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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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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科技经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已基本建成并已开始取得成效,经费监管工作正逐步规范,各项经费及财务管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中。但是由于我国近年科技经费增幅较大,经费监管相对起步较迟,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在近年的科技专项经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诸如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列支与课题无相关性的费用或超范围列支专项经费,自筹配套经费不到位,部分预算科目支出程序不规范,违规转拨专项经费等问题较为普遍。根据2011年11月至12月初对全国26个在研项目下56家单位承担的75个课题的中期检查结果,81%的课题专项经费在使用时存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科技计划课题的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占20%,课题完成单位(人)列支与课题不相关的费用或超范围支出专项经费等问题占26.67%,预算科目支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占18.67%,另有12%的课题存在违规转拨专项经费等问题。

(二)科技经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成因 科技经费监管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监管力度不强。目前我国缺乏与项目(课题)制管理相配套的科技专项经费会计监督体系,导致会计监控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首先,专项经费会计处理规则不完善。项目(课题)单位负责项目(课题)经费的会计核算,在现行经费管理制度下,各类科技专项资金都有其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在会计核算方面,仅有单位的会计制度,而缺乏统一的会计规则。这就导致了会计核算方法和核算原则不统一的问题,例如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要求专项经费应单独核算,但却未对单独核算以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操作方法进行规范,造成大量项目(课题)单位在实际中由于不知如何单独核算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另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求课题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却未规范确认和计量配套资金的会计方法,因而实际中经常出现项目(课题)单位虚报配套资金的问题;此外,由于不同单位对各类费用尤其是间接费用、共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分摊缺乏统一的会计原则,从而导致科研课题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大大降低。其次,专项经费会计信息环节薄弱,不能及时有效的反应经费开支情况。致使科技经费监管缺乏有效的会计信息依据。一是现有制度下课题研究活动、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分别由项目(课题)组和项目(课题)组挂靠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由于课题组和财务部门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导致会计活动常常被动的处于科研活动之外,由于科研活动没有受到会计有效约束,单位的会计系统就难以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科研经济活动的信息。二是现有专项经费会计无法提供全面信息,如专项经费的来源和用途信息、不同性质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项目(课题)的全面成本信息、项目(课题)形成的资产状况信息等,虽然现行制度对报送专项经费年度决算报表已作出要求,但实际中很多单位并未报送或只作为形式敷衍。最后,专项经费会计缺乏全国统一的、与单位财务管理相协调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管理平台的缺乏使监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课题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课题)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无法依据专项经费会计资料和财务信息对项目(课题)经费统筹管理。

二、专项经费会计系统构建必要性及构建设想

(一)专项经费会计系统构建必要性 构建专项经费会计系统对于提高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以及提高经费监管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专项经费会计系统是一个全面的监督系统,具有监督职能,可以监控专项经费支出的合理合规性,能够掌握和控制专项经费的使用全部过程;其次,专项经费会计系统又是一个全面的信息系统,包括经费使用者日常管理所需的信息,如预算执行进度、课题成本信息等;各类监管主体所需的监管信息,如预算执行情况、承诺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还可以给科技主管部门及经费监管部门提供进行决策和绩效评价所需的各类信息等;最后,建立专项经费会计系统也是对课题单位会计系统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可以更好发挥课题单位法人责任主体的作用,加强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

(二)专项经费会计系统构建设想 包括:

一是会计监管规则。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课题)单位的财务核算方法和项目(课题)组的财务行为是财政和科技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也是加强经费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首先应统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包括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包括项目(课题)资产负债表、经费收支表、项目(课题)净资产表等会计报表体系;规范专项经费的独立核算方式,相应核算指南,明确独立核算应使用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会计分录处理、账务设置等;规范承诺配套资金的确认、计量、处理方法,统一共同费用、间接费用的确认、计量和分摊的原则。其次应修改和优化现有经费管理办法。目前有关部门所颁布经费管理办法多头多样,即每个科技计划、科技专项基本都存在各自的经费管理办法,其中很多原则、规定是重叠的,这样不仅增加了监管困难,还容易出错。建议对现有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归总,将一些共性的原则和规定进行合并,各计划、专项办法只需对其中有差异的部分进行规范。最后,建议改进专项经费的审计标准。专项经费的审计目标除关注经费收支的合法合规性外,还应更加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专项经费开支与科研活动的同步性、项目(课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等有关方面,并应尽早设计出与之配套的审计程序及审计方法。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会预算管理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加强工会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各级工会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水平有着重要意义。预算编制要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把经费支出的重点放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预算执行过程要做到无预算不执行,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使用经费。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财务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作研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本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重新细化规范原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按照要求重新对照检查,修改完善。有重点地从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和全面规范,以确保各项制度的明确、健全、有效。

二、加强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加快组织培训、交流活动。针对目前基层工会财务干部素质偏低,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重点加强了对基层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培训班。注重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强化薄弱环节。着重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会计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讲解和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总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进行相关培训,使新《工会会计制度》能够有效执行。此外市总工会财务部可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基层工会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同时也可以使许多行政兼职的财务人员增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了解和责任感,提高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是印发财务手册,服务基层工会。市总工会财务部将《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丹东市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标准》等资料汇编成《基层工会财务工作手册》,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使基层工会的基本财务制度得以完善,同时让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制度的保障下顺利运行。

三是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针对我市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但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基层工会情况,丹东市总工会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制定《丹东市工会会计核算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我市基层工会各单位因人员情况、发展情况不同而造成的会计资源配备和管理水平失衡等问题。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可以有效规范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整合工会资源、节约成本,从而进一步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考核与激励机制并举,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落实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审计视角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4年4月17日

当前,高等学校的科研能力已成为评价高校综合实力和师资队伍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提高竞争力,各高校都增加科研投入,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课题、争取科研经费。伴随着科研活动的活跃,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高校科研经费全面审计构建的必要性,提出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表现为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统一。由于目前高校科研资金管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同时科研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不同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在其管理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时对资金所进行的核算也是不同的。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对资助单位也有明确要求;横向科研是由合作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有些资助单位对经费使用约束不严。目前,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财务主管部门还没有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资金核算问题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宏观指导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实际的高校科研资金管理过程中,都是参照教育事业的财务制度来进行的。由于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上的不统一,这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经费管理效果,同时也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

(二)科研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差距较大。由于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对经费支出没有进行客观估算和分析,对预算科目内容不清晰,没有进行正确的经费测算。科学的编制预算,因此预算不能全面地反映经费的支出情况。而财务部门没有参与经费预算的讨论,使预算存在较大的片面性。在工作中财务部门只有在经费划拨到单位时才知道经费总额,对科研项目的预算支出内容往往不清楚,不了解项目的进行程度,无法将经费的使用进度与项目的执行进度结合起来进行控制管理,致使科研经费的支出不能按项目申报时的预算进行使用,使科研项目财务支出数与预算支出数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所谓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是指科研项目完成且已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的验收评估,但在项目财务支出中不作结账处理,结余资金仍按照在研项目进行管理的现象。结题不结账的问题,在全国高校范围内普遍存在。由于高校对科研项目结题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科研项目完成后,财务账面上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算,这部分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同时,经费一直挂在账上,还会造成年终高校未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的大量沉淀,使会计报表数据不准确,不能如实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6年第1号)公布的针对18所部属高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在13所高校中将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规定结账,其资金累积达到3.69亿元,导致了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同时在使用上的随意性较大,这都给科研项目管理以及财务核算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到位。在科研经费日常的核算过程中,一是存在着财务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财务部门只能控制每个项目的总经费不超支,无法将每个项目的经费按预算指标进行细化预算控制。在实际核算中只对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会计审核,无法对经费使用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也造成了科研经费支出结构的不合理。据新华网报道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对10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其他的都被用作管理费用、人员经费、招待费,甚至本应由科研人员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的汽油费、保险费和维修费也从中列支;二是存在内部审计部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有的没有对科研经费开展审计,有的也只是在科研项目结题书上签字盖章。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及监督未能做到在事前及事中进行,未能及时发现经费开支的漏洞,更缺少对科研经费的效益分析。

二、高校科研经费全面审计构建的必要性

科研经费从划拨使用到课题结束结余可以划分为科研立项、预算编制、经费使用核算和项目决算评估四个阶段。在科研经费内部审计中,应树立全过程、多内容的审计思想,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形成对科研经费的全过程审计―科研立项与经费预算的事前审计,经费使用及核算的事中审计,项目决算及评估的事后审计,以确保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一)以立项和预算审计加强事前控制。对于以事前内部控制审计为主的科研经费审计,应当从科研项目立项审计和经费预算审计入手,努力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鼓励科技创新,在立项和经费预算上把关,增强学校与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面的风险意识。同时,考察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从科研项目立项、合同管理、经费使用与审批、课题结题等方面规范流程管理,建立健全课题组负责制、科研经费责任追究制度、科研经费沟通与协调机制等等,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最后,考察部门间相互协调情况,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使科研主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科研经费管理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加大监管,从单向管理转为全方位立体管理。

(二)以财务收支审计强调事中监督。科研经费事中审计最主要的是审查经费的合理使用,所以强调财务收支审计是加强事中监督的最有效手段。其主要内容是审查财务收支合法性和经费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审查各项开支是否规范,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合理、全面完整,是否专款专用,需分摊的经费是否在相关项目中进行合理分摊,以及经费结余情况等。在审计中应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与技术,对科研经费的核算管理进行实时监控,督促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使科研经费的财务收支情况合法、合规,保证科研经费落在实处。当然,在事中审计中还要配合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科研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审计、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情况审计等,全面提高审计效果和监督力度。

(三)以经费效益审计做足事后评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重管理、轻效益”的现象。高校对科研项目普遍实行“课题制”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赋予了项目负责人支配课题经费及相关资源的自。而高校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则负责项目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监督等职责。内部审计作为高校的监督部门,在科研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过程中要发挥重要作用,除了监督职能外,内部审计部门还应该通过为课题组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达到促进项目科学高效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内审管理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评价体系,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效益审计。在对效益审计明确、细化基础上,建立一套对科研管理全面评价的标准体系,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及投资回报情况进行实时追踪考核。可采取“项目收益法”和“项目比较法”,对项目的收益进行分析,对产生的效益进行准确的核算;或与同类项目的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提高科研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项目的成果转化率较低、经费使用效率差,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影响了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

三、基于审计视角的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应当从全局角度出发,构建一套系统的管理模式。具体而言:科研经费审计应当涵盖科研经费自始至终全过程;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机构的委托审计相互支撑;既包含传统意义上的财务收支审计,还包括绩效审计、预决算审计以及责任审计等多项审计内容,建立全过程、全体系、全方位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经费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科研立项高度透明,科学合理。上至国家,下至高校自研项目,科研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应该经过可行性论证,力保提出的项目符合实际科技需要又能避免各部门重复建设。必要时可实行公开招标或者举行立项听证,对项目分布和经费分配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以事前控制确保项目绩效,同时对选择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签订“科研合同”,必要时可以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和审计监督,其研究结果可作为考评和下次科研经费申请的信用指数,对下次申请课题研究产生影响。

高校应从思想上切实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结合本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明确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针对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科研经费管理过程控制等问题,明确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结题时间和结余经费分配比例和奖励办法。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建立系统、完善、可操作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科研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科研和财务部门可通过讲座、网站、答疑等方式,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财经法规的宣传,提高科研人员自觉、合法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做到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以正确的价值理念,合理、合法地使用科研经费。

(二)科研预算管理规范,明晰细化。强化科研经费全面预算管理,对经费预算编制、经费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调整、预算监督和预算考评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使科研申请人明晰责任,经费申请获准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纳入合同条款,成为科研经费审计的最终依据,内部审计和财务等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当参与,在各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之上尽量细化费用分配,将人员费用、差旅费用、学术交流费用等细项全部编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在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时作为衡量依据,不能出现过多的出入。这样,用科研预算管理加强对科研活动及资源分配的计划、组织、调控和分析,使资金、资源按照预定的计划运作,实现科研目标的有效管理。

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涉及面广,高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指导性的预算编制范本,使科研预算的编制有合法、合理的依据。在实行课题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下,科研经费监管的核心是预算及其执行,科学的科研经费预算是规范科研经费合理使用的前提和依据。一方面科研人员应加强预算知识的学习,根据科研项目总体规划,经过充分的论证,提出预算方案;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应积极介入到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来,参与预算的编制;财务人员应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科研人员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科研经费的预算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使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另外,高校还应强化科研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的监督和控制,财务部门必须按照课题预算和财经法规对科研经费的每一笔支出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做到抓住预算,就能实现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

(三)财务核算标准统一,体系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是财务收支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性、有效性及其效果,以及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等。应当依据国家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公布出适合的科研经费核算办法及相应细则,使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有据可查,也使科研人员有所参考。在进行科研支出时严格遵守规定,将共同支出的费用在各个科研项目之间、科研与教学之间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摊,严格执行预算,避免盲目采购,项目结题时做好经费结余的收尾工作,不出现违规行为,杜绝科研经费腐败的发生。

财务部门应加强科研经费的核算管理。直接经费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在日常核算中以批复的项目预算为依据,分析判断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与项目研究相关,是否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尤其应注意以下情况:①“燃料动力费”应将科研项目的开支与非科研项目的开支区分开来,非科研项目开支不得挤占科研项目的经费;②项目组成员参加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差旅费”支出,而不应列入“会议费”支出;③项目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而不应列入差旅费或会议费支出;④“劳务费”是支付给无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劳务费;劳务费也不得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临时聘请的专家咨询费;⑤项目组举办咨询会发生的咨询费应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不应在会议费中重复列支,也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相关工作人员;⑥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支出不得超出预算。

(四)部门及配套资源健全完备,密切协调。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审计部门主动配合,紧密合作,实现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健全配套设施,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沟通平台,建立一个科研项目多维度管理的信息平台,做到信息无障碍交流,实时监控。在这一信息平台中,不仅可以对经费的收入支出快速查询,还可以对配套网络资源、仪器设备进行预约与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设备重复购置,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及效果。

(五)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合法有效。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构的监督管控作用,内部审计应贯穿整个科研项目全过程。包括前期项目立项、申报、经费预算、实施方案、合同制订等;中期费用预算执行、内控制度、费用开支范围等经济活动审计;项目完成后经费决算、合同执行情况审计以及科研经费管理效益审计等,全面衡量科研经费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推行同行评审系统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吸收外部优势,减少人为因素,在审计结果公开公正基础上,努力推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实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全面的监督与服务,提高科研经费投入的管理使用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探索开展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审计事前、事中、监督与服务职能。在项目申报阶段要对经费预算、实施方案及合同等进行审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费用预算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项目完成后要对经费决算、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科研经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成本结构是否合理;根据项目计划、决算报表及其他资料分析研究,判断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益性。在审计中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使科研经费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全面监督,发挥过程控制、实时控制的优势,从而减少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六)加强结余经费的管理。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后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总之,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长期挂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新时期下,我们应转变管理观念,开拓管理思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手段,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高校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志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全过程跟踪审计[J].财会月刊,2012.10.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明确落实职责,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机制

按照部门职能,确定各自财务管理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财务规章制度,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开支标准,审核批复预算,筹集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国有资产和财务活动,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绩效考评;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小学财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中小学开支标准,审核、编制预算,管理、监督中小学财务活动,建立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监督中小学重大项目的实施,分析中小学财务状况,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中小学绩效考评;中小学校主要职责是执行财务制度和办法,编制单位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分析各项财务活动,完成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管学校为独立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专职财务经办员,开展本区域和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校可指定一名兼职财务经办员,具体办理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要建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的购置和领用台帐。要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凡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物品都要进行入帐,建立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盈亏和报废制度。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所属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水平

科学规范编制中小学预算是加强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财政预算。中小学预算要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预算的汇总工作。中小学预算要清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情况,所有支出项目如政策规定的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制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都要列入预算,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来源可靠,公开透明,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要细化到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将批复的预算及时批转到中小学校。加强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规范收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稽核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标准、范围和项目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收取费用必须出据正规票据,及时入帐,属于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要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支”和私设“小金库”。中小学的各项收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到校,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学校收入,不得摊派各项费用。

要严格规范各项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预算一经批准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财政部门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拨款,学校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支出。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个人方面的支出必须有政策依据,坚决制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公用经费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要严格公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各项公用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大额支出和项目支出必须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专项经费必须按规定的项目使用,不得改变项目用途,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用途的项目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批准,属于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否则,财政部门拒付资金。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增、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支出。中小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

要加强中小学财务核算工作。财政部门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本着“热情、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积极主动为中小学校搞好服务,设置专职岗位,指定专人核算,按要求提供各种财务报表。要建立备用金制度,根据学校规模和路途远近等情况,合理确定备用金限额,保证学校正常的资金周转。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摘 要 事业单位各项收支管理办法一方面稳定了原来管理体制的基础,避免了因管理办法变化可能出现的混乱,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制定补助标准的根据,给预算的调整留下了很大的余地。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各项收支 管理

事业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预算会计的公共性、非营利性、财政性的一般特征。但从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与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相比,又有其自身特点。事业单位的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收支的构成。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收入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等。支出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一、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一)收入由单一渠道向多渠道发展。建国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一直隶属国民经济各部门,按照国民经济计划发展事业,并从国家财政中获得所需的经费补助。虽然不少事业单位都以其服务事项取得部分社会补偿,但未引起当事者的足够重视,总是把发展的期望寄托于财政拨款,逐渐形成财政包下来的态势。但是,由于事业的公共性,事业的发展速度和资源配置应适应公共社会的需要与可能的步伐,因此,从党的以来,事业单位逐步面向市场,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多方位服务,其收入也逐步多渠道化,除了财政补助外,还从社会取得一定的补偿。

(二)核算从单纯核算收支余超向既核算收支余超,也核算成本费用发展。由于事业单位需要向社会取得一定补偿,因此必须对其服务费用及其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衡量和评价,这就需要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用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最好的服务质量,同时也使得事业能得到充分的社会补偿,为发展事业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必须指出的是:成本费用的核算并不排斥收支余超的核算,而是两者并行。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以收支余超的核算为主,成本费用核算则处于辅助地位。

二、事业单位各项收支的管理

(一)事业收支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原来分为全额管理、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从财政预算的角度看,三种管理只是财政补助多少的问题。新颁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了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明确了补助标准的根据是: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而补助又可以为零。这个管理办法实际上是在原来三种管理办法基础上演变而来的。这个管理办法一方面稳定了原来管理体制的基础,避免了因管理办法变化可能出现的混乱,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制定补助标准的根据,给预算的调整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其一般管理原则是:

1.计划管理原则。各单位都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列入计划之内,由主管部门报经财政部门审查,核定当年的补助额,据以执行。年度计划,一般参照上年执行情况和计划年度的事业计划,在核实基数的基础上,本着保证事业发展计划的实现和节约的原则来编制。计划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其补助额不再变动。

2.自求平衡原则。单位应精打细算,自求平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分析,如发现短收或超支,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整。遇有新情况、新问题,确需增加支出,要“自我消化”。年终,超收节支留用,短收超支不补,收支结余全部留归单位在下年继续使用。

3.增收节支原则。自求平衡的关键,在于增收节支。收入必须按政策、制度规定,确定收费标准。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增加收入。不能巧立名目,增加收费环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增加社会负担。同时,要分清渠道,不能将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作为本单位的收入。

4.合理分配原则。职工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应按国家规定发放。并按照制度规定建立事业基金和各种专用基金,如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和住房基金等。合理分配有利于调动职工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同时要服从国家的宏观控制,瞻前顾后,留有后备,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搞短期行为。

(二)事业收支的管理方法

1.统一核算、综合平衡。对事业收支的管理,包括单位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负债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基金管理等,都是收支管理的一项内容。过去对事业收支,基本上采取“分而治之”的管理方法,即严格划分预算内外,不但全额管理单位要划分预算内外,连差额单位也把某些业务收入划作预算外,不在业务收支中统一核算,建立自己的小钱柜,致使越权违纪收支愈演愈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确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统一核算、综合平衡”,即把单位所有收入纳入一个收入预算之中,并统一安排使用。收入按来源核算,支出按用途核算,不搞收入和支出的对口,有人把这种办法称之为“大收大支”,虽然这个提法不大确切,但也表达了统一核算、综合平衡这个主题。统一核算、综合平衡把各项资金摆到平等的位子上,都是单位可以支配的资金,消除对预算内外资金的偏见。这对于事业单位的理财,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2.强化定额机制。强化定额机制是落实“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体制的必要条件,也是细化部门单位预算的基础。没有科学、合理的定额,就无法核定收支,无法确定补助,使补助和收支预算伴随着随意性而存在,必然导致长官意志,一个人说了算,重走“跑部(步)钱(前)进”、苦乐不均、超支不断的老路。制定定额是一项十分繁琐、细致的工作,需要通过大量的深入调查研究,并综合平衡,才能得出科学、合理的数据,且需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但这是事业收支管理的基础,必须不懈地为此作出努力。在定好定额的基础上,还要完善定额的执行、考查、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其管理收支的作用。

参考文献: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校 预算管理 控制 一、对财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控制

1.建立科学的预算控制组织体系。为了有效地进行预算控制,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以预算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校(部门)二级预算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分级分口管理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组织、各部门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和管理内容,形成科学的预算控制组织体系。

2.健全科学的预算控制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财务制度是顺利开展财务工作的必要前提。为避免预算编制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必须通过高校内部预算管理等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明确预算的收支范围、编制程序、编制原则和方法,预算执行和调整的具体规定,明确学校与下属学院(部门)各自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职责和权限,使整个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如预算收入的取得、预算支出的使用以及预算的追加和调整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采取科学的预算编制办法。预算的科学程度决定着预算的正确程度。一是预算编制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二是预算编制要有准确、可靠的基础信息与数据。高质量的预算编制是建立在大量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基础信息之上的。三是组织科学论证。要选择职业道德良好、有责任心、等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专门的分析论证,使预算指标可以更为客观、合理、准确。四是坚持广泛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履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程序,充分吸引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

4.科学划分预算控制科目。为了增强预算真实性和严肃性,要不断完善预算科目,各部门将所有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将各项财政收支分解落实到预算单位和具体人身上。

二、对财务预算执行的约束性控制

1.强化监督约束力。一是审计监督约束。即由学校审计机构定期对全校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计,包括对各预算责任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各预算管理机构的管理效果等。二是网络监控约束。即建立高校预算管理网络系统,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用款计划实时监控,对于执行中出现的某些特殊情况,及时编制追加调整预算,并进行审核,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一旦发现超预算或无预算用款现象,系统立刻自动提出预警或禁止信息。并及时将学校及其下属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传递给学校决策者和责任单位,使他们能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尽快作出相应决策,以保证预算计划的顺利完成,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层层控制、层层畅通的信息传递与反馈网络。

2.强化审批约束力。坚持在预算权限内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经费申请单位负责人要对申请经济业务的合法性负责;按规定权限审定签发经费申请的校级领导必须检查所处理业务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并对其合理性、完整性及用款进度负责;财务部门必须以原始凭证和资金运筹情况作为审批依据。并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资金运作以及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负责。

3.强化会计核算约束力。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和内控要求,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内部稽核制度、现金和票据管理办法、日常开支审批规定、结算中心核算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等,并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对二级拨款单位不得以预算数和计划数列支。共建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等特定和专门用途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做到经费的支出过程与预算的执行同步发生,同步控制。

三、对预算绩效考评的激励性控制

财政部《2009年工作要点》第25项重点工作“严格预算管理”中强调,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加快构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可见“绩效考评”在预算管理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将预算管理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考核,在优化预算资金分配的同时建立完整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将预算执行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工作任务、业绩和经济效果紧密结合,考核各学院、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等。同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就各部门及员工实际预算完成情况及其工作业绩作出评价,对积极增收节支、预算方案执行良好、资金效益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预算方案执行差造成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处罚。

2.设立预算绩效考核激励机构。高校应设立下属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考核机构,专门负责预算业绩的评价考核工作。并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评判的方法,针对大的预算项目和重点开支及部门的包干经费,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同时,结合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定相应的配套奖惩措施。通过评价与奖惩结合,形成管理规范、约束力强、讲求绩效,适应高校发展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强化预算管理的自觉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与效益的不断提高。

3.实行预算项目追踪问责制。高校应将预算经费追踪问责制度化,要制定校长、财务处长、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基层财会人员等多个层次的责任制,将财务监督的内容分解到财务、审计、监察、人事、教务等部门的具体责任人,并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机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检查其收入是否全部到位,各项收支是否合理合法,各项收支定额、收支标准执行情况如何,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之内,一一加以澄清,并进行追踪问责。特别是对大的预算项目和重点开支及各部门的包干经费,要考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对不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追究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高校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预算管理》刘景艳《唐山学院学

报》2007年第3期.

[2]《会计发展的新领域》刘敏坤《唐山学院学报》2005年第

3期.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7篇

大家好!现在我代表工商局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如有不妥,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4年以来,我们工商局在切实抓好财务管理工作、防范内部安全上狠下功夫,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督,规范支出行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确保财务制度落实。在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完善财务制度方面,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工商局制度》、《工商局管理办法》、《工商局管理规定》、《工商局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得到了有效的监控和规范。

在财务管理方面,严肃财经纪律。通过加强各类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工作管理、车辆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

强化督查,强化内部审计。用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财务基础工作扎实、规范。定期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着手整改,从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环节和审核程序;日常业务严格程序、完备报销手续;在收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等各环节严格依据《工商局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及《工商局票据违规处罚办法》,确保财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规范。

在安全管理、增收节支方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财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的同时,将防火、防盗、防止信息数据的丢失作为各个部门安全工作的重点;利用每一次会议和各种学习的机会反复强调节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典范,全局上下思想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使节约资源、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的指南。

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组织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核算制度化、规范化、法规化建设,切实把会计行为统一到制度化管理上来,高质量、高水平地做好财务工作,从根本上提升全局的财务管理水平。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范文第8篇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体制不变。单独建账的统管单位的各项经费(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由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分单位预算和收支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财务没有统管的县级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根据工作实绩实行统一管理,与工作实绩挂钩,奖惩兑现。

2、计划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先计划、后开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保工资发放,保正常办公和必要开支,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财务管理细则

1、收费管理。收费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配备专人领取收费发票,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集中收费,收费票据明确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票据使用完毕,收费人员及时核销票据,严禁坐支。

2、支出审批程序。各单位、机关科室各项支出费用由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列支。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并签署意见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较大数额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大额支出费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审批核销。

3、现金管理。凡在同城结算同一笔经济业务的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异地结算数额较大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

4、固定资产管理。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凡购置新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适时登记;报废旧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接收处理。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固定资产的第一负责人,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由科室负责人负赔偿责任。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不经批准私自购置、处理固定资产。

三、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及核销程序

1、工资、福利费。工资、补贴等福利由局财务按月支付。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项目由局财务按规定缴纳,并及时公告。

2、办公费。各科室书面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办公室询价后按质优、最低价原则方可办理。

3、报刊费。报刊订阅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局领导报告审批后统一征订和核销,凡未经审批私自订阅的一切报刊杂志不予核销。

4、邮电费。各科室批量邮寄函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办公室分科室登记,按季度列出清单,报局领导审批核销。

5、交通费。汽油费在政府采购办指定加油站加油,核销时由司机本人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即由司机提出申请,局办、局财务根据实际情况,经询价或比价后提出维修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后到政府采购办制定维修站维修,维修费用结算按财政规定办法执行。车辆保险由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报局领导批准后集中投保。

6、差旅费。

(1)凡到县、市和省厅开会、培训、考察学习外出的,由科室提出建议,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2)住宿支出标准:各科室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严格按照按照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入住高档宾馆,财务只报销符合规定的部分,超支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负担,特殊情况报请局领导批示后执行。

(3)其他费用支出标准:到市外出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按招待报销标准程序办理。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要从严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报局长审批同意。

(4)出差返回后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差旅费审批单两周内报帐核销。

7、会议费。

(1)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及会议开支标准。全局会议由局办公室主办,各业务会议由承办科室主办。会前,主办科室要拿出会议支出预算方案(包括会议资金来源),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审批。核销时必须持领导批件、附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人员名单及就餐住宿发票。

(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不予核销,只核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及县级事业单位凡需召开全市业务工作会议或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严格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9号)文件执行。

8、招待费。

(1)严格控制食宿标准。①住宿标准、伙食标准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标准执行,以上招待标准不含酒水。②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需要领导陪餐的,原则上安排一次,工作时间较长的不超过两次。陪餐人员标准比照同级客人标准执行。

(2)建立严格的招待审批制度。①公务招待实行“先签批后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制度。凡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各级领导及外地来宾,凡需要安排招待时,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填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卡》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到指定地点接待。②招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审批卡,否则不予核销。③严禁借招待费弄虚作假,凡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在招待费中列支。

9、借款核销。凡在局财务借款出差的,需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返回后在两周内报销,公务借款的必须在三周内还款核销。凡借款不归还的,不得再借新款。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未还得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10、大型设备购置费。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提出计划,经局长同意,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办具体相关规定办理。

11、劳务费。各统一核算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工作人员的,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聘用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通知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备案,按财务程序核发相关待遇。凡不经审批私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不予核销。

12、房屋维修费。办公用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后,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费用结算时,严格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但不得突破政府采购确定的预算价,报销时附正规发票及领导签批的维修申请。凡不按审批计划超标准结算的,超出部分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凡不经审批自行维修的一律不予核销。

13、其他费用。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慰问的,由经办人填写“职工住院慰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费用标准为200元。

四、财务审计监督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