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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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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1篇

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要反“三违”,禁“三超”,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

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

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必须按照停工停产矿山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煤矿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各矿山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主动报告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凡没有自查、不报、瞒报隐患,而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二是建立隐患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隐患情况;必须在隐患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注明防控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指导工人作业;必须向员工公开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接受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做出整改承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加强与隐患排查组的沟通,把节后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相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没有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必须先由核查组进行隐患排查,经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复查工作可以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并进行。没有经过省级隐患排查以及复查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山企业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矿山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四、明确标准,严格复工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逐矿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一)下列五类矿山不得复工

1、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矿山。

2、2014年度伤亡事故未结案的矿山。

3、2014年底以前未退出黑名单监管的矿山。

4、未完成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煤矿,未落实煤监局专项监察指令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省安办《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5]3号)中规定的十类情况之一的矿山。

(二)矿山复工必须达到6个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探矿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单位施工;外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2、矿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可靠;矿山图纸必须真实、规范。

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可行;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采掘施工计划、灾害防治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六化”或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计划。

4、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矿山企业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5年度矿山救护协议,没有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同时为职工办理了实名工伤保险。

6、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优化矿山复工程序

矿山复工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采取四级检查,即企业自查、集团检查、乡镇督查、县安监局核查。

1、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先制定复工复产整改方案,煤矿企业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带班领导、整改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坚决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恢复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和排水引发事故。经企业自查,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逐级申请验收。

2、矿山提出复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安监局;

4、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合格后,报经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县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

5、为了更好的给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好务,与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县局决定分矿种、分时段分别进行复工,大致安排如下:

非煤矿山企业:3月中旬到4月中旬

煤矿企业:3月中旬到4月底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作出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煤矿企业调研检查、亲自参加重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昭煤发〔2009〕1号),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了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组成3个督查组,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从严制定验收标准、从严落实人员责任、从严审查相关证照、从严监管特员、从严监管工人培训)”,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瓦斯防治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煤矿瓦斯远程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在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2对矿井,全面启动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针对*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瓦斯事故多发的实际,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就开展瓦斯治理及煤炭开发技术合作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强力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了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在20*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大了督促和指导力度。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每次组织工作组到县区检查工作,都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来落实。局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整合协议签订、企业名称变更、采矿权变更、矿井改扩建设计等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41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04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3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48个煤矿已完成)、79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昭煤发〔2009〕13号),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活动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分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相关县区贯彻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复工复产、“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双回路建设等11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

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昭政电〔2009〕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推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整合关闭矿井和“三超”矿井监管为重点,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

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建立“两项制度”,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管理到位。下发了《*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昭煤发〔2009〕31号),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昭煤发〔2009〕39号),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即:煤矿企业每年初向政府承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不发生煤矿事故。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每死亡1人,向政府交纳10万元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每死亡1人,向政府交纳20万元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煤矿企业的年度度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按昭政办发〔2009〕70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相关部门。政府同时向煤矿企业作出承诺,保证为煤矿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办矿环境。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督促各县区抓紧制定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关闭计划,对今年应整合关闭矿井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按时限实施关闭。切实加强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严密监控,严防其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应整合关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执法人员、乡镇煤管所长、高突矿井及20*年以来发生过瓦斯事故煤矿的驻矿安监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一是坚定信心,抓实措施,全力巩固和推进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装备建设、骨干煤矿建设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指导帮助各县区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三是开展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工作。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对清理规范煤矿转让承包行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各县区正督促煤矿抓紧办理。四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共汇总上报了37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55万元。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六是继续为重点煤电、煤化工项目建设(筹建)提供行业管理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进度。

八、认真落实“今日*效率提升年”要求,全面推进机关建设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工作总体部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工作目标

1、全年监管范围内工程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死亡率零,重伤率零。在确保总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施工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重点环节、部位的程序监控,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三、组织领导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市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2、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条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开展专项整治;3、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五、整治内容

1、春节后复工前的专项整治

各施工企业成立节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方案,对复工前施工安全情况作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施工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企业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还应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备案后方可复工,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规范,高度重视易引发较大安全事故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以这次市局《严格建筑起重机械标准通知》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重点检查现场安拆、顶升单位的资质、作业人员的资格、人员的配置情况,现场的安拆、顶升作业人员是否与安装告知时所报人员一致,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安拆、顶升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企业、安拆企业是否制定详细的安拆顶升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等。

3、施工消防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省建设厅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DGJ32/J73-2008),从方案编审、作业制度、防护措施等三个方面开展整治。施工企业要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体系,开展施工消防的隐患排查整治,着重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电器等方面的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应将施工用水池、水泵、输水立管兼作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高层建筑每个楼层应设临时消防笼头,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易燃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等方面开展排查。

4、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

提高对建筑施工现场防止扬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制订具体的施工现场防止扬尘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的考评;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围挡、建筑物使用的安全网,现场道路、生活区地面硬化,堆放、装卸、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控制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沙石回填土等覆盖、车辆清运渣土、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等情况,加大检查频率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污染的整改。

六、实施时段

第一季度(2月至3月):活动部署阶段。根据省、市局要求先下发通知,并召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动员大会,具体安排第一时段计划,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按照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的内容要求及检点,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查。

第二季度(4月至6月):1、开展深基坑、高支模的专项整治。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对周边环境及其基坑变形动态监测变形监测等情况。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深基坑、高支模检查在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于五月份组织检查。2、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重点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现象。

第三季度(7月至9月):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以这次市局《严格建筑起重机械标准通知》为契机,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开展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以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为抓手,健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规范现场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的行为,完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特别要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地下施工现场等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强化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整改,确保所有在建工程全数自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监理单位应加强巡视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各施工企业要做好重点时段、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消防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矿山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强化提升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抓好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抓好安全技术装备、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煤矿企业强基固本,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配齐配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作人员。

(二)所有煤矿必须在2月5日前完成复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出复产复建验收申请。

(三)生产、试运转、建设矿井必须在2月10日前通过验收投入生产、试运转和建设。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生产、试运转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必备条件》(表1-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基本条件》(表1-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二)建设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必备条件》(表2-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基本条件》(表2-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三)生产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防治水、防灭火等专业及监测监控、抽采、压风、供水等系统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通风、瓦斯防治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矿井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正常使用,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节后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复产复建整改验收领导小组,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

1、提出整改申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配齐并于2月1日前到位,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防突管理机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等,方可向安监、能源部门提出整改申请。

2、提交整改方案。2月3日前必须完成自查自纠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到所属煤监站,煤监站接到整改申请后,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煤矿企业根据存在的隐患和检查意见编制整改方案报安监、能源部门备案后方可整改。

3、提交验收申请。煤矿企业按整改方案内容整改并于2月5日整改结束,并组织自查合格,提出验收申请。

4、组织验收。县级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收到验收申请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煤矿,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二)对春节期间未放假继续生产或建设的煤矿,一律按节后复产复建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验收领导小组和包保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服务、指导和督促的职责,深入煤矿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煤矿企业及时排除困难,督促煤矿抓紧整改,按时通过验收。煤矿企业精心组织,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验收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片负责的要求、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煤矿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对煤矿企业复产复建工作不力,2月5日前管理人员、特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处罚拾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成管辖煤监站督促并帮助煤矿继续抓紧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对节后复产复建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各级验收人员要按照复建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标准。验收过程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煤矿复建复产验收工作认真、规范、有序、稳妥进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复建复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5篇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我局接到《邢台市住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邢台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建安办【2021】17号)后,制定了《2021年平乡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平乡县住建局成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刘建伟副局长任组长,尹占昊站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尹占昊担任,成员由安监站全体组成。并结合《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通知》(邢建安【2021】1号)对全县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整治。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空作业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及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整治内容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等法规文件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问题隐患:

(一)起重设备违规挂靠、出借、套用安装资质从事安拆业务,违规聘用无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临时拼凑组织安拆人员的行为。

(二)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含拆卸、顶升)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擅自安拆、使用。

(三)安装拆卸单位未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签字,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四)起重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等作业完成后,项目单位未严格落实自查验收程序,未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违规使用无厂家手续的非标附着、标准节等构件。

(五)未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第四条执行有关起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的。

(六)设备检测单位未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人员不具有特种检测上岗资格。

(七)现场有两台以上塔机的项目,未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

(八)未严格落实邢台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和吊篮第三方专家季度检制度。

三、整治情况

经排查:未发现起重设备违规挂靠、出借、套用安装资质从事安拆业务行为,各工地主动积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告知、登记;复工复产复检建筑起重机械30余台。个别工地存在信号工断岗、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问题。

 

 

平乡县住建局

2021年4月8日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6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1、成立机构,严格标准。去年10月10日,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区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批复》意区按程序启动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后,区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重组办“广煤重组办[2013]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序启动、监管有效、安全保障”的总体要求,区成立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煤管、安监、公安、国土、人社、监察、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验收办公室于区煤管局,负责煤矿复产复工的日常工作开展。验收办公室下设专家组和综合管理组,专家组由一通三防组、采掘组、机电运输组、地测防治水组等4个隐患排查及验收小组组成。为提高隐患排查及验收工作质量,我区专门聘请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的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方面专家全程负责各煤矿隐患排查、方案审查和复产复工验收。根据川煤重组办[2013]10号、川安委[2013]27号、28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将省上的生产矿井22条复产验收标准细化为55条验收标准;将建设矿井12条复工验收标准细化为44条验收标准,并制作下发《区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流程图》,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细化和明了,便于煤矿掌握和操作。

2、组织隐患排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

煤矿复产复工工作启动以来,区内各煤矿按照复工程序,制定了《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所有职工进行了不少于72学时的新工人培训,全区共培训新工人565人,所有煤矿均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入井进行侦察和排放瓦斯,然后全面进行井上井下隐患自查。全区煤矿自查隐患共236条,在煤矿自查基础上,省专家组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另查出隐患320条。春节收假后,各煤矿自查隐患130条,区复产复工验收办组织对7户煤矿进行了隐患复查,另查出隐患94条。各煤矿编制《隐患整改方案》报区复产复工验收办批准后启动整改,整改工作按“四落实”原则有条不紊推进。区煤管局实行定人联矿方式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3、逗硬验收,按程序复工。3月份以来,按照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前煤重组办[2013]7号)确定的煤矿复产复工程序,经煤申请,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聘请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煤矿技术专家,会同区公安、安监环保、国土、人社局等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7户煤矿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现已批复5户煤矿复产复工。蔡山洞煤矿因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瓦斯抽采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影响未复产,长胜煤矿验收不合格未予复工。祥和煤矿经验收因利用越界巷道未批复。

(二)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区从2013年12月13日起,开展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为主题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共检查煤矿13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97条,已督促煤矿完成整改179条,整改率91%。通过活动开展,全区煤矿业主更进一步认清了安全形势,主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区内煤矿从区外新引进煤矿仅节后专业技术人员达7人,充实了煤矿技术力量,同时也主动加大投入,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安全隐患。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也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三)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煤矿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进一步提升矿井应急能力。我局组织全区7户煤矿(长胜煤矿因复工验收不合格,未能及时开展演练工作),按照《区2014煤矿防灾救灾演练实施方案》要求,在4月16日至4月30日分别开展了以防治水、防灭火和防治瓦斯的防灾救灾演练,通过演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了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锻炼了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煤矿平安、持续、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川安委[2013]35号文件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矿严格落实煤矿井下收尺制度、头面核定制度、交换图制度、密闭管理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下井人员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把密闭墙四对口、作业范围、入井人数、火工用品核定使用等作为检点,真正从源头加强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区修订了驻矿员管理办法,明确驻矿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在源头监管上狠下功夫,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4月份以来,我区将煤矿密闭墙管理作为检点,到煤矿检查时,将密闭台帐、图纸复印后,下井人员人手一份,与驻矿员一道,用红色油漆对全区煤矿井下的所有密闭进行统一编号,检查人员在密闭墙上签名,备注检查时间,对查出的未上台账的密闭现场编号登记后,责令煤矿按实际重新制作台账和密闭图纸,经矿长、驻矿员、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煤管局存档。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区煤管局统一制作了密闭管理牌板。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煤矿生产建设行为。在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抽查中,我区的密闭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现场检查人员和各位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深化举措,确保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有序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的要求,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为深入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根据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督导工作会议要求,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订了攻坚战宣传培训、安全生产大会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开采、水害普查治理、瓦斯治理、劳动用工管理、“打非治违”、信息化平台建设等9个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主投资信心不足。煤炭行情持续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降,煤炭售价普遍低于生产成本,严重挫伤了煤矿业主投资积极性。

二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滞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自救器有效时间内,满足人员步行出井的矿井可以不建紧急避险硐室,区内部分矿井(小井沟煤矿、杉垣煤业等)经市安监局组织论证后,未予以设计和建设。按2013年2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川安装[2013]23号文件要求,上述矿井又必须建设紧急避险系统,时间上对建设矿井极为不利。

三是人员流失严重。从2012年“8·29”肖家湾煤矿事故后,煤矿一直处于半停工(产)或全部停工(产)状态,矿井关停时间过长,熟练工人大量流失从事其他产业,煤矿出现了招工难的困境;管理人员跳槽现象严重,新组建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在短期内很难立即适应。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因停工停产影响,部分证照存在过期现象。

四是煤矿整顿关闭难度极大。去年区关闭了3户煤矿企业,关闭煤矿采用缴纳互助金的办法,在煤矿去年没有产出、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各煤矿积极响应国家关闭政策,按35元/吨缴纳了互助金。今年区又有一户关闭任务,煤矿已无力承受资金压力。并且要关闭的矿井在去年也缴纳了互助金,还投入了整改资金,关闭难度极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存在一些困难,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协调下,我们定能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一是在区煤管局现有6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继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总工程师和通风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二是要求所有煤矿配备2名以上全日制煤炭专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督促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为了抓好事故源头控制,有效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我区拟从6月下旬组织开展区域性老窑、采空区、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每个矿井划定积水警戒线和禁采线,督促煤矿落实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从而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在本质安全方面上台阶,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督促煤矿加大投入,按规划设计,全面开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确保蔡山洞煤矿在6月底前,杉垣煤矿、小井沟煤矿、大田湾煤矿在今年底内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生产矿井复产验收时和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标准化作为常态化管理,坚决制止煤矿为达标而达标、达标后就松劲的不良行为发生,对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坚决不准进行生产。

(五)精心组织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及开展回头查活动。截止目前,蔡山洞煤矿、祥和煤矿、长胜煤矿尚未复产复工。计划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上3户煤矿的复产复工验收及批复工作。验收时严格按照煤矿企业自查验收、省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专家验收、部门把关和区委、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坚持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批复一个。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同时对已经复产复工的煤矿开展复查工作,对标准降低,达不到生产建设条件的,将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和建设。

(六)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在我区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煤矿资产清理工作专家组,对参与兼并重组的各煤矿企业的账面资产、实际资产、井下煤炭资源、灾害情况、井下设施设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确定煤矿重组后各业主在总公司占的股份份额;组织签订煤矿入股协议,成立意民煤电筹备工作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四个一”标准筹备和组建新的意民煤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明确新组建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矿井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七)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9月份倒风季节矿井通风系统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煤矿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状况、风机房设施、防雷设施、矿井通风系统以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倒风季节煤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在汛期到来前,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隐患专项检查,督促各煤矿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开展矿区井上下水患调查,弄清矿井水文地质灾害情况,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井下探防水措施和探水专用设备设施。同时对斜井开拓矿井,重点检查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将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作为铁的规定,要求煤矿企业遇“打大雷、下大雨”天气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近期安全工作部署精神,按照岳住建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岳池县建筑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2014年***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我镇于1月中下旬开展了春节期间建筑安全大检查,现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月总结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安办、村镇办、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村镇办,负责督查各在建项目及农村自建房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二、  工作开展情况

按县上统一部署要求,我镇于1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场镇所有在建工程逐一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康安家园,存在问题:建筑材料堆码混乱;龙门吊无检测报告;保险绳挂钩不规范。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办理检测报告,清理材料堆码,规范保险绳挂钩。

(二)锦城花园,存在问题:安全网防护未同步;4人未戴安全帽;脚手架无扫地杆;搅拌机未搭双层;施工场地环境较差。整改要求:立即完善安全网,教育督促工人戴安全帽,整改脚手架及搅拌机,及时清理场地各类垃圾。

(三)森苑安居,存在问题:施工后侧无安全平网;无硬件防护;脚手架无扫地杆; 3人未戴安全帽;用电线路裸露在地;施工场地材料堆码杂乱。整改要求:立即完善安全网,教育督促工人戴安全帽,整改脚手架,整改用电线路,保持材料堆码有序。

(四)桥头花园,存在问题:2人未戴安全帽;背面无安全网;电线搭接不规范;脚手架无扫地杆,无安全通道;施工场地未完全封闭。整改要求:立即完全封闭施工场地,整改安全网及脚手架,留足安全通道。

(五)学林天成,存在问题:3人未戴安全帽;无安全平网;无硬件防护;塔吊无检测报告;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整改要求:立即搭设安全网;出具塔吊检测报告,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我镇经研究决定,全镇所有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包括农村自建房务必于1月26日之前停工,复工定于2月10日后,场镇的在建工程经过自查整改后,将开工报告交于***镇村镇办,待***镇村镇办检查合格,并上报住建局,方可开工。

(二)高度重视春节节前节后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岳住建发[2014]3号文件精神,对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整改。

(三)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利用民工回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四)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一是分清权利和责任,要在划分事权基础上明确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主要是程序上的监管。

 

 

                          岳池县***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的公开信范文一尊敬的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春节期间,我们将置办年货、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或生产经营,由于受低温天气、出行量增加、部分行业经营繁忙等诸多因素影响,安全隐患也可能与我们为伴!一时疏忽,安全事故就会乘虚而入。因此,在春节期间,市民朋友们一定要对潜伏在你我身边的安全杀手保持警惕。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及生产经营者:

(一)节前安全生产勿大意。广大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警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将平安健康作为最贵重的礼物送给员工及其家庭!

(二)用电用气用火要注意。春节期间,我们将欢聚一堂、围炉而笑!冬季气候寒冷、天干物燥,我们用电用气用火安全一定要做好!不要让电器带病工作,不要随意摆弄用电线路和电器设备,不要私拉乱接电线,有问题,请电工!使用燃气时,注意通风换气,避免中毒或引起火灾!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离家外出前,必须检查燃气阀门和电器电源是否关好!

(三)烟花爆竹燃放要小心。我们严禁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我们倡议增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环保意识!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谨防假冒伪劣产品。燃放烟花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儿童燃放烟花爆竹的监护!不能在高层楼房、景点和禁区燃放。

(四)开车四个避免要牢记。尽量避免频繁变道;车辆通过急弯、湿滑路段时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发生侧滑,切不可紧急制动、急打方向;尽量避免午夜雾气、暗冰多发时段出行;保持安全行车,避免因超速导致事故。

(五)不去人多地方凑热闹。注意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如果发生拥堵,要和身边的人挽起胳膊,就近找到可以依靠的物品,如墙角、楼梯扶手等,防止摔倒。

(六)节后复产复工要做好。春节期间,工作现场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脚手架、电气等设施设备停用,容易导致安全性能下降,因此,开工前一定要先检查、维修、加固,再复产、复工、经营。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复产复工后,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麻痹思想,让广大从业人员以新的安全状态投入新一年的工作。

从1月17日起,市委、市政府已经组成6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到基层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XXX,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们将及时依法严厉查处。

祝各位市民朋友春节快乐、平安幸福!

xx

20xx年x月x日

企业安全生产的公开信范文二市民朋友们: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今天,以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在此,预祝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圆满成功!

平安是民生之要、发展之基、百姓之福、为政之责。去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安的决心。全区上下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多路径、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看作人民群众的第一需求,把安全生产当成最大的民生,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最重要的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抓好、抓出新成效。执法监管部门要不断探索完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新机制,共享信息和资源,全面推动安全隐患整改的及时到位、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

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为先的意识,真正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每一位市民都要牢记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将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看作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当作自己的最大责任,努力增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发现的身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举报,将每一起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吴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全区人民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xx

20xx年x月x日

企业安全生产的公开信范文三全市各企业单位:

从6月初至9月底,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个月来,全市企业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并取得明显成效。然而,我们也发现,我市少数企业仍然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到位、操作规程不遵守、现场管理混乱等现象。

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这一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各企业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大检查期间各企业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将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改的措施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

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各企业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员工,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深入持久开展反违章工作。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大部分是由违章造成的,因此企业负责人要向员工承诺不违章指挥,企业员工要向负责人承诺不违反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教育,特种行业必须持证上岗,要建立反违章相互监督机制。

四、大力提倡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企业要通过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方式,逐步淘汰高危工艺、有毒有害工艺,利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持全市安全形势的稳定,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让我们携手同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为把我市打造成现代田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