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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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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1篇

一、树诚信、创一流。

随着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新的纳税服务制度,实现纳税服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已成为我们基层税收征管单位的法定义务,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我们按照市、县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突出一条主线,即进—步优化服务为主线,树立两个理念,即为当地乡镇经济发展服务,诚信为纳税人服务。做好三篇文章,即:依法纳税,从严治队,信息化建设(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出色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贯串“四个结合”,即把税收服务与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把税收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税收服务与基层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税收服务与基层税务行业、行风结合起来。建设五型机关,以进步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创一流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快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效率型机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诚信型机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达到十要目标。即办事要公平,政策要落实,执法要规范,服务要优化,效率要进步,税序要简化,责任要明确,诚信要确立,行风要转变,群众要满足。积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实行“全方位,一站式,多层次,贴近式,零间隔”服务,切实做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透明的税收服务。1、公然办税。全面推行政务公然和文明办税“八公然”制度,使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政策法规,治理服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部向社会和纳税人公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视;达到了公正执法,公平公道,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2、政策治理。全面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国企改革和下岗失业职员再就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更好地使税收服从服务于地方乡镇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积极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送政策上门,送税法上户,通过上门宣传,邀请下岗职工座谈,兑现落实政策,促进了各项税收政策服务在基层,落实在基层,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氛围。3、规范执法。我们以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收法规为准绳,调整税收征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程序正当,手续完备,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监视和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行“人控加机控”的计算机治理办法,全面推行省局制定的IS09000质量认证,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到位,更好地建立起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权责明确,高效运行的税收执法机制。4、优化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税务干部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在建立和完善务实高效的纳税服务机制上下功夫,争取新的突破。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服务是天职,服务是效率”贯彻到一点一滴的日常工作中往,贯彻于税收服务中往。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个个都树形象”的服务理念,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和走一走、看一看、比一比、议一议的活动,是我们基层税务干部从言行举止到环境卫生,从工作秩序,到工作效率,从文明风气到优质服务都有了新的变化。二是改善服务态度,建立健全服务纳税制度,把星期日定为所长接待日,建立了服务承诺制,公务员着装制,个体户税额集体评审制,办税服务监视制,实行全天候服务,切实做到“禁用忌语”不用,“文明用语”常说微笑服务,真正做到三声:即来有接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五心:即接待纳税人热心解答税收政策耐心,办理纳税事宜细心,帮助纳税人诚心,接受纳税人意见虚心。做到四个同一:即同一着装、挂牌上岗,统—业务规程,规范岗位职责,同一文明用语,杜尽忌语,同一服务标准和质量,实行规范服务。达到六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大户小户一样对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税多税少一样负责,赞扬与批评一样诚恳,新老业户一样公正,使纳税人真正满足。三是完善服务设施,加强硬件建设,在县局的大力支持下,新建职工小食堂、饭厅、职工之家,配置办公桌椅,院内建起小花园两处,美化了环境。设置意见箱、意见登记簿、公示栏;切实做到了“三栏六上墙”即:税法宣传栏,纳税宣传栏,税务违章违法曝光栏。岗位职责上墙,规章制度上墙,办税流程上墙,执法职员公示牌上墙,收费标准上墙,增强办税透明度。四是强化信息化手段,搭建新型的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申报,为纳税人开通电话申报,全方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与纳税人之间做到零间隔,接待纳税人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给纳税人之所需,通过开展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丰富纳税服务方式,拓宽纳税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真正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多层次的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全程服务,变监管型为服务型,进步服务水平。在服务中发挥职能,在服务中转变作风;在服务中树立形象;进而实现了由“我要治理你”向“我要向你服务”转变。5、进步效率。在全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进步了工作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依托作用,简化办事程序,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构建信息化支持下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各项税收事宜办理的全面“提速”。6、确立诚信,信用是人类道德文明的果实,是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信念。因此我们大力提倡“创文明单位,建诚信国税”的同时,建立和实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完善纳税告知事项和纳税记录,培植纳税信用,打造“优质服务,诚信纳(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出色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税”的良好社会风气。7、转变作风。对内强化监视抓落实,把监视制约机制渗透到治理和税收执法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我们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对外向社会聘请特邀监察员,义务监视员,查究揭摆,整改题目,自觉接受社会监视,果断杜尽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通过转变行风,树立国税卫士形象,求真务实,为税清廉,作风优良的公仆形象和待人以诚的文明形象。8、满足群众。税收服务工作的好坏,终极体现在广大纳税人的满足程度上。因此,我们把群众满足不满足,赞成不赞成,兴奋不兴奋,拥护不拥护,作为服务的根本标准和衡量标准。把大多数群众关心的热门作为基层税务工作的重点,在工作方法上尊重群众的热情,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进群众,体察民情,了解*,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真正地做人民的公仆。

二、强素质、见实效。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强化宣传是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前提

2011年4月18号,我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人口计生、民政、卫生、财政、宣传、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同时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专家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工作。县、镇、村层层签署目标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列入年度人口计生党政目标考核内容,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定期通报制度。4月13日,召开了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4月20日,县政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中心召开了项目工作推进会,推动了项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各镇(中心)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县领导小组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完成任务好的镇(中心)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任务差的后三名的镇(中心)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县政府主管领导在县电视台做专题讲话,县服务站站长在县电视台做专题讲座及答记者问活动。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地、`意义、检查的项目等全面讲解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流动屏幕、报刊、会议资料、公益广告、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宣传栏、壁画等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新婚夫妇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书和宣传折页、手册等,提高广大育龄妇女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并积极主动参与。开展了上门服务和街头咨询服务,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4万余份,给外出务工待孕夫妇寄出《告待孕夫妇的一封信》3000余封,发放“新婚大礼包”300余个。

二、加强培训,强化服务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点。

县站派出8名同志参加国家、省、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培训学习,组织3次对镇(中心)计生办主任、服务站站长及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技术人员去兴平、彬县考察学习。同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能服务、会服务、优质的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对县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抓好规范操作,质量管理,认真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各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准确采集信息,摸底登记造册,并配合村专干做好宣传发动、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要面对面培训、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咨询等形式使她们认识到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检查,提高检查覆盖率。通过武功电视台和服务站门厅电子显示屏,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进行长期温馨提示;同时,在各镇(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站和计生办张贴了服务流程图;在县服务站设立了专门的优生咨询室、检查室及检验室,并落实专人负责引导,开展个性化、温馨化的菜单式服务。规范技术操作,强化对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保证从样品采集、检验的规范操作,做到万无一失。对一般人群,由镇中心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负责告知检查情况并做好随访工作,对高风险人员由县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告知本人,并进行一对一指导。规范信息档案,按照项目要求,建立了“一档”(家庭健康档案)、“五册”(工作手册,符合条件人员名册、已检人员名册、高危人员名册、随访名册)等信息档案资料,并由专人负责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管理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贴心服务。利用流动服务车接送偏远镇村参检群众,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一视同仁,各服务站设立接待大厅,配备开水、水杯、茶叶、报纸、杂志、宣传折页、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等宣传资料。对空腹参检群众检查后提供一份面包和牛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用我们贴心服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三、狠抓质量,强化管理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核心。

按照《武功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和服务模式,县级服务流程、县镇(中心)共同服务流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图等在县、镇(中心)服务站醒目位置悬挂,来站群众按照流程做好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医学影像学检查。专家评估小组对参检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宣传动员、摸底登记造册、目标人群的信息收集、检查后随访服务由镇(中心)服务人员和村专干共同完成。

严格按照国家《孕前优生临床检验操作指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孕前检查室、咨询指导室、B超室、优生实验室等有关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同时与县医院质量规范管理相结合,由专家不定期来站检查指导。实验室坚持每天开展室内质控,每周、每月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实验室内质控数据进行周期评价,技术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参加陕西省质控中心的质量控制评审工作,确保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质量。

四、部门配合,强化监督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保证。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3篇

一、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巩固政风建设年成果,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深入开展“迎奥运、树新风、争做先进公务员”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促进公务员道德建设。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手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

2、严格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落实公务员录用、调任、考核、任免、奖励和申诉控告等实施办法。坚持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加强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工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规范表彰奖励项目,发挥表彰奖励对于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的作用。

3、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强化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工作,确保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落到实处。继续实施公务员“英语人才库”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MPA)核心课程培训,力争年底前完成95%的培训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突出提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训。

二、加强工资规范管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4、切实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资纪律,切实加强工资监督管理,确保分配秩序有序。加强工资政策培训,建立规范工资收入报告制度。开展工资水平调查,落实国家关于级别与待遇挂钩的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干部工资套改政策。

5、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和做好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落实岗位工资调整工作。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核定与调整工作。

6、落实离退休政策及休假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政策。认真开展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和延长退休年龄审批工作。

三、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7、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逐步实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好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解答和疑难问题的处理。

8、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巩固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成果,指导事业单位解决好聘用合同续聘、解聘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9、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指导各单位人事干部掌握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转变思想观念。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年申报职称工作,并按时完成*年职称备案工作。指导区教委完成*年中学高级教师系列的评审及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北京市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有关精神,做好我区高校教师的聘任工作。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0、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培养选拔和表彰奖励工作。根据《*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杰出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首都杰出人才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的推荐,进一步扩大选拔范围,创新培养方式,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11、加强区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人才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定期开展走访和自查,保障区域人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作用,制定有效措施,完善人才服务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1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专家慰问活动。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意见》及《*区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产业发展规定》,为入驻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德胜科技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发挥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政策的导向作用,满足区属、区域企业对高端、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五、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安置工作,确保计划落实

13、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计划调控,合理引进紧缺急需专业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月等活动,积极开发和挖掘岗位,努力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14、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计划。按照市安置领导小组的要求,克服困难,挖掘潜力,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相关问题研究,做好自主择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做好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方式,全力保证北京奥运会良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我区安置工作稳妥有序的局面。

六、加强人事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4篇

根据省和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将医药价格改革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以“药品零差率、医保总额预付”为主线,以“一降一调一补助”为核心,2014年2月1日零时起,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同步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涉及药品1300多种、2500个品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567项。药品差价总额的8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通过政府公共财政增加投入补偿,10%通过医疗机构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自行消化。2-5月份,县级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7.59%,与去年同比下降4.96%。门急诊次均费用233.04元,增幅为12.77%,与去年基本持平。出院次均费用为9413.78元,增幅为2.3%,明显低于去年。门急诊次均费用、出院次均费用的增长幅度均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增长幅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分别为14.78%和13.49%)。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有序推进村卫生室提升工程。根据《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的建设原则,全面启动了村卫生室提升工程。全市规划设置村卫生室99个,年内完成50个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39个,全部按照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进行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等其它工作正按进度有序推进。新桥镇争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示范乡镇。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基层卫生人员队伍。落实乡村医生报酬,养老保险到位率100%。实施大学生村医招聘计划,组织开展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二是加快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八圩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完成工程封顶,生祠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即将进入内部装修阶段。生祠中心卫生院从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两个方面扎实开展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验收。虹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了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三是加快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我市今年实施数字化门诊建设的8家单位,上半年已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3个,建设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场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考核评分标准。邀请省卫生厅专家进行项目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项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落实。完成疾控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网上填报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无漏报,疫情处置规范及时。1—5月份共发生急性传染病人1005例,发病率低于上年水平。规范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等诊疗记录,常规开展腹泻病管理。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监测方案。全面宣传H7N9禽流感知识,设立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按照“早发现、早诊治、早检测”诊疗原则,及时分发胶体金检测试剂1180人份和达菲2820盒,通过周密部署、精密组织、及时处置疑似病例,全市未发生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开展性病疫情监测,规范性病疫情报告。构建“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上半年报告结核病人175例,按要求及时做好转诊,转诊率100%,系统管理率达100% 。加强全市艾滋病综合防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成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乡镇卫生院建成艾滋病抗体检测点。1-5月份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检测总数为16893份,检测到18例HIV感染者或病人。落实各项血吸虫病防控。完成血防监测查螺,未查到活螺。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达标率100%,单苗接种率在95%以上,副反应报告率100%。实施死因登记报告。推进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市累计建立健康档案605252份,建档率81.15%;老年人健康管理70158人,管理率77.95%;高血压建档管理72424人,规范管理率81%;糖尿病建档管理17246人,规范管理率84%。完成孕妇和婴幼儿尿碘监测1357人份、疟疾血检777人。开展市政供水、二次供水、省农村供水监测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点水质监测。规范重性精神病管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培训。实施麻风病综合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三是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行为。将行政处罚案件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定期卫生监督信息。1-5月新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1件,复核许可证211件。从业人员培训发证共计2522名。实行公共场所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市区“五小”行业存在的卫生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细化学校卫生监督指导措施。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许可证的发证、校验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卫生违法案件。共受理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34件,及时查处率100%。四是妇幼卫生工作完成序时目标。开展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妇幼工作整体水平,争创省级妇幼卫生先进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得到有效落实。1-5月份我市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392人,免费发放叶酸1805人,完成两癌筛查16855人,共查出宫颈癌前病变72人,宫颈癌14人;乳腺癌4人,检出患者全部接受正规治疗。孕产妇儿童保健全面推进。孕产妇保健管理人数 2927人,系统管理率98.21 %。住院分娩产妇总数2927人,活产数2954人,住院分娩率100 %;无孕产妇死亡;上报围产儿死亡4人,出生缺陷2人,出生缺陷率0.68‰。儿童保健管理率98.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34‰。依法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9.01%。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规范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实“三网监测”与质控工作。开展牙病普查普治工作。五是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组织网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完成卫生应急培训任务210余人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规范率和及时调查处理率100%。上半年调查处理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2起。调查处理城南小学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的1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六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得到较好履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编制食品安全简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重大节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乳制品、假冒“牛肉卷”以及鲜肉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医院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机构准入管理。按照政务公开、有序开放的原则,依法、规范审批了1家民营医院和1家个体诊所,发放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举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训班。4月底5月初对全市260余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审核。二是加强卫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组织426名医务人员参加卫技资格考试,77名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184名医务人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8名医疗技术骨干参加务实进修,制定“七类人员”培训计划。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工作。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的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目前在基层服务的城市医生有20余名。三是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省优质服务24条相关内容,狠抓核心制度的落实。全面实施电子病历,规范医患沟通,在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上寻找突破口,努力提高病案内在质量。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将控制剖宫产率作为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切实降低我市接产机构剖宫产率。积极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目前二级医院实施了超过7种疾病的临床路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统一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员学习《侵权责任法》,在技防上加大投入,设置医疗纠纷处置室,安装监控设施。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延伸至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上半年共接待各级医疗纠纷投诉20余起,其中引导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16起,现场调解纠纷4起,无上访到市级的纠纷发生。四是药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抗菌药物管理。抓好药品采购、药品调剂、药品质量及科室管理等各项工作,强化高危药品、有风险药品管理,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和药事法规培训,制度化进行处方医嘱点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合理用药监测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上半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总金额达2988.3万元。五是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贯彻执行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精神,落实临床护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好基础护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优质示范病区数达省规定要求。坚持医疗机构护士长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护理技能操作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中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医三级网络进一步完善。市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巩固,较好的发挥了中医龙头作用,全面启动二级中医院的复核评审工作。加强中医药底网建设,生祠和太和2个中心卫生院申报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工程,借助全市村卫生室提升工程,要求每个卫生院设置2个以上有中医特色的村卫生室。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培训,作为我市师资对全市基层100名能中会西的医生进行培训。开展了第三届“中医药文化就在你身边”中医药科普巡讲活动。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上半年累计为34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或优惠手术。

五、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和第17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卫生行为,创造干净、整洁、卫生、优美的城乡环境。4月下旬,我市爱国卫生运动顺利通过省人大调研组调研。二是扎实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创建。制定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行业达标细则,邀请全卫会专家库成员以及省创卫专家来我市开展创建培训,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省级卫生镇、村的调研和现场指导。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即将迎接全卫会组织的暗访考核。季市镇创建卫生镇、9个省级卫生村和4个市卫生村创建有序推进。三是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序时目标。今年我市省改厕项目10000座任务。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改厕宣传,组织开展改厕培训和督查指导,动态跟踪改厕工程质量和序时进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6480座改造任务,完成率64.8%。四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落实。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的同时,进行药物灭杀。3月份开展了全市春季灭鼠活动,投放毒饵5吨,有效降低了鼠密度。5月份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做好居民户、河道、垃圾中转站、公厕、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四害”灭杀,同时下发了除四害药品和器械。6月份对全市五小行业免费发放灭蟑药物及鼠笼2000只。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五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入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我市今年共有16所学校申报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企业创建“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生祠镇争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镇。同时我市申报创建“行动”示范市。以创卫为契机,完善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9条健康步道和20个健康教育广场,马州公园、牧城公园建成“健康主题公园”。六是控烟工作进一步深入。巩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成果,推进机关、学校控烟。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深入宾馆饭店、车站码头等场所,签订控烟责任书,设立控烟巡查员等,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全面提升控烟工作水平。

六、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卫生资源整合工作有效实施。根据市政府《市基层医疗机构资源整合实施意见通知》文件要求,10家改制卫生院回归公有,4家卫生院整合至中心卫生院。对原改制卫生院411名职工进行入编资格认定。二是岗位设置工作全面落实。完成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率达100%。三是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修订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巩固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各单位制订了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绩效工资进行补差发放。大部分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达到绩效工资水平。四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和工作津贴,对基层卫生院卫技人员,给予农村卫技人员工作津贴发放等。组织开展2014年卫技人才招聘工作。今年共招聘卫技人员59名,其中研究生15名,本科39名,大专5名,较好地保障了卫技人才的梯队建设。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5篇

20*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革为龙头、以发展为重点、以稳定为基础,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不断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年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概括起来为“围绕两个目标,把握三项重点,强化四种意识,完善五类监督,实现六个突破”。

一、围绕两个目标:

始终围绕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人事局、市劳动局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始终围绕构建和谐乐亭,全年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把握三项重点:

1、以全面落实延伸、扩展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为重点,逐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的公益性岗位范围,拓展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同时建立特困职工帮扶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人才劳动力市场和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使人才劳动力市场和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成为就业的主渠道。要巩固职校、驾校等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努力在做大做强上下工夫,在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和技能上下功夫。

2、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继续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尤其是大型私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强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强化征收措施,开展扩面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扩面的指标,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保证医疗费及时支付。改革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社会统筹制度。出台并实施《企业及城镇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及其他城镇各类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尽快制订方案和实施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发展,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为城乡一体化的稳步推进搞好服务。

3、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为重点,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一是依据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进力度,同时要按照《唐山市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和聘后管理。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任职条件及相关政策,改进评审办法,进一步确立重实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要按照《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聘任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办法,逐步推行通过考核竞争聘任的办法,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能聘能辞,使其真正发挥出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相适应的效绩工资机制,使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真正有所突破。

三、强化四种意识:

1、强化责任意识。20*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在这关键的一年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是全局人员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全局、各负其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2、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做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劳动法》是搞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根本大法,《公务员法》的贯彻和实施又成为我局法制建设增添了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有法必依,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按照“立下方圆规矩,规范从政行为”的法治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强化人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观。以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关注群众利益为责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着力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以及和谐的发展环境,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群众多方面要求,做到以利益导向帮民,以充分就业富民,以优质服务惠民。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利益。

4、强化发展意识。我们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使各项工作朝着社会人群充分就业、社会保障充分健全、社会管理优质高效的目标发展。

四、完善五个监督:

1、自我监督: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发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努力做到自醒、自警、自励、自纠、自我完善和不断提高。

2、舆论监督。狠抓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提高日常审批和各项行政工作以及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

3、群众监督:通过印发调查问卷,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意见和建议当做镜子,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改进提高。

4、政府监督。完善举报渠道建设,设立举报电话、投诉意见箱,建立起群众同管理部门对话“直通车”。凡在工作中有投诉、疑问和要求解答的随时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落实解答,并督促到位。

5、机制监督。机制监督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形成制度链条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现六个突破:

1、在干部队伍管理和人事人才工作上求突破

干部队伍管理上,要把《公务员法》宣传贯彻作为我局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理顺管理渠道,规范公务员考核,认真搞好公务员的奖惩和任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竞争上岗,规范任用程序,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的30%,对有条件的单位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轮岗面达到30%。要把公选作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渠道和主要方式,建立起规范的机制;人才方面,要强化人才的培育、引进和开发,努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引进一些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2、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求突破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从落实好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入手,扎实做好再就业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二是理顺和简化工作程序,使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全面、快捷地得到落实;三是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并将这一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加强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全面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服务措施,制定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和维权等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加强就业服务,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我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扩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劳动力高层信息系统,提高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全年实现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300人,创业培训200人。对困难就业群体(重点是“4*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解决200个就业岗位并确保上岗。积极开展“阳光培训”工程,全年培训10000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2000人,县外劳务输出4000人。

3、在社会保障工作上求突破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任务;出台并实施《企业及城镇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及其他城镇各类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完成县财政核定的我局负责征缴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企业工伤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协助地税局抓好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率保持在100%,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完成市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指标,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同时规范定点机构,支持优秀定点单位,取缔不合格的定点单位,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保持在98%以上;养老保险稽核率达到50%以上,其中实地稽核率达到35%以上,稽核资金回收率达到80%以上。

4、在劳动执法维权工作上求突破

要以宣传贯彻《劳动法》为龙头,深入广泛的宣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提高广大劳动者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要以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扩大办案的范围,加大办案的力度,提高办案的质量。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视农民工工资追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上下工夫,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处。适时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一是开展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对不依法参保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拒不参保的“钉子户”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在社会保险扩面上有新突破;二是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工资支付情况记录、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三是开展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职介活动和非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5、在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求突破。

从劳动合同管理入手,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国有制经济单位和建筑以及钢铁企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根据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省劳动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劳动合同鉴证意识,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筑施工、超市、餐饮、娱乐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鉴证的工作重点,依法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违法合同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而推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达到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6篇

第一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

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第二章技术服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第三章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01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

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

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7篇

一、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作

拟定了20__年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程计划。完成全区15个乡镇,三城办事处175216户,676929人,265348间房屋,11949130平方米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通过市抗办验收。20__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永丰、青岗岭、布嘎、守望、靖安、太平办事处、凤凰办事处,总投资435万元,1470户,其中重建470户,加固1000户。资金管理使用严格省、市资金管理使用和《__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兑付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按照“惠农一折通”的要求,按照工程进度情况,将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存折上。资金使用中帐户开设、下拨通道封闭安全、签章依据规范,全区已拨付357.25万元省补助资金。其中:靖安乡拨付61.75万元,青岗岭乡拨付19.5万元,太平办事处拨付33.25万元,永丰镇拨付135.85万元,守望乡拨付73.15万元,布嘎乡拨付19.5万元,凤凰办事处拨付14.25万元,拨付率达76.01%,已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二、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

(一)强化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房地产经济生气勃勃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为了确保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从两个方面强化了房产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1、加强了市场引导,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

着重在加强市场引导,在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上下功夫。一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1300户。二是鼓励、扶持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发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手续。完成存量房交易260户,面积__566.8平方米,评估价值3754.45万元。新建商品房转让登记面积96306.76平方米,成交金额100000178元,共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10起,抵押面积84607.01平方米,评估价值13399.5万元,贷款金额12588.2万元。

2、加强了行业指导,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

加强物业管理行业指导力度。一是指导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取得了良好反响。二是全市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加强内部管理和经营

1、直管公房管理方面

房屋租赁管理所充分发挥“管、收、修”三大职能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直管公房管理,载止20__年10月,实现房租收入1498119元,其中非住宅644455元,住宅853664元。处置公产房5621平方米,处置资金4158万元。

2、房产权属登记管理方面

坚持以产权管理为基础,以市场管理为核心,在抓好优质文明服务上下功夫,在简化办事程序上下功夫,在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全年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996件,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116件,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代征契税560.6万元。预计全年代征契税可超过600万元,上缴财政房屋权属登记费32.5万元。

3、住房保障方面

从三个方面狠抓廉租住房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政策,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提供操作依据。二是要尽可能筹措到位建设资金,确保廉租住房新建、改建项目尽快开工。三是要指导督促基层搞好保障对象调查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__区今年新建廉租住房228套,建筑面积12708㎡,到11月底1—3幢144套已竣工,另2—4幢84套预计12月竣工

__区于20__年9月12日,已发放第一批20__年1—9月(共9个月)815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57.68万元,第二批三城办事处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汇总共1964户,除去西、陡街等租住直管公房住户444户,已发放第二批20__年9月(共1个月)152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计补贴资金23.44万元,两批合计发放补贴资金181.12万元。

(三)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20__年重点查处无证开发、违规开发的行为;违规拆迁、野蛮拆迁的行为;无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的行为;房地产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的行为;未经综合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四)认真抓好启动房地产二级市场

启动房地产二级市场有利于促进消费,刺激房地产经济增长,对增加规费收入具有重要拉动作用。20__年,着重从两个方面抓好这项工作。一是争取政府出台启动房地产二级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为启动房地产二级市场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刊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五)认真抓好拆迁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私房拆迁工作,认真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稳定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六)物业管理服务方面

认真抓好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拓展新接管小区业务工作,指导好各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市政公用事业

(一)供排水管网灾后恢复重建

完成净水厂更换DN800㎜阀门5套,DN600㎜阀门5套,流量计1套、水泵5台,DN800㎜管道235米;更换城市配水管网DN100㎜排水阀4套,DN100㎜给水管道235米,消火栓56套,DN90㎜—DN50㎜给水管道2378米;更换污水处理厂给水管道246米,启闭机3套;城区用水户更换水表4772户,水表玻盖8000余块(次),闸门1120个,支管14450米。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

(二)城市管道燃气工程

累计发展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4100户,发展公共用户6户,完成城市输气管道建设6000米,新购天然气运输车一辆,全年累计完成投资545万元。建厂至今累计完成投资3705万元。全年销售天然气12.5万标准立方。

四、市政道路建设

(一)蒙泉大道(长710米、宽40米,总投资2984.26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

(二)长青路(长710米、宽40米,总投资1659.62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

(三)环城北路东段改造:道路工程起于环东路,止于龙泉路街心花园(含武警支队门前沥青路面)长564米,建筑面积16544平方米,总投资648.8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

(四)团结路西延伸线建设项目:道路全长365米,规划红线宽30米,建设面积10950平方米,车行道宽20米,人行道每边宽5米,总投资350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

(五)市政道路维修:

完成珠泉路等十六条街道沥青罩面或局部补强,面积8837.36平方米。累计更换各种混凝土沟盖152块,雨水栅110块,窨井盖90块。

五、旧城改造

(一)陡西街修缮工作(总长534米,其中:陡街180米×10米,1800平方米;西街354米×16米,7264平方米)。西、陡街临街需改造房屋共118户(含16户门头装修),街后自愿申请改造的有13户。截至目前,除3户因特殊原因尚未动工外,其余均已正常施工,其中有50余户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未动工的3户中,一户为陡街9号,该户因拒不配合修缮改造工作,已将其确定为非改造对象,今后维持其历史原貌;一户为陡街27号私房,该户因与陡街25号的家家福有界限纠纷,多次调解,双方多次反复划界导致拖延,指挥部10月27日会议再次明确责任,指定了包干责任人,下周内将能动工;一户为西街273号原西街理发室,因涉及产权落实及多种复杂因素,指挥部积极做了多方面的工作,近期工作取得初步进展,11月初有望动工。

(二)崇义街修缮项目:9月24日,旧城改造指挥部正式启动了崇义街改造工程,由于吸取了西、陡街改造的相关经验教训,工程推进较为顺利。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测定道路标高、划定控制线等工作,临街共111户改造对象中,已拆除73户,放线34户,已动工的有28户,修缮项目全面启动。

六、城市建设监察

1、发出《城建监察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3份,《城建监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7份。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37份。

2、20__年5月24日发放《昭通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高考和中考期间限制及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区政通[20__]2号)11份,确保20__年考生的良好考试环境。

七、城市防洪

组织人力、物力对城区内的凤霞路,青年路,南、北顺城在内的32条主、次街道(全长1万多米)进行防洪清淤,共清运淤泥3650多吨。

八、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正确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住户质量投诉热点,全面深入治理工程质量;以科技进步为手段,加强新技术的应用监管;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促进了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20__年实施质量监督工程31项,总建建筑面积13.81万平方米。20__年实施质量监督的市政工程4项,均为20__年新开工项目。检测中心完成单桩静载试验49棵,小应变测试655棵。全面启动20__年西陡街、崇义街修缮项目质量监督无偿服务工作。

九、标准定额管理

(一)完成安排工程建设道路、排水、城区改造、廉租房建设等主要项目概预算30项,建设投资额13870.15万元。

(二)积极配合__城市建设管委会,完成北部新区道路建设、给水管网、电力管线等主要项目预算19项,建设投资额14204.68万元。

十、建筑设计

无偿完成了西街、陡街及崇义街的房屋修缮工程设计图,现工程进展顺利,得到了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认可。设计费用折合人民币120万元。

十一、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局要求,确保安定、稳定压倒一切的精神,加强稳控工作,拟定了维稳工作

预案。累计接待来访人员30多人次,落实解决了原南北顺城拆迁户周桂芬,原拆迁修建清真寺的桂梅梅等返迁遗留问题,解决了本系统原统筹办退休职工李长玲同志长达五年未领退休工资问题,落实解决了在1986年东后街改扩建政府统征地内多年未迁坟墓动迁工作。全年受理17件,办理件6件,正在办理11件。十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规范工程安全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和进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开创建筑安全工作新局面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安全监督检查和施工现场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协调解决__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防范工作,大力开展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基坑支护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呈现良好势头,未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依法强化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责任制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把企业、受监项目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作为安全监督备案的主要内容。各企业、受监项目建筑安全监督备案登记率达到了100%,备案的同时,与所有受监工程项目签订了《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

2、加强法规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教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区掀起了学条例、学规范、学操作规程的,企业内部人员接受了教育,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3、制定政策,积极引导,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方面加强了建筑业企业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所监管工程全部为职工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参加率达到了100%;另一方面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国务院起重设备条例的暂行规定》,严格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工作,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率达到了100%。

(二)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全面宣贯“两法一条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了具体活动内容和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组织辖区内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领导挂帅,企业上阵,全面宣贯“两法一条例”。

(三)以检查施工现场为重点,推进安全达标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1、加大检查力度,引深专项治理。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组织了四次大检查。一是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4月份施工大检查,三是5月份的百日督查专项安全大检查,四是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如高处坠落,基坑支护专项检查,四次检查共检查企业20个,施工项目33个,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4条,已整改隐患60条,隐患消除率达到了96.9%。每次检查完,我站都做到了有总结,有通报。

2、根据省建设厅《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专门的隐患排查方案,对全区12个施工企业的40个施工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0个,隐患消除率达到96.8%。

3、为落实省政府4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区12个企业的40个施工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0条,已整改隐患78条,隐患消除率达到了97.5%。

4、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早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对所受监的35个工程,在每个工程开工前、起重机械安装前、结构完工前必须去监督检查,检查有记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管项目基本处于受控状态,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__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也是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之年。为更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区建设局根据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区委三届八次全会、区政府三届一次全会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踏实工作,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与建设系统各基层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政府采购工作,认真清理小金库。

1、根据工作需要,区建设局20__年需购置摄像机2台,数码相机3台,投影机1台,电子幕布1幅,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及时行文请示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中心主持下完成采购工作,采购金额56170.00元,并及时办理公共物资采购验收报告手续。

2、清理“小金库”,建立良好财经秩序。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系统内所有单位进行清查,并签定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三)严格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及时启动廉租住房建设。

为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省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指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启动20__年建设任务6000㎡的年度指标,不能解决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的需要,为最大限度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了20__年6000㎡建设任务。由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需待建设项目竣工经上报验收合格后省政府才拨付500元/㎡的补助资金,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时限完成,尽量节约建设资金,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于5月30日,在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财政局、区

审计局的监督下,邀请城乡建筑工程公司、北城建筑工程公司、志诚建筑工程公司投标,最后由城乡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修建。(四)大力推进四项制度建设。

四项制度实施以来,区建设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将问题及建议转发相关基层单位,同时,机关、窗口单位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查询与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四项制度的深入推进,建设系统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转变,责任意识增强,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十四、自身建设

1、与局属八个基层支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组,拟定了《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了坚持学习贯彻“四项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四项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四项制度”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学习制度。

3、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局属各基层单位签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现已在__区信息公开网167条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100%。

5、办理市长热线30件,市长电子信箱25件,区长热线9件。

十五、其他工作

1、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29块。

2、盘河7·14特大洪灾发生后,为确保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于20__年7月完成了盘河乡7·14灾后重建规划总平面图设计并提交给盘河乡政府,同时承担五户灾民重建帮扶工作,于9月拨付重建帮扶资金30000元,每户5000元,5000元补助村公所修建公厕,李文强、何富书、李正银、王建忠、王朝杰五户灾民已完成重建工作。

十六、存在的问题

渔洞引水复线工程、旧城污水管网改造、北部新区供水厂、供水管网、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由于无法争取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加上企业自身实际困难,虽已完成可研编制,但建设项目难于启动。

十七、20__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1、市政道路1—10月底已完成投资25053(其中朱提大道扩建工程__62万元北部新区道路(5条)计划完成投资9027万元)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59337(其中朱提大道扩建工程14599万元、北部新区道路(5条)计划完成投资39816万元)万元。

2、西陡街改造1—10月底已完成投资5037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7000万元;公产房处置4158万元。

3、民居防震保安工程1—10月底已完成投资357.25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435万元。

4、市政公用事业1—10月底已完成投资914万元(其中燃气输配管网545万元、污水管网建设前期29万元、供水管网灾后重建34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235万元。

5、房地产业1—10月底已完成投资44298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57775万元。

6、廉租房建设1—10月底已完成投资80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302.7万元。

7、城市道路维修养护1—10月底已完成投资135.85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280万元。

20__年合计完成投资131522.7万元。

20__年第四季度暨20__年拟启动的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

(一)南通道新建项目

南通道片区总用地面积约1235亩,其中:道路用地约345亩,建设用地约890亩(商住房(安置)388亩,商业开发用地502亩),建筑密度37.75%;绿地面积208998平方米,绿化率35.24%;控制高度100米。拟建以驾驶员城及物流为中心的大型专业市场,投资估算约3.38亿元。建设资金采用拍卖商业用地筹措。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

(二)望海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望海文化公园位于昭通中心城市的西南部凤凰山脚下,总面积约263346平方米,近400亩,投资估算约1.3亿元。建文化展示中心主广场、民俗文化展示次入口广场、核心商业区及滨水商业广场、凤凰山商业区、休闲健身区、水文化体验区、儿童游乐区、休憩等候区等功能区域。属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政府公益性投资。由昆明立方水苑园林设施有限公司设计。

(三)河滨公园扩建项目

利济河河滨公园扩建项目,面积约260亩,地块中自东西向规划两条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并结合现状布局12米支路。投资估算约2.08亿元。以利济河为主轴,河滨空间为纽带,四座桥梁为节点,形成“一带四点”河滨亲水平台景观,铺设广场景观、建筑小品、游览步道、商业开发。实行项目总承包打捆招商。由宜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

(四)主席像广场和清官亭联建项目

把主席像广场和清官亭公园打造为整体式公园,营造开放、大气、端庄的现代公园气息。投资估算约2045万元。增设一个入口,在现有两个出入口(主席广场入口、公园牌坊入口)之间,增加环卫设施和休息座椅,增加景观照明部分,把主席像广场周边绿化区域改造为以绿篱为主的开放式、硬质铺地结合的广场,把清官亭水引入主席像广场,建设柱状喷泉,与清官亭水体连为一体,相互衬托,循环使用,形成动与静相得益彰的景观

效果。属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政府公益性投资。由宜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五)北顺城北延线建设项目

打通北顺城街连接环北路通道,分流城区交通,改善交通拥堵状况。估算投资约6197万元。完成300米×60米范围内281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含安置用房建设),建设254米×30米砼浇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北顺城北延线西侧建3—4层仿古商业建筑,东侧建安置用房,适度建小高层建筑。实行项目总承包打捆招商,由上海宝钢二十四冶设计研究院设计。

(六)南北顺城改建项目

南北顺城改建项目涉及改扩建罗炳辉广场,建设兴隆街口至二甲街口140米×17米下穿通道,在已拆除的区公安分局办公楼、原电影院、服务大楼和红旗旅社地上建商业仿古建筑,在电影院与月中桂之间建地下车库。投资估算约8550万元。实行项目总承包打捆招商。由重庆机械设计三院设计。于11月5日与湖北鸿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七)__区20__年计划在已申报25000平方米的基础上,申报第二批廉租住房建设计划10.5万平方米,该项目预计20__年2月开工。

1、征用土地50亩:(征地费878万元)

选址分别为:__区环东路、东煤路、珠泉路、环西路、开发新区预留30亩。

2、计划建设2100套。

3、概算投资:1.26亿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31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100万元,其余地方财政自筹。两项合计:1.3478亿元。

(八)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在20__年完成1470户基础上,20__年计划完成5000户,其中:加固3000户,重建20__户。

(九)计划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约9000米,完成项目投资480万元。完成5000户居民用户的开户和安装任务。

(十)申请中央投资,启动中心城市给排水管网、新区供水厂等建设项目。

1、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污水管50.96km,管径DN500~DN1500,以及附属设施;排水泵站一座及辅助设施。涉及区域为老(旧)城片区、珠泉片区、海楼片区等老城区范围,面积25km2,远期(2020年)规划人口为25万人。其中老城区实行合流制截污改造建设,新城区和规划区实行分流制建设,管网统一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分期逐步实施。总投资8547万元,可研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已完成环评审批,进入初设报批,年度内启动建设。

2、中心城市输水工程,安装DN1200引水管23公里从渔洞引水至太平水厂。总投资18753.25万元,正在编制可研,20__年启动建设。

3、新区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箐门供水厂一座,供水能力1.5万吨/日,DN100—600管网17.88公里;太平水厂一座,供水能力5万吨/日,DN100—600管网62.91公里。总投资17409.28万元,正在编制可研,20__年启动建设。

4、新区污水厂及污水干管工程,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投资7568.98万元,污水管网59.2公里,投资6553.78万元。总投资14122.76万元,正在编制可研,20__年启动建设。

(十一)按照自行设计,自行建设的原则,沿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出立面效果图、施工设计图,提交旧城改造指挥部审批后自行建设,__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办理私人建房准建手续。启动启文街、北正街改造工作。

(十二)启动团结路西延线扩充段建设项目

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细则范文第8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悉心指导下,我会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工作部署,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认真实施《珠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珠海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一是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一年来,我会认真贯彻实施《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按要求提供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扶残助学、康复治疗、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创业、新招用残疾人岗位、职业介绍等七个方面的补助,使我市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了切实改善。一年来,全市共有85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每月享受到了1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1371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了每学年500-1000元的扶残助学金,276名残疾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得到了公益性的服务岗位,全市共有3500多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生活保障、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劳动等方面得到扶助。今年我会还修订了《珠海市精神病防治康复社区(村)服药管理实施细则》,全市1062名贫困精神病患者人均每月免费服用50元药品。今年下半年,我会根据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争取市政府同意,扩大救助贫困残疾人的覆盖面,把贫困中度残疾人纳入困难补助范畴,从明年一月开始,又将有900多名中度困难残疾人每月得到50元的生活补助,使有困难的残疾人得到更多的扶持和帮助。

二是推动残疾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残疾人由于生理功能的障碍,医疗保障对他们来说比健全人更为重要。我会与市劳动社保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在我市建立的“小病治疗免费、中病医疗保险、大病统筹救助”社会医疗体系中,把残疾人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保统筹范围,并对重度残疾人参保给予全额补助,使重度残疾人不用花1分钱就可以得到每年最高10万元的医疗保障。

三是开展各项康复工作。我会充分利用各级医院和各类康复机构的技术力量,大力开展残疾人的各类康复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有4600多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康复任务。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15例,为年度任务的123%;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168名,为年度任务的175%;聋儿康复训练103名,为年度任务的140%;聋儿家长培训109名,为年度任务的150%;肢体残疾康复训练358名,有效率达96%;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用品用具26种共936件,为年度任务的108%;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72名,为年度任务的136%;全市确诊的3366名精神病患者,全部得到了综合性的防治康复服务,重症精神病人及时得到救治,精神病康复者全部实行免费服药,显好率达到66.4%,监护率达到98.5%,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故。

(二)积极开展“全国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一年来,我市按照省残联等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全国、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建立起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得到了方便和优质的康复服务。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训练、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落成后,综合开展听力检测、聋儿康复教育、肢残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教育、用品用具适配等方面的服务,为残疾人服务的环境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全年在中心进行康复训练的脑瘫儿童16名、智障自闭症儿童20名、聋儿24名、康复训练的有效率达100%,努力把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成我市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

二是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康复服务网络。我会与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珠海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福彩基金划出专项资金对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建设给予3-5万元的补助。一方面依托市、区医院的技术力量建立肢残康复等五类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的资源,在每个街道(镇)建立1个残疾人康复室,重点开展医疗康复和训练。另一方面,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和老人星光之家的场地和设施,建立一批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工疗娱疗、心理疏导和转介等康复服务。据统计,在开展示范区培育工作的香洲区,共建立5个技术指导中心、10个社区康复室和20个社区康复站,满足了全区残疾人在社区就地就近开展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的需求。

三是加强社区康复指导,以“购买岗位”和“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专家和康复室的康复员每周定期到各个社区指导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做到“康复在社区,服务进家庭”,使广大残疾人能够就地就近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全年共有13550多名残疾人在社区得到优质和周到的康复服务。

(三)积极配合“三位一体”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改善农村残疾人的康复环境。

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建设121个集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康复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市构建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农村完善的康复网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我会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为广大农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着重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中心”建设的需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的要求,大力抓好农村残疾人康复站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康复站各项服务功能。

二是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每个农村残疾人康复站配备了能满足残疾人康复训练需求的康复器材和电脑等办公设备,制定了康复站的工作内容、管理制度和康复协调员的工作职责,统一制作美观明亮的墙上资料。

三是抓好服务队伍的建设。在全市289个社区(村)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康复协调员,对康复员、康复协调员进行了三期的上岗前业务培训,并以区为单位开展康复知识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康复协调员较好地掌握康复基础知识和为残疾人服务的本领。目前已有276名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占全市村(居)的95.5%;其中,农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120名,占全市121个行政村的99.2%。

(四)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让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才能彻底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我会以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我市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人就业、重视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氛围,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

二是加大残疾人就业技能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促使残疾人掌握就业技能,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劳动的能力,今年共培训残疾人300多名。

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建立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一年来,共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4场(次),成功推荐130多名残疾人就业。

四是配合劳动部门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统计和残疾人劳动技能鉴定的工作,把残疾人的就业、培训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管理和失业保障系统。

(五)抓好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为残疾人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出精品。一年来,我们为了更好地宣传残疾人事业,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充分了解我会工作动态以及残联各项资讯,创办了市残联工作网站,使我会的宣传咨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充分利用残联网站和各新闻媒体围绕残联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大力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全年共刊发有关新闻168篇(条),使残疾人工作取得了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字的立体宣传效果,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关注。在组织媒体对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报道中,新闻宣传精品不断涌现,特别是今年2月,我会组织市“两报两台”的有关新闻作品参加“2006年度广东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选送的9件作品全部获奖,这是历年来我市参加全省该项评选活动最好的一次。其中:一等奖2个(摄影、广播类各1个)、二等奖1个(报刊类)、优秀奖6个(报刊类1个、摄影类1个、广播类1个、电视类3个)。今年10月份,珠海电视台组织的“香洲区残疾人自己管理自己”新闻专访,被中央电视台选播。

成功举办首次“生活有梦、我有歌”有奖征文活动。为加强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沟通,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实现“平等、参与、共享”,达到共创美好生活共建和谐珠海的目的。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由我会牵头,与市文联和市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了“生活有梦,我有歌”有奖征文活动。共收到各类稿件176篇,经过评审组评定:一等奖3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35篇。为扩大社会影响,对获奖作品进行编辑、润色、整理,出版了一册获奖作品汇编。

残疾人文艺比赛载誉而归。今年7月中旬,在广东省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我市选送的聋哑学生古筝合奏节目《浏阳河》,荣获乐器类一等奖,辅导老师张瑞芳荣获乐器类辅导奖;盲生钢琴弹奏节目《小奏呜曲》、《庆翻身》均获得优秀奖。9月中旬,在广东省第二届盲人原创歌曲大赛中,我市选送的由盲人按摩师姑小清自创自编自唱的歌曲《最美妙的旋律》,荣获三等奖,同时,我会被组委会评为优秀组织奖。今年结合残疾人重大节日,成功举办了3场广场文化演出,6次送电影下乡;11月份在全市举行的广场文化优秀节目汇演活动中,我会选送的节目被评为优秀创作奖和组织奖。

残疾人体育再创辉煌。我市残疾人运动员杜军、麦文杰、郭海群在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共夺得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1枚、2个第四名,4X100破全国记录的好成绩,为广东代表团取得全国总分第六名立下了战功,为广东争了光,为珠海赢得了荣誉。5月22日晚市政府在得月舫酒店特为我市参赛残疾人运动员举行了庆功宴会,对获得奖牌的运动员给予了表彰。

(六)残疾人教育工作上新水平。

一是积极做好省培英学校的招生工作。考虑到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残疾人中专学校,我会把该校的招生工作作为扶持我市残疾人上中等院校读书,实现正规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组织力量狠抓落实。经多方努力,最终有6名聋哑青年报考并全部被录取,在该校计算机运用、美术设计等专业学习。

二是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报登记和考前指导工作。为了准确上报残疾考生资料,做到“一个不漏”,我会采取了发动各区残联调查摸底、与教育局招生办沟通等双管齐下的工作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及时汇集了周玉嫦、邝红娣、洪振玉等残疾考生的资料上报省残联,并做好充分细致的考前指导工作。经过努力,我市上线的3名残疾考生100%被录取。

(七)专门协会工作日趋活跃。

调动各专门协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残联与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是开展第五十届国际聋人节庆祝活动。组织市特殊教育学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香洲区琪琪聋儿康复中心等单位140多名聋哑学生到珠海石博园等地参观、游园,丰富了聋人的文化生活及群体间的交流。

二是开展第二十四届国际盲人节庆祝活动。围绕“拓展聋人就业渠道,促进聋人平等参与社会”的主题,组织了一场卡拉OK赛和盲人才艺展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卡拉OK赛、盲人才艺和工作经验交流切磋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丰富了盲人的文化生活。

三是先后组织市盲协、市聋协的主要成员前往广州、韶关等地参观交流活动,增强了与兄弟市的的交流与沟通,开阔了视野,调动了积极性,促进了工作。

(八)抓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

《残疾人证》是保障残疾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主要凭证。随着我市扶助残疾人工作力度的加大,规范残疾级别评定工作和残疾人证的换发尤为重要。我会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级别评定工作的通知》,对残疾级别评定和换发残疾人证工作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和措施,确保了残疾的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实用标准》进行,确保残疾级别评定满足核发和兑现各种优惠待遇的工作需要。在各区残联和卫生部门的相互配合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换发残疾人证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残疾人证发放率的提高,办证前我们做到严格评定、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和热情服务,规范了全市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今年全市共换发残疾人证749本,使发证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办证由被动转为了主动。

(九)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和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春节走访慰问。为确保全市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残疾人与政府的血肉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组织协调各级政府、残联和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先后组织慰问团(组)31个,分别由市、区、镇(街道)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共走访慰问福利企业、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等残疾人集中的单位12个;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4759人;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折价)共84.15万元。在整个走访慰问过程中,我们既突出了慰问的重点,又注重了实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助残日走访慰问活动。我们紧紧围绕第十七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济困助残工程”和培育“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妥善安排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助残日期间,全市共组织慰问团(组)28个,分别由市、区、镇(街道)党政领导带队,深入社区、农村、边远海岛走访慰问。共慰问残疾人集中单位10个,贫困残疾人4502名;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折价)68.16万元、轮椅57张、拐杖12付、助听器20对,使这一弱势群体中最需要帮助的人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特别关爱,增强了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心。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执法力度不够,对企业尚未开展全面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培训等综合场地和设施未能满足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许多服务项目还不能开展。三是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等方面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的生活还比较困难,生活水平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

二、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我市残疾人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抓住培育康复示范区的工作重点,打造“助残工程”的亮点,全面贯彻落实《珠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主要目标是:

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信息平台;全市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达到100%,基层康复协调员和专职委员配备达到100%;香洲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金湾区、斗门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验收达标;提高残疾人的康复率,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提高残疾人的资助标准,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平台、两个百分百、三个示范区、四个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康复工作。加大金湾区和斗门区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力度,力争10月份申报验收并达标;认真组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审评工作,促进康复工作上新台阶;继续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无白内障社区活动,免费为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随着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逐步推进,康复站要开展以站为依托,以家庭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要充分发挥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的作用,使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在康复规模和康复效果上迈上新的台阶。

(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2年义务教育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之“扶残助学”工程,确保没有因贫困而辍学的现象;推进残疾人普通高中、中等学历教育的发展,扩大残疾人自学考试的对象和范围;完成0-15岁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造册工作;积极介入,协助做好残疾考生高考录取工作。

(三)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促使《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对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残疾人就业做好推介;承担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统计工作;帮助失业、求职登记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为走向社会实现就业打好基础;大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探索新建立2个工疗站和庇护工场,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提供工疗服务和就业技能训练创造条件。

(四)扶贫解困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以救助贫困残疾人为主题的“助残工程”活动,全面推进、逐项落实,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重点开展智力扶贫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继续抓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发挥培训功能和辐射扶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镇)筹建残疾人扶贫基地,年内斗门区筹建一处残疾人扶贫就业培训基地,不断摸索经验,向各区推广。

(五)社会保障工作。各级残联要积极做好贫困残疾人的救济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100%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推进《珠海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早日出台,建立我市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使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生活和参与社会等方面得到更可靠的保障。

(六)宣传文化工作。继续做好全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组织上报评选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的专题报道;维护好市残联互联网站,使其成为了解和展示残疾人工作的窗口;积极开展2-3场残疾人广场文化和送电影进社区活动;组织编创具有岭南文化传统风格,反映珠海改革开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特点的珠海残疾人艺术精品节目;积极参加全省和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

(七)体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北京残奥会为契机,以建设体育强市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的“四有三化”(有人员、有场地、有项目、有经费和年轻化、专业化或半专业化、基地化)建设;抓好残疾人运动员的集中训练,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各项体育赛事,力争继续取得好成绩;抓好残疾人运动员重点项目的常年训练和特奥活动示范区,为国家、为省输送人才。

(八)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加强与各区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以残联换届为契机,配强配齐各区残联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残联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专业水准,为残联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开展对村级康复协调员和社区专职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其紧密联系残疾人的优势,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九)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信息平台,科学准确地掌握和统计全市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数据,促进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决策和执行更加科学;在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全市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的作用,使信息采集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