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平安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工作目标
集中排查整治全街现存火灾隐患,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处理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关停、取缔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全面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及各社区、村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消防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分工协作,全力排查隐患。各社区、村要组织抓好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重点排查社区、村庄的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网吧、洗浴、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各社区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消防安全大排查,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单位职责详见《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消防;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场所以及重点单位、“城中村”、“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保证员工做到“四懂四会”。
(二)严格执法,全力消除隐患。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严格填写“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排查表,及时上报街道消防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对在两节、两会期间无法整改完毕,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广泛宣传,全力增强安全意识。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强消防常识的普及宣传,重点落实“五个一”活动,即: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一次面对面的群众消防服务;深入居民家庭送上一份消防安全提示;推动学校在寒假前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利用农村集市、庙会等开展一场消防宣传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一遍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使人民群众普遍接受消防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远离火灾危害。
四、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3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6日)。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和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1月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排查、整治工作,掌握底数,强化整改。春节前,各社区、村要专题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督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街道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根据县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局建立健全并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股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局长为综治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股室、场(站)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管理制度。并及时调整充实了局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宫布为组长,杨寿康书记、提布专职指挥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场(站)负责人为成员,由陈振华担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推行局长、股室场(站)递进负责制,局长与县委签订责任状,股室、场(站)负责人与局长签订责任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将“软”任务化为“硬”指标。我局领导班子把综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到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将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述职报告中,对综治工作重要活动我局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督促。为了将我局综治维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坚持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检查督,年终有奖惩。平安创建工作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要求、有奖惩办法。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我局建立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办公区和宿舍区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林业局领导、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犯罪事件,办公区和宿舍区未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一年来,我局大力宣传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文件精神,以建设“平安××”为载体,认真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同时我局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年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两次以上,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积极排查和调处解决发生在本单位内部和涉及外单位的各类纠纷,做到不留隐患。2009年,我局未发生火灾、盗窃、爆炸、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五防”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禁毒及反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同时加强禁毒和反警示教育。一年来,做到林业系统继续保持无吸毒和无习练“**功”、“门徒会”等组织人员。本单位干部职工无人参赌和,未发生任何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群体治安案件。无集体上访事件,无违法犯罪人员。无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现象。
四、认真开展“两项排查”专项行动
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我县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德综治〔2009〕5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两项排查”专项行动。通过活动,我局层层开展调查摸排,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在全面掌握涉林矛盾纠纷、突出林区治安问题情况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集中调处、化解和整治。通过行动做到重大林权纠纷得化解,林区突出治安问题得解决,林内治安乱点得治理,确保了林区社会安定团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19年不超过3人、2020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xxxx年以来,xx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xxxx”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这一主题,全面加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严打”整治斗争,巩固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成果;广泛深入地在农村开展反xx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和重点地段环境;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整体联动体系的建设;继续开展禁毒宣传及平安创建等工作,为 “平安古城”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加强领导,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镇党委、政府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部门要深刻理解和领会“稳定压倒一切”的战略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矛盾纠纷调处制、包保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调整充实了XX年晋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11个村委会、驻xxxx的24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综治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到基层,使综治工作责任制层层得到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了全镇综治工作总结暨形势分析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实际,制定了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治安整体联动方案、610工作要点和农村反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坚持把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严打”为主,全面构建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
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使xxxx有一个特别良好的治安环境,镇公安派出所针对存在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了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侦破大案要案为龙头,以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为重点,开展了废旧金属专项行动、出版物专项行动、黄赌毒整治专项行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突出问题等。XX年1月至XX年6月30日,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件(与去年同期2件持平),破案2件,破案率100%。上半年共发生火灾9起,全部是春节期间因燃放爆竹引起的柴草垛火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与校方建立联系制度,互通有无;由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向在校师生上法制辅导课;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工作等。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全镇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坚持“严打”是维护治安稳定和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始终不移地坚持,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作,仅仅通过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结合实际开展了构建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成立了由派出所、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为成员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的抓好该项工作。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相继建成了22个社会治安巡逻队,以“平安创建”为载体,法制教育为根本,以各种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集打、防、教、查、堵、控于一体,有效地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以及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三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和旅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不健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领导带头检查制度未落实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各类安全生产保险未办理到位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方面
1.道路交通。(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3)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4)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5)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6)客车晚22时-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7)道路货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8)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2.水上交通。(1)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2)非客运船舶载客的、老旧报废船舶载客的;(3)超限、超载航行的;(4)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航行的、超龄驾驶的;(5)船舶未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设备的;(6)工程建设在通航水域施工作业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违法占用港区岸线的;(7)未按要求配齐船员的;(8)签单发航、学生交接、穿拿救生衣“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9)视频监控不到位的。
3.交通建设。(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5)建设单位未提处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城市公共交通。(1)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未依法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2)不按规定放置运营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的;(3)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的;(4)技术性能和设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的以及车内环境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4)的士出租车不按照规定设置指示标志、价格表、投诉电话的;(5)的士出租车未打表、异地驻点营运、强行拼载、故意绕道行驶、拒载和敲诈、甩客的;(6)公交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停靠运营和拒载的;(7)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8)破坏、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用地的;(9)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5.危货运输。(1)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2)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3)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4)从事危货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港口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6.农村公路。(1)破坏公路设施的;(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7.旅游行业。(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2)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3)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4)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或超范围使用等级标志的;(5)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6)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7)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单方面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不具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8)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9)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10)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项目未事先告知或明确警示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11)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和相关游乐设施其驾驶人员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四、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月下旬-4月)。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确定联合行动主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抽查督查阶段(7月-10月)。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至少要组织两次由领导带队的集中检查,并制定检查方案。市局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提高、总结评估阶段(10月-12月)。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安监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打非治违”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监管执法年”“九打九治”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要在汽车客货运站、施工工地、客渡码头、旅游景区(点)、旅游游乐场、旅行社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三)依法依规,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稳定、和谐,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不落实责任,执行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市各地和铁路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为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我市铁路线路的不断增长和列车运行速度的不断加快,对铁路沿线治安和行车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铁路治安形势总体稳定的同时,仍然存在诸多不安定因素,尤其是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虽经多次整治,仍时有反复,铁路沿线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收购铁路器材,为违法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了加强对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央综治办、铁道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市综治办、常州铁路区段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__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落实全国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现场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的工作大局,通过依法打击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全面推进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障铁路沿线地区及全市社会稳定,保障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我市的顺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处理一批拆卸、偷盗、收购铁路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取缔一批违法、非法收购站点;教育、督促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依法经营;严格规范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和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组织部署。成立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公安部门和市护路办负责人参加的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由市护路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五区综治办、公安局(分局)、工商局(分局)有关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铁路公安为主,地方公安、工商配合,对铁路沿线两侧(城镇200米,乡村2500米以内)设置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一次入户调查,掌握其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集中清理、分类整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铁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告》要求,依法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个体收购人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完善机制。各地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由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与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签订《严禁收购铁路器材责任书》。省综治办、铁道、公安、工商等部门还将联合组织力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铁路运输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对于保证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法治常州”的高度来认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各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当制定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铁路沿线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做好路地双方的组织协调工作。整治期间,各级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没有按期达到整治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重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总结经验、给予表彰奖励。
(二)坚持齐抓共管,进行分类整治。铁路沿线的综治、铁路、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沿线各地要按照铁道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拆卸、偷盗和收购铁路器材的通告》要求,对铁路沿线两侧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有证有照但从事违法收购铁路器材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由公 安部门没收其收购的铁路器材,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或责任人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安部门作出治安处罚后,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对于无证无照和流动收购铁路器材的站点和个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等案件,铁路、地方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坚决予以查处。在清理整治中,也要注意对违法收购电力、电信器材等行为的排查处理,不能搞“单打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防范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全面开展镇治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城市”建设,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强化预防和处置,排查列管一批影响稳定的非法上访人员和特殊群体,有现实危害的治安危险分子,高危地区来新人员和其他可能有现实危害的重点人口,并全部纳入视线,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突破一批案件,集中侦破扒窃、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车内财物等多发性刑事案件以及电信诈骗、信用卡复制等新型案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全力摧毁一批系列性、地域性、职业性犯罪团伙,特别是涉及招投标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及“两抢一盗”、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端掉一批犯罪窝点。
4、大力加强对涉黑涉恶、涉赌涉毒等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一批案件多发、治安秩序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和治安乱点地区。着力解决聚众赌博、摆设赌博机等治安顽症,使治安面貌得到明显好转。
5、整合充实巡防力量,发动各村巡防队巡逻,全面强化街面、村镇、单位防范责任和措施,增强预防震慑、快速反应和现行抓获能力。
6、深入完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强化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和对网吧、旅馆的管控,拓展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实战水平。
7、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危险物品、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交通、消防和危险物品管理,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事故。
三、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从月底开始,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整治攻坚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成立县社会治安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办公室,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层层落实,为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2、整治攻坚阶段。按照全县总体部署,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围绕以老街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围绕方案明确的七个主要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巩固验收阶段。派出所对整治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并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对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四、整治重点
1、切实加强矛盾化解和处突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规律特点,针对经济运行困难情况下社会矛盾突出的实际,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不安定因素滚动排查化解机制及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稳定预警通报机制。要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解经济运行困难、掌握社情民意、及时获取情报信息上,密切关注经济领域、重点工程、民生问题等可能造成重大的隐患,不断深化专案经营机制建设,善于抓苗头、抓主动,切实提高主动介入、有效化解、提前预防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重点项目推进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平稳实施,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进一步严密对重点人、重点物、重点目标的管控,严格落实敏感时期一对一管控措施,严防滋事。进一步加强村级巡逻队、村级消防队的人员和装备建设,完善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的能力,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协作开展打击和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安定。要完善协作机制,发挥“主动进攻”的最佳效能。在强化110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注重部门配合,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治安整治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切实加强打击整治工作的实际效能。一是要健全打击现行犯罪协作机制。联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净化治安环境。针对当前“两抢一盗”犯罪高发,特别是跨区域流窜作案突出的情况,要切实把“系列性流窜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继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组织社会联动大巡防,广泛发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形成合力,有力打击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现行犯罪的打击率、抓获率。二是要健全整治场所协作机制。各部门间强化协同配合力度,整合力量,多方联动,从各行业场所建立起有效而全面的防火墙,实行全方位多层级的防范违法犯罪网络体系,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同整治工作机制。派出所加强对老街等高危区域的人员信息查控,严防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在我镇落脚。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室盗窃案件、盗窃机动车辆案件等,要主动开展经营,集中力量攻坚,打击其高发势头。三是要健全打黑除恶攻坚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黑除恶有效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拓展与各部门之间的情报信息交流渠道和范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黑恶案件线索移交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执法信息交流平台。要以娱乐、建筑、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赌博窝点为目标,以旅馆、出租房等违法犯罪高危人员可能聚集落脚点为重点,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分析,确定以镇老街为治安乱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
3、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平安防线。镇政府要继续以综治平台为载体,以平安村、平安区块为重点,深化基层各领域、各单位的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综治组织、警务室建设,筑牢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派出所要抓住《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用工单位、出租房东、中介机构如实登记流动人口身份信息,按时报送上级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治爆缉枪为重点的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切实加大对私制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涉危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堵塞流失漏洞,严防危险物品特别是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要组织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大整治活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漏洞,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
4、全面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控力。大力推进集镇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推进乡村、企业、家庭相互守望联动报警建设,拓展监控设施在发现、预防、控制、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镇党委要增强守土有责意识,广泛组织社区、单位内部的防范力量以及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划区域、分时段开展巡逻防范和守望看护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能力。继续深化“法人创安”活动,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设施,健全治安防范各项制度,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采取多元化的巡防模式,加大重点区域、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是一项政治性、全局性、综合性工作,是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王仲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吕云江,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俞伟峰为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由派出所民警、城管中队、工商、法庭、镇社会综治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镇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强化保障,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协调配合,整体联动。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定期研究分析社会稳定和治安情况,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强有力地推动整治行动,并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对相关单位的检查监督力度。整治行动中,各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在执法工作上形成共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各部门要把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与建立健全治安问题排查机制、信息情报研判机制、治安防范责任机制、热点问题短平快行动机制、新闻舆论互动机制结合起来,并以此带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整治水平和效率。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倒查和量化考核,将工作责任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行动中,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行动结束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镇辖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今年7月,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对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清镇市及金阳新区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清镇市群众安全感为85.23%,比2011年的78.90%提高了6.33个百分点,满意率为86.16%,比2011年的82.26%提高了3.90个百分点;今年1至7月,共立刑事案件1265起,与2011年同期立1617起相比下降了21.77%,破案446起,与2011年同期破案261起相比上升19.21%。
防范在网格中强化
“不仅平安建设要以网格为载体,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民生工程、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也要下沉到网格,使网格成为社会管理创新平台的抓手。”4月21日,贵阳市人大副主任、清镇市委书记杨明晋在2012年清镇市平安建设工作大会上强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老百姓的呼声就是我们工作的第一信号;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就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
为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降低“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清镇市将全市的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厂(矿、场)、农贸市场、村寨等划分为一、二、三级,建起了438个网格,其中,城区一级网格147个。
在每个网格,组建了“一警三员四队”。“一警”即由一名正式干警担任网格“格长”,对平安网格建设负总责;“三员”为一名市直机关干部、一名社区(乡、镇)干部和一名村(居)干部,主要负责入户宣传,发动群众组建群防群治队伍等;“四队”即网格平安巡逻队、网格平安守护队、网格平安服务队、网格平安促进队。
截至目前,全市147个一级网格全部实现“一格一警”,部分复杂区域的网格还实现了“一格多警”,共有“三员”441人,平安网格巡逻队147支996人,平安网格守护队523支3647人,平安网格服务队147支1299人,平安网格促进队147支760人。
平安在网格中体现
6月4日下午13时,清镇市魅力步行街的网格格警余亚华在巡逻中发现街上有4人在群殴,当即上前准备制止。不料其中3人见状后便往人群里钻,企图逃离打斗现场。这时,周围有群众大喝:“他们3人是偷摩托车的贼。” 3名犯罪嫌疑人惊恐之余,作鸟兽散。
为抓住犯罪嫌疑人,余亚华不顾个人安危,紧紧盯住其中一人奋力追赶,同时用对讲机向周围巡逻小组请求支援,并报告另外两名盗窃摩托车嫌疑人的逃跑方向。追了大约一公里后,他终于在清镇市人民医院急诊楼二楼将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擒获。
在清镇网格化管理中,正是许许多多像余亚华这样的网格格警,为群众撑起了一片平安的蓝天。
在网格化管理中,清镇市将每个网格“一警多格”优化成“一格多警”,社区民警变为网格格警。以网格格警为主力军,加大了对“两抢一盗”的打击力度。
同时,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军,在民兵、武警、消防、检察院、法院等的配合下全面出击,开展了 “冬季严打”、“无声”、“雷霆”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打击街面抢劫、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辆专项行动及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加强对易于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行业、场所、区域、案件的梳理和排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多管齐下,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市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实事在网格中办理
“对正常人来说,下楼理发是件很简单的事,但对于像我这样腿脚不便的人来说很困难。现在好了,网格工作人员解决了我的问题,他们真是我的‘亲人’。”清镇市红新社区居民吴世模满怀感激地说。
由于腿脚不便,不能下楼,吴世模老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理发了。今年4月5日,他试着拨打家门口张贴的“治安网格温馨提示”上红枫派出所民警、网格格长王晶的联系电话。当日下午,王晶与网格副格长张荣祥请来理发师给老人修剪了头发。
在清镇,“一警三员四队”和各网格责任单位在做好巡逻防范工作的同时,着力访民情、化民怨、解民忧、保民安,切实为民办好事、解难事。大到为群众修桥修路、安装路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小到请理发师上门为腿脚不便的老人理发、为群众办一张身份证、上一个户口、清理卫生垃圾死角等,都成为他们的工作关注点。与此同时,各网格责任单位通过召开平安网格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将组织生活会直接开到网格中,针对收集梳理出的困难和问题,并穷尽办法给与解决。
截止目前,全市438个网格共投入资金5681.43万元,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4679件,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督查在网格中强化
为强化对平安网格建设的督查,清镇市组建了平安建设“两代表一委员”督导团、老干部督导团及专职督导团。
三个督导团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调查测评、接受群众投诉等方式,对平安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视察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清镇市先后出台了《清镇市2012年平安建设月考核月排位月问责考核方案》等文件,针对平安建设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和问责,实行“第一责任”和“唯一责任”的双考核机制,采取“点责”、“面责”、“专责”相结合,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点责”是指网格上的责任,主要以发案多少和群众安全感排位、群众满意度高低三项指标作为考核指标,严格执行“一格双责”,考核问责网格干警干部,第一次发案约谈告诫,第二次发案予以通报并警告,第三次发案就实行严厉问责;“面责”主要考核社区(乡、镇、街道)和派出所,主要以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进行排队,排名后三位的社区(乡、镇、街道)和派出所,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的责任;“专责”即考核问责政法部门、综治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