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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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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1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三大”提升活动,促进城市容貌上档升级。一是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城区乱点乱象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并纳入督查督办,限期消号。二是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对北街小学、嘉陵小学、南鹰小学等校园周边占道(跨门经营)等进行治理。纠正跨门经营11372起,清理流动摊点4376处。三是开展违法停车治理。加大利州东路一段、利州西路、蜀门北路、惠家沟等主次干道巡查频次,严格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对玉桂街、国际商贸城周边货运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查处违法停车6973起,拖移103辆,暂扣非机动车379辆;四是加大市城区流动摊点清理力度。对农贸市场、便民服务点周边以街为市,占道销售果蔬进行清理,取缔金柜街便民服务点延伸段(电信大厦后侧)马路市场,完善海壕街便民服务点摊位施划和隔离工作,取缔老城南街铁桥下、井巷子、081市场外凸摊点420余个。五是开展餐饮店、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整治。加大东苑路、北京路等路段餐饮店出店占道经营查处力度,取缔东坝、南河、老城夜间露天烧烤97处,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经营桌椅、烤箱等156件。六是加大市城区户外广告排查,督促门店经营户对一店多招、脱落、破损广告牌进行清理、拆除。今年1至7月,共暂扣落地灯箱广告1209个,拆除违规设置的LED灯箱广告3184个。七是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约谈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侵占公共场点安装停车地锁、物管公司违法设置停车泊位、沿街(路)摆放垃圾桶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狠抓乱点乱象综合治理。制定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火车站及周边市容秩序整治,组织公安、城管开展专项整治20余次,约谈“打游击”小商贩10余次,规范流动摊贩在广场周边违章占道经营142起,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物品65余件。二是对站前广场及周边展开立体化治安巡逻,不定期对旅店、餐饮店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每周定期开展个人极端事件、暴恐恶性事件等处置应急演练,实行多部门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三是在站前广场周边道路设置物理隔离桩,取缔出站口“黑车”聚集点,严管“黑车”乱停放。同时,采取对机动巡查和定点守候的办法,严格制止“喊客、拉客”行为。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 101起,查扣从事非法营运车辆 41台,查处无牌无照电瓶车和三轮车15车辆。四是针对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商贩跨门经营、乱停乱放,乱堆放杂物等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共规范占道经营1000余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70余件,拖移非机动车170余辆。清理广告牌、布幅210余处,清理各类杂物700余件,对1起阻碍城管执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以环保督察为抓手,促进环境污染治理见成效

一是科学选址祭祀点、合理搭建祭祀棚,强化文明祭祀宣传,落实文明祭祀管理、巡查责任,推动“清明节”“中元节”文明祭祀工作顺利开展,严防沿河(铁路)随意焚烧冥纸冥币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的要求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一个工地一个档案。持续开展新开工工地围栏、进出口道路硬化、冲洗池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监控摄像头的安装督促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堆放的散装建材进行覆盖,对施工产生的渣土及时清运,对堆码回填的建筑渣土进行拉网覆盖。督促建设工地在施工中采取封闭、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对市城区拆迁工地、进出口道路扬尘污染进行重点治理。三是加强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治理。实施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处置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渣土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根据货运车辆运输的规律,采取日巡夜查相结合、路巡设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车辆不覆盖、沿街抛撒等违规行为。强化煤堆、砂石场、料堆的监督管理,查处敞堆敞放砂石、燃煤等行为的制止查处。今年以来累计检查施工现场477次,设置渣土抛撒治理执勤点开展定点检查86轮次,累计检查车辆4250余台次,查处车辆遗撒案件135件。四是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区及周边乱倾乱垃圾和露天焚烧秸秆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制止沿街(路)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生火等行为。五是加大市城区噪音扰民行为整治,重点加大临街门面加工作业、建设工地夜间施工、生活娱乐噪音和商业街高音揽客促销噪音扰民行为整治。制止和查处加工作业、夜间施工、生活娱乐噪音743件,暂扣物品815件。

二、工作成效

一是市容秩序有了根本的好转。市城区主要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钉子户”被取缔,城市容貌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车辆乱停放乱象得到一定遏制。通过采取“贴、拖、锁”和增加高峰时段巡查密度的办法,市城区一些主要干道、学校、广场、医院周边车辆停放秩序有了一定好转,道路畅通、秩序良好。三是广告店招设置日趋规范有弃。主次干道一店多招、乱设广告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乱喷涂、乱拉过街横幅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四是广元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__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__的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__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__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维护广大市民利益为出发点,按照“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强化监督、严格控制,规范疏导、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对城区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治理,彻底解决由此带来的卫生问题、扰民问题、占道问题和污染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城区内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坚决予以取缔;在农贸城设置一处集中烧烤市场,城区内所有露天烧烤全部迁到烧烤市场内经营,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不得再有露天烧烤(包括室内烧烤、室外摆卖)。

三、职责分工

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公安局和县经济开发区、城关街道配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城管执法局

1.对占道经营或者店外经营的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2.对露天烧烤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3.超标准排放油烟或者是噪声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派员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二)县工商局

1.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但从事室内有烟烧烤的经营业户予以取缔,依法收缴其经营工具,并依法进行处罚;

2.对虽有证照,但是场地狭小,不具备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规定场所经营,不服从管理的,吊销其证照,并依法予以取缔;

3.负责烧烤城市场建设的监督规范;

4.派员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对烧烤经营业户所进的原料、肉制品、调味品、餐具等进行监督把关,不合格的予以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负责对露天烧烤经营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派员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环保局

1.负责对烧烤业户环保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环保能源而产生浓烟污染环境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2.对经营业户的烟尘排放、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超过相关规定的,负责提供相关数据,由县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罚;

3.派员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五)县公安局

配备足够警力参与综合执法队伍行动,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暴力抗法或阻碍履行职务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坚决打击。

(六)开发区、城关街道

根据县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力量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县传媒集团、报社等新闻媒体对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曝光,阐明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危害。县城管执法局对城区内所有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发放宣传材料,向广大经营业户宣传有关政策,向市民讲清取缔露天烧烤的重要意义,为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限期整改阶段。县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县城管执法、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对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进行集中限期整改,引导其进入指定场所集中规范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县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无视劝告继续从事路天烧烤的经营业户采取强制措施,对店内外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予以收缴,并按照规定给予最高额度的罚款。

(四)巩固提高阶段。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县城管执法局搞好日常管理,对重点路段、重点业户拿出专门力量,落实责任,加强巡查,防止反弹。监管不力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验收为契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级负责,堵疏结合、以疏为主,集中监管、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办法,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手段,集中整治,规范管理,依法对不规范露天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居民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压缩辖区内露天烧烤、大排档经营空间;引导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进入场地集中经营,确保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商场、居民小区周边及休闲娱乐广场附近整洁有序。

三、职责分工

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食安办、工商分局、药监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街道、开元街道和杨家埠旅游开发区参与,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城管局: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2、做好新烧烤场地的筹建工作,负责周边烧烤经营业户的迁入工作;3、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

(二)区工商分局:1、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烧烤经营业户,依法进行查处;2、对虽有证照,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指定场地进行集中经营,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整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对证照到期且未进入指定场地经营的,不予年审;4、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

(三)区药监分局:1、对烧烤经营业户所用的食材、调味品、餐具等进行检验监督,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依法进行查处;2、负责对露天烧烤、大排档等经营业户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查处;3、加强烧烤、大排档从业人员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相关证件齐全,对未办理相关证件的依法予以处理;4、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

(四)区环保分局:1、负责对烧烤业户环保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清洁能源而产生浓烟污染环境的业户,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负责对经营业户烟尘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3、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暴力抗法或阻碍履行职务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

(六)街道、开元街道、杨家埠旅游开发区:组织力量参与本辖区内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限期整改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

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区公安、药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对市区内露天烧烤进行清理,要求其限期整改,引导无固定经营场所业户进入指定场地集中经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至6月5日)

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区公安、药监、环保、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经营露天烧烤业户店内经营工具予以收缴,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及随意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等全部予以收缴。所收缴物品一律不予返还,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

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采取专人盯防,包片到人;对其他路段、区域,实行专人定时巡查。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的,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严管严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规范整治露天烧烤大排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李永光同志担任组长,区城管局局长常兴江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食安办、公安分局、药监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强化执法、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对区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两改项目、积存渣土清运等)、市政基础配套工程(供水、供热、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排水、排污等)建设,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城区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建筑工地内部管理

1、对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措施、避免扬尘;对场地内积存渣土,要采用绿色密目网统一覆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对利用拆迁工地做临时渣土存放场地的,要与施工方签署协议,确保不影响该地块的招、拍、挂。

2、加强施工噪音扰民治理,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3、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实施硬化,设立隔离墩、栏杆,配置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清扫,及时洒水防尘。

4、设置公示栏,明确防止扬尘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环保分局、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生态商住办

(二)工地外部道路管理

对道路上出现的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等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按照保洁区域划分,由城管执法局及时组织人员对运输撒漏进行清理,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责任单位每日对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圈办、九水路办事处

(三)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行为。建筑渣土外运必须到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备案登记。运输渣土及散流物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改装措施。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从事渣土运输,否则将不予以办理渣土外运的备案登记,并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

(四)施工场地围挡管理

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按照市建管局的标准,设置硬质围挡,做到美观、安全、牢固。对出现破损、缺口等现象要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局、生态商住办、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

三、计划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将整治区域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交通商务办、现代商贸办、生态商住办、所在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集中整治前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争取群众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氛围,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24日)。引导和督促各施工单位把维护城市环境作为己任,树立建筑工地和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环境意识,并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及不足,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三)全面实施阶段(10月25日-12月13日)。各部门联合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个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管重罚。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4日-12月18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整治活动检查验收组,按照整治标准中对各单位的要求,对综合整治的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凡未能通过检查验收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据本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责任,严管重罚。每个建筑工地都要成立专门责任小组,列入建筑工地公示栏。成员由所在区域的城管中队、所在建设办公室、建设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一名组成,组长由所在城管中队中队长担任、副组长由所在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责任小组专项负责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撒漏实行“一日两巡查”制度。中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城管执法、建管、交警、环保等部门,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并对重点区域进行必要的夜查。

(三)奖惩并举,完善机制。

一是对建筑工地实行红牌、绿牌两级监管公示制度。对于检查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绿牌标识;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红牌标识。施工单位将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予以修改为绿牌标识;

二是建立与市建委建管局的定期通报机制。对连续三次检查挂红牌的施工单位,经分管区长把关后,通报给市建委建管局,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连续三次检查均为挂绿牌的,给予通报表扬。在两个月内历次检查中均挂绿牌的,在总结验收期后,区政府将给予物质奖励;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以解决“烟花爆竹声”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素质,进一步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为目标,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范围

东起农场总场东侧,向南转至许堰湖北岸,沿三径路向南至十三连;南沿南环路至湓城汪家埒,经过汪家埒安置点,沿瀼河至张家畈(童家);西从张家畈向北至一中西侧茶山,转至一中北大门砖瓦厂,沿大路口村西侧向东北过山坳后转至南阳宋家湾,经桂林潘家堡、石油公司仓库、社下李,绕人民机械厂西北界;北从人民机械厂北界沿北环路至九码快速通道转至农场总场东侧(今后禁放范围根据城市发展情况作相应扩大)。

城区上述范围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照有关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整治目标

确保在禁放时段和区域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九萍同志担任,市政府副市长郭少雄、程厚红同志担任副组长,政府办、政法办、创建办、公安局、建设局、局、安监局、工商局、民政局、房产局、教育局、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报社、园区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视台,湓城、桂林街道及农场、南阳乡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整治办公室、宣传组、整治组、接访组等四个机构。

1、集中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政法办副主任担任,人员从政府办、政法办、创建办、公安局、建设局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及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集中整治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

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创建办主任担任,成员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报道工作;

3、集中整治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人员组成: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从公安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民政局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进行集中整治;

4、集中整治接访组。办公室设在市局。

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成员从法制办、局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处理因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后所引起的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4月6日)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印发市政府《通告》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宣传资料,做好专项整治实施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至4月30日)

1、层层召开动员会。

(1)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会议筹备由整治办公室、宣传组负责);

(2)湓城、桂林街道社区,农场、南阳乡城区村居(分场)召开群众户主会;

(3)单位(含企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4)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场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层层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多领域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城区内多层次、全方位地对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宣传:

(1)公安局负责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2)建设局城管大队负责组织宣传车在城区巡回宣传《通告》内容,并在城区主要路段张贴《通告》;

(3)报社、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政府信息中心、环保局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及街面的噪音电子显示牌等宣传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通告》内容,让市民提高对城区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报社、电视台要在报纸、电视中专门开辟“曝光台”栏目,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予以曝光;

(4)工商局要负责对城区禁放范围内新审批和开业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逐个发放禁放告知书;

(5)民政局要继续加大对办理丧事活动在城区范围内沿途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力度;

(6)交通局要负责制作“温馨提示:城区自2010年5月1日始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提示标语,张贴到出租车、客运车上;

(7)移动、电信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加大对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

(8)教育局要加强对城区各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向每位学生发放一封《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9)房产局要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悬挂禁放横幅、张贴通告,加大对小区业主的宣传教育力度;

(10)旅游局要负责对市区中等规模以上酒店(宾馆)进行宣传,并要求所有中等规模以上酒店(宾馆)必须在醒目处设置禁放告知内容;

(11)园区委要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宣传,并督促企业加大对职工的宣传教育;

(12)湓城、桂林街道及农场、南阳乡要组织各社区(分场、村居)做好对城区居民的上门入户宣传工作,除及时将宣传单发放到居民家中之外,还要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标语,并在进城主要路口制作一块永久性的大幅宣传牌。

其他单位和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及辖区内通过张贴通告、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的方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由集中整治组负责,组织以公安、建设、安监、民政、工商为主体,以湓城、桂林街道社区及农场、南阳乡城区村居(分场)为辅的集中整治队伍,自2010年5月1日《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巡查执法。对违反规定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城区禁放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秩序。集中整治结束后,还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

集中整治组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整改意见。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禁放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地各单位要把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共识转化为共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真抓实干,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全体参加集中整治工作的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这次执法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办公,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章立制,讲求实效。一是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集中整治期间,整治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对辖区内实施不定时督查;二是要严格执法、从重处罚。实施集中整治期间,对反复教育、多次规劝处罚仍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管重罚,以儆效尤。同时,要切实注意自身安全,注意工作方法,既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又要做到依法管理,方便群众,更要防止因工作不当激化矛盾,影响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强化管理,严肃查处。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参与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监督,整治组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7篇

关键词:高校环境污染;高校餐饮业

近些年来,武汉大学内餐饮服务业发展迅速,在繁荣市场,方便教职工就餐,提供农民工就业机会的同时,也给武汉大学的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污染问题。其中尤为严重的餐饮油烟污染周边空气、噪音扰民、厨余垃圾腐臭横流等问题尤为突出。广大教职工反映强烈,日益成为环境污染投诉的热点。

一、武汉大学校园内餐饮业的规模及现状

目前,武汉大学校园内共有餐饮业者100家左右,其中大型食堂和业者30家左右,小型个体业者70家,大型食堂和业者排放油烟的时段都比较集中,且多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排放的大量油烟令师生圆工极为不满,这些近100家业者每天还要产生餐余垃圾15吨左右,占垃圾日产总量的二成左右,并且还有逐年增长的态势,在占近七志的小型业者中,大多都是无证经营,摊多,整治难度大。

二、高校餐饮业的油烟污染的分布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高校餐饮业的染污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原来高校的学生食堂在建设时根本就没有考虑油烟以及厨余垃圾的治理问题,学生食堂做饭的时段非常集中,同时排出大量的油烟,顺风范围内几十米甚至更远距离的人都要掩鼻而过,所快离开这个区域,每个受到侵害的人个个心生不满,同样餐厨垃圾,油水外排时,由于管道经常被堵,还存在温溢飘臭,加之大大小小的摊点,教职工住宅一层的小餐馆,随意滋生。

三、造成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原因

(1)选址不合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高校餐饮业大都分布于人口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特别是散排油烟的早点、夜市更是风缝插针,哪里人多,哪里有。餐饮开业许可基本不通过环保部门,直接可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造成环保部门犹如消防水,那里油烟污染扰民,环保部就到那里扑火,被于应付。(2)无处理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污防治法》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水设备。但大多数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他生活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业主甚至对“油烟染污”闻所未闻,直到居民反映强烈,引起管理部门的强制整治才着手治理,一般都不主动采取防治措施。(3)监管不到位。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突出的另一个原因是监管住染污源头。餐饮业主在选址、开业前大都无需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只需直接到工商局办领营业执照,即可开张营业。致使产生油烟污染居民投诉后,环保部门方可责令其采取整治措施,却无法从源头进行有铲监管。

四、餐饮油烟及废水污染整治现状

(1)武汉大学学生食堂的餐饮废水常有下水管道被堵,含油废水温溢,夏天臭味扩散、蚊蝇滋生。2014年其中一个食堂旁有收集地沟油的非法商贩被某网站曝光。学校各级领导非常生重视,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武汉大学所有的食堂餐饮废水进行环保整治,拨专款300余万元,当年六月份完成招标程度,暑假期间,对23个食堂的19个出水口进行了环保改造彻底杜绝了地沟油的产生,改造后由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还能变废为宝,将垃圾转化为沼气,生物柴油等能源。蚊蝇滋生也少了,周围的环境也美化了,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2)餐饮业油烟及噪音影响环境的问题:随着新的环保法的实施,公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学校领导也非常重视,正在做调研,准备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彻底改造,做到油烟和噪音达到或超过环保排放的要求。为美丽的武汉大学校园再添亮丽。高校由于历史原因,各个学校的经济状况不同,餐饮业油烟及废水的治理要花很多钱,且不产生现实的经济效益,个体业者更是注重眼前利益,对高校内整个餐饮业油烟进行全面彻底的治理还任重道远。

五、防治餐饮业污染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油烟等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油烟等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找准突破口,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既要解决油烟等扰民问题,又要保障餐饮业有序发展,通过治理实现和环保“双赢”的目标。要加强对餐饮业主环境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让其懂得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多为社会尽责任和义务,从而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业主同社会和谐相处。

(二)加强校区规划及管理。加强校区规划,严格执行校区环境功区划,结合学校的基建、维修发行,在规划中明确区分使用功能。三于餐饮的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饮食志用场所规划建筑设计部门应预设专门的烟道竖井,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餐饮业油烟等污染问题。

(三)对现有新建餐饮业尽快出台监管办法。高校应对新、改、扩建的饮食业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依照《大气染污防治法》的规定,制定出台符合高校实际情况的饮食业油烟以及废水等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逐步推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废水环保治理设施,实施达标排放。居民楼底层禁建设可能扰民的饮食业店面,把饮食业引导至相对集中的某一区域内经营。建议高校出台关于在居民小区开设餐馆等服性行业的限制性规定,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如北京市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居民楼底层将不再安排产生油烟、噪音等染污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楼中的住宅用做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的强制性规定。

(四)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有效遏制油烟、噪音、废水等污染,必须从源头进行治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对新建的餐饮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由环保部门依法审批。同时,由环保、工商两个单位牵头征求周围社区居民意见,必要时还应组织社区居民和教职工对新开业餐饮店进行听证。对居民和教职工生活有多大影响?是否会对楼上或周边居民造成严重的污染隐患?能否开业?居民有充分的知情权,维护自己合法环境权益。因此,必须要确立环保部门对新建餐饮业的第一审批权。只有征求周围居民意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由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在相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五)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仅凭环保部门单独力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难度大,困难多。环境保护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执法。环保部门应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如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社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组成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对餐饮业环境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餐饮业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治理,因地制宜选取适合条件的油烟、废水、噪音等治理技术及设备,安装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治理及净化设备。同时,对新建筑物功能严格区分,开办餐饮店的商用楼必须预设餐饮专用烟道,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减少油烟污染给居民生活环境带来的烦恼上。努力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8篇

据报载,2月29日凌晨1时许,广东省湛江市乐山路君豪酒店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上一辆电动车,致使电动车上的一郑姓青年男子当场重伤,经抢救无效于3月10日死亡,肇事者驾车逃逸。看了这则报导后,笔者除了为又一个年轻的生命的消逝感到惋惜、为肇事者逃逸的无良行为之表示谴责外,也对湛江目前电动车普遍违章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埋下事故隐患表示深深的担忧:以血肉之躯挑战钢铁机器无疑是以卵击石!

事故的调查结论没有公布,笔者无从得知电动车是否有违章行为。但一个众所周知的现实是,目前行驶在机动车上的电动车并非少数,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电动车逆行、与机动车抢道,电动车当成载货汽车使用,电动车在大街小巷上横冲直撞……电动车的种种违章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警方也曾经组织过运动式的整治行动,无奈收效甚微:运动过后,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章行驶的现象有增无减,宽阔的三车道很快就变成了两车道,甚至只剩下一个车道给机动车行驶,为日益拥挤的城市交通雪上加霜。许多机动车为了躲避突然冲上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而突然变道,再加上一部分“路怒族”机动车驾驶员为了表示对电动车违规占道行驶的强烈不满,在加速超过电动车以后,猛打方向盘威吓电动车驾驶员,既影响到和谐交通的建设,也人为增加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隐患。由于电动车的后视镜设计缺陷,或者驾驶电动车的人根本就没有看后视镜的习惯,机动车驾驶员无法通过灯光警示危及驾驶安全的电动车,于是不得不违规按喇叭警示电动车驾驶员,又增加了城市噪音污染。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中,到底有多少是因为电动车违规进入机动车道造成的?笔者手头没有官方的权威数据,不好下结论,但媒体已经曝光的交通事故中,因为电动车违规抢道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的比例还是蛮高的。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整治电动车违规行驶的问题。要根治电动车违规问题,就必须对使用中的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关于这个话题,笔者从2004年开始就多次大声疾呼,时间过去近八年,仍然没有见到有关部门的任何实质性的回应,有关的整治也成为应付政府和民众的一阵风似的运动。不知道要牺牲多少年轻的生命,才能唤醒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那颗高傲而冰冷的心灵?

有关部门不作为,道德说教的作用又近乎于零,于是城市的各条大大小小的道路上就日复一日地上演机动车和电动车的道路争夺大战!电动车驾驶员抱着“我是弱者我怕谁”的心态,义无反顾地驶上机动车道,其中有老人,有不满十六岁的孩子,有背上背着熟睡小孩的妇女:机动车驾驶员手握能轻易结果电动车驾驶员性命的方向盘,努力克制着冲上去赶走慢悠悠挡在自己上班道路上的电动车的冲动,内心纠结地行使在混乱的车流当中。如果某天这个机动车驾驶员刚好被老板开了,或者被自己的爱人抛弃了,或者做生意亏了一大笔钱,急火攻心的机动车驾驶员就可能把心中的怒火发泄在前面的违规挡道者的身上!

因此,笔者在此敬告各位喜欢把电动车开进机动车道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生命,请离开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