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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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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区共有2家乡镇卫生院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试点单位,核定编制216名,共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在岗112人,在编不在岗59人,在岗不在编42人,退休人员60人。

全年取得收入1134万元,比去年同期735万元增加399万元,增长54.3%。其中医疗收入330万元,比去年同期275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2%。药品收入207万元,比去年同期308万元减少101万元,下降32.79%。财政补助收入466万元比上年同期100万元增加366万元,增长366%。全年发生支出1018万元,比上年同期718万元比较增加300万元,增长41.78%。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药品支出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其他支出59万元。

二、主要作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体制尤其在乡镇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主导作用,完善乡镇卫生服务补偿机制,稳步加大预防保健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经费。出台《掇刀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制定了《掇刀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机制,不断研究和探索农村群众健康需求的项目性工作,根据健康需求,有目标的扩大基本医疗需求,探索医疗保险基金增长的系数。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政策落实到位。认真省医改五项重点投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2011年,在确保现有支出的基础上增加提取专用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支出132万元,增长幅度达121%;职工工资总额309万元,增长幅度达19.8%;在加大医改投入的同进时,不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助资金,按照确定的投入政策和财政负担标准,把各项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切实履行本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要求,把基层医疗机构核定的收支差额足额列入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收支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一方面年初预算,由各个乡镇卫生院以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基数,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限制药品使用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调标、服务任务变化等因素核定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另一方面,规范编制支出预算。各个乡镇卫生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同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资金全部纳入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采取集中汇缴的方式,缴入区级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拨付,截止目前,全区共拨付医改资金 1162万元,全部以国集中支付方式直达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规范了收费行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将统一规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药物价格,录入乡镇卫生院药物进出库系统,乡镇卫生院在执行收费和药物出库时,只需点击收费和药物目录代码,即可获得收费标准和项目,避免了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随意性,杜绝了乱收费;对住院病人每日出具清单,组织编印了上万份掇刀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资料,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减轻了就医负担。2011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发生门诊诊疗62063人次,比上年同期42690人次增加19373人次,增长45.38%;门诊人次费用负担14.92元,比去年同期24.5元下降9.58元,降幅39.09%;住院床人均费用由去年同期417.48元下降为238.43元,降幅42.89%。居民就医习惯明显改变,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资金管理;安全;效率

资金跟医院(其他经济体也一样)的关系,犹如血液与人体的关系,医院运行的每一刻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即资金是医院各项业务活动得以持续运行的基本保证。同时,医院对资金的运用能力也已经成为评价医院整体竞争能力、医院发展潜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的重要指标。因此,笔者建议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来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医院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文结合我院实际,从制度建设、资金安全及资金使用效率三方面着手,来阐述如何加强医院资金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进而提升医院经济效益。

一、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是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指导和保障。为确保资金安全健康运行,我院建立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1.货币资金管理。我院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我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货币资金的收付等进行规范。

2.预算管理。为加强预算管理,我院制订了《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组织领导、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进行了明确。

3.费用报销。我院先后制订了《费用报销暂行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备用金(借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定。

4.审批授权制度

(1)审批流程及权限。通过《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明确了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同时设置了《付款审批流程》对设备采购等付款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院将对审批权限进行进一步规范。

(2)付款授权。我院制订了《银行印鉴管理办法》及《票据管理办法》对授权银行付款进行管理;同时,《费用报销暂行规定》中对现金付款授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5.其他相关制度

在制订上述专项制度的同时,我院先后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收费管理制度》及一系列岗位职责,还设计了《费用报销汇总审批单》、《培训费报销审批单》等一套表单来加强我院资金管理。

二、加强资金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收入资金管理

我院的收入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核拨收入、门诊收入、住院病人预交款收入、单位集体体检收入及其他收入。

(1)加强门诊收入及住院病人预交款收入的管理。①加大信息化力度,降低人为因素作弊风险。我院门诊收入及住院病人预交款收入均通过收费系统来收取,统一开具电脑发票;每日终了打印收入日报表,会同现金、刷卡凭证及预收款单一并交给出纳人员,出纳人员核对正确后进行收款。②加强收款与收费系统的核对。月度终了,财务科会计人员再次将本月各项收款总额与收费系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进行收入核算。③加强发票管理。对收款员使用发票建立登记制度,使用后返回票据存根时履行注销手续;财务科指定专人对收款员交回的收据进行复核,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④加强退款的管理。所有退款均按照退款流程操作,一方面必须将发票第一、二联交回,另一方面必须有业务人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收款人签名确认。⑤实行预收款制度,加强欠款催收。我院制定住院病人预收款制度,住院病人办理住院时缴纳一定额度的预交款;同时设计了一套较实用的欠款催收流程。这样在较大限度上防范了坏账的发生。

(2)加强体检收入管理。我院拟定了体检收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设计了《体检收入结算单》对体检单位、合同信息、体检人数及体检标准等信息进行了明确和确认,财务科依据合同、体检名单、相关部门确认及领导审批后的《体检收入结算单》等相关材料来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确保体检收入的正确收取。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收入均由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设置账外账或者小金库;所收现金均由出纳于当日及时存入银行,禁止坐支。

2.库存现金管理

我院十分重视库存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进行管理。

(1)明确岗位责任。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工作,实行钱帐分管;出纳人员实现岗位轮换,一般三年轮换一次。

(2)明确现金开支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的报酬;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它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3)日常现金收支。出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业务手续制度,即收支现金必须有凭有据,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定;收支现金,收支双方必须当面点清细数,并进行复核,以防差错;收支现金后,必须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现金进行复核,以防差错;收支现金后,必须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和出纳人员、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防重收重付“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和出纳人员、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防重收重付。

(4)盘点与对账。出纳人员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库存现金余额,进行账实核对,不准以

“白条”抵库,发现现金余缺应及时列帐,并向上面领导逐级报告,查明原因处理;会计或者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每月终了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并由会计进行监盘,盘点后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三、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同时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开户数量,防止因账户过多而产生安全风险。我院目前仅开立一个基本户、一个医保结算户及一个公积金缴存专户。

2.银行结算范围。除按规定可直接使用现金结算的情形外,其它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3.银行票据与印鉴的管理。银行印鉴由不同财务人员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并登记《银行印鉴移交登记表》银行支票实行领用登记制度,对领用、使用及作废情况进行登记。

4.日常管理。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财会人员复核填制收付款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同时,银行印鉴保管人在授权付款加盖银行印鉴时必须再次核对付款信息,确保无误。出纳人员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以便及时核对账务。

5.银行对账。一方面通过网上银行时刻监控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及时防范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月底由会计人员进行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负责人处理。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预算与计划管理

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就是要使资金按计划、有

序运行,这就需要加强预算和资金计划的管理。我院初步建立起了全面预算体系,预算编制遵循“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年度总预算的基础上,按科室制定了月度预算,使各科室各月份的各项收支均得以明确。同时,也建立起了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各科室在月底申报下月的资金使用计划。这样除了特殊情况紧急需要的资金支出外,日常的各项资金支出基本做到了按计划支出。

2.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周转率

(1)严格控制结算资金的占用。我院主要通过以下工作来控制结算资金的占用:及时清理和结算往来款项,防止不合理的资金占用,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对医疗应收款,按月定期向医疗保险单位核对、结账,避免拖欠;加强病人欠费管理和催收工作,确实无法收回的自费病人欠费,按有关审批程度批准核销。

(2)合理控制储备资金的占用。储备是否在规定的一定限额内,避免盲目采购带来的资金闲置,从而资金利用率低下。我院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对药品及其他库存物资进行管理,尽可能地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益,既保证了医疗业务需要,又较好地防止积压,影响资金周转。

3.加强项目投入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我院组织专门小组,对投入项目、设备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项目、设备的使用率、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作了较全面、充分的市场调研、预测分析、专家论证等可行性研究,以期将货币资金投入疗效好、收效快的项目和设备,也避免盲目、重复购置,闲置或半闲置设备,造成资金浪费。同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尽量降低设备的购置成本。

在日常业务中,注重提高医疗设备的利用率,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经济效益。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药检机构 预算管理 内控体系 信息化

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5年底又出台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此形势下,药检机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是时不我待。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设内控体系,有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之分。业务层面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资产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合同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六大方面。对于Z药检机构,预算、收支业务由财务部门管理。资产、采购、合同、工程都各有归口管理部门,且各有管理软件。因此进行内控体系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主要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给资产、采购、合同、工程等内控业务做了接口。

一、建设过程

(一)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

1.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

根据单位新三定结果,对单位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进行梳理,对业务特点进行总结和归纳,确定业务管理的组织构架。

(1)预算业务。Z药检机构的预算业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环节。预算业务可分为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也可分为财政预算与内部预算。

预算编制阶段的业务流程主要是各部门按照自己归口管理范围进行预算编制,各部门将预算上报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交上级单位。预算批复阶段的业务流程是上级单位将批复后的预算下达到单位,财务部门连通业务部门将预算指标进行分解。预算执行阶段的业务流程是各业务部门进行收支,财务部门进行会计记账。决算阶段的业务流程是财务部门对会计结果进行汇总,将财务报表上报。绩效评价阶段的业务流程是各业务部门对各自执行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财务部门出具经济绩效评价结果,并汇总结果上报。

(2)收入业务。Z药检机构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检验收费、技术服务收入、货款等。收入业务的业务流程主要是单位收款后,各部门确认收入,开具发票或汇缴证明,记账。

(3)支出业务。Z药检机构的支出业务的业务流程主要是各部门先申请资金支付(借款或报销业务),会计记账,最后出纳进行资金支付(支票、汇款、公务卡还款、无现金报账、现金支出)。

完整的收支流程还应包括银行对账、会计报表出具、会计档案保存。

2.分析风险,确定风险点

(1)预算业务。在预算编制阶段的主要风险是: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缺乏沟通,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业务活动与财务支持脱节,影响后续预算执行。预算编制阶段风险点:各部门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预算编制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预算编制与项目完成时间是否相一致。

在预算批复阶段的主要风险是:按照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没有进行指标分解,单位预算调整和追加程序不规范。预算批复阶段风险点:预算批复指标分解是否下达到具体工作部门;预算调整程序是否规范;预算追加程序是否规范。

在预算执行环节的主要风险是:不按照预算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导致预算执行与预算指标不符,产生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慢。预算执行环节风险点:是否在预算批复额度和开支范围内执行预算;预算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合理。

决算阶段的主要风险是:决算编报与单位原始数据不一致。决算阶段风险点: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入业务。收入业务的主要风险:未按收费许可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征收;上缴国库的收款收入到非国库银行账号;合同收入的合同签订不准确。收入业务的风险点: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规定时间向财务部门提供收入有关凭据。

(3)支出业务。支出业务的主要风险:支出事前审核不严;原始票据审核不严,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风险;借款不还款,往来款变坏账;支出资金安全性;支出特殊项目科目是否合规安全。支出业务的风险点: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支出标准;原始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往来款能否及时催收;支出大额资金是否有审批;支出特殊项目是否有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二)设计具体内部控制方案,采用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

1.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Z药检机构在财务部门内部将出纳岗与会计核算岗剥离,出纳岗与印章保管岗分离,会计核算岗也与会计档案保管岗、银行对账岗相分离。

在业务部门内部将业务申请人与业务审批人相分离。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内部监督与各部门相独立。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Z药检机构对资金支出的管理是以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的。按照项目区分,每个项目设定项目负责人,项目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涉及归口管理部门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及大额资金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如果授权人无法实施审批,需要授权给他人的,必须将授权人本人签字的授权书在财务部门备案。

3.归口管理

Z药检机构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预算工作;对财务的审计监督,由纪检监督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由后勤服务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和实验材料集中采购,由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公仪器和实验仪器的集中采购,召开会议和培训由各组织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名录自行抉择,但要提前一年上报会议计划,提前一个月上报会议预算;资产管理由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综合管理,实盘;合同管理由业务部门综合统管,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相关活动,统一管理合同专用章和授权委托书,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控制。

4.预算控制

Z药检机构加强预算管理,实现过程控制。

完善内部预算管理,设立预算管理工作小组,健全预算论证审批组织架构;制定《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管理职责,明确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审批程序;专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指标控制。

建立财务分析体系。按月预算执行简报,建立预算执行季度分析、年度财务分析制度,及时提供会计信息。

要按照预算批复的额度和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对资金的使用形成了预算约束。政府采购也要先上报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流程,形成了预算对单位资产购置行为的约束。

实行会议费、培训费年度有计划,举办前要提交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预算。

5.会计控制

Z药检机构梳理现有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财务部门服务公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配备相应资格能力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记账工作的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书;合理设置财务岗位,主要分为预、决算岗位,出纳岗位,支出核算岗位,收入核算岗位,银行对账和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科研管理岗位,工资薪酬核算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岗位权责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手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财务审核;每周固定一个下午的工作时间,专门拿出来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将培训日常化,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6.单据控制

预算、决算方面主要通过留存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表;收入方面通过开具发票实现;支出方面,除劳务费、专家费要提交劳务费、专家费表由领取人亲笔签字领取外,都需要报销人提供原始发票;其中,材料费和办公费需要附明细;差旅费的报销需附出差审批单和会议通知;会议费的报销需附会议预算表、报销发票、举办地点提供的流水单,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现场照片等。

在单据控制中,会计档案保存是内部控制尤为重要的一环,按照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未来云审计的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扫描,存储在网络,对目前的会计档案保存的安全性提出了新的挑战。

7.信息内部公开

Z药检机构在内网搭建了财务信息平台,既国家财经政策也机构内部制定的财经制度,这些制度既对广大职工有培训宣传的意义,也同时作为收支业务控制的依据。财务信息平台还能提供银行收款情况供各部门认领收入,也提供项目经费查询功能和支出审批功能。项目负责人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审批,也可以在平台上查询自己负责的项目的收支情况,与预算框架进行对比,了解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和项目经费余额。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实际和近期国家要求的重点进行了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包括财务管理总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暂借款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信息系统架构,实现内控体系信息化

1.信息系统基础

铺建信息系统首要是综合考虑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环境,包括对硬件的要求,对操作系统的要求,对浏览器的要求等。

2.信息系统的主要模块

采用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实现网上报账;采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单据扫描上传和对电子单据的管理;采用无现金系统实现报销款项直接支付到经办人卡内;采用物流化报账系统实现报账单据的分配和状态记录,还可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短信通知。

3.在信息系统中固化流程

将网上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梳理清楚,对大额资金审批进行限定,按照一般报销申请,借款申请,出国费申请,差旅费申请,劳务费、专家费申请,会议、培训费申请分为六类。

网上填报的业务在后台进行实时校验,根据业务流程实现相关部门的网上流程审批,保证申请通过的业务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切实可行。

经办人选择报销业务类型,选择经费使用项目,填写报销金额,扫描上传原始单据,进入审批流程,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系统自动冻结相应的项目额度。还需要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的,进入归口管理负责人审批流程,需要大额资金审批的,进入大额资金审批人审批流程。审批完成的报销单,财务人员在财务系统可以读取并生成全部或部分会计凭证。

通过审核后,出纳人员可以进入无现金系统进行支付,报销款项直接支付到经办人卡内。综合信息平台可以将经费使用情况,往来催款,经费到款,项目执行进度,工资发放通知,报销流程进度发送到相关人员处。

二、建议

(一)自上而下,领导的支持是关键

内部控制很复杂,涉及到多个归口管理部门,不单单是财务一个部门的事情。建设单位内部控制,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涉及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经济业务,需要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动态控制,长效机制。这些跨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关键在于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是基础

完善的内部控制应建设一个覆盖全部门全流程,从预算审批到决算报表的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内部往往各部门各有信息系统,信息孤岛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建造信息系统时首先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环境,该信息系统与操作系统的适应度,与扫描仪、打印机、高拍仪的适应度,与银行系统的衔接情况。同时,建设系统时不但要满足现有业务需要,还要注重面向未来发展,给各个管理模块都留下未来可接入的端口。

(三)制度完善是支撑

相关制度中其实早有内部控制的要求,比如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团组和预算审批的要求,以及开支控制的要求,但这些内控要求都分散在各个制度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完善,既是对现有的一些制度的梳理、整合,也是对缺失或模糊脱节部分的明晰完善,实现管理制度的整合,衔接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工作环节。

基金项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青年基金项目“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中检院内控体系信息化研究”(2014A1)

参考文献: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EB/OL].

[2]财政部会计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9.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当前我国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目前医院执行的《医院财务制度》是1999年下发的,该制度由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制度只要求财务收支预算,对医院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资本支出等情况预算没有要求。其次是没有在医院内部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只是将预算工作纳入了财务部门的业务范畴。第三是预算管理内容不够完整,目前我们只做了财务收支预算,而对现金流量预算、资本支出预算的重视明显不足。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预算管理意识方面

要强化预算编制意识,不能把预算编制当作一项领导规定的例行任务来做,也不是仅仅是为了筹集资金,而应当是把预算编制当作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方式。具体来说,预算工作基本是根据部门上一年度的资金收支情况来做编报,然后在年底将年度的实际收支明细做一完整的统计,财务人员往往认为财务预算是做给上级领导看的,而没有意识到其是一种有效有力的管理手段。

(二)预算管理体系方面

预算管理工作应由专人及专门的组织负责。然而当前许多医院还缺乏此项配备,还都是各部门会计分管各家小账户这样的情况。要想实施全面有效的预算管理,就必须从上到下统一贯彻,从各科室到医院领导统一协调,充分履行预算收支计算,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目标的到位。

(三)预算内容方面

当前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就医患者对医院在硬件方面,尤其是环境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此带来的医院大规模的改建扩建再到小规模的绿化美化、增加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备等都给医院在预算编制上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医院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而根据经验,医院在筹集资金方面的工作经验不足,都是预算编制要思考的问题。除此以外,随着现代化的就医结算方式的加入,预算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加强在收支款项管理方面力度,确保预算工作在各方面充分到位。

(四)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应当是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通过编制预算,让广大职工了解公立医院的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但目前公立医院编制预算基本是财务部门和个别几个部门的事情。财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布置设备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布置后勤部门编制维修项目计划,布置人事部门拿出预算年度的进人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上述计划和往年的业务收支情况,编制预算年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同时目前公立医院基本上采用“基数法”编制预算,即根据去年的基数加本年增减因数来确定年度的预算收支规模。但近年来,公立医院的收入、支出和投资规模大幅度提高,若还用“基数法”编制预算,则有可能使预算成为空头支票。

二、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医院资产配置效率

一方面,要完善医院收支分类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资产配置和更新标准。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预算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完善评价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部门预算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强化资金调度管理。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增强资金的规模效应。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配合,健全预决算相互促进机制。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全力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在省级成功应用的基础上,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加大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力度,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抓好数据中心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三、引入现代会计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一直采取财务会计方式,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应积极探索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披露和会计核算工作的做法。实行 “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和现代会计服务业在公立医院收支核算上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审计的作用,政府财政部门则强化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再监督。这种模式既有利于解决政府有关部门人手不足、医院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也有利于克服政府直接插手医院微观管理的弊端,增强政府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有利于提高医院收支的透明度,也便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加强监督。

四、评估机制决定财政补助额度

政府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逐步走上绩效预算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监管应把握“管大不管小,管粗不管细”的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审计,重点是要审查资金运行的效果和绩效。同时,各类公立医院和接受政府资金投入的医院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要通过网络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五、财政补助政策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去年年末,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颁布了新《医院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经制度。这是落实医改有关精神,深化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重要举措。

我们作为新制度问世的亲历者之一参与了新制度的模拟测试、修订和讲解的相关工作。

修订的背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指出“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要求医院“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核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旧的医院财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医改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

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1998年以来,我国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了预算管理制度的几项大改革,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国库单一账户等。这些改革对医院的科学化管理和精细化核算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医院财务制度必须适应这一变革的需要。

医院经营管理的需要

首先,医院管理要求精细化。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医院财务的作用不仅局限于记账核算,更重要的是规范医院运行机制,为医院高效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医院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日益精细化。医院通过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工具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其次,医院管理要求一定程度的标准化。为提高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用性,急需出台相关制度指南规范医院在管理与核算领域的方式方法。比如成本核算,全国各地采用的核算方法和理论模型不尽相同,如果不统一,计算结果必定五花八门,将缺乏可比性。

新旧制度的差异

1. 适用范围不同。1998年的《医院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然而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在收支管理上的特点不同,所以新制度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分开,分别适用不同的制度,即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适用于《医院财务制度》。

2. 强化了预算管理。旧制度规定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但在“核定收支”方面仅着重于财政补助收支,而对医院全部收支核定往往流于形式,对医院的预算执行缺少约束力,不利于维护单位预算的严肃性。新制度明确规定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新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要求,对医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环节的方法原则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医院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注重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

3. 强化了成本核算与控制。1998年制度在成本核算方面规定笼统,可操作性差,且无法反映医疗服务成本。新制度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细化了成本归集核算体系,强调了核算方法的一致性。这些规定对于医院加强自身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4. 更真实的反映医院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1998年制度无法完全覆盖医院的各类收入,如科研、教学资金;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别核算,使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不配比;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取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在支出中列支,无法真实的反映医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严格规范了医院筹资和投资行为,限制了非流动负债的借入,严格大型设备购置及对外投资论证报批,在收支方面按照新医改精神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收支统一核算,并单独核算科研、教育项目收支。这些变动使得医院的资产、负债管理更合法,医院的财务状况更真实、完整、公允。

5.完善医院财务报告和分析。新制度明确规定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报表附注。此外在财务分析方面也更具指导性,从预算管理分析、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运营、成本管理、收支结构、发展能力等6大方面提炼了共计19个指标。

落实新制度,

用好财务管理的几把利器

1. 全面预算管理。医院应依据“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实现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管理主体的全面性。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考核实施等环节实现医院整体收支的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由若干个子预算构成,各子预算之间相互联系(见上图)。

医院在全面预算管理中要统筹兼顾,既要兼顾事业发展的需求、资源,以及承受能力又要根据事业的发展规划的可能、医院服务能力、相关补偿政策及政府补助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要避免内部预算管理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出入;要合理确定收支规模,保持总体平衡;在执行中要加快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合理性,同时关注执行的风险管理;预算调整要有依据,并注意与预算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对下一步预算计划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总之医院应通过严格预算体系各环节的控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严格控制支出,达到预决算平衡,最终实现医院工作目标的软着陆。

2. 成本管理与控制。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医院必须开展成本核算工作。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的措施。医院应组建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成员包括财务处、人事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主任,并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核算事宜。具体包括按照制度要求合理划分成本核算单元,建立成本项目、收费项目、收费类别等基础字典,确定后勤服务科室、医辅科室的工作量统计方法,核定科室人员,核定科室房屋面积,核准各科固定资产及折旧,制作HIS系统、会计核算系统与成本核算系统的数据接口搭建成本核算数据平台,并依赖系统最终产出科室成本核算报表。成本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成本核算报表结合科室实际情况进行成本分析,解析成本与收入的配比情况,收入、成本及结余的趋势变化及原因,科室间收入、成本、结余的对比变化及原因,以及医院整体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分析,结合成本分析的情况找有关部门落实成本节约与控制措施,最终实现成本节约的目的。

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医院可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计算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在此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结构分析、杜邦分析等方法分析医疗项目成本的差异及原因,找到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进成本的办法。

3. 收支管理。在收入管理方面,医院应按照制度规定的时点完整准确的确定收入,保证收入的及时收取和记录,不得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或隐瞒收入。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在支出管理方面,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会计期间完整、准确的确认支出,并与医院收入配比结转。对于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种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并报送相关项目使用情况。在开支上要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并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厉行节约。

4. 资产负债管理。资产的管理具体分为货币资金管理、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医院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方面,医院应注意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合理估计提取坏账准备,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坏账。存货管理方面,医院建立健全各类存货采购及实物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准确计价,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盘点,做好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按照制度规定严格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做好固定资产的计量,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资产处置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按照要求严格确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按要求进行摊销。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要明确投资的范围,对于明令禁止的投资行为如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应严格执行。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资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对投资收益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债的管理方面应明确负债的定义和分类,做好预交金的管理,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要求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医院应注意风险控制,原则上不得借入流动负债,对于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

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成本核算、预算管理等管理系统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在院长的带领下齐心协力才能完成。比如成本核算工作,我院在具体实施时成立了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能范围,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日常管理中要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建立完善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中各部门各司其责,比如人事处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处负责本院各部门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信息中心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在明确的分工下和井然有序的工作部署下我们很快就完成了成本核算的实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加强人员培训。新制度中关于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等部分是医院财务管理领域相对前沿的模块,其中有些内容需要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和钻研精神才能理解和完成,比如科室成本核算中的逐级分项分步结转法,以及医疗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核算等等。只有加强理论和实务学习才能掌握这些方法,才能在实践中运用自如,真正发挥这些管理工具的作用。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一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中央部门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化实施改革预算单位级次,将改革逐步实施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扩大改革资金范围,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省级比照中央的做法,全面实施改革,并深化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力争将改革实施到所有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在深化和完善省级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地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力度,力争所有的地市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实施改革的地市,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措施,使地市级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要求,结合县级财政管理特点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使县级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扩大改革范围,完善资金收入收缴程序,强化票据监管体系。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本级及所属执收单位都要实施改革,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所有非税收入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二、积极实施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研究制定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办法,选择部分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率先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施试点,为扩大试点积累经验。省级财政部门可比照中央的做法,研究省级财政对地市、县级财政专项拨款的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政策顺利落实。

三、完善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国库动态监控机制

围绕“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做好政府收支分类运行的系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网络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财政数据的标准化、集中化管理。协调组织开发中央专款拨付管理功能,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在地方的应用,推进现有系统整合,逐步实现全国国库管理系统收支代码的统一和规范。加强预算执行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拓宽监控范围,实现对财政收支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监控水平和信息分析水平。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核查处理、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运作机制,指导地方建立国库动态监控机制,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管理的威慑作用。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

(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

(七)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八)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区(市)县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九)其他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第三条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地方国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地方国库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拨付等各项业务,及时向财政部门、国土部门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具体操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当日,地方国库向财政部门提供入库款项信息资料,次日,财政部门向国土部门提供入库款项信息资料。

第四条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五条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按规定编制下一年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纳入基金收支预算,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可按预算法相关规定程序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六条编制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按照上年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价水平等因素编制;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根据预计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情况,按照年度土地征收计划、拆迁计划以及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在预算未经规定程序完成审批前,为保证土地出让工作的顺利推进,可由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出让收入的缴库情况,采取预拨的方式,在国土部门提交拨款申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土地成本拨付到国土部门,预拨款不低于入库土地价款的70%。

第八条考虑到土地出让项目的不确定性,未在预算中填列的土地出让项目,财政部门可根据该项目的土地收入缴库情况,采取预拨的方式,在国土部门提交拨款申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入库土地价款的70%拨付到国土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做好预算调整及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和地方国库要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每月定期对帐制度,对应缴、已缴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无误。

第十条每年年度终了,财政部门和国土部门应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纳入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章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由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征收。

第十二条国土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三条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以下简称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对未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竞买者交纳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包括划拨土地预付款和出让用地预申请资金),由国土部门收取,预付款可用于土地征收补偿支出。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中标者交纳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抵作土地成交价款,除用于土地征收工作的预付款外,定金、保证金由国土部门填制非税收入缴款书缴入国库,中标者将土地成交价款与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的差额部分直接缴入国库。未中标者交纳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由国土部门不计利息直接退还于竞买人。

经批准垫资进行储备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与后期土地出让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只缴纳超过所垫成本资金部分的土地价款。

第十五条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若发生退库事项,财政部门依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规定到地方国库办理退库,退库资金应退付给国土部门,再由国土部门退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以奖、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廉租房保障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以及其他属于国土部门的支出,由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或采用预拨方式)拨付给国土部门。

第二十条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征地补偿安置相关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主要包括: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等税费;银行贷款利息;土地储备管理费,以实现土地供应的出让价为基数,按2%比例确认列支,拨付到土地储备机构,可用于弥补储备交易机构日常经费不足。

第二十二条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一)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补贴支出。

(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支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发〔2006〕50号)规定的按3万元/亩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全市统筹,专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三)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7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7〕151号)的规定,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1%计提,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农村饮水、沼气、道路、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在具体工作中,可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进行统筹安排使用,全额用于对“三农”的投入。

第二十三条城市建设支出。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第二十四条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

(一)土地出让业务费。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费和评标费用、其他与土地出让相关的费用,按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计提。

(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3号)的规定,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土地收购储备支出。

(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7〕151号)的规定,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计提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专项用于购建城镇廉租住房、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

(五)保障公交优先资金支出。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5%计提保障公交优先资金支出,专项用于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和建设。

(六)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

(七)上缴省级土地出让纯收益。根据云政办发〔2007〕193号文的规定,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9%计提上缴省级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全省农业土地开发。

第二十五条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涉及的拆迁补偿费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支付,有效保障被拆迁权利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发放征地补偿费的公示制度,改革发放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地方国库和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在缴清前取消其参与土地招拍挂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保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四条村集体应当坚持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

第五条在村集体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由村集体委托的“村帐镇”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财政所承担。村集体财务工作要接受市农业、财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村帐镇”财务管理

第七条“村帐镇”财务管理办法是现阶段我市管理农村财务的主要形式,各乡镇、街道应把进一步完善“村帐镇”财务管理制度作为今后管理村级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财政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第八条实行”村帐镇”的乡镇、街道,村级只设一名报帐会计,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报帐、记帐,财务收支确实较少的村,可实行按季度报帐、记帐。

第十条在不改变村级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村级所有收入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分村在农村信用联社设立专户。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做到一村一柜,分村建档,分村设置“两帐一簿”,即总帐、明细帐和资产登记簿。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村集体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其收入主要包括:

1、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一事一议”筹集资金;

4、上级下拨转移支付资金;

5、土地补偿费;

6、投资收益收入;

7、上级部门拨款;

8、盘活集体资产收入;

9、各种代收、借贷资金收入;

10、其它收入。

第十三条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从乡镇(街道)财政所领取的收款凭证,不得随意购买其它票据。

第十四条村会计收取的各项收入现金,应及时缴入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设立的“村收入专户”,不得随意支出。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村集体各项支出必须遵守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民办事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专款专用,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报刊费用不得超出省政府规定的限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制定管理费用和招待费用限额标准。

第十六条村集体应及时清收各项应收款,逐步消化历史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第十七条村集体应当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财务审批制度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坚持一支笔审批和在审批权限内审批,超出权限的要由村集体研究审批,重大支出事项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审批。

第十八条村组干部报酬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村级财力相适应,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村集体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凭证、帐簿和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入帐,严禁无据付款。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会计人员应当经市以上财政部门业务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应逐步实行会计电算化,规范财会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会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村集体会计人员的聘用和撤换,由村集体提出,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村集体会计人员。

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会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会计人员职责:

(一)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编制财务计划,承担村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日常工作。

(三)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格依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

(四)定期向乡镇(街道)财政所报帐,做好村级财务结算工作,记好现金、存款日记帐、往来明细帐和有关备查帐目。

(五)负责办理财务公开事项。

(六)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的行为,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第六章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下列职能:

(一)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

(二)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否定不合理开支;

(三)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四)监督财务公开工作;

(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问题,对村民反映的财务问题、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反馈和解答。

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内容为:

(一)收入是否真实、完整;

(二)支出是否真实、合理;

(三)支出票据是否合法有效;

(四)凭证要素是否齐全。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财务的各项收支,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后,方可入帐。

第二十八条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并保存完整的活动记录。

第二十九条村集体要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依法代收代缴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村民关心的财务收支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第三十条财务公开方式要以群众看得懂、听得明为原则,公开的形式以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或明白卡为主,辅以会议、广播等多种公开形式。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开做到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内容要及时、真实、完整,每次财务公开内容都要有存档备案,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第三十二条每次财务公开,村集体应广泛听取村民的反映和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求和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给予解释、答复和采纳。对多数村民不赞成的财务收支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具体审计业务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承担,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三十四条乡镇(街道)财政所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兼)职审计人员,财政所在履行法定审计职权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

第三十五条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其它专项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完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