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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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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验收范围

全市范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两节”、“两会”期间停产停建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

二、验收程序

(一)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停产停建期间保障措施),报市安监局。

(二)自查整改结束后,企业向市安监局递交开工复产验收申请。

(三)市安监局派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企业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验收小组组织复查。

(四)对验收合格(复查合格)的矿山企业,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企业可恢复生产。

三、验收标准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制定了《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表》,复产验收主要以档案资料、作业现场为重点,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全面做好此次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成立了由主抓非煤矿山工作的副职任组长,矿山科科长、各相关安监站站长为副组长,矿山科、各相关安监站科员为成员的市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露天金属矿山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开展。各露天金属矿山企业也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节后开工复产验收工作,要组成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制定整改方案,经矿长审查批准后实施整改。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员,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针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的,矿山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安全平台不少于4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最大不得超过70度;我县除昌裕糖业公司回良采石场、谢光伟采石场外全部采石场必须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对2009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小型露天矿山,没有按要求进行开采设计,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对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矿山,必须及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进行技术改造且发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闭。

8、露天取土场(砖厂)要采用机械取土作业,原则上不采用爆破作业,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规定形成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二)地下矿山(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5、每个矿井都要建立专项台帐,详细记录每天风机运行情况和每次通风检测情况。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明祥(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立斋晋崇荣陈学才

(二)制定*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点是采石场、石膏厂、金矿、铅锌矿山,并在四月初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法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三)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上报时间为5月30日。

(四)县安监局要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监督企业进行整治。11月县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县安监局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突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对本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健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市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行政执法

1、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新建非煤矿山,要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安监[20*]166号)要求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

2、用行政执法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凡是露天矿山应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而没有推行的,地下矿山没有实行机械通风的,顶板边帮管理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实行停产整顿、罚款或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六)加大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在去年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内对全县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一次培训,基本做到非煤矿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协调,强化执法。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分析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4-0156-01

对于金属非金属安全评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排除隐藏在金属非金属矿山中的安全隐患,降低生产风险,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金属非金属企业的财产安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对金属非金属安全验收评价,确保项目生产的过程中拥有安全的生产条件,既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宏观控制,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安全有序的生产。

1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涵义

通常所说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一般是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且调试运行可以正常生产,对建设项目的设备以及相关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企业的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找出该建设项目在实际投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或者隐患,确定其危险程度,并提出合理的安全对策以及整改意见。

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

2.1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验收的依据和目的

对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的依照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日常生产的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合法证明文件及建设项目技术资料等。对于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评价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设计专项的安全篇章以及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依照相关管理条例和标准,检验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安全验收条件。该评价所涉及的范围具体包括安全管理系统、矿山生产系统以及生产环节和工艺。

2.2 建设项目的概况

建设概况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建设项目现状、总图运输、开采范围、开拓系统及安全出口、采矿方法、提升运输、矿井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压风及供水系统、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排土场、公用辅助设施及土建工程、主要设备、企业安全管理、设计变更等。

2.3 对于潜在隐患的分析

在矿山的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问题,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如果处理不及时引发事故,将带来严重的损失。在同一场所可能出现多个安全隐患,有些隐患比较隐蔽,不易识别。对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一定要科学、系统,最重要的全面,不可有遗漏,每一个隐患都可能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2.4 安全验收评价方法的选择

对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验收可以按单元划分,避免出现遗漏,保证验收的全面性。根据矿山的地质条件和生产特点,按照安全隐患的类型以及分布特点来具体划分,对于安全隐患逐个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一些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可以作为独立单元,尤其重视,其对策一定要科学全面,避免发生事故。

2.5 安全对策

根据排查出来的有关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把危险降到最低,保证地下矿山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对于提出的安全对策,一定要科学合理,具有可实施性,不可脱离实际,同时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为规范。

综合分析,矿山的安全对策主要从一下几方面考虑:对于地下矿山来说,通风井尤为重要,所以要加强对于地质灾害的控制,保留好矿柱,保证井筒安全;在地下矿山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使用炸药等爆破技术,对于爆破技术的安全对策要特别重视;其次在运输、掘进、安全管理等方面,特别留意其安全对策。

2.6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安全验收的评价应简洁明了,查找出所有的安全隐患,并且确定其危险程度,评价相关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明确说明最后的验收结论,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该验收评价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第一,该地下矿山在地质条件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哪些危害因素,是否会造成重大事故,确定其危害程度,是否在可控制范围内。

第二,该矿山是否相关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在实际作业中,地下矿山是否有哪些危险因素,以及如何预防。

第四,该矿山是否符合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3 结语

受地质条件的局限,地下矿山作业难度大,技术复杂,并且潜在的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事故,属于事故高发行业。因此,地下矿山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安全尤为重要。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评价,首先要有有效的相关生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其次在设备设施方面是有安全,最后,就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且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以及预防对策。如果地下矿山符合验收标准,那么其投入生产后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所以,对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验收问题要格外重视。

参考文献

[1]毛树怀,陈志勇,程世勇.安全u价工作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影响[J].西部探矿工程,2011(4):200-201.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的和整治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立足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切实强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尾矿库企业行为,促使尾矿库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2009年底前全面杜绝尾矿库无证运行、带病运行、无“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尾矿库,企业申办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坚决杜绝垮坝、溃坝事故发生,建立尾矿库安全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尾矿库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备案率达100%,提高我县尾矿库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三)整治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严格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根据尾矿库的大小,危险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实行县、乡镇、企业分级监控,由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

二、整治内容

(一)对以下8类尾矿库依法进行关闭:

1、被确定为危库且按期整改后无库容的尾矿库;

2、非法建设和生产运行的尾矿库;

3、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尾矿库;

4、废弃的或无主管部门、无归属企业的尾矿库和达到服务年限的尾矿库;

5、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尾矿库;

6、严重威胁下游安全距离内居民和学校、集市、主干公路等重要设施或饮用水源安全的尾矿库;

7、未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尾矿库;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关闭的尾矿库。

(二)对以下4类尾矿库实施停产整顿:

1、被确定为险库的;

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尾矿库;

3、库内存在非法采(选)厂及其它非法设施,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停产整顿的尾矿库。

三、整治期限

(一)8类关闭尾矿库于20*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到位,并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隐患治理和闭库;

(二)4类停产整顿尾矿库于20*年12底前全部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个别特殊情况最长期限不得超出6个月;

(三)凡关闭库、停产整顿尾矿库下游安全影响范围内存在城镇居民和学校、集市、主干公路等重要设施或涉及饮水安全的,责令于20*年12底前消除险情;险情未消除前必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并实行24小时检测监控制度。

四、整治程序

危库、险库的隐患整治和闭库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从工程地质勘察、安全评价、整改设计与审查批准、整改(闭库)施工、施工监理、整改(闭库)验收评价,直至办理验收复产或闭库手续,保证各环节工作到位。取缔和关闭尾矿库必须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完成闭库。

五、验收标准

(一)尾矿库新建、改建、扩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尾矿库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组织运行,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

(三)尾矿库坝体通过稳定性复核,整治后的坝体无塌陷、裂缝、位移、沼泽化等情况,坝坡土石覆盖保护层符合要求;

(四)排渗设施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符合要求,浸润线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五)尾矿库截洪、排洪、泄洪、排水系统完善,坝肩截水沟和坝坡排水沟按设计方案修筑;

(六)关闭的尾矿库必须经整改达到管道设施规范,截洪、排洪、泄洪、排渗、排水系统完善,尾矿库安全观测、检测设施齐全,尾砂坝库植被覆盖良好,达到闭库标准和要求;

(七)尾矿库最小干滩应按尾矿库等级满足要求;

(八)尾矿库库容不小于1万立方米;

(九)尾矿库坝体坡比达到《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十)四等以上尾矿库必须设置坝移观测设施和浸润线观察设施;

(十一)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巡坝工、排砂工)持证上岗,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和培训;

(十二)尾矿库企业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技术人员;

(十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十四)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签定应急救援协议,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十五)尾矿库现场应具备值班室,配备应急照明灯和报警设施、抗洪抢险储备物质等。

(十六)对尾矿库下游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及重要设施,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

六、处罚措施

(一)对没有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闭;

(二)对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选厂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三)对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尾矿库企业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下达停止生产指令;

(四)对库容在1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尾矿库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五)对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论证及安监部门批准的尾砂回采再利用行为一律取缔;

(六)对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一律关闭、取缔;

(七)对废弃或无主管部门的尾矿库以及已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一律予以闭库;

(八)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一律予以关闭;

(九)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放松安全生产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整改合格通过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

(十)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管理的作业人员未接受尾矿库专业培训、尾矿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一律责令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查清尾矿库安全现状。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我县境内的尾矿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尾矿库基础数据、图片档案资料库,并实行动态信息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每座尾矿库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每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对坝体稳定性、防洪设施、排水设施、观测设施及下游人员、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标准确定每座库的安全度,对情况不明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一律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制定完善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针对尾矿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尾矿库隐患台帐,制定尾矿库隐患治理方案,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危库、险库进行隐患整改设计或闭库设计,制定尾矿库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的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逐库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主体及治理责任,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治理资金,确保尾矿库隐患治理到位。

(三)明确整治责任,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各尾矿库企业为尾矿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好尾矿库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对首批被省、州安监局确定为危库、险库的尾矿库(见附件1),由省、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其它危库、险库(见附件2)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于挂牌督办的尾矿库,要定期跟踪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尾矿库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不得销号,不得生产运行。对拒绝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尾矿库依法予以关闭。对于闭库企业拒绝进行闭库治理,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申请查封银行帐号,取消采矿资格。为加快治理,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其它未列入挂牌督办的病、险、危库,企业法人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整改完毕。

(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县安监、*、国土、环保、工商、经济等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尾矿库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尾矿库必须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违者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县安监局负责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履行“三同时”手续,引入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和设计机构,为企业整改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服务;县环保局要严查环境污染,把好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严防污染饮用水源及环境;县国土资源局要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力度,严格尾矿库的用地审批,加强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违法选矿厂以及尾矿库企业的执照;县经济局责成电力企业严格供电管理,不得为非法生产活动供电,对停产整顿的尾矿库企业停止供电,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对关闭的尾矿库,立即拆除浮选企业供用电设施。县*部门对停产整治的尾矿库企业暂停矿山火工品供应;金融部门停止信贷支持;发改部门停止项目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如实报告本地区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情况。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

1、设备和工具的控制

所有采矿施工设备,提升卷扬、铲运机、破碎机、发电机、电焊机、供气设备、喷淋设备、防火设备等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带到采矿施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常规检查与维修保养。

2、施工用电控制

在矿山企业从事电气设备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应指派电气工程师专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维护和管理。每个临时配电室必须有一个有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并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3、防护用品使用控制

矿山施工承包方需为其采矿施工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防穿刺绝缘鞋和应急自救器。下井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探照灯。对于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安全工程师需要预留一定的供其使用的备用防护用品,采矿运输司机在没有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进入现场期间不得下车。

4、文明施工控制

施工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储备、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矿运输等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采矿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同时,采矿区职工不得在吸烟划定区域以外的施工现场吸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及时设置垃圾箱,用于回收废物的垃圾。

5、消防控制

采矿区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程序和规定,及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灭火设备等。施工人员除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计划外,还对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疏散演习。

6、警示和标识控制

对于采空区、塌落区等存在危险的井上井下区域,要使用适当的警告标识或警示带警告进入有危险的项目现场的人员。矿山安全负责人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装有与潜在危险相应的安全标识和防护栏。

7、急救预警控制

在现场设有基本的医疗和急救的设备,如急救箱,以保证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施工场所应与附近的医院取得联系,以确保为所有职业伤害和疾病提供迅速,专业的治疗。现场应有立即将伤病员送到医院的交通工具和应急措施,所有的医疗都要进行记录。

8、安全评价控制

安全评价控制是对采矿企业生产、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如果发现施工、生产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控制应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进行报告分析。

二、加强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的有效对策

1、完善安全机制

安全管理贵在持之以恒的坚持,常抓不懈,在实施过程中让每一个矿区企业员工树立安全的理念。经常性的对广大职工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危害识别活动,鼓励职工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及时找出身边存在的潜在安全问题,真正弄明白采矿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应该怎样做;通过开展矿区设备安全情况评估,识别影响矿山企业的安全风险,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和考评政策,对企业的安全控制方案进行合理评估和分析;众所周知,矿山企业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违章冒险作业是采矿施工产生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完善矿山企业安全控制机制,从源头抓起,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从国外采矿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看,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国内采矿企业要想真正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从教材、课件到培训时间、培训形式都有规范,并形成了一套体系,企业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岗位安全教育、危险应对培训等各个层面,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培训机制。

3、坚持安全预防为主

安全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矿山企业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息息相关,只有充分认识了安全与生产的相辅相成关系,才能明确安全预防的重要性。没有安全保障,企业的生产缺少基础,没有企业生产促进企业的发展,安全控制也无从谈起,进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是简单的处理安全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控制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处理。

4、制定安全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复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确定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数目,预测系统发生事故的概率和严重程度,进而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决策者可以根据评价结果选择系统安全最优方案进行管理决策,实现安全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5、严格控制采场运输安全

定期对采场汽车进行检修,确保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夜间采煤运输作业时,应确保采场内的照明设施,采场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在设计和生产组织中,应尽量避免汽铁交叉,如实在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保障列车和汽车安全运行。

6、加强采矿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采矿区在对采矿施工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从意识,从技术,从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从意识角度上来说,应当进一步落实采矿区安全的责任意识,将与采矿技术相关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以及责任人员之上,合理的分配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形成健全的责任管理制度,使责任目标能够更加的明确;从技术角度上来说,需要做好对基层采矿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以及技术操作水平的培养工作。爆破、绞车、采掘、信号、铲装、电气、焊接等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需要集中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操作培训,定期进行考核,通过组织安全检查的方式,对安全生产中的经验与心得进行总结;从管理角度上来说,需要积极落实与安全监察相关的各项工作。安全检查是确保采矿区采矿作业安全、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各个工作部门的岗位职责与权限进行合理分配,尽可能的降低安全隐患,认真对待安全隐患,积极检查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政策标准,确保采矿区工作面现场各种安全装置的防护配置到位。

结束语:

总之,从采矿区矿产资源的实际分布情况入手,重视对采矿施工技术以及采矿工艺方法的合理应用,能够使采矿区井下工作面开采危险系数得到合理的降低,在确保矿产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同时,具有相当突出的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薛效堂.采矿工程施工中不安全技术因素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4,01:43.

[2]李贺臣.采矿区采矿施工安全控制管理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24:403.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7篇

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一)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下达各项控制指标,并收取目标管理保证金。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制发了《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们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参照县里做法,乡镇与责任区、站所、村(居)委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与下属机构和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也完善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并收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乡镇领导、一套班子、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同时,县局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乡镇对其他企业普遍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定期检查打分,年终兑现奖惩,有效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产煤大镇推行的全员安全责任制,要求企业与班组、班组与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在每月应发工资中预留安全风险金,年底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重奖或重罚,实实在在地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从业人员。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为夯实工作基础,为争创“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造条件,今年我们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议事和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安委会的职能。现在,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后形成会议记录,这已成为各乡镇的安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二是继续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今年,我们在全县大力推行安监站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均为安监站配备了专门办公用房、专用办公设备,并保证工作经费。锁石、花门、杏子铺等乡镇进一步充实了乡镇安监站力量,绝大多数乡镇配备了3-5名专职安监人员,全县乡镇专职安监员由63名增加到72名。各安监站的自身建设也进一步加强,普遍实行了安全生产台帐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全部上墙,安全执法文书、企业管理台帐都较为规范。三是提高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水平。今年,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执法》等书籍,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制订了标准和格式,并下发至各乡镇。5月份,我局举办了两期乡镇安监员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所有乡镇专职安监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将安全监管网络延伸至最基层。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分块包干的原则,明确了村(居)委会的安全信息管理员,并将安全生产列入驻村干部日常工作重要内容。通过我们的努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日趋完善。

(三)稳妥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一是全面完成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扫尾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加大力度,督促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加大投入、整改隐患,今年又有4家煤矿、23家露天采石场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此,我县53家煤矿、6家非煤井工矿山、87家露天采石场、5家烟花爆竹生产厂、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全部申办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率达100%。二是积极做好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年初,我们对全县的机砖厂和农药、油漆、危化气体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由乡镇安监站逐一上门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办理相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目前,我县机砖厂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准备。同时,我们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全面铺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销售许可证》换发证工作。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使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富有成效,我们精心组织部署,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请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5月中旬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专门文件,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从6月1日开始,县电视台连续播放龙燕青副县长发表的电视讲话,并制作了安全生产专栏,进行广泛动员,营造声势。在城镇主要街道悬挂大型宣传横幅,在城乡、村组普遍张贴宣传宣传标语。6月1日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上,我们组织县直20多个单位在蔡和森广场举行安全生产现场宣传咨询和大型签名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多人次,数千群众在“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大型横幅上签名。6月2日以来,我们组织大型车队深入农村、城镇,巡回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平安月,达到“以月促年”目的。二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今年来,我们组织40多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省、市两级举办的培训班,还请求市安监局在我县举办了一期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班。同时,指导督促乡镇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如我们协助甘棠、三塘铺等乡镇培训煤矿从业人员600多人次,督促蛇形山、洪山殿镇坚持对煤矿从业人员每季的停产学习,到非煤井工矿山现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办了安全生产课程,每月至少上一堂安全教育课,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搭建新的安全教育平台。除在县电视台开设“安监在线”专栏,长年坚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外,今年5月,我们还与县宣传部、司法局、农办等单位精心组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送到农村、送进农户。同时,与总工会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安康杯”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执法、深化整治

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努力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实效,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一)始终将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一是集中力量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上半年,我局直接组织和参与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局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坚守在煤矿一线,坚持按政策、按原则做好关闭煤矿工作,同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做好当地稳定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关闭了10家煤矿、整合3家煤矿。并加强了跟踪督查,严防出现关而不死、明关暗不关的现象。二是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上半年,我们共下矿70多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52处,督促整改到位320处。在发现三塘铺镇洪木塘溶洞水可能威胁邻近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后,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督促乡镇和煤矿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同时与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对全县非法煤矿反弹情况进行监控,有效杜绝了小煤窑死灰复燃。

(二)全面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对全县6家非煤井工矿山、80多家小型露天采石场、64家机砖厂,我们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乡镇安监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今年来,共排查安全隐患500多处,发出监察指令书70多份,取缔非法采石场10多处。对非煤井工矿山还实行重点监管,经常下矿下井进行现场检查。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为认真吸取我县三塘铺镇大枫液氧充装站“”爆炸事故教训,我们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有效杜绝事故发生。2月份,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工商等单位,对永丰、梓门桥、走马街、洪山殿、青树坪等乡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关停无证经营企业3家,查处无证经营户2家,责令3家限期整改。各乡镇也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工商所、安监站、派出所深入一线进行拉网式清查摸底和联合执法,共责令2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停产(业)整顿,责令270家限期整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我们定期实施监管,排查安全隐患150多处,及时予以整改到位。对青树、花门等地的小型打火机组装厂,我们会同公安局、工商局以及青树坪镇政府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上半年,对全县加油站执法过程中,对2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另外1家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隐患的严格依法实施了处罚。

(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年初,我县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会议,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下发了《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班子,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12名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从元月份起,专项整治班子成员深入各生产单位、经营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各乡镇也全部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开展了集中执法行动,并收到了明显实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取缔无证经营网点3家,查封烟花爆竹成品35件,有效地遏制了城区迷信街、永丰农贸市场的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上半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30多人次,排查整改隐患200多处。

(五)认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我们就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我们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分行业、分乡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督促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迅速参加培训、领取证照后持证上岗。通过前阶段的执法检查,我县今年上半年共有78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有资质单位举办的培训。对限期内未参加培训的3家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认真实施综合监督。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对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我们也予以高度关注,全力支持兄弟单位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如春节期间,我局会同交警、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城区宾馆、娱乐场所和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排查整改各类火灾隐患。2月份,我们发现梓门桥乙炔厂无证生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即向梓门桥镇人民政府和县电力、工商等部门发出督办专函,责令限期予以取缔。

3月份,我们配合县气象局对全县22家加油站进行了防雷检验检测。

3月中旬,在接到县燕霄水库关于水库主渠渡槽因山体滑坡严重威胁周围群众安全的报告后,我局当即与国土部门联系,制订妥善的解决方案,并跟踪督促,直至隐患整改到位。

4月份,在检查中发现青树坪至邵东界岭乡一线营运的面的存在严重超载等事故隐患,我们立即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发出督办专函,责成限期予以整顿。

4月和5月份防汛期间,我局会同交通局、相关乡镇两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渡工的安全教育,查处“三无”船舶,打击病险船舶违规参运,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5月下旬,我们发现原供销社棉纺公司仓库年久失修、墙体出现裂缝等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向永丰镇人民政府和县供销社、房管局、建设局等单位发出督办函,并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棉纺公司限期予以整改。

此外,我们还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及时与电力、建筑、交通、国土、水利、药监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局党组按照加强内部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局党组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干部学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心通气,互换思想,增进了团结。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凝聚干部职工人心和力量。局党组开展争创“学习型部门”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局干部职工报名参加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还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争创“服务型机关”,树立了机关部门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局机关门口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各项行政许可、检查检验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法律责任、承办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了社会群众,得到了群众欢迎。 二是积极服务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为了给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和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为方便企业,我们印制了烟花爆竹厂办证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联系专业设计单位与企业业主进行洽谈。应业主请求,我们50多次为企业现场勘察选址,尽力为拟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县已有16家拟建企业与专业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有望在近期内完成设计并开工建设。

我们还加大建整扶贫工作力度,积极服务基层群众。今年来,我们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沙塘乡大石村提供支农资金15000多元,整修了1.5公里村级机耕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全局党员干部还与11户贫困家庭结成对子,实行“一帮一”帮困扶贫。

今年以来,我们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受编制限制,我局工作人员过少,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监管。二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难以完全落实到位,生产与安全的矛盾还很突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较差,与本质安全尚有较大距离。

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乡镇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模式,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力求将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争取年内全县16个乡镇全部通过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验收,10个以上的乡镇通过省级验收。

矿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第8篇

1—10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5起,死亡128人,受伤411人,经济损失1168.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11.9、2.4和8.7,经济损失则下降10.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85起,死亡10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3.1和14.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6起,死亡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3.3和20;煤矿事故2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5.7和69.2;火灾事故72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8.6,死亡人数下降66.7。

年,省政府下达我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160人,绝对数比上年减少37人,下降比例为19。1至10月控制指标进度数为133人,实际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进度数5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进度数持平;火灾死亡人数1人,已突破省下达的零死亡指标数;煤矿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进度数5人;工矿商贸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进度数1人。全州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9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上升34.8),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总体看,今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巨大,但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党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工作中心,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重点,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大排查和消除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州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早分析研究,提前谋划部署

年是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向着年明显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为抓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将今年定为“安全生产年”,并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我局及早对今年全州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认真对监管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明确了监管重点和整治措施,在年初迅速制订下发了《州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关于印发州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业务性指导文件。针对今年各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任务繁重的实际,局党组高度重视,围绕着如何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中找准安全生产监管的切入点、落脚点进行了专题分析、专题研究,形成了把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的共识,以预防重特大事故为出发点,认真分析研究了12项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措施和标准要求,在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统一进行了安排。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分解控制指标

年初,我局在完成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工作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治理年”的目标要求和部署安排,及时对全州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3月2日,筹备组织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年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小湾建设管理局、大交集团和红塔滇西水泥厂等三家单位做了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更加自觉坚定地扭住安全发展不动摇,坚定信心保安全,坚持不懈保民生,坚定不移保稳定,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组织“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抓好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宣传培训等工作,着力做到体制创新、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三加强”,努力为全州经济克服金融风暴影响,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州政府分别与12县市、州级专项整治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年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奖惩兑现,并对全州42户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另外,州安委会与在我州的31户央属、省属和州属部分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我局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锐减37人的情况下,紧密结合各县市、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将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和州交警支队、州安监局、州经委和州消防支队。

(三)精心组织,扎实抓好重点时期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除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外,我局十分重视春节、三月街民族节等节

假日期间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两会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制订了具体的排查整治措施,并由州政府下发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政电〔2009〕1号)、《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政办电〔2009〕30号);在五一、国庆等节日前,都以州安委办文件下发了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分别对节日期间的责任落实、检点、整治对象和应急值守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局利用专项督查的机会,严格对重点县市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有力确保了全州节日和重点时期的生产安全、社会祥和。另外,在建国六十一年大庆前,我州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深入组织了“四个百分之百”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和应急预案等工作落实情况,有力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为建国60华诞营造了隆重、祥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管监察,规范提升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条件

针对不同时期和特定时段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从强化源头管理、行政许可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入手,扎实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

非煤矿山:根据《州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关,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的审查验收,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二是严格控制矿山企业安全开采技术,组织专家对矿山开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并现场复核矿山安全生产状况,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规范化生产。三是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将中深孔爆破与安全生产许可结合起来,在今年2月召开了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和技术培训会议,统一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意见,对全州167户露天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爆破技术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共235人进行了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地下开采矿井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治理自然通风加局扇进行通风的传统方式,强制推进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

尾矿库:今年3月,联合州监察局组成两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州38座尾矿库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及换证工作情况以及各县政府和尾矿库企业对州政府、州安监局承诺的尾矿库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效能监察,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5份,查出安全隐患107条,并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了加快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了整治工作。10月,我局再次联合州监察局、州环保局、州经委等单位,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州有尾矿库的8个县开展州级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认真核查了州人民政府部署、细化和落实尾矿库整治工作的文件、档案和资料,并及时查缺补漏,为全州尾矿库通过省级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0月29日至11月1日,省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三检查验收组对我州的尾矿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由于我州准备充分、整治有力、措施有效、成效明显,检查验收组综合评定我州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为92分,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危险化学品:按照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打击非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四个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一是继续抓好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化、巩固、完善、提高,严格实行重点监控和挂钩联系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重点领域和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二是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分解,促使企业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对重大危险源联控机制,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的监测监控,积极推广加油站安装han阻隔防爆器,努力向本质安全目标迈进。四是依法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单位的登记工作,积极争取省局支持,在今年5月在我州举办了一期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培训会议,为推进全州登记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基础。今年,还认真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审批工作,依法审查并颁发了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格“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场审查。

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药物车间工序、外部安全距离、车间定员和药物原料储存等环节,积极开展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专项整治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仓储条件,全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正逐步向规范、安全的生产经营方向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三违”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对全州唯一的生产厂家——巍山县爆竹厂采取重点盯防,严格落实驻厂安监员制度。在3月,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及时接手了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定点进货的审批工作,实现了无缝隙接管。

(五)强化属地监管,定期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和防洪度汛工作

为确保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建设,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州内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3、4月,段局长先后2次带队,深入宾川鲁地拉电站建设工程、云龙县功果桥电站建设工程,实地对十多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阅了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机制、员工的安全保险、教育培训的情况,并深入隧洞、炸药库等重点场所,对安全防范措施、重大危险源和民爆物品管理及施工现场“三违”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隐患48条,检查组一一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责令企业按质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建设方与监理方加强过程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雨季汛期高峰来临前,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汛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迅速将国家、省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文件层层转发,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预警监控严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切实抓好雨季和主防汛期事故预防工作,严防矿山(含煤矿)、尾矿库和重点建设工程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事故。5月份,我局还深入各县市尾矿库企业,对各单位的防洪度汛、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查看尾矿库下游及周边的情况,针对各单位不同实际,逐一强调了相关安全工作和要求。6月份,我局先后两次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小湾建设工程和大瑞铁路建设工程相关施工单位,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安全投入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了防洪设施、涵洞的运行和深基坑的排水、支护情况,还对施工企业工地、人员住所及设备、物资存放场地等进行专门检查。为切实抓好中秋国庆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25日,李副州长带队检查了北衙分公司和龙开口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着重查看了企业日常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重点设施检测监控情况,并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积极牵头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牵头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整合部门监管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州安委办尤其将作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道路交通,摆到综合协调的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州安委办主任、局长段晋槐在3月26日带领安监、交警和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复查验收了国道214线右所复线的2个省级督办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情况,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了相关遗留问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二是在“4.17”湖南永兴爆炸事故、“4.25”楚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州安委办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结合我州实际,及时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我州的民爆物品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及时的安排部署,有力地防止了类似事故的发生。三是中青石化祥云清华洞油库架空输油管线有被碰撞危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州安委办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以现场办公的方式,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四是为有效遏制祥临公路通车以来事故多发态势,确保国庆期间祥临公路通行安全,州安委会、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牵头,于9月27日在弥渡召开祥临公路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整治力度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七)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社会安全意识

为使我州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州市安监局联合进行了会商,各抒已见,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安排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各部门实际,对活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今年我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突出“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着重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宣传月期间,我州组织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台日报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新闻采访活动,并以市、社区、交警为主体组织了大型文艺汇演,这些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全州性活动,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广泛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

(八)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州安监局党组严格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在第10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本着广泛动员、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和突出实效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并带头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自选动作,不断丰富和拓展了局领导干部和职工关于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及时破解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自身科学发展上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完善了发展思路,有效破解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迫切需要,切实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目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力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但由于我州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经济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依然突出,全州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一)年,省政府下达我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160人,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6起。控制指标数较去年锐减37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数较去年减少2起。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大幅紧缩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需要增加的投资之间矛盾十分突出,安全生产压大异常巨大。

(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截止目前,全州已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9起,已超出省政府下达的全年6起较大事故指标数。

(三)部分企业规模小、效益差、设备老化,安全生产保障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全州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中小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差距较大。

(四)部分行业领域隐患整治难度大。学校d级危房整治、乡村公路等级低下、私挖滥采现象突出等整治难度较大,极易导致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管理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六)受金融危机影响,大多企业难以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速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抓好《州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经济的总体布局,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将安全生产理念、责任和措施细化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年的成果,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落实到各个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全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三)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确立一批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将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推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轨道。

(四)严格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发证质量,切实加强证期管理和动态管理。对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五)建立完善隐患整改闭合制度,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建立完善隐患整改闭合制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进行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销号。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难消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绝不能降低门槛和放松尺度。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按照“严、细、实”的要求,不断抓好安监队伍的思想和能力建设,坚定政治信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强化政治素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逐步形成政治严明、高效务实、依法行政、执法严谨、规范标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