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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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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司债 承销业务 市场运行 管理机制

一、美国公司债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美国公司债发行情况

2013年,美国债券市场总发行量为6.42万亿美元。其中,公司债发行量1.41万亿美元,占总发行量的比例为21.97%,与2012年相比,公司债发行规模小幅增长,占比提升2.55个百分点。1999~2005年期间,美国公司债年发行量大多维持在6~8千亿美元之间;2006~2011年期间,公司债年发行量则在1万亿美元左右;2012~2013年发行量则攀升至1.4万亿美元。

(二)美国公司债存量情况

截至2013年底,美国债券市场余额为37.35万亿美元。其中,公司债余额为9.77万亿元美元,占比26.15%。自1999年以来,美国公司债余额占比基本保持在21%~26%之间,市场发展相对成熟。

二、美国公司债承销业务基本情况

从美国公司债发行实践来看,目前美国从事承销业务的机构按在发行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主承销商(lead manager or lead underwriter)、联合主承销商(co-lead manager)、副主承销商(co-manager)、承销商(underwriter)。其中,主承销商起牵头作用,主要确保交易的流动性、组织承销团(syndicate)、承担大部分债券的承销、负责分销安排等工作。当某一债券发行规模较大时,可以设置一家或多家联合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

美国公司债承销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机构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详见本文第三点)即可开展承销业务。监管机构也不对主承销商、承销商的资质准入进行区分。每笔公司债发行的主承销商由市场竞争产生或者是由发行企业自主选择。近年来,美国公司债市场主承销业务呈现出“低门槛、高集中”的规律,具体介绍如下:

(一)主承销商(Lead Underwriter)数量平稳略有提升,且与发行量的走势高度一致

根据Bloomberg统计数据,2013年,参与美国公司债承销业务的主承销商共174家,较2012年增加18家。1999~2009年期间,参与公司债承销业务的主承销商数量基本保持在85~115家范围内;2010~2011年则均为140家;2012~2013年数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从增长趋势来看,美国公司债主承销商数量与每年债券发行量走势保持高度一致。这充分体现出美国对于承销业务资质监管限制较低,市场发展情况对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起主要决定因素。

(二)主承销业务高度集中于少数优质金融机构

2013年,参与美国公司债承销业务的机构共174家{1}。整体来看,美国公司债主承销业务集中度较高,行业集中度率CR8为67.30%,CR12为81%。其中,摩根大通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12.2%,美国银行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10.5%,花旗、摩根士丹利、高盛、巴克莱、德意志银行、富国银行的市场份额也均超过5%。1999~2013年期间,美国公司债主承销市场行业集中率CR12均在80%以上,累计市场份额占比超过80%的家数均保持在8~12家之间。

可以看出,虽然美国监管政策对主承销资质未作严格准入限制,但经过市场最终选择,实质上形成了以跨国金融机构巨头为主的十多家主承销商“圈子”。这些机构规模大、实力强、业务能力更为专业。

三、美国公司债承销商管理制度概述

(一)SEC对美国承销商的资质要求

目前,美国证监会(U.S.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以下简称“SEC”)并不对承销业务资质进行行政审批,而是要求从事承销业务的机构需事前在SEC注册,并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开展业务,金融机构是否能获得业务更大程度上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监管政策也未对主承销业务资质和承销业务资质做出区别对待。

SEC对于机构从事公司债承销业务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填写注册申请表(Form BD)。该申请表主要目的是了解申请机构、股东及雇员的背景情况,包含违法犯罪、民事诉讼、监管处罚、业务经营等多项内容。申请人通过中央登记存管系统(Central Registration Depository,CRD)提交申请后的45天内,SEC将做出同意或否决注册申请的决定。同时,SEC要求如果机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申请表。

2.成为相关自律组织会员。自律组织包括美国金融业监管局(The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以下简称FINRA)以及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如果该机构业务仅限于某一交易所市场,则成为该交易所会员即可;如果该机构业务不局限于某一交易所市场,或者涉及场外市场业务,则必须成为FINRA的会员。

3.成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SIPC)的会员。申请注册的机构必须成为SIPC的会员,并向SIPC缴纳一定数额的年费。如果该公司主营业务在美国国外或者业务仅限于投资公司的股票、各种养老金和保险的销售,则可以不成为SIPC的会员。

4.对关联人员的要求。申请机构的业务伙伴、管理人员、分支机构管理人员、相关雇员等也必须满足相关的资质要求,诸如需要通过自律组织(如FINRA)的证券资格考试,需要注册登记等。

5.对于净资本的要求。《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一般规则和条例》的第15条款(Rule 15c3-1)规定,从事承销业务的机构其净资本应不少于5万美元。对于从事结算业务的机构,其净资本应不少于25万美元和负债总额的2%。

(二)自律组织在承销商管理中的作用

作为美国金融市场最大的自律组织,FINRA负责美国金融市场包括承销商在内的经纪业务注册管理工作。目前,FINRA已经了较为完善的自律规则体系,详细规定了会员机构的财务运行要求、会员调查、会员处罚的程序及措施,以及关于会员机构交易行为的记录和报告、清算机制、客户账户信息的保存及指令的处理、交易人员行为规范等的具体业务管理制度。FINRA对于承销商的管理首先是基于以上基本准则进行。

同时,FINRA也针对承销业务出台了规则5100《证券发行与承销》,该规则包括7项细则,其中规则5110《承销条款和安排》和规则5160《分销协议的价格披露》对承销业务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规则5110主要规定了从事承销业务时需上报的文件种类及内容、提交的方式与时间、豁免情况以及承销费的具体构成、确定的标准和依据等;规则5160则规定分销协议中应该公布证券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确定的依据。

四、美国公司债承销业务对我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承销队伍建设的启示

美国公司债券市场已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无论是市场制度和市场参与机构均已较为成熟,其承销业务相关市场规律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和借鉴。同时,我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承销队伍建设在参考美国承销业务一般规律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中国市场具体情况和当前发展阶段特点。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开展承销业务资质管理

美国公司债市场的市场化管理模式有利于强化承销队伍与债券市场发展的同步性和协调性,及时反映和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但考虑到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仍处在发展阶段,市场成熟度低,投资人和发行人在风险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等方面仍较为欠缺,当前尚无法达到与美国市场相类似的市场化程度。因此,对于主承销业务来说,鉴于其在市场整条业务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仍需通过一定方式筛选能够承担相应市场职能和义务的金融机构来开展,但筛选过程应坚持市场化的原则,不断提升市场化程度;对于一般承销商,与美国市场同类机构相类似,可探索进一步降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准入门槛,提高承销商资质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扩充承销商队伍规模。

(二)承销队伍管理重点应逐渐由准入向日常管理过渡

目前,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队伍管理仍以业务准入为主。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承销队伍逐步丰富健全,相关管理重心应由准入向日常管理过渡,通过对承销商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其执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可探索通过市场化评价等方式对从事主承销和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市场表现和市场声誉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公正地展现相关机构业务能力、尽职履责情况和市场认可度,督导承销机构提升自身实力、积极履行义务,并以此促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良性竞争,实现市场业务自然向优质机构集中。

(三)应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从行业自律层面促进各机构从业规范程度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可持续发展。因此,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承销商队伍管理应充分发挥自律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在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下,由自律组织组织市场成员制定和完善主承销、承销业务相关业务准则和自律规则,以市场自律的方式将政府相关监管要求具化到市场业务当中,使自律管理和政府监管相互配合,成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

注释

①该数据是指在2013年度内开展过公司债主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并非有承销资质的所有机构数量。

参考文献

[1]王聪.美国的证券承销制度及其借鉴[J].广东金融,1999,(2):38-39.

[2]庞红学,金永军,刘源.美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及启示[J].上海金融,2013,(9):69-72.

[3]李云林.美国债券市场的若干特点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57):35-42.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案件管理机制 案件质量 科学发展 规范执法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是指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的,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对检察业务流程、质量监督、分析反馈等案件管理进行制度化设计而形成的监控体系,是检察机关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内生机制。2011年岁末,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进入了实际操作和全面推进阶段。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

由于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存在的管理职权分散、监督缺位、信息反馈滞后等弊端,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建立案件管理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检察权被滥用,纠正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现。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200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这是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检务督察制度,要求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检务督察制度,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这一《实施意见》又为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合理的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1.创建制度化管理理念,改变行政化管理的弊端。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内部领导体制、干警管理模式、经费来源、工作安排和程序等常常受制于地方政府,检察管理工作行政化已是一种普遍现象,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大打折扣,案件质量难以保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改变检察管理工作行政化,要把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关于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建立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内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为核心理念的案件管理机制,可以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符合司法改革的大方向。

2.建立以办案流程为基础的检察业务规范和程序监控管理机制。明确案管中心的各项主要职责,对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环节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控制办案环节。增加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各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意识,制订落实配合案件集中管理的各项制度,整合资源优势,强化专业职能,快速、有效、准确地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保障案件流转规范、畅顺。

3.建立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激励与约束并行的检察业务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工作实际的案件评估体系,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构建案件质量考核与案件监督管理的联动机制,通过评估界定办案质量优劣,通过考核兑现奖优罚劣,加强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当促进检察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

(三)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依靠科技

刑事诉讼是由一道道前后相继的诉讼程序所组成的,办案程序繁多,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案件的管理自然也离不开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突出表现在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运用。运用电脑和互联网的成就,建立办案管理系统,可以使数字化管理精确化,能够实现办案情况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的计算机网络化,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强化案件管理人员、设施的配备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案件管理中心集中管理案件流程,汇总案件数据,监督办案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这意味着从事案件管理的检察人员必须对各类业务流程都较为熟悉,这种岗位性质对人员的知识层次、业务能力、计算机基础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案件管理中心必须根据不同的工作流程和分工确定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针对软件升级、新的政策法规等新情况进行培训;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保障岗位稳定性。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实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就是要解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缺乏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有效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产物,在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设置科学的案件管理运作体系

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具体执行部门,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案件管理中心主要通过对程序的管理来保证案件质量,但是由案件管理机构对办案活动进行指挥和纠正是不合适的。案件管理机构应该是对案件进行协调、参谋、监测和预警的机构,而非凌驾于业务部门之上的监督机构。因为如果是自上而下的监督机构,则将产生“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并衍生如何防止管理部门滥用权力的新问题;同时,直接指挥和纠正的行为,在本质上仍有行政性质,必将产生权责不清的后果。“监督的目的是要保障被监督的权力全面地正当地运行,而不是削弱或取代被监督者的权力”。

其次,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应当体现出权威性以及效益最大化,而非各业务部门的“大内勤”。虽然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所有案件受理入、出口关,收发法律文书,安排律师阅卷,进行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和办案情况分析等工作,但目的主要是为了统一管理案件和有效的开展法律监督,使案件管理部门与自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反贪等部门的职能延伸一体化,做到横向协作、内部监督、整体统筹,形成案件管理职能的效益最大化。案件管理职能的设定,必须体现程序充分融入到原有的办案程序中去,成为原有程序的一部分,这样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应当立足于案管职能,服务案件质量、服务办案活动、服务阳光检务、服务领导决策

1.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由结果控制转为全程监控,从流程监管中体现出对案件质量的监管,并定期对案件结果进行质量评查,服务案件质量。

2.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对案件的归口统一管理,将案件管理从传统的、经验的、直线的运作方式向现代的、综合的、系统的运作方式转变,增强了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服务办案活动。

3.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构建网络化、信息化的检务公开平台,服务阳光检务,为当事人、律师和辩护人提供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信息。这有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规范检察办案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检察执法的公信力,改善了检群关系。

4.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检察机关全部业务情况,可以对本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及上级院案件集中管理部门负责报告案件运行、案件质量分析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党组会、检委会可以经常听取案件管理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案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案件管理中心还可以为检察委员会制订发展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提供素材和方向,便于检察长对办案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督办,使检察机关的整体优势和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出服务领导决策的功能。

(三)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需要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八位一体;内部控制;实时;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9-0183-02

一、电力企业内控管理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如今,大部分电力企业已逐步认识到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但更多的时候只注重于生产、营销等大环节,忽略了环节之间的机制牵连、业务壁垒等问题。虽然电力企业已开始加强内部控制,但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业务壁垒

电力企业是由多个部门同时运行发展的,但是部门间存在的业务壁垒为部门协同性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例如,由于电价政策分省实施,各单位营销电价码编制和变更规则不一致,营销、财务应用系统数据结构不统一,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对企业风险评估、资产管理等方面形成了障碍。因此,进一步消除业务壁垒,实现企业信息资源高度共享、业务融合,必须建立高度统一的业务管理规则。

(二)依法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按照电力企业内部管控制度,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电费收入总账的汇总与管理,营销部门主要负责电费收入明细账的编制和管理。但现如今,营销部门依旧没有成立匹配财务管理需求的机构与人员,电费收入明细账不符合会计核算准则,无法实现账证相符、总账和明细账之间的映射关系。亟须将营销与财务的数据结构统一,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通过统一应收电费收入总账与明细账的核算规则来规避经营风险[1]。

(三)基于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的建立

“八位一体”是以流程为基础,将职责、制度、标准、风控、考核、信息、价值作为核心要素建立的协同机制。(1)流程体系与职责体系的融合;(2)流程体系与标准制度体系融合;(3)流程体系与风控体系融合;(4)流程体系与考核体系融合;(5)实物流、信息流和价值流融合;(6)构建业务协同机制

(四)优点

基于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与现有的内控制度相比,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强调了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与平衡;注重资源的最优配置,减少了职务交叉浪费。二是有利于推进营财一体化体系的搭建,破除各业务协同障碍,深化业务融合,消除业务壁垒这一突出问题。三是着重于对信息要素的利用,强化对财务的实时监督,进一步加快财务集约化的进程。四是注重财务数据治理,提高数据传输共享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设计流程

基于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设计流程为:业务分析―流程设计―运行监控―缺陷诊断―持续改进―跟踪审计。

首先,对财务部门未来一年的业务进行计划分析,合理分配给专业人员,由他们完成初步设计;然后,进行人员内部协调,减少职务交叉浪费,达到资源最优配置;最后,确定最终计划方案,并对其执行过程实时监控,如发现问题或者缺陷,可以及时改进,对结果做到实时跟踪与监督。

(六)建设方法

1.管理层加强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意识的重视,并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来全面统筹规划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2.精简机构设置、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执行效率。按照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人力资源集约化、财务集约化、物资集约化、“大规划”、“大检修”、“大建设”、“大运行”、“大营销”的要求,设置业务部门和业务支撑以及实施机构。

3.构筑内部审计防火墙,积极发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承担着企业监察管控职能,在内控和风险管理方面能够发挥独一无二的作用。

4.通过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创建和谐共进的文化氛围,打造坚实的内部控制基础。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价值观、经营理念与企业精神,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良好的企业文化,不仅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更能使员工产生主人翁意识,从根源上杜绝可能发生的经济违规的风险。

二、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分析经营活动风险

风险评估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相关风险的及时识别和系统分析,用于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电力企业要开展风险评估,首先要从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部风险正确的辨别开始,并确定企业对应的抗风险能力;其次,需要采用定量结合定性的分析手段,并依据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以及其影响比重等众多因素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与排序,以此来明确关注的核心风险与优先管控的风险。

三、采取控制措施,保证企业风险“可控、能控、在控”

企业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的控制。(1)不相容职责分离控制;(2)授权审批控制;(3)财产保护控制;(4)预算控制;(5)运营分析控制。

四、加强信息沟通,搭建企业内部信息渠道

电力企业上线实施SAP人力资源管理(HR)、财务管理(FI/CO)、物料管理(MM)、项目管理(PS)、设备管理(PM)模块,并与预算管理系统、综合计划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系统等管理系统有效衔接,来实现业务流带动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使电力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高效运转。对内部环境实行信息化管控,使内部控制兼具人工控制与程序控制相融合的特点。通过将流程重组和固化,以“自动控制”代替“人为控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同时以“实时控制”代替传统的“滞后控制”,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信息技术可提供有效的检查线索,使稻菔占的触角延伸到原始凭证的所有场所。财务人员减少了人工整理、筛选财务数据的业务工作量,便可与客户单位合作,参与电力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与经济决策,为企业提供更富价值的服务。

五、设立内部监督,实现内控实时管理与持续改进

电力企业要通过实施有效监督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建立以日常管理为主,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为辅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建立“以防为主”的业务防线,在业务管理中制定相互牵制的制度。各专业部门实施业务领域内部控制,防范本领域业务风险。

建立“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构建企业内部监督网络,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责任部室牵头、专业协同联动的机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审计、监察等部室协同,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务稽查、审计监督在内部监督的主要作用。

六、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制度,促进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需要兼顾科学合理性、实施成效性和内部独立性三个方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电力企业可将外部审计公司聘请来评估本企业本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内控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绩效考评、内部监督等要素,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与付款等方面。

七、主要成效

1.适应电力市场发展要求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企业经营行为的改变是行业环境因素作用的结果。如今,竞争型的电力市场已经形成,电力企业在外部环境影响和炔抗芾砀母锏淖纯鱿拢实施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将提高信息的及时性、资源管理深入性、风险评估全面性等,使电力企业在竞争的激流中稳步前进。

2.适应“三集五大”变革要求

八位一体可以保障“三集五大”体系高效协同运转的管理途径,使“八位一体”协同机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形成企业运营的新常态,重点在“建”,关键在“用”。把“八位一体”作为实现企业出色运营的核心保障,遵循“构、建、管、用”建设路线,坚固、踏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可以有效实现“三集五大”总体集成、专业协同、扎根落地等目标。

3.适应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要求

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创新管理工程,建立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主要在三个方面适应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的要求,分别是安全、效能和周期成本方面。安全方面,有效避免发生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等;效能方面,运用科学的检修方式及时排除设备隐患,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周期成本方面,精细财务管理,制定严格的成本管理预核算制度。

通过八位一体的内控实时管理机制来适应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是实现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有效结合,可以对电力企业的资产在设计、构建、使用、报废系统等方面优化,也可以实现电力企业在资产全寿命周期内发挥最大经济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优结合。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电力市场的改革不断加强,导致电力市场竞争激烈。但因大规模投资、管理分散等特点,电力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实时管理制度。八位一体内控实时管理机制的形成,实现了由分散式多职能管理体系向基于流程的统一管理体系的整合提升,符合现代电力企业的内外环境。推动管理职能驱动向流程驱动的转变,提高信息反馈的及时性、资产管理的合理性、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并促进信息架构的持续完善以及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的紧密集成,最终达到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务优秀的一强三优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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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东亮.浅议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J].网络财富,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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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4篇

人类对于法律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应当和人类产生“规则”治理一样久远,只是在“风险”这个词被发明之前,提法不同而已。今天我们在此提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可以说不是个新的课题,应该是老课题的新思考。

a: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认识

企业法律风险是近些年经常被谈论的话题,事实上对于法律风险定性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而对于“法律风险”是什么的回答直接关系到法律风险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在实践中对于划分法律风险的管理属性至关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是什么

关于什么是法律风险这个问题的回答,大家会列举很多形象的例子,如:违反法律规定遭受制裁、合同履行违约、第三方侵权、败诉等等。上述现象都是从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后果的角度来定义法律风险。事实上对于法律风险后果的属性尚有争议。因为我们说“风险”是法律风险的上位概念,目前国际iso组织对于风险的定义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对于“影响”的属性,是包括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两个层面,所以我们在此需要对法律风险影响的属性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分析。应当在结合主体目标的前提下进行本文由收集整理分析,因为同样的一个事件在不同主体的不同目标下其价值的正反面判断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就如新《劳动法》的出台对于劳动者和雇佣方一定程度上在利益上是相悖的。

从构成法律风险的要素来看,首先是要有法律规定存在,行为的判断有标准;其次是引发法律风险的主体条件,包括法律行为直接当事人,我方与对方,还有其他非直接相关方,包括政府、机构、社团、社区、第三人等;第三,从引发法律风险的促发要件来看,包括出于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和非主观意愿的外部事件。因此一个法律风险行为的产生是上述诸要素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反映。因此可以简单概述为:企业法律风险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于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行为主体的行为而产生的对企业目标的影响。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法律风险作为企业面临的具体风险之一,具备以下特性:

一是企业法律风险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

人类社会是规则社会,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也会收到来自各方规范的约束,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具有普遍性;同时随着法制社会的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会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具有分布的广泛性。

二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促发条件多元化,与其他风险关系密切。

企业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法律后果是许多经济活动最后在法律上的体现,因此往往是其他风险物化后的另外一种结果体现,关键在于对风险的评价角度和依据不同,它和市场风险、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性质的转化。因此法律风险的管理需要和其他风险进行组合的分析和全盘考虑。

在分析法律风险的上述特点后,我们对法律风险的产生机制以及与其他风险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对于法律风险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宗旨之一就是源头管理。因此对于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要紧密结合其产生机制,分析其发生条件、方式,以及与其他风险的转换机制。即风险源头在哪儿,管理在哪儿。

b: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人类对于法律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应当和人类产生“规则”治理一样久远,只是在“风险”这个词被发明之前,提法不同而已。对于国家、组织、个人,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实践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无比鲜活。今天我们在此提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可以说不是个新的课题,应该是老课题的新思考。

(一)传统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是一项独立的业务管理工作,传统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支撑部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诉讼纠纷处理、企业工商管理等公司法律事务;从管理的方式来看主要是被动的事后处理部门,很多是被动式的咨询顾问,主动参与的机制不完善;对于纠纷的介入往往是事后的减损,风险关口滞后,风险管理的价值体现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于法律事务管理的功能定位。大多数企业将法律部门作为企业的后台顾问部门,没有真正将其作为参与企业价值创造的业务部门;

二是法律事务管理的价值和业务的关系。企业的一些业务部门往往认为法律部门的意见大多是出于对安全、合规的考虑,对于机会风险的把握不足,有时往往成为先驱业务的“绊脚石”,与其价值不协同;

三是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缺乏深入地参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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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的能力和工作技能,无法提供与业务紧密结合的给力建议,无法真正参与到业务的价值创造中,成为企业的“摆设”。

上述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法律工作对法律风险的管理效能。

(二)如何将“看病医生”和“保健医生”相结合

当今社会,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复杂和多变,面临的风险千差万别,并且风险之间的关联和传递更加多元化,因此企业的成败某种程度就是管理风险的成败,很多时候不是输在过程,而是输在起点,因此传统的以事后处理为主的法律事务管理已经不适应企业对于风险的管理需求。打个比方,传统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更像是看病的医生,而现在的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一条龙服务,保健和看病需要并驾齐驱,保健为主。企业的法律人员不仅要能看病、还要能保健,免于让企业承受切肤之痛。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对于促进传统法律工作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价值,如何将法律实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有机结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的转变。要从被动的后台处理部门转变为积极地参与业务的管理部门,从被咨询变为主动去问,其中需要企业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的主动参与机制,包括从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能定位、工作模式和职责分工等。

二是业务能力的综合提升。要由“想管想问变为能管能问”,法律人员要深入地理解企业的业务和价值创造,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同时要能及时了解业务管理的前沿法律问题,开展实证性的研究应用,创造性地为企业的业务和管理提供可能的模式和参考。

三是利用好“内脑”和“外脑”。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往往会根据需要聘请外部的专业律师机构,代为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但企业法律工作首先要立足于自身的业务管理,切忌凡事请中介,放松了对自身业务管理能力提升的要求,而逐渐被其他业务部门边缘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重点在“管理”上,要用管理的方法和机制来建立对法律风险的管控的基础和平台,要明确“内脑”和“外脑”的主次之分和功能之分,恰当处理二者的关系。

风险管理的方法和体系要真正在企业建立和应用,在建立良好的治理环境后,如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责、人员的能力建设等,最重要的是明确风险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如何渗透到业务管理中。c: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传统的法律实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一般是个别的、零散的处理机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化运作机制,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就是要结合法律实务管理的内容和特点,建立适合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是什么

机制包括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了解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目前国际iso组织的31000《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风险管理包括管理流程和实施保障,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明确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督和检查,以及贯穿始终的沟通和记录;实施保障包括确保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运转的组织职能、制度流程、资源配置、信息沟通和报告的工具载体(如信息化平台)以及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就是要在风险管理体系要素构架上具体化,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流程和实施保障,主要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配套制度流程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同时通过培训、刊物等教育、宣传手段,逐步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要统一各层级对法律风险的认识,特别是要将风险的管理结合到自身的工作岗位和业务流程的控制中。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机制要素如何与企业的管理需求相结合,是个个性化的问题,因为企业的性质、业务、发展阶段以及目标不同,具体的管理机制建设路径也具有差异性。

首先从要素建设的选择来说,企业的管理要效益,因此管理的资源投入要符合企业自身特点。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因为有着较好的管理体系建设的积淀和资源投入的保障,因此风险管理的各个要素都可以建立和完善,包括独立的组织部门、人员配备、制度流程等。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有效地考虑资源的投入,如通过设立法律风险管理岗位或兼职取代专职部门,例行的风险管理流程运转可以简化等等,包括具体的风险评估和应对的操作方式都可以根据需要变通,但变通简化不等于降低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要求,而是找到更适合自身的方式,能够在企业实际运转。所以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首先要选择适合自身的机制框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而不求面面俱到。

其次,对于集团化的企业,需要考虑集团管控模式,结合不同层级的功能定位,分层次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机制,而不是一个模式简单的套用。如集团层面关注什么级别的风险,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的风险特点是什么,管理的功能在哪里,需要明确。因为法律风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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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层次和影响是不同的,有的是直接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层级的风险,如业务的进入、商务模式的选择等,而有些是操作层面的具体风险,所以需要对不同层级法律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予以明确。

第三,由独立的风险管理流程运转到与业务流程的紧密结合。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之初,一般通过项目式的运作,参考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摸索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开展独立的风险辨识、评价和应对流程。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起步阶段,因为我们说法律风险管理有其独立的管理内容和功能,但是其作用的发挥要考虑法律风险的发生机制和特点,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业务经营与管理的每个环节中,因此对其最有效的管理是从业务管理源头加以管理,所以法律风险不是法律部门的独有职责和能力所能有效管理的,需要全员管理。因此企业应当充分考虑业务管理特点,将法律风险管理的机制融入到业务管理中,不能形成孤掌难鸣或登上神坛、无法下凡的尴尬局面。

如何融入,首先要有机制保障,要明确法律风险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管理职能定位,明确各自的管理内容,并以制度流程的形式予以统一明确;其次对现有业务管理的制度、流程进行法律风险的管理诊断,集合当前法律风险的分布特点和管理目标,明确缺陷和薄弱点在哪里,通过有效地修订完善制度漏洞和流程缺陷来编织防护网。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5篇

一、案件管理机制的工作开展

2008年来,我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要求,不断加强办案工作的内部监督,不断创新案件管理机制工作,通过几年多实践、创新、初步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基层检察业务特点的新型案件管理模式。一是规范办案秩序。在案件管理系统设定严格程序节点,使程序缺失案件无法在网上正常流转,预警机制杜绝超期羁押,从程序上保证案件依法进行。对已在侦监部门录入的案件,公诉部门可以直接引用案件信息,并了解侦监部门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上下游业务的有效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案件流转,有效杜绝超时限办案和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二是细化监督,防止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案件网上流转,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实施案件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建立案件系统查询机制,确保检察权的阳光规范运作,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案管中心工作人员除了日常的监督外,还在每月的月末,将网上所流转的案件与办公室的统计报表进行核对,了解各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法律文书及时上传至案管系统,保证纸质案卷与网上流程相统一。月末将该月的案管工作情况做一次通报,对已经亮红灯的科室进行通报,使案件承办人养成规范办案的良好习惯。自案件管理以来,我院所有网上流转、网上办结案基本实现所有业务部门普及应用办案软件、所有案件全部网上办结“两个100%”目标,审查逮捕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平均审限逐年下降。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存在的问题

1、案件管理中心对高素质检察人员的需求与检察人员相对缺乏的矛盾。案件管理中心作为对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监督、引导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办案,并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提供案件准确数据的重要部门,需要配备充足的、高素质的、熟练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复合型检察人员,如此才能保证案件管理中心的有效运转,才能保障其应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基层检察院人员普遍不足,办案部门经常都是案多人少,特别是具有办案资格、高素质检察人员严重缺乏,远远不能满足案件管理中心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如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挂靠于研究室,研究室只有一名主任一名书记员,但需要统筹的工作就有研究室日常调研工作、检委会秘书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检务督察中的案件督察,还有院领导交办各类工作,可以说是不堪重负。

2、案件管理中心对统一、高效系统软件的需求与高效、统一的系统软件缺乏之间的矛盾。案件管理中心是对案件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种新机制,其现代化表现及价值就是要实现网上办公、办案,通过数据化的形式实现案件的流转,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但目前,检察系统没有统一的案件管理的系统软件,有的基层院自行开发了案管软件,但缺乏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来从总体上控制案件流转,大多数数据、报表要重复输入,案件预警还需人工操作,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最高检已在开发统一的案件管理软件,但现行软件在运行中的种种问题又因最高检要推行新软件而停止了软件的更新和软件BUG(漏洞)。

3、在管理机制上,注重本部门的规范化操作,而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不完善。由于部门之间规范化操作的要求不同,实践中往往偏重部门内执法规范的完善而忽略检察机关各部门的配合制约。

4、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因办案管理软件尚不完备,公检法网络系统不能相互衔接、传输文件,使案件管理部门在发挥同步跟踪、事前监督的作用不够。

三、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的对策

1、进一步夯实案件管理的基础工作。开展案件管理工作,需要各业务部门的通力配合,单纯依靠案件管理中心独自开展工作,既无法实现预期目的,更谈不上高质量的完成案件管理任务。开展好案件管理工作,一是需要各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将认识提高到关乎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真正将案件管理工作是“他人事”的观念转变为“自己事”来做,全力配合案件管理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案件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熟悉业务,不了解规范化要求的案件管理人员面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七大检察业务,要想做好此项工作是难以想象的。案件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要充分履职,不仅需要外部支持,更需要强化自身素质,在管理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督促整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2、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的监督作用。按照高检、市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要求,要建立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加强检风检纪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机制。其中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的重心工作将由案件管理中心承担,这既是案件管理职责的应有之义,也是摆在案件管理机制面前新的机遇。目前的案件管理机制尽管建立起了发现问题、纠错促改的制度,然而这些制度仅仅具有内部管理性质,面对严重的违法办案情形,即使能够发现,也往往因为与检纪究责制度缺乏有效沟通,工作力度无形当中受到削弱。建立检务督察制度后,案件管理机制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将会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加大发现问题以及追责力度,使案件管理工作的点更多、面更广,监督效用不断增强,形成一套完善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机制。

3、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的一体化作用。在检察工作一体化中机制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保障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是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重要保障。案件管理机制的确立,正是契合了一体化机制的需要,它所具有的网上监督、流程监督、跟踪监督等功能都是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的基础,它所承担的质量考评、办案预警、动态监控等职责又是加强检察工作执法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由于案件管理机制还处在一个逐步完善发展的阶段,所以在制度上还需要与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要求进一步的结合,融入到一体化的整体工作中。如加大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和案管业务指导,体现“上下统一”;增进院际之间在案管工作上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体现“横向协作”;加强一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在案管资源上的有效整合,坚实案件管理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体现“内部整合”;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注重发现某一时期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分析,合理建议,督促整改,促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体现“总体统筹”。

4、建立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案件全流程管理机制。为适应检察案件专门管理的要求,高检院研制开发的软件应当使用方便、界面友好、功能实用、高效可靠,同时要具有开放性及安全性好、执行效率高、自由维护、灵活扩充等特点,既能实现对案件的登记、预警、催办等管理功能,又能实现生成统计报表、查询分析、数据录报、自行制作统计分析报表等功能,用以全面处理检察业务工作,及时掌握业务工作中的所有办案信息,提高检察业务的规范化水平。

5、建立和完善规范运行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一是细化流程监控,加强案件过程控制。通过系统搭建的管理平台,对案件流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监控,保证流程的完整性、程序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完备性、办案(羁押)期限的合法性。二是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控制体系,实行实体与程序并行管理。三是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四是建立案件信息公开透明机制。例如提供案件的查询与律师阅卷服务,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将案件信息即时向社会公开、透明,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五是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和预警机制。包括对案件质量整体情况的分析、疑难案例分析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等,同时建立预警制度,主要针对不捕、不诉、无罪等案件动态发展状况的关注。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6篇

[关键词]社保基金 信息资源 价值 网络平台 业务流程再造 管理机制

[分类号]C931.6

1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电子政务亦成为信息化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推行电子政务决不只是在现行政府管理中简单引进电子手段,而是通过先进生产力的运用,提高行政效率,克服现行管理的不足和弊端;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是政府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的重要变革。但不可否认的是,世界主要经济大国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电子政务的发展十分迅速,政府管理和服务已经初步实现了电子化,而我国的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

近年来,借助于金保工程的大力发展,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信息管理模式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相比还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应用智能化信息技术开发社保基金管理的网络信息平台,面向公众及基金管理者、监督者等广大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并建立一种科学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以促进社保基金信息管理的价值最大化。

2 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价值获取的基本模型

信息资源管理遍及各业务活动的每一环节,改变和影响价值活动的方式与它们之间联系的性质,且由于信息资源的利用具有很强的目标导向性,不同的信息在不同的用户中体现不同的价值,并且能在流动过程中起到增值作用。

目前信息资源的价值研究在我国逐渐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很多部门对信息的价值开发侧重于信息平台的建立。实际上,信息资源本身的管理机制对其价值的实现至关重要,而平台设计是一种促进其价值实现的信息手段。价值分析理论同样可以应用于社保基金的信息资源管理,本文建立了社保基金信息资源价值获取与转换过程模型,通过建立起一系列可使组织有规律地从其信息资源中获取价值的活动程序,经过基于网络平台的信息处理流程处理,同时考虑到组织的远景目标和战略,以使组织可据此作出相应决策,成功实现价值转换。如图1所示:

该过程模型描绘了信息资源价值获取与转换的基本过程:信息到信息资源的过程和信息资源价值实现的过程。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信息采集、信息决策制定等活动寻找信息源,评价其可能实现的价值,以制定获取决策。第二阶段为价值转换过程,首先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该信息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分类,如为用户的反馈及投诉信息等,应着手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若为基金的缴纳或支出等信息,则对相关用户给予授权,通过系统平台报送数据,并进行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处理,得到相应结果上报给相关人员;若为基金投资类信息,将其与基金目前方案进行比较,制定其处置决策:若该信息资源与方案不相关,将其存储至信息资源库,以便在未来实现其潜在价值;若与方案相关,则需进行市场分析与风险预测,以制定出商业化决策,调整基金运用的战略定位。商业化决策通过各种价值管理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获取其价值,其形式可反映在现金流中,而战略定位是应用该信息资源改进基金运用战略,包括改进投资模式、加强竞争优势等。将各类决策信息反馈给相关人员,形成解决方案,实现价值的获取:投资收益增加、成本降低、服务满意度提高等。

该模型能帮助基金管理者正确认识信息资源价值获取与转换的各个步骤,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制定积极政策,以最大程度地获取信息价值。

3 社保基金信息资源价值形式

信息为一个组织带来的价值是对组织效用的衡量,有两种表现形式,即直接价值与间接价值。直接价值可以体现为现金流的形式。信息资源能够创造出创新成果,这些成果可以通过商业化活动直接转化为经营收入(和其他类型价值),直接价值容易测度。间接价值是由组织的信息资源与互补性商业资产结合创造的,其形式是隐性的,其价值蕴涵在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之中,不容易测度。价值形式主要表现为由于信息资源管理而带来的成本减少、利润增加和效率改进等。社保基金对信息资源管理获取的价值主要为间接价值。

对社保基金的信息资源管理可实现价值获取与转换。那么,具体的转化价值可有哪些形式呢?本文将价值进行分类,得出的价值形式如表1所示:

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面向不同的服务对象,包括普通用户、管理者及社保基金监管者等,业务类型主要有基本信息服务、用户监管、个、智能化业务处理、投诉处理等,可实现的价值包括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损失风险、降低信息采集成本和员工培训成本,提高学习效率和用户满意度等。

如何通过有效的信息资源管理使之真正实现价值的转换?显然需要建立科学的信息资源管理机制,构建有效的保障机制。

3 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机制的构建

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业务环节和相关业务单位,其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将所涉及的各子系统的信息进行集成。而信息的集成不仅是形式上的信息汇总,更多的要体现聚合协同原理。因此社保基金的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具有关联的各子系统构成的复杂大系统,具有自己的输入输出内容,有一定的控制机制与反馈机制以及内部相互作用、相互融通的管理机制。本文从对其基本业务分析的基础上,从基金的相关用户、相互间的信息传递与处理及所生成信息流的角度构建了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如图2所示:

3.1 输入、输出、控制与反馈机制

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机制由输入、输出、控制机制、反馈机制等多方面构成,以促进信息资源的价值获取与转换。其输入为用户对信息的需求、管理者对信息的需求及各种信息输入。经过社保基金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处理,达到用户满意和管理创新。系统运行受到政府政策、信息化战略、内外部环境、相关业务单位信息化发展等各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构成了控制机制。社保基金的信息化建设投资较大,涉及面广,对各项功能的要求较高,而其信息资源管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每一发展阶段都应有建立在用户评价和政府管理创新基础上的评价,因此必须借助于网络平台构建有效的评价体系,实现向下一次输入的反馈。

社保基金信息管理的核心系统即为社保基金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处理的过程必将引起政府管理流程的变革、组织模式的变革等,需要知识集成系统及

技术系统的支撑,因此社保基金的信息资源处理与流程管理、组织集成、知识集成和技术集成子系统相互作用。本文对各个环节的机理进行分析。

3.2 流程管理的创新

推动政府管理流程的创新是各国在政府公共管理中普遍应用信息技术的重要因素。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实现跨部门业务与服务的整合,再造行政业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与政府服务质量,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中信息技术应用与行政改革一体化的集中表现。随着社保基金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社保基金管理的许多业务流程已经逐渐不适应新的信息环境,必须通过流程再造改进整个社保基金管理系统的效率。

社保基金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系统,进行流程再造必须有明确的实施步骤:①确立流程再造的目标并予以分解,进行再造的可行性分析;②对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与判断,根据核心业务划分不同子业务;③在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描述和对相关人员及领导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流程优化的原则,设计出流程优化的详细方案,并确定再造工作的程序与框架;④建立基于流程的动态工作团队,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⑤根据流程需要重新构建组织管理控制系统、工作流系统,使流程处理更为智能化、更透明、更迅速;⑥能对再造效果进行评价并对新流程进行必要修补。通过不断的流程优化,促进政府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和改进。

3.3 培育知识共享和团队学习的组织文化

建立信息资源的价值获取与转换机制能帮助组织最大程度地将信息资源转换为价值,而如何更好地发掘和应用这些价值则要依赖于有效的知识管理机制,这也是电子政务发展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这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还要求尽可能地实现工作人员集体知识的共享和创新,建立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文化。知识集成是对分散在组织中、存在于员工头脑中的隐性知识和分散在组织间的知识进行集成。通过组织文化建立开放和信任的内部环境,领导方式由控制转为支持,由监督转为激励,由指挥者变成合作伙伴。在群体沟通和交流时,确立一个无批评的环境,消除成员在提出自己见解时情面上的顾虑。

创建团队学习的组织文化需要依托于电子工作环境的构建,利用其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的平台。工作人员还能在线求助社保基金管理全系统内的相关专家协助其解决各种实际应用中的问题。

3.4 信息组织模式的建立

社保基金早期计算机化的焦点在于组织流程的自动化,而目前焦点越来越集中于如何在组织内及跨越组织界限提高和扩展信息流。这些信息提高了组织的应变能力,导致组织结构和运营的变化。事实上,计算机提供的组织运营数据支持和扩展了管理者的目标,形成了“新的公共管理”,这种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强调了管理的业绩、目标。特别是计算机技术使得数据的产生更及时、详细,为提高服务和确保服务传递机构更好的执行提供了多种方法。

因此,在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模式基础上应实现组织集成,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专门的、统一的国家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技术力量进行有效整合,是社保基金信息化建设工程的组织保障。各省级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也应建立专门的信息管理组织,负责拟定全省社保基金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承担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拟定全省社保基金信息系统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另外,信息监管组织必须吸收一些社会成员以实行有效的信息监管,如一些热衷社保监督的公众用户以及一些具有较高社会威信的专家等。

3.5 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

有效的社保基金信息管理需要强大的集成技术系统支持。随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开发出越来越智能化的信息平台成为可能。智能化的信息集成管理工具,能减少成本、提供智能化的决策分析与统计工具、风险预警,在充分获取社保基金信息价值的前提下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储备效益和社保基金的管理效率;同时提高服务效率,准确获取公民的具体需求信息;建立在线信用评价系统,完善我国社保基金反欺诈机制和披露制度,建立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等;社保基金智能化信息平台的建设也有利于制定更复杂的政策,并实现连续的政策与管理变化。

因此,集成化智能信息系统的开发为管理者提供了方便的工作平台,对于广大的社保基金用户进行信息查询和信息监控等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7篇

(一)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缺乏稳定性

金融市场监管具有特定的内在涵义,但是中国的监管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着滞后性,使其在市场监管中的协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中国的金融管理体系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而不断地调整,特别是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的监督管理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在金融机构的分业监督管理模式施行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自律性不足,且协调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着不稳定性,使得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难以发挥出来。

(二)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目标模糊且范围狭窄

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设立,资产负债业务、金融市场的会计结算,对外汇外债、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的监管等等。管理的目标是监理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使其在运行中对金融市场实施高效管理,并根据市场需要不断地完善,以确保金融市场健康而稳定地发展。在金融机构的监管中,特别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极为重视。但是,从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范围来看,不仅监管内容存在着局限性,而且监管范围没有实现全面覆盖,且监管力度不足,从而影响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效力。特别是监管内容要根据社会发展以及市场需要而实时更新,但是一些非金融机构,诸如彩票、民间融资、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都没有被纳入到金融监督管理范畴。

(三)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方法不够完善

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方法,主要采用公告和实体监管,并运用规范导向的方式等等。公告监管的缺陷在于,各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时有出现。金融业与公众之间只有针对金融业务建立有效沟通,才能够对金融企业的经营质量以评判,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很容易产生不当经营问题。相比较于其他的金融监管方法,公告监管相对宽松,主要强调经营形式的操作是否具有合法性。但是在具体执行中,由于没有触及到金融企业的经营实体,使得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很难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与公告监管相比,实体监管更为严格且以其强制力发挥有效性。在监管机制运行中,操作更为具体,主要是运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对金融市场以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国的管理体制,金融监管所执行的是行政管理制度,实施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在金融监督管理执行的过程中,由于行政规范不够健全,导致金融监督管理方法遵循计划、行政命令、经济处罚方式而缺乏灵活性。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是监督管理能力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四)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构缺乏协调性

中国目前执行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些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管不同的金融行业,但是在执行监督管理中,却由于对基本职责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相互之间各司其职而难以相互协调,金融监管相对分散、业务监管上的脱节而致使各种监管漏洞出现。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执行中,都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来完成的,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于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并以命令的方式公布金融机构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操作与合规操作。

二、中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一)机构监督管理机制

从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来看,对金融市场中的机构管理主要包括银行机构管理、非银行机构管理和保险机构的管理。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的准入和市场行为以监督管理,并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提高监督管理运行效率。但是,在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下,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多头监督控制,使得管理界限难以划分,这就意味着该种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目标监督管理机制

金融市场的目标监督管理要具有竞争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且在机制运行中要确保透明化展开。在目标监督管理机制的运行下,无论是金融业的机构组织形式,还是金融产业所发挥的功能性,都需要监督管理的主体承担目标监管,并确保监督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实施目标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是要求金融市场运行中要处于产业链发展的状态,且运行高度集中,以利于多种金融业务有效地开展。此外,在监管执行过程中,往往是一个监督管理的目标由单一的监督管理主体负责。但是,由多个部门统一管理就必然存在重复监督管理的现象,使得监督管理的效率有所降低。

(三)功能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的金融业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监督管理机制,而是适应市场要求不断地实现多元化融合。在金融市场市场监督管理中,对于功能监控以有效利用,可以促进资金融通,以提供更为完善的中介服务。金融机构所能够提供的中介职能包括支付、规模、时态、风险、信息生产以及受托监督等等,根据金融市场所需要的服务内容设立功能,并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金融市场主体以监督管理,由此而确保了金融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也更为专业化。

三、人民币国际化趋势中金融监督管理所发挥的效用

中国的金融市场要健康稳定地发展,就要建立稳定协调的金融管理机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对金融监管机制以调整并针对监管内容不断地完善,特别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方式以跟进,使金融市场监管机制更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一)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效用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逐渐步入世界经济轨道,中国的经济发展走向了世界经济环境。世界经济一体化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取决于货币是否被世界其他国家所接受,或者被作为储备货币。中国经济的崛起,人民币国际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中国的金融业要在世界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把握住金融发展方向,采取相应的战略措施,进一步强化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使中国进入到新的金融发展阶段,能够快速地适应世界金融市场环境并平稳地发展。这就需要充分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功能,使其处于监督管理的核心领导作用。现今的世界经济环境中,资本的开放程度逐渐扩大,随着资本大规模进出,使得货币供给成为一种内生变量。此时,要使货币的汇率趋于稳定,中央银行就要启动汇率政策,以对资本流动情况以控制,使得汇率保持平稳。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得自由兑换中对贸易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有效的对冲机制建立起来,以避免资本规模性扩大而对市场产生冲击作用而造成金融市场波动。

(二)金融监督管理要制定相对完备的货币政策

一个国家只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币值,才能够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制定完备的货币政策,可以对金融市场以有效控制,在缓解通货膨胀的同时,以维护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方向发展。人民币稳定的币值可以更好地控制国内的物价,也会对国际市场物价产生深刻的影响。实施金融监督管理,就是要促进货币币值的稳定性,以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对于金融市场过热或者投机现象都要能够有效消除。

(三)金融监督管理具有控制金融风险的作用

中国2005年以来实施了汇率改革,对境外投资业务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在境外人民币结算的同时,可以对离岸人民币市场中所存在的风险以有效控制,并能够做好防控措施。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人民币的汇率呈现出大幅度的波动,对于外贸企业而言存在着汇兑风险。为了强化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就要实施必要的金融市场管理机制,由中央银行实施战略性措施,对人民币的投资和结算业务以扩大,以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对于中国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周边国家持有接受的态度会促进人民币在世界各地流通,将更多国家的货币吸纳到国家储备中,可以有效地降低通货膨胀的压力。为了能够更好地预防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国际投机行为,在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中,还要在实施监督控制的同时,建立预警机制,以提升人民币的跨境流动的控制力。

四、结语

业务管理机制范文第8篇

需求分析

该银行提供的一系列电子化服务中,出口业务包括将受理国外汇款业务电子化的“接收汇款服务”、将出口时从国外收到的信用证信息电子化的“出口信用证到达通知服务”和将出口汇票收购/委托催缴业务电子化的“出口汇票收购、委托催缴服务”; 进口业务则包括了“处理汇款服务”和“进口信用证服务”。

在这样的关键业务系统中,除功能创新和服务完善外,支持系统稳定运行的每一环节都十分重要。系统设计时,有个不可回避的课题:系统运行需要定期调用大量批处理作业。如何合理调度这些批处理作业,需要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具体来说有如下四点需求:

不改变现有业务流程。贸易业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有业务处理流程的依存度很高,因此要在不打破现有业务流程和模式的前提下实现电子化,进而在此之上建立标准业务流程。

避免业务处理重复启动。系统改造前批处理作业有时会被重复启动,这会导致业务处理失败、数据丢失,甚至系统服务中断,必须通过相应的管理机制有效避免这种现象。

实现故障自动恢复处理,减少人工干预。发生异常时,要求能够自动进行重试处理,或自动执行预先指定的作业。

实现系统高可靠性。贸易业务电子化服务是贸易业务的基础,可靠性尤为重要。系统一旦中断,会给客户造成很大影响,因此需要系统具有和结算系统同样高的稳定性。

解决方案

NEC的JobCenter是一款成熟的批处理作业统一管理产品,可实现科学的作业管理机制。它通过统一调度多平台分布式环境下的批处理作业来实现作业的自动运行,从而提高业务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并规避作业失败的风险。

本案例中,JobCenter成功覆盖了“贸易业务电子化服务”在作业管理方面的所有需求。

分布环境统一管理 JobCenter对分布环境的统一管理能力,使多台异构服务器能够共同协作完成一个作业流程,作业流程丝毫不差地在各业务服务器间流转; 它丰富的作业流程控制部件还能轻松应对复杂的业务逻辑; 完善的时间表定制功能,将作业的执行计划精确到分钟,定好计划后,作业管理服务器将按计划自动调度作业。

可靠的作业调度机制 所有作业在执行中都由JobCenter管理服务器统一调度。管理员可预先设置每台服务器、每个作业流程甚至每个单独作业的重复调用次数。将作业重复调用次数设置为1次,则在上个作业执行完成前,该作业不被重复启动。

完善的故障恢复机制 JobCenter提供了完善的故障处理和恢复机制,当一个作业正常完成执行后,自动执行后续的下一个作业。若执行出现错误,则自动执行相应的故障恢复处理。例如,在超过指定的执行时间后,可再次执行曾发生异常的作业,并限制重试次数; 还可对已知故障自动调用相应的恢复处理。

网络发生故障时,JobCenter的通信重试机制保证在故障恢复后管理服务器正常获得作业执行结果,并正常调度后续作业。

支持集群环境 为实现高可靠性,将系统构成元素进行冗余。使用集群软件搭建一个Active/Standby型的高可用集群系统,配合JobCenter对集群环境的支持选件(CJC)及高稳定性的服务器平台和监控平台,构筑起高可靠的作业管理系统,实现除计划停止时间外,业务均无中断的高可靠性。

系统介绍

JobCenter产品构成及其管理的作业内容 该案例中JobCenter主要由管理服务器(MG)、作业运行服务器(SV)、客户端(CL/Win)(WindowsGUI、)及集群环境支持选件(CJC Option)等部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