教育培训,要确保培训学习的时数和质量,每一级教育培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才能让他们上岗劳动。绝不能为了减少教育培训成本,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效益,而采用简单化的教育培训方式,打打招呼,提醒提醒就万事大吉。对新入厂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忽视,就意味着不是招进了一名员工,而是请来了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酿成事故。

二是不能忽视临时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一些施工作业现场,往往是以本企业人员施工为主,同时还需要外方人员配合,有时还要招一些临时劳务人员参与生产劳动,而这些临时劳务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并不清楚,在他们进入施工场地以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对安全重点防范部位和预防知识进行特别交待,使他们知道如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要坚决克服把临时劳务人员当外人看待,不重视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关心他们生命安全的消极排外思想。其实,不重视临时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他们的生命安全不重视,说到底是对企业安全工作的不重视,也是对本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不重视,是对人的生命的不尊重。

以上两类人员具有共同的特点,都是缺乏安全常识,不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技能,不是企业的熟练工人,他们不仅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象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应该是教育培训的重点,忽视了他们当中哪一个方面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都会给企业的安全工作造成极大的危害,必须统筹兼顾,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覆盖到企业的每一名员工,特别是上述两类人员,如此,才能为企业的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上的素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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