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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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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XX乡把查案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环节,从强化办案职能入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查案力度,2005年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5起5人,其他处理17人,营造了良好氛围,教育了广大干群,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明确责任,完善领导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着力健全完善三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是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并把查案工作列入年终对各村考核的重要一项,经常召开个别无案村支部书记、纪委联络员座谈会,帮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使其真正树立不查案就是失职、查不好案就是渎职的思想,真正形成不查案对人民群众就没有说服力,纪检监察机关就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共识。

(二)建立有案不报追究制。明确规定对各村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线索隐瞒不报,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所在村村支书和纪委联络员的责任。这项制度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各村积极性。

(三)建立乡纪委成员分包村查案工作责任制。乡纪委3名成员每人分包9—10个村,负责所包村案件工作的初查、立案、调查取证和结案处理等全程服务;年终考评时,将各村查案工作和纪检员的年终实绩考评挂钩,完不成任务的村,纪检员将取消评先资格,从而大大增强了纪委办案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出现了纪委成员积极找案源、主动查案件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乡纪委办案工作。

二、夯实基础,完善保障机制

实践中,我们感到,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做好查案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从三个方面完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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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会务工作规范

区委办公室会务工作规范

一、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会务工作由秘书科承办,相关工作由其他科(室)协办。会议研究讨论的除人事任免以外的有关事项,都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指南等文件材料印制、分发由秘书科统一扎口落实;会场布置由秘书科牵头会同机关事务处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由秘书科与事务处联系安排。

四、不是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若有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会前跟班主任及秘书科必须检查会务工作(包括主席台席位排列),保证会议效果。

五、区委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根据区委领导活动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必须始终保持整洁有序,会后及时清理打扫,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扎口安排。

全区重要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党代会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筹备(分工作组、党代表组等)——会议正式通知——召开预备会——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图、文件、讲话稿、决议等)——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分发——会场布置(会标、宣传标牌等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票箱准备等)——讨论室安排(讨论室门上贴讨论组名单、落实各讨论室服务和记录人员、茶水供应)——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向市委报告等)——会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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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会务规范

区委办公室会务工作规范

一、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会务工作由秘书科承办,相关工作由其他科(室)协办。会议研究讨论的除人事任免以外的有关事项,都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指南等文件材料印制、分发由秘书科统一扎口落实;会场布置由秘书科牵头会同机关事务处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由秘书科与事务处联系安排。

四、不是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若有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会前跟班主任及秘书科必须检查会务工作(包括主席台席位排列),保证会议效果。

五、区委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根据区委领导活动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必须始终保持整洁有序,会后及时清理打扫,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扎口安排。

全区重要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党代会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筹备(分工作组、党代表组等)——会议正式通知——召开预备会——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图、文件、讲话稿、决议等)——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分发——会场布置(会标、宣传标牌等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票箱准备等)——讨论室安排(讨论室门上贴讨论组名单、落实各讨论室服务和记录人员、茶水供应)——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向市委报告等)——会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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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经纪人应做好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怎样做好装饰材料经纪人

装饰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是装饰公司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装饰材料的采购工作做得好,就会使整个装修工程项目成本大大降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得以有效的保障。目前许多装饰公司材料采购工作比较混乱、被动,浪费人力、物力、时间,最重要的是价格不能最低化。因此,装饰公司急需能降低成本、保证产品质量与工程进度的经纪人为其完成装饰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装饰材料经纪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经纪人与项目部、设计部

经纪人首先要与装饰公司的项目部、设计部进行沟通,明白设计部对工程的装修设计风格要求。与项目部沟通,了解工程进度,研究图纸,实地考察施工现场,知道所需材料用在工程的什么地方,材料与现场存在的问题,避免材料的亏损与浪费,确定材料订购时间,保证材料供应时间的及时;研究材料的工艺和质量与设计要求之间是否存在问题。最终做到:如果是项目部需要的材料,可按指定产品供货。如果是设计部门的需要,可根据设计部门的意向,把有关材料提供给他们参考。

2、货比多家,货进源头

目前,装饰材料市场的构成层次比较复杂,一是同类产品繁多,二是价格差别比较大。同一种产品,在商、经销商、业务员之间的价格,由于供货渠道层次不同而不同。因此,要降低成本,就一定要经过调查对比,货进源头,争取拿到市场最低价格。

3、做好管理,严控质量

一个工程下来,所用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因此要建档管理,签定合同要谨慎,控制材料质量。目前,装饰材料市场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因此,在选购材料时要鉴定好样版并对样,在材料交货时要认真验货,争取件件过目,与样版认真核对,杜绝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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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审理水平思考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人员变动频繁,整体业务水平不高以及案件存在程度不同质量问题的现象,吉安县纪委十分重视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在落实分片成立联合审理小组,实行交叉互审,杜绝自查自审;推行办案责任制,消除随意乱审的同时,吉安县纪委积极推行案件审查制。

一、审查制的主要做法

所谓审查制,就是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在呈报同级党委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案件全部材料送县纪委案审室审查,经审查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要求的,发给案件合格证,再返回办案单位按程序审批的一种制度。其目的就是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把好案件质量关。其做法是:首先,办案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拟送审查的案件必须经过审理并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讨论,形成向党委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二是检查所送审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三是将送审的案件材料按要求初装成卷。其次,案件在审查中,我们分二步完成。第一步是初步审查,即由专人对送审的案件进行受理,办理交接手续。同时认真检查案件是否按要求初装成卷、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文字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步是审查案件,即指定专人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查,一方面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审查审理报告是否符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初步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手续是否齐全;另一方面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办案单位,并指导其纠正或补充调查。最后,送审案件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纠正或补充调查后,经县纪委审理室再次审查,符合“二十字”基本要求的,发给合格证,方可办理结案手续。合格证上附有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手续方面的意见和处理的建议性意见。若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存在较大分歧,经与办案人员共同协商后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提请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再以书面意见反馈给办案单位,责成办案单位纠正。

二、实行案件审查制的几点收获

我县自从*2年实行案件审查制以来,基层纪检组织审案意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增强审理意识。由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意识不强,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只查不审,自查自审的现象。通过实行审查制,基层办案人员在县纪委案审室的审查和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中,认识到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案审工作意识。

二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以往基层查办的案件,县纪委审理室往往在下达处分决定后才去检查,这样即使发现了问题,纠正起来相当麻烦,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造成负面影响。而审查制是在审批前进行,发现送审案件存在偏差、错误可以及时弥补、纠正,为案件正确处理多了一道“关口”,从而保证案件的质量。

三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理水平。实行审查制,不仅是为基层案件质量把关,而且能检验基层审理人员审理水平。每审查完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个案具体指导,切磋、交流、探讨,在实践中学习审理工作程序性、实体性法规,这样有利于基层人员理解、吸收和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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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审理整改措施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人员变动频繁,整体业务水平不高以及案件存在程度不同质量问题的现象,吉安县纪委十分重视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在落实分片成立联合审理小组,实行交叉互审,杜绝自查自审;推行办案责任制,消除随意乱审的同时,吉安县纪委积极推行案件审查制。

一、审查制的主要做法

所谓审查制,就是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在呈报同级党委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案件全部材料送县纪委案审室审查,经审查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要求的,发给案件合格证,再返回办案单位按程序审批的一种制度。其目的就是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把好案件质量关。其做法是:首先,办案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拟送审查的案件必须经过审理并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讨论,形成向党委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二是检查所送审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三是将送审的案件材料按要求初装成卷。其次,案件在审查中,我们分二步完成。第一步是初步审查,即由专人对送审的案件进行受理,办理交接手续。同时认真检查案件是否按要求初装成卷、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文字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步是审查案件,即指定专人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查,一方面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审查审理报告是否符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初步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手续是否齐全;另一方面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办案单位,并指导其纠正或补充调查。最后,送审案件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纠正或补充调查后,经县纪委审理室再次审查,符合“二十字”基本要求的,发给合格证,方可办理结案手续。合格证上附有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手续方面的意见和处理的建议性意见。若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存在较大分歧,经与办案人员共同协商后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提请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再以书面意见反馈给办案单位,责成办案单位纠正。

二、实行案件审查制的几点收获

我县自从200年实行案件审查制以来,基层纪检组织审案意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增强审理意识。由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意识不强,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只查不审,自查自审的现象。通过实行审查制,基层办案人员在县纪委案审室的审查和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中,认识到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案审工作意识。

二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以往基层查办的案件,县纪委审理室往往在下达处分决定后才去检查,这样即使发现了问题,纠正起来相当麻烦,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造成负面影响。而审查制是在审批前进行,发现送审案件存在偏差、错误可以及时弥补、纠正,为案件正确处理多了一道“关口”,从而保证案件的质量。

三是实行审查制,有利于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理水平。实行审查制,不仅是为基层案件质量把关,而且能检验基层审理人员审理水平。每审查完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个案具体指导,切磋、交流、探讨,在实践中学习审理工作程序性、实体性法规,这样有利于基层人员理解、吸收和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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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联席交流制度

根据吐地党组字*号《*地区干部监督联席单位情况交流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指导思想:以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为全面了解干部,准确选任干部,加强教育管理,防止用人失误当好参谋,把好关口。

二、干部监督情况交流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局。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

三、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为主。

四、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内容

(一)县纪委监察局对科级干部进行审查和立案的通知、有关问题的审查结论、处理决定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受理的举报和领导批办件,经过初核初查确有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警诫等以上处理的,以及建议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的意见,应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二)县委组织部对受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审查时,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察时,向执纪执法机关及有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

(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涉及科级干部的以下信息,应及时报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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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70分)

1、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监督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计2分)。协助单位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本单位相关室完成好牵头和协办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承诺书等材料为准。(共计5分)

2、加强作风常态化监管,紧盯“”问题不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一起,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以相关会议记录、工作台帐、通报文件等为准。(共计5分)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服务窗口、基层站所为重点,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县纪委相关科室考核结果为准。(共计5分)

4、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举报工作。公开群众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件处理流程图》处理案件,认真筛选案源线索,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室报送报表。以县纪委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5分)

5、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公安纪委完成自办案件1件,林业、教育、卫生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2件,其它县直单位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1件。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0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政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5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5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5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7、主动配合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准确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上报各类相关报表、材料(以上计5分)。配合相关领域案件的查办、监督检查。(以上计5分)。强化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重一大”会议须邀请对口纪工委参加(以上计5分)。(共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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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制度

为了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现就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的信息内容

1、拟提拔的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在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前,根据需要向区纪委(监察厅)、审计厅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受理的反映县处级、厅级领导干部涉及违法违纪的举报情况登记表,定期送自治区纪委。

3、工作中发现的县处级、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告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4、对各市(县、市、区)和区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的报告,查处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例,及时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及时同自治区审计厅协商,并发出审计委托书,同时将群众举报的有关被审计对象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的线索移送审计厅。

二、信息联席单位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沟通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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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联系制度意见

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疏通干部监督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党政领导选拔工作暂行条例》和恩施州组监[2001]10号文件规定,现就组织部门同有关监督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建立干部监督联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联系会议成员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口与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局。

二、干部监督联系通报的主要对象

㈠市委协助管理的干部。

㈡市委直接管理的干部。

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管理任免的干部。

三、联系通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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