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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驻外研究生;党建;驻外兼职辅导员;网络
一、驻外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专业硕士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在我校,驻外研究生主要是指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在2009年以前,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太理论化而且实践很少,专业型硕士又不为广大研究生所熟悉。从2009年开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教育部推出了“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生形式,提出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应用,同时减少学术型硕士名额,增加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名额。计划到十二五末期,可实现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1:1的比例,促进我国专业型硕士的发展。
专业型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相比,在校期间有一些区别,最明显的几点区别是:
1.学术型硕士一般是为读博和科研而准备,而专业型硕士重点是要培养工程研究能力成为应用型高级人才。
2.专硕研二要外出实习一年,这是必修的课程。
3.毕业论文,专硕既可以做学术型的论文,也可以做工程实例型的。
二、驻外研究生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驻外研究生的管理机制在我校尚未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培养单位对驻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和约束,学校没有对其形成明确和健全的责任制度。在培养单位,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是学生管理部门,也没有安排专人负责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这样就造成培养单位方面就很难对本单位驻外学生的状况定期的向学校反馈。学生们到了培养单位,不能像在学校那样,有自己的导员或者自己的班长,又由于和学校相距甚远,主要是靠自己融入适应单位的工作和生活,有事情尽量自己解决,有事情也很少向学校院系反馈和交流。这样,就导致校方缺少了和驻外学生状况的把握,没有办法及时准确的了解驻外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没有办法及时地帮驻外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无法触及驻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基本上都是住在地方单位的,没有北京就近的单位,学生来一次学校在往返路途上就存着很大的障碍,很多学生只在开学初和学期末的时候才来和自己的导师见一次面,其余时间基本上不会来学校,每学期专业、班级、年级大会都无法召开,每学期初应进行的注册手续都不能亲自办理,只能找其他同学代办。日常工作中的通知、公告、管理文件更是不容易传达及时到位,即使传达到位,也不一定能落实到位,就更不要提组织一次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全体都能参加的政治活动了。
三、驻外研究生党建工作的思考
1.招收专业型硕士为兼职辅导员
在我校,目前的状况是,兼职辅导员的保研类别统一为“校内学术型”,但是兼职辅导员却完全没有“校内专业型”的,由于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性质为“学术型”,所以如果安排学术型的辅导员作为驻外研究生的辅导员,把他们外调出去是非常不合理的,会对这些兼职辅导员自身的研究生学业造成不良影响,那么他们就不能有效地进行工作。
因此,我们就可以考虑在招聘兼职辅导员的时候,不仅有“学术型”的,还有“专业型”的,“学术型”的兼职辅导员一般都是四年全部留在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专业型”的兼职辅导员便是第一年或第二年在学校,第二年或第三年自己也要到外面单位进行实习,同时便可以对驻外研究生进行有效的管理。
每年招聘这样一批研究生作为兼职辅导员,第二年分配实习单位的时候,保证每个实习单位都安排一到两位专业型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并且直接设置导员为党支部书记,这样,各个实习单位的研究生们便可以得到辅导员统一的管理、考察和发展。
2.专业型硕士兼职辅导员的例会制度
由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也是驻外履行个人职责,所以就势必要形成导员抓学生,学校抓导员的放射性管理机制。
驻外研究生可能一学期甚至一学年都不能来学校一次,但是驻外辅导员不仅学期初和学期末都要到学校报到,而且还可以给他们安排每月一次的返校例会,让他们定期对驻外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进行工作汇报和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地进行反馈和探讨。
3.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工作
设立驻外兼职辅导员只是为驻外研究生的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当今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渠道,网络以其渠道多、速度快的特点,无限的容量、灵活的方式更是为大学生党员教育开辟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大学生党员教育如果仍靠一张嘴、一张纸、一块板、一堂课,无疑是作茧自缚。因此,除了对驻外辅导员进行学期初、学期末以及定期的返校例会之外,在日常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开展和汇报上,还应该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进行反馈、交流和互动,重视、开发和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和大众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抢占网络与媒体宣传的制高点,不断探索网上党员教育新形式,增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1)利用网络搭建驻外辅导员和驻外学生之间的桥梁。驻外辅导员在对驻外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时候,除了身体力行,还应该建立统一的QQ群,飞信群,注册统一的邮箱,做到及时通知,随时更新,充分共享,高效传递。驻外辅导员要使驻外研究生能够通过网络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通过参与网上热点话题讨论提高理论水平、思想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公开地对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参与度和表现对他们进行考察。
(2)利用网络搭建校内与校外之间的桥梁。在学校主页的“院系设置”中,增添“驻外研究生”一部分,网页的规划设计完全等同于其他院系的模式,比如,设置“近期关注”、“通知公告”、“党建活动”、“学生天地”等公共版块,开展网上宣传教育、信息等活动。设置“塔里木”、“东方物探”、“中原油田”等类似于院主页中各系的版块,有了专属于驻外学生的页面就使驻外学生至少在学校的公共信息上有了归属感。同样,BBS论坛中也是如此,可以开展网上专题讨论、网上专题调查、网上党建征文等活动。
(3)利用网络搭建学校和驻外辅导员之间的桥梁。驻外辅导员要定期将本支部近期工作安排、先进党员事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名单等通过专属主页和版块进行公示汇报,使驻外党支部及党员接受校内的监督,促使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时时严格要求自己。
4.潜在问题
驻外研究生党建工作的思考,我们还应注意到以下两个问题:
铁路行业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一直都作为一个常态化的管理机制运行,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但大部分单位对检查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动用技术力量对系统进行扫描、渗透并部署采集设备时,各单位普遍有畏难情绪,运行维护部门又担心会影响正常的业务使用。总体来看,检查工作本身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从而无法真实并准确反应单位信息系统及信息安全现状,也就无法对系统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安全加固及整改。.
2应对措施
建立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模式是铁路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根本保障,有利于铁路行业信息系统的发展。针对上述铁路信息安全管理面临的挑战,建立铁路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新模式,结合铁路行业现有组织管理架构,借鉴已有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工作的地位、目标、原则以及策略,从组织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和等级保护管理几个方面来深入考虑和分析,采用体系化管理方式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1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信息安全组织管理方面,建立并逐步健全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组织机构,成立铁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作为系统安全管理的常设组织。同时,采用分层结构,以适应铁路行业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站段3级管理机制。铁路总公司领导机构作为全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全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铁路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的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区域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有:负责各铁路局的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与安全专家协商讨论安全执行方案,执行安全响应中心制定的具体安全策略,定期向上级汇报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下设多个安全管理决策小组和管理执行小组,管理执行小组主要负责监督和协调铁路局下设各车站的信息安全管理执行工作。车站级信息安全执行分组包括安全监督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执行员3类安全工作人员。
2.2强化制度建设及工作流程管理
2.2.1管理制度
铁路信息系统安全不仅要强化系统建设,更要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建设,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专门的安全防御组织:针对铁路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铁路总公司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网络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铁路局、基层站段相应的部门,对铁路基础网实施自顶向下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各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密条例,杜绝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和了解铁路核心网络设备与技术,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对有权了解、处理关键信息的内部人员制定更严格、更详细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个人在信息安全方面应该承担的职责以及发生责任事故后的处罚。
(3)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措施:针对铁路核心业务系统的关键数据,需要建立完备的本地和异地备份制度,同时,采用双机备份、物理隔离的技术方案,定时增量备份。
(4)定期实施漏洞扫描和系统补丁升级:系统管理人员需定期对网络进行扫描,以检测和评估网络漏洞。检测范围包括所有的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同时扫描网络内所有主机系统的配置及安全漏洞。
(5)定期实施计算机安全检查:针对处理关键数据的计算机,应建立完善的日志,记录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件。安全日志不仅要完整的记录安全事件,而且需要具备防篡改、抗抵赖功能。
2.2.2标准制度
以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及不同层次的信息安全制度为重点,构建科学严谨、有效适用、系统规范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作业办法等,明确工作标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规范作业行为。按照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完善,不断加强铁路信息安全标准制度体系建设,使铁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2.3工作流程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包括信息安全培训工作流程、信息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流程、信息安全风险控制流程、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流程、信息安全监督检查与改进流程等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推广应用先进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使铁路信息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2.3建立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2.3.1安全风险管理
铁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中心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分析和评估系统的风险源和安全威胁源,并根据各类信息资产的重要程度和价值,选择适当的控制措施减缓风险。铁路局要组织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信息资产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从理论上,风险只能降低或减少而不能完全消除。选择控制措施的原则是既能使铁路信息系统受到与其价值和保密等级相符的保护,将其所受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准,又能使所需要的费用在预算范围之内,使铁路行业能够保持良好的竞争力和成功运作的状态。另外,系统的风险是动态的,风险评估活动应定期进行,特别是在系统的核心功能及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和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风险评估应重新进行。
2.3.2安全运行维护
铁路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依托安全管理中心实现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铁路总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中心运行维护平台可实现对系统中的网络、主机、安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存储备份设备和应用系统的可视、可控、可管理,协助运行维护人员监控系统和及时发现问题。各铁路局安全管理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应通过使用运行维护平台,积极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现铁路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铁路总公司安全运行维护工作的有效连接。对各地区安全管理部门能够处理的事件,按照路局区域内管理流程执行,并定时向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中心上报故障情况并提交运行维护处理单。
2.3.3安全应急响应
铁路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响应体系的建立应做好以下5个阶段工作。
(1)保护阶段:制定应急反应工作流程计划、确定预警和报警的方法、建立备份的体系和流程、建立安全的系统、进行应急反应事件处理的预演。
(2)预警与报警:识别和发现各种安全的紧急事件。在紧急情况发生前,产生安全的预警报告,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产生安全警报给应急反应中心。应急反应中心将根据事件的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3)牵制与反馈:在确认紧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应急反应中心将根据预先制定的反应计划,进入应急反应流程。同时,应急反应系统本身将根据预先制定的规则,采取相应的措施,把紧急事件的影响降到最小。
(4)消除阶段:对于系统内部病毒,应该采用最新的病毒专杀工具清除。对于系统的外部入侵和非法授权访问等,应该通过专用的漏洞扫描工具发现系统存在哪些漏洞,然后采用相应的手段消除漏洞安全隐患。对于入侵攻击或超量访问要采用有效的拦截和限量访问措施,使系统资源处于可控范围。
(5)恢复阶段:在数据或者系统被破坏,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进行系统的恢复,且恢复要依据预先制定的恢复流程严格进行。
2.3.4安全策略优化
制定有效的安全策略,当原有安全策略无法满足现有系统的安全需求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系统安全管理策略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新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符合铁路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策略,以确保系统的信息安全保密性为主,采用多层次保护、最小授权、综合保护和严格管理等措施。
2.3.5安全检查审计
安全检查审计依托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对铁路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判定现有系统安全控制手段的有效性,检查系统的误用和滥用行为,统计系统的安全事件,并按照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从而验证当前安全策略的合规性,为以后的归纳总结,安全系统的进一步改善提供依据。安全管理平台根据从专项的日志审计产品、终端审计产品、数据库审计产品和应用审计产品中收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关联分析,进行审计规则匹配,发现违规行为并进行告警和响应。通过安全审计与安全管理平台的融合,使得安全审计体系的建设与安全管理平台的建设目标达成了一致,有助于铁路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并通过对安全事件的分析,把握系统安全威胁的发展趋势,形成日报告或周报告进行定期安全信息通报,为系统的安全策略优化提供决策性指导。
2.4建立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铁路行业需要借助等级保护这一安全抓手,将等级保护与信息安全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将信息安全管理全面纳入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维护”和属地化管理原则,逐级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地方与总公司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同时,为了在纵向上实现对等级保护的控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文件政策指导下,应制定符合本行业安全需求的等级保护行业标准、行业等级保护实施方法等文件,用以指导本行业的等级保护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及生产安全管理。
2.5建设铁路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为保证铁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序展开,需要建设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旨为铁路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开展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综合工作平台,功能将覆盖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并支持公安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平台主要提供以下3类功能:
(1)以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整改、测评和检查等规定步骤为主线,实现等级保护工作任务的下发、执行、进度监控和督办;
(2)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检查和事故通报等专项管理功能;(3)日常办公的综合管理、培训教育、标准管理等。
3结束语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城市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大力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城市建设精品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总体要求,积极适应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健全完善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两级领导,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城管机构、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切实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大城管格局;积极探索推行原有产权不变、委托有偿服务的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重心下移原则。明确划分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的城市管理职责,科学界定人权、事权、财权和考核奖惩权限,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2、权责一致原则。摸清底数,划分管理等级,依据相关管理标准,核定城市日常管理维护经费,建立人随事走、费随事转、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3、市场运作原则。将健全完善城管机制与加快环卫、园林、市政等部门职能转变有机结合,稳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干分离,逐步将作业养护任务推向社会,走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道路。严格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机制,协调联动,配套实施,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4、一体化管理原则。探索原有产权不变、委托有偿服务的办法,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一体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服务体制,积极推进城管重心下移
(一)调整充实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直有关部门、街道、城区周边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街道、周边乡镇城市管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能。
(三)组建县园林环卫管理局。将原由城管执法局管理的环卫处、园林处划归县园林环卫管理局,主要负责制定园林、环卫工作规划、工作标准及监督考核,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绿化、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等。
(四)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主任,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对街道部门和村居城市管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周边乡镇成立机构,专门负责城镇管理工作。
(五)组建街道、疃里镇(高新区)两个城管执法大队,分别派驻街道、疃里镇(高新区),实行双重领导、以块为主,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集中执法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实施;业务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导。
(六)进一步加强环卫园林职能的转变,实行管养分离、建管分离。将园林处的作业职能分离出来,成立若干建设、绿化、养护公司,负责城市主次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工作。整合环卫力量,“一把扫帚扫城区”。将县园林环卫管理局的环卫管理和作业职能分开,县园林环卫管理局专门负责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行业管理、调度指挥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成立若干保洁公司,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公厕、主要地段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街道、疃里镇(高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组建保洁公司,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周边乡镇也要成立专门的保洁公司,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的保洁工作。
三、严格界定城市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各自主体作用
(一)县政府相关部门:
1、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广场的管理,维护广场秩序;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出台有关城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和日常检查、监督、调度、协调工作;对有关乡镇(街道)城管工作机构和队伍有统一指挥权、监督监察权和违法案件的直接查处权;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区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进行执法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对占道经营摊贩的管理;负责对城管执法文书进行统一印制、管理,对案件处理进行审核批准、登记备案;负责全县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诉讼工作;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住建局:负责新城区、老城区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负责加强城区道路管护,及时修补损毁道路,定期巡查、及时修补、粉刷相关设施,确保市容整洁和车辆行人安全;负责城区污水管网的管理及集中供水、供热项目的归口管理;加强物业小区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3、县园林环卫管理局:负责编制城市绿化、环卫发展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业制度及办法;负责对城市道路实行划段定岗、全日保洁,实行网格化管理;负责城区绿化、街头绿地、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的建设与管护,适时补植缺失花木,定期修剪、养护、灭虫;负责城区河道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绿化、环卫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管理县园林、环卫公共资产;参与园林绿化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质量管理、社会绿化的技术指导;培育、发展和维护绿化、环卫作业市场,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统计;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4、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园区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负责城市规划执法监察工作,配合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畅通工程,依法规范各类车辆通行秩序,严禁无通行证的大货车进入城区主要道路;负责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严查超载和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行为;对主干道两侧的机动车停放点进行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城区各类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6、县交运局:负责县级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加强对各类出租车、客运车辆和公交车的营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取缔无证营运;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营运车辆的管理;严查超限车辆;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7、县工商局:负责严格审批发放营业执照,对洗车、机动车辆修理、废旧回收、殡葬用品制作销售、养殖等特殊行业的工商户,不具备经营条件(无足够经营场所)的,或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场所、重要区段的,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负责加强对合法登记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文明经营;负责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强化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不提供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的食品摊贩的管理;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严肃查处非法圈占土地、非法转让、出让、出租土地行为;严肃查处以转让房屋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及利用村(居)民宅基地搞“小产权房”开发等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加强对矿产资源秩序的规范治理,严厉查处非法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等行为;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9、县环保局:负责城区工业大气、水、噪声、扬尘等各类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减少烟尘、污水、噪音、有毒气体和医疗卫生、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0、县卫生局:负责展开全民健康宣传教育,积极普及卫生科学知识,组织指导实施好“三灭”工作;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县药监局: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的管理;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2、县公路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国道、省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路建设,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保持路况良好,路面清洁;严查超限车辆;严格控制、查处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活动,查处、清理占道经营及乱堆乱放现象;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3、县民政局:负责地名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14、县人社局:负责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
15、县文广新局: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街道办事处、疃里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城管大队及相关部门、村居实施违法建设拆除执法活动;负责县园林环卫管理局管辖范围外的所属小街巷、河道、铁路两侧的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市政等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提出城中村、园中村改造、旧城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村居城市管理工作领导、检查、考核、奖惩;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市民提高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处理因城市管理引发的各类矛盾;负责城管大队基地建设和硬件设施配套;履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村居:负责搞好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发现、劝阻、制止辖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居民小组、物业小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准确、规范、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积极配合、协同城管部门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稳定工作;负责动员村(居)民和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提高文明素质、共同做好社区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履行乡镇、街道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其他各有关单位: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居民小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服务,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机制,保障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加强队伍建设。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工作中实施一级对一级的包保责任制,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和奖惩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城管目标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确定的职责和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经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机制,并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党政机关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执法错案追究制、绩效考评制、违法建设备案登记等制度。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增强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可操作性。
(四)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把城市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县、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城市管理服务经费保障和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投入总体水平。一是将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和管理维护资金分离,修订完善市政工程建设投资办法,充分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做到高效、精简、节约、优质。二是制定出台《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办法》,明确管理责任、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合理确定市政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由城管部门根据监督考核情况,拨付有关单位使用。三是按照界定范围,加大有偿服务力度,收取卫生有偿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环卫事业。四是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工作所需人、财、物保障,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建设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和取证器材、执法服装等执法装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五是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城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没款项统一上缴县财政专户。
开展针对性的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措施,完善水上交通各项安全配套机制,确保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针对我镇非运输船舶的营运、渡口安全建设、公路渡运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联动,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镇联校、卫生院及各涉水行政自然村为成员单位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落实全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我镇的营运渡口,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和巡航检查制度;将客渡船燃油补贴与渡运安全挂钩。
(二)加强对渡口的安全日常管理。对我镇的四个渡口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渡口道路硬化,渡口的安全注意事项、渡口守则、“六包一”安全管理责任牌完好。检查停航封渡水位线设置是否完好,签单发航制度是否完善。
(三)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对我镇的非运输船舶实施常态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检验发证、标明用途、编号;组织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且无修理价值的船舶有同意进行拆卸。
针对三无船舶非法参与运营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营运船只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船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非法载客(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4日—2012年7月10日)
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人员集中场所、渡口码头、涉水路段悬挂横幅5条以上、各村必须张贴标语20条以上、在各渡口码头设立宣传栏,并有必要启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
组建开展水上安全整治工作的专门队伍对本镇整治工作开展摸底调查,对所有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屡禁不止、隐患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对路面硬化、停航封渡水位线、标志标牌、“六包一”责任人员及电话等情况进行摸底。
组织船管员、签单员、非运输船舶管理人员、公路渡口管理人员参加由县交通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据县海事处制定的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技术指南,对我镇非运输船舶进行业务指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11日—2013年8月20日)
1、集中整治。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对影响水上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渡口渡船、码头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排查问题,完善渡口码头道路、标志标牌建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要申请销号,对仍需整治的,要安排资金,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队伍必须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督促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二是开展非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检验、培训,对合格船只进行检验核发证书证件,不合格船舶一律取缔拆解。
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村上个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行政村一级主要负责人与船主一体的安全责任制;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月例会制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制订签单发航工作程序和签单员考核办法。水上安全综治整治小组要督促有关学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8月20日—10月底)
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在9月9日前,对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将巩固水上安全整治的各项成果,实现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迎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镇安监站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典型的违法案件。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校园不仅是传播知识的殿堂,还是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校园安全关系到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关系到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和谐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历练人才;关系到家庭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因此,在思想上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预防,在行动上要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且需要严格而有效的执行力。结合我担任多年学校保安工作,总结以下几点安全管理措施,将与大家共同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端正安全思想,健全安全机制
学校应当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学工作,从思想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行动上完善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从细节严抓安全工作的每个细小的环节。要充分考虑可能的安全事故,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严格的落实,同时也要考虑学校自身问题的特殊性来保证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具体的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并成立完善的安全工作小组。班主任对于本班同学的安全负起主要责任,代课老师要对课堂时间的安全工作负起直接责任。对于日常的安全工作做到不松懈,对与突发的安全事件做到有应对方法,对于客观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排除,对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要迅速处理。制度一旦建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要结合本校特点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内容要详实具有可操作性。
学校要努力做到以人为防御事故的中心,以制度为防御准则,要有科学的安全事故防御方法。
2.强化安全教育,进行安全事件演练
对于学生,老师不但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加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突发安全性事件时的自救和呼救能力。
学校生活丰富而多样。学生的食堂要时时把关食品的卫生安全。我国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于学生的科学膳食,要做到严肃认真的控制把关,防止任何突发中毒或者病情的突发。在一些偏远地区,社会青年不时进入学校,对学校学生进行恐吓威胁甚至殴打的暴力事件也屡有发生。学校的保安制度应当负起工作责任,在学校的门口就要把好第一关。 严防任何不相关人士,特别是社会的闲杂人等、不良社会青年对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进行任何骚扰。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做到第一保障,使得学生的心身健康能有保障。
严格执行学校的门卫制度,学校校门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通过相应的批准和同意。严格管制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学危害的物品进入校园。对于这类事件,一旦发现,要立刻进行制止,必要时候要报警来保障学校教育的安全。对于执行学校安全护卫工作的人员要责任到人,不能很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学校不但要对常规可能的安全事件严格落实,对于突发的安全事件的控制,学校应该进行适当的演习。例如防震、防火、防山体滑坡等演练。
对于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安全事故,对于学生不慎溺水等严重的安全事故,一定要做到临事不慌乱,应该科学、冷静、及时的做出应对,在最快的时间内,以最科学的方法做出相应的救治。
如果能在平时就进行一定的安全事故演练,必然能把突发性的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小,使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使得学校的教学设施得到最大的保障,对社会的稳定也有重大的意义。
3.依靠社会力量从日常抓,从细节上预防
学校的安全教育,不但学校要狠抓落实,社会、政府和家长也要负起责任。学生的安全不但要从校内抓,在校外的安全也同样的不能忽视。有很多的家长对于教育的认识不够,认为只要把孩子送到校园教育就是老师的事。无论学生在校外犯了错误,还是受到伤害,都把责任统统推给学校,但是自己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呢?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学校,寒暑两个比较长的假期里,学生任意的在河流池塘里摸鱼、游泳,在农田里放火,甚至聚众进行酗酒赌博等事情也不时发生,因此而引起的火灾事件、学生溺水事件,因为聚众不合造成的恶意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所以不但学校自身要抓好自己安全工作,更应当适当的在家长会等等场合把这些理念普及到家长身上,令家长积极自觉地参加到学生安全的保护工作中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重大事故、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成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建设管理科、法制科、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造价站、招投标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四个重点部位”的在建工程。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内业资料,幕墙和网架;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模板支撑、脚手架、井字架、塔吊、临边洞口、边坡、深基坑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倒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质量方面:
⒈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切实到位,认真负责。重点整治人员到位情况,对检查不到位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重点整治水泥、钢筋、建筑用砂、防水材料、铝合金型材、建筑玻璃等。进场材料和构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施工、监理单位应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坚决清退出场,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海砂,对可疑的用砂应及时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氯离子含量超标的应立即清退出场。
⒊工程实体质量:强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整治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内容。如:墙体拉结筋及抗震构造措施,后浇悬挑构件,金属栏杆预埋件,铝合金门窗是否经专项设计,所用玻璃、铝合金型材是否符合要求,栏杆形式是否为易攀爬等。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措施消除质量通病,特别是结构裂缝、外墙面渗漏、屋面渗漏等易引起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
⒋内业资料:重点整治原材料及设备进场报验、隐蔽签证、质量保证资料等。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各种签章应及时、完整。
⒌幕墙、网架:重点检查专项设计、施工资质及相关内业资料、整治各节点预埋件、节点构造、焊缝质量、杆件、玻璃等原材料。建筑幕墙、网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报原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有专项资质,有分包的应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备。
(二)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⒈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高处坠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进一步加强高处坠落作业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⒉开展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
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大风、防大雨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⒊开展防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超过米的,严禁搭设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或分段搭设悬挑竹脚手架。
在市区及各镇(街道)路面宽度米以上的主干道两侧、人群密集场所、位于校园内层数五层以上、单面搭设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必须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⒋开展防垂直运输设备事故专项整治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
井字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井字架严禁乘人。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⒌开展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支撑立柱高度超的,要使用钢管支撑,严禁使用木支撑。扣件式钢管支撑、门式钢管支撑材质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管壁厚度不足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⒍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在开展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号)和《*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边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建筑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及以上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六、整治措施
(一)建立目标管理网络,狠抓责任制落实
根据*政府和*建设局下达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市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签定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状,将责任制目标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和企业。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加强责任制目标的跟踪落实和考核检查,定期通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二)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着力点,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控。强化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重点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员配备和使用管理、防护设施定型化标准化,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审查等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三)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出台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制订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措施,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使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成为企业自觉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政策贯彻力度,出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登记管理规定,加快淘汰老式塔吊、非标井字架,推广安全生产“四新”技术。
(四)以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为手段,推行差异化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切实形成市、镇(街道)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企业自查整改落实的机制。二是建立“绿、橙、红”三色通道,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上一年无重大事故、无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入“绿色通道”,以企业自控为主,对上一年发生重大事故或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企业,进入“红色通道”,作为监管的重点,增加检查频率,严格安全许可审查机制,实行法定代表人强制培训制度对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对上一年无重大事故、业绩平淡,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不良行为的企业进入“橙色通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业务指导。
(五)加强村镇生产性工程安全监管
将村镇生产性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安全监管对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村镇生产性房屋建设过程管理。
(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大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查处力度。加大对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的处罚力度。建立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制度、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曝光制度。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理,从速从快严肃查处重大事故,提高事故处理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制定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办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促进企业和项目部夯实生产管理基础。
(七)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今年“质量月”活动从月开始,月结束。重点要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质量意识和一线工人的岗位技能,充分发挥企业作用,把活动落实到各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和施工现场。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宣传、工程质量安全专题座谈会、参观学习、申报优质工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七、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整治重点和范围,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重在实效和专项整治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追求“优”,放飞“素质教育梦”。所谓优,就是优质、优秀。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放飞素质教育梦,既是时代的召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只有通过实施素质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为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学有所长的人,每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才有盼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有可靠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素质教育,就要落实好德育首要地位,坚持立德树人。当前,要特别加强以十精神为重点的时政教育,结合开展“我的中国梦”活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促进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渗透。丰富德育工作载体,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掘师生的主观能动性,深入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民主管理模式,健全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的教育管理机制。针对学生心理素质培养需求,要抓好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通识培训和认证培训,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危机干预机制。在家校联系共建育人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落实家访制度,并试点网络家长学校的运作;加快福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各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在乡镇中心校全覆盖。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发挥“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的先行、示范作用;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辖区内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整体规划,努力做到“一校一方案、一校一路径、一校一评价”,着力构建“学校特色、区域多样”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改进学生培养和评价方式,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质量评价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等科技实践活动,推动学校争创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和“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抓好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落实。推进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引导学校艺术教育一校一特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力求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持续推进福州的素质教育。
追求“和”,激扬“均衡教育梦”。所谓“和”,就是和谐、和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均衡教育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用真心与激情,弘扬传承道德正能量,关心弱势群体,关注特殊群体,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2012年全市12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以及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福清市和罗源县已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省级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指导马尾区加大创建力度,尽快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鼓励仓山区等六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提前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同时,努力推进办学条件均衡。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福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科学调整学校扩容建设,力争使小学一年级班生数基本控制在50人以下。加大对经济相对困难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保证小规模学校、边远学校办学正常经费。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开好课程,提高薄弱学科课程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均衡机制。全面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在区域内推行“小片区”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促进师资均衡合理配置。在晋安区和闽侯县的农村薄弱学校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的委托管理模式试点,使受托方农村薄弱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积极探索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办法,缓解“择校热”、“奥数热”等问题。健全完善初中素质目标考评办法,促进学科均衡,有效控制辍学,完善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招生办法。建立完善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的工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的保障体系,推动马尾、闽清、罗源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继续扩大服务于自闭症孩子的“福州公立星语学校”的规模,并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今年将新建一所占地50亩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并确保到2014年福州市所有省一级达标学校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开放,同时为他们在福州参加高考提供保障与方便,注意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跟踪,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真正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追求“惠”,描绘“学前教育梦”。所谓“惠”,就是惠民、惠生,努力实现公益普惠目标,真正让幼小的生命自然生长,让孩子们个个平安无恙,让孩子们有越来越多的好老师,让每个孩子入好园的梦想都能成真。为此,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学前教育惠民工程。今年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有很多重要的工作和任务需要完成。要重点新建、改扩建35所公办幼儿园。在制定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开展“学前教育公共财政助学补助”试点工作,构建民办学前教育办学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推动公益、普惠的早教工作开展。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完善幼师培训、科研引领、典型示范的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机制。抓好幼儿园精细化管理,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积极探索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有效途径,举办“暑期送培下乡”活动。加快各级示范园的创建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描绘好“学前教育梦”,让孩子成长有好梦,国家未来发展有好梦。
追求“实”,点燃“职业教育梦”。所谓“实”,就是实际、实用。坚持从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培养“中国制造”的主力军及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这是福州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使命。现代职业教育必须致力于面向人人,为学生提供多次多样多层的教育选择机会,让孩子都成为有用之才,我们应该倡导这种理念,并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文化氛围与价值观。注重巩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指导福州机电职业技术学校等4所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实施项目建设计划。启动实施3所职校创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加快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争2013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支持福州旅游职专等学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全市中职学校全日制年招生达到2万人以上,非全日制5000人以上。加强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福州市品牌专业建设标准,深化“一校一策”目标管理。重点建设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土木工程、学前教育、轻纺食品、交通运输、财金商贸、旅游服务等主干专业。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新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探索建立“现代学徒制”,实施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努力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推进市属高职院校实施“中期选拔”,支持部分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3+2”、“3+3”分段培养试点或“2+3”中期选择培养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注册入学试点。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校发展,指导部分办学困难的民办高校尽快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拓展社区教育。积极开展市民学习活动,打造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立完善区县统一领导、乡镇具体实施、社会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就业。
追求“乐”,编织“幸福教育梦”。所谓“乐”,就是乐观、乐趣。教与学都离不开刻苦、吃苦,但苦要有所值,苦中有愿景追求,苦中有兴趣爱好,苦中有关爱激励,苦中有精神支撑,同样会产生乐。当然,幸福教育不是单纯地追求享乐,也不是以牺牲快乐为代价去实现有成,而在于能够给每个孩子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给孩子一个获得成功的机会,给孩子充分发挥自我潜能的一片天地。简言之,幸福教育,就是让学生为幸福而生活,让教育为学生的幸福而生存,让幸福永远陪伴教育、学生而生长。基于此,近年来我们认真倡导和践行着“幸福教育”,希望社会、学校、教师都能尊重学生,让他们健康快乐自由成长,尊重梦想,让孩子从小怀着梦想去追求幸福。今年,我们将深化“幸福教育”调研,进一步拓展调查对象,扩大调查内容,重点开展应对性措施调研,努力推动调研成果向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转化。市教育局将相继出台一些减负增效提质、完善评价体系、加强师德要求等针对性强的政策,在我们可为的范围内有所作为,为学生幸福快乐成长提供政策保障。开展“实践幸福教育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举办“幸福教育”论坛,进一步营造倡导“幸福教育”的良好氛围。开展“幸福教育”探索实践,积极稳妥地引导学校开展实践“幸福教育”模式探索试点,重点围绕鼓励引导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改进教师教育教学与学生学习感受,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师生关系,加强学校人文建设,构建学生心灵家园,关爱、温暖留守儿童等五个方面引导学校、师生主动创造、生动体验“幸福教育”。广泛开展创建“美丽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举办“福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年”活动。开展“寻找我的微幸福”体验活动。引导学校通过工作探索积淀,实践活动生成,逐步形成机制,形成学校“幸福教育”小环境。
我国高职院校在国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潮流下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理念、人才培养、岗位设置、师资结构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人事制度来解决。从大学治理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高职院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一种基于现实、顺应时势的新探索。
一、大学治理视域下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
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不论是国家、社会,还是单位、企业,发展归根到底是靠人力资源的正确规划和使用,作为高职院校,如何管理人、用好人,是影响其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立足现实、与时俱进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是高职院校立足现实、与时俱进的需要。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三次[2]。高职院校只有积极参与到改革的浪潮中来,才能不断解决问题,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先后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改革文件。高职院校应该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在改革文件精神的指引下,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事管理转向更加民主、多元、参与的方式。
(二)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人事工作是确保高职院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人事管理是行政管理之本、社会管理的核心。”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同样如此,只有先做好人事工作,才能使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开展;人事制度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事制度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关系到员工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价值获得实现,员工才会抱有高昂的热情,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工作,迸发创造的活力。
(三)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改善外部治理环境
大学具有双重属性:它是一种学术研究机构,自治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同时又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影响。自治和控制的矛盾一直是处理大学和政府、社会之间关系的症结所在。治理理论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新的分析视野:“大学管理”逐渐走向“大学治理”。大学治理就是“大学在面临日益复杂和多元的经济社会环境时,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革除传统体制所遗留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逐渐建立一种新的对外界保持高度回应性的大学治理机制的过程”。
高职院校的人事制度是否科学规范,直接关系到能否协调多元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并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高职院校的人事制度改革,能够通过人事杠杆的作用,协调学校与政府、社会等多方利益主体的关系,通过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民主化和治理过程法制化促使这种相互关系达到平衡。
二、大学治理视域下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困境
高职院校作为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部分,在结合自身特殊性的同时不断探索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许多成绩,比如教师聘任制基本实现、岗位津贴制度的创新,但不可否认的是,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之路上还面临诸多困境。
(一)旧体制色彩浓厚,思想理念转变难
我国的高职院校是上世纪末由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转变而来,迄今不过才发展了不到二十年,在很多方面依然带有旧思想、旧体制的色彩,这体现在高职院校的人事管理思想和方法中:一是管理思想中行政化色彩浓厚,高职院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存在明显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痕迹,等级观念普遍存在;二是人事管理工作者依然遵循旧的观念,采用传统的人事管理方法,对选人、用人以及工作定位存在偏差,特别是中专升高职的院校,管理模式因循守旧,管理方式较为粗糙;三是对于教职工来说,长期处于体制中,习惯于用“体制思维”来指导行动,固守既得利益,对于瞬息万变的外部世界存在“畏难”心理,不愿意放眼外部世界,不愿意持续学习,参与竞争,适应新事物,解决新问题。
(二)“高不成、低不就”尴尬,高端人才引进难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当中,虽然高职院校也属于大学范畴,但在世人眼中“低”于本科院校一个档次,因此在人才招聘中,高端人才求职者更倾向于选择本科院校,造成了其在社会上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地位;同时,作为优秀的职教人才,其要求不仅要具备专业理论方面的造诣,又要具有专业实践和技能操作能力。由于高职院校发展中的个中原因,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还较为常态,很多老师理论功底深厚,实际动手能力却不强,特别是普通高等院校一毕业就参加工作的老师,虽然任教多年,但从未在企业实践过。因此,真正能够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优质师资并不多,这给高职院校的优秀人才引进造成了困难。
三、大学治理视域下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
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就是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不断探索、求实创新的过程,需要紧跟时代步伐,Y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进行思想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开辟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路径。
(一)转变观念,强化市场为导向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对人事制度进行改革,首先要从思想上着手。做好思想工作,其他各方面工作才能够顺利开展。
1.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高职院校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是与外部社会和市场环境联系最为紧密的院校,要积极借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激活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围绕校企一体办学特点,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大胆借鉴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经验,人力资源管理推行以“目标管理”为特征的KPI指标考核体系。根据年度总体目标设置了各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的运营指标、管理指标、重点工作、日常管理等KPI指标,强化过程管理,实行月、季、年的完成任务情况的对标评估和结果反馈。同时结合划小单元,严格执行各团队单位员工的绩效分配、岗位晋升、年度评优、专项奖励、外派培训以及岗位退出等,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能动性,发挥员工岗位职能。
2.树立积极参与竞争的理念。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推行灵活的激励机制,对业务收入指标、招生就业指标及系部参与培训工作量的完成情况进行对标激励,建立 “三级三类八域”荣誉体系,“三级”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学院级,“三类”荣誉划分为综合类、专项类、专项任务类三个类别,“四形”根据荣誉评选的方式,划分为评选、推荐、竞赛、培养四种类型,“八域”指按照荣誉所属领域,划分为绩效人才类、业务创新类、教学类、学生管理类、党群类、工会类、团委类、对外交流类,通过“创优评先”激励教师;并制定院长专项奖励办法,完善“参与”激励,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极大地激发了教职员工参与人才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
(二)科学设岗,实行师资分类管理
要使教职工“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建立高职院校清晰、和谐的人事关系,形成更加科学、透明、公正的人事体制和机制,需要在人事工作中推行更加科学化的岗位设置和动态化的岗位管理。
1.科学化的岗位设置。高职院校岗位设置应以学院发展为目标导向,引导教职员工将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与学院的整体规划发展统一起来,岗位职责应清晰,岗位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应明确,破除职务和待遇“终身制”。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岗位设置,把岗位职责划分为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市场营销、教学管理等四个岗位序列,建立了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任职条件,实施位责任制,完善岗位目标管理,使KPI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导向性更强,更符合高职教育发展需求,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2.动态化的岗位管理。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动态管理,推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制度,制定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管理办法,试行任期聘任与轮岗退出机制,推进评聘分离的聘任评价体系,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将教师的聘用权逐渐下移,支持教学部门按岗聘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健全企业、行业人才聘用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形成选优汰劣的岗位竞争机制,增强用人机制活力。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大趋势,大势不可逆,而且迫在眉睫。高职院校需要抓住人事制度新一轮改革的机遇,不断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探索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才能完善治理结构,推进治理现代化,激发办学活力,获得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慧平.西方大学的共同治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2.
[2]管培俊.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与教师队伍建设[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