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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纳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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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1篇

2012年,全国总体经济形势下行,房地产业政策调控效果凸显,加之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整体税收形势处于下滑态势,税款增收困难是地税系统面临的第一难题。在此背景下,洛阳市西工区地方税务局坚持实践创新,不断攻坚克难,坚持向深入理解政策要收入,向创新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破解征收难题要收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0.3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4%,圆满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实现了持续增收目标。

打造纳税风险评估检查新屏障

随着“一级稽查体制”的全面实施,基层区局原来固有的稽查震慑功能有些缺失,使长期形成的基层税收管理组合拳合力大减。个别企业钻基层税收专管员查账力量相对薄弱的空子,在延期申报、遗漏税种等方面做小动作,致使个别“合理避税”行为成为既定事实,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同时,也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带来了潜在的税收风险。为解决这一难题,该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纳税风险评估检查小组,实行独立办公、专项评估、重点约谈、积极催缴、依法移交等工作制度,着力打造一道规避纳税风险的新屏障。

去年,该局对管辖的部分企业进行了专项评估检查,共查出延期缴纳、出租价格偏低、漏缴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等6类12个漏税嫌疑问题,对4户涉及企业进行了重点约谈,给5家查实企业下发了催缴通知书,依法将1户拒不补缴税款的企业移交到区打击偷漏税行为综合治理办公室。此举有效震摄了漏税违法行为,截至去年年底,因纳税评估检查及时追缴税款2000多万元,为全年任务的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破解土地增值税清算难题

为破解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建筑成本核算难题,该局创造性地协调建筑工程造价评估事务所介入。首先,审核确定工程造价评估事务所。向多家工程造价评估事务所发出协查邀请函,确定有资质、有合作意项、有实力的工程造价评估事务所。其次,筛选拟进行工程造价核算的房地产企业。主要针对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且其建筑成本核算有明显漏洞的房地产企业,或对清算工作不配合的企业。最后,进行工程造价核算并出据评估报告。工程造价评估事务所从建筑成本涉及到的装饰、采暖、消防、通风、照明、动力、土方运距、防雷接地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并出据评估报告,作为该局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依据。以一家清算企业为例,仅建筑成本核算这一项就补缴税款70多万元,其震慑和影响作用是深远的。

开展客观公正核定税负具体行动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税收理论纳税评估

一、纳税评估工作的理论基础为税收不遵从理论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国外纳税评估理论的基础源于对纳税不遵从行为的评判、测量。税收遵从(tax compliance)是税务管理部门对纳税人依法照章纳税状况的评估和描叙,税收遵从的理想状态是:按要求进行税务登记;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要求报告相关涉税信息,及时足额缴纳或代扣代缴税款。对这种理想状态的偏离称为纳税不遵从(Tax Noncompliance)。国外纳税评估正是基于此产生,并且迅速发展,成为一种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主观因素可将税收不遵从分为无知性不遵从、情感性不遵从和自私性不遵从。无知性不遵从主要指纳税人对税法、政策、纳税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在纳税事宜上无所适从。情感性不遵从指纳税人认为税负不公、税务机关服务态度不好而对纳税有抵触情绪,主动申报纳税的积极性不高。自私性不遵从则是纳税人对税法有一定的了解,但主观上存在减轻自身税负动机,认为纳税是对自身利益的损失,所以会利用税制或征管中存在的漏洞,有意偷逃税款。国外税收研究表明,纳税人遵从受利益刺激的影响,不遵从行为及时被发现的可能性和对不遵从者的严格处罚都能有效降低不遵从纳税人的比例。若不遵从被发现的可能性较少,则会刺激纳税人不遵从。纳税人遵从实际上就是纳税意识问题。纳税意识并不因法律上明确了纳税人是纳税主体、自行申报是纳税人的职责而提高。纳税意识的提高是建立在对纳税人严密监控和严格处罚基础上的,这就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有效地税收管理。

纳税评估从理论上讲是对纳税不遵从行为的评判、测量,是对征管工作的总结,也是涉税信息的深度处理,为进一步的税务稽查和对纳税人辅导提供科学的途径。纳税评估一方面可以针对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进行评判、测算,并采取各种惩戒方式,最终达到良好的税收遵从状况,另一方面也给了无知性不遵从和情感性不遵从纳税人以善意提醒、纠正错误、学习提高的机会,同时还使纳税人避免承担相当多的成本,如搜集、保存必要资料和收据的精力及时间,约见税务顾问的费用和咨询税务机关的交通费用,因不理解纳税规定而产生的焦虑等等。纳税评估制度设计的目的就是对税收流失进行控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对涉税信息的深度加工、处理,来对纳税不遵从行为进行评判、测量,实现潜在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距的最小化。

二、建立在税收不遵从理论基础上的国外纳税评估工作借鉴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人”性质,纳税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减少税负的行为,造成税收遵从度水平偏低,税款流失严重。纳税不遵从是带有全球性的问题,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税收(不)遵从理论,引发了这些国家从税收制度、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方面进行重大税务改革,其中,各国开展的纳税评估(也有国家称之为税务审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管理措施之一。

(一)纳税评估工作具有收集整理信息的功能

纳税评估的目的就是评估纳税人纳税的自觉性、纳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偷漏税及其它违规违法行为。如何才能对纳税人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必须依托强大的信息资源。国外非常重视涉税各方面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依托各方面力量建立了全国联网、和各部门对接的数据库。如新加坡税务机关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调取社会各界纳税人的相关资料,构成评税信息库。包括向银行调取纳税人存款和基础资料,向证券公司调取纳税人股票及股息资料,向房屋土地局调取纳税人购买房产的资料,向车辆管理局调取纳税人购买车辆的资料,向内政部调取纳税人亲属关系的资料,向注册局调取关联公司的资料等。这些情报、信息作为被采集的重要数据,进入税务机关计算机系统构成评税情报库。同时,内部数据库也相当完善,如澳大利亚,内部数据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以前年度的风险评估资料、以前年度对纳税人的审计资料等纳税人情况。所有的内外部信息全部录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以供评估人员调用。

(二)纳税评估工作具有对申报数据进行评判、分析,发现问题的功能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他准确知道自己的收入、成本费用,他知道自己的纳税申报是否准确。在与税务机关的博弈中,每个纳税人都会宣称自己是诚实的纳税人。以往税务机关并不能准确地判断纳税人的类型,而通过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分析系统,就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分析,从中查找出问题。如美国是由西弗吉尼亚州的全国计算中心对申报资料分类,然后通过筛选系统(主要包括判别函数系统、纳税人遵从测试程序、资料完善程序、信息匹配程序、特殊审计程序)去核实纳税人是否正确计算其税款。系统可以根据标准给纳税人打分,分数越高,案件越复杂、收入越高、减项越大、错误越多,被选出来审计的机会也就越大。而澳大利亚等国家实行的是人机结合的评估分析。纳税评估首先将纳税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进行分析,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纳情况分析、营业行为分析等,并自动生成评估报告,然后评估人员根据个人分析和经验修正,得出公平、合理、权威的结论。新加坡的评税方法主要采用核对法和财务分析法。核对法是指评税师将每年申报期收集到的纳税人相关资料与纳税申报表中的信息进行核对,来判定纳税人是否存在涉税问题。财务分析法是指评税师根据各行业财务指标的标准值,利用计算机系统找出偏离标准值的纳税人,经评税分析后,通过函调和面谈的方式来核定其应纳税额。

(三)纳税评估工作具有服务的功能

国外纳税评估奉行的是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通过纳税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那么这种不遵从行为也就由无知性不遵从定性为自私性不遵从,处理方法也由纳税评估转为税务稽查。如澳大利亚国税局在评估结果确定后会以面谈、电话或信函方式给纳税人解释申辩的机会,以达到节约征管时间、增加税务执法透明度、改善征纳关系的目的。如果纳税人解释不清或解释不能让评估人员满意,则进入实地审计程序,并将纳税评估结果作为今后税务处理的依据。

三、对纳税评估工作定位的具体建议

(一)不断确立纳税评估工作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地位

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定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纳税人少报、瞒报和不报的现象,核实税源基础,进而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程度和信誉等级做出综合性评价,它是对纳税人相对全面的各项信息进行提炼、加工、整理和分析,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纳税评估既是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整体评价,又是对税收征管质量的总体评价。它既有管理职能,又有监控职能。在实践中确立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地位的重要意义在于使相互脱离的税收征管资料与税款征收紧密地联系起来,并贯穿税收征管的始终、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从而使整个税收征管工作形成一个更加完整和牢固的链条。同时,可以使征管体系更加严谨,征管工作更具活力,精细化程度更高,税收的管理与服务功能更加凸显。

(二)注重收集各类信息,逐步建立功能完备的税收信息数据库

信息采集是纳税评估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主要为计算评估指标和评估分析提供足够的基础数据支撑。国外的评估之所以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主要都归功于税务部门收集、传送、分析、处理大量的信息。而我们不仅可供采集的外部资源非常少,而且在征管大系统中几乎也没有采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栏中的相关指标等企业财务信息,所以很难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评估工作。实际上,评估工作可以以获取资料为目的,逐步建立各类数据库。

1.要及时保存、整理评估过程中的各类数据

目前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好不容易获得的一些数据只在某次评估中用一次,就丢弃了。既不进行数据保存,也不进行数据交流。如开展房地产评估中获得的建委提供的数据、在非学历教育评估中获得的教委提供的数据,我们都未进行数据保存和整理。所以建议今后获得的无论是从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还是从纳税人处收集的资料,都应该进行整理、分析、录入,以备以后随时调取、查阅。

2.要建立内部信息收集机制

完善信息纵向联系,在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内部的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公开,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的“税务数据库”。在现有的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企业的会计资料信息的采集。

3.要加强外部信息采集,建立数据交换和互连互通机制

纳税评估中仅靠税务机关所掌握的信息数据是远远不够的,国外信息数据来源渠道广泛,而且信息的获取有法律保障。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但这个原则性的规定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获取银行、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相关信息。但我们也不能长期处于“等制度、等规定”的被动状态,应主动联系工商、公安、建委等部门,通过科技手段,与这些国家机关建立数据交换和互通互联机制,广泛的采集各方面信息。

(三)结合实际设定行业指标,建立行业模型

在我们目前开展的评估中,没有注重分析同行业与不同行业之间的销售、成本、利润等相互关系,没有考察企业的实际税负,建立的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还不完善,导致纳税评估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逐步完善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体系,由专职评估人员,对不同行业及不同规模以及不同的营运方式分门别类地进行调查,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生产能力、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登记注册类型,逐步丰富完善科学的指标分析体系,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进行更新完善。对已稽查较彻底、已评估较深入的实例进行一些解剖麻雀式的分析测算,将这些真实的指标录入评估系统,建立模型,并应用到其他同类企业评估。

(四)进一步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纳税评估的目标定位决定其具有服务的功能。纳税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宣传贯彻税收政策的过程,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首先,通过纳税评估,使企业由于过失或政策理解不深等原因造成的大量的一般性违章行为,能够在评估环节得以妥善处理,不至于进入稽查环节加以处罚,这事实上是对广大纳税人合法利益的最大保护,也是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优质的服务。其次,在纳税评估过程中,通过约谈,税务机关还可以为纳税人提供贴近式的服务。税企双方通过平等地交流,纳税人可以陈述其对有关规定的掌握和理解,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更好地宣传和解释,纠正纳税人政策理解上的一些偏差,从而进一步密切征纳双方的关系。第三,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一般不像税务稽查那样强调处罚,而是更加注重帮助纳税人识错、纠错,提高其正确纳税的能力。虽然纳税评估中发现的涉税问题不能完全免责,但相对于税务稽查而言,其免责范围相对较广,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小。这种相对温和的处理方式深受纳税人的欢迎,尤其是因税收无知而造成申报错误的纳税人,往往能从中获得不少的纳税帮助,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积极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

纳税评估可为税务稽查提供可靠案源。通过对纳税人海量的、全部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审核并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从而筛选出存有疑点的纳税人。有利于稽查资源的有效运用。但是,“未经评估不得稽查”的做法值得商榷。所谓“未经评估不得稽查”是指“税务检查前,原则上应进行纳税评估,制作《纳税评估意见书》,作为税务检查约谈和税务检查的依据。”由于纳税评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不可能发现所有的涉税问题,即使是通过纳税评估的纳税户也不一定就没有问题。因而规定这样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税务稽查的选案权,并打乱了税务稽查的具体计划。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稽查与评估关系的倒置,即由稽查提供案源(稽查名单),评估人员再据此实施评估。由于是被动开展评估,资料数据仅仅是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因此评估部门所提供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对稽查工作的贡献率极低。建议一方面通过纳税评估,将发现的有重点问题的纳税户提交给稽查部门;另一方面,不限制稽查部门选案权,其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选案,开展稽查。

参考文献:

[1]周伍阳,杨招军.纳税评估理论溯源及其现状分析.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2]苏强.纳税评估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财会月刊(理论).2007.2.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纳税评估;定位;配套改革

一、纳税评估的定位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为纳税人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并采取相应的征管措施,以增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遵从度的管理行为。可见,纳税评估是一种介乎于税务管理、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相对独立的管理活动,它与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一起,共同构成税收征管体系,并在税收征管中居于核心地位。

(一)纳税评估不同于税务管理

纳税评估侧重于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准确性的分析,其工作主要涉及案头评估、税务约谈和评估处理。分析工具一般采用“人机”结合,评估主要是根据事先掌握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数学模型和人工逻辑分析进行,税务约谈主要是引证或搞清评估中发现的疑点。它强调事前涉税信息的充分、评估方法的科学和评估技能的过硬。因此,纳税评估不同于税务管理涉及各种税源管理及其纷繁复杂的纳税人管理事宜,在业务上相对单一和专业,除在评估中采用税务约谈和落实纳税评估处理结果外,评估员一般必须直接与纳税人接触。

(二)纳税评估不同于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属于现场检查,主要通过查账、询问、现场勘查、异地调查等方式,以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税收问题;税务稽查可以涉及纳税人当年和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稽查期一般视案情的复杂程度而定。而纳税评估是属于非现场检查,主要通过案头审计、约谈纳税人等方式进行;纳税评估对象主要是申报所属期的纳税申报,评估期限一般在下一个申报期来临前结束。案头审计主要是根据评估部门预先设计的评估指标和预警值等,运用计算机对纳税申报涉及的各项相关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对存在的疑点通过人工分析和约谈纳税人等方式予以解释。在评估中,评估员一般不应进行实地检查和查看纳税人的账册。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疑点,通过约谈仍未能解释清楚的,应转入税务稽查环节,由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不赋予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权是有道理的。一是纳税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评估纳税人当期申报的数据与预警值是否相符,申报资料的各项指标之间是否存在逻辑关系。在评估中,评估员若发现申报数据及其资料出现较大差异,其责任是约谈纳税人并要求其作出解释或举证,以消除疑点。疑点若不能消除,则可判定纳税申报存在问题,进一步查核则是稽查部门的事情。其二,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的日常管理工作,也不允许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介入过深的调查。因为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在下一申报期开始前就要结束,如果允许其对案件审计中发现的疑点实地调查,将耗用较多的评估资源。由于纳税评估期限较短,因此,即使允许实地调查,在短期内也难以发现问题,而在匆忙之中作出调查结论,恐怕也是有问题的。其三,允许纳税评估介入实地调查容易与税务稽查相混淆。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实行纳税检查时,具有“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职权。如果纳税评估也允许介入实地调查,就行使了纳税检查的职权,使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在某些职权上存在混淆。明确规定纳税评估不介入实地调查,可以使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职权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

(三)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处于核心地位

税收征管的基本目标在于贯彻税收法律政策,确保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地入库。税务管理涉及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从各方面构筑有效的征管平台,并通过执行一系列的征管制度以规范纳税人行为;而税务稽查则通过事后检查来判断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对各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理并追缴流失的税收。可以这样说,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分别通过柔性与刚性的方式对纳税人实施管理。但这一柔一刚怎样才能有效地结合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仍缺乏联结点,纳税评估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纳税评估使税务管理柔中带刚,使税务稽查刚中带柔,从而使税款征收更有保障。

1 由于纳税评估是在申报后立即展开,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和处理,因而能够有效地消除纳税人对申报不实的侥幸心理,改善了税务管理过于柔弱的一面,也给纳税人依法申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虚假申报构成一定的震慑力。

2 纳税评估的目标定位决定其具有服务的功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一般不像税务稽查那样强调处罚,而是更加注重帮助纳税人识错、纠错,提高其正确纳税的能力。虽然纳税评估中发现的涉税问题不能完全免责,但相对于税务稽查而言,其免责范围相对较广,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小。这种相对温和的处理方式深受纳税人的欢迎,尤其是因税收无知而造成申报错误的纳税人,往往能从中获得不少的纳税帮助,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可靠案源,有利于稽查资源的有效运用。当然,硬性地把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前置的做法并不可取。这是因为,一是由于纳税评估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发现所有的涉税问题,即使是纳税评估通过的纳税户也不一定就没有问题;二是所谓前置是指没有通过纳税评估不得进人税务稽查阶段,因此,建立前置程序将限制税务稽查的选案权,并打乱税务稽查的具体计划。然而,不管怎样,纳税评估对于推动税务稽查走向科学化、高效化的作用是不可置疑的。

可见,确立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的核心地位,可以使征管体系更加严谨,征管工作更具活力,精细化程度更高,税收的管理与服务功能更加凸显。而一旦把纳税评估的核心地位确立下来,我国的征管模式也将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弱化管理的状况必将得到根本的改变。

二、纳税评估的配套改革

确立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地位,将面临着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其中,纳税评估机构的设置和完善纳税评估的法制建设,已经成为推进我国纳税评估向纵深发展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的机构设置

纳税评估的专业性与基础性特点,决定了纳税评估工作必须在相对独立和稳定的环境下开展。建立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明确纳税评估的职责,配备高素质的评估队伍,完善对评估人员的激励机制,是推动我国纳税评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在国外,大凡纳税评估搞得较好的,无不与之有关。例如,新加坡成立了独立的评税部门,并分别设有税务处理部、纳税人服务部、公司服务部、纳税人审计部和税务调查部,各部门职能界定明确,各司其职。法国设有专门的税务审计机构,分为中央级、大区级和地区级,其内部审计则以各级税务局的管辖范围为界,各负其责。德国联邦财政部和州财政局也下设了税务审计局。而澳大利亚的纳税评估机构和稽查机构是分设的。相比之下,我国的纳税评估,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配备都相差甚远。一是除个别地方外,基本都没有设置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目前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是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在个别地方是由税务稽查员兼办的。二是纳税评估的职责不明,特别是与税务稽查的界线更是含糊不清。三是缺乏适应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的高素质的评估队伍,难以满足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四是纳税评估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因此,要推动我国纳税评估的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以上问题。

1 尽快成立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设置的纳税评估机构属于税务机关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1)设计评估指标体系,测算、确定相关指标的峰值和预警值。(2)负责评估软件的开发工作。(3)实施案头评估,对案头评估中出现的疑点,约谈纳税人,对评估结论作出相应处理,并制作纳税评估报告。(4)帮助纳税人正确处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开展相关的税法教育和纳税指导。(5)在法定时间内向稽查部门移交有重大违法嫌疑的案件。(6)建立纳税评估信息体系,不断开发信息来源渠道。(7)维护纳税评估资料数据,实施纳税评估档案管理。(8)把纳税评估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可在纳税评估机构内划分五个部门(或岗位,下同),分别从事五种不同的评估业务。(1)专门从事预警值和评估指标制定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各税种的特点及其影响申报质量的相关因素,设计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搜集相关的涉税信息及其经济信息,运用经济分析学、计量经济学等原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经验数据,测算、修改、确定相关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和峰值,为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前提和基础。(2)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对象筛选工作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运用计算机和人工方式对纳税申报期内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评估,把初步评估发现的问题户转交纳税评估分析处理部门处理。初步评估的面应逐步从重点户向所有纳税户过渡,使初步评估的对象覆盖到所有的纳税户。该部门应积极参与纳税评估软件的开发工作,不断改进纳税评估手段。(3)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分析与税务约谈工作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筛选部门转来的有问题的申报进行案头分析评估,对疑点作出解释;约谈纳税人,搞清申报疑点;对纳税人解释相关的税收政策;制作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并把案卷移交纳税评估处理部门处理。(4)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处理工作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纳税评估分析部门转来的材料制作处理结论:对纳税评估暂无异议的,制作“纳税评估暂无异议结论”;对纳税评估发现的已被确认的申报问题,制作“纳税评估问题及其处理建议”,并交由纳税人,由其对已申报的税额自主作出是否更正的决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案头分析和税务约谈仍不能搞清的,制作“纳税评估待处理报告”,转交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纳税评估问题及其处理建议”作出相关的纳税调整,或调整不理想的,制作“提请税务稽查建议”送交税务稽查部门。(5)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处理落实和归档工作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把“纳税评估问题及其处理建议”文书送达纳税人,跟踪纳税人是否按处理建议对已申报的税额作出更正,并把纳税人更正纳税申报的情况及时向纳税评估机构报告以及向税务管理部门通报;把“纳税评估待处理报告”、“提请税务稽查建议”送达税务稽查部门,并向其提请对相关纳税人实施进一步调查的建议。把纳税评估机构分成五个部门(或岗位),既符合纳税评估的专业化要求和评估权的相互制衡,也有利于纳税评估岗位责任制的推行。

2 配备业务素质高的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评估队伍。纳税评估的性质要求评估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对从事预警值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人员要求更高。因此,不改变当前我国纳税评估队伍的状况,纳税评估工作将难以向广度和深度推进,纳税评估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因此,建议从下列几个方面予以改善:(1)增加评估员编制。根据评估机构设置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评估人员,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能够有效运行。随着纳税评估核心地位的确立,税务人员的配置应更多地向评估员方面倾斜。(2)实行评估员定级制。把评估员划分为高级评估员、中级评估员和初级评估员,实行不同的待遇。实行评估员定级制,将有利于激发评估员自觉学习、自我完善的积极性,对促进评估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评估员的评级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进行。(3)加强对评估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评估技能,以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要求。(4)建立奖惩严格的机制。对在评估工作中成绩突出,能为国家挽回重大损失的,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评估工作不努力,工作马虎,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完善纳税评估的法律责任

纳税评估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纳税评估后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评估所属期存在纳税问题,则该涉税责任应由谁承担;二是在纳税评估中发现被评估的纳税人存在涉税问题,是否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三是评估部门是否拥有行政处罚权。

1 纳税评估后被稽查部门发现的涉税问题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纳税评估后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涉税问题,通常有两种情况:(1)被纳税评估部门认定为暂无异议,而事后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涉税问题。由于纳税评估主要是根据评估指标实施案头分析和税务约谈,在信息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人存在的涉税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是在所难免的。因此,纳税评估没有发现的涉税问题后被稽查部门发现的,由纳税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虽然现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第22条的“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规定,已把纳税评估可能引起的麻烦降至最低,但为了避免纳税人对纳税评估责任的误解,征管制度还是应该明确规定,纳税评估后被稽查部门发现的涉税问题,属于纳税人原因的,由纳税人承担法律责任。(2)纳税人根据纳税评估部门发出“纳税评估问题及其处理建议”,对相关纳税事项作出调整、更正,但事后被稽查部门认定为错误的。如果该错误完全是由于纳税人遵循评估部门的建议而形成的,则责任在税务机关,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2条的规定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在法定时间内发现纳税人少缴税款,可以追征,但不得加收滞纳金,更不能罚款;如果该错误并非完全是由于纳税人遵循评估部门的建议而形成的,则责任应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划清,并按征管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确认这一法律责任,将给纳税评估提出更高的要求,即纳税评估部门建议纳税人调整、更正相关的纳税处理方式,应以文书形式下达,事后税务稽查机关发现纳税人存在问题,纳税人应负举证责任,说明其涉税处理是在税务机关建议下进行的。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5]26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并主动与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据[*5]26号文件规定,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以下简称普通住房)。其中,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没有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

对单位或个人将购买住房对外销售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当月,向同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提供权属登记房屋的坐落、产权人、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信息。

市、县规划管理部门要将已批准的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新批住宅项目中容积率在1.0以下的,按月提供。

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将当月房地产税收征管的有关信息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从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得的房地产交易登记资料,只能用于征税之目的,并有责任予以保密。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管业税税收政策。

(一)*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应根据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营业税。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五)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六)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七)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个人承受不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不得减免契税。对擅自变通政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四、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的信息;要定期将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的权属登记资料等信息,与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漏征税款,建立催缴制度,及时查补税款。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在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中,如发现纳税人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便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

五、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商,创造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等场所,设立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方便纳税人。

六、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出具完税(或减免)凭证;对于未出具完税(或减免)凭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

七、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应努力改进征缴税款的办法,减少现金收取,逐步实现税银联网、划卡缴税。由于种种原因,仍需收取现金税款的,应规范解缴程序,加强安全管理。

八、对于房地产管理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地方财税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际经验;税源管理;分类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8-0019-02

税源管理是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实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的税收收入最大化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既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税源管理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些国际经验对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1.科学配置机构,降低税收成本。国际上,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区划进行,通常根据经济区域范围、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纳税大户的分布情况、纳税人的分类情况,设置区域性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服务)中心。新加坡设立常规的税源评估部门,有对个人评估的纳税人服务部、对公司法人评估的公司服务部、对重大税案调查的税务调查部等,是按照纳税人对象来设置机构。阿根廷国家税务局下辖24个分局,其中在税源集中、经济发达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设9个,依据税源分布跨省设15个,其设置税务机构的根据就是税源分布和经济区域来划分。

2.对纳税人分类管理、提高税收效率。很多国家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通常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澳大利亚税务局按照规模将公司分为三类(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小企业)进行监控。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大型企业进行管理,一方面为这些大公司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增强对其监控的力度。荷兰把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大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四种类型,并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阿根廷是将纳税人按大、中、小户归类,侧重抓好年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过半的大户,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3.强调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纳税风险评估被作为新加坡税务局的税源管理核心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环节,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了,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将来自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得出分析结论。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报、自行审核的策略,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管理具有强制性。

4.多渠道交换信息,重视税源管理信息化。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其有效实施税源管理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税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较高,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由东海岸国家计算中心和按地区设立的十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以此估算其税款,自动进行评估,旨在追求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实现纳税服务经常化与多元化。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多元化的税法宣传和优质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创造条件,提高纳税遵从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常用的做法。除传统宣传方式以外,税法宣传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体、FLASH、DVD软件、网络等,还注重个性化的宣传。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每年都会派出高级官员与前三十名的集团公司进行沟通,讨论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税收遵从问题。税务机关还定期邀请行业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税源管理工作,使税务官员们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经营中所处的经济和行业环境,以增强税务官员的管理能力。

德国成立了纳税人协会,办有《纳税人》月刊,并建立了专业数据库,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会员提供税务信息服务。

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启示

1.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合理配置机构和资源。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高风险税源点的区域、行业、企业。分行业、分税种、分区域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确认为税源管理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通过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风险特征库,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遵从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适应风险管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在合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纳税风险、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资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标准。

2.加强税源信息交换,实现信息来源多元化。与纳税人税源相关的信息多种多样,由许多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关、财政、统计、土管等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电力、审计、评估等机构和企业的数据。因此,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保证相关部门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换传递。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着手于税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进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税工程、评估系统、防伪税控、税控收款机等。但是,由于中国税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现有税源管理采集数据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税源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水平较低、对数据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为了更好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源管理进行强化,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快网络社会化进程。网络社会化,就是使计算机网络从税务部门向社会各部门延伸,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税务机关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2)建立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税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税收风险评估分析)为主线的税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增强税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强税收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建立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建立起功能齐备、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向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3.专业化的分类管理。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税收风险、纳税遵从的不同进行税源分类,进行分类管理,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将税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纳税人转为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将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纳税人转为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和领域,可加强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不同的税收监控和审计措施。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采取宽松措施,由纳税人进行自我管理、自行评估,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对税收风险高、纳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采取严厉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跟踪、全面审计。针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不同的税源监控、管理方案。将大型企业集团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管理,对他们实行税务审计为主的管理措施。对中、小型企业实行以纳税风险评估为主的税源监控办法,对这些企业仍然采用属地管理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涉税宣传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不断改进,涉税宣传的方式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运用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提供纳税手册、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开设税务课程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和详尽周到的纳税服务,真正建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税收征管基础。税源管理的最终对象是纳税人,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纳税主体地位,没有良好的服务体系作保障,没有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税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纳税服务为中心的工作模式,将现有的重征管、轻服务的征管模式,转变为重服务、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为纳税人提供经常化和多元化的全程涉税服务。

在税务局与纳税人所打交道中,应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愿望与要求,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参考文献:

[1]郭弛.澳大利亚税务管理的经验及借鉴[J].涉外税务,2004,(8):50-53.

[2]高春发,王静梅.从阿根廷税务状况看中国税收征管[J].黑龙江财会,2001,(11):50-51.

[3]吴洁蕙.澳大利亚税源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J].涉外税务,2007,(3):48-51.

[4]李中华.发展中国家税源控管的经验借鉴[J].当代财经,2004,(4):54-56.

[5]严明,越祥兰.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税源管理[J].税收征纳,2003,(1):9-10.

[6]吴洁蕙,葛敬书.美国税源管理经验[J].经济纵横,2007,(6):66-67.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税制改革;内控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对企业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部分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而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当偷税漏税事件传到社会中,会引起强大的舆论场,企业形象瞬间崩塌,企业存在严重的税务危机。而企业实行内控体系建设,可有效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正确处理企业经济与税务管制之间的关系,从而促使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1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现状

近几年来,因企业面临税务风险而影响企业发展的事件时有发生,促使各企业加大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程度,开始实行内部控制体系,以避免税务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现阶段,我国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仍停留在初级阶段,认为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反而会增加企业运营的成本,不利于企业经济的发展,还有部分企业虽然已经建成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其管理理念与管理技术不到位,仍然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影响企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大部分企业在税务风险内部体系的建设上,将全部的风险控制工作放在了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无关。自认为做好财务核算,按规纳税就算是控制税务风险,并未做好风险评估以及风险预案,企业仍然面临税务风险。[1]第二,很多企业都有错误的纳税思想,认为与税收人员搞好关系就可以,既可以减少税收的费用,又有人脉帮衬。这种做法不但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加剧了对企业的影响程度。第三,缺乏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和人才,企业内部的人才一般都是从事生产运营以及管理方面的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通常需要花费巨额资金引进人才,大多数企业为了节省这部分的开支,由企业内部人员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由于这些人员缺少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使企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

2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原则

2.1依法制约原则

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时,需要贯穿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各项环节,包括人员、设备、资金等各个方面,都是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部分,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因此,需要受到体系的制约,但其制约性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而不是随意地制约,所制定的措施不得违背法律的标准,避免加大企业的损失程度。

2.2内部牵制原则

税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风险之一,需要内部体系的建设,但过度地将权力交给一个部门,会导致决策失衡,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对此,需要企业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牵制,使其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3主次控制原则

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时,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分析风险的主次性,对风险大的项目着重进行控制,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将风险程度降到最低,而对于风险性小一些的,可进行适当的调整,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通过主次控制,合理分配企业的资源,达到避免或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目的。[2]

3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有效对策

3.1税务风险分析法

企业在进行日常生产活动时,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税务风险,但具体的风险原因有很多,能正确地分析风险原因,可有效进行内部体系建设。第一,在进行税务风险分析时,企业要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先假定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类型,并根据这个风险类型应用到全部的生产经营环节中,对每一个环节出现风险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一般情况会出现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两种情况,对可控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对不可控因素进行预防,通过防治结合的办法,防止企业发生税务风险。这种方法虽然操作比较简单,但在分析上会存在疏漏的情况,其方法还不够完善。第二,对企业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企业在发展中常常需要领导层制定一些重大决策,其决策的导向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对此,可以从这个方面入手分析。首先,对领导层的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包括领导层的风险意识、风险预防方案等;其次,对管理层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其管理方法、理念等;再次,对生产运营部门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产品生产的质量以及营销的成绩等;最后,对企业税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税务的登记、申报流程是否顺利,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关系等。通过在企业内部逐级分析,可有效发现税务风险存在的原因,从而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

3.2建立税务风险评估体系

在企业内部建立税务风险评估体系,对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评估,有利于判断风险情况,从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一是,企业在缴纳税务时主要是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要对企业的财务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税务报表、财务报表等,根据数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财务风险情况;二是,对企业缴纳税费的流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缴税流程存在的风险情况,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三是,纳税本是一种相互的行为,体现的是税收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友好关系,企业能明确自身的纳税指标,体现的是企业的纳税态度,因此,可根据企业纳税指标的明确性来进行风险评估。

3.3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首先,企业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使其贯穿于生产运营中的各个环节,对此,应以企业高层领导为主导建立税务风险监督控制管理小组,高层领导为组长,对下面的工作进行整体管理,并将财务部、人事部、生产部、营销部、税务部、行政部等各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定期上交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涉及税务活动的部门要重点进行汇报,并将公司的税务情况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再由企业领导与税务中介机构进行联系,以备不时之需。[3]其次,涉及税收活动的各部门要将各项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进行入档和备份,定期对一段时间内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反思其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保证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次,企业在纳税活动中,主要的纳税类型为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纳税类型,制定不同的纳税规范,可通过制定纳税手册等,将纳税类型、纳税指标、纳税流程进行明确规范,使税务人员可以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最后,再完美的税务风险防范体系也有疏漏的情况,从而引发税务危机,企业在面对危机时,要沉着冷静,分析危机存在的原因,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一是,企业可利用税收中介结构,企业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企业要表明自身的态度,并不是故意而为,以取得税务机关谅解;二是,走法律途径,当中介机构没有处理好问题时,通过寻找律师,为企业的税务情况做有利指引,降低企业损失;三是,当税务危机发展到社会舆论时,企业可选择公关的方式,通过媒体向社会澄清事实的原因,避免影响企业形象而扩大企业经济损失。

4结论

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目前,已经得到了各企业的高度的重视,要求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加快税务风险评估的建设,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税务情况,避免或降低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港.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评估指标体系构建[J].财会学习,2016(8):11-13.

[2]王江扬.企业集团基于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探讨[J].会计师,2016(2):48-49.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7篇

一、目前企业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

(一)纳税意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自身的纳税意识较强,那么进行税务筹划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要通过进行筹划理财来降低自身的涉税费用以及风险,实现合理化的纳税。但是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中的纳税意识不足,认为进行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的减少纳税或是不进行纳税,甚至是一些人员还会唆使筹划人通过不正常的手段来实现偷税漏税等,这样也就造成了筹划事项风险较高。

(二)政策改变造成的风险

对于税收政策来说,是由国家制定的,对税收分配活动以及处理税收分配之间关系的原则与方针。所以也可以说税收法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且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税收法律有着不同的形式与内容,如果企业中的税收人员没有及时了解全新的法律法规,就很容易出现税务法规错用等现象的发生,这样也就加大了企业中的税收风险。

(三)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相关法律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加之各级部门之间在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关工作,这样也就造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增大。现如今,我国的税务行政执法主体上存在着多元的现象,其中也就包括了财政、国税以及地税等众多部门,但是在各个部门的执法上却存在着重叠的现象,加之执法部门拥有自由裁量的权利,且受到了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影响,使得执法不规范现象经常发生,这样也就使得一些企业中出现了该缴税的没有缴,不该进行缴税的反而需要缴的现象,这样也就增大了企业中的税收风险。

(四)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上的影响

企业在日常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对税收法规存在着掌握不准确以及理解不透彻的现象,虽然从主观上来讲没有进行偷税的愿望,但是在实际纳税的行为上来说,则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实际操作,或是虽然在表面上满足了相关法规的要求,但是从实质上来说却并没有根据有关税收法来进行操作,这样也就出现了偷税漏税等现象,从而加大了企业中的税务风险问题。

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积极树立起税务风险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在实际中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就要积极树立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应当要坚持做好依法纳税,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关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出完善的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实现高效的经济活动。此外还要保证税金、税款的准确,以此来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去。其次,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还要对对方的纳税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调查,避免出现转嫁税务风险现象的发生,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避免出现分歧与误解,尽可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想要防范好企业税务风险,就要保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可以满足实际的要求。因此,在实际中企业就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从多个层面上出发来扩展渠道,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还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到学习中去,及时掌握好最新的税务知识,以此来提高企业自身的权益,规避好企业的实际税务风险能力,同时还可以为降低企业中的税务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管理层中的决策工作

对于防范企业税务风险来说,企业中管理层占据着一定的地位。这主要是因为进行税务风险的防范工作是一项细致性较强的工作,所以也就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配合工作。管理人员在对方案进行决策的过程中,也要针对方案的成本以及代价等方面来进行计算,在保证合法的前提下来降低税收上的损失,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最大限度的减少税务风险对企业自身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建立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想要实现长远的发展就要坚持将税务风险纳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同时还要针对实际情况建立出完善的管理系统,其中还要包含对税务风险进行甄别的系统,以此来实现对经济活动进行判断,对可能造成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完善风险的预警系统等,通过建立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实现对风险的规避与准仪,同时还可以对风险的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提出风险管理工作的评估报告。所以说,完善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中就应当要可以实现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

(五)制定出完善的防范风险对策

对于一些涉税业务来说,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此来实现利益上的增长。或是可以聘请一些专家来进行风险评估,以此来保证防范措施的专业性。同时还要选择出科学的防范风险税种,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在实际中想要确保企业可以实现正常纳税,就要求企业要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调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实际问题。

税务纳税评估报告范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 税务筹划 风险 防范

一、公司治理结构是税务筹划的制度保证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结构。这种制度安排或制度结构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何实施管理、控制风险和分配收益等有关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企业包括税务筹划在内的所有财务行为都应该在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内进行。适应公司治理要求的税务筹划方案才能得到组织、制度、资源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实施。所以,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税务筹划质量的基本保证

(二)税务筹划风险

企业在运用税收政策开展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种风险可能会伴随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税务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活动时.由于受到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失败而在筹划后发生各种损失的可能性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来源于两方面即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产生的风险,但不论何种风险,如不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都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税务筹划风险

公司治理是税务筹划的内部环境基础。公司治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税务筹划工作的实施.其完善程度和,有效运行影响着税务筹划的组织结构、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税务筹划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治理的健全性、严密性和有效性。美国COSO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指出包括公司治理在内的内部环境要素,是企业实施全面管理风险的基础性要素.并为筹划提供规则和结构支持。税务筹划作为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公司治理背景下进行.并有效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实现零涉税风险环境下的税务筹划目标。内部环境决定税务筹划的基础是否牢靠.是对税务筹划风险的事前防范

二、税务筹划的内部组织结构

合理的组织结构是落实公司治理目标的基本保证开展税务筹划。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保障。在企业内部.需要设置税务部等专职税务组织机构.专业性的组织分工可以为筹划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在税务部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税务问题及筹划研究的明确分工与相互配合。税务部的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搜集相关财税法规.为筹划和实施方案提供信息支持:企业整体税负分析及涉税业务分析:财税风险防范机制与防范策略的研究:企业战略的财税规划与内部税务计划: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的执行:纳税评估报告:设计合理化的纳税筹划方案等。例如.华润集团于2006年在集团财务部设立了税务管理部.系统、专业地推动全集团的税务管理建设。目前该集团的7个运营中都设有税务部,一、二、三级利润中心都设有税务经理及专职税务人员.使得整个集团的税务风险明显减小.税务方面的成本控制也有比较明显的成效。受益于税务管理部卓有成效的工作.税务风险管理已经真正成为集团管理层高度重视的事项.税务成本和风险得到合理控制.企业效益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三、防范税务筹划风险的内部治理策略

(一)建立税务筹划内部治理机制

公司内部治理框架中.要设计与税务筹划的战略目标相关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筹划工作流程,筹划风险预警,筹划决策、控制机制以及反馈机制。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并能及时、有效实施。除此以外,为了保障控制系统有效运行。应明确涉税环节各部门的岗位职能.明确税务筹划的权限安排与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决策的科学性,避免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和危机的出现。

(二)制定税务筹划规划

税务部要根据企业税务筹划的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税务筹划规划,并尽可能详细。税务规划是实现税务筹划的一种计划控制.属于内部控制。税务部制定的内部税务计划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年度纳税计划.包括纳税支出规模和结构、时期计划安排等;第二,内部因素变动分析,以防因内部因素变动而产生内部筹划风险:第三.外部因素变动分析.以防因外部因素变化而产生筹划风险。在税务规划制定出来以后.还要对税务规划进行评估.考虑该税务计划能否取得更多的节税利益或更大的财务利益.是否风险和成本较低.是否能够获得企业现金流的支持,执行是否有保障等。

(三)进行税务筹划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只要存在着经营活动和管理,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税务控制制度是整个内控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实施内部税务控制制度.定期核对涉税账簿.可以提高涉税会计核算资料的可靠性:同时,内部税务控制制度的施行.有利于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从税务筹划角度来看,内部税务控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内部纳税控制,目的是使纳税会计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纳税活动遵纪守法。为实现这一目的.设计内部纳税控制制度时.应考虑如何协调税务部与会计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二是内部税务风险控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控制四个方面。

(四)开展信心知识别与沟通

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全过程都需要借助各种信息来识别、评估和应对筹划风险。大量有效的信息是制定各种筹划方案的基础良好的沟通包括信息的向下、平行和向上及时有效传递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税务筹划项目初始就要求筹划人员依据掌握的相关信息.制定筹划目标和各种可选方案,识别影响筹划风险的涉税事项因素。及时传递给项目负责人.以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并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税务筹划方案.再将控制信息传递给下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进一步反馈及传递相应信息.降低筹划信息不对称风险和沟通误差风险。另一方面.增加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获得更多信息,使税务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以确保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合理合法.降低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风险和税务行政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