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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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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1篇

一、召开会议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就线索摸排、宣传、严重违法行为整治等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二、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酒驾、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的把警力、装备向路面倾斜,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控率”,切实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严抓路面管理,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宣传。为扩大“扫黑除恶”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县所有公交车身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出租车灯箱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四、各中队对各自道路区域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对于违停、占用公交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彻底进行清理,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将街子集镇作为交通秩序乱点进行整治,以教育提示和整治为手段,加强对集镇的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街子集镇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水利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整治履职缺位

1.开展“当甩手掌柜”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抓班子、带队伍不力,不主动思考谋划工作,当“甩手掌柜”,对上汇报不积极、不主动等行为。重点整治领导班子执行力不强,干工作拖拖拉拉、消极懈怠;做表面文章,落实工作看起来忙忙碌碌,实则虚张声势、弄虚作假;懒政怕干事、主观能动性不强;空谈不实干、光说不落实、当面表态快、事后落实慢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2.开展“统筹配合不力”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大事难事面前能推就推、能避就避;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该办不办、急事缓办;协作配合意识不强,该牵头的事项不主动牵头协调、该配合的事项不积极支持、该主动想办法的不尽快谋划;得过且过、小推小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二)坚决整治纪律失范

3.开展“中梗阻”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班子之间工作责任不清晰、工作流程不优化、相互衔接不顺畅,各股室之间不催不动、工作效率低下;对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办事“推拖绕”“多头跑”,服务项目冷硬横推、居关设卡,服务基层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吃拿卡要以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4.开展“行为失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醉驾毒驾,参与赌博,买卖、吸食,涉黄涉恶,违公德;以个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三)坚决整治执行不力

5.开展重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力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对党组、班子会议作出议定事项拒不落实或拖延懈怠等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6.开展重大项目延期责任倒查行动。重点整治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吃拿卡要、履职不力、担当不够、推诿扯皮,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决定、命令决策,对应该及时作出的决策久拖不决,未主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各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单位意见或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等问题导致项目延期的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

(四)坚决整治激励失灵

7.开展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干事创业积极性下降;不严格执行“定岗定员定责”,工作上混日子、熬资历,忙闲不均、人浮于事;对新进干部放任自流,未开展帮带和职业规划;谈心谈话未按规定开展,对干部思想动态缺乏掌握;加班、值班、差旅等补助搞平均主义、人人都一样等现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8.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吃“大锅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单位内部目标管理差异化考核结果拉不开差距,吃大锅饭;评优评先“轮流坐庄”,二次分配不透明,未体现“多劳者多得、不劳者不得”等现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五)大力选树先进典型

9.开展“实干担当”典型选树和“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重点选树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苦干实干的干部职工,有公仆意识、为民情怀、群众认可的优秀党员干部和对全局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工作者,通过正面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抓好专项整治的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具体研究制定学习教育、组织推动、检查督促和考核问责等推动专项整治措施,协调督促整治工作,督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3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良好创建氛围。市公安局根据《*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责任分解表》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赵建生同志任组长,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政治部宣传处),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张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迎评前,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把宣传发动作为创建的重要举措,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创建的知晓度,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共利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200余次,上交通安全课600余堂,制作宣传专栏21期,悬挂宣传横幅412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4场,公益性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50万条。同时,我局在《*警方》专版策划创建文明城市系列专题报道,分别以倡导文明交通和交通秩序整治为主线,开展“文明交通”大讨论;在《*晚报》设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市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存在原因,警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凤城警视》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以及“新闻夜班车”等栏目合作推出创建文明城市专题节目,每周3—4次对交巡警开展非机动车、行人整治、电动三轮车整治、酒驾、毒驾整治等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与交通音乐台加强联系,每天滚动式对道路交通状况进行播报,及时播报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市局政治部、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等职能部门会同三个分局,结合“大走访”、“三解三促”、“群众工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开门纳谏”等活动,组织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播放宣传专题片,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文明城市创建和交通秩序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整肃治安秩序,营造良好迎检环境。今年以来,各级治安部门加强对场所行业硬件设施的整治,其中,累计检查场所行业40000余家次,抓获涉人员1828名,拆除警报器、暗门内锁装置等违规设施202处,更换不能展示室内整体环境的门窗83处、不符合规定灯具75处,收缴赌博机2000余台,限期整改22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6家;新安装旅馆信息系统472家、特种行业系统53家和公共场所系统251家;另外,对消防安全进行了切实检查,疏通消防通道135处,清理更换失效灭火器械289只。7月17日下午,我局召开“无四黑”社区创建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推进会,针对娱乐服务场所内“黄赌毒”等问题,组织开展清查整治,净化治安环境,有力地推进了“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和“无四黑”社区的创建,期间,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检查场所行业5400家次,查处涉涉赌案件9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44人,处罚旅馆等行业单位16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导向。同时,我局治安城管分局配合市城管开展了“取缔马路市场整治”、“规范占道经营整

治”、“渣土运输车辆集中专项整治”、“建筑垃圾处置秩序夜间整治”、“户外高炮广告整治”、“市区交通路口遮阳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三十余次,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市区环境大为改观,为我市创建迎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排查学校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五进校园”活动,播放安全宣传片50余次、开展校园安全讲座200余次、发放文明创建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7月份,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清风1号”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排查整治。期间,共检查校园周边各类场所560余家次,收缴赌博游戏机674台、主板287块、盗版等非法出版物500余本 ,查处违法违规场所业主30余人,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点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500余处。8月7日下午,我局治安支队在海陵区物流园区对行动中收缴的违法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4篇

【关键词】酒后驾车;原因;综合治理.

近年来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马路杀手”。酒后驾车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很大的伤害,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对于人们的出行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都构成了巨大的威胁。2011年3月5日南昌市庐山中大道发生一起两死四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确认肇事司机廖为明系为酒后驾驶。2011年5月9日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尽管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中频频重拳出击,但是由于酒后驾车是个社会顽疾,其反复性高,效果却不是特别满意。仅靠专项行动彻底解决酒后驾车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如何有效治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成为当前我们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酒后驾车的原因分析

(1)立法层面有瑕疵。虽然在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一条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从刚通过的法规上看,此规定还存在着许多争议。如醉酒驾车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何为“情节恶劣”“恶劣”到什么程度?另外,修正案中“追逐竞驶”这种表述将来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定?这些都给我们留有想象的空间。由此可见,当司法机关审判时,其依据的法律法规显然没有发挥其能量。(2)行政执行力度相对过轻。酒后驾车的治理需要交警人员进行现场监查和处罚,而且监查的程序等都较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复杂。因此要大规模全面的查获酒后驾车行为必须要保证足够的警力资源。但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可能把所有的警力都投入到治理酒后驾车中去,所以面临着交警资源有限的难题。此外,某些社会地位较高、关系网较广的人持有特权思想,觉得就算被交警“抓住”也能找人“摆平”。还有驾驶员对交警部门的执法方式及特点了如指掌,导致交警的执行力度不到位。(3)酒文化根深蒂固。酒文化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酒一直以来都是交际应酬的重要手段,甚至成为联络感情的重要依据。无酒不成宴、无酒不欢,导致酒后驾车的人也就多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4)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一是驾驶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喝点酒开车问题不大,因而对酒后驾车神经兴奋、失去控制力、辨别能力、处置能力的危险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我就不相信我饮酒,酒后就一定能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有的人认为就是喝了酒,只要不被交警抓到就好;甚至还有人认为,就算出了事,也没什么大事的,破点财就可以了,以身试法。

二、治理酒后驾车的对策

(1)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首先,通过司法解释对酒驾入刑上予以明确的规定,严惩酒后驾车。虽然在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一条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并没有明确其具体的定罪量刑的标准,处罚力度也不够,犯罪成本低。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在治理酒后驾车方面的一些规定。日本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并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在英国,酗酒开车的初犯驾驶员,吊销驾照1年;在10年内重犯者吊销驾照3年,外加1000英镑罚款;在10年内若3次被判酒后驾车罪名成立,法院将对他的屡教不改判吊销驾驶证109年;酒后发生事故者将终身无驾车资格,经济上将受到重罚的同时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我国应明确对酒后违法行为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刑事处罚力度。吸收、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对酒后驾车行为的立法规定,对酒后驾车行为在达到什么程度上时应受何种处罚,给以明确的规定,让司法机关在审判时,有法可依,发挥其力量;另外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从源头上让酒驾的人产生畏惧感,杜绝酒后驾车的发生。其次,制定对劝酒者的有关法律法规,以示警戒。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实践中已经有对劝酒者的责任追究,即使劝他人喝酒而没有劝他人不要酒后驾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民法规定,劝酒者有附随义务,也就是劝酒者和饮酒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种义务,劝酒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情节严重的,如强逼他人喝酒的等,并且事后没有制止饮酒人驾车。对于劝酒者来说,虽然没有教唆的故意,但对于他人酒后驾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过于自信,主观上具有过失,可以予以相应的行政拘留和处罚。最后,完善对代驾的法律法规规范,促进代驾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前我国的代驾业还很不发达,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支撑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商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政策,方便代驾公司的注册,为治理酒后驾车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代驾法律关系,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发生纠纷的救济途径,为代驾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2)政府应加大对酒后驾车治理的执行力度。第一,执法部门应加大酒后驾车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对酒后驾车的整治。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要依据此法,依法行政,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治理。在整治、管控及查处方面,把握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多发路段,采取定点设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严格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查处力度,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一律暂扣车辆,严格处罚。还可以在有一定规模的饭(酒店)、卡拉OK厅、夜宵摊点等场所进行巡查、突查,扩展管控面,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第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部门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在重点区域,如酒吧、娱乐场所内发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在酒桌上放置不酒后驾车的温馨提示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在教育方面入手讲解酒后驾车的危害,从小灌输不酒后驾车的思想。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抵制酒后驾车中来,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酒后开车的良好社会氛围。(3)公民应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仍未转变过来,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从源头上遏制酒后驾车的思想,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让法永驻心中。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参考文献

[1]周静静.合肥市治理酒后驾车中的问题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1(11)

[2]李广福.浅析醉酒驾驶入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何川.浅谈酒后驾车行为的危害与治理[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院.2010(2)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5篇

昨天,一个记者还问:你觉得有影响吗?我说:没有,基本没有。他反问:为什么?我说:有钱人喝酒,不用自己开车;没钱人喝酒,一般不开车,所以一点影响也没有。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到底有没有影响呢?我们需要做一个具体的分析。

数据分析

先用数据来说话。分别统计了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的部分资料,以下资料为不完全统计,部分资料可能会有出入。

白酒:2008年销量是569万吨,2009年是706万吨,增长了约24%,而2010年销量保守估计将超过800万吨。什么概念?中国白酒在2010年以前,销量的最高峰是1997年,曾达到的710万吨,也就是说,2010年,是中国白酒产销量最高的一年。有人说,严处酒驾,对高档白酒的销售影响应该最大,原因是:他们都开车!开车不喝酒嘛,哈哈,这显然是坐在家里“想当然”,高档白酒一般是什么人喝的?茅台、五粮液高端的产品是谁喝的?不用说了,他们一般都有司机,而且有专职的司机,用得着自己开车?其实,中低端市场可能短期会受到一点影响,但不会很大,也不会长久。

茅台的数据我们不要分析了,因为茅台比较特殊,跟所谓经济的规律不一定吻合。那我们来看看中国白酒市场的老大,五粮液的产销情况。2008年,五粮液销售额是79.3亿元,2009年是111.29亿元,同比增长40.29%,而2010年签三季度已经销售114.72亿元,同比增长42.87%。五粮液2010年整体供不应求,其中700-1000元的产品增速最快。

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对于整个白酒市场,高端产品的增速比行业增速快将近一倍,现在我们来看酒驾对高端产品有影响吗?不但没有,严厉的查处酒驾的局面下,高端白酒增速还提升了。

葡萄酒:2008年销量75.2万吨,2009年96万吨,增长27.6%,葡萄酒发展的趋势开始恢复,这跟白酒很想像,度过了一段低谷时期;也就是说,行业发展、整合淘汰了一批低素质企业,也造就了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的优质品牌。

啤酒:2007年总产量3931.37万吨;08年总产量4103.09万吨,同比增长4.37%;09年总产量4236.38万吨,相比08年,同比增3.25%。其中青岛啤酒:591万吨,同比增9.9%。2010年上半年,全行业完成啤酒产量2118万吨,同比增4.77%,其中青岛全部的啤酒品牌完成311万吨,同比增2.9%,青岛啤酒165万吨,同比增14.9%。

数据上看,酒驾对啤酒销售的影响不是非常明显。而且,啤酒已经进入到增长的稳定时期,未来竞争将越来越残酷,大品牌将获得更好的空间,品牌集中度也将更高。

综合以上的数据来分析,酒驾对白酒的销售基本没有影响,尤其是高端白酒;对葡萄酒的影响也很小,啤酒短期看,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个影响也是阶段性的,09年的阶段性降低,不能完全断定是酒驾的影响,而且2010年上半年的增长在正常的范围内。不得不说,中国啤酒市场已经进入到缓慢增长的时期,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的结构将刻不容缓。

有人会说,数据有时也会骗人,当然了,那要看我们怎么看待这些数据、怎么利用这些数据。

消费者角度

为什么严处酒驾对白酒特别是高档白酒的消费基本没有影响呢?有很多媒体这样进行报道:刚严查酒驾时,有多少夜店和餐馆的生意受到了很大影响,销售额下降了三、四成等等。但现在呢,严查酒驾已经二年多了,现在可以去夜店和餐馆看看,严查酒驾对酒类的销量有多大影响呢?

说到影响,从刚开始严查酒驾时,可能是会有的,因为大家还没有习惯,突然一下子适应不了,或者没有意识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严重性和严厉性。当坐下来之后,想要喝的时候,发现不能喝,——因为这个可不是开玩笑的:被查到要扣12分,罚款和拘留15天,很严重,所以只能不喝了。本人绝对相信,在一线城市的执法力度会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也将变成交警常态的执法。因此,短期内,由于不习惯或者没有改变聚餐、玩乐要开车出去的习惯,对酒类的销售是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会随着大家对严查酒驾的适应而改变,大家会慢慢习惯了“喝酒不开车”,最后变成“想喝酒”就不要开车出去。

实际上,在二线、三线以下的城市,查处酒驾并没有一线城市力度大,而且,对于二线、三线以及以下的城市,开车出去,除了司机之外,其他人还是可以喝酒的,也不会对酒类产品的销售造成很明显的影响。

对高端白酒的影响会更小,因为喝茅台、喝五粮液的人,基本不用自己开车,大家都能知道,这些消费基本是公款。所以,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严处酒驾对酒类产品的销售影响不会很淡,特别是高档白酒,基本无影响。

文化习俗

其实,白酒消费者是一种文化,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本人觉得,中国人喝酒,不是在喝味道,而是在喝人情和情面,至于酒的味道,一口一杯,真是难以喝得出来。从本质来说,要喝酒的人,他们终归是要喝的,这是刚性需求,不会因为严处酒驾而降低喝酒的频率和次数,他们只会选择在哪里喝,或者喝酒的时候必备一个司机,仅此而已。酒文化,几千年,源远流长,难道会因为一个严查酒驾而消失?那就太小看中国的酒文化了。

几点思考

笔者倒觉得,对在中国市场大肆进行广告的洋酒是一个不小的打击,看看那些煞有介事的洋酒广告,名车、名酒,掩映在灯红酒绿之中,斑驳的灯光,现在看起来,这样的传播模式有点不合时宜了。

第一,洋酒大多是在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消费的,而且以年轻人居多,严查酒驾对其短期的影响应该是有的,长期看,应该不会非常明显,道理也一样,大家会去适应规则。

第二,洋酒的传播,不要将酒与车相结合了,这样让消费者产生不好的心理联想。这对洋酒的品牌传播是不利的。

第三,同理,高档车的广告也不要跟酒杯、名酒“心心相惜”,该到了改变的时候了,那个奥迪车的广告,开车、酒杯、酒杯里的酒,总让人想到“酒驾”这个负面的联想,总不好吧。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6日我县道安委联席会暨“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部署会的会议精神,根据《**县“奋战一百天,全力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在2019年10月18日**镇党委班子成员开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镇“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部署会,下发了《**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大会战”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现将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成立了**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镇长****、***为成员,工作专班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检查行动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交通员郑云华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整治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跨街横幅,和村信息站滚动播放安全标语和交通安全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重点领域,大力整治

按照工作措施部署,对各项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1、强化客运企业重点整治

10月23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干部会同交通、交警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来到**镇客运停车地点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客运站规范化管理,填写隐患排查台账,督促**镇客运车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保证上路客运车辆安全性、稳定性、防护制动等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2、对“320国道二改一”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学习及注意事项交办

10月28日镇分管交通领导组织交通、交警、施工方等开展安全学习常道安办[2019]28号文件精神并交办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督促施工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并对要求施工方“应设尽设”设置非隔离护栏装置,水码、隔离反光锥等安全设施规范设置,在施工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实施亮化照明并在车辆通行的高峰期和重点路口派员看守,做好通行安全提醒,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强化车辆超限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和交警部门加强对辖区巡查和监管,严格查处超限载案件,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载运输损坏公路的行为。

4、开展校车重点整治

10月20日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来到**中学、**小学***小学和**镇中心幼儿园,**镇乐添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校车接送学生情况,校车驾驶人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不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人,依法采取停运措施。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警示教育提醒。要求学校建立日常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宣传行驶安全。

5、加强电瓶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安全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联合交警、城管协管员在集镇村民群众比较集中的路段全天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驾驶人交通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行车的意识,拆除妨碍电瓶车行驶雨篷,严格查处电瓶车、摩托车不戴头盔行驶、酒驾醉驾,农用车非法载客、电瓶车搭载成年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强化隐患路段重点整治

10月中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联合交警对全镇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对事故高发治理整改路段和道路路口、机非混行复杂路段,施工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各种措施排除隐患,设置提醒标志并对全镇农村道路路标标志进行补缺补漏。

7、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宣传“ 五进”活动

(一)进农村

以村为单位,强化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 ,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户逐人建档,实施挂联精准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

以周二下村日为载体,充分利用乡村大讲坛开展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日大力开展农村安全知识宣讲,组织村民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驾驶电瓶车的村民观看交通安全视频,通过党员联户送安全交通知识上门,为村民群众电瓶车粘贴反光条等形式,常态化宣传交通安全。

(二)进企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会同交通交警及运管部门对镇辖区范围内从事客运、中小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检查车辆驾驶人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的同时检查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年检和违法行为是否处罚到位,安全主体责任、日常安全教育、驾驶人员聘用等制度等是否按要求落实。

利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和道路交通安全单及道路交通安全视频在企业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为企业职工电动车粘贴车身反光条等,督促企业落实内部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人,加强企业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将员工交通守法行为与工作纪律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交通安全监督门岗”,要求职工上下班途中驾驶电瓶车戴好安全头盔开展安全提醒。

(三)进校园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会同交通交警及运管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我是党员我奉献”、“小手牵大手”、“城管护学”等多形式、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交通知识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每周升旗后“在国旗下的讲话”的宣讲内容,并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利用学校电子屏播放交通安全常识、事故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对学生及家长交通行为的检查监督,提醒自己的父母亲人在驾驶电瓶车时按规定佩戴头盔、不要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进集镇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会同交通、交警、在**集镇开展整治和宣传活动,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过往行人及车辆进行普法宣传,为村民群众电瓶车粘贴反光条,对驾乘电瓶车、摩托车不戴头盔、拖拉机、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升集镇村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遵规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努力营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进敬老院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人员针对敬老院老人特点,积极开展送安全知识进敬老院活动,以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案例、观看交通安全视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人讲解如何过马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老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8、大力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在出镇出村路口、农村道路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两站两员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工作,对车辆超员、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并加强重点时间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劝导工作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7篇

二、主要工作成绩

今年7月份,大队人员调整后,迅速确定了“建一流警队,创一流业绩,一年创建全省一等平安畅通县,三年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的工作目标,创新明晰了“五化五提升”的工作思路。大队支委带领全体民警,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不断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工作预安制度化,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积极推行工作预安销号制度,提高了执行力。事前预安促任务。出台了《月工作预安落实销号制度》,每月由大队将各项工作预安至下属各单位。8月份,车管所对刚启动摩托车上户业务的六中队预安办理摩托车上户登记120台,六中队克服地处偏远、业务生疏等重重困难,当月完成摩托车上户登记136台。事中督导促进度。由预安办对预安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掌握工作动态,月末通报全队,每月定期队务会议,对工作预安落实销号情况进行集中讲评,督促工作进度。事后销号促落实。将工作预安销号纳入单位综合考评,对预安工作未及时销号的,当月扣分通报,并继续挂号、限期完成,直至销号。为防止考核不实,制定了复核追责制度,对预安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从严追责。

(二)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

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借东风强保障。以全县“三创四化”(创卫生县城、创文明县城、创省级平安畅通县,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活动为契机,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与交警直播室,在106国道县城区南门口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电子广告屏,整合“三联”(联防、联管、联治)工作和三类协管员(交通、城管、治安协管员)300余人,强化了安全宣传社会化保障体系。借平台营氛围。有效运用电视、广告牌、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宣传交通安全新闻事件、法律法规、案例剖析等知识,在交通频道制作专栏58期,在城区增设宣传专栏27个,上门送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宣传手机短信5万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借他力聚合力。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创四化”要求,联合县直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大规模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7月份,县委书记、县长之先后带领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区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主要规劝行人横道不走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7月以来,全县县级领导分片分线带领有关部门上街规劝交通违法行为万余次。

(三)路面控制常态化,提升道路畅安水平

坚持上路执勤,加强路面控制。警力常屯路面。城区开展早勤,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学校门口设置10个固定值勤点,每周一至周五早上上岗值勤。镇区定点值勤,由各交警中队在辖区集镇镇区设置值勤点,在逢墟、重大活动等交通重要时段,定时定点值勤。夜间轮流巡逻。每天夜间由1名大队领导带队对106国道与县城区主要街道巡逻。整治常除乱源。先后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三无”摩托车专项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县城区“三创四化”交通秩序整治、乡镇镇区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查纠交通违法4万多起,处罚近万余人次,其中涉牌涉证1105起,查获盗抢机动车5台,两项工作指数均位居全市第一。联治常排隐患。联合公路、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危险路段、事故黑点与客运企业、营运车辆、校车联合开展排查,排查危险路段18处,事故黑点2处并全部治理到位,清理路障25公里、消除“光头路”10公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台客车与25台校车下达了消除通知书。另外,今年来,县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500多万元,新增6处交通信号灯控设施、增设标志标牌356块、施划标志标线6.2万㎡,19个乡镇镇区的标志标牌标线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了路面管控保障体系。

(四)队伍建设正规化,提升交警整体形象

严格按照“三基一化”工程建设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交警队伍整体形象。坚持制度建警。以《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为蓝本,制定了11项内务管理制度,对执法执勤、纪律作风、内务卫生、窗口服务等队伍管理各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坚持培训提质。强化政治培训,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民警开展《正规化指南》学习应用培训。深化业务培训,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分期分批组织各个业务岗位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强化随岗轮训,改每月一训为每周一训,对全队变换岗位的民警进行了一次随岗培训。坚持规范执法。开展了以“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执法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排查治理执法问题200余处。推介执法先进典型,确定一中队事故处理岗为示范执法岗,单永杉等3名民警为执法标兵。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过错的2位民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各扣除执法养廉基金200元。坚持示范引路。按照“树典型、创示范、示范引路、争创一流”的队伍建设思路,以二中队为示范创建单位,大力开展“亮化工程、多能工程、制度工程、新措工程”四大工程建设,致力打造示范交警中队,高标准引领交警队正规化建设。9月25日,副支队长李阳专程到二中队视察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近期组织全市各大队前来参观推广。

(五)便民利民最大化,提升群众满意率

以深入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前移窗口解民难。大力推行摩托车管理向中队延伸,把车管窗口最大限度地向老百姓前移,在5个农村交警中队启动摩托车上户办证业务。推行“流动车管所”服务,定期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单位上门为群众办理牌证,让广大百姓享受到“家门口”车管服务。拓宽业务排民忧。拓宽车管业务服务,争取小车上户落户攸县,开通了申请驾驶证、行驶证换证、补让等业务。拓宽事故处理业务,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处赔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拓宽违法处理服务,在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设立了异地违法代办窗口,为老百姓处理异地违法提供方便。优化服务暖民心。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老百姓可以在任一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办结业务。广泛推出服务举措。推出了上门、预约、延时、留办、代办等服务举措,极大方便了群众办证办事。

三、国庆安保工作情况

国庆期间,大队根据省市交警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攸县实际,按照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畅安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倾力维护,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了平安祥和的国庆长假。10月1日至10月9日,共出动警车156台次、出动警力396人次、完成各级保卫活动12批次。国庆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大的交通堵塞。

(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9月27日下午,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就双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所有副大队长就各自分管的事故预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违法处理、情报信息等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详尽地明确了各单位及所有民警的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大队机关及基层中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警力全员上路,全力以赴保畅安。

(二)加强路面秩序维护,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一是大队抽调机关、一中队全体民警和菜花坪中队部分警力共38人,集中在县城区巡逻值勤。二是大队机关每天安排4名民警在队24小时值班、4名民警在g106线全日巡逻;各中队一半以上警力铺在路面,负责各辖区双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三是由三中队、六中队与酒埠江风景区四个派出所实行联合执勤,倾力做好景区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重点车辆安全大检查。由法宣股牵头,针对目前攸县公路客运车辆均已承包经营,以及学校校车、幼儿接送车辆均为个人所有的现状,对辖区内的重点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营运客车、校车和危运车辆和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人上路。并从点车辆交通事故成因入手,倒查管理民警管理职责是否到位;从查管理民警与管理车辆和司乘人员见面率,重点车辆信息更新率,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许可入手,确保重点车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事故隐患路段排查。由事故股牵头,各中队配合,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旅游景区、重大活动场所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善,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四)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由巡逻队牵头,各中队配合,以g106线、s212线、s315线、网酒公路、宁排公路,各农贸集市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点段为整治重点部位,以机动车涉牌涉证、“三无”摩托车、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采取设置固定卡点、流动巡查、统一行动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日至9日,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处罚102起。

(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短信等新闻媒体,大规模开展交通宣传活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9月25日开展了“喝酒不开车平安迎国庆”主题宣传日及宣传周活动,在宾馆、客运公司及主要路段悬挂35条宣传横幅、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深入开展“十大劝诫”亲情提示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餐馆、酒吧等楼堂馆所通过发放反酒驾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劝诫活动。

(六)唱好压轴戏,确保返程高峰期交通安全与畅通

10月6日,接收经市支队转发的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长假返程高峰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于当天下午5:00召开大队领导与中层负责人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并对全体民警进行定岗定点定责。10月7日开始,全体民警取消备勤,全部按部上路巡逻执勤。10月7日以来,全县没有发生死伤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任何交通堵塞现象。

酒驾整治行动范文第8篇

为了倾听更多的民意,9月6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内务司法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听会,邀请了全省9个地市的41位公民参加,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引入公听机制。9月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浙江社科院的学者和长期从事电动自行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务工作者,在线直面网友回答问题,共同探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办法。此外,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还通过赴各地实地检查、组织座谈会等方式积极了解问题,寻求对策。

2010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准入、电动自行车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建言献策。

力克“马路杀手”

近年来,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车辆拥有量逐年增加,每年都有70余万新增驾驶员取得驾照行车上路。截止2010年7月底,全省共有1055万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驾驶员队伍,该如何管理?

对此,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杜绝“马路杀手”,首先在源头。

“要严格规定驾驶员的准入制度,现在我省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就有1000多万人,每5个人中就有1人,不排除这里有不合格的。”杨晓光委员提出,“首先要把好入门关,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减少‘马路杀手’。”

“今天的驾驶员与20年前的不同,绝大多数都不是职业驾驶员,而是非常私人化、家庭化的。如果在学驾驶时驾校随便放水,甚至还有送礼送红包以求快拿驾照的,这不仅仅是一个行业(车驾)的问题,而是牵涉到公共安全的大问题。”陈振濂委员说,“驾驶是对全体市民的负责,因此建议重视新上路驾驶员的驾驶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根据2008年以来浙江省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加强了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对违规驾校或者教学质量不达标的驾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改;严格执行考试标准,强化实际道路考试,实行夜间考试,提升新驾驶员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全省一年驾龄以内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由2004年死亡1361人减少到2009年的593人。

对于不少驾驶员所持的外地驾照问题,委员们也提出了不少建议。

盛颂恩委员表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执照的管理,提高考试培训的要求,对外地驾照加强检查和把关。”

“目前在浙行驶但在外省登记和取得驾照的车辆管理难度很大,特别是保险、赔偿等问题,需要加强研究,采取措施解决。”钱中贤委员说。

据悉,依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已对21906名持外省籍驾驶证在浙江从事重点车辆驾驶的驾驶员进行了驾驶技能测试,确保每一名重点车辆驾驶员都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

同时,不少委员指出,还应当注重对驾驶员文明素质培养的“潜移默化”。

“重视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包括加强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同时要发挥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全社会

来加强。”程渭山副主任说。

管好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被认为是一个集技术、法律和社会的综合体。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共有电动自行车67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有350万辆,占电动自行车总数的52%。这主要是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为迎合消费者的需要,对安装限速装置的达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提速,甚至还有不少电动轻便摩托车套上电动自行车的“马甲”流入社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庞大数量与管理部门的有限执法力量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导致对电动自行车无法实行有效监管。

2009年,浙江省范围内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5437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骑车人本身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93%,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绝对数总体上呈大幅上升趋势。由于电动自行车不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受害方经常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防止电动自行车超标,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电动车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了方便,但是650多万辆电动车有一半以上严重超速,省政府明年应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从生产、销售、上牌、路面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傅颂恕委员说。

“电动车是群众很有效的交通工具,还是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破解电动车管理难题。”魏真柏委员指出。

此次执法检查认为,对电动自行车不能采取一禁了之的态度,重点在于管理,出路也在于管理。因此,积极建议国家对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检查,在全省推广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自愿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和监督作用。

“对电动车的治理要从源头入手,梳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议国家修订有关标准。”程渭山副主任提出了制度层面的建议。

“从统计数据看,电动车安全问题已非常突出,加强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已十分迫切。建议从电动车行车道、行车速度、行车规范等方面着手,下决心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安全事故。”盛颂恩委员持同样的看法。

“电动车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平均每天死2个人,要把这个问题作为道路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杨晓光委员说,“目前,生产商家、销售环节、交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众各执一词。建议省政府明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把这个作为重点,专门成立一个协调小组,加大协调的力度,在这个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

2008年以来,浙江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62.5万起,吊销驾驶证8414本,行政拘留40513人次。如何进一步形成遏制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主要是超限、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一定要严格执法,坚决遏制。”王小玲委员说。

“报告指出,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人数占全省的86.9%,尽管数据在下降,但还是居高位,这些数字应该引起领导的重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毛雪非委员说。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所有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86.9%,这个比例可以说是相当高的。通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大大降低我省安全生产事故的死亡人数,这是很有意义的工作。”张解放委员也持同样的观点。

“要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对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零容忍’,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盛颂恩委员说。

据悉,为加强对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浙江省各地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查处、加大路面执勤密度等方式,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扭转了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期间,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4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6人。此外,浙江省公安厅针对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常发、高发、易发的特点,于2008年8月出台了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严禁、严查酒驾,坚持对超速违法车辆进行跟踪监管,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人,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自2009年8月以来,全省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71起和102人,降幅达到38.17%和39.53%。对此,不少委员表示了肯定,但也要求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要有一定的持续性。

“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公路通车里程等连续6年增长的情况之下,交通事故次数等连续6年下降。但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李理委员指出。

“前段时间对酒后驾驶的查处是很好的,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酒驾问题肯定能解决。”吴鼎钧委员对此颇有信心。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危害严重,已引起普遍关注和重视,通过加强管理,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取得明显成效。对此,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定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李兰娟委员说。

此外,不少委员指出,要真正解决好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处理好路、车、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现在道路交通情况是城区‘心肌梗塞’,城外‘四肢发达’,其安全问题,实际上是路、车、人三者关系作用的结果。如果三者把握、处理和操控好,道路安全状况就好。驾车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而治人最重要的是‘三禁四控’:即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无证驾驶;严控超速、严控超员、严控超载、严控超限。”汪志芳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