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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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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1篇

过去在开展审读工作中,少数报刊社对审读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审读意见不够重视,对存在的问题既不严肃对待也不认真整改。少数报刊社负责同志对审读意见指出的问题讳莫如深,收阅后就锁在抽屉里,既不向上报告也不向下传达,普遍存在“有审读,无反馈;重问题,轻整改”的倾向,严重影响了审读功能的有效发挥。为进一步提高审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切实发挥报刊审读在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出版管理、提高报刊质量中的积极作用,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调整审读思路,创新审读机制,在改进审读意见发送范围,积极督促报刊社抓好整改,提高审读工作成效等方面狠下功夫,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反馈。审读意见发出后,要求相关报刊社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书面向我局反馈意见,篇篇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决不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认真对待并及时整改。有一家期刊社由于刊登格调品位低下的文章和广告,经审读报告指出后,该刊组织全体编辑部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进一步提高杂志的质量和品位,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家期刊由于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杂志社及时撤换了编辑,调整了版面,整个刊物的面貌为之一新;还有一家期刊不仅负责同志到我局检讨并汇报整改意见, 主管单位还派出整改工作组到期刊社开展期刊的整改工作。去年以来,所有经审读存在问题的报刊都书面向我局反馈了整改意见和措施,而且都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是抓领导。过去,我局的审读报告只寄给报刊出版单位,出版单位负责人收到审读报告后,对表扬的意见就公开,向主办主管部门汇报,对批评的意见就束之高阁,既不向员工通报更不向主办主管单位领导汇报,整改效果比较差。针对这种情况,为使报刊社主办主管单位切实履行好管理和领导职责,我们在审读工作中加强了与主办主管部门领导的联系与沟通。审读报告除向有关报刊社寄送外,还主动向其主办主管单位领导通报情况,寄送审读报告,争取支持。对有问题的报刊社要求其主办主管部门督促抓好整改。采取这一措施后收到良好效果。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亲自召开会议、亲自研究整改意见、亲自抓整改提要求。过去报刊社负责人对审读报告藏着掖着的错误做法再也行不通了。

三是抓整改。审读报告提出意见后,不仅仅要求报刊社正视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求报刊社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报刊跟踪审读,密切关注后续出版动态,检查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得到解决。并建立了对未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刊社予以警示、警告等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制度。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2篇

我们坚持以长安投资区管委会为核心,各企业各司其职、上下成线、左右联片的安全管理网络与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成立长安投资区管委会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企业也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努力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形成主要领导是安全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要具体抓的工作原则。我们根据汛期和台风季节,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力求万无一失,确保“不死人,少损失”,实现一方平安。

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新年伊始,我们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和责任要求,结合长安投资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我们通过责任书的形式,把安全目标,事故控制指数,工作任务具体下达,同时下发了47份安全目标责任书到企业,并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47份),同时与三个科室和18个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宣传教育,提高素质。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及时将省、市、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从而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据统计今年共召开安全会议5次,参加人数220人次,同时,还组织了2次大规模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主要有:

1、3月16日,长安投资区管委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努力实现每个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会消除火灾隐患,从而提高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2、5月25日,长安投资区管委会在消防三中队三楼会议室,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7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3、6月12日,在曙光超市旁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长安管委会领导、长安园区各企业职工等300多人参加了活动,同时发放了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宣传品300多份,深受职工的欢迎,“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气氛热烈。

4、6月28日,我们组织园区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60人,在省大地管桩有限公司集中授课,邀请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国荣主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课程,从而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法律观念和职业病防治常识,保障人民生命和生产安全。

5、出安全简报7期。

6、认真贯彻落实“一岗位双责”和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对区政府下达到长安投资区开展活动的企业数62家,完成企业自评和初审分类工作,已完成复核确认的企业62家。

四、强化管理,加强监督。

加强现场监督,提高防范能力,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检查促整改,整改保平安,这是一条必须常抓不懈的举措。

据统计,半年来共组织检查14次数/117人数,检查企业数50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2份,限期整改意见133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为100%。主要有:

1、年元旦前,长安投资区管委会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园区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有“三合一”现象,违法建设问题,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这次检查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限期整改意见20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2、“五.一”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签发责令改正指令书4份,限期整改意见15条,已整改完毕。

3、6月份,对辖区内的石油、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特种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这次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限期整改意见1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严防强降雨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

2、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台工作。

3、从对事粉尘、噪声、苯和酯类等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从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3篇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支出专户开设过多、过乱。有的地方依据已经废止或失效的中央文件开设专户;有的地方依据省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正式有效文件开设专户,但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相关专项资金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国库统一核算;有的地方以省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作为开户依据,无正式有效文件,不符合设置财政专户规定;有的地方省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市级,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超越权限发文要求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尚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就先行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

(二)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专户。有的地方在无专项用途情况下将库款调出国库,直接存入地方商业银行;有的地方在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开设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为企业提供贷款质押;有的地方为争取银行贷款,在异地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违规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三)社会保险基金多头、重复开户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为每个险种分别开设一个专户,来按规定将不同险种基金进行归并,实行分账核算;有的地方同一险种开设多个专户。

(四)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亟待加强。有的地方违规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非税收入专户;有的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10日)及时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五)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有的地方仍未将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有的地方未按要求制定将所有财政专户于2011年底前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工作计划;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归口管理工作计划,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财政国库部门与财政业务部门管理职责至今划分不清晰。

(六)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缺乏规范性。有的地方开户银行选择程序不规范,仅报主管领导批准即可,有的甚至只需处(科)室领导批准;有的地方末对开户银行的资质条件进行全面考核,未建立科学的选择机制;有的地方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委托协议规定不全面,责任界定不明确;有的地方缺乏对开户银行的日常管理。

(七)将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财政专户,影响预算执行信息的真实性。有的地方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同时列支出,虚增预算执行进度。

(八)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地方缺乏内部岗位制衡机制,财政专户有关资金拨付、拨付审核、会计记账、记账复核,档案管理等岗位存在违规混岗现象,职责划分不明确;有的地方专户资金支付申请、审核,开具支付凭证、记账等环节全部手工处理;有的地方对账机制不健全,未建立规范的定期对账机制,缺乏严密的核查程序;有的地方专户管理的有关重要资料保管不够严密。

二、整改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省、市、县三级财政专户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关于专项支出专户开设过多、过乱问题。一是凡无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2012午3月底前一律撤销。二是中央文件已废止或政策已不执行,但省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文件仍保留的专户,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国债转贷资金、消化粗食挂账资金,国家储备粮油资金专户,2012年3月底前一律撤销。三是在具备有效文件依据的专项支出专户中,除国务院规定开设的专户,以及财政部规定开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特设专户暂时予以保留外,其他专项支出专户2012年6月底前压缩50%,并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分步全部撤销。四是己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的,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2012年6月底前仍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的,要取消偿债准备金专户;未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的,如需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要首先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撤并专户内的资金根据规范的资金管理程序上缴国库或转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

(二)关于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专户的问题。一是制定撤并此类专户的计划,最迟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撤并工作,专户资金按原渠道归还。二是抓紧解决冻结资金问题。对于担保期未到的,采取措施解除担保责任;担保期已到但企业仍未偿还贷款资金的,要督促企业立即还款,企业拒不偿还的,要履行必要法律程序,予以追回。

(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多头、重复开户问题。一是省、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置在5个以上的,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5个;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置在3个以上的,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3个,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分账核算、按政策规定计息。商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社保基金专户。今后随着社保省级统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精简专户数量。二是目前开设社保基金专户在上述规定个数以下的,不再增加专户数量。

(四)关于非税收入专户管理问题。一是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非税收入专户的,2012年6月底前一律归并为1个。二是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要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上缴国库,不得拖延、滞后。上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核查下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情况,对延迟上缴单位要予以通报。三是升级、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减少因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非税收入上缴时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问题。一是未实现归口管理的各类专户,必须在2011年底前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二是明确归口管理后各部门职责分工,业务部门继续负责并加强相关业务管理,财政国库部门主要负责专户资金及核算管理,形成财政内部“管事”与“管钱”分离的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建立健全业务管理部门与国库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等方式推进专户信息共享,保证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业务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六)关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规范性的问题。一是选择因素上,要综合考虑银行资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二是选择程序上,要具备透明度。具备条件的,应实行招投标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应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三是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尚未签订的应限期补签,协议内容要全面、职责界定要清晰。四是加强对开户银行的日常管理,对出现运营风险、内控风险或无法提供分账核算等服务的银行,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更换。

(七)关于将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一是除财政补助社保基金的资金,以及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专项支出资金外,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不得列财政支出。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不得在总预算会计层面擅自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三是不得超越专户核算管理范围,将非专户管理的资金调入财政专户。

(八)关于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问题。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岗位,并足额配备会计人员,保证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二是继续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尽快将所有财政专户资金收支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三是建立全面对账制度。财政部门内部预算、国库机构要分别与业务管理机构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上下级财政部门要核对资金往来账,财政部门要与本级各预算单位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与同级人民银行国库核对资金账,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通过后台对账的方式核对专户资金账,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开户银行的上级单位核对专户余额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加强专户印鉴、凭证、开户文件等的保管。

对财政部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检查组与地方的交换意见进行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进行整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并限期完成。省级财政部门在做好本级整改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地(市)、县(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按时上报整改情况。省级财政部门要于2012年7月底前,将全省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情况报告,连同填写完整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表》(附件1)、《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撤销财政专户情况表》(附件3)、《保留财政专户情况表》(附件4),以正式文件上报财政部(国库司),同时通过财政部内网邮件系统报送电子文档。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的审批管理程序,财政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后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度,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管理制度,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内控管理,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保管制度,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等。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和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执法局、县房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房产局,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成立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鉴定组、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组分别负责此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全鉴定和督查工作。

二、排查范围

此次排查包括全县所有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户、农村土坯房和巴山新居工程房屋(含在建和已入住房屋),重点对以下房屋进行检查:

(一)已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

(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

(三)使用年限未超过20年,但是承重构件出现结构性裂缝的,基础出现变形的,木结构出现腐烂的,钢结构构件锈蚀严重的,混凝土梁、板、架、柱出现酥裂的,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的,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

(四)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六)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施工被损坏的房屋;

(七)被部分拆除后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排查、鉴定的房屋。

三、检查内容

(一)D级危险房屋内的人员是否已全部撤离;

(二)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完全拆除,存在危险隐患点的房屋是否已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三)房屋是否出现结构裂缝、沉降、倾斜等危险征兆;

(四)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增加房屋设计荷载、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等拆改房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对房屋安全有何种安全影响;

(五)涉及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非住宅房屋,是否超过其鉴定年限;

(七)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巴山新居工程(包含在建和已入住房屋)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八)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措施的落实。

四、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在20天内完成,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5月15日-20日)

1.县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申报。并安排专人做好电话记录,填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2.房产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和权威检测机构专家组成的核查组,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做到房屋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维护。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21日-6月10日)

1.以乡镇、社区为排查单元,组织人员对属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排查或自查,并填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2.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送房屋安全自查情况,并填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3.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所在乡镇或单位出具《危险房屋通知书》,并由相关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意见,各乡镇负责督促有关当事人按照治理意见进行整改。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三)汇总报告阶段(6月11日-15日)

各乡镇、各部门填写本单位排查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书面总结相关情况,向县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

五、工作职责

(一)县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所辖区域房屋排查归类上报,对D级危房人员撤离和危房整改排危工作具体抓落实。

(二)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对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归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出鉴定(费用由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三)建设部门负责对非拆除房屋及其部分拆除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整改。

(四)执法和规划部门负责对违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五)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市政、水电气及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六)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七)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制止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的义务和权利。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要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房屋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5篇

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对常委会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实践中,我们本着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少而精的原则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确定常委会的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确定议题,立足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医药、食品、冶金建材是我市三大支柱产业。为了推动三大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推进医药城建设、葡萄酒产业规范管理作为人大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的重点。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每年突出抓好关系全局发展的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连续两年把审议重点项目建设列为常委会重要议题,积极促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支柱产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层次。

二是围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确定议题,立足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几年来,我们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涉及贯彻法律法规的常委会议题约占议题总数的三分之一,先后对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公司法、证券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审议,有的连续审议几次。近两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将法律监督的重点更多地转移到环境保护领域,将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有关耕地保护、退耕还林和饮用水源湿地保护等列为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确定议题,立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近几年,通化市委、市政府相继组织实施了惠及全市人民的几项重大工程。主要是,2001年至2003年,以消灭农村危房和泥草房为内容的农村“新居工程”;2003年至2004年,以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通水泥路或油路为目标的“村村通”工程;2004年开始实施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道路改造工程等。市人大常委会在积极参与这些工程建设的同时,坚持把工程的实施和进展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相协调,形成参与、监督、支持三位一体的新格局。

认真搞好审议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关键

几年来,我们注重在创新审议形式、提高审议质量上下功夫。一是提前发送文件、资料,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介入情况、了解情况,为审议奠定基础。二是坚持预审、初审与会议审议相结合。我们坚持常委会议题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召开主任会议,对重要议题进行初审,使主任会议成员掌握相关情况,为常委会审议创造条件。三是审议报告与询问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相结合。对报告中没有说清的深层次问题和一些专业性问题,向列席会议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力求议深议透。四是自由发言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审议中,在积极引导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同时,注意根据议题内容,推定或指定重点发言人,提前拟订发言提纲,使发言更加系统,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影响力。五是分组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分组会议尽可能地延长审议时间,让所有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全体会议则就比较集中或不甚一致的问题进行交流,以使审议意见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六是组成人员审议与列席人员发表意见相结合。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的同时,注意引导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其他人员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对其中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样纳入审议意见中,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审议中,我们对组成人员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视和广播以同期声的形式,向社会播放,并将委员的审议发言整理后,由通化日报刊发。让广大市民了解常委会的审议内容和审议情况,从而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实效性。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在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时,政府的主管副市长和“两院”主要领导必须到会听取审议,对没有特殊情况而不到会听取审议的,在全体会议上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在会后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由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在会后要向其通报会议审议情况,做到既要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又要与相关方面建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和谐关系,以利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督办落实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根本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督办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较好地保障了常委会审议议题的效果。第一,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在常委会会议结束一周内,分别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并要求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问效,督促检查承办工作,使会议监督变成一项较为长期的监督形式。第二,定期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们要求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于接到审议意见后的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第三,对审议意见办理不满意的问题实行连续监督。2003年,我们审议了市政府12个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特别是对其中5个单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政府将整改情况向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整改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虽然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某些违规问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些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特别是对个别单位负责人只改账、不改错问题提出了批评意见,要求市政府继续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常委会再一次听取了市政府落实整改意见情况的报告,使问题得到了解决,个别单位的领导做了书面检查,从而教育了一些干部,增强了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维护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6篇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⒊一些学校宿舍消防管理防范意识较差。由于男女宿舍共楼层,为了方便管理,都设置了铁门。万一发生火灾,如不能及时打开铁门,后果不堪设想。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7篇

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逐栋排查城镇、农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 灾害后我区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房管局局长 、区建委副主任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任副组长,成立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傅建华任组长。区安监、市政、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长冉龙强任办公室主任,区房管局副局长李涛、游海任副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

方便群众申报房屋安全险情、举报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1区排查办公布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并安排专人作好电话记录,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电话申报记录表(详见附件1

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区房管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质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核查组。

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3区排查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排查,1以街道、镇、园区(风景区)为排查单元。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

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一份。2各单位和企业向所在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报送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同时。

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核查表(详见附件3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提出处理意见。3区核查组对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排查出的房屋住用安全隐患进行核查。

三)汇总报告阶段

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上报区排查办。1街道、镇、园区(风景区)对排查治理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

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上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2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

向市排查办专题报告。3区排查办填写本行政区域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写出书面总结。

四、工作职责

并抽调精干力量,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住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房管部门组织对政府直管公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治理整改。

三)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四)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五)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市政、水电气及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

六)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工作。

七)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确有困难的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帮助解决。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

五、工作要求

落实整改意见范文第8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 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 检查方式

1.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 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 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 检查整改

1.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 整改分类

1.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