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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负面清单”
《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为什么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因为一些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与优质耕地的重叠度较高,现有的基本农田特别是高产田存在流失风险。尤其是不少地方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占优补劣,貌似耕地总数保住了,但留下的土地很多都品质低下。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会上透露,13年间,全国城镇用地增加4178万亩,占用的大多是优质耕地。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明确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一旦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便要在周边的显著位置增设永久保护标志牌。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张占录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本身也是城市建设用地的“负面清单”,城市建设在遇见它时,必须“绕道而行”,一寸都不能占。这也限制了城市扩张的边界。
根据安排,北京、成都等14个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先行展开。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在大城市周边先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就是要抓紧给大城市土地扩张划上一道有形的“圈”,倒逼城市尽快改变以往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把发展的重心由简单的占地扩张转变到强化内生动力、强化节约集约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
“多规合一”综合考量
既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冲突将难以避免。
张占录说,农业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都属于用地部门,保护耕地的法定职责则在土地管理部门,冲突主要在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部门之间,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建设部门的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的产业发展空间规划之间的矛盾。
“解决的途径就是要大力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说就是,至少地方政府应成立将产业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整合在一起的规划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实现多规合一。决策机构为独立常设机构,人员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社会人士及专业人士人数要占半数以上;执行机构负责日常规划事务。”张占录说,这意味着农田、城界、生态三条红线“三位一体”。
其实,“多规合一”已不是个新词了。早在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就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江苏淮安市、四川绵竹市等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嘉兴市为此已成立“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集中办公,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但仅靠“多规合一”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耕地保护更严格之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将减少,哪来推动永久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张占录建议,中央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远离大城市的区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偏远区县加大补偿力度,多渠道、多途径投入,补偿因保护耕地带来的发展权的损失。
谨防因噎废食
《通知》尽管强调多规合一,但又强调了“通过基本农田保护来倒逼城市规划”。这意味着,基本农田保护优先于城市规划。
华中科技大学乡村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表达了对此的担忧,“城市发展,需要平面推进,总不能因为这一块是优质农田,就跳过去,到另外一个地方搞建设吧?这样搞的话,城市建设不能集中连片,经济活动很不方便,城市的聚集效应及规模经济还怎么发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则并不认同这种说法,“城市被耕地切割开是有好处的,这正好可以把耕地作为夹在城市中间的绿地,有利于生态保护。”
而耕地保护并不是发个文件就行了,还需要付出机会成本。贺雪峰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为了增加一亩耕地,需要付出的成本是200万。“200万可以在戈壁滩上开发出农田。当我们对耕地的保护达到这个程度的时候,是否有点过了?”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特色高效农业和现代都市型农业为目标,以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为着力点,坚持市场导向、节水导向,加快推进“一减四增”,在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前提下,适度压减非优势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面积,切实增加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园区、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生态绿化面积,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体系完善、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呈现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调减非优势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1万亩。
农业产业布局明显集中。按照建设新的战略定位,综合考虑区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构建“一核、两带、五辐射”的空间发展格局。
绿色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节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质量品牌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5%,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8%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培养农业企业领军品牌1个,集中打造2-3条休闲农业观光精品线路。
二、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建设新的战略定位,综合考虑区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构建“一核、两带、五辐射”的空间发展格局。
三、明确调整任务
在保障粮食安全条件下,适度压减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着力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一)实施特色作物替代。通过市场引导、主体带动和项目支持,扩大特色优质高效作物种植。实施特色作物替代1万亩,按照“连片开发、规模发展”原则,加快杂粮、花卉、中草药、果树等特色高效作物发展。镇镇以小堤村、村等美丽乡村为依托,调整枣树、油料、杂粮等种植面积。代召乡以樱花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杨胡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依托扩大芍药、果树等种植面积。镇以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发展薰衣草、艾草、杂粮、油料等种植面积。乡以区鲜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果树、蔬菜等种植面积。
(二)实施优质饲草作物替代。重点在乡、镇发展粮饲兼用玉米等优质牧草,替代籽粒玉米。到2022年,新增饲草(粮饲兼用)1万亩。
(三)实施农业地下水压采。以节水为导向,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重点在地下水超采的井灌小麦种植区,推广节水品种和配套技术,春季浇水减少1至2次,实现节水稳产,到2022年实现全区小麦节水品种全覆盖。
四、打造重点,升级亮点。
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全区农业结构调优调强。瞄准一流水平,区确定农业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一批亮点;各乡镇确定1-2个农业主导产业,集中打造1-2个重点片区、企业。
(一)打造升级设施农业。到2022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0.04万亩。以提高深冬和早春生产供应能力为重点,大力扶持设施农业专业户和现代高效农业园发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连栋塑料拱棚示范园区。提升装备能力,推进设施内农机装备和物联网应用,普遍装备卷帘机、保温被、防虫网、遮阳网和水肥一体化设备,提高自动控制和信息管理水平,实现轻简化栽培,降低生产成本。
(二)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赵王仙桃”、“雨垌”蔬菜、“小堤古枣”、“黄粱梦小米”等地方特色突出、市场前景较好、在一定区域内知名度较高的地方特产、小品种,按照特优区认定标准,整合资源、重点建设,完善科技支撑、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质量控制体系,开发一线城市市场,创建一批特优区。
(三)升级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升级区现代农业园区、区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园区,打造优质基地供应链,延伸优势产业加工链,提升新兴产业价值链,构建农民共享利益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休闲、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实现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四)集中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加大对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相关投融资服务平台,加大财政信贷税收等支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和提升,力争培育鼎康粮油有限公司等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加强企业间合作。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品牌、上规模、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服务型龙头企业和科技型龙头企业,巩固提升带动能力,拉长产业链条,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成长型”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强与知名企业联姻,加快组建区域性、行业性企业联盟和协会,不断提升企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五)集中打造一批农业品牌。加快培育鼎康粮油、黄粱梦米业、小堤古枣等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品牌。强化品牌创意打造,深度挖掘农业文化内涵,实施农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培训和推介宣传活动,提高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六)集中打造一批绿色生态区。实施绿化攻坚工程,以地下水压采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果品示范园区,坚持生态林与经济林结合,科学布局、优选树种,以乡崔曲、北寨为中心,打造万亩以优质“赵王仙桃”为特色的采摘休闲游,建设桃观光园、桃文化展馆,挖掘桃文化,举办桃花节、采摘节等。建设主题花海,充分发挥芍药、玫瑰、薰衣草等绿化美化功能,东部打造芍药玫瑰、西部打造薰衣草、艾草等主题花海,打造旅游观光养生基地。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采摘游、农家乐、休闲农庄和民俗村等。到2022年,特色精品农业休闲观光线路达到到2-3条。
五、深化推进措施
(一)推进科技创新。引进和借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支持开展技术咨询、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紧密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结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带和特优区建设,突出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市区乡三级专家团队和村级技术指导员制度,区乡负责制定落实产业帮扶方案、开展技术帮扶,村级负责日常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机新装备引进与推广,提高山区丘陵、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场的农机作业覆盖面。
(二)推进绿色发展。实行农业节水行动,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水肥一体化等综合配套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终端水价”为重点,全面落实农业水价改革政策,加快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引导农民开展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交易。到2022年,通过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等各项措施,基本实现农业用水采补平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重点结合特优区创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推广新标准地膜,提升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推进品质提升。对标国际,按照“有标提标、无标建标”原则,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品,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逐步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实现标准落地,推动优势区、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整产业、整建制实施标准化生产,以绿色食品为导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准培育,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推进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落实自检制度,实施全覆盖抽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优势区、园区产品率先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行合格证加施二维码电子出证方式。到2022年,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
(四)推进品牌培育。完善农业品牌准入标准及品牌审核、评价和授权办法,实行品牌准入和品牌目录动态管理,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的联动机制。依托优势区和园区,支持各乡镇优选1-2个主导产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品牌认证和形象设计,进行全产业链开发。举办农业品牌评选活动,利用中国国际农交会等国际性农业展会、品牌农产品对接活动和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推介宣传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销售渠道。实施优质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参加省厅在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展的系列专题营销活动,入驻省在京津设立冀产品牌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强与北京二商集团、国安社区、物美超市等商贸企业对接,在禽蛋、粮油等多个领域开展购销合作,开展“农产品进京津”行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引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促进品牌农产品上网销售。
六、强化支持政策
(一)强化财政支持。财政部门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资金扶持政策。按照突出重点、应整尽整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支持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技研发、绿色发展、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每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除用于农民直补、农业救灾以及有国家明确任务的,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优先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带、特优区、园区建设。通过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建立生产导向基金,重点向带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倾斜。
(二)强化金融支农。协调银行、担保等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不断完善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发挥省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私募农业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农业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争取省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辅导、跟踪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强力推进上市融资。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保险制度,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出气象指数和价格收入保险,尽快实现特色优势农产品全覆盖,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用地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确权成果在“两区”划定、轮作休耕、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应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区级政府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扶贫开发重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
(四)强化人才支撑。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围绕服务产业发展,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参与省专家顾问组、三农专家库建设,完善以质量、创新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人才梯次科学、产业链条衔接紧密的农业科技创新队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鼓励省、市农村青年拔尖人才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精干农技推广队伍。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依托园区及专业市场,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吸引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新创业。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导。各相关单位也要完善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规划,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包重点园区和基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分品种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成员单位出台具体支持政策,指导区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到实施主体。实行“重点突破+专项行动”和分产业包联工作机制,每个重点产业由局级干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观摩、年底考评,定期开展调研指导。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改革,推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转型和制度创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与市场化取向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改革的人文关怀,提供公平的竞争和准入机会,又要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要素合理流动。
——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四位一体”的改革方向,致力于更高发展水平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稳定要求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层次上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
——坚持推进改革与促进和谐相统一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协调好各市场主体之间、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行政创新机制。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职能归口、项目再减、流程再造、时限再压、环节再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扎实推进省级行政审批示范中心创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间,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并联审批范围,推进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监察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和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创新公共财政体制。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创新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完善对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推动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医疗卫生、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创造民资均等的资源分配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结构,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员工工资福利和人力资源培训,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总工会配合)
5、深化行业协会改革。落实《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制定《*县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基本完成行业协会“三脱钩一转移”。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中介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完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办法,建立协商共议、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经贸局、工商分局配合)
6、积极创新对外开放体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创新招商引资体制,大力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责任单位:县外经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发展机制。
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行业监管及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等职能,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探索创新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改进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硬件和软件建设,促进卫生资源共享。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加筹集额,提高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招标办等单位配合)
8、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经费投入,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异;加大教师支教力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与公办教育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9、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属地职能,理顺管理体制。研究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和举措。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体育社团组织管理新模式。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10、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11、完善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制定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村村庄布局规划,促进农村人口集聚,扩大强镇、中心村规模,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12、健全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整合农村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农村基层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倾斜的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1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村经营大户,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落实促进专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业行业(专业)协会的发展,切实抓好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探索农业生产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14、完善农民多元致富机制。继续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积极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土地征用、农居拆迁、村庄撤并等带来的财产权益性收入增加的机遇,完善农民多元化致富机制,逐步形成拥有就业岗位“薪金”、不动产“租金”、股份红利“股金”及社会保障“保障金”的“四金”收益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五)完善市场体制改革,创建内外发展互动机制。
15、创新资本市场体系。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再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再担保机制。扩大融资市场,研究出台*县企业上市鼓励政策,积极培育上市企业。(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上市办、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配合)
16、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物流业政策体系,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构建大中小结合、内外贸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
17、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健全中介服务业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功能。积极培育和引进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型、科技服务型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工商分局配合)
18、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保障政策支撑体系,建立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和柔性人才服务机制,建立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和津贴制度,探索对领军式、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人事局牵头,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就业服务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19、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财政激励机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和转移就业培训服务,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服务网,实现城乡劳动者享受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定出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鼓励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基本消除社区“零就业”家庭。(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0、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社会保险、企业福利性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工伤、生育、养老等保险政策,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启动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有关部门配合)
21、推进农村社保制度建设。调研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拓宽渠道,完善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2、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四级帮扶救助网络,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救助,扩大“捐赠物资调剂中心”和“慈善超市”的覆盖面。继续落实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实施中小学生医疗困难救助办法;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卫生局配合)
2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劳动工资基础管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七、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
24、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不断完善有关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加强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原则,通过财政扶持、购买服务、授权委托、法律约束等方式,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引进各类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组织,创新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形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工商分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