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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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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1篇

1、强化监管查处。严肃查处了江苏徐州、湖北武汉、河北石家庄等地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并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和通报,要求各地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强化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和管理,指导各地将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到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白名单,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另外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违规培训的处罚办法,这个文件正在征求意见当中,进一步加大违规培训行为的处罚力度。

2、抓好督促指导。组织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逐级开展“回头看”,再次进行摸排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教育部专门派出7个调研组,到10个省份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督促各地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3、宣传科学理念。我们会同全国妇联开展了“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因为现在的校外培训跟家长关系非常密切,怎么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目标,防止盲目的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接受一些违规培训。我们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同时我们也正在编制两本家庭教育手册,一本是给家长看的,针对学生的问题,家长怎么帮助教育,另外一本是给学校看的,对指导学校如何密切加强联系,做好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我们也是期望通过这些教育活动,能够家校协同,共同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课外负担。

(来源:文章屋网 )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 双导师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1-0013-03

我国于1990年开始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1997年正式开始招生,到2007年招生专业类别达到19个,2010年招生专业类别扩大到38个。2009年以前,我们只招收基础教育行业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从2009年起,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开始起步。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问题也不断地显现。为此,2009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定位、教学、实践、学位论文、师资队伍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2010年4月,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深入研究。其中,每一次都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思想道德素质、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研究生的成长,是培养研究生质量的关键因素。“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单一导师制”的培养模式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无法达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实行“导师组制”成为潮流和必需。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不可能一下子有这么多高水平的指导教师,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应有的专门技术,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因此,实行双导师制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一种方式。双导师制目前主要指为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校内、校外两位导师,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实际领域中的运用。

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正在逐步运转并不断地改革和调整。通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导师的考查我们发现,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有效实施的对策。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存在的问题

虽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模式的实施已经有十几年时间,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也进行了不断地改革和调整,但到目前为止,其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校内导师的教学实践水平偏低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内导师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如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共17人,其中正教授12人,副教授5人,17人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3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教学科研骨干,科研能力都比较强。但是,大部分导师对教学实践研究得少,思考得少,参与得更少。例如学科教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没有指导过本科生教育实习,不了解中学教育改革状况、中学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也不了解中学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他们在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只能指导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无法做更深入、有效的指导。

(二)校外导师教学研究水平参差不齐且时间没有保证

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理论上,他们不仅有很高的应用理论水平,而且在实践方面也有深入的研究,明白现在的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去进行研究。但实际上,现在聘任的校外导师研究水平和我们预期的相差比较大。有些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聘任中学高级教师担任学科教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指导教师,他们也许是单位的教学骨干,课上得非常出色,或者班主任工作做得非常棒,但他们的教育研究做得却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很少。聘任这样的校外指导教师,会让专业学位研究生无法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有一些校外指导教师确实有很强的科研能力,过去也有很多科研成果,但由于后来升任领导职务,较少有时间再进行科研工作,有的很少有时间亲临实践第一线,因此不再或者是很少对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其当然也没有办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有效的实践(研究)指导。

(三)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职责还不够明确

制定导师的工作职责是为了明确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责任,规范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都制定了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和遴选条件与办法。但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专门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单独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的比较少,而制定工作职责中还分别阐述了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的就更少了。

已经制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往往叙述得比较笼统,不够具体、清晰、明确。如果是工作职责总共有七八条,那就已经算是制定得相当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了。例如: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试行)中规定,导师工作职责有五条,也比较详细,但主要针对或者适合校内导师;在湖南大学校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中,倒是专门规定校外导师的工作职责,但连同标点符号在内只有113个字,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浙江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中的导师职责总共五行,没有分具体条目。总之,现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规定得比较笼统,这使得导师职责不够明确。

(四)对校内、外导师缺乏有效的管理

双导师制是针对专业学位教育提出的一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其字面意思是配备校内和校外两位导师,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在其专业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而校外导师则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该领域的运用。但是根据调查情况来看,“双导师制”这一培养模式的实施现状不容乐观。除了对校内、校外导师没有明确细致工作职责外,我们对校内、校外导师在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研究,撰写毕业论文的整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校内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参与不够;校外导师积极性不高,工作又繁忙,对研究生指导不及时、不到位,这些问题在管理上我们并没有能很好地加以解决。高等院校很少制定明确的管理机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大多只是单一的制定任聘机制,缺少具体的、有效的考核和奖励等机制。对校内外导师的监管力度缺乏,严重影响了校内外导师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对校内外导师加强管理,充分调动校内外导师的积极性、掌控校内外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的全过程,是落实双导师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五)校内、外导师缺乏有效的合作交流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别强调两种能力的培养,即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并更加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这一培养特点,国家设立的“双导师制”得到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大部分学员的认可,但是调查结果显示,校内外导师间没能体现出合作的优势。

以学科教学专业为例,问题主要表现在:1.高等院校校内导师和中小学校校外导师不能有效沟通。很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都不能主动地跟对方联系和交流,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2.中小学校对校外导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不应让教育管理机构和高等院校去唱独角戏,中小学校本身也是这场戏中的主要角色,而且是最终获利者。3.高等院校应给校内外导师提供更多的交流合作机会。在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只有在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环节,校内外导师才有机会见面讨论和交流。但是因为时间问题,很多校内外导师连这四次见面交流的机会也错过了,导致很多学员在培养过程中几乎没有同时与校内外导师交谈和学习的机会。显而易见,校内外导师缺少工作上的交流联系是不可能做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和培养工作的。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有效实施的对策研究

(一)校内导师的培训与学习指导

我们可以借助教育部“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这个良好的平台,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进行集中研修的过程中,让高等学校校内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参与到这样的培训计划中。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提升高等学校校内指导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以此为契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同中小学校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高等学校校内导师的教学实践指导能力。

(二)增加校外导师聘任条件

对于校外导师,因其职责重在培养研究生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能力,所以聘任校外导师不应只注重科学研究和获奖情况,可在中小学校校外导师的评聘加入考查其教学指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等相关考核内容。在考查其实践科学研究能力时,不仅要看其实践应用研究,更要看其教育研究是否有相当的理论高度;不仅要看其实践研究成果,更要看其近几年(如近三年)的实践应用研究成果。同时,高等学校在评聘校外导师时,应多听取其所在单位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依据应用实际才能够遴选出合适的校外导师,制定出正确、切实可行的评聘标准。

(三)进一步明确校内、校外导师的工作职责

我们必须根据校内、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不同特点、要求和责任,制定出具体、清晰、明确的导师工作职责,分别规范校内、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习、问题调研、应用研究以及毕业论文的撰写等各环节过程中应该承担的最基本的责任,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导师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才能使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为可能。

(四)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校内外导师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让高等学校和实践单位双方导师都明确各自的权责,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应用研究和毕业论文撰写等环节,都采取有效的、易于执行的管理措施,监管校内、校外导师的高效指导,才能让双导师制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建立健全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针对双导师制这一培养模式,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保障双导师制得到很好的实施。

(五)构建交流渠道,促成合作指导

培养单位应该通过强化高等学校和专业所指行业的联合意识,构建有效的交流渠道,建立具有实效的合作机制。一方面,高等学校的校内导师应传授给专业学位研究生深入透彻的基础理论知识,帮助研究生研究并努力解决专业所指行业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另一方面,校外导师应帮助研究生了解行业的各种改革创新方法等内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校内、外导师应该共同努力为用人单位输送符合其需求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积极调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合作积极性,共同参与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过程。

[ 参 考 文 献 ]

[1] 张文辉,王东,吕露.工程硕士双导师团队建设[J].教育与人才,2012(2):78.

[2] 王红,曾福生,东波.论专业学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97-99.

[3] 刘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探索[J].文教资料,2011(25):176-178.

[4] 施亚玲,向兴华,李若英,肖远亮.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现状调查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2):24-29.

[5] 李波.专业学位教育中“双导师制”缺位与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58-160.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3篇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各处室工作计划以及年级德育工作的需要,结合年级学生实际情况,拟成立2016届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为目的,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做准备,打造学生自主管理特色和良好的校园文化,达到管是为了不管的目的。该委员会是在学校学生处、校团委、年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各班主任和全体2016届学生的密切配合下的年级学生的群体组织,是年级组全体学生的忠实代表,是年级组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年级实施科学化决策、精细化管理、个性化发展的必然需求。

一、机构设置

(一)成立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成立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主 席:

副主席:

委 员:

(三)构建学生自主管理体系,开展学生自主管理工作。

1.2016届年级成立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将在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学校行政领导与支持下,在年级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年级组长的指导和各班主任的支持下实施。

2.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班级学生自管会由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实行值日和值周班制度,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实施。

年级自主管理委员会拟设纪检部、文体部、宣传部、生活部、外联部、组织部、住宿部;班级学生自主管委员会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建议由相应的班委担任。

二、实施过程和操作内容

(一)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实行日检查、周汇总、月小结、年度总结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管理。具体实施内容包括:

1.面向年级学生公开招聘、选拔业务精炼、组织、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服务意识浓郁的学生参加自管会,并由学生处、团委或者年级组负责培训学生会干部,安排和指导值周值日等工作;

2.值周期间,必须严格按《丹凤中学2016届学生自如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和《丹凤中学2016届班级量化考核办法》履行职责,(如出现不明情况,需在自管会讨论后处理,个别超出自管会解决范围和能力的严重问题,需呈报年级组解决),不准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

3.值日、值周结束后由对应的日或周负责人协同值周年级组长或者值周领导进行日或周总结,同时做好下日或周的交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计算、汇总、记录、反馈给自管会领导小组,以期在后面的自管工作中予以改进或修正。

(二)整个自管工作以年级自管会建设为主、以点带面推动学生自主化管理,推动整个教育教学工作平稳、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

1.由年级组组织成立和领导年级自主管理委员会,培训和指导年级各项自主管理工作;

2、年级组要抓好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工作,既要步调一致落年级自管会的工作安排,又要发挥班级学生自管会的积极性,基础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 整个自管工作以以班级自管会建设为辅,带动年级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班级自管会由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依据下列意见制定本班级学生自主教育管理方案。

1.各班要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规定制订符合班情的班级管理办法(例如:班规、班纪和班级量化考核细则,班干部职责等);

2.建立健全团支部、班委会。( 建议: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班委会设班长1人,副班长1人,学习、体育、文艺、安全委员各1人,生活委员2人。)

三、自管会检查要求、职责

自管会除如下各部负责的常规工作以外,执行学生处、校团委、年级组安排的值周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做好各种记录,以便工作指导小组查询、统计,如有特殊情况要向自管会主席请假,并及时与他人调班检查,不得空岗。

(一)文体部工作职责

1.负责发动、引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组织全年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2.配合团委、音乐、体育组搞好全校性的大型文体活动,抓好课间操、眼保健操及集会检查,对纪律松懈、无故不上操者予以通报批评,将名单上报年级组;

3.对各班的文艺、体育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指挥不利、行为不规范的文艺、体育委员给予个别训练和指导。

4.负责学校、年级组应急疏散、安全隐患报告工作。在我校、年级组举行活动、会议、集会时,文体部积极配合校治安工作,及时安排人员到位,维护正常的秩序。

5、配合学校做好每年冬季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体育课督查,第二学期开始的艺术生抽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纪检部工作职责

1.负责年级同学纪律情况、团活动的检查、评比、违纪处理工作,召开各班的纪律委员会议,总结年级各班同学的违纪情况,有重大违纪事件立即报告年级组,学生处;

2.协助学生处做好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工作如:仪容仪表、服饰、发型、吸烟、手机、男女生过密接触等。每日,每周1-2次不定时抽查,对重点部位严看死守;

3.对各班的纪律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监管不力、行为不规范的班委纪律委员,给予个别培训和指导;

4.每天早读,饭后自修、晚6:30-7:30,9:20-10:20期间巡查教室学生纪律、自习及违纪情况。

(三)生活部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各班清洁委员会议,布置劳动、卫生任务,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教室、公区卫生;

2.协助学生处、年级组、团委分配好校园劳动、志愿者公益劳动等任务并监督检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统筹划分安排好突击性和临时性的劳动、卫生任务;

3.课间操教室卫生检查,定期对各班进行清洁卫生大检查;

4.检查各班校产统计,对各种隐患和校产损失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做到防范于未然,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5、组织好学校每年安排给高一部分班级的烈士陵园祭奠先烈活动。

6、做好其他临时性的相关工作。

(四)外联部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校内外学生活动联系,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如每年中考后的家长会组织、管理工作;

2.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如通知开会、突击检查的联络工作。

(五)住宿部工作职责

承担年级校内、校外学生特别是住宿生生活管理的职责,致力于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1.校外管理:值周干事、班级负责校外住宿生的卫生习惯的监管;

2.寝室管理:男女生宿舍各选一名楼长,每层选一名层长,每间选一名室长,分组、分年级按《丹凤中学寝室管理条例》进行监管。

(1)部长每天进行统计,整理和公布寝室人员归寝情况、卫生完成情况和宿舍秩序;

(2)及时处理寝室内各种违纪现象,定期召开楼长、室长会议,收集、听取大家对寝室管理方面的意见;

(3)协助寝管员淡师开展好安全、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好“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4)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收集、听取大家对寝室管理方面的意见。

(六)宣传部工作职责:

1.及时宣传时事新闻、校内新闻,年级新闻,报道校园文化生活,配合好校园电视台工作;

2.检查各班黑板报等工作;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4篇

一、中高职院校校外实践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顶岗实习作为中高职院校主要的校外实践教学形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实习管理制度不健全

学校缺乏与 “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实习管理理念,校外实践教学大纲往往过于笼统,缺乏有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对于各阶段的实习缺乏具体要求。

(二)实习内容与实践教学目标不符

因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及酒店企业经营目标各异,以及校企配合不够等因素, 多数企业往往仅能提供基层服务岗位给学生,学生被固定在某一岗位“廉价使用”,实习内容单调,实习效果不理想,影响学生对行业的认知,不利于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长远发展。

(三)实习过程中,教学管理难度加大

由于实习时间相对较长,实习地点分散,工作环境各异,学生很难得到学校老师统一的教学指导。学生的实习内容、实习进度、学习效果,学校很难准确掌握。

(四)考核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过程考核

大多数中职学校沿用传统的实习考核办法,依据实习鉴定表或总结报告进行评价。学生在实习结束时上交实习鉴定表, 实习企业的评价往往是一纸公文或寥寥几句评语,学校据此评出成绩,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对于在实习过程中,是否真正达到实践教学要求,也无法全面衡量。

二、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平台

(一)完善实践教学大纲,构建校外实践教学知识体系

教学大纲是开展教学的依据,各门课程都应有规范化的教学大纲,校外实践教学较之校内教学可控性差,更应设置完整的教学大纲。在大纲中应该明确实践教学的定位和目标,阶段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进度和时数以及考核方式。

酒店实习是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学习生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是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实践过程。根据前人的实例统计,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社会实践和实习的课时已经超过了整个教学课时的30%,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然而就目前的酒店管理专业的实习来看, 效果并不理想。普遍存在“学生由于自身原因难以适应实习”、“酒店对实习生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学校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缺少作为”等问题。为此,本文就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酒店中实习的教学进行策略研究。我校在与广州南沙大酒店的合作中,引入酒店实习“技能技术要点一体化平台”,酒店将每个实习岗位的每项工作任务拆分成多个要点输入平台系统中,这些要点同时与学校专业课程知识要点相关联,学校可根据校外实践教学目标与要求,制定实习方案,构建校外实践知识体系。该平台为每位实习生建立个人实习档案,形成每个学生的实践知识体系。

(二)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建立动态的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管理监控系统

我校为了加强对校外实践的过程监管,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互联网和学生的移动智能手机等即时通讯设备,以及南沙大酒店现有网络资源平台,更好地与酒店及学生对接;学生每完成“技能技术要点一体化平台”中一个知识点的学习,需要自己在移动通讯设备中点击“已培训”或“已完成”,并要经过企业指导老师的考核及点击“确认”。学校老师能够实时了解酒店企业对学生的培训情况,以及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与企业指导老师一起做好必要的辅导工作。学院决策层、系部领导层、相关教学管理层等均可通过各自的账号端口随时掌握学生在校外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使校外实践教学效果得到提升。

(三)建立过程考评体系,激发学生实习兴趣

在与广州南沙大酒店合作过程中,开辟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选拔,为实习学生提供管理岗位之先河,是我校校外实践教学的一大突破。在2015年7月,我校输送15名学生到南沙大酒店参加校外实践,其中30%的实习生在三个月的阶段性考核中,通过酒店的在线理论测试、实操考试、口试及面试四轮考核,走向见习主管岗位。另有15%的同学因表现优异,到财务部及营销部轮岗培训。这些阶段性考核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实习积极性。

(四)大数据和云存储将实习和就业有效结合

通过数据的互联互通,学生在学校的学习记录以及在南沙大酒店的校外实践教学记录可以相关联,生成个人学习的终生档案,成为就业时最有力的“实习证明”,使学生在就业时能够抢占先机,更好地争取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岗位。

三、结语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5篇

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非常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充分利用校园主阵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增强师生尚廉崇洁意识,齐心共建和谐校园、廉洁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报告我校廉政建设整改报告: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弘扬孝德文化,从小培养学生敬廉崇洁的道德情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孝德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体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道德素养。

二、活动主题

廉洁从教、敬廉崇洁、诚信守法。

三、活动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的年龄特点,主要采取正面引导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活动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从小处入手、小事做起。

四、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组织。为了使廉政进校园活动深入的开展,我校成立领导组织,确保活动开展达到预期的效果.

组 长:潘爱民

副组长:赵培陆、程伟

组员:余华国、李维、李闪闪、马志华、余锦萍、吴晓菊、郑红珍,李建军、朱中云、叶修堂、龚丰时,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政教处负责人:吕柳燕

2.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实效性,学校制定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原则和具体措施几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这样使活动有所遵循.

3.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用法规政策来规范教师的行为。

4.开展多种活动。为了使“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渗透到学校的各个领域。我校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入手,三个层面开展活动。

1)学校:一是在学校开展以“奉献岗位、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召开动员大会,促进教职工廉洁从教、依法依规执教,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编辑廉洁读本,作为师生学习的教材。

2)教职工: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即“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国旗下讲话、观看一部廉政微电影片和警示教育片、写一份‘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反腐倡廉心得、签订一份“廉洁从教、立德树人”倡议书、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知识竞赛、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促进全校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廉洁从教,提高教师的自我修养.

3)全体学生:在学生中开展“从我做起、敬廉崇洁”为主题的“四个一”教育活动,即“绘制一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手抄报、召开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的班会、出一期‘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板报、开展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征文比赛” 。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把“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融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让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接受廉政教育,懂得做人要讲孝道。

学校将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创新载体,注重效果,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与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坚定不移的把“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做好,做实。

五、活动安排

四月份:

1.制订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内容。

3.签订一份“廉洁从教、立德树人”倡议书

4.对学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

5.进行一次“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国旗下讲话

五月份:

1.学校组织教师“四个一”活动

2.绘制一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手抄报

六月份:

1.召开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的班会

2.观看一部廉政微电影片和警示教育片

3.编辑廉洁读本

九月份:

1.出一期“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板报

2.上交一份“廉洁从教、从我做起”反腐倡廉心得

十月份:

开展一次“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征文比赛”

十一月份:

出好“从我做起,孝德在心间 ”黑板报

十二月份

1.材料归档

2.对活动进行总结

附我校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实施方案:

刊江办事处余祥小学关于严禁中小学校

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武穴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武教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从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刹住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歪风,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禁中小学校各班组织学生违规补习文化课

1.严禁中小学(园)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补习班。

2.严禁中小学(园)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竞赛班、提高班、培优班等。

3.严禁中小学(园)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任何个人租借教育教学场地设施、提供本校学生信息用于对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班。

对违规年级组的处理:

1.责成年级组立即解散补课班,并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2.取消年级组成员评先资格,追究蹲点负责人责任。

二、严禁教师个人组织参与违规补课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补课。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补习活动或为其组织、介绍学生补课生源。

对违规教师的处理:

1.责成当事教师立即停止补课,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2.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专业技术职称降低一个等级,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补贴;

4.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取消教师编制,注销教师资格证。

对违规教师所在年级蹲点负责人的处理:

1.经查实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一次,通报年级负责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

2.一学年内查实教师违规补课两次,对年级负责人免职处理。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潘爱民

副组长:赵培陆 程伟

组 员:余华国(五、六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李闪闪(三、四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李维(一、二年级组蹲点负责人)

四、工作安排

1、各年级组迅速召开严禁违规补课主题工作会,传达教育局、中心学校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

2、政教处迅速制定严禁违规补课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并明确查处办法。

3、与教师签订严禁违规补课承诺书。

各年级组对教师违规补课担负着教育、疏导、监管、查处的主要职责,负主体责任。学校要成立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把责任落到实处,对违规补课行为主动出击,坚决查处,及时上报。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6篇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根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市监发〔2021〕5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加强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开展校园守护行动,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春季、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供餐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外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工作目标

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要求,切实做好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类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专项检查中要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具体信息,保存相关凭证。重点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三)食品留样规范情况。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办〔2021〕4 号)文件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与指导。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桂市监办发〔2020〕97号)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四)“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情况。根据《河池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大力推广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明厨亮灶”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未达到100%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到2021年底覆盖率达5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春秋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要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1.按《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月7日前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汇报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2.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于4月6日、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1)2021年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

3.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4月6日前将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附件4)报送至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4.请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将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填写加盖公章后于3月4日前扫描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韦仕瑛,2250266,邮箱:jcjfdacyg@163.com;

区教育局:梁良,2287958,邮箱:aqb7958@126.com。

 

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4.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2021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自查结果

食品

安全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

是否开展“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许可

情况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食堂

环境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是否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使用的冷冻冷藏食品,是否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清洗

消毒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0-8℃冷藏密封状态下,每个品种留样量125克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完整合规)

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要求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学校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家)

自查发现问题(家)

完成整改(家)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大类

检查项目细类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获证食堂数(家)

开餐食堂数(家)

检查食堂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一、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二、信息公示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三、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五、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六、原料控制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八、设施设备维护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抽检情况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检出问题

(批次)

行政处罚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3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序号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附件4

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未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持证原因

1

金城江区(例)

白土乡xx学校

未达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正在整改

2

 

 

 

……

 

 

 

 

持《小餐饮登记》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

1

 

 

 

2

 

 

 

……

 

 

 

未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实施原因

1

 

 

 

2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

辖区持证学校食堂总数

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原因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7篇

P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 问题;对策

xG643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双导师制”是指由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共同组成的导师组负责制度。强调主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培养质量负主要责任,合作导师参与研究生的培养,协助主导师指导研究生。换言之就是在培养研究生时,给其配备相关专业的两个不同领域的导师: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校内导师主要是负责学生在其专业上理论知识的高度,而校外导师则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该领域的运用。校内、校外导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一、专业学位“双导师”制的必然性

专业学位教育与学术型学位教育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突出人才培养的实

践性和应用性,强调学生的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较晚,高校在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时候,普遍沿用学术性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导师也是由学术型导师兼任,这种培养模式是无法培养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这也与我国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

育的初衷背道而驰。高校缺乏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也不具备相应的专业实践条件,要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必须借助于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以弥补校内导师实践能力的不足。因此,聘请校外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成为必然选择。

二、专业学位“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1.“双导师”制名不符实

目前,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培养过程中,“双导师”制落实并不到位,个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尽早确立校外导师,有的即使确定了校外导师,也没有进行实际有效的指导,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有的高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只有校内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指导,校外导师只是挂名,并不能实际去参与指导。

2.校内导师的教学实践水平偏低

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多为副教授以上职称,学历也大多为硕士以上,教学科研能力均很强。然而,他们长期从事理论研究,大多不具备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对教学实践思考得少,参与得更少,缺乏对学生实践环节的指导能力,他们习惯了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模式和方法去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对于实践环节思考得少,参与得更少,也就很难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在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只能指导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无法做到更深入的指导。

3.校外导师水平参差不齐,主动性不高且指导效果不明显。

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理论上,他们不仅有很高的应用理论水平,而且在实践方面也有深入的研究,明白现在的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去进行研究。但实际上,校外导师研究水平与预期的仍有差距,一些校外导师由于多任领导职务,较少有时间亲临实践第一线,因此很少对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研究,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有效的实践指导。

另外,校外导师只是高校聘任的兼职导师,其人事关系仍属于某个企业或某个单位或某个行政部门,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对于校外导师的工资、福利和职称评定等均没有影响,尽管有些院校对于校外导师有一定补贴,但数额较少,起不到激励的作用,校外导师对于能否兼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太在意。同时,高校对校外导师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导致校外导师作用发挥不明显,从而影响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指导。

4.校内外导师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管理

双导师制是针对专业学位教育提出的一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也就是配备校内和校外两位导师,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在其专业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而校外导师则负责学生专业知识在该领域的运用。然而,“双导师制”这一培养模式的实施现状却不容乐观。除了对校内、校外导师没有明确细致工作职责外,我们对校内、校外导师在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研究、撰写毕业论文的整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校内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参与不够,校外导师本职工作较多,积极性不高,对研究生指导不及时、不到位,这些问题在管理上我们并没有能很好地加以解决。高校对此很少制定明确的管理机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大多只是单一的制定聘任机制,缺少具体有效的考核和奖励。对校内外导师的监管力度缺乏,严重影响了校内外导师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对校内外导师加强管理,充分调动校内外导师的积极性,掌控校内外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的全过程,是落实双导师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三、专业学位“双导师”制的应对对策

1.建立健全导师评聘制度

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导师评聘制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评聘不能单纯以论文和课题来衡量,而应以教育教学和实践指导能力为主,科研学术水平为辅。对于校内导师的选聘,不仅要重视其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还要考虑其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选聘那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导师。对于校外导师的选聘,主要考虑其专业技术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于那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员,即使不具备高级职称也可以选聘为校外导师。

2.加强导师激励机制和责任意识

双导师制能否顺利实施,导师起决定性作用,他们才是这项制度的推动者和实践者。高校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还要注重提升企事业实践导师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要在观念上重视实践导师,对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在管理和待遇上力争做到公平合理。加强对实践导师的管理和激励,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优秀的实践导师进行奖励并开展经验交流,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导师解聘。通过激励与考核促进导师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前沿知识,不断提升创新意识。

加强导师的责任意识,通过研究生教育的全程评估监督导师,促进导师培养水平的提升。无论是理论导师还是实践导师,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研究生的各个培养环节负责,同时还要关注研究生的思想道德指导、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

3.加强导师分工、合作及交流

高校作为导师管理的主体,应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沟通功能,协调校内外导师,做导师间沟通的纽带,营造导师与导师、导师与研究生、高校与企事业单位间的良好氛围,共同完成培养任务。双导师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有利于全面了解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充分考虑研究生个性特征和职业取向,有目的地培B优秀的应用型人才。

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之间,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沟通与合作,使双方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培养方法,避免培养环节中出现真空地带。

4.加强导师培训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实践能力为中心,要有一套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方法。因此,必须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进行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教学中,要改变以往习惯的传统教学方法,不能把传统的课堂讲授法作为主要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案例教学法、实际操作法等教学方法,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选送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到企事业单位或行政部门等实践领域进行培训和锻炼,通过参加具体的实践工作,获取相应的实践经验,提高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指导水平。

总之,专业学位的出现是我国学位结构的一次重大调整,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进行的一次学位改革。双导师制对于提升研究生的综合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在不断的教学工作中去尝试、思考、总结和提升。

参考文献:

[1]林桂娟,於朝梅,王恬.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12(1):50-52

[2]辛德树,熊伟,李敬锁,牟少岩.对专业学位“双导师”制的思考[J].教育教学管理.2012(6):33-35

[3]苏简兵,梁靓,束艳.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有效运行功能研究[J].大学教育.2015(1):13-15

[4]李波.专业学位教育中“双导师制”缺位与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58-160

[5]郑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刍议[J].人力资源与管理.2011(7):179

校外培训监管办法范文第8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三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共计108所学校食堂。

1.2 方法

自制三门县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调查表及三门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培训、食堂选址卫生、功能间布局流程、建筑材料卫生、室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设施、食品储藏卫生、建立台账制度、加工过程卫生、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采用现场检查、询问和填写登记调查表的方式。依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为评价标准判定结果。

2 结果

2.1 学校食堂卫生状况

全县108所学校食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68所,办证率为62.6%。其中县级、乡镇级学校食堂36所,持证率达到100.0%;村级小学、幼儿园食堂72所,持证率较低,仅为44.4%。全县食堂持有效许可证为62所,持有效许可证合格率为57.4%,另外6所因法人代表、加工场所等变更未及时换证为无效许可证。餐具卫生设施调查108所学校,有消毒设施并正常消毒的有78所(72.2%),有保洁设施并正常使用的有70所(64.6%)。抽样监测20所餐具消毒效果,共检测餐具120件,其中合格79件,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为65.6%。调查显示,全县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普遍存在卫生设施严重不足、布局流程不合理、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等现象,见表1。

2.2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全县108所学校食堂共有42 312人就餐,其中从业人员680人,服务比例为1∶62。从业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来源、文化程度、上岗操作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卫生知识知晓等情况见表2。

3 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三门县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特别是农村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存在卫生问题尤其严重,持证率仅为44.4%。学校食堂在设计、竣工时未经卫生部门审验,又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造成选址不符合卫生要求,功能间布局流程不合理及加工场所面积不够,未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有的学校食堂负责人员对食堂卫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卫生法制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卫生习惯差,食品卫生知识知晓率仅为55.7%。从业人员在食物存放、餐具消毒、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未按食品卫生要求进行,食品储藏卫生合格率为52.8%,上岗穿戴工作衣帽仅占26.8%,极易造成交叉污染。另外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学校将学校食堂租给私人承包经营,而一些私人承包商卫生意识薄弱,容易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使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很难达到合理营养,价格又高,造成部分学生不愿在学校食堂就餐,而去校外的饮食摊点购买,留下了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