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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成员的局安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规定各养老机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民政办、局有关业务股室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督查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或下属业务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检查、隐患排查活动
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将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压实防控责任,落细防控措施,党员干部一线部署,一线坚守,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针对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关系民生服务保障的实际,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市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1.养老机构。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各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要求各养老机构严禁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严禁老人出院,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院内按时按质按量实行“一日一消毒”,食堂实行分餐制,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的日常防护每天上班后,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其他助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暂停。次日,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接收新进人员(五保除外),新进五保老人必须实行严格的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登记工作。疫防控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安排养老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养老院实行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认真学习落实《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公建民营、民办)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包保,具体由民政办主任和养老机构院长负责。截止目前,我县各养老机构无一人感染肺炎。2.救助站。救助站内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对于确需人员进出的,严格落实登记制度,重点排查有无与湖北等疫区相关人员接触经历;在站内设立疫情隔离区,对于疫情期间接收的受助人员,进入隔离区受助并观察,与生活区等相关人员物理隔离,确保无接触性传染;做好日常消毒,使用来苏水消毒液为主,84消毒液为辅的方式保证生活区与公共活动区的环境卫生,受助人员的餐具均有消毒柜进行彻底消毒。疫情期间,在日常的基础上增加消毒清洁次数,保证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对站内受助人员密切观察,定时监测体温,如发生身体不适将及时送医并报备;督促受助人员勤洗手,安排护工定期为受助人员洗澡更换衣服,保证个人卫生。对换洗的衣物及卫生间排泄物等,进行消毒并清洗;对收治受助人员医院走访观察,督促医院将受助人员与外来人员进行隔离,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备。截至目前,全站救助工作井然有序,无受助人员身体不适。3.殡仪馆。自2020年1月28日起,县殡仪馆实行半封闭状态,除遗体运输车辆外,其他送葬车辆禁止入内;直系亲属控制在10人以内,非直系亲属不得进入火化区,未得到工作人员通知,任何人不得带领死者家属到处走动;馆内食堂暂停对外营业;遗体告别仪式、追悼会、家庭式灵堂等业务暂停;馆内上班的工作人员24小时内必须佩戴口罩,公共场所实行24小时不间断消毒。4.婚姻登记处。为了有效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避免人员聚集,加强疫情防控,有效控制因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护我县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在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办理所有婚姻登记业务。2020年3月12日,县婚登处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有序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严格做好防护措施。5.社会福利院。县社会福利院共有儿童23位,其中寄养11位,院内12位(其中秦朗在邵岗安定医院治疗,不在福利院)。福利院第一时间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列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力确保孤残儿童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严格落实防控,加强排查监测。为避免院内儿童感染,护理人员由以前每天交接班改为三天一交班,院内有专人值守,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活动一律暂停;每日对所有工作人员、儿童两次测体温,两次消毒;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食品物资采供工作,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关。二是做好院外家庭寄养儿童服务管理。每天关注家庭寄养儿童体温及生活状况,做好各项登记并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文件精神。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控能力。通过微信工作群、发放宣传单、温馨提示标识等方式,宣传和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预防注意事项。组织院内干部职工参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学习,提高院内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6.局机关。按照县指挥部安排,2020年1月27日-3月27日,全体职工在包保的小区24小时值守,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慈善组织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为支援疫情防控提供助力,严格捐赠款物接收和分配管理机制,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爱心捐赠以最快速度送达疫情防控第一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和困难群众开展先行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各级民政机关、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等的疫情防控,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系统的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
五位领导分片每周对养老机构进行督导,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婚姻登记处不定时进行督导,每周走访困难群体,发现问题,立即通报,要求各养老机构自查,乡镇民政办监督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督导养老福利机构100余次,走访困难群体300余人。截止目前发放口罩7150只,酒精80瓶,84消毒液3250斤。同时,公办养老机构每单位下拨2000元经费,用于购置消毒器具及用品。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积极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特别是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主动策划、主动发声、主动宣讲,加大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公告栏、横幅、宣传栏等形式使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接上地气、深入群众,加深民政安全生产工作在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培训演练。
2、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努力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方案,并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完成。认真贯彻省、市、县文件精神,做好汛期、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各养老机构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各乡镇民政办和相关业务股室均也按照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了督查,要求通过全面的、地毯式的自查自纠,做到隐患尽早发现,尽早排除,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重点检查安全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机构建设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室内外线路老化、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食品采购、饮食卫生情况;用电、防火、防盗、罐装液化气防爆、防暑、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与入住老人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安全事项。通过查看资料、观察现场,采用询问及提问管理人及入住对象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春节、“两会”、“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安排安全生产值班值守,每组都由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带班领导,安排各股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守,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及日常事务处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记录汇报,遇到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四)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
全县47所农村敬老院,通过消防验收的仅有一所,2018年全面开展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工程,42所农村敬老院同步实施。截止目前,42所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已全面完工,县住建部门正在验收中;另有4所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和消防设施建设工程同步实施,尚未完工。
(五)开展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
以“明厨亮灶”工作为契机,加强养老机构食堂硬件改造和软件提升,将厨房操作直观地展现在老人面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老人饮食安全。为稳步推进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明确了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设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完善硬件设施设备。
针对部分养老机构食堂功能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配备简陋等问题,要求养老机构属地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合理规划,并下拨资金用于添置厨房设备,力推养老机构食堂硬件设施提档升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贯彻落实不松劲,坚持宣传引导不松劲,坚持落实防控措施不松劲,进一步夯实联防联控基础氛围。继续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有效落实专项防控指南,完善疫情处置预案,协调各方资源补齐防控短板。
(二)加强对民政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的督导和对特殊群体的走访。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____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 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 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一、普查整治工作目标
彻底摸清我县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公共聚集、易燃易爆等场所突出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整,时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规划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普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整治的范围
在我县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居民密集区,分为以下10个类别进行普查登记;
1.影剧院、演艺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迪吧、茶社、室内溜冰场、台球室、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地下公共聚集场所;
4.液化气站、加油站、油库、化工企业仓库及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5.礼堂、大型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
6.写字楼、住宅楼及综合性建筑;
7.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
8.医院;
9.小化工、小印染、小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场所和集生产、生活、储存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10.人口集中、耐火等级低的居民区。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出口数量、宽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损坏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安全疏散设施应安装而未安装或安装后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消防水源容量、压力不足、消防器材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的;
3.室内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规定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的;
4.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得力,放任火灾危险存在的;
5.其他比较突出的不安全隐患。
三、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信息,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至*年3月)
1、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落实普查工作,并将普查工作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2、普查登记。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普查整治的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实行一户一表的办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火灾隐患档案。
3、依法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4月)
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认真总结,并于4月8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县消防大队。县政府将组织检查专班,对全县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方案要求,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宣传部门组织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在其政务网站或自办刊物刊载《纲要》内容。
2.开展宣传贯彻活动。9月上旬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中部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9月中下旬举行《纲要》宣传贯彻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发放《纲要》宣传资料。
3.开展集中授课活动。市公安消防大队协助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一次《纲要》内容集中授课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将《纲要》宣传与“五大”活动、“119消防日”、消防宣传“六进”等相结合,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
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社区民警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纳入督导考核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基层民政系统、居(村)民委员会等对社区、农村、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文化广电部门要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化中心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中予以宣传。同时,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和消防工作动态,鼓励指导相关媒体制作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广播电视节目和消防专题片。
卫生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安监部门要督促工矿、商贸等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进行考评。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市政府将对《纲要》宣传贯彻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并将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推荐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量化职责,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范围及责任人
(一)在产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责任人: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承办人:
(二)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三)建筑施工、在建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责任人:郑跃进责任部门:镇建设领导组,招商办土地所规划所承办人:
(四)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电力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等;
(五)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六)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学校、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阮怀年,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
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责任部门: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和使用;责任人、责任单位、承办人:上述(一)至(六)项中明确的各责任人、责任单位、承办人负责各自排查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
(八)易受雷电、台风、暴雨、洪水、暴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发生次生灾害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九)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方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做到全覆盖。各部门、单位、村居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吴党字【2012】6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没有在吴党字【2012】6号文件明确分工责任人的相关领域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
三、时间安排
3月份,各责任人对照在《排查范围及责任人》中明确的排查要求组织人员和相关单位在1、2月份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和继续组织自行排查的基础上,初步认定事故隐患等级,分别填写《县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附表一)和《县2012年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附表二),报电子档或纸质档至镇安安环站办公室刘洋处汇总,无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零报告。
4月份,镇安环站对排查单位上报的重大隐患予以分级分类,上报,由县级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进行立项、登记、建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
6月份,对全镇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9月份,为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月,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推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
12月份,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除“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外,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隐患实施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村居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周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作出部署和安排,尽快将工作落实到所属企业,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排查责任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其从硬件和软件方面,逐车间、逐岗位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认真填表并及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和镇安环站,并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严格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主管和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推进管辖行业和所属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以及汇总报送工作。
(三)标本兼治,狠抓整改。各排查责任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隐患要组织专家评估,建立信息档案,并立即向镇、县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被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的单位在完成整治的重大隐患后,要及时销案,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重大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该处罚的要实施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县政府实施关闭。
一、强化红线意识,保持高度警觉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全国“两会”因疫情原因延后两个半月召开,目前会议将要在明日召开,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今年的“两会”全国人民高度关注关心,举世瞩目,同时,“两会”期间还有几个新情况,与往年明显不同,安全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因此,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认清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当前我省疫情出现反弹,企业复产复工、学校复学复课等诸多因素,以及天风、多雨等灾害性复杂天气,组织协调客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点不放
一要紧盯重大安全风险不放松。要加强分析研判,真正把各类风险因素搞清楚,把各项防范工作抓实抓到位。要全面摸排,查清安全风险,强化责任措施的落实。对不放心的企业、关鍵场所,要组织力量死看硬守,确保不出现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要紧盯重点行业不放松。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超常举措,有效管控,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安全生产突出隐患,解决好突出问题,对于责任不落实、事故多发的镇街、部门要及时通报,并组织约谈,公开曝光,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要紧盯自然灾害和应急准备不放松。要高度关注森林草原火灾,加大“两会”期间火情监测力度强化火源管理,落实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责任。同时,强化地方政府防汛责任,提前落实防汛物资和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及时有力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要紧盯疫情防控不放松。围绕当前疫情情况,、舒兰发生防范疫情反弹,摆在我们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疫情的不确定性还是很大的。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措施,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特别是“两会”期间,外出检查执法频繁,应急救援、安保执勤任务增多,社会接触率高,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绝不能有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要即刻投入“两会”安全防范战备状态。
三、突出重点领域,迅速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市、区要求,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5月16日至6月1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领导干部都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履盖,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生活易产生重大影响的领域,深入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刻吸取乾安“4.15”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春夏防火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危险货物站场和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加强督查暗访工作,重点围绕企业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依法整改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警示约谈和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要加强会商研判,强化火情、风情、灾情等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联动。
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一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危化品使用许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和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管理,把危化品项目列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子立项、审批。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监管。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组织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等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二是消防。要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旅店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旅店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易燃易爆类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要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降低火灾发生风险。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照“双十”消防安全重点,“两会”安保工作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梳理和评估,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判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行业部门分线开展隐患整治,真正实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社会单位的“全联动”。要突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清单式”的管控措施。在“两会”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宣传曝光一批,形成震慑消防违法的浓厚氛围。消防救援大队要枕戈待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抓好执勤备战及演练,将“两会”安保工作与全员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围绕“高低大化”、“老幼古标”,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熟悉演练、预案修订等工作,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场所要迅速完善一企一册,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灾害发生时,做到有条不紊,科学处置。要加大消防宜传力度,紧紧围绕“两会”消防安保要求,结合实际,运用一切媒介,采取一切方式,动员一切力量,开展一次涵盖单位、社区、农村和全社会的全覆盖消防宣传活动,大力菅造浓厚的“两会”消防安保氛围。三是道路交通。现在正值旅游旺季,要突出旅游路线、临水临崖、弯急陡坡、桥梁涵洞等重点隐患路段,加强校车、客车、旅游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科学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及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管和路面交通秩序监管。要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坚持急用先治、危重先治、重点路段先治。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森林防火、民爆物品、旅游、农机、农药、水利及渔业等行业。要加强春季森林防火的日常安全监管,有效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工作事权事项划分明晰责任和任务权责清单,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做到无缝衔接;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民爆行业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民爆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有关旅游企业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整治力度,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要加强农机、农药行业及渔业生产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水库、塘坝、河道(湖泊)堤防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防汛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切实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责任落实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保障道路畅通有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设置科学齐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于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维护道路畅通有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市政府安委会《全市道路交通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各负其责,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内容和建设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物体隔离装置、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违法监控设备、防撞护栏及防撞柱、防眩装置、LED交通诱导屏、视线诱导设施、颠簸路面(减速带)、公路反光镜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图案、尺寸、材质应严格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具体建设要求:1、在车流量较大的主要路口应设置智能型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控制设备,配套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备;在进出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智能型高清卡口;在复杂或重要的路段、路口设置电子监控设备、LED交通诱导屏、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卡口型电子警察设备、智能型高清卡口设备、LED交通诱导屏。电子监控设备应能远程控制并与我市已建设的相关控制设备兼容达到无缝隙结合。2、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道路要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等,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减速带等设施。3、在陡坡、急弯、连续弯道、事故多发地段及其他危险路段,应当设置警示牌等交通标志。4、在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设置警告标志及防撞墙(栏)等防护设施。5、道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职责
(一)国道、省道:市公安局负责国道、省道安全标示、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警示灯、禁令标志、交通监控系统、交警岗亭、交通安全警示宣传设施等。
公路局负责公安局职责以外的其它国道、省道安全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标线、硬隔离装置、防撞护栏及防撞柱、道路指示等。
(二)县道、乡道:市公安局负责县道安全标示、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警示灯、禁令标志、交通监控系统、交警岗亭、交通安全警示宣传设施等。
市交运局负责县道安全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标线、硬隔离装置、道口警示桩、减速带等。
市公安局、市交运局负责协调指导乡道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所需资金、养护职责由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村村通道路:市交运局负责参照县乡道路技术规范和设置质量标准,协调指导村村道路安全设施的设置,所需资金可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筹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的统一指导落实。
(四)国道、省道城区段以外的城区道路:市公安局负责安全标示、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警示灯、禁令标志、交通监控系统、交警岗亭、交通安全警示宣传设施等。
住建局负责公安局职责以外的其它道路安全设施的设置、养护和管理,交运局、公安局负责技术质量指导,主要包括:交通标线、硬隔离装置、减速带、防撞护栏及防撞柱等。
一、在规划方面:
由于我国位于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交汇部位,构造复杂,有史以来就是地震多发的国家。我国有32.5%的国土面积和45%的大城市位于7度和7度以上地震设防区内。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增设了抗震救灾专项规划,制订了“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综合防御”的方针,2001年以来先后颁发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城市抗震救灾规划标准》,同以往颁发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一起构成了抗震救灾的法规体系,为编制城市与镇的抗震救灾,提供了依据,但是,通过这次汶川大地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
(一)人们对抗震存在麻痹思想,加上地震预报的准确性尚未过关,有些人害怕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淡化了抗震意识,放松警惕,殊不知,提前预报与防范,可以减少伤亡与损失,例如我国曾成功地预报了1975年2月4日发生在辽宁海城7.3级地震,城市大部分被毁,由于震前将大部分人口疏散,死亡人数仅为1328人;而1976年7月28日发生在唐山的7.8级大地震,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向市民预报,致使死亡人数高达24万人。因此,加强抗震防灾的宣传教育,提高抗震防灾意识,下大功夫进行地震预报的科学研究攻关,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时代与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应对城市和镇的设防标准进行修订,原订设防标准偏低者应调高,特别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政府等房屋设防标准应比其它单位的房屋提高一级。标准的修订还包括灾害区划、建筑设防标准、动静态交通、建筑高度、容积率和城市防震疏散通道、避难场所等。
(三)现在搞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增加抗震内容,制订设防标准,纳入国家法律、规范的控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四)对规划中的抗震方案的评审,要改变那种不重视甚至忽略的态度,要像防洪、消防、环保那样认真地论证与审查。
(五)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震专业人才的数量与素质培训,要学习八十年代初期开展环保规划、培训专业人才、定期交流经验的成功做法。
(六)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的职能,产生合力,共同应对地震灾害。当前市政府设有环保局、消防总队或支队,而地震部门的力量相对薄弱,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强,其地震预防工作要与关系密切的规划、建设部门多沟通协作,纳入城市规划范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有些工业园区的建设,实行分兵把口,封闭管理的做法,应予以改变,多一些协作,少一些壁垒,使国家法律有效执行。
(七)建议在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按规划的抗震要求进行选址,选址应避开断裂带、溶洞区、开采挖空区、液化土区、泥石流区等地质不良地带,要考虑建筑物、人员的安全以及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的保障。对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强震区应迁址,汶川等地区,震后重建,考虑部分迁址,尤为重要。
(八)健全、建立各级抗震救灾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地方和军队要组建装备精良的、全天候的、快速反应的侦察、救援队伍,达到在最短时间内“拉得出,走得好,打得响,能取胜“的过硬本领和顽强作风。特别是地震多发区的镇(乡)、村二级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兼职或专职的自救队伍,装备救援机具,进行救援训练,建立值班通信制度,做到平时防灾、生产两不误;震时能立即开展自救,抢救生命。
(九)建议建设部门应恢复抗震办公室这一机构,配备精兵强将,把**的房屋工程抗震业务工作抓起来。
(十)开展对全民的抗震救灾的宣传教育,印发防灾手册,进行防灾演练,发扬我党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传统,使我们的抗震防灾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二、在勘察设计方面
(一)各类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近年来,由于市场恶性竞争,地质勘察费压得很低,相当于国家规定费率的四分之一,已严重降低了勘察成果质量,许多该做好工作没有做,如:地震效应评价的剪力波速测试、水试样采集等,有的资料甚至作假,造成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抗震能力。建议主管部门对勘察费要加强管理,不得低于合理价格,并处罚弄虚作假的单位。
(二)建议国家重新审查、修订现行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这次汶川8.0级地震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建筑物倒塌,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指导思想“……抗震设防标准不能过高”和“标准”定得偏低是主要原因之一,没有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标。
1、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住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普遍倒塌,特别是预制空心楼板、预制楼梯震垮后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救援困难,应做为“修订”重点。
2、从**的城镇地震设防烈度区划中看出:有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的倾向,如:在1978年**建委抗震办公室的“**地震烈度图”中,容县、钦州、北海、防城等县市为七度区,在1992年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发的文件及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将上述4县市列为六度区,这种降低标准是有危险的,因为沿太平洋两岸是地震多发区,对此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3、在“分类标准”中,对中学仍归为丙类,按一般建筑对待;对小学、幼儿园、敬老院按“人数较多”(小学18个班600人,幼儿园200人以上)、低层教学楼才由丙类提高到乙类,而乡镇的教育建筑往往达不到“人数较多”的要求,大部分建筑仍是按丙类对待。建议将这类房屋再提高一度设防。这些建筑还可作为乡村居民的避难所。
4、在“分类标准”中,给排水工程仅将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及设防为8、9度地区可提高为乙类。而大多数镇达不到上述规模,仍按丙类对待。这次汶川等灾区的乡镇给排水工程全部毁坏,这就证明标准偏低。建议对此点应予以修订,并建议在**区内应有提供成套净水设施的厂家,以防灾后束手无策。
(三)建议对**已建的建筑物作一次普查。
普查已有建筑物是否符合抗震标准、规范要求,特别要对唐山大地震前,未按6度抗震设防的住宅、办公楼、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房屋进行认真地普查,其中采用砼空心板、预制悬挑楼梯,应进行加固或拆除。普查、加固或拆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责任、有要求地进行。此外,对遇震可能发生坠落的建筑立面装饰、女儿墙、广告牌、灯具以及悬挑建筑构配件、雨棚等应进行普查,并采取相应的无害化措施。
(四)建议大力发展有利抗震的结构和材料。
结构方面,如钢结构、胶木结构等。材料方面,如复合金属压型板、轻质砼、加气砼、陶粒砼等,还可与建筑节能、生态建筑结合起来。
(五)在建筑设计方案竞赛中,应将设计方案是否有利抗震列为评比的重要内容。
三、施工方面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管理要彻底转变单纯管理型为管理型与服务型相结合的理念,提高行政办事效能,防止腐败与行业不正之风,取消名目繁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该收费的项目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防止设立过多的企业,造成僧多粥少,无序竞争的不良风气,在一定时期内重点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并坚持清出制度。
(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特别招投标的管理要公正公开,防止围标、串标,防止腐败,妥善解决设计炒更,施工挂靠等现实问题。打破部门界限,统一基建管理。加强对房地产项目抗震设防、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劣质工程贻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