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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安全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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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实做强煤炭主体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煤矿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电〔2010〕32号)、《市煤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市煤复办明电〔2010〕1号),以及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煤炭厅厅长王守祯在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整顿复工范围

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市介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文件中批准的除金阜煤业以外的16座保留煤矿。

二、煤矿企业整顿复工原则和标准

此次煤矿企业整顿复工工作仍参照执行市政办发〔2008〕11号、市政办发〔2009〕7号文件规定的办法、标准、程序,鉴于我市煤矿企业停工停产时间较长,所以整顿复工要按照先维修、后整顿、达标准、再验收的要求,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要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大矿优先、机采矿优先、管理团队素质高的矿优先、井下现场管理水平高的矿优先验收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煤矿复工8项36条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整顿复工工作,坚决遏制盲目复工现象。

三、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验收条件

(一)所有保留煤矿必须在子公司实质性控股到位、管理团队全部接管到位之后,方可进入整顿复工验收程序。

子公司对保留煤矿实质性控股,是要求对保留煤矿净资产进行控股,至少不得低于51%,首付不得低于应付资本的30%,且剩余出资必须在一年内全部到位。

子公司管理团队必须按晋政办发〔2010〕5号文件要求派齐、派足、派强,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8年以上管理大中型煤矿的经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指地质、测量、矿建、采矿、通风、安全、机电及运输等专业)高级职称,企业所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要有足够的工程师以上(含)职称技术人员。子公司对保留煤矿企业“六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筛选,任命到位,并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对上述“两到位”,市煤炭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要全部据实验收。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其完善的煤炭安全管理体系。

无论是子公司还是保留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能有效履行职责。子公司内部组建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新组建公司直接领导,煤矿的“一通三防”、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公司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第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子公司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所属保留煤矿企业(含整合关闭煤矿)的安全工作,保留煤矿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必须确保自身及整合关闭煤矿的安全。

第四,责任管理体系健全。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划分明确,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奖惩分明,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加强现场技术管理,加强安全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

第六、整合改造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

(三)重大安全隐患真正排除。

(四)煤矿企业涉及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矿井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经市煤炭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基建矿井要做到“五落实”,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且在市煤炭局审核备案。

(七)按分级管理程序要求,采掘计划、矿井建设方案设计和矿井建设计划须报市煤炭局审批。

(八)矿井必须要有综合防水措施和完善的探放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探放水作业队伍。整顿复工前各煤矿企业必须将周边采空区充水图报市煤炭局。

(九)整顿复工验收要严格按照市政办、文件要求的分类管理意见执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符合资质要求,严格按招投标程序选择,并报市煤炭局审核备案。

四、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企业整顿复工前,须由煤矿企业、子公司提出申请并经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市煤炭局巷道维修维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维修方案要具体明确每天维修维护工作量、安全保障措施、跟班领导等,经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对煤矿企业现场启封,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矿山救护队人员现场实地进行检测、检查,帮助煤矿企业完善巷道维修维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跟踪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巷道维修维护方案实施。严厉打击违规组织生产。

(二)巷道等设施的维修维护结束后,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维修维护达标检查,并要重点针对各大系统存在的问题、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团队、安全管理机构及采掘现状等内容进行专项摸底检查,提出具体的整顿复工整改内容并进行井下实测。同时煤矿企业将采掘计划、矿井建设方案设计和工程建设计划报市煤炭局批准。

(三)巷道维修维护达标后,子公司根据自检情况和市煤炭局摸底检查情况,认真制定整顿方案并报市煤炭局,经市煤炭局组织专家会审后报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批准整顿复工,同时报所属乡镇政府备案。整顿方案要具体详细,特别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整改任务、入井人数,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四)整顿结束后,实行分级验收。由子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报所属乡镇政府,经审核同意报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经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签字并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后,由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通过会审批准复工并报市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或提出初验同意意见上报市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验收。子公司、所在地乡镇、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成员单位应将初验中各类整顿复工审核表、验收表以及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等,一式三份报市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领导组办公室存档。

五、煤矿企业整顿复工验收要求

(一)各级验收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真正履行职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验收,绝不走过场,同时监察局要严格督查,对不负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要严格按照市煤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要求,整顿期限不得超过10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5天,在批准整顿期限内,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初验不合格的,一个月内不得再次批准整顿;连续两次批准整顿复工都未能通过复工验收的矿井,原则上两个月之内不再安排整顿复工。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企业,由市煤炭局查封主提升,供电部门切断主提升电源,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劳动部门遣散工人,不再办理整顿复工手续,只允许通风、抽水、测瓦斯。坚决杜绝出现无限期重复整顿现象。凡发现长期以整顿复工名义组织生产的违规行为,要对煤矿企业采取最严厉的制裁措施。

(三)市煤炭局要切实加强监管,市安全生产执法稽查大队要切实加强稽查,保证煤矿企业正常整顿,正常执行验收程序,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四)对未经批准整顿复工的煤矿企业,擅自强行组织施工和生产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罚款100万元,并不准参加今年的整顿复工程序。

六、煤矿企业整顿复工组织机构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2篇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莆湄北建〔2020〕14号),按照文件部署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格局。特别是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行动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我区建设系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建筑工地全面复工复产

为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我局积极谋划、提早部署,2月上旬就提前拟稿《建筑工程开工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专人指导工地制定防疫复工方案及“防疫总平图”,对复工复产报备、物资准备、人员管理等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格执行项目备案审批制度,按照“施工许可谁审批、开工报备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复工。与此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加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做好工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办公场地病毒消杀、防疫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工地人员管控,严格工地进出场管理,做到人员登记全覆盖。2月底全区建筑工地实现全面复工。

二、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我局牵头联合区直有关行业部门出台《全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区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干部,着重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整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采取“日巡查、月督查、季度检查”方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共计28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14人次,检查项目17个,塔吊20台,施工升降机28台,发出整改通知单22份,发现安全隐患185条,完成整改185条。截至目前,全区17个在建项目(房建项目15个、建筑面积138.2万平方米,市政项目2个、市政长度5243.56m)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3篇

安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通扬(海安)项目办安【2019】8号《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精神,切实做好南通市港航工程有限公司通扬线海安段航道整治工程TYHA-HD4标段项目部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节后复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长:陶泉;副组长:程勇军、朱国锋;成员:万小燕、花志、丁海斌、郭章深、张海峰

、李青松、许克松、孙中昌。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项目部切实加强对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强化红线意识,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临时用电、临边围挡、消防安全、个体防护等重点部位,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一)检查人员

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见上)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19年3月10日—12日

(三)检查内容(见下表)

春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表

工程名称

通扬线海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项目TYHA-HD4标段

建设单位

南通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通市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南京公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发现的问题

及整改措施

1

安全基础工作

1、是否对进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进行安全教育;

2、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

3、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2

临时用电

1、外电线路防护、电缆线架空情况;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3、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

4、生活用电情况。

3

安全防护设施

1、是否对要施工段落进行隔离围挡;

2、安全帽、安全网检查情况;

3、临边、临水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4、人员上下安全通道布设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4

船舶、机械设备

1、各类施工船舶、挖掘机、装载机、水泥搅拌桩机等机具的性能查验情况;

2、施工机具自检情况;

3、复工检查验收情况。

5

安全标志标牌

1、各施工点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标牌布置情况;

2、其他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或布设到位;

6

消防安全

1、是否建立消防组织、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2、是否具有消防总平面图;

3、是否具有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

4、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7

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登记情况:

2、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情况:

3、基坑积水抽排情况。

8

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是否规范;

2、模板移动机具(卷扬机钢丝绳)是否安全可靠;

3、复工检查验收手续落实情况

检查人签字

三、相关要求

项目部将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到位,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使节后复工的每一个开工作业点符合开工条件。安机部将自查的情况汇总统计,并将节后复工条件核查情况报送项目办安全部。

南通市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4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4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5篇

近几年来,珙县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改革采煤方法、淘汰落后产能,创新监管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2010年以来,珙县杜绝了较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良好局面,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备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珙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攻坚战”工作,成立了 “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明确落实了各产煤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开展“攻坚战”的工作职责,并将“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政府在常务会议上,研究落实了实施攻坚战需要由县政府解决的重大事项,将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攻坚战任务的全面完成。

县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讨论研究,结合珙县实际情况,印发了《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战”目标和具体的十大工作任务。为确保“攻坚战”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县攻坚办还将“攻坚战”十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印发了《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每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实战

珙县计划在2013-2015年的攻坚战期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0%且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十大工作任务包括:

教育与培训

珙县印制了5 000册《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宣讲手册》,免费发放到县级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各产煤镇(乡)。2014年上半年,多次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及县长对全县煤矿实际控制人、有关部门干部和职工进行了宣讲培训,并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四川省安监局,对全县各煤矿实际控制人和矿长进行了“谈心对话”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所有煤矿职工进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措施和知识培训。

为达到“一矿出事故,万人受教育”的警示效果,珙县还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5・11”事故警示教育片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被永久关闭的煤矿》;在煤矿复工复产前,县煤管部门对申请复工复产煤矿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培训教育。

开展检查

为做到真查、真盯、真改、真验,2014年以来,结合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珙县安监局煤管部门每月对煤矿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各产煤镇(乡)每月对煤矿进行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对停产停工矿井,派出驻矿安监员进行现场盯守,由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管。县安监局煤管部门还先后组织开展了节后安全隐患大排查、“一通三防”(一通:矿山有完善的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专项检查、复工复产“回头看”、建设矿井“解剖式”专项检查。2014年上半年,共排查安全隐患975条。

已检查的矿井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定了“一矿一策”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完成的矿井,由县政府聘请专家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的程序、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淘汰关闭小煤矿

开展煤矿调查摸底,对资源枯竭、资金不足的煤矿业主进行“约谈”,劝其退出煤炭行业。此外,县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调查摸底工作,对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职业病赔付及债务等情况进行了详尽摸排,与关闭煤矿达成了关闭奖补协议,完成了井下设备设施回撤,妥善处理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

珙县通过几轮的煤炭资源整合,地方小煤矿2004年时有近百家,到2014年6月,已缩减到23家。2013年,珙县完成了宜宾市政府下达的关闭12家煤矿工作任务。2014年市政府下达的第三批关闭煤矿目标任务,目前也顺利完成。

开展水害、瓦斯治理

对已启动复工复产的煤矿,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督促落实防治水害机构、防治水害措施等工作。目前,珙县已全面启动水害普查治理,并通过投标方式确定了实施机构。同时,县政府也已经落实水害普查治理专项资金,正在按要求完成水害普查治理目标任务。

修订完善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一矿一策”制度。开展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矿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采掘布署,核定采掘头面和入井人数,严格矿井瓦检员配备管理,健全瓦斯防治机构,完善瓦斯防治制度。

目前珙县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煤矿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工作,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加强了煤矿“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全面强化瓦斯监管,对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煤矿,一律按事故查处。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珙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制定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案,探索落实煤矿劳动用工“五统一”(统一劳动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的管理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团队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达到要求。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6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0年5月20日我处传达学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会上武刚副主任针对我处的办公楼、渔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属,成立查检小组针对我处重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要求各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要扎实细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交的推进。

二、排查整改,治理隐患

5月21日,党委成员组织了检查组,对下属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企业治理安全隐患放到首位,其次排查消防、火灾隐患的重点区域,尤其把“两会”期间的大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理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下属企业领域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彻底,对安全相关要求没能做到熟记于心,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指导管理不力问题。安全指导管理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安全指导不实不深入。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7篇

一、再下决心,坚定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信心

强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的现实需要,也是小煤矿和煤矿工人的强烈愿望。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8月份对各省辖市月度任务考核中,我市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

尽管如此,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仍有不小差距,完成省定目标,时间紧、任务重。目前,我市只有21处矿井复工,仅占应复工数量的42%;9处矿井未关闭到位;煤矿包括复产复工矿井、双停矿井、即将退出关闭矿井等多种类型,安全监管任务相当繁重;利益纠纷和矿群矛盾等不稳定因素正逐步凸显,社会稳定任务越来越大。对此,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一鼓作气,有效运作,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任务。

二、多策并举,切实加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步伐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9月底前,“六证”齐全矿井全部复产,“六证”不齐矿井复工数量达到50%以上;关闭退出矿井全部关闭到位,年底前全面完成兼并重组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措施,积极主动,扎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一要明确责任。阳岭、三窑沟、廷发、龙华山、万益等没有完成实质性重组的5处矿井,以及其他存在问题的矿井,市、襄城县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特别是襄城县任务较轻,更要加快推进,尽快完成;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拿出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推进方案,确保9月20日前彻底解决;电力部门要保证煤矿企业供电系统稳定可靠;产煤乡镇要帮助小煤矿主做好思想工作,真正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要认真处理好矿群关系,营造良好复产环境。二要加快验收。市、县两级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9月底前复产矿井全部验收,复工矿井至少达到33处。三要严格移交。严格按照“三级政府、双方企业、五家照面”的原则,对剩余9处没有现场移交的矿井,加快现场移交步伐,9月底前务必全部现场移交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四要关闭到位。迅速启动退出矿井关闭程序,认真按照标准,及时兑现劝退关闭矿井补偿资金,9月20日前,要将已签订劝退协议的9处矿井关闭到位,并逐级复验,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备案。特别是小煤矿,要摒弃侥幸心理,加快关闭进程。五要加大投入。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力度,切实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煤炭资源连片开发的原则,加快编制兼并重组矿井联合开发和技改方案,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全面提升兼并重组矿井产能。

三、严格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8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决有效遏制一般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初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自然资源局疫情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排查范围

在全县全面开展矿业开采秩序治理,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以及地质灾害防控不到位等问题。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排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

要迅速进行再动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辖区的特点和“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实施方式。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

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若有隐患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重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并明确相关人员具体抓好落实。把整治工作细化到岗、责任到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