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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2005年5月,随着各县区政府门前陆续出现审计机关张贴的“审计公告”,看到县区财政局、林业局、粮食局等单位进进出出的退耕还林资金审计人员身影,人们才知道:由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退耕还林资金审计已经全面拉开了序幕。

就在退耕还林专项审计的过程中,有些林业部门存在的问题被翻了出来,有的林业干部因此栽了。一些该给退耕农民的补偿也陆续兑现到位了,老乡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许多平生头一回听说“审计”二字的老乡,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

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工程、生态工程和富民工程。江西省自2001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中央累计下达该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610万亩,涉及全省95个县(市、区)。截至2005年5月止,中央累计下达退耕还林资金184 750万元,其中:粮食补助140 700万元,种苗费补助30 500万元,现金补助13 400万元。地方财政累计安排工作经费补助704.49万元。省、市财政已陆续下拨退耕还林资金累计185 454.49万元。

退耕还林资金是不是真正用在了“刀刃”上,是否存在侵吞和挪用问题?补助给农民的粮食、资金是否真正不打折地到了农民的手中?农民的权益是不是得到了保障?

2005年,江西省审计厅党组决定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牵头,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 的方式对2001至2004年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此次审计主要集中在今年5至10月份进行。这正是该省最为炎热的季节。然而,为了打妇:退耕还林审计这场战役,就在炎热的季节里,从南端的赣州、吉安到北端的南昌、九江、景德镇,从东部的上饶、鹰潭、抚州到西部的萍乡、宜春、新余,在农户家、在田埂上、在林间、在苗圃,到处都活跃着审计人员辛勤工作的身影。他们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战胜艰苦环境、家庭负担的挑战,用卓有成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国家政策的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审计工作虽已结束,但它却在人们的记忆里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记。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这是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也是广大退耕农民对审计机关的期待。为搞好此次审计,江西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培训,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这项审计工作。

领导重视 精心备战

江西的退耕还林资金审计从计划确立开始就得到了江西省审计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及时召开了一次全省农业审计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退耕还林专项审计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伍自尧和分管副厅长余先仕亲自到审计现场看望审计组同志,并给予指导,要求这次专项资金审计必须重点检查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要重点反映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及时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次审计各地都是统一抽调人员采取“上审下”的方式进行,省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还直接参与了对于都、广昌、永新、莲花、樟树、武宁、余江、浮梁、玉山、进贤和分宜11个县的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每次进点、结束时分管厅领导及处长都亲自带队参加见面会,并把这次审计的目的、要求和任务对被审计单位说清楚,为做好这次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江西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更是把此次审计作为推动农业审计工作实现持续跨越发展的重要一步,在审前准备阶段,他们对参加审计的全省各设区市的主审人员专门组织了培训,请来省退耕办、省财政厅的同志为审计人员详细讲解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署过去有关退耕还林试点情况审计方案和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江西省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提出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严谨细致,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力争通过此次审计,改进农业审计方法,探索农业专项审计新路子,实现农业审计工作为解决农业发展中重大战略性问题和宏观政策性问题服务的总体目标。为确保此次审计取得实效,专门编印了十六开本的厚达131页的《退耕还林工程文件资料汇编》,设计了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问卷内容涉及退耕户参与退耕情况、补助粮款发放情况、农户对政策了解及满意程度和意见等30个问题,直接听取退耕农户的意见要求,重点了解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

在赣州,市审计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十分重视,抽调市局和(县、区)业务骨干,聘请了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共计80多人,对19个县(市、区)退耕还林资金由市审计局以“上审下”方式直接实行审计。市局对审计组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通报了试审情况,学习了《审计操作要点》,局领导亲临会议提出了要求。全市10多个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先后到审计现场,调查研究,具体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如分管领导亲临瑞金,指导查处个体粮贩私分32.5万元粮食差价款的案件。

在鹰潭,市审计局一是及时向市党政领导汇报退耕还林审计的目标、对象、内容、重点、要求,争取市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于审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培训,专门派出一名担任退耕还林审计主审工作的副科长赴省厅参加退耕还林审计项目实践,取得经验后,回到本市推广省厅的审计经验。三是组织人员分别到市财政局、林业局和粮食局等单位查找资料,了解退耕还林还萆试点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重点。

在南昌,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对各县区2002-2003年度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今年退耕还林专项审计是在去年审计的基础上展开的,对2004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后续审计,并重点对2004-2005年5月底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他们精心编制了《退耕还林资金审计问卷调查表》,共向退耕农户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余份,经过统计分析,从中发现了许多问题。改进方法 科学实施

走访农户,实地调查,既是这次审计的关键环节,也是这次审计的重要方法。省市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在全面审核账册资料的基础上,深入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现场,共对11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退耕还林资金分配管理部门362个,乡镇、项目实施单位1 095个,5 819

户退耕农户种苗费、现金、粮食等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实地检查了18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收集了大量翔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在新余,市审计局农水审计科根据面上审计掌握的资金量和退耕面积,对有关县区部分乡镇进行重点调查。在为期3个月的审计调查中,审计人员顶高温、冒酷暑,共调查走访了28个乡镇、212户退耕户。在分宜县的审计组,由于高强度的工作,四个人中有三人相继染病,但他们没有一人请假,而是带病坚持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在上饶,市审计局用7个月的时间对辖区12个县区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审计。投入审计力量70多人次,有重点地调查走访了160个乡镇、567个村委会、864户退耕户。

在抚州,审计人员在对广昌等县的审计中,每到一地,先查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账目记录,然后,深入到农户家逐一核实造林完成登记与补助兑现情况,再到项目实施现场,按照规划图纸和统计名册,实地丈量测算造林面积,查看树木成活情况。陈国华科长在女儿参加高考的日子里依然坚持在审计现场,一头是女儿在考场拼搏,另一头是父亲赤脚穿越沼泽地在荒山丈量测算造林面积。

这次退耕还林资金审计覆盖面广,全省共投入审计力量570人次。审计资金总额达185 254.49万元,查出了部份基层单位粮食发放不实、差价收入被侵占挪用、荒山代造款过高收取未与退耕农户充分协商、种苗采购供应环节存在漏洞、虚列支出套取甚至贪污私分种苗款、以各种名目套取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挤占挪用截留克扣退耕还林资金、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以及造林管护不力致使成活率、保存率低等问题,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31644万元。通过审计,审计机关依法纠正了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资金到位4 617.07万元。同时,审计机关还向有关市(县、区)政府提出规范化建议50余条。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全省2001至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在审、帮、促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查细审 重点突破

各地在退耕还林资金审计过程中,改变了过去那种以账查账、以数据论数据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在查账的基础上,结合各种合同、会议记录、文件、造林小班图,采取座谈会、调查询问第三者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既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了退耕农户手中,也查各项工程是否按质按量完成,国家政策是否完全执行到位。通过严查细审,重点突破,各地查出一些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通过移交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严惩了一批违法乱纪者。

在萍乡,审计组在审计某区时采取逆查的方式,审查凭证,发现疑点,兵分两路调查核实。一路下到相关领取苗木的乡镇调查了解种苗发放及实收情况,另一路询问该区林业分局与种苗收’、发有关的相关人员。一举查出了该区林业分局利用退耕还林集中采购苗木之便,与供苗大户串通,通过虚开种苗发票和种苗验收单,套取退耕还林种苗专项资金17余万元,并以“小金库”的方式巧立名目发放个人补助。审计机关在整理分析有关证据后,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区检察院。目前,该区林业分局原局长已被撤职,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其他相关责任人也由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在宜春,审计组对某县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过程中,通过内查外调的方式,深入细致的工作,查出县林业局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关规定,违规收取补苗费及技术服务费,未在退耕还林资金专帐上反映的问题。审计作出了对违规收取的技术服务费30余万元责令全部退还退耕户,收取的补苗费40余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的处理意见。

在新余,市审计局通过对荒山荒地造林和长防林造林的小班图审计核实和现场调查,发现隶属于某县林业局的某林园开发有限公司(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内部参股,已获分红40多万元)对大岗山乡和苑坑乡2002年度退耕还林应配套的荒山荒地造林少造550多亩的线索,一举查处了该公司套取退耕还林农户钱粮补助40余万元的严重违纪事件。

在赣州,市审计局赴某县级市退耕还林审计组从源头苗木方面入手,重点查实造林实际面积,揭示是否虚报退耕还林验收合格面积,查出虚报验收面积4000多亩,套取财政资金119万元。从粮源入手,重点查实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情况,看粮食采购、供应过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举查出粮食部门做假账、擅自以省储陈粮50万公斤作退耕还林粮供应、索取高价补贴38万元、侵犯退耕农户利益、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纪事实。

在抚州,审计组通过内查外调,查出某县林业局原局长张某以荒山荒地抵作耕地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资金17余万元;张某等四人还在原县林业局林场实施退耕还林,以荒山荒地顶抵退耕还林套取资金近3万元。

注重整改 意在惠农

各级审计机关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把规范和强化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审计监督服务,帮助项目执行、管理单位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在宜春,分管副市长对审计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市审计部门对此次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审计很认真,很实在。请市审计局会同林业、财政等部门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市政府。”对在退耕还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会议上提出来。目前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萆拟了《关于加强全市退耕还林工作的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发至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就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更好地造福全市人民。

在吉安,在景德镇,市审计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统一了处理原则,统一处罚标准。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建议,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均已执行完毕,整改到位。

在九江,市审计局就全市退耕还林审计情况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在报告工作了重要批示。各项目县(市、区)已按市长的批示和审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修水县纪委要求林业部门对全县退耕还林承包大户,特别是林业部门干部职工承包情况进行清理,抚育不合格的要加强抚育,承包合同不完善的要进行完善。九江县新塘乡、狮子镇违规乱收费已全部退回造林户或收缴县财政。星子县对造成种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原林业局局长、分管局长分别作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

在南昌,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市林业局督促各有关县区进行整改,各有关县区已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和纠正。其中进贤县人民政府召开县乡村三级会议,研究退耕还林整改工作,制定出六项整改措施,组织由纪检、林业、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深入乡镇进行整改督查,同时根据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乱纪问题,县检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现已在押三人。

看到审计的力度,体会政府的整改决心,广大农村的老百姓明白了:不是国家政策没有惠及农民,也不是党委政府忽视了他们的利益,事情坏就坏在少数执行者身上,正是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钻政策空子,贪赃枉法,才使他们自身的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关注三农,情系民生,扎实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审计厅始终把审计的重点放在监督“三农”政策的落实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提出“着眼宏观,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农业审计新思路,切实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积极服务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如该厅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涉及到的278个单位、1 617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规资金2.1亿元。审计报告得到吴新雄省长、熊盛文副省长等省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引起各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到位,该省顺利通过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验收。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厅组织对全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深入737个乡镇和1 618个村,走访9 022户农户,对1 788个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了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资金4 628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3起,处理责任人4人。此次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是全国第一个全面系统地实施开展的此类项目,方案制订之初就得到了署农业司和厅领导的重视、支持和肯定。吴新雄省长对审计报告和审计要情《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亟待加强》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将批示和审计报告批转11个设区市和9个省直部门。省财政厅和省新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试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各地立即纠正,对突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此外,该厅组织对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延伸审计577个单位、4 999个项目,查出违规资金19 219万元,查处案件两起,涉案人员6人,被挪用的专项资金及非法所得如数追回并发还到农民手中。省长吴新雄、副省长孙刚对审计报告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本次扶贫资金审计始终把效益审计贯穿始终,省财政厅、扶贫办依据审计结果评分排序情况,对各设区市和2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绩效考评,对先进单位重奖900万元,这种做法在该省尚属首次。本次审计,推动全省扶贫系统完善了规章制度,健全了管理措施,建立了多方位监管预防机制,推动在源头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使全省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更好发挥。

夯实基础,创新思路,积极开拓资源环境审计新局面

当前,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已经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近年来江西省紧紧围绕我国资源环保工作的中心,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利益,防范资源环境风险,保障国家资源环境安全,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如该厅组织开展的对全省国土资源出让收费及使用情况审计,发现违规征用土地、虚假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欠征、减免、返还和违规使用出让金、截留坐支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问题,涉及土地面积11万亩,违规金额161亿元。审计反馈的结果引起了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有关地方立即组织开展了对超容积率问题的专项检查,及时将违规征用的土地返还原用地农民。本次审计涉及面广、影响大,审计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重要指示。

此外,该厅组织开展的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计划执行和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审计资金分配、管理部门190个,延伸审计项目实施林业单位、乡镇村2 828个,走访调查农户5 834户。查出违规资金6.55亿元,审计期间促进资金到位9 550万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2.1884亿元,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14件,涉案人员22人。吴新雄省长、孙刚副省长分别对两个审计报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切实加强整改。《中国审计报》头版刊登《一切为了退耕农户的利益》一文,对我省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审计作了专题报道。通过以上两项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侵害退耕农户的利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以及管理松弛,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有效保障了林农利益,进一步推动了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落实。

争先创优,严以律己,精心锻造过硬的农业审计队伍

当前,三农与资源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同时审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项目覆盖区域广,资金分散,审计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是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江西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以律己,廉洁从审,精心锻造了一支能吃苦、能打硬仗、能奉献的审计团队。通过认真组织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心连心,和谐创建你我同行”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弘扬和谐精神,推进创新创业”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深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作风,巩固提高“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基层、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每个审计人员都时刻牢记“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将关注民生和解决三农问题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用心”、“用情”开展审计工作,不断用人民公仆的标准来考量自己,来要求自己。同时该厅通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多种方式对全处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实施“审计通告、反馈函、礼品登记上交”等制度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以及民主生活会等方法途径,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驻牢审计工作的廉政生命线。正是在这种磨砺下,才锻造出一支能吃苦、能打硬仗、能奉献的农业审计队伍。

不问收获,默默耕耘,只为赣鄱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

近年来,江西省通过积极探索审计重点和审计方式的转变,提升审计综合效果;切实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注重健全审计工作机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动全省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得到审计署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然而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未来仍需开拓。农业与资源环境资金“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审计需求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农业审计计算机审计的步子迈得不够大,审计人员在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更新方面系统培训还不够。效益审计开展力度还需要加强,效益审计评价不够全面、完整和准确,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和改进。江西审计人将进一步在审计观念上,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牢固树立把服务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的理念;在审计内容上,把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审计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新水平;在审计机制上,加强领导,整合资源,不断拓宽审计服务大局的新途径;在审计方法上,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不断探索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的新路子。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天保工程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九条年度中央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计划实行抄送备案制度。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将明细计划抄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条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纳入工程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先于中央资金拨付给建设单位;对不能足额配套的,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停拨中央资金。

第三十二条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年度造林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

第三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等情况,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五条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问题,鼓励全社会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有关具体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财基字[1999]92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执行。

第五章工程监督与核查验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督包括检查组现场检查监督、报表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好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对重大问题,要直接派人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各省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的实施情况,具体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或由国家组织的专项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年度审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进行缓建、停建,并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法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资计划下达满一年但尚未开工的项目;

(二)擅自调整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截留、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三)地方财政资金不按规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拨付资金的。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无法进行建设的;

(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工程区发生毁林或乱占林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工程核查结果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效果的依据,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工程核查验收分为县(局)级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国家抽查三级核查验收制度。

第四十四条工程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木材产量调减、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种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工程核查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验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对通过核查验收的省,由国家林业局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地方政府、森工集团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认真组织申报,分解落实任务。为切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厅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使用范围、任务申请与下达等要求。尽快将国家下达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或个人。

2.加强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在各地、各单位的完成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项目,要求其补充申报;对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退件,要求其重新申报;对不符合扶持范围的项目进行解释说明并退件。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我们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由7人组成,成员包括专业人员5人和财务人员2人,其中:省财政厅在其专家库中抽取4人(包括2名专业人员和2名财务人员),省林业厅在林业的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业人员。评审期间,对专家组成员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完成后,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结合资金规模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送省财政厅审核下达。

3.及时下达资金,加强支付管理。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后,我厅主动协调省财政厅,及时将湿地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安、贷款贴息等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地级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并要求各地级市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资金转下达给有关县(市、区)和项目单位。同时,要求下达给市县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加强支付管理,严格预决算制度,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抓质量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1.编制实施方案,审批作业设计。为确保森林抚育补贴、造林补贴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省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照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认真组织有丙级以上营造林工程设计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做到相关文件、具体任务和图表相一致。作业设计编制后,县(市、区)和市属林场的作业设计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批后作业设计报省林业厅备案,省属林场的作业设计由省林业厅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及备案。

2.积极组织施工,强化质量管理。我们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等政策培训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政策签订补贴合同、组织工程施工,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任务、范围、完成时间、补助标准、技术要求等。为确保施工质量,要求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加强对施工作业的质量监管,要求林业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跟班作业,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要求返工,做到事前知道、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补助资金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3.建立督导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任务,我厅实行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全厅11位厅级领导、97名处级干部参加督导工作,明确了督导的任务和要求,厅领导包片、处(室)包市、处级干部包重点县(市、区、场)的督导措施,实行“一周一电话,一月一督查”,对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有效推进了各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工作的开展。此外,我厅还多次派出督查组,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任务重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慢和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其加快项目进度,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开展核查验收,确保取得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核查工作的通知》(办造字(2014)11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厅发文要求有关市、县(区)林业局和省直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安、林业贷款贴息、林业科技推广等项目的自查工作。组织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对其任务完成情况、作业设计质量、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公示公告、合同管理、检查验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政策兑现)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补助资金投入不足

1.森林抚育资金缺口较大。随着近年来我省大面积造林任务的完成,我省编制了《广东省2011—2020年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方案》,规划在2011—2020年开展森林抚育7768万亩,其中2011年至2015年每年开展森林抚育932万亩,按每亩120元测算,每年需投入抚育资金约11.2亿元。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补助资金2.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抚育资金3亿元,仍然存在资金缺口约6亿元。

2.湿地保护资金严重不足。广东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湿地面积175万公顷(不含水稻田),占全省国土面积9.6%,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15万公顷、人工湿地60万公顷,湿地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湿地保护资金严重不足。

3.林木良种繁育资金不足。每年国家安排我省的林木良种繁育资金只有1800万元左右,我省大部分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安排的补贴资金较少,加上地方财政尚未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国家、省、市、县补助资金来源渠道,补贴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林木良种基地和生产单位的需要。

4.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后期管护经费欠缺。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主要用于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六大方面支出。林业科技示范的周期相对较长,项目实施3—4年结题验收时,示范基地的效益并未完全发挥,示范基地建成后至投产前缺乏相应的管护经费,影响了基地建设的稳定性及示范带动作用的发挥。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省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年发生面积约500万亩,实现全面防治,每年至少需投入防治资金5亿元,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补助资金1350万元,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缺口很大。

(二)林业补助资金标准低

1.森林抚育补贴标准过低。目前国家所定的森林抚育补贴标准是每亩100元(其中直接费用每亩95元)。而近年来人工价格不断上涨,致使补贴标准与实际所需投入差距较大,而市县的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无法拿出配套资金,在保证完成抚育面积的条件下,势必影响抚育的质量。

2.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标准偏低。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森林公安补助资金1670万元,平均每位森林公安干警补助5429元。然而,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大多处于偏远山区,点多、线长、面广,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历史欠账多,特别是我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粤北、粤东、粤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财政困难,除人员经费外,大部分单位项目经费一直保障不足,部分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难于落实,致使这些单位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落后问题十分突出,业务工作开展存在很大困难,极大制约了森林公安工作发展,每人5429元的补助标准难于适应当前林业生态建设、林区维稳工作的要求。

(三)林业补助资金的补贴范围太窄

1.造林补贴的对象范围太窄。我省私有制造林发展起步较早,集体或个人的林地多数已经承包给个体老板经营,如果个体老板没有成立林业合作组织,按照规定不能纳入补贴范围,直接影响了其造林积极性。

2.林木良种补贴范围较窄。林木良种补贴在树种和规模上不尽合理,现有林木良种种类单一,补贴以针叶树为主,乡土阔叶树种所占的比例太低,补贴力度和数量不足,与我省林业快速发展现状极不相符,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南方地区林业生产发展的需求。

(四)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的时间欠合理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2011]3号)的规定,要求于每年4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但由于林业生产具有长周期性,4月份开展绩效评价时,各项目承担单位通常刚完成示范林的营造任务,林分的成活率、生长指标、产量等数据都未到期调查统计,示范林建设的整体成效难以检验。

(五)在林业贷款贴息的申报过程中,金融机构的责任没有明确

当前的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和制度均由财政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制定和出台,对金融部门没有约束力。林业、财政部门到金融部门核实相关情况缺乏制度依据。例如,现行查询银行征信报告也只能由企业自行前往金融机构打印,金融机构以依法保护客户隐私为由不向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开放查询。但是,贷款合同、银行借据、贷款余额、银行贷款的真实用途支出等,只要贷款银行审核签章后,就是贴息兑付的主要凭证。这就造成林业、财政部门对上述资料无法核实。可见,作为贷款真实性和贷款用途的责任主体的金融部门,其应负的责任在贷款贴息的相关制度中没有明确,直接影响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请求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对广东的投入

为实现到2015年全省森林面积比2009年新增900万亩、森林蓄积量新增1.32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提出要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赵树丛局长多次到广东调研并提出从七个方面支持广东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在2014年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朱小丹省长提出:今年我省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250万亩,新建生态景观林带2500公里,新建各级森林公园170个、湿地公园40个,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500个,任务十分繁重。为此,我省请求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投入。重点加大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安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投入。

(二)进一步提高林业补助资金标准

建议提高南方地区的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参照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补助标准,按照每亩120元给予补助。同时,提高森林公安补助标准,建议按照平均每位森林公安干警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进一步扩大林业补助资金的补贴范围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1、以规范财政管理为目标,一是开展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面除县财政外还延伸审计了多个预算单位。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在审计报告中向县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对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了芦溪镇、银河镇等2家单位,对其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有些不规范的作法提出了改进建议。

2、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上半年对宣风镇、长丰乡、万龙山乡、县计生委、县经贸委、县供销联社、县人事局、县委党校、县安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卫生监督所11家单位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审计。下半年为配合明年初的乡镇换届选举,我们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0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从元月至10月近四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可想而知,我们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克服困难,连续作战,用1个月的时间,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得到县委组织部门的好评。

3、开展了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搞了两个项目:一是对全县退耕还林的专项审计。二是对大安林场的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的专项审计。这两项审计都是针对林业系统,而退耕还林项目还涉及到农业、粮食、财政等部门。同时,我们还对乡镇、村、组退耕还林专项经费是否到位,农户应得资金是否到手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中发现和处理了数起盲报冒领、贪污侵吞退耕还林经费的现象。该项目审计由于取得了好的效果,作为市局推荐的优秀审计项目,已报送省审计厅参加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奖。

4、进行了对县城建房管局系统的调查审计。这次调查审计是为配合县人大对县城建房管局的述职评议进行的,此次调查审计,重点审计了县建设局、房管局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了县供水公司、城市开发公司、城管监察大队、建筑设计事务所、测绘所、市政公司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对芦溪、宣风两个房管所进行了审计和资金盘库清查。上述整个城建房管系统的审计工作,已向县人大报送了专题审计报告。配合县人大对县公安局的评议,对县公安局也进行了审计。

5、开展了对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审计。今年以来,我们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全年共审单位33个,送审金额2928万元,审减金额596万元,为乡镇和政府部门节约资金596万元,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和包村扶助工作

我局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所确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如今年的农业税减免、林权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推广等任务。我局都派人参与工作,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我局也承担了项目审计验资任务。在万龙山龙山村的包村扶助工作,今年已进入了第二年,我局在去年抓好修水泥公路,修建旅游接待站,改善村委办公条件的基础上,今年又抓了农网改造工作,改变了原来靠小水电发电,用电不正常的情况。今年的扶贫资金,在去年5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决定投入6万元,工作组成员单位已陆续拨付了部分资金,春节前将全部到位。

三、抓好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县委的具体安排,我局作为全县第一批单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历时半年的时间里我们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我局选送参加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演讲比赛的易红雁同志,获得了演讲比赛第一名,我局将党员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编成“三字经”的作法,萍乡电视台采访后在《综合.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中国审计报》也于4月13日在先进性教育专栏内进行了报道,江西《审计与理财》杂志也进行了介绍。正是由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推进了审计队伍的整体建设。

二是以省审计厅确定的今年为“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为契机,以提升审计成果为核心,以贯彻6号令为主线,重点抓了审计管理,使得审计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不断提高,我局一是深化了审计计划管理,二是进一步重视审计成本管理,三是细化了审计质量管理,四是逐步统一了信息管理,五是加强了审计文书管理,这些方面我们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和方法,通过“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活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都获得了很大提高。

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今年为“机关作风建设年”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抓好了政务公开,文明执法,作风建设等具体工作,机关面貌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审计机关廉洁勤政、客观公正、依法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

四、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审计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在这个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的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发挥作用。

第一,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指导思想。这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履行好审计职责。事实证明,只要审计工作能够牢牢把握这个重要原则和重要指导思想,聚精会神搞审计,一心一意谋发展,审计工作路子对,发展就快,审计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就能不断提高。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6篇

财经委认为,有关部门和单位仍存在预算内外资金应缴未缴财政、坐收坐支、列收列支、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对此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审计部门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对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违纪问题,要在促其整改方面下功夫,每年要确定几个被审发现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人大财经委报告整改情况,对于屡查屡犯的单位,纪律监察部门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刘军 朱铁军)

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整治情况进行视察柳河县人大常委会对打击破坏林业

日前,柳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县打击破坏林业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林业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汇报。

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后,视察组对全县打击破坏林业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提出了建议。要求县公安局、县有关方面深挖盗伐盗采团伙势力幕后隐含的职务犯罪,决不姑息。要从讲原则、讲党性、讲职责的高度出发,弘扬正气,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集中力量,做到罪罚一致,刑罚相当。该重判的重判,该严惩的严惩,以取得这次打击破坏林业、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最后胜利。(江崇晨)

・简讯・

日前,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王守志在会上讲了话,他高度评价了几年来的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佟国庆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意见。县政府及“两院”领导就如何接受人大监督在会上发了言。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镇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会议还表彰了2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和5名先进人大工作者。(芮永君)

近日,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畜禽饲养企业,同时,把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也纳入了检查内容。检查结束时,检查组明确要求市政府,限定一周时间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向人大检查组报告整改情况。一周后,检查组对政府一周来的整改情况又进行了跟踪检查。(武加坡)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7篇

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步入实施操作。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的反垄断基本制度是清楚的,程序是健全的,机构是明确的。根据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反垄断配套规则的事项只有两项,一是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并规定反垄断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二是制定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目前看,这两项工作都已明朗化,反垄断委员会已于日前成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建议稿)》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摘自《法制日报》)

上半年中国约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今年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全国今年上半年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今年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据银监会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 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摘自《广州时报》)

专家称珠三角民工荒提前了20年。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捷在“全球视野下的广东现代化之路”学术论坛上特别提醒,广东实行产业转移时,调整要适度,以防过多密集型产业倒闭。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发端于沿海地区并且蔓延全国的劳动力短缺不是暂时性现象,而是“刘易斯拐点”到来的征兆。他们认为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的格局正发生逆转。张捷说,“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这让珠三角的“民工荒”提前了20年。(摘自新浪网)

个别地区抗震救灾物资存在积压或不适用的情况。国家审计署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第3号公告。公告指出,由于信息不畅、供需脱节、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个别地区的部分救灾物资出现积压或不适用。四川灾区有7 000余吨消毒杀菌药物,短期内无法用完,有的又没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理县、汉源县已出现消毒杀菌药物自燃、泄漏等情况。浙江海宁市接收的9批次物资存在霉变、有异味、存放时间过长、PH值超标等情况,经质检部门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物品,无法发送受灾地区使用。

(摘自中国新闻网)

中国积极应对高油价,小步快跑调高成品油价格。今年以来,国际油价大起大落。面对国际油价波动对国内油价及经济的冲击,中国政府采取补贴主要石油生产企业和逐步调高成品油价格等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有效缓解国际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面对国际油价波动,中国政府通过实施财政和政策双重补贴政策给予国内石油生产企业补偿。今年3月,中国石化获得国家财政123亿元的补贴。4月财政部公告,对中石油以及中石化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摘自新华网)

国家发改委:上半年物流总额增28.1%。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数字,尽管上半年受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特大地震灾害的影响,我国物流业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社会物流总额达到43.29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28.1%,但扣除价格因素后,增幅同比小幅回落。从社会物流总额的构成看,工业品物流仍是带动总额增长的最主要力量。上半年,工业品物流总额为38.4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近三成,增幅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为接近九成,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摘自腾迅网)

同 业 视 点

福建突出救灾资金审计重点,推进审计监督深化。福建省审计厅下发了《2008年救灾资金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救灾资金的审计重点,由前段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审计扩展到对口援建专项资金、“特殊党费”以及抗冰雪救灾资金审计。具体内容为:一是汶川地震捐赠款物和对口援建专项资金审计。重点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承担对口援建任务部门支持四川省彭州市20个乡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援建项目资金;二是“特殊党费”审计。即福建省全省广大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人士等通过党组织转交的其他款项,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收缴、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等;三是抗冰雪救灾资金审计。即2008年初以来各级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和县)投入抗冰雪灾害的救灾资金及用于救灾目的的社会捐赠资金。

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成效明显。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对重庆市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表明,重庆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改革进程加快、农民参合热情较高、受益人次逐年上升,取得较好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农民基本能够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省,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政策成效比较明显。

安徽合肥市全面实施审计监督“双百”制度。安徽省合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审计监督“双百”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正文共六条,与现行的审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指导性意见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二是强化对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凸显了法治精神。三是提出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来加强对财经行为的监督,具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四是强调整改,并对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进行制度化安排。

辽宁举办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审计认定培训班。 辽宁省审计厅在沈阳举办了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审计认定培训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使参加“普九”债务审计认定的人员熟悉审计工作方案,掌握相关政策,确保做好“普九”债务审计认定工作。各市审计局分管领导和处科长、业务骨干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辽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审计认定工作的全面启动。

浙江宁波审计把发挥好、实现好“免疫系统”作用作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局长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免疫系统”的重要理论观点。会议要求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在积极推进绩效审计模式过程中,要着力在“五个突破,五个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在审计理念上,突破传统的账簿审计,向全面跳出财务审计转变;二是在审计方法上,要突破传统习惯模式,向全面开放性审计转变;三是在审计管理上,突破传统的机械式管理,向全面科学化管理转变;四是在审计运作机制上,突破传统的资源分散型模式,向全面资源整合型模式转变;五是在审计队伍建设上,突破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现状,向全面培养复合型人才转变。

赣 审 动 态

江西省审计厅呈报的《关于省属十六所高校财务审计情况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依该厅关于省属十六所高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建议,为帮助高校化解债务风险,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支持高校化解债务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高校建立偿债机制,每年按照学费收入20%的比例,南昌昌东、昌北新校区的高校按照学费收入上浮50%的新增部分提取专项资金和省财政支持资金,作为高校还贷专项资金。

(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审计处)

江西省审计厅开展的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在揭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活动票据规范管理和遵守财务制度等常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社会效果评估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评估。吴新雄省长、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和孙刚副省长等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调查报告做出了重要批示,省文化厅快速行动、借审计东风,在多次文化系统会议上通报了审计报告,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胡智强)

江西省审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努力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该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管理为手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单位与个人、住户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同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今年,朝阳居住宅区被西湖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楼院管委会”。

(李志勇 刘国晨)

江西省审计厅政法处报送的《交警部门电子警察违法数据管理情况审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被审计署评为优秀专家经验,这也是该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专家经验。

(唐 剑)

南昌县审计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一个“率先”,两个“强力推进”。一是率先在县(区)审计机关中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开辟两个“双评”专栏、开通投诉热线电话、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做到两个“强力推进”。首先是围绕“双评”推进当前的审计业务工作。其次是强力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去年“双评”工作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基本上得到了及时整改,但有些问题需要在今年才能解决。为此,局党组研究将此问题与该局自查自纠的问题一并作为当前整改工作的重点,明确了整改时间、整改重点、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强力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把“双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章国平)

九江市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该办法对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范围、方法、计划、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了避免审计结论与合同法引起的矛盾和冲突,该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同时指出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不能替代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自行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决算,造成多付工程款的,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收缴本级财政(先由建设单位支付),并责成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追回多付的工程款。(瞿明贵)

瑞金市审计局在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因为对财经法规不是很了解,在无意识中违规。针对这种状况,该局大胆采用新方法,充分利用审计的力量,争取把有经济审计权的领导干部这种无心犯错的机率降到最低,统一组织了全市各机关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审计常识、深化审计意识的教育。根据近几期培训班举办后的反映,效果比较突出。(闻绥衢)

鹰潭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心系地震灾区,牵挂灾区人民,全力支援抗震救灾。24名共产党员再次为灾区捐献特殊党费27 669元。局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捐献了一个月全部的工资和津贴。(吴来生)

南昌市审计机关从2008年6月起开始对抗震救灾款物的募集、接受、分配、拨付及组织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掌握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捐赠承诺情况,了解救灾款物的捐赠去向;关注救灾款物是否规范募集、管理和使用;关注救灾款物有否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关注救灾款物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每10日向上级审计机关报送一次有关救灾款物收支审计情况。(魏新华)

德兴市为了确保日本政府在德兴贷款造林项目3 000多万元的资金安全到位和高效使用,采取了三条措施强化对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一是成立了德兴市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副市长担任组长,审计局、林业、财政等主要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该市审计局专门组建了外资审计科,对日本政府在德兴贷款造林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该市审计局外资审计科领导等会同林业科技人员一道组织精干队伍,从乡村到山场逐一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督促,确保造林质量、数量、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受到日本政府的好评。(冯德水)

新余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李安泽对全市税源审计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所提建议很好,请高萍同志召集市财政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更具体的办法”。审计调查报告中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为了摸清家底,进一步了解2007年新余市税源结构和税源分布状况;二是重点反映了近年来该市税收快速增长,但市本级税收没有保持同步增长所形成的原因和对策;三是对加强该市本级税源建设提出了要完善现有市、县(区)税收分配体制,探索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加强税收征管手段,规范税收管辖,进一步广开税源,积极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四是对市本级国税、地税收入征收要制定出积极有效的办法予以促进,如收入任务与奖励经费挂钩办法等。(廖志强)

吉安市对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征管和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的对象为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契税征收分局以及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民营、私有企业),同时对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市房管局、市规划建设局进行专项调查。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05年至2007年,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至2008年。审计的重点主要是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税收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李 扬)

宜春市审计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的市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审计监督。该局在维护工程投资与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采取实地核实情况,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2008年上半年已完成对工业园区、宜阳新区、教育、环保、水利等部门领域的35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审计总金额达2 152.05亿元,核减投资额4 800余万元。(宜春市审计局)

樟树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部署,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或审计调查,把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和有效,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建设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到位、招投标是否合法,工程建设和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据统计,截止6月底,共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个,审计项目投资资金达10 265万元,核减投资额276万元,为节约财政资金,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黄 涛)

高安市市长皮德艳亲临审计现场看望在江西省陶瓷产业基地的一线审计人员。在详细听取了陶瓷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和市审计局前一阶段审计情况汇报后,皮德艳市长提出了三点指导性意见:(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战略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不出差错;(2)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集中组织力量,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部门和重大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工程资金的损失浪费;(3)审计人员工作思路要清晰,注意审计成果的利用,找出经济运行中出现问题的普遍性和规律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邹卫国)

萍乡市审计局局长肖放萍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报告了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得到了人大主要领导和常委们的高度评价:“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审计重点突出,敢于揭露问题,而且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对维护财经纪律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苏 青)

西湖区审计局组织60个审计服务对象进行了座谈,并以发放问卷调查表、直接交流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做到开门纳柬、广纳贤言。同时,还组织全局审计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力求查准问题,找出原因,为“双评”活动整改工作明确方向。(黄体云)

湘东区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由区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2006年以来独立核算的50个区直各部门、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反收支两条线、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漏交税费、超标准发放补贴、超标准列支各项费用等问题。(朱 丹)

永丰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由财政、审计、国土、城建、城投、古县镇政府参加的整改会议。到2008年6月底,县国土局挪用土地开垦费174万元全部归还原渠道;县财政局、审计局已对国土局、城司、古县镇政府的土地出让款进行了清理,调整有关账目金额270万元;结余土地款20万元,已全部由审计局收缴财政并对房地产开发违规超容积率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已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1 000多万元。(巫志强)

全南县审计局自2004年起至2007年连续四年被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文明单位。(李显萍)

遂川县2008年地税审计确立“四个重点”。一是重点延伸审计房地产企业税收缴纳情况。二是重点延伸审计涉外企业和重点税源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情况。三是重点延伸审计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股利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四是重点开展住宿餐饮业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郭朝平)

吉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审计局、建设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开展了对2002年7月1日至今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专项清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两个小组。工作人员冒着烈日拉标尺、量面积,不辞辛苦地奔波于各个房地产项目现场。通过准确的测量和计算,把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实际容积率确定下来,为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容积率方面地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超容积率、超指标违规建设行为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此次专项行动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利用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刘茂球 熊志明)

于都县审计局对全县15所农村小学寄宿制学校使用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建设程序欠规范、项目资金超预算、基建资料不健全、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分部分项工程应做未做等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建议,特别是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分部分项工程应做未做的问题,已经要求施工企业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书面反馈到审计机关。(曾 福)

安远县审计局被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王世平 古东明)

靖安县审计局十分注重廉政建设工作,在构筑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监控防线的基础上,日前与各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要严格执行廉洁从审的有关规定,对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将追究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了多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并不定期走访被审计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局纪检组还对各股室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洁从审档案。(刘海峰)

南城县政府授权县审计局牵头会同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工业园区、建昌镇、天井源乡有关人员对县城规划区2007年至现在已征用土地情况进行了核查。这次土地核查为加强县城规划区土地管理,发展“两区”(城区、工业园区)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城县审计局)

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8篇

1林业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

林业工程巨额财政资金的投入,其使用状况如何,能否保证专项资金的足额到位使用,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家审计署2000年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78.23亿元,查出违纪资金10.01亿元,占审计资金的12.79%;2001年对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审计29亿元,查出违纪资金2.4亿元,占审计资金的8.3%;又如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2003年9月在对四川省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时发现,中江县林业局自1999年以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侵占国家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资金218万元,占使用资金的26.5%。2007年审计署对云南、四川、甘肃、山西、河南、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8省(区)及其所属的33个县、森林经营局、林业局(以下简称县、局),2004~2006年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工程实施以来的效果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这次审计的8省(区),自2004至2006年天保工程计划投资159.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43.4亿元,为计划的89.8%,其中中央资金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42.7%。此次审计资金总额为49.3亿元,占8省(区)实际到位资金的34.4%。其中违规使用天保工程资金1.3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49.3亿元的2.7%。林业工程资金的违规问题依然严峻,然而,在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趋势下,单纯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传统财政财务审计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因此,在对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的同时,更应注重开展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绩效审计。通过开展绩效审计来明确政府责任,改善政府形象,推进廉政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成为当前我国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2绩效审计在林业工程中应用的有效途径

2.1林业工程绩效审计的内涵1986年,在悉尼召开了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对绩效审计作如下定义:“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绩效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作为绩效审计的精髓,结合林业工程的特点可将林业工程绩效审计的内涵表述为:经济性是指对一项活动,在保证其质量的前提下,将其资源消耗降到最低水平。即林业工程的投入和产出关系,反映公共资源使用的经济、合理程度,一般以资源投入为衡量的依据。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经济性,是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其资源消耗量降低到最低水平。效率性是指产品、服务或其他形式的产出于其消耗资源的关系,林业工程有效率的活动应该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实现一定的产出使用最小的投入。效果性是指既定目标实现的程度或一项活动预期的效果与实际效果的关系。对于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效果性即产品、服务和其他形式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及其他预期效果。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的关注也日益提高,因而对林业工程效果性评价应更加注重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2.2开展绩效审计促使政府机构加强林业工程的管理通过绩效审计可以使政府机构对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按照绩效审计经济性的原则,可以督促政府机构以更低成本实现法规或其他权力机构确定的目标。政府机构法定职责是权力机关制定的,也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政府机构履行法定职责要紧紧围绕法规或其他权力机构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通过绩效审计检查政府机构履行法定职责的绩效,就会让在其位不谋其政者和利用职权谋其私利者无法向人民群众交待,也让政府机构中的滥竽充数者无立身之地。二是提高政府机构管理效益。绩效审计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管理效益水平,评价和分析影响整体管理效益的因素,找出提高政府机构管理效益的途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帮助政府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挖掘潜力,从而提高其整体管理效益。三是为准确确定政府机构管理者业绩提供依据。国家资源的使用者对国家所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要保证对林业工程管理活动真实、合法,而更为重要的是要使用国家资源产生最大效益,这样才能算是真正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林业工程绩效审计确定资源管理者所实现的效益水平,通过检查挤掉浮夸绩效的水分,为选贤任能制造公平、客观的环境。

2.3开展绩效审计以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在民主社会里,政府负有以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使用和管理各项资源,并使其最大限度地达到目的的责任。公众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具有获取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信息这一社会公共需求的权利。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我国确立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林业发展基本方针,在启动的林业六大工程中,有五项都是属于营造生态效益的公益性事业。林业公益性事业属于公共物品,由私人提供这类物品,面临着成本难以补偿的困难进而引发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只能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来提供,因而也应被理所当然地纳入到公共财政体系之内。伴随着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我国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公共信息的需求也不断增强。而传统的财政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只检查政府机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和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审计人员因为审计范围和审计手段的限制无法弄清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所耗费的财务和经济方面的资源以及提供的服务产生的效果。如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的审计,运用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只能反映政府林业部门的天保工程项目的资金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无法反映政府林业部门在规划与实施天保工程中是否因地制宜精心利用资源取得巨大成就,更难反映工程投入是否经济或是否得当,以及该工程的实施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如何,不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的知情权。而开展绩效审计,通过对天保工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能够充分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3林业工程中开展绩效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3.1注重对林业工程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的评价林业作为一项特殊行业,其工程是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公益性工程,工程结果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而生态效益无法直接用货币计量。以往的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仅局限于对国家下拨的资金和国债等国家财产,在利用时是否谨慎和理智。并且从以往的实践看,一些地方责任人并没有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工作方针,存在同一区域、同一地块工程重叠、项目重报的现象,致使造林面积夸大不实,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混乱。更有甚者,贪污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的现象和虚列工程支出、计划外工程以及超标准建设、擅自调整工程投资计划、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导致造林资金紧张,严重损害造林质量。如审计署2006年第3号审计公告“西部地区退牧还草项目审计调查结果”中指出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审计署对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2~2004年“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发现如宁夏灵武市1100hn2草原已经规划为建设重化工基地,却将其计入退牧还草围栏面积。内蒙古少数围栏的设计不合理,分布较为零散,未集中连片,不仅加大了建设成本,还降低了生态效益。甘肃部分地区对退牧还草围栏建设地点安排不合理,有的甚至建在了寸草不生的雅丹地貌区内。部分省(区)未将饲料粮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农牧户。甘肃、新疆、青海和内蒙古等4省(区)饲料粮补助发放进度迟缓,截至2004年末,应向农牧户发放3.94亿kg,实际仅有0.89亿kg发放到户,未发放到户3.05亿kg,占77%,影响了牲畜越冬。青海省购入饲料粮后,又按较低价格出售给指定企业,未发放给农牧民,造成农牧民少得补助847万元,占应补助总额3812万元的22%。少数地方滞留项目资金406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6462万元。如内蒙古兴安盟财政局滞留资金3276万元,乌拉特中旗和新巴尔虎左旗分别挪用1080万元和525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发工资等。甘肃省安西县编造虚假资料,虚报工程量达56%和虚开发票,套取504万元国债资金用于县政府建设住宅和用作办公经费、购车款等。随着CO2气体对全球气候的影响,森林作为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的作用也愈发的引起人们的关注。森林的生态效益的受益人群将是全人类。因此对林业工程开展绩效审计,应该在关注工程结果在当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且应加强对工程结果生态效益的评价,以促使相关责任人加强社会责任意识,造福全人类。

3.2林业工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林业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繁杂的综合行业。由于受自然力作用强,生长周期长,地域跨度大,涉及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对林业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增大了难度。由于林业重点工程资金投入的政策性强,项目本身产出的经济效益相对低下,虽然可以通过建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指标体系及指标评价体系提供评价标准,但是每个重点工程各有其特点,标准很难统一,因此,应在各公共机构建立起评价自身业绩的一系列指标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充分考核这些指标的合理性并加以借鉴。现阶段可将国家认可的绩效标准、行业绩效标准、被审部门或林业工程以前年度相同项目的绩效或预算绩效、审计机关认可的被审部门或项目的绩效、其他国家或国际上通用林业工程的绩效标准、社会信息等作为目前对林业工程绩效的既定衡量标准。针对每个林业工程项目可以采取设置统一的标准体系,列出几个大的评价方向,各个单位再据以设置适合自身的分解指标。根据林业重点工程的特点,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效益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3.3林业工程绩效审计关注的要点在对林业工程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时应结合森林资源保护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绩效审计监督,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一是林业工程实施前后森林资源发生的变化,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以及森林覆被率的增长状况,特别要注重森林后备资源状况。如2005年,龙江森工集团按照天保工程定产执行的采伐量中,有70%是属于森林后备资源的近熟林和中龄林。主要原因是应作为木材生产主要资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的蓄积量(不包括禁伐区的)仅占其森林总蓄积量的4.3%。又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2005年森林蓄积量与天保工程实施前的1997年相比,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减少了41%。虽然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森林覆被率在逐年上升,但上面的数据表明符合木材生产要求的主要资源在不断减少。二是工程区生态状况的改善,生物多样性增加的情况以及森林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增强。如西天山天然云杉林保护区,当地天然林禁伐是严格的执行了,雪岭云杉长得高大挺拔,很壮观,但细看林下,只有牛粪,没有幼树。风倒木没有及时清理,林中空地没有及时更新,因为没有计划安排。林牧矛盾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这种消极的单纯保护其后果只能是老林木按自然规律逐渐死去,却没有幼林可以接替上去,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也就无从谈起。三是林区经济状况,林业工程是否促进了林区新兴产业的兴起,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的状况如何。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实施天保工程以来,上缴给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费和利润逐年增加,这样做虽不违反规定,但使企业负担逐年加重,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天保工程补助资金发挥的作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等5家森工集团公司2000~2005年得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3.8亿元,用于其下属森工企业森林管护和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但同时5家森工集团公司又要求下属森工企业逐年增加上缴的管理费和利润,2005年上缴额为2000年的1.5倍,6年共计26.9亿元。企业负担重,为改善经济状况导致滥伐盗伐现象,据28个县、局提供的资料,2004年滥伐盗伐林木1882m3,2005年为4146m3,上升120.2%。2003~2004年,河南省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未经许可在天保工程区内占用林地4.73hm2建设公路,擅自砍伐林木281m3。2005年,黑龙江省呼玛县兴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采矿权的情况下,在天保工程区内开采铁矿,违法占用林地5.9hm2,毁坏林木35m3。四是林业企业富余职工是否得到妥善安置,林区社会是否能保持稳定。大批从事木材生产的森工企业职工能否顺利转向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以及林区资源开发。引导林区就业多元化以减轻对森林资源的压力,增加职工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3.4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应建立林业工程绩效审计公示通报制度,扩大绩效审计成果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不同渠道,及时将绩效审计成果向政府、行业和社会予以公示通报,这要作为一项制度,贯穿林业工程绩效审计过程的始终。通过公示通报的方法,把绩效审计过程中取得的一些好经验予以推广,好作法及时传播。对暴露出来的、造成损失浪费现象予以公开曝光,促其整改。要把林业重点工程绩效审计成果利用好,作为考核政绩、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利用绩效审计成果,唤起民众参政议政,对滥用权力的起到监督作用,对违法违纪的起到震慑作用,对做出贡献的起到表彰作用,以充分显示绩效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3.5强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对林业工程中开展绩效审计的同时要注重加强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及审计建议事后执行的监督力度,应当看到,我国的行政之所以会出种种弊端,很大程度上与太强调与依赖政府官员的个人修养与自觉性,疏于严格的制度监管有关。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后,社会公众会产生以下疑问:如果对政府决策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督缺位,那么,谁又知道政府干了哪些事,哪些存在着失误,哪些失误是人为的,哪些是客观造成的,哪些人该为这些失误负责任?审计报告涉及的部门是否存在互相推诿、避重就轻,合理化建议难以落实的情况?由于绩效审计本身就是一种事后审计,只能是进一步完善对资金使用后总结的制度内容。鉴于此,为了防止林业工程绩效审计成为一种形式化的程序,我们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法律责任,使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具体和规范化,实现“谁决策,谁负责”的审计监督目的。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追究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对那些置职工利益于不顾,甚至可能隐藏着腐败问题的责任人,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投资浪费现象要坚决予以揭露和制止;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对那些没有效益的项目追加投资时,要严格把关,为今后的投资发挥导向作用。同时对审计机关还应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而不应该抱着“审过了也就完事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