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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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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踏勘 造价审计 重要性

根据新华字典释义,“踏勘”一词指的是到现场实地查看。一般来说,工程结算造价审计活动包括熟悉、整理资料,踏勘现场,计算、核对工程量,计价计费汇总,遗留问题协调,出具审计报告等环节。可以看出,踏勘只是审计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既不是计量计费的关键工作,也不是针锋相对的协调过程,更不是出具成果的最后步骤。但是,踏勘工作,对于整个审计工作来说却是非常重要,对于日后如何准确计量、出具无瑕疵的审计报告都是举足轻重的。

有一些审计人员可能认为委托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比较齐全,或者认为工程项目相对单纯,没有必要踏勘现场。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势必只能按照提供的工程资料进行计量,无法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确切情况,因此这种闭门造车、应付了事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审计的误差率,也无形中增加了咨询单位和审计人员的审价风险和负面影响。

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采取了“现场踏勘必到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1月至10月,该局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1043项,审计涉及总金额28.75亿元,累计核减工程价款1.4亿元,有效提高了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又如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对该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现场踏勘,通过实地拍照、测量、核查、直接介入项目隐蔽工程实施现场等方式,核实工程量和相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规避审计风险,严把审计质量关。

通过笔者几年来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工作的体会,认为无论结算审计的工程大小,复杂程度如何,一定要在建设各方共同参与的情况下,深入现场,增强感性认识,掌握第一手工程资料,特别是对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较多的工程,更应做好踏勘工作。接下来笔者就如何开展踏勘工作讨论一下其重要性。

踏勘工作大致可以分为准备、实施、记录和总结等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工作内容,准备阶段主要是了解工程、熟悉资料,而实施阶段就是去现场加深认识、复核尺寸、核对做法等,记录与总结阶段是为整个踏勘工作做一个汇总,也为后面的核对工作、审计造价提供一个书面的依据。

一、踏勘工作的准备

准备工作是把委托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整理一遍,如果发现资料不齐,应及时发出审计工作联系函要求补充。不同的合同类型,准备工作的侧重点有些不同,也存在着交叉。一些较大的工程有几十个、上百个项目,踏勘的时间往往只有几个小时或是一两天,如果每个项目都面面俱到,显然也是不现实的。所以,需要我们抓住重点,摘要相关重要信息,留待踏勘时一一对照。总价承包的项目着重关注设计变更增加的项目,而单价承包项目则关注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某电力局220千伏土建工程根据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方格网计算报告,增加塘渣回填工程量4640m3,整个计算和会签过程都没有问题。一般来说,这个勘测报告就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是细细看去,测绘报告中的一句话引起了我们审计人员的注意,“考虑20cm的沉降系数”。然而合同明确约定塘渣回填的工程量不考虑沉降因素,不均匀沉降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进单价。由于回填面积较大,因此该项工程量大幅核减,核减造价约13余万元。

准备工作应尽量充分、细致,如果踏勘范围较大,也可事先制定踏勘路线图或者踏勘内容对照表,为顺利进行踏勘现场打下坚实的基础,防止到达现场时一头雾水。

二、踏勘工作的实施

踏勘工作实施阶段通俗的讲主要是解决以下问题:做了没有?谁做的?做了多少?怎么做的?做的程度如何?

第一个问题“做了没有?谁做的?”指的是有些合同规定完成的工程项目由于设计变更、甲方另行发包等原因,出现了施工单位未施工或者非施工单位完成的情况。这类情况审计人员只有通过踏勘才能充分、透彻地了解工程现场。如某城西开发区新区的交警中队办公楼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将2700多m3绿化种植土(黄泥)材料费按照信息价报送结算,我们在踏勘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细节,该办公楼所在片区由于正在开发,基本上处于平整场地阶段,可以说到处是黄泥,因此踏勘时特别就此事咨询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该工程绿化种植土所需黄泥均由开发新区行政部门统一调配,根本不需施工单位购买,光此项核减造价56000多元。

而有些项目标段划分较多,好几家施工单位交叉立体施工,同一个施工内容可能竣工结算时出现在好几个单位的结算资料上,如果这几个单位又是分别送审的,或又是不同咨询单位审计的,这就需要审计人员踏勘时思路清晰,通盘考虑。

第二个问题“做了多少?”指的是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内容。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中往往是增加项目资料齐全,而减少项目资料似乎乏善可陈。某别墅区的顶棚做法,图纸说明1―4层均为混合砂浆抹灰,但踏勘时发现仅一层顶棚进行了抹灰,其余各层均未施工。在与发承包双方现场协调后该部分未完成工程量不必另行施工,审计时直接予以扣除。

隐蔽工程是踏勘时的重点复核项目。因此在不破坏工程整体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有必要对影响造价较大的隐蔽项目进行挖掘抽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全部使用国债资金建设。该工程涉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4省,岸线长度近2000公里,400多个标段,工程概算投资为64.94亿元。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的审计表明:部分施工企业与个别现场建设、监理等部门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国债建设资金,导致部分堤段水下抛石数量不足,水上块石护岸工程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审计部门对武汉干堤、荆南干堤等5个标段的抽查显示,施工单位累计虚报水下抛石量16.54万立方米,占监理确认的水下抛石量的20.36%,套取工程建设资金1045.51万元,占结算资金的20.30%。

第三个问题“怎么做的?”指的是施工工艺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就会产生不同的工程造价。混凝土是现浇的还是预制的,是泵送的还是非泵送的,水利工程的块石挡墙是浆砌还是干砌。就如某文化园装饰工程,原设计外墙柱均考虑干挂花岗岩做法,踏勘时发现已改为湿挂,因此审计时干挂钢骨架予以扣除,花岗岩按照相应定额进行调整。

第四个问题“做的程度如何”指的是现场看上去都是做了,但是有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规定完成,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踏勘时详细复核。像这种情况在绿化工程结算审计中相对典型,不同规格的绿化品种,价格差异大,对造价有很大的影响。通过查阅《2010年11期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常绿乔木丹桂(规格D50P121-150)的信息价是55元/株,而提高一个规格,即(D50P151-200)的信息价是100元/株,比前一规格整整提高了81.82%。又如落叶灌木腊梅(规格D50H161-200P81-100)的信息价是30元/株,提高一个规格,即(D60H201以上P101-120)的信息价为50元/株,也比前一规格提高66.67%。

三、踏勘工作的记录与总结

我们做每一个工作都需要有一个总结,可能更多的总结只是局限在脑子里。对于踏勘工作,这个记录与总结是需要书面的,而且应具有一定的格式。记录与总结的内容大体上应该包括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踏勘人员以及踏勘项目等。完整的踏勘人员包含了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有些项目可能还需要结算审计的委托单位参与踏勘。踏勘时对于关键部位应进行摄像记录,与书面的记录形成相互印证。

这里着重需要提出的是一个签字盖章的问题。记录与总结书写完毕之后,工程各方参与踏勘的人员都应在上面签字,并且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光签字不盖章,即使踏勘内容清晰明确,发承包双方都有可能反悔或扯皮,往往都会说成是个人行为,一旦出现这种推诿,带来的关系僵化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进度和效率。出现这种情况的共同点就是签字的人不是法人代表,也没有取得法人授权。

当然踏勘工作也并不一定一次就能完成,只要还存在遗留问题,还是要去现场解决,一次不行,两次,甚至三次、四次。为了提高踏勘效率、复核尺寸的准确性,不同专业工程踏勘时应配备相应的工具。绿化工程常用测树钢围尺,道路工程常用轮式测距仪,而装饰工程采用激光测距仪等。

综上,踏勘,其实是一个相互沟通、各方协调的过程,也是一个实事求是、去伪存真、可具体、可量化的工作。作为咨询人员,切实做好踏勘工作,对于提高服务质量,规避审价风险,提升工作业绩,增强企业信誉都是很有作用的。

【参考文献】

[1] 高巍、林斌:浅谈提高工程审价质量的几个环节[J].广西土木建筑,2008(7).

[2] 付松涛:谈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方法与技巧[J].工厂建设与设计,2006(11).

绿化工程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1、所有镇辖区内国有、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镇、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

2、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装饰、水电工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工程和2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3万元以上的土方工程或土方大于2000立方米的工程。

3、凡符合上述第二条的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直接发包或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回避招标。

4、凡小于上述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集体决定,并报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可实行招标的应尽可能实行竞争性发包。

5、属于抢险救灾、涉及安全、秘密的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建设工程除外。

二、工程招标

1、各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建设(配套)工程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镇主要领导审批。审批结束后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2、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配套)工程立项申请表》,编制项目预算书,并经审计所审核确认后提供项目预算价格。

3、建设项目招标必须有施工图或具体施工方案和要求:(1)项目名称及其简介;(2)项目的数量、规模和主要技术质量要求;(3)项目的完成期限;(4)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有效期;(5)图纸、格式附录等招标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的要求;(6)评标依据、标准、方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4、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在镇政府招标栏内或其他公共媒体上信息(公告),涉及镇属企业或村(社区)报建的项目必须在镇属企业或村(厂)公开栏内公示。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到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明确地载明有关事项,公告至开标的时间不少于7天。期间,投标单位应到村镇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及答疑,并填写工程量确认单。

三、工程投标

1、投标人申请投标应当提供:(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工程必需的其他证明材料;(2)资信证明、履约情况和业绩材料;(3)提供有无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2、一个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当在建工程主体结束后(凭有关部门签发的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单)方可参加下一个工程的承包活动。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竟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4)投标人由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若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取消中标资格,进行重新招标。

4、依据每项工程金额在开标前预收履约金(按总价百分之十左右),中标者不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单位。未中标的则当即退还。

5、由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召集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要求审核报名单位资格(质),确定参加投标单位。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6、招标截止日至交投标书截止日不少于3天(适用方案一)。

7、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坚持“四不”原则:即产权不明的项目不招标;关系未处理好的项目不招标;村级重大项目未经两委会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项目不招标;工程款无着落的项目不招标。

四、开标、中标

1、投标单位最少不得少于3家方可开标,否则将择期另行组织招投标。

2、开标应按招标文件上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会议记录包括的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2)开标时间、地点;(3)参加招标的单位和人员;(4)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5)其他重要事项。

3、开标、中标方案:

方案一:按照市场物价和行业惯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商议确定项目招标底价和成本价。投标单位应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标书盖上公章,并封存在档案袋内,贴上封条,盖好单位公章,在规定截止期3天内交建设管理办公室存入保密柜内。投标价低于项目成本价或高于标底价的投标无效,在成本价和标底价之间的投标价有效,并取有效的投标价的平均值,谁最接均值并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价的单位为中标,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中标的则在中标单位中抽签决定最后中标者。

方案二:按照市场物价和行业惯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商议确定项目招标底价。投标人当场填写投标报价单,低于或等于项目招标底价投标有效,否则投标无效。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则由抽签决定。

4、开标、中标方案由镇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公正人员同时参加投标会,对投标过程及工程合同进行鉴证。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投标者和招标者由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工程管理

1、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并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装饰、水电、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项目的监理由建设单位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土方、绿化、农田水利项目的监理由建设单位派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坚持公正、公道、负责的原则,对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

2、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权威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书及技术资料。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则转让、分包无效,并将受到相应处罚。问题严重的经镇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取消中标资格,重新招投标。

4、施工签证: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签证的造价审核手续,避免和堵塞工程项目造价审核过程中的纠纷和漏洞,根据建价)07号文件规定,属设计范围的签证,由工程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对建设项目预算外中途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建设单位领导签字,镇经济发展公司会同审计所现场勘查确认签署意见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签证项目实行与招标建设工程同等核算、同等下浮比率。

5、竣工决算:项目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完工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根据完工情况、监理报告,会同审计所进行项目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后的竣工项目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决算报告书。镇审计所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决算报告书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6、工程付款: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按合同进行付款。

7、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将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将按规定处理,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参与同项目的投标或监理活动。

六、工作机构

镇成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审计所、经济发展公司、村镇建设管理所、工商分局、财政所、经管办、司法办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由审计所、经济发展公司、村镇建设管理所、工商分局、财政所、经管办、司法办、机水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审计所所长任组长。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招标工作,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所属单位项目招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受理和各类招标信息、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开标时必须有80%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场。涉及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到场,领导不在位时必须有单位指定人员参加,不得缺席。

七、监督管理

国有、集体资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承办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主管、管理部门的监督,并依相关职责加强管理。招标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镇纪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对项目的建设和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应接受全社会监督,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对反映、举报的问题将一查到底,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八、说明

绿化工程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计投资〔〕1453号文件精神,以固投〔〕1356号文下达升钟水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投资计划,以后逐年编报可研报告,上级逐年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年至2007年,共批复投资概算1045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6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资3750万元。

干渠首段是升钟水库二期工程的一部分,属新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西充县,涉及鸣龙、双洛、双江3个乡镇的9个村28个社,全长9671.78m。主要由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及渠系小型建筑物等单项工程组成,其中:明渠10段长2507.13米、隧洞9座长6532.81米、暗渠道14段长403.84米、渡槽2座长228米、泄水闸1道、节制闸1道、小件60处。该工程是市政府为了争取二期工程早日立项,用固投〔〕1356号下达的已成灌区的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资金10450万元启动了本项目,实施“干中争,争中干”策略。

该工程项目共分十个标段,于年5月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比,一标段由南部第一建筑公司中标,二、五标段由省水利电力工程局中标,三标段由重庆煤矿建设第五工程处中标,四标段由营山县水利电力工程公司中标,六标段由华蓥市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中标,七标段由市水利电力工程公司中标,八、十标段由阆中市一洲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九标段由中国水电十局中标。10个标段中标总金额39411606.00元,中标后双方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群众阻扰等多种原因,三、九标段停工大半年后,经比选,三标段(马坪山隧洞)未完工程由营山县水利电力工程公司接续完成,九标段(帅大山隧洞)未完工程由阆中市一洲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接续完成。

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由甲方直接确定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工作;精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监理工作。

该工程于年6月6日动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2010年4月1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审计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目前,市升管局正在筹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在2014年1季度全面完成。

(二)业主变化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年至2007年期间,该项目业主为省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作为业主,该局具体实施了项目前期准备及10个标段的招投标和设计、监理合同的签订,并组织了项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因国债投资6750万元分10年逐步到位,市财政投入的地方配套资金900万元2008年管理局接手后才逐年拨入,由此工期延长。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了材料价差、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超挖超填等索赔问题未得到解决。2007年12月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将本项目移交给省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实行建管合一。2008年1月市升管局接管该项目后,针对扫尾资金缺口大和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的困难,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业主未及时处理的遗留问题分别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达成了遗留问题处理协议,并向我局报送了《市升钟水库管理局关于干渠首段工程有关问题情况的报告》,提请认定遗留问题处理费用4523781.19元(见附表2)。审计组在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时,对此作了审计认定。

(三)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收到建设资金79090330.79元,其中:国债资金67000000.00元,市财政配套资金拨款9000000.00元,市财政拨二期前期工作经费2600000元,市地税局农税科拨二期前期工作经费490330.79元。2001年9月,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市升管局将市财政拨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经费2600000元,市地税局农税科拨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经费490330.79元,合计3090330.79元转入“二期前期工作经费专户”核算。同时还将升钟二期前期费占用本工程资金列支的费用1000273.87元转入“二期专户”单独核算。由此本项目实际收到建设资金760000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67000000.00元,市财政配套资金拨款9000000.00元。

二、投资核实情况

(一)建安工程审计情况

2012年,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报送我局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单位送审56299832.95元,审计认定55361811.20元(含遗留问题处理费用4523781.19元),审计核减938021.75元。工程造价审计后,市升管局根据审计机关认定造价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价款结算(各标段送审与审计结果如下表)。

(二)投资完成核实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市升管局竣工财务报表反映项目总投资80388430.93元,经审计核实认定实际完成投资80388430.93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58238280.21元,待摊投资22150150.72元(其中:勘察设计费4640280.00元,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3238380.00元,土地迁移及拆迁补偿费12397903.39.00元(该项目土地迁移及拆迁补偿工作由西充县升钟水库管理局具体实施,我局于2010年对其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南审企报〔2010〕23号审计报告),可行性研究费95000.00元,环评费用308918.00元,财务费用-277613.67元,其他待摊投资支出1747283.00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前期工作存在一定缺陷,设计、地勘不准,引起设计变更多;二是工期长,造成建材及人工费大幅涨价,监理费、设计费支出大大超出预算;三是投资控制差。该项目的施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10个标段中标总额为39411606.00元,而项目建筑安装投资58238280.21元,实际投资80388430.93元,分别超出合同价18826674.21元,40976824.93元,使得该项目的招标形同虚设,失去了招投标应有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多计工程款938021.75元已按审计结论纠正。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56299832.95元,审计组对现场签证变更资料、施工图、竣工图等资料进行复核,并在工程现场进行了核对,审计认定结算55361811.20元,施工单位虚报结算938021.75元。违反了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南府办发〔2007〕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和审计署印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审计认定后,市升管局已按此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二)白条支付工程款少扣缴税金122687.58元予以收缴。

1.重庆煤矿建设第五工程处负责三标段工程,工程结算金额为4051124.22元,至审计时凭白条领取工程款3408684.36元,市升管局应扣缴未扣缴税金113509.19元。

2.省水利电力工程局负责二、五标段工程,工程结算金额为8607419.39元,至审计时凭白条领取工程款275627.45元,市升管局应扣缴未扣缴税金9178.39元。

以上合计少扣交税金122687.5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全额追收上缴财政。

(三)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招标责令纠正。

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和精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应给予处罚,但鉴于该项目时间跨度太长和责任主体已变更的实际情况,决定免于处罚,但市升管局应吸取教训,今后不得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四)监理费支付标准较高责令纠正。

该项目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按每人每年5.3万元,共派监理人员6人参与,支付监理费3046000.00元,违反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目前已废止)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市升管局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切实加以改进。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绿化工程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 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 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对保证和加速思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一、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措施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转化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得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大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即达到80-90%。因此,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

,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①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质量和尝试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国外专家指出,

虽然设计费用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很小,不到1%,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到75%

。很显然,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重施工、轻设计的观念必须克服,控制工程费用应从设计抓起。

②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分解投资和工程量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它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个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通过层层分解,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也同时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

二、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 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3、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比供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20%左右。

4、深入现场,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核结算。同时竣工结算的审核也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这一阶段,要求预算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并且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总之,竣工结算阶段,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集体力量出成果的阶段,最终要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和明确经济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这个环节都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无论是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套用、取费合理性的审查,还是变更签证、索赔条款、不可抗力因素的分析等,都能做到严格、合理、公平。除了上述内容,还有两点十分重要:

①是审计报告的内容。我们不能仅仅注重审计后工程结算的价款数字,还有审减数,在报告中应有分析影响工程价款的原因、审核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如何控制修正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