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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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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巩固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2017-2019)实施成效,提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全域大排查、百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聚焦全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省道、县道沿线环境整治,确保“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治理,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实现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洁、生态优美、管理有序。

二、整治范围

对我镇辖区范围内的省道、县道及入镇、入村主干道沿线两侧进行环境整治。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成立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镇党政办、镇环保办、XX交通中队、XX交警中队、XX供电所、XX电信分公司、各行政村等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城管中队,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等相关具体工作。

四、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道路容貌:对整治道路及沿线乱搭建、乱堆放、占道经营、乱设杆牌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垦种等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道路、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

(二)环境卫生:重点整治道路沿线偷倒、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对沿线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

加大对道路沿线企业固废垃圾的管控力度,做到定点存放、定点处理。加强对道路沿线施工工地、收储地块的管理,做到规范围挡、无扬尘无带泥上路,收储地块有管理。对道路沿线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整治,取缔无照经营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废品回收站点,搬迁合法合规的废品回收站点,做到全镇范围内省道、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及重要景观节点可视范围内无废品回收站点。

(三)道路设施:各管理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整治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电力通信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有效整改,做到设施功能齐全。

外观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无被占用。

(四)园林绿化:对道路沿线的园林绿化进行专项整治,在绿化空秃、行道树缺失的区域进行补植,绿化凌乱有杂草的区域进行修剪和养护,具备条件的道路结合XX精品道路创建要求对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提升道路绿化品质。

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养护责任区域划分,做好管理责任全覆盖,无遗漏、无交叉、无职责不清,强化考核,督查养护单位有效落实养护责任。

五、部门职责

(一)镇党政办

负责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入镇节点道路沿线宣传工作的指导。

(二)镇建管站

负责组织实施管护范围内省道、县道及入镇主干道沿线的道路绿化、市政设施、道路容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督促环境服务外包单位。

(三)镇环保办

负责牵头道路沿线工业企业固废的环境监管工作,督促道路沿线工业企业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严肃查处工业企业随意倾倒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XX城管中队

负责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行政村、部门有效组织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协助开展好专项整治,做好执法保障。

(五)XX交通中队

负责厘清区域内所有道路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管辖区域道路设施管护等长效管理措施。

(六)XX交警中队

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加大对占道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绿地停车的查处协助工作。

(七)XX供电所

全面排查道路沿线电力箱、杆线存在的问题并整改,清理废弃杆线。

(八)XX电信分公司

全面排查道路沿线通信设施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

(九)各行政村

负责组织实施各自辖区内省道、县道及入镇、入村主干道沿线两侧道路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设施、固废垃圾专项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好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0年9月12日-9月19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对整治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标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摸清底数。针对摸排出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20月一10月31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照整治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分析问题背后显现的管理缺位、管理薄弱等短板,解决问题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长效阶段(2020年11月1日以后)

各行政村、各部门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XX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0〕X号)要求,全面落实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成果进行验收,并纳入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边、不留死角。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协调机制,各行政村、各部门确立联络人,负责具体工作过程中信息的传达和对接。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度和配合度,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按照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调度、协调及督促检查。二是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州、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对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进行安排。三是制定方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县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各外勤组在30个乡镇分阶段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二、广泛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媒体宣传。利用“安全生产促和谐”电视专栏,在电视台每周一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阐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安全溪州”短信平台向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文明交通安全整治短信,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意义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二是培训宣传。利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机,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三是日常检查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深入学校、幼儿园、企业开展宣传,及时掌握农村赶场日、婚丧嫁娶、民俗节日等民间喜庆活动用车情况,提前进行宣传教育和规劝,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拖拉机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局农机监理站对机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二是强化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辖区内客运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台帐,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管理。三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安监站对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报送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四是强化交通安全整治。各乡镇安监站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违法载客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人无驾驶证、未缴纳交强险、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集中彻底解决当前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使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观,环境质量和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富强、和谐、幸福、阳光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黑出租、摩的三轮车,杜绝城区非法载客营运行为,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按照“强基固本、堵源封尘、综合治理、从严管理、确保优良”的总体要求,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基本控制县域交通干线、县乡公路运输扬尘及撒漏污染问题,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车辆营运秩序管理

1、依法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黑出租、摩的三轮车。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主要通过加大出租车的投放数量,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加大对黑出租的调查取证力度以及加大对黑出租危害性的宣传力度等方式,严厉打击黑出租、摩的三轮车的非法营运行为。对一经查实的黑出租、摩的三轮车一律予以3个月封存车辆,并从重予以处罚。力争在年底前,全面清除县城区非法载客营运的黑出租、摩的三轮车。

2、加强县城区4条“严管街”限时、限行交通管制。县城区4条“严管街”为**路、**路、**大街和**路,在限定时段内,严禁摩的三轮车进入严管街行使、停放,每天的限定时段为8时至21时。具体分工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路实施交通管制;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路实施交通管制;公安局负责对**大街和**路实施交通管制。

(二)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

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工作,既是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的一项重要行动,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惠民实事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任务完成。具体任务及分工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

(1)着力做好县域交通干线、县乡公路上运输建筑渣土和沙石料的营运性车辆的治理工作。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掌握路面情况变化,迅速整合执法力量,依法查处运输易挥撒扬落物料未做覆盖、密闭及超限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2)加强与交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抄告和追踪处理工作。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负责进出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运送土方、建筑垃圾及沙石料车辆的源头监管工作。对运送易挥撒扬落物料未采取覆盖、密闭等措施的车辆进行告知、劝返,禁止未采取覆盖、封闭等措施的车辆进出工地和建筑场所。

(2)负责辖区内各村运送土方、建筑垃圾及沙石料车辆的监管工作。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整治活动实效。

四、实施步骤

行动从2012年3月份开始,到2012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3.1-2012.3.15)

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另外,通过印发整治通告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在社会上营造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3.16-2012.6.16)

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进行整顿,讲求质量,务求实效,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6.17-2012.11.30)

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建立综合整治的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的强大执法力,保证县城区交通秩序良好有序,并实现综合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12.1-2012.12.31)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与总结,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予以推广,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长效机制,加强防范,认真查找不足,总结整治经验和措施,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实施长效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配合,树立全局意识,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地组织好、实施好。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制定详细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积极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营造规范、便捷、有序的群众公共出行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私家车改装成出租车样式的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各类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二)整顿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章停靠。

(三)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免费租赁自行车,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综合整治区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宣传工作专班: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宣传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大队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网络监督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综合执法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执法过程的取证、立案、处罚、归档和安保工作。其中非法营运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道路秩序执法工作由区交通大队为主体,安保工作以区公安分局为主体。

(三)维稳专班:由区维稳办牵头,区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劝导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自愿退出,负责因此次整治工作导致的上访等的处置,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并及时化解。

(四)帮扶安置专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自身职能对相关困难人员提供多种类型的帮扶。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2.协助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协助对吴家山地区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调查摸底工作。

4.负责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建立非法营运车辆档案。

5.负责科学合理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6.负责制订和实施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方案。

7.积极探索和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二)区交通大队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运政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实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进行吊销。

2.完善区道路标识,通过设立禁停标志、设立标牌,划定禁停线等方式合理设置禁停区。

3.加强对吴家山地区窗口地带禁停区的巡逻检查,提高电子监控设备使用率,加大对违规占用道路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区公安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制定防范预案,配备流动执法车辆,一旦在综合执法过程中遭遇围攻,能快速调集警力,果断处置;对严重阻挠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和渗透、操纵非法营运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做好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区城市管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

2.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区域出租汽车“的士岛”、招呼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在吴家山地区设立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

3.推进区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五)区工商分局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对客运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管,积极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营运市场秩序。

(六)各街道、办事处

1.做好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组织社区(大队)、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本辖区居民人人知晓。

2.负责对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摸底工作。

3.做好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争取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营运。

4.协助做好对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放弃非法营运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5.协助做好整治非法营运维稳工作。

6.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和长青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做好属地管理工作,派遣人员参加综合执法。

(七)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引导,统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口径;负责各类宣传口号、标语、公开信等宣传文字的组织、审核、把关,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平面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八)区宣传信息中心

区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工作;采编、制作、留存相关新闻、视频、音频资料并在区电视台、报进行集中宣传;负责网上信息、舆情监督和处理,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广电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九)区法制办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区维稳办

1.负责牵头维稳工作,制定维稳工作方案。

2.对此次专项行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的审查。

3.负责对的现场应急处置、对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

(十一)区局

1.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处置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2.分析研判我区整治非法营运存在的矛盾隐患,提出预防和化解因整治引发上访活动的建议。

3.有关责任单位交办涉及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督促其依法依规按政策及时办理。

(十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根据非法营运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家庭背景、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相关信息,为每名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制定一份就业援助计划。

2.走访辖区企业,结合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深挖就业岗位,摸清空岗情况。

3.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人员到企业面试、定期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帮助非法营运相关人员与用工企业进行岗位对接。

4.对全区各单位(重点是吴家山街、长青街)现有保洁、保绿、门卫等公益性岗位组织调查摸底,腾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同时仔细研究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竞聘公益性岗位办法,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录取。

5.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一方面对符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帮助其申报并落实社保补贴。另一方面发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作用,鼓励企业更多的吸纳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

6.鼓励自主创业。针对非法营运相关人员有创业愿望,缺乏创业知识的情况,积极开展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发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指南》,明确了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贷款程序等。对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十三)区民政局

对自愿放弃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困难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十四)区物价局

1.积极联系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营运价格。

2.安排好与周边区的比价,合理制定区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和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监督后期执行情况,规范我区客运出租价格秩序。

3.制定区物价局核定区域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4.成立区物价局区域客运出租价格监督检查专班,负责客运出租车运营后的日常监管和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5.加强与上级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十五)区财政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行动中的宣传、办公、执法、评估及其它所需经费。

(十六)区监察局

负责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收受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区域出租汽车的招投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

由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摸底调查登记表,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型号、驾驶员家庭基本情况、从业原因等),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区交通大队要配合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归档,为组织实施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疏导教育阶段(2012年8月19日至10月1日)

1.宣传发动。由区宣传信息中心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9月1日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点咨询、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辖区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放弃非法营运,并妥善化解矛盾;区交通大队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整治非法营运氛围,引导群众乘坐合法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2.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抽派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抽派的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办公。

3.重点地带整治。本着“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七雄路轻轨站、五环大道轻轨站、中百仓储、四明路农贸市场、区人民医院、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六处窗口地带。参与综合执法的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综合执法新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模式,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4.组织帮扶安置。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要从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落实低保、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解决退出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由吴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吴家山地区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做好门前道路畅通包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6.开通区域出租汽车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于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区域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工作,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车辆购置、设备安装、GPS监控平台建设等开通前期准备工作,10月1日开始试运营。区物价局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7.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由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积极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部门及市民的意见,于7月30日前完成初步选址和勘查方案,8月20日完成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启动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首期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8.健全举报机制,实现群防群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指定专人对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和督办。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1.全面开展综合执法。9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执法行动,保障区域出租汽车正常经营。针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要做好调查取证。执法行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执法人员取证意识,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充分利用微型录音笔、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取证工具,确保证据充分确凿。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从事非法营运营运人员依法处罚。建立执法工作档案,操作规范,执法文明;对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公开处罚结果。综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引导乘坐区域出租汽车。大力宣传区域出租汽车,做到人人知晓。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区域出租汽车的优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乘坐区域出租汽车。

3.强化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区域出租车的营运行为,“起好头、迈好步”,促进我区区域出租汽车的平稳、有序发展。

4.积极推行定点包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非法营运多发地点进行责任划分,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定点包干,分别负责各非法营运聚集点的交通秩序的协助检查和非法营运行为监督,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宣传、引导并报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责任点交通秩序良好,无非法营运现象。

(四)总结表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交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反弹。各相关单位要长期坚持门前包保和定点包干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非法营运行为不反弹。

2.进行总结表彰。综合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各成员单位应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向区政府提出表彰方案,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综合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摩托车以其轻便、快捷、经济、实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青睐,成为群众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进入寻常百姓之家。特别是农村,摩托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现有各类摩托车12400余辆。长期以来,摩托车一直是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摩托车交通秩序混乱更是道路交通管理久治不愈的顽症”当前,区摩托车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初步估计。缺乏上牌办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片面地认为不上牌不办证可以省钱,一是无牌无证现象比较普遍。全区无牌无证摩托车近1000辆。驾驶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机动车上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上户挂牌、申领驾驶证,为了应付交警路上检查,只要路上不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不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一般查不到自己身上来,因此上牌办证与否无所谓。

无证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有的机动车中。区发生的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近800件,二是交通事故频发。摩托车发生事故的频率最高。近四年来。占事故起数的45%以上;发生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13人,其中无证驾驶4个,以大牛路上发生的事故最为突出。如:今年9月18日,牛佛镇发生一起摩托车事故,造成1死10伤。近几年来,因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这些事故的发生,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给当事人家庭带来巨大痛苦。而在摩托车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又是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交警部门统计资料显示,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占摩托车交通事故的12%7%

影响社会稳定。因为绝大多数的摩托车所有人没有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医疗费或责任赔偿费的支付十分困难,三是事故发生后赔偿难度大。一旦摩托车撞伤甚至撞死他人后。调解难度很大,由此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多。近年来,每年因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不到位引发的有关部门上访案件达10余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由于摩托车的无序发展。造成大量的国家税费流失;近年来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率高,四是日常管理难度大。无牌无证现象突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发生事故后,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一些违法驾驶员公然冲岗闯关,不服管理,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实行严格规范管理。势必影响到道路交通秩序的正常保持,摩托车失控、失管的局面如果不迅速加以整治。势必波及到其它机动车的规范管理。势必要发生更多的车祸,造成更多的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损失。为切实解决摩托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未年检等突出现象,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通知》川厅联发〔2009〕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下发了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实施方案》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决定集中4个月时间,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既要认识到开展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的重要性,又要看到工作任务的艰巨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上来,深入、扎实地推进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

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打好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行动攻坚战

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强调四点:区公安交警部门已就我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实施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面。

宣传发动工作十分重要。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单位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向群众发放公开信,一宣传发动工作要到位。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发动宣传攻势。编印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资料书籍向驾驶员免费发放学习,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大力宣传。各乡镇要深入村组、企事业单位,逐村、逐户、逐单位、逐人发放公开信,对群众进行再次面对面的宣传发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辖区摩托车和驾驶员办牌办证、检审及购买保险等情况,督促车主自觉主动办牌办证。区直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关于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会议,大力宣传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的重要性,宣传无证驾驶、使用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摩托车、报废车和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行动的主要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全社会形成群众主动办牌办证、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直是制约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一大瓶颈。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将好事办实,二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要落实到位。摩托车的交通秩序问题。认真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实事办好。区交警部门要设立办牌办证窗口,积极采取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代办点等便民措施。各办证窗口要集中人力、物力,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悬挂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标识、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时上网查询摩托车公告和盗抢信息,并积极争取实现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牌证和年检提供便利条件

要围绕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和未年检三个突出问题。即对假牌假证或涉嫌“两抢”盗窃的摩托车,三集中整治摩托车行车秩序要到位。按照全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行动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摩托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要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处罚规定。一律予以暂扣;对上路行驶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一律扣车并处保险费二倍的罚款;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围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组织辖区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同时,要按照落实好“守好自己的路,管好自己的车”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职责,组织人员上路开展巡逻防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合法驾乘摩托车。严格自律,四集中治理党政干部违法驾乘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到位。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驾乘合法摩托车。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远离交通违法,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发挥好模范和表率作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凡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证驾驶摩托车或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责任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公开曝光。

三、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行动取得实效

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区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优势,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区里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全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开展工作。此次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工作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将这项工作拿在手上抓,深入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辖区群众和本单位干职工的宣传教育率100%办牌办证率100%遵章守纪率100%

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原则。形成合力。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区广电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工商局、区交警大队、区各保险分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二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齐抓共管。认真落实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县区、国道、省道等其他道路基本上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率90%以上,摩托车动态遵章率达90%以上,超载违法率低于2%,违法停放率低于5%,从根本上杜绝自行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驾乘摩托车遵章率必须达到95%以上。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与整治前同比下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县安监局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县集中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挂靠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各机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县城区、乡镇场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324国道线、省道201线。各单位也可根据辖区摩托车违法行为多、事故率高的地段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

整治重点:摩托车无牌、无证、套牌、遮掩车牌、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自行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的谋划、开展和督导,必须到岗到位,锁定目标,实行包路段、定目标、定奖惩的责任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的专项整治这个载体,推动建立由乡镇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派出所民警、交警大队民警、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构建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项整治工作网络,共同开展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2、宣传部、安监局、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配合并深入各乡镇、农村,通过走村串户、赶场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驾乘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摆放近期由摩托车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图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3、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应主要从强化源头管理上着手,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要通过乡村两级干部和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动员和发动群众,自觉到交警部门办理登记入户,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审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实际需求,采取简化办事程序,上门服务,预约考试等各种方式,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千方百计方便群众办证入户,从源头上解决无牌无证问题,提高摩托车的注册登记率。

4、由政府牵头,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城监等部门与乡镇各职能部门一道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行驶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适时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综合执法,整合乡镇干部、乡镇派出所民警、交警大(中)队民警、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工作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管理力量共同参与整治行动。要采取跟场管理,定点查纠,逐点排查等各种方式,让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没有存在的空间和环境。对联合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并规范进行管理,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政府或安监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5、县教育局要组织对师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基本常识,规范师生的交通行为,坚决制止使用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县广电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工作报道,对抗拒执法的少数不法行为予以媒体爆光,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的先进事例。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禁止无证采砂船作业,全面禁止禁采区采砂作业,全面禁止挖山洗砂,大力开展河道采砂尾堆清除工作,全面完成城区河段、交通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影响航道安全的采砂尾堆清理,制定其它河段尾堆清障计划,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

2.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科学编制每条河流的采砂规划,为采砂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加快推行“一证一费”管理制度,理顺河道采砂许可、发证和收费体制,规范、有序、有效地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3月1日-15日)

1.调查摸底。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乡镇全面排查无证砂场、无证采砂船只、挖山洗砂、禁采区采砂、占用客运码头和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并建立台帐。

2.编制采砂规划。由区水务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分局参与,相关乡镇配合,编制每条河流采砂规划,明确禁采区、可采区、合理设置砂场和砂石码头地点,统一设置禁采区标识牌。

(二)整治阶段(年3月16日-25日)

1.全面整改。区水务局对符合采砂规划可保留的砂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砂场下发取缔通知书。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采砂船只和砂石运输船只的安全整改。相关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砂场的全面整治工作。

2.联合执法

执法时间:年3月20日-25日。

整治重点:翠江流域桥口镇、五里牌镇辖区内整改或取缔不到位的砂场和采砂船只。

(三)总结阶段(年3月26日-30日)

相关乡镇要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三禁一清行动月”开展情况书面报区采砂专项整治办,区采砂专项整治办归纳总结上报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李梦玟任组长,区政府办正科级纪检员熊波任副组长,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采砂专项整治“三禁一清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8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优化管理服务质量,打造全国市级一流站区”的总体目标,着力解决当前区域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高铁开通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两打双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火车区域成立由办主任任组长、办副主任任副组长、辖区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办各科室牵头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打双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联合执法科,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一)非法营运行为

一是未取得道路客车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车运输经营的;

二是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行为;

三是无牌车、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行为;

四是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酒后驾驶、超速等行为;

五是擅自改装客运车辆行为。

(二)盗窃行为

一是盗窃摩托车行为;

二是扒窃他人财物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5日)

一是区域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成立联合打击行动小组,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联合打击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交通、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旅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的运输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不发生盗窃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按照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开展联合行动,强化联合执法。一是联合打击取缔,通过加强路面巡查、明察暗访、定点监控、收缴“黑车”等措施,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经营车辆;二是加大清理叫客拉客人员的力度;三是清理流浪乞讨人员,净化站区环境;四是严厉打盗窃摩托车等违法行为。通过联合集中打击,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坚决遏制非法营运、叫客拉客、打击摩托车盗窃的势头。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办在巩固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阶段将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合力。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专项整治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整治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问题;要统一掌握进度,协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