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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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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县目标绩效督查中心关于报送政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件精神,我单位结合年初政务目标任责任清单,逐条整理政务目标任完成情况,现将政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已完目标

1.引进优质企业合作开发园区产业化项目1家;完成生态观光农业园规划,完成中药材加工基地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完成县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元配套设施设备购置。

3.优化“1+5”产业园体系,完成花椒主题园核心区提升项目。

4.完成县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5.成功创建州级农业示范园区1个。申报东西部储备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受疫情影响,重创旅游,园区企业今年只能实现产值6000万元,无法完成全年实现产值2亿元以上的目标;

二是受“7.15”、“8.16”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在建的县藏红花椒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路面、路基、堡坎、桥涵等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预计约633.33万元,今年无法按计划完成县藏红花椒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为了确保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完善扶贫项目及资金的运作程序,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我县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对全县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列入本次执法监察的范围是*年至*年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通过县财政下拨或转拨的财政扶贫资金及各级结对帮扶资金。

专项执法监察的内容:检查扶贫资金的拨付、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的使用效果及使用管理的透明度。纠正、查处扶贫资金被严重拖欠、挤占、移用、挪用、贪污、截留、私分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通过监察,针对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使用管理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执法监察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执法监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乡镇和县直属有关单位对列入本次专项执法监察范围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要完成自查报告和有关登记表的填报,各乡镇要填好《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统计表》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见表二、表三),县属有关单位要填好《资金下拨情况统计表》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见表一、表三),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电话: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县里将组织检查组,对县直属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开展这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执法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规范管理阶段(5月21日至6月5日)。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县直属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勤政,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验收内容

㈠倍林建设。

㈡倍树挂虫。

㈢藓圃建设。

㈣基地建设档案。

二、验收要求

核查验收将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即听取各乡镇去冬今春五倍子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核查五倍子基地建设情况。

㈠验收程序

项目建设村(或业主)建设任务完成后,经乡镇全面检查验收,向县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及自查资料。县级核查由县五倍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脱贫办、县扶贫办等部门参加,县级核查结果作为兑现补助政策的依据。

㈡验收时间

各乡镇自查资料应包括自查报告、统计汇总表、花名册、1∶10000自查验收图等。倍林、藓圃自查资料于4月15日前上报,4月20日~30日进行县级核查;倍树挂虫于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资料,6月1日~10日进行县级核查。

三、验收标准

㈠倍林验收

1、面积核定

倍林验收以水平面积计算,允许误差为±5%。

县级核查验收倍林采用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连片1000亩以上的核查100%,连片300亩以上的抽查50%,其它分散的抽查30%。连片是指除沟、坎、路、房屋外,无其它地类间断。

连片1000亩以上以实地核查验收合格面积核定倍林合格面积。连片1000亩以下按核查验收合格比例测算各乡镇倍林合格面积。

2、倍林地选择

造林地应选择在宜林荒山、荒地和灌丛地,平均坡度不超过30度,土层厚度不低于30厘米,小班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一个村不小于500亩。

3、倍林苗木

苗木高度100厘米以上,高径比小于90,根系完整发育良好,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倍林成活率

以小班或造林地块为单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检查造林成活率。连片在100亩以下、101亩~450亩、450亩以上的,抽样强度分别为造林株数的5%、3%、2%。对于坡地,抽样应包括不同部位和坡度,每行调查20株。

5、倍林建设综合合格标准

⑴宜林地造林:造林地清理彻底,无杂木杂灌;株行距2×2米,初植密度167株/亩;整地规格不小于60×60×50厘米;所用苗木合格,造林成活率达到85%;抚育管理良好,新造林地内无影响倍树生长的杂灌存在。

⑵耕地间作造林:株行距2×4米,初植密度84株/亩;整地规格不小于60×60×50厘米;所用苗木合格,造林成活率达到85%;抚育管理良好,间作物不影响倍树生长。

⑶倍林改造:改造林地清杂彻底,无杂木杂灌;原有倍树保留密度合理,修剪定型适当;林中小块空地均已补植,改造后的倍林规格为2×2米,密度达到167株/亩;所用苗木合格,补植成活率达到85%;抚育管理良好,改造林内无影响倍树生长的杂灌存在。

㈡倍树挂虫及效果验收

挂虫面积核查比例及要求同倍林核查一致,但核查范围原则上不重复。

1、倍林挂虫:挂虫株数应达到要求(宜林地倍林167株,耕地间作倍林84株,改造倍林167株)。考虑蚜虫纸袋易受风雨侵蚀,挂虫株数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2、结倍情况:结倍树占倍树株数的比率即株数结倍率,应达到80%以上。

㈢藓圃验收

藓圃核查与倍林核查同步进行,以实际测量为准,按核查合格比例测算各乡镇合格面积。要求藓圃种植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选址合理,藓床供、排水良好,有遮荫设施且牢固,圃内无杂草,藓圃侧枝提灯藓覆盖度达80%以上且生长良好。

㈣档案资料检查

各乡镇应建有完整的五倍子基地建设档案,包括计划文件、建设方案、设计图表、花名册、自查验收图及统计表等。要求同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本。

四、补助标准

㈠宜林地造林。300元/亩,其中苗木补助130元,挂虫补助170元。

㈡耕地间作造林。150元/亩,其中苗木补助65元,挂虫补助85元。

㈢倍林改造。200元/亩,其中苗木补助65元,挂虫补助135元。

㈣藓圃。10元/平方米。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关于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的通知》(扶贫〔2011〕1号)和《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扶贫〔2011〕1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特别扶持项目(以下简称“特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扶项目是指省政府政函[2010]198号批复的《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的项目。

第三条特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单位是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责任人是有关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

第四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增收致富办),负责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确定和组织推进。

第五条项目管理分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等五个阶段。

第二章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

第六条项目要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布局;土地保障、政策处理工作及时到位,资金筹措方案切实可行。

第七条对捆绑类项目要进一步深化。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应体现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受益面广的原则,优先安排条件成熟、积极性高、扶持效果好的实施主体。

第八条工程类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其它项目,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

第九条项目责任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到位的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申报前应在项目实施地公示,申报时递交《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XX年度实施计划申报书》(详见附表1)及有关材料。

第十条各项目推进组对责任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初审,于每年11月底前报县增收致富办组织会审。

第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根据会审通过的项目,编制下年度实施计划,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后报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再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

第十二条经审批的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下达给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录入更新“省扶贫信息网—扶贫业务应用系统—重点欠发达县特扶项目”数据库。

第四章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经相关项目推进组初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后调整。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原则,拨付特扶项目补助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筹措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做到项目资金不留缺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第十五条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按基本建设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其它类项目按照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扶贫开发类项目的相关情况,要在项目实施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级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各项目责任单位对每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相关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加强财务和档案管理;制订项目月度投资额目标和月度形象进度目标,及时向县增收致富办上报月度实施报表(见附表2)。

第十七条按照《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的意见》(扶贫〔2004〕1号),在项目实施地设立特扶项目告示牌,将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建设成效、项目投资及特扶资金等内容予以告示。

第十八条项目责任单位和所在单位要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县增收致富办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项目半年度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没有完成计划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考核的,不予安排下年度特扶项目。

第五章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各项目完成《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批准的建设内容后,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责任单位申请预验收(附自查报告);项目责任单位组织预验收通过后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请完工验收;项目推进组完工验收通过后,报县增收致富办审定,县增收致富办可对相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第二十条完工验收应提供的材料:

1.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和预验收结论;

2.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

3.项目前期审批文件;

4.项目实施前、中、后等图文影像资料;

5.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6.工程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招投标、合同、监理等有关材料;

7.其他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会同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注重受益面、受惠面的评价。

第六章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类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标准和规模的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重点项目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第二十三条其它类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重点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特扶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效能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项目督查考核组对各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十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就地免职,并按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国资流失、损害群众利益的;

(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三)其他、、和严重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特扶项目完工验收后,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县增收致富办应做好后期项目监测评价工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特扶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九条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特扶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评比,先进单位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表彰。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由县增收致富办和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

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特扶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11〕58号)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省级原渠道补助资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第三条特扶资金管理原则:

1.县为主体、条块结合原则。县政府是特扶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有关乡镇和部门是责任单位,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2.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惠及面广”的要求,一次制定三年规划,明确项目,按计划分年度具体实施。

3.绩效优先、强化管理原则。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绩效目标,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和“按进度拨款”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特扶资金绩效管理。

4.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原则。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统一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乡镇和部门)在县核算中心设立专账,单独核算。

第四条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特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县增收致富办牵头负责特扶项目的管理,县审计局牵头负责特扶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支持重点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特扶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对重点欠发达县分类实施特扶项目政策确定的扶持重点。

第六条各项目特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项目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补助既定政策规定、省特扶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特扶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经费和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八条县财政按照从紧、必需的原则,另行适当安排项目管理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章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九条每年11月底前,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审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报次年项目实施计划,并附相关资料上报县增收致富办和县财政局。

第十条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根据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年度实施计划批复,联合下达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分批拨付资金,确有需要的,经审批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

第十二条县财政将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特扶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相关“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并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县核算中心设立的“特扶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特扶资金应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报账制的,应按规定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资金申拨申请,经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后,送县财政局复核,报副县长会签、县长审批。需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其余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再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五条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计划,报账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经县财政局复核后报账。直接用于有关项目建设的,原则上必须使用正式税务发票报账,但对农户直接投工投劳的,可以使用丽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丽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附工资发放单实施报账。

其余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向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报账,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凭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将票据复印件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六条其他支农项目参照《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6号)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特扶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公示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规模、期限、项目安排资金计划、来源、性质,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八条下列情况不得报账: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未列入特扶项目计划、未按工程规划设计、合同实施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的;

3.未按要求提供报账凭证;

4.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

5.其它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九条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配合县增收致富办、发改、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整、客观填制《县特扶项目XX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随年度总结一并上报县财政局、县增收致富办。

第二十一条每年1月份,县增收致富办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责任单位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或委托中介对各责任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特扶资金安排挂钩。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增收致富领导小组组织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政资金有结余的,统一收回用于同类其他项目建设。

第五章严肃财经纪律

第二十三条特扶资金拨付和使用实行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签责任制,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所推进项目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负总责,所推进项目相应纳入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项目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挤占或者弄虚作假套取特扶资金。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并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6号文件为纲领,以《湖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把我县建成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二、主要目标

把我县中医院建成国家标准的中医院(100张床位标准);县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达到国家标准;县中医院建成3个重点专科,县医院建成1个中医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形成专病专药特色;乡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使用中医中药实用技术;培养一支广受群众信任的中医中药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县中医院

1、房屋建筑面积达到9000平方米,开放病床120张,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室、院内生活服务区综合配套,标准化建设。

2、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梯队结构。通过读经典、拜名师、做临床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名医,引进一批中医中药人才,返聘一批知名老中医做临床、带徒弟。

3、在消化内科和慢病治疗上形成特色,建成专科。

4、运用中医中药特色文化,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二)建好中医科和中药房

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上要做到房屋、设施、人才三配套。

(三)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工作

组织专人开展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家学术思想、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四)加快培养中医药临床骨干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5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县每年要引进3—5名中医中药大学本科毕业生;全县每年要选送10人以上到上级中医院接受培训;每年对村医开展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五)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

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县科协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把中医药科普纳入全县科普规划之中,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六)积极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创造条件在1—2个乡镇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创建中医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研究1次创建工作,解决1—2个突出问题。

(二)加大投入

坚持中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中医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补助政策。支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给予项目支撑的同时,适当给予资金配套,并减免有关建设规费。设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政府专项基金,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奖励名中医。

(三)完善政策

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合理确定费用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患者使用中医药。

五、具体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1月至6月

1、纳入规划:县、乡两级政府把中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成立组织: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

3、调查摸底:按照全县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对辖区内中医药机构、人员现状全面系统的进行调查,乡镇卫生院在调查中,要摸清当地中药材种植情况底子。

4、制定方案:县、乡两级政府,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印发辖区创建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5、宣传发动:县、乡两级分别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措施,解决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同时分别召开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领会创建工作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创建工作指标,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

6、制定相关工作计划:①根据中医药资源现状,制订“中医药资源配置计划”,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②按照标准要求,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参加省、市举办的高等函授教育和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办好县中医院开办的中医药普及班,采取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对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计划培养提高。③根据医学会的职能和特点,制定“中医药学术活动计划”,发掘和整理名老中医经验和民间土单验方。以中医院为中心每年召开中医药学术活动两次,编辑出版县中医药期刊。④根据中医特色,制定专科专病建设计划,创建周期内全县要建成4个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具有1—2个专病专药特色。

(二)实施阶段:年6月至年6月

全县上下按照《方案》、《标准》、中医院建设等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长远计划与短期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对各级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县、乡两级政府

①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好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及时召开年度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落实有关中医创建专项经费。

②立足本地中草药资源优势,将适宜种植、适销对路的中草药种植和药源开发利用列入扶贫开发项目。建立比较稳定的药材种植基地,同时给各卫生院、所及村卫生室划拨0.5—1亩固定的药材种植地,采取自种自采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费用成本,受益于广大农民。

③向人大汇报中医先进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④反馈人大提出的有关中医药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2、县卫生局

①当好县政府参谋,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②将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工作考核,并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③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及学术活动。

④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及时进行检查督导。

⑤每年安排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1—2项。

⑥及时填报有关创建工作表册。

3、有关部门

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发改部门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科技部门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农业部门要负责中药材种植规划制定和生产技术推广,抓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板块基地建设;林业部门要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税务、宣传、人事、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都要在支持中医药发展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4、县中医院

①制定年度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及学术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②每年牵头开展1—2项中医药科研项目。

③年1—2个重点专科达标,年2—3个重点专科通过市级验收达标。并带动5个以上乡镇卫生院具有专科专病特色。

④建设周期内引进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2项以上,并收到良好的效益。

⑤设立中医基层指导科,每年下基层指导中医药业务工作不少于6次,组织基层培训不少于10人次。及时指导中药材种植,为当地中草药种植提、供、销服务。

⑥周期内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总值达每床位6000元以上,建设中医药制剂室并投入使用。

⑦巩固充实二级优秀中医院内涵,按中医先进县建设标准评分达280分以上。

5、乡镇卫生院

①当好当地政府参谋,及时向政府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②抓中医科室、中医药人员配套建设。年各院中医科室落实到位,2010年中医药人员到位,人数达医药人员总数的10%以上。

③按计划落实中医药人员进修、培训,积极参与中医药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

④制定辖区中医药技术指导、培训计划,对卫生所、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⑤按计划组织辖区内应训对象,及时参加县以上培训。

⑥因地制宜开展中医专科专病特色建设。

⑦充分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建好药材基地,采取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成本,惠及于民。

⑧周期内评分达165分以上。

6、村卫生室

①按时参加县、乡两级组织的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

②接受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③种好药材基地,充分利用中医药大力开展预防保健活动。

④面向村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专栏不少于4期。

⑤周期内按标准评分不少于130分。

(三)自查阶段:年6月至12月

各级按照标准查漏补缺,规范整理相关资料编印成册,各单位写出自查报告。未达标的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第7篇

我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涉及的重大水利工程、人饮项目和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等3个方面内容开展了自检自查,各个方面工作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一)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

(二)20**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

(三)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等进展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检自查,我局能够严格按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跟进落实;二是地方财力不足,对部份重点水利工程配套不足,严重制约各项工程的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一步工作将着重抓好整改,确保工作成效。一是抢抓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机遇和按照国务院20**年重点工作部暑抓好落实;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组织机构,经费得到落实;三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和计提水利基金力度,建立健全水利稳定投入增长长效机制,突出解决民生水利工程资金缺口问题。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自查报告(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要求,XX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就“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及早安排部署,做到有的放矢

(二)高度重视“三农”,抓好五大战略

着重发挥“三农”工作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把黄灌全覆盖、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强力推进品牌建设、环境卫生整治、职业农民培育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五大战略重点,以产业提升为基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社会治理为保障,尤其是针对农村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坚持依法行政,处理矛盾,解决问题,教育群众。

(三)加快推进工业,强化项目支撑

(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

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编办牵头)

3、我县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程序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但按照上级要求存在的问题是没有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场所,这一问题下半年有望解决。届时,我们将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要求,实施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人行、县发改委牵头)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

1、在建项目建设情况

(1)县城道路

今年计划实施投资2847万元(不含拆迁费用),西环路北延、合欢东街、配件厂东路三条2.5公里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各条道路的环评、可研、立项、设计、财政评审均已完成。合欢东街、配件厂东路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西环路北延正在进行拆迁,预计9月份可进行道路施工。

(2)污水处理

(3)生活垃圾处理

2、后续项目储备情况

在市政道路方面,计划XX县城绕城路工程、果都大道、体育路,计划实施西城路、府东街改造工程。在供热改造方面,计划实施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在公园绿地方面,计划实施妙道寺公园、仁寿寺公园。

3、民营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年,通过招商引资与临猗利民天燃气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临猗利民天燃气公司独家经营XX县天燃气市场,许可经营期为30年。

20**年,XX县人民政府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临猗首创水务公司经营XX县自来水生产、销售;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运营、技术咨询以及其他水处理相关的业务。特许经营期限30年。

20**年3月,XX县人民政府与江苏雪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处理特殊经营协议,由该公司对XX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分拣处理。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经信局牵头)

1、提升产业,结构节能创造新成效。一是严格准入门槛。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项目进行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完成了鹏远彩印年产4000吨塑料彩印软包装技改项目和香汇食品公司年产1万吨空心拉面食品生产加工扩建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淘汰了华晋印染公司年产1500万米印花、什色全面灯芯绒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促进了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健全机制,管理节能迈上新台阶。一是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华晋印染公司、恒晟纺织公司的电机变频改造工程均已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行,年用电量可节约15%左右。二是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节能宣传周和首个低碳日期间,开展了以“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出节能降耗、持续发展的浓厚氛围。

4、齐抓并举,社会节能取得新进展。一是建筑领域节能方面,严把设计认证、监督验收关,全年共办理节能产品备案7项,完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6项,示范面积50.7万㎡。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材,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临猗被省、市列为“禁实试点县”。二是交通领域节能方面,开展交通领域节能减排专项活动,倡导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和消费模式;限制和淘汰技术等级低、能源消耗大的车辆,新购6辆节能环保的公交车辆;出租车全部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对全县155辆汽车进行了甲醇改造,对135辆汽车进行了油气两用改造。全年交通领域可节约燃油800余吨。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牵头)

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全县实际,根据国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批准了北辛、东张两所民办敬老院,改扩建了16所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9所。共有床位1050张,入住老人553人。共有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所,床位数550张,接收各类老人 300余人。今年,我县考查评估,又确定了39个村为今年的日间照料项目村,已上报市发改委和市民政局,一半以上的村已开始动工建设。年底前39个村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经信局牵头)

“两化”融合建设方面,3月份,组织推荐我县青山化工、卓里集团、恒晟纺织3家企业参加了20**年“信息化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经信委。3家企业的贯标达标验收,将加快我县企业“两化”融合的步伐。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文体广新局牵头)

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依托产业建协会、依托协会强产业”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确定了文化拉动三产,提升gdp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开通发展绿灯,实施优惠政策,创优发展坏境,动员文化、计委、工商、税收等部门,摸清家底,理顺思路,培育财源,扶持龙头。通过举办首届文化产业产品展,找资源优势,挖人才资源,寻发展潜力,拓市场空间,打市场平台,闯外销渠道,全县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板块14个门类,即:演艺业、书画业、印刷业、传统工艺业、广告策划业、影视传媒业、艺术培训业、休闲娱乐业,内含彩印、刺绣、书画流通、剪纸、布衣、雕刻、艺术苹果、影视制作、网吧等14个门类。

在20**年山西省首届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上,我县新兴文化产业玉芳爱润信绣艺公司参展的作品《将星升起的地方》获“神工杯工艺美术精品奖”银奖、《义炳乾坤》获铜奖;郭景胜盛艺轩剪纸公司的参展作品《武圣关公》获“神工杯工艺美术精品奖”银奖。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退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发改委牵头)

目前,权限下放正由市、县编办牵头摸底,预计年底下放;政府内网由市发改委牵头,正在编制实施规划;XX县未承建国务院首批80个示范项目;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由省级部门制定,县级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人行牵头)

二是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满足融资需求。如县建行近年先后为18家小微企业累计投放贷款6亿元。

五是恢复发行库业务,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在全市率先恢复发行库业务,今年共从XX市人行调入发行基金4.5亿元,净投放现金3.8亿元,有力地保证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现金供应。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商务局牵头)

积极用好金融机构对我县进出口企业的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我县重点进出口企业的贷款问题,继续加强出口信保工作,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探索建立中小外贸企业“统担、统保、统借通还” 平台,提高企业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市场和汇率风险能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发改委、县科技局牵头)

20**年实施企业信息化项目2项,分别是总投资3000万元的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建设服装生产数字化信息管理控制系统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的山西变压器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共争取扶持资金700万元。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农委牵头)

20**年,我县粮食目标任务2.38亿公斤。目前,我县小麦收获面积41.13万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1%,实现了任务过半的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加大产地认定、坚持每月到各大超市和基地进行抽检,目前我县抽检合格率为100%,超过市要求的96%四个百分点。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及优惠扶持政策,围绕粮食、果林、养殖三大产业,分类分层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规划,全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其中生产经营型600名,专业技能型100名,社会服务型300名。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实施方案正在等待省上批复。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水务局牵头)

二是北赵引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1109.11万元,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全面启动。

三是回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投资1744万元,工程完工后可改善灌溉面积7.13万亩。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全面启动。

五是夹马口池沟水源站和干渠改造工程。池沟水源工程总投资600万元,目前土方工程已基本完工,干渠改造位于四支到耽子段,总长5公里,总投资700万元,目前工程设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农委牵头)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环保局牵头)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涑水河断面水质。为了进一步改善涑水河水质,20**年,我们对涑水河沿线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山西华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已投入运行,并完成了验收监测。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500 万元,该工程将在8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山西阳煤丰喜临猗分公司高氨氮污水超低排放工程,总投资1000余万元,将在6月底完成。

同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黄河滩吴王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和道路旁设立了界标和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督促畜禽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建设沼气池、生产有机肥等方式,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减轻污染。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财政局牵头)

2.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3.清理取消对企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财综(20**)35号文件等精神,清理取消了:工商部门的企业年度检验费、企业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林业及城建部门的绿化费;民兵训练费;税务发票工本费;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等。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人社局牵头)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400个以上,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民政局牵头)

我县已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经济运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土地瓶颈制约明显。工业用地指标紧张,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部分项目存在等地现象,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资金缺口仍然较大。许多企业不仅项目资金不足,而且流资短缺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县工业企业流资缺口在7.5亿元左右。三是企业用工成为难题。企业一线技术工人和熟练工人比较紧缺,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企业,年后招工成为首要问题,据统计,目前各企业短缺员工在1800人左右。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好农业生产。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2-3年时间,实现全县农田黄灌全覆盖。大力发展畜牧业,主动对接正大集团,积极推广“丰淋养殖”新模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发挥产业带头人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培养千余名职业农民,力争每人掌握2-3门实用技术。实施品牌战略,以科技提升促进果业上档升级,以宣传带动提升临猗品牌知名度,以市场建设拓展品牌营销网络,以龙头企业引领助推品牌壮大,提高农业产业效益。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完善提质、农民安居、宜居示范四大工程,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

(二)加强园区建设。加快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建设,投资2000万元,实施楚侯工业园南一街、科技路、东一路等4条6公里道路建设工程和临猗工业园创业街东扩、东2号路建设工程;投资4500万元,实施楚侯工业园铺设20公里供水管道工程、污水收集池及管网改造工程和临猗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继续推动姚村和荆阳变电站建设,确保年内投入运行;投资 4000万元,建设供电管网20公里,解决楚侯工业园用电问题。临猗工业园力争新上项目8-10个;楚侯工业园力争新上项目10-15个,投产企业达到 1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