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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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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1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低碳保护机制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逐渐升温,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断加强。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理念和研究实践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之中,有效利用能源,实施中国城市的低碳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的高效发展,已是城市重点工作内容,这与提倡低能耗、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不谋而合。可见低碳理念在中国实行是得天时顺地利。

现阶段,内地的各个省市都在争相打造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名片。北京、上海、保定等大城市已经采取行动,建立低碳经济示范区和低碳城市。其他各级城市也积极采取各种方法实现低碳城市的目标。然而,研究发现,对于低碳城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研究和实践应用几无设想,论述甚少。

本文选取煤炭大省―山西省的煤炭重镇兼世界文化遗产先进市晋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总结其在低碳城市建设中如何应对大量文化遗产的保护,期望得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低碳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随着气候问题日益严重,全球化的“低碳革命”正在兴起,人类也将因此进入低碳时代,即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全新时代。城市是“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关键环节,只有整体城市在这些方面实施到位,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百科全书关于“城市规划”的定义],必然担负着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在城市规划中有效落实低碳城市的建设理念,关系低碳城市的实现程度。现在已经有很多专业人士致力于研究低碳城市规划,并做出了相应的实践探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从属于城市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低碳理念深入到城市规划,必然反馈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但对于如何将低碳理念引入到历史文化保护中,如何确定低碳历史文化保护的定位、内涵,以及如何具体实施,都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用低碳策略的必要性

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自身对于专业研究人士的固有价值之外,更多的表现在开发旅游的价值上,向游客展示曾经的辉煌,这也是政府能够接受的、可以增加政府收入的方式。然而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历史文化遗产所处的历史环境遭受破坏,亟须应用新观念、新方法进行全面保护和开发。

历史文化遗产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就是其所处的环境,环境是承托其形象的重要因素。1999年国家颁布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价标准》(GB/T1775―1999),其中确定了评价旅游区等级的三大体系,即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定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游客意见评价体系。这三大体系的提出为旅游区生态保护提供了可量化的指标:空气质量,噪声质量,水环境质量,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环境氛围协调性,生态状况等[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中提及的相关论述]。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逐渐提高,对环境的要求日益增加,旅游者更倾向于在环境优良的旅游区活动。他们更多青睐于原始古朴、自然宜人的生态、人文环境,而那些环境恶化、充斥劣质人造景观的地方则日益为游客所厌弃。

在建设“低碳城市”这个系统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开发,这样对于丰富低碳城市内涵,全面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历史文物的可持续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晋城市简介

晋城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城市

说她古老,是因为晋城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相传女娲氏、神农氏、蚩尤及尧、舜、禹等都曾在这里活动过。女娲补天、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神农躬耕等众多的神话传说就发生在这里。悠久的历史传承、丰厚的文化底蕴,给晋城留下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文物古迹,古石窟、古雕塑、壁画比比皆是,古代建筑物随处可见。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是全国拥有国宝单位最多的地级市,另有省保35处、市保55处。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6处、历史文化名村14处。现存宋、金以前基本保存完好的木结构古建筑约占全国同时同类期遗存的1/3,全省近2/3。说她年轻,是因为她诞生于1985年市管县体制改革,今年刚刚25岁,正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处处充满蓬蓬生机和无限活力。它自然资源丰富。无烟煤、煤层气、白云岩、石灰岩、铝土矿等矿产资源储量可观,尤其是煤炭资源储量大,品质优,享誉全国,全市含煤面积占总面积的49%,无烟煤探明储量为273亿吨,占全国的1/4多,山西的1/2多[ 省略/kpw/kjbnews/edit/UploadFile/20081016113332331.doc中晋城市基本情况介绍]。

正是在这样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城市中,历史文物与煤炭资源交织纠缠着,而低碳策略的应用正是解决这一困境的出路。

晋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所作的低碳探索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观念上的进步,也需要政策上的创新。晋城市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寻找保护文物与发展煤炭资源之间的平衡点。近几年,采取了“生态兴市”战略,确定了建设生态强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政府集中财力投向市民假日休闲和历史文物旅游处实施绿化工作。这些实践探索,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

4.1在规划低碳城市的过程中,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专门规划

在确定建设低碳城市目标的过程中,晋城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产业多元、低碳发展、生态优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理念”,积极开展城区及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先后投入10多亿元,全力构筑“汇碳银行”。对有历史文化遗产的地区进行专门规划,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现以白马寺森林公园为例说明。

白马寺森林公园[太行日报《荒山变“绿心”――白马寺山森林公园景观绿化纪实》]位于市区北4公里处,面积1万多亩,森林覆盖率80%以上。自然风景旖旎如画,而且人文景观底蕴深厚,主要景点有“白马寺拖缰”、“白马禅寺”、“景公塔”、“石佛像”、“黑龙潭”、旅游滑道等。白马禅寺创建年代不详,但毁坏的比较彻底,原来的旧址上仅剩下一座"景公塔",耸然矗立,向人们昭示着她往日的辉煌。在整个城区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上,特聘浙江大学园林专家对白马寺森林公园进行高规格规划设计。

4.1.1总体规划

城市绿心,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形象鲜明的5A级生态休闲和旅游胜地。

4.1.2规划方案及相应措施

历史景点的恢复:恢复修建了白马禅寺、景公塔、长江支队纪念碑、方山观景台、汤王庙、小祈山、黑龙潭、黄龙庙等自然人文景观,同时又建设了充满文化艺术气息的平安系列工程、标志性建筑白马雕塑、四季园等,使公园充满了文化魅力。

白马寺山造林绿化:市政府鼓励大型煤矿与景区展开合作,联手开发白马寺后山,建设集休闲、娱乐、旅游、度假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园区。借此机会不仅可以逐渐改善环境,而且为煤矿的转型提供良好机会。晋煤集团2009年一次性投资2000万元,建成了四季园精品工程和登山步道绿化工程。

4.2开展历史遗产的生态保护行动

晋城市在历史遗产的生态保护方面,主要采取了“以煤换绿”和低碳旅游两种方式。

4.2.1“以煤换绿”行动

开展“以煤换绿”行动,关闭或整治了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的大型碳排放企业,坚持“节约型、多功能、园林式”的历史遗产生态保护理念。

2011年1月,皇城相府[山西新闻网《晋 级 之 路皇城相府创建5A级景区记》]正式获得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山西省继云冈石窟、五台山之后第三家5A级景区。整治污染对这一硕果的取得起到了直接的作用。

皇城相府所处的位置紧邻山西第二大河流―沁河。沿沁河沿岸开发有很多煤矿资源,一些采矿污水排入沁河,导致周边的环境遭到污染。为有效保护这一地带的文物,政府决定大力整治环境,将周边的煤炭企业整体迁移。同时皇城相府景区进一步整合沁河周边旅游资源,形成以皇城村为龙头的特色城镇化示范区,并构建全国一流风景名胜旅游区。

4.2.2倡导低碳旅游

观光旅游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有力体现,在近年受到极大的重视。旅游与低碳的结合不仅能促进低碳城市的建设,而且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晋城市蟒河景区被亚太旅游联合会、国际度假联盟组织、中华生态旅游促进会联合授予“中国低碳旅游示范区”。

蟒河景区被誉为“华北小桂林”、“北方小九寨”,是国家级森林公园。近年来,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坚持以创建循环型经济为发展理念,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降低碳消耗,优先发展体现低碳旅游的基础设施和旅游产品:积极应用电子检票系统和针孔摄像头;通过建立景区网站,增加网上购票、网上订餐等功能,来减少人工成本等[ 来源于2010年10月13号人民网-山西频道]。

借鉴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目前针对低碳与城市规划结合的相关理论很少,而且大多停留在宏观的目标层次上,缺乏实际可操作的实施策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规划的分支,低碳理论涉及相对更为贫乏。晋城市突破惯有做法,率先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案例,尽管目前所做的实践和尝试大多停留在历史文化的环境生态保护方面,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野:低碳策略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只有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低碳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构建理论基础,明确具体着手方向,建立可操作指标体系,才能促进其不断完善和发展。诚如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价标准》(GB/T1775―1999)中旅游区(点)等级的确定依据一样,历史文化低碳保护也应确立一套完整、可量化、可推广的实施指标体系,并融入相关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规范中,才能真正将低碳理念落实到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划建设实际中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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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泉,叶兴平,陈国伟. 低碳城市规划―一个新的视野[J]. 城市规划,2010,334(2):13-18

[3]顾朝林.低碳城市规划发展模式[J].城乡建设,2009:71-72

[4]杨鸿勋.关于历史城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观点[J].建筑文化,2007,1:24-28

[5] 赵中枢,胡敏.历史城市的生态保护[J].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规划――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保护体系;三亚崖城

Abstract:The authors try to set up a hierarchical framework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al town, which contains five levels-“administrative area of town, historic town area, conservation area, officially protected monuments and sites together with historic building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is framework, which has certain value for setting up a standard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 towns, meets the need of comprehensive conservation of all kinds of the heritages in historic towns.

Key words:historical town;conservation plan;conservation framework;Yacheng Town of Sanya

中图分类号:TU08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6-68(5)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起,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陆续评选并公布了四批共14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10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化名镇名村已达529个,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契机。但同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严重滞后 。虽然2008年4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名镇、名村所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责任与义务,并规范了保护规划中的部分核心问题,但由于缺少明确的编制办法标准,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至今仍只能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保护相关规范进行。

无论是《条例》为代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还是相关规划研究中,名镇名村保护往往同时提出,似乎二者在保护方法上具有完全的一致性。但事实上,对于历史文化名镇,由于其在城镇规模、功能复杂性、城镇化发展对保护的压力、遗产分布的广泛性和片段化倾向等方面与历史文化名村有着显著区别 ,决定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相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将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特点,如何科学合理的探寻其保护规划的编制方法更成为当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重要课题。而科学的建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使之既能满足当前遗产保护先进理念指导下对名镇范围内各类遗产全面保护的要求、又能使名镇保护规划与镇其它规划实现良好对接,更是成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2009年,笔者参与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办法》编研工作,并结合三亚崖城等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研究,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的建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

1对现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层次的分析

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脱胎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之后经过多年的探索,其编制方法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建立的极为明确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现行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1重古镇区,轻整个镇域

历史文化名镇既有按行政边界划分出的镇域范围,又有历史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的老镇区。还有围绕历史镇区周边,并逐渐在之后的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历史文化村落或历史地段。从这方面来讲,名镇与名村不同,名村一般规模小,遗产集聚度高,多在老村,保护范围的划定也集中在老村范围,但名镇就很有可能会有分布于古镇区以内以及古镇区之外的保护范围存在。现行保护规划多重点关注古镇区(即历史文化资源较为集中的中心区),而对整个镇域层面的若干保护要素――如镇域范围的山水格局、文化景致、传统聚落等,则缺乏详尽的保护措施。如2006年完成的《上海朱家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以及2005年完成的《湖南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等。

1.2重保护区及文物保护单位,轻历史建筑

众所周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核心内容即是通过保护区划的划定和保护措施的制定,实现对历史文化名镇核心遗产的保护,因此大部分的保护规划对于保护区层面的保护控制及管理措施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文物保护单位,名镇保护规划也多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予以落实。而对于历史建筑这个层面,则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对于历史建筑的档案建立及保护措施的确定,在保护规划中极少提到。很多保护规划甚至没有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如:《多伦县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及《云南剑川县沙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等。

关于这点,仇保兴副部长曾指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街巷的基本信息,把这些内容在整个村镇空间层次上都列为保护的内容,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保护范围、不同类型建筑的保护整治措施。”①

1.3重物质空间,轻文化空间

多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足够的重视,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空间的保护则缺乏具体详实的调查研究,尤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及传承的文化空间重视程度不够。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使我国的传统文化生存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巨大的压力,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承载传统文化的文化空间或是已经不存在,或是沦为其它功能。

以《广西昭平县黄姚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为例,在保护规划中对古镇有较高价值的宗祠文化、诗联文化、牌匾文化及抗战文化都做了归纳,并希望能继承和发扬下去,但是对于这些传统文化的文化空间却没有加以详细地分析,更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空间如何结合、如何加以保护的措施。

2建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分层次保护体系的思路

建立科学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保护体系,必须从名镇保护规划的属性和主要目标入手。

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确定了与城市规划体系一致的镇规划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则明确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基于以上法律法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专家审议稿)》中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属性定义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是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可与镇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单独编制。单独编制时,保护规划应遵循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原则,如与总体规划发生冲突,应对总体规划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因此,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在规划范围上理应与镇总规保持一致,即镇域行政区划范围。

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要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在镇域范围内主要应做好遗产普查、价值评估、山水环境、文化景观、历史聚落保护等宏观保护控制工作。

我国有些历史文化名镇,历史上行政级别很高,曾作为州府等地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存在,其历史价值与遗存丰富程度很可能与有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类似。另外一个与名城类似的特点是,今天很多名镇的建设现状是依托原有老镇区发展新镇区、形成新老镇区并存的状态,当然其遗产集中地和其价值的集中体现往往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老镇区。因此在保护方法上,我们不能像名村保护那样,直接进入类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的“核心保护区与建控地带形成的保护范围”层次,而应该借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历史城区”的概念,将历史文化名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镇区和老镇区――定义为“历史镇区”。历史镇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历史格局、功能结构、传统风貌、历史街巷、历史水系、社会构成等方面,其突出特征是整体性与完整性,因此,保护规划在该层次上需要通过控制人口、疏解功能、保护风貌、严控高度、改善设施等规划措施对其进行整体保护与控制。

《条例》中还明确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应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对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包括“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等极为严厉的条款。这显示出立法者坚决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最集中存留地的决心。因此,保护规划应科学、合理的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它们应当涵盖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最集中的地区,在该区片内,保护规划应以风貌严格保护为基本原则,详细确定每处建筑的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建筑高度、风貌等的控制要求。

对名镇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物及历史建筑是重要的单体保护要素,保护规划应对二者进行详细调查、价值评估,并确定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之前关注不够的历史建筑,应加强历史建筑档案的建档工作,作为保护规划重要的基础资料之一。

以上四个层次从“宏观―中观―微观”建立了历史文化名镇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成为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保护规划理应将其纳入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两大类 ,由于传统文化表现方式主要属文化部门分管,保护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侧重于文化空间的保护、还原与利用。

基于以上研究思路,笔者结合三亚市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案例,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进行了较为系统和细致的研究。

3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层次与内容

崖城镇是海南省著名的历史文化古镇,位于三亚市西部。全镇总面积约349.79平方公里,近10万人口,是汉、黎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崖城镇拥有两千年建制史,曾为八朝州郡治所,1954年三亚建市前是县政府所在地,历史上曾长时间作为海南南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崖城自然、文化资源丰富,镇域内拥有南山、大小洞天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崖城学宫、崖州故城、官沟及广济桥、迎旺塔、天涯海角石刻、小洞天石刻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盛德堂、何秉礼故居等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5月31日,崖城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崖城镇成为海南省首批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率先填补了海南省此项空白。

面临着“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和三亚创建“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契机,作为三亚城市发源地和文化遗产最重要聚集地的崖城必将承担起发扬传统文化、提升文化旅游的重要职能,原有崖城镇总规已与这一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8月,笔者所在的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同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由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属于镇总规的专项规划,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崖城镇总规一致,为崖城镇域范围,面积约349.79平方公里。重点工作范围――即划定历史镇区、保护范围的研究范围――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区范围,约68平方公里。本次保护规划建立的分层次保护体系如下:

3.1镇域层面

该层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对崖城镇域文化遗产的普查,确定镇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构建镇域文化遗产网络,明确镇域山、河、港、城、村、文物古迹、地下文物埋藏点、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措施。在对镇域遗产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历史镇区范围(图1)。

3.2历史镇区层面

历史镇区,即通常意义上的崖城老镇区,是古崖州历史最为重要的环境及空间载体,也是崖州古城的所在位置。由于崖城主要现存历史文化遗存以清代、民国时期为主,而此时崖州古城的发展已越过城墙内范围,在宁远河北呈现连绵发展态势,因此,本次规划将宁远河北、以崖州古城为中心的连绵发展区划定为历史镇区。

在该层面,保护规划对崖州古城轮廓、山水格局、街巷格局、人文景致、河湖水系、高度控制等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对人口、用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等提出规划措施,确保历史镇区在严格保护其文化遗产和价值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图2)。

3.3保护范围与风貌保护区层面

由于崖城历史镇区周边还拥有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水南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和传统建筑风貌保存较好的保平村,以及展现崖城地区的骑楼特色及入海口风光的保港历史地段,它们同属于本次总规修编中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其中也存有大量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因此,本次保护规划在该范围内进行建筑质量、年代、高度、风貌普查,并以此为依据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

崖城历史镇区划定的保护区包含:两片核心保护范围(含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日坊核心保护范围)、三片风貌保护区(崖州古城风貌保护区、官塘村风貌保护区、起晨坊风貌保护区)及一片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包括:水南古村核心保护范围(水南三村核心保护范围)及两片建设控制地带;保平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环境协调区;保港两片核心保护范围(含保港北区核心保护范围、保港南区核心保护范围)及一片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规划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类别,提出保护与整治措施,并对不同区划内建设行为提出规划管控措施、明确管理权限,为下一步编制保护范围内指导实施的详细规划提供依据。

3.4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层面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主要包括对崖城镇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档案,科学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并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在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一方面加强对作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大港的地下文物埋藏点的保护,另一方面结合保护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对尚未划定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规划还按照《条例》要求,将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崖城镇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确定为历史建筑,建议政府适时予以公布。对历史镇区、水南村、保平村和保港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并针对每处历史建筑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3.5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

保护规划对崖城镇域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普查,并进行详细的价值评估。在此基础上,规划以文化空间为纽带,将传统文化表现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结合起来,恢复必要的文化空间、将传统活动还原到举行活动的特定场所,让老字号返回到传统街巷中,实现“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图3)。

4结语

通过崖城的规划研究实践,我们尝试构建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分层次的保护体系。它涵盖镇域、历史镇区、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不同层次,每个层次针对的保护对象与保护措施侧重点各不相同,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体系。这套体系明显不同于历史文化名村,而更类似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在宏观上实现了在规划范围、内容上与镇总规的衔接,在中观、微观层面为下一个层次的名镇历史镇区、保护范围的详细规划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详细规划与修缮设计提供了指导和良好的对接可能性,并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实在物质空间上,希望能够对于推动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的研究与规范起到借鉴参考的作用。

注释

①仇保兴在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仪式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研讨会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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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工作总结出了很好的原则和做法,值得其它城市学习和借鉴。

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的原则和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1国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程

在国外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由来以久,而从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并通过国家立法开始于19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价值观的改变,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也不断的发生变化.从保护古玩器物发展到保护建筑物、遗址,从保护宫殿、府邸、教堂、寺庙等建筑精品扩大到见证平民生活的普通建筑,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古迹扩大到成片历史街区,乃至一座完整的古城。同时,人们也不在只追求与对历史文化遗产风格的复原,而是更加注重对其全方位的“真实性”保护。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现代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913年12月31日通过的“保护历史古迹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它至今规定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这部法律内容全面细致,使有关的行政人员、专业保护人员都有章可循。从此以后,国际上更多的国家重视起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964年制定的《威尼斯》就是一部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国际,它年全文分六节:定义,保护,修复,遗址,发掘,出版。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历史的环境;它不仅包括建筑艺术的精品,也包括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普通建筑。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们处的环境,一般不得迁移。修复是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要保护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而不应重建。同时提出了文物保护修复的真实性、可读性、可识别、可逆性原则,强调了文物保护连同环境一体保护。

2005年lO月通过的《西安宣言》延续了《威尼斯》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概念并加以扩展,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它把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环境界定为:直接的和扩展的环境,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为三个层次: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

(1)在“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增加“历史建筑”或“近代优秀建筑”的名目,保护有继续使用的要求,又不适合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的建筑遗产。

(2)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后增加“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名目,保护那些不够“历史文化街区”标准,却又不应放弃的历史街区和历史性自然景观。

(3)在实际工作中,仔细地认定保护层次。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轻易拆掉或仅保留外观,可称“原物保护”;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要保护外观整体的风貌,不必强求所有建筑的“原汁原味”,可称“原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非文物古迹、非历史地段的大片地方,只求延续风貌特色,不必再提过高要求,可称“风貌保护”。

3当前存在的问题

(1)错误理解城市现代化。贪大求洋,搞高层建筑、欧陆风,甚至追求怪异,破坏古城格局和风貌,破坏文物环境。

(2)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片面认为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急功近利,只重近期效益,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破坏了永续利用。

(3)为旅游效果,不顾历史真实盲目复建,造假古董,仿古一条街依然不衰。

(4)“保护性的破坏”,出于好心而方法不对,清理文物周边环境则开大广场,却丢了文物的历史环境气氛,或者追求华丽,整饰一新,损害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

(5)将历史文化遗产经营管理权整体出让给企业谋利,违反文物法原则,损害文物价值,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6)关于出让经营权:①历史文化名镇的旅游价值取源于历史文化价值,这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是名镇历代祖先创造的,也是现在全体居民的共同财富。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巨升,如何使这些能对当地居民有利,目前作法对此考虑不够。②协议的项目投资不少,但都是为旅游自身及其旅游环境,与古镇基础设施(如排水)建设无关,对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无所助益。③授权独家授权一家公司拥有“保护性开发权和旅游经营管理权”会防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无益于古镇的整体繁荣。

4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4.1历史文化名城丽江

丽江古城,坐落在玉龙雪山下丽江坝中部。因四周青山环绕,镇中碧水滢滢,宛如一方碧玉大砚而取名为“大研镇”。古城面积3.8km。,海拔2400m,人口2.53万(1997),其中,纳西族1.69万人。

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一直是区域政治及民族文化、教育的中心,曾一度成为滇藏贸易、中印贸易的枢纽。丽江古城有别于中国任何一座王城,未受“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的中原建城复制影响。城中无规矩的道路网,无森严的城墙,古城布局中的三山为屏、一川相连;水系利用中的三河穿城、家家流水;街道布局中“经络”设置和“曲、幽、窄、达”的风格;建筑物的依山就水、错落有致的设计艺术在中国现存古城中是极为罕见的。丽江古城民居在布局、结构和造型方面按自身的具体条件和传统生活习惯,有机结合了中原古建筑以及白族、藏族民居的优秀传统并在房屋抗震、遮阳、防雨、通风、装饰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发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鲜明之处就在于无统一的构成机体,显示出依山傍水、穷中出智、拙中藏巧、自然质朴的创造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和特定的区域里对纳西民族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丽江古城风貌整体保存完好。依托三山而建的古城,与大自然产生了有机而完整的统一,古城瓦屋,鳞次栉比,四周苍翠的青山,把紧连成片的古城紧紧环抱。城中民居朴实生动的造型、精美雅致的装饰是纳西族文化与技术的结晶。丽江古城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聚居地,它的存在为人类城市建设史的研究、人类民族发展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国乃至世界的瑰宝。

丽江古城因其历史悠久,古朴自然,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它作为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城市,从城市总体布局到工程、建筑融汉、白、彝、藏各民族精华,极具纳西族独特风采。我国政府于1986年将其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4.2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和方法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其丰富、珍贵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全面保护,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只重开发,不重保护,以致破坏自然文化遗产;是对保护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遗产全面重视,在旧城改造中注重保留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和建筑,而不是一味追求高层现代建筑,体现领导政绩;是保护性修复真文物,而避免兴建假古迹,大搞人造景观等。

在对丽江古城保护与发展中,当地政府一直坚持从城镇的整体布局到民居的形式,以及建筑用材料、工艺装饰、施工工艺、环境等方面,均完好地保存古代风貌。首先是道路和水系维持原状,五花石路面、石拱桥、木板桥、四方街商贸广场一直得到保留。民居仍是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在修复和建造,古城的风貌已得到地方政府最大限度的保护,所有的营造活动均受到严格的控制和指导。丽江古城一直是由民众创造的,井将继续创造下去。作为一个居民的聚居地、古城局部与原来形态和结构相背离的附加物或是“新建筑”正被逐渐拆除或整改,以保证古城本身所具有的艺术或历史价值能得以充分发扬。通过以上所述丽江古城的保护现状和经验,可以总结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有益的原则和方法。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要遵循保护和发展兼得的原则。既要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现代化。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还要遵循一定的保护方法。从城市总体角度采取综合措施,确定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确定城市合理布局,开发新区,保护古城。分区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古城空间秩序。作好城市设计,延续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保护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这些原则和方法是丽江多年来在庞大细密的古城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具有非常现实的借鉴和推广意义。笔者认为,其它城市和地区在学习的同时,应根据各自地域特征和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规划,确定明确的保护目标,确定保护内容及重点、提出保护措施。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和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5结束语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4篇

摘要:文化遗产是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在凉山彝族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一个十分紧迫而又现实的问题。本文从多个层面阐述了凉山彝族民间文化的特征,探讨了如何将这些绚丽多姿的文化纳入现代社会文化结构之中,达到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效果。

关键词:凉山彝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总面积6O1万平方公单,辖17个县(市),有彝、汉、藏、蒙等10多个世居民族,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民族文化资源极具魅力。拥有全国唯一的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有彝族火把节、彝族歌舞、服饰以及彝族毕摩文化、沪沽湖摩梭文化等。其民间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

一、多姿多彩的凉山彝族民间文化遗产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凉山彝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既有有形的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等,又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从各个层面展示了凉山彝族先民的智慧。

1、绚丽多姿的彝族服饰

凉山彝族服饰有一千多种,它多为手工缝制,制作工艺精巧,构图巧妙,各种图案与现实生活密切相连,有着鲜明的民族特点。其做花工艺主要有挑花、贴花和刺绣等。图案主要有日月星辰、山川河流、花草树叶、火镰等。其中昭觉县的服饰最有代表性,2005年昭觉县举办了首届彝族服饰节,很好地诠释了凉山彝族服饰的魅力。

2、如火如荼的节日文化

彝族火把节享有很多美誉,如:“东方狂欢节”、“四川民族风情第一节”等,是彝族人民特有的传统佳节。自汉唐起已沿袭一千多年。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日举行,期间人们要穿上节口的盛装聚集在一起,载歌载舞,举办声势浩大的选美活动和服饰、摔跤、赛马、射箭等比赛,并在夜晚点燃火把在旷野进行游行,纪念他们心中的英雄。

彝族年是凉山彝族人民的“春节”。意为祈盼来年和祭奠祖先,时间一般是由精通天文历法的长者或毕摩推出黄道吉日,并结合当地的礼俗来定的。因此各个地区的彝族年时间都不尽相同,但现在统一定为11月20日至26日。这七天是彝族人民享受生活的时候,不管多重要的事都要延后,只管吃喝玩乐。

3、浩如烟海的彝族民间歌舞

凉山彝族民间歌舞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如抒情长诗《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结婚时唱的歌曲《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犁地歌》、《牧学歌》;还有布拖高腔山歌等。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锅庄舞、对脚舞等。这些民间歌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与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对爱情的追求。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彝族先民坚韧不拔的英雄风貌,看到古代社会政治结构和宗教礼仪,看到彝族人民表现出的民族气质、心理状态以及审美观念等各个方面。

除此之外,礼俗文化、饮食文化、婚嫁文化、奔丧文化、民居文化等,都是凉山州值得开发与保护的彝族民间文化资源。

二、保护与开发彝族历史文化资源的策略

要保护与开发凉山彝族历史文化资源,既需要借鉴抢救、保护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多种经验,也需要密切结合本民族的各种实际,更需要建立一整套实施方案。

1、制订凉山彝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政策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制定明确条文,保护凉山彝族文化资源。现在更进一步的是明确探寻彝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途径,重视彝族文化的理论研究,扶持彝族文化资料的抢救、整理和挖掘,培养壮大彝族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繁荣彝族文化产品的创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彝族文化活动。

2、加大凉山彝族历史文化遗产抢救力度

抢救与保护凉山彝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手段,主要是拉网式普查、搜集整理,通过文字记录以及录音、录像、拍照和数字化等现代化方式,使其永久保存下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民间文学的抢救工作,云、贵、川三省也相继编辑出版了彝族民间文学二套集成,对抢救和保护优秀彝族文化遗产做出了重要贡献。除此以外,很多历史工作者也在各方面对凉山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抢救和保护彝族的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3、加强对彝族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其自身的效益,服务现代社会。一方面,我们要继承优秀的彝族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另一方面,彝族文化遗产本身是一种资源,能够产生效益,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自身贡献。如彝族漆器、彝族传统服饰,还有彝族民间音乐舞蹈、民间戏剧等,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我们可以挖掘出其固有的商品属性,使之产生经济效益。

首先可以发展凉山彝族文化旅游。除了景色秀美的邛海、庐山、泸沽湖、花园温泉以外,颇具彝族特色的民风民俗、蜚声中外的彝族神话传说都是使游人心驰神往的因素。最近几年,文化节庆活动也适时地与经济活动相融合,促进了经济发展,扩大了地方影响。如彝族的火把节己经入选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十大民俗之一。每年都要吸引大量中外游客前来体验火把的激情魅力,促进了当地旅游业、农业观光产业的发展,向八方游客展示了当地良好的投资环境,形成了二次产业的推动。

其次是加强对外交流,让凉山彝族民间文化遗产走出国门,展示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也有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

三、发挥凉山彝族民间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在世界文化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充分发挥民间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作用,除了可以带动当地旅游业和文化传播之外,还有其他几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1、历史例证。这是作为文化遗产首先要发挥的作用。民间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可以补充历史、修正历史,甚至可以成为一部实物的历史,包括各种历史的例证,如彝族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史、文化艺术史和各门专史。

2、实物教材。彝族是一个勤劳勇敢而又富有传统的民族,在许多文化遗产中凝聚着先辈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和聪明智慧。这些民间文化遗产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科普教育等的生动教材。

3、创新借鉴。改革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从彝族历代留存的文化遗产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凭空的创新也是没有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展的。凉山彝族民间文化遗产在这方面可以为改革创新提供实物的、形象的借鉴。

4、旅游参观。凉山彝族文物古迹是旅游参观的重要对象,是发展凉山彝族旅游的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凉山彝族的历史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飞速变化更加剧了其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与艰巨性。我们只有从更本质的层面上去认识理解民间文化遗产,在更深入的体系上去保护民间文化遗产,把文化遗产保护与凉山彝族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才得以找到更本源的理论认识、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和更有效的保护方法。(作者单位:西昌学院 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5篇

城市有它的过去、也有现在与将来。在“拆”与“建”中,城市管理者对城市的过去和未来的规划不当,往往造成了对过去遗留的宝贵文化遗产的破坏。

1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山东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郸市、湖北省随州市、安徽省寿县、河南省浚县、湖南省岳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

如何拆?如何建?理念的不同,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效果就不同。而在拆与建中,历史和发展的博弈,文化和利益的博弈都在考验着城市管理者。

拆与建中的破坏

据了解,我国目前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共有119座,这些历史文化名城有的曾是历史上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有的是某些历史大事件的发生地具有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

然而,因保护不力,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早在2011年1月,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就展开了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开展保护工作的联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这些被破坏的历史遗迹或被肆意拆除,或被盲目拆除后复制新古迹,甚至再造古迹。

此次被通报批评的8座历史文化名城中不乏被评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的云南大理,大理有着5000多年延续不断的历史,其中有500多年是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是这座久经风雨的文化古城,未经受住现代化建设的浪潮,多处珍贵的文化古迹被破坏甚至拆除。

近年来,大理地产开发增速,在引进高端酒店,圈山占水的建设中破坏了古迹原貌。据大理州政府网站显示:大理三月街度假村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占地300余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是集五星级高端度假酒店、休闲商业、高端养生住宅于一体的休闲养生度假村。然而如此大面积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却是南诏大理国王城——羊苴咩城遗址。

不仅如此,除大理因破坏历史文化遗产遭通报批评外,其他7座城市也存在不同的古迹保护不力现象,在“拆旧”与“仿古”的双重热潮下,很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永远地消失了。

对于此次被通报批评的湖南省岳阳市,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柳肃说,“岳阳只重视保护几座单体的文物建筑,比如岳阳楼、岳阳文庙、慈氏塔,不太注意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山东聊城是“推倒重来”建古城的城市之一。4年前,聊城市启动了古城重建计划,但是却没有严格遵守原定的整体规划,致使大片的老街区被拆除,同时又大量建起仿古宅院。据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介绍,古城街巷的基本格局还在,但是里面的建筑全都变了。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曾在全国“两会”等多个场合公开表示,“很多地方在大肆拆迁、改造时都会说,自己有完整的城市规划,可这些规划并不意味着文化遗产能免遭伤害。实际上大量的名城、名镇、名村都因乱规划和乱改造变成了‘文化空巢’,没有了血肉和灵魂。”

要发展还是要文化?

对于此次被通报批评的8个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是,就现实情况而言,整改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据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要求:相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督促上述城市人民政府立即梳理名城保护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相关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错误的做法,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8月31日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请示国务院将其列入濒危名单。

不管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还是采取补救措施,都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间的抉择。

历史文化遗产自身具有的文化价值为城市创造了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过度的为了利益而开发,往往造成文化遗产的破坏。“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占尽天时地利,旅游业自然成为经济支柱,‘历史文化名城’往往成为金字招牌。”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分析说,发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必须面面俱到,开发显然是无法避免的。可是进入旅游开发程序后,有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在首位,而是一股脑按商业规律来办事,适度开发变成了过度开发,城市的文化性、原真性、自然性和生态性被破坏。

当然,对于住建部、国家文物局提出的历史文化名城的整改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据悉,各市县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着手梳理名城保护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同时将按通知要求,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相关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错误的做法,保住历史文化名城这块“金字招牌”。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罗德胤建议,对化解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尴尬,要“分区保护、分层次保护”,在完整保存和保护重要历史文化古迹的同时,可巧妙地在借景延展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和气质,同时避免历史文化古城之间的同质化建设,要保持一座城市独有的文化风貌和特色。

此外,住建部、国家文物局两部门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的联合检查无疑给其他历史文化名城敲响警钟。两部门还要求,其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引以为戒,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法规建设,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履行管理职责,坚持严格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开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待完善的保护机制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1982年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在此机制下,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法规及条例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然而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破坏几乎同步进行,相关法规与条例不能完全发挥保护机制的作用,亟待改进。

我国并不缺乏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法规,《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保护办法。2008年7月,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批准。

但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另据第4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因保护不力,导致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尽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于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做了严格的规管,但惩罚措施依旧不足以保证历史文化名城文化价值的绝对“安全”。

“现阶段经济处罚虽然有效,但是单一惩罚只会让已受损的建筑或文化得到维护,而那些即将遭到破坏的建筑或文化无法得到保障,”江苏省规划设计院院长邹军认为,“应该打‘组合拳’,比如媒体进行曝光、政府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设计退出机制,最严重可以取消‘历史名城’等称号。”

“归根结底还是缺乏一个退出机制。”王衍用说,业内不少专家学者一直建言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的退出机制,如保护不力可取消其称号,但此提议至今未写进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保护法规。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6篇

关键词:古文化建筑群,城市建设,和谐发展

Abstract: the ancient culture, we can see the buildings is the living history, so has the inestimable research value and influence status, previous governments have pai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Bu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oday, some ancient cultural buildings but became "poor", serious impact on the city modernization process. How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city in the ancient buildings protected, can make both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s we a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to be solved. This paper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ncient cultural buildings, urban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很多人开始涌进了城市,为此,国家提出来加快城市化建设的雄伟战略,指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步人了快速发展时期。但对于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既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保持城市的个性与特色,又要促进城市的发展活力,形成现代都市,这是一个看似相互矛盾的问题。如何保护古文化建筑群,使城市现代化发展与城市历史文化和谐共存,得到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越来越多的关注。

1 当前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的现状

我国自建国起,党和政府就十分关注对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总所周知的《》之所以只围不打,就是为了保护北京城内的古建筑不至于受到破坏。但现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对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不够重视,甚至出现了现代城市建设与古文化建筑群的冲突现象。当前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城市古文化建筑群长期缺乏有效的维护和保养而失去原先风貌,甚至成为危房;其次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媒体上就曾有文物主管部门和开发商对峙的报道,可见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上缺少相关法规的制约或执法不严;还有就是过分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东北某城市就曾发生为了满足外商投资的需要而拆毁了以明清为建筑风格的大批古建筑。

2 城市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关注城市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主张利用古文化建筑群丰富的人文资源和丰厚的文化积淀来发展当地旅游业,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部分城市开始着手规划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但这些城市大多以市场运作的手段来进行开发、改造、保护、更新,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要求,因此出现了参差不齐的局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首先是在城市建设观念上的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古文化建筑群既是历史的遗存,又是发展的对象,要妥善解决其功能定位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只有原汁原味,才能说明当时的历史,体现它应有的价值。所以,对古文化建筑群要做到发展与保护同步,相互协调、相得益彰。

其次要制定正确的保护措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对古建筑的改造上,要努力保

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只有真实的展现古时的风貌,才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一定要注意为了眼前利益而过度开发,因小失大。

再次是要有长远的规划目标。要集思广益,不可闭门造车;要力求制定出高质量高标准的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规划,细致到每一条走廊,每一根柱子。就如苏州园林一样,处处都是古色古香的。切实做到保护古文化建筑群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延续古文化建筑群的历史文脉。

还有就是要取长补短,借鉴吸收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加以弥补,经验加以总结。要注意运用哲学不同问题不同对待的观点,

对不同的建筑群根据情况的不同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坚决制止先破坏后重建的劳民伤财的行为。

最后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古文化建筑群中生存的居民,万不可打着全面保护的旗帜,毫无道理的要求人们回到古代生活。历史总是在不断前进的,要做到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与居民的生活条件现代化的协调,在不影响建筑群的原始风貌的前提下,应该满足居住民众要求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最的合理性需求,做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保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保留和延续。

3 城市建设与古文化建筑群保护的和谐发展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搞好城市化建设,也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中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工作,使二者能够和谐稳定的发展,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古文化建筑群的保护与发展要以政府为主导,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领导考核,促使主管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有效地开展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其次,要落实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的运作经费。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在对古文化建筑群维护和发展中,必须要有足够的运作资金,要努力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在资金筹措方面,可以考虑地方政府,中央与企业的三方运作模式,中央要对重点古文化建筑群拨发保护与发展的运作经费,地方政府在财政上也要对古文化建筑群保护与发展的运作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参与投资,在对古文化建筑群进行保护和维修的同时,可以以市场经济运作,拍卖旅游开采权。

最后,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人士都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轨道上来。借助专业学者的发文,组织师生免费参观游览,申请文化遗产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古文化建筑群的宣传,提高本地旅游经济的同时,也使旅游者及广大青少年领受到古文化遗产的魅力和保护古文化遗产的实际意义。

4. 结论

历史是不断前进的,我们既要保护历史文化,又要推进现代城市建设,这是个难题,但也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西安,苏州的城建模式可以参考。只要在保护好古文化建筑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推进城市化建设,这是我国推进城市化建设中最注重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08

【2】罗哲文.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保护文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01

【3】3张祖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J].建筑学报,2006.12

【4】赵中枢.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及保护的若干问题[J].城市规划,2002.07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生态道德历史文化名村文化遗产保护方法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273文献标识码: A

历史文化村镇是属于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最早始于建国之初对文物个体的保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我国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正式拉开序幕;90年代,城市化建设开始蓬勃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逐渐加强,并制定了相关规范作为保护规划编制的依据。这一发展过程也体现了我国从单一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渐转向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相结合的系统化过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成为这一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生态道德理论在遗产保护层面的思考

生态道德是以生态哲学为价值理论基础,它的价值在于,通过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平衡性、发展性等的研究来解释人、社会与自然物及其自然环境都是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体,确认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关系 。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受大自然的报复,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人类生存环境与自然环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重新审视人与社会、自然物及其自然环境的关系,将这层关系纳入道德伦理范畴。从单一的人类价值利益的取向延伸到人与自然生物及其环境的共同利益的层面,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道德价值观 ,把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道德伦理的约束力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对历史文化遗产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2、西井峪古村文化价值特色

西井峪整个村落坐落于石山之上,拥有八亿年地质石岩的村基选址;村内保存大量清末民初的乡土建筑,传统民居就地取材,主要以片层岩石堆砌而成,依山而建,世代以农耕生活为主。优秀的传统建筑空间环境和代代相传的文化习俗,形成了独具北方山地特色的石头村。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和生态价值,早在2010年西井峪被纳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行列。

首先,西井峪建筑院落以一进式院落形式为主;民居以青砖灰瓦为主,屋顶坡度大而宽;建筑细部精美。其次,丰富的山石街巷遗存,院落由石材堆砌而成,街巷形成院落与石墙之间,街面石材铺就,依形就势,狭窄曲折。再有,古村内展现了丰富的“街―坊―巷”聚落空间形态,在山体之间、沿沟形成村落中心。再之,富有层次的北方山地空间格局,西井峪位于两山之间并形成自然生态历史遗产廊道,以“山-田-村-路”的山地格局为基本要素,与山地自然环境相融合。最后,孕育了丰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民保持着传统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注重民俗节日活动,还保留皮影戏、手工编织等传统技艺,是一个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地方特点浓厚的小山村。

3、以生态道德准则的古村保护方法与发展探讨

通过对古村现存的历史文化价值的研究分析,同时结合现状问题制定相应的有效解决方案,以生态道德准则为基础,充分贯彻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思想,深入研究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并在矛盾中寻求平衡与发展。同时保护规划的制定应顺应社会的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保护机制,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从而促进保护工作的持久性和长远性[[1] 魏成,肖大威,徐吉航.大都市里的古村保护探索[J].理想空间.2010(41).11-15.]。本文基于生态道德准则保护方法与发展策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保护蕴含生态人文要素的山地格局

身在大山深处的西井峪古村,由于远离城市建设性的破坏,古村历史风貌环境保持相对完好,在本次保护规划中延续核心保护区内清末民初的建筑风格和整体空间环境。同时以生态道德准则为基础在府君山和饽饽山之间的历史遗产廊道中,制定有效的空间管理机制,以“山-田-村-路”的山地景观格局为基本要素,形成与山地自然环境协调完整的整体人文生态系统,保护完整的历史发展痕迹的真实性,协调村落整体风貌与所在地形、地貌等自然风光的和谐统一。从而保护原有的整体环境氛围,延续自然魅力的山地格局。

3.2 探索诠释历史文脉的建筑语汇

深入研究西井峪村的历史文脉,确定核心保护区内不同类型和状态下的历史建筑风貌,协调新老建筑的关系,重点保护历史建筑。西井峪古村内建筑为硬山式,清代小式做法,砖石木混合作;严谨的院落空间布局,正房居中布置,厢房在两侧布置,正房间数居多,院落宽松;由于古村地处山地,院落形式多以一进式为主;建筑细部雕刻精美[[2] 顾晓伟,阮仪三,王建波,等.台儿庄古城区规划设计与实施经验探讨[J].规划师.2011.44-48]。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确定历史建筑的具体分类,并主张保持原真性的建筑空间手段,延续古村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格局的完整性,真正实现人、社会与自然物及其自然环境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3] 邵勇,付娟娟.以价值为础的历史文化村镇综合评价研究[J].城市规划.2012(2).82-88.]。

3.3 建立因形就势的交通网络体系

首先,对外联系上要求加强区际交通的联系,合理规划交通网络架构,减少区际交通对区内交通的干扰[[4] 阳建强.江南水乡古村的保护与发展――以常熟古村李市为例[J].城市规划.2009(7).88-96.],实现换乘式或终端式交通形势,即在进入古村的入口处设置大型停车场和换乘公共交通,人们乘公共交通进入古村,同时严禁外界机动车进入核心保护区,从而减少对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真正实现生态绿色的交通保护机制。其次,区内交通主要以整合村庄主道路,根据山地形势,结合现有道路的线性走向,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及其断面形式。在核心保护区内以绿色交通为主,实现生态、特色、便捷的交通格局。

3.4 实现独具生机活力的空间新聚落

通过村聚落的街巷与建筑肌理的分析表明,饽饽山主峰对聚落方位起了明显的主导作用,古村建筑皆围绕着勃勃山盘山而建,村内石头院落空间也因山势变化而呈现每户不同空间形式,组成了富于变化的聚落空间形态[[5] 赵勇,崔建甫.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研究[J].城市规划.2004(8).54-59.

[6] 吴月湖.从旅游地研究角度看历史文化村镇遗产保护[A].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7(2).38-42.]。聚落空间环境作为古村的空间载体,在对古村保护的同时,应严格保护古村整体的空间聚落环境,才能实现对古村的整体保护,因此在对古村的具体保护中,应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内的新建、扩建活动,并在其一定距离外新辟发展备用地,以解决原住民的新建扩建需求,同时对发展用地的建设活动制定相应的设计引导要求,使新区的整体风貌环境与核心保护区相协调统一,共建独具活力、特色的空间新聚落。

3.5 传承活态文化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西井峪古村世代相传的皮影戏和手工艺术是现存保留较为完整的民间技艺,但也只有少数年长者掌握这些技艺,传统技艺正面临失传。在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中,应积极开展村民文化活动,鼓励民俗皮影表演和手工艺培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转型,为民间艺术提业增值空间,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从而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实现维持原住民的真实生活影像,原始的农耕、养殖以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空间环境,才能永续流传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结论

为实现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协调一致,要逐渐解决古村落的发展与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矛盾关系,确定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所担负的道德义务。通过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平衡性、发展性等的研究来解释人、村落与自然环境都是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体,确认人、村落与自然之间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对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相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魏成,肖大威,徐吉航.大都市里的古村保护探索[J].理想空间.2010(41).11-15.

[2] 顾晓伟,阮仪三,王建波,等.台儿庄古城区规划设计与实施经验探讨[J].规划师.2011.44-48

[3] 邵勇,付娟娟.以价值为础的历史文化村镇综合评价研究[J].城市规划.2012(2).82-88.

[4] 阳建强.江南水乡古村的保护与发展――以常熟古村李市为例[J].城市规划.2009(7).88-96.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8篇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路径;龙门石窟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12-0089-02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们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在历史、文化、民俗、艺术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保护文化遗产,既是对文化的传承,又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增进民族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同时保护文化遗产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文化遗产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文化遗产保护也有了更多的重要意义。

作为历史的积淀和见证,文化遗产可直接激发人们的历史记忆,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践过程中,平等的文化认同框架,共同的历史记忆是各国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文化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和西安一样,洛阳也是十三朝古都,也同样有着深厚悠久的历史。因此,西安和洛阳是丝绸之路上的“双子星”城市。而且,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洛阳也曾是“丝路起点”,在贸易交流、文化交流等方面,洛阳与丝绸之路都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新环境下,作为洛阳一张亮丽的名片 ,龙门石窟对洛阳城市形象与城市文化的传播,城市经济的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另外,龙门石窟雕刻中有大量的宗教、美术、书法、医药、建筑和中外交流等方面的实物史料,尤其以佛教文化为主要题材,充分反映了佛教在中国的辉煌历史以及佛教文化传播与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佛教在世界宗教史中是一个认同度比较高的文化体系,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新形势下,这更加彰显了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时代意义。

二、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也非某个部门就能完成。文化遗产收藏于民间,扎根于民间,与民众生活密切相联。所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一项长期的全民接力工程,才能使文化遗产得以保留,使遗产保护工作得以持续发展。要做到全民参与,首先要从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开始。在“一带一路”的提出,对国民的生活、思维意识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旅游以及经济活动相应增加,在意识上如何对待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也成为焦点。

1.增强宣传意识

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传播环境下,宣传先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从政策施行、社会舆论引导到商品销售等方面,宣传已必不可少。在“一带一路”新形势下更加开放自由的宣传环境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要帮助公众充分认知文化遗产,引导帮助公众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前提和基础。新形势会带来新的宣传环境和宣传形态,相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介,向受众传播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保护工作的意义以及民众的保护义务和责任等知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媒介,也可以多种媒介配合宣传。

网络平台具有图文结合,超链接等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是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扩大其传播面的重要选择。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是龙门石窟的管理单位,他们就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其网站页面信息量大,内容涵盖面也很广。

2.增强认知意识

文化遗产认知意识是国民从始至终都要具备的,但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更加频繁的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一是对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如:历史文化进程、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等的文化内涵,有利于认识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崇敬和热爱,增强对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

二是对文化遗产的了解。认识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认识民族的历史渊源,体会先辈的创造力和生存智慧,认识文物的珍贵价值。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把民俗、民间技艺等宝贵的精神财富较好地进行保护和传承。

3.增强责任意识

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新形势下,旅游业、商业活动等快速发展,人们与文化遗产(如历史文化景点)的直接接触更为直接和频繁。与文化遗产相关的社会群体构成是复杂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所以,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十分重要。

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保护传承先祖智慧结晶,保留人类文明瑰宝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在旅游业高度繁荣的形势下,不乏故意损毁破坏文物的现象。对于民众来说,树立并增强历史传承使命感和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意识是有必要的。

当社会民众普遍具备这种责任意识,就会相互监督甚至监督相关部门,自觉保护文化遗产,这种保护模式无疑是具有巨大作用的。当然,还要具备一种法律责任意识。

4.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

经济发展是“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也将会带动包括旅游业等经济的发展,对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开发势在必行。因此,如何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或是如何在开发利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保护,是相关开发保护单位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以历史景点旅游业发展为例,旅游业的发展导致大量游客进入景区,不可避免地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所以,必须要适度开发,而且在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中留一部分预算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能竭泽而渔,只知道开发利用而不知保护,最后导致文化遗产不可修复性的破坏流失。

三、改进保护措施与技术

“一带一路”新形势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首先,新形势下各国保持对外开放发展,为中国的旅游经济发展带来契机。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业重要部分,可以得到更好传承和发扬,其保护工作也会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同时,旅游经济的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其次,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交流,为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科学技术交流提供了国际平台。

保护措施与技术是保护工作的核心,要加强学科合作与相关单位、部门合作交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的重点发展方向。

1.运用现代科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学科之间加强了交流合作,解决了许多领域的难题。同样的,将其他学科的技术运用于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是效果显著的。“一带一路”的提出,对我国的科学、教育、文化等发展都有积极的助推作用。新形势下,现代科技不断发展,各学科合作更加紧密,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科学技术也有了更多国际交流平台。

保护文化遗产,首先要加强学科合作,运用现代科技。例如,综合运用现代分析与探测技术,提高技术协同与数据分析能力,研发水下考古调查、发掘和检测分析专用技术装备体系,解决复杂环境条件下文物认知难题;以典型遗址、遗迹和出土文物为对象,系统开展文物的制作材料和工艺技术特征研究,开展文物劣化机理研究及保护修复材料研发,建立文物保护效果评价体系,加强文物保护专用装备研发;针对文物博物馆的信息采集与展示装备以及软件研发还存在较多不足的现状,开发相关信息采集装备,以提高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体验的虚拟现实技术和人机交互体验技术;构建包括物理、信息和网络空间交叉耦合的文物知识图谱,研发跨博物馆、跨地域的分布式知识库及综合应用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展示;引入和改进空间遥感和地球物理勘探技术,构建沿线地区古代文化的谱系和时空框架。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龙门石窟的监测体系开始进行建设。对龙门石窟区域环境、洞窟微环境、文物本体病害、大气环境质量等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通过无线传输汇入监测平台。该系统不仅实现了对石窟文物本体病害、石窟环境因素的监测,而且根据龙门石窟自身特点和需求设计了风化、渗水等方面的研究性监测内容。

龙门石窟研究院与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合作,正在实施三维数字技术工程。三维数字技术是一项全新的、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以三维数据储存和保存龙门石窟信息,在档案建设、考古测绘、文物保护、宣传展示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更好地解决文物保护与展示的矛盾,促进文化、旅游、教育与娱乐产业的发展。

2.加强领域合作交流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家和社会都提倡强调合作交流精神。这种合作交流不止是在国家之间,也发生在各领域、部门单位之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需要充分的合作交流,以达到优势互补。

为了解决石窟保护中的各种技术难题,龙门石窟先后与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等单位开展文物保护、考古等诸多方面的合作研究。与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合作成立了文化遗产保护龙门基地、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作成立了石质文物保护研究基地等研究保护平台,扩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龙门石窟与中国地质大学合作,研发的新型无机灌浆堵漏材料,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通过专家会论证。同期开展的国家级合作研究课题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凝结水在石灰岩表面形成机制的研究”以及国家文物局课题“碳酸盐石质文物定量分析与评价系统研究”等。

参考文献:

[1] 陈映红.从文化遗产日看文化遗产保护―――以广西为例[D].广西文化厅,2009.

[2] 王宇.现代性与文化遗产保护[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

[3] 冯.浅谈洛阳龙门石窟风景区遗产资源旅游苑⒗用与保护[D].山西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