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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防火要求;防火管理
0引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集贸市场在突飞猛进地扩大、增多。由于个别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措施在建设过程中未能得到落实,且管理薄弱,火灾隐患严重,重特大火灾频发。例如,1995年5月27日,重庆市朝天门综合贸易市场因吸烟引发火灾,受灾户数300个,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999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华龙灯具批发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736万元;1999年6月3日,湖北省郴州市万达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7.8万元。
据统计仅1997年一年,全国集贸市场共发生火灾540起,死亡28人,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5076.9万元。集贸市场往往存在防灭火条件差,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而乱,防火管理工作不落实等诸多问题,致使集贸市场的火灾原因多、调查难度大。
1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特点
1.1建筑条件差,营业面积大
从集贸市场的现状看,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如顶棚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和一些临时搭建市场,有的是在原有建筑上改造而成,有的利用街道、道路扩建。这些市场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带状毗连市场,多为一、二层小型个体砖木结构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沿街巷连建。大面积的连片市场,一般都是一、二层的砖木结构建筑的组合,间距小、密度大。尤其是建筑面积超过防火分区要求,商贸营业厅面积较大,有的达数千平方米,且缺乏防火分隔设施。
1.2可燃物品多,人员密集大
集贸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数为服装、鞋帽、家具、塑料和木制品等可燃物,也有油漆、气体打火机、赛璐珞制品等,有的市场还经营烟花爆竹。一些市场的门店为了便利销售,采取“前店后库”、“前柜后库”或“以店代库”的办法,到处乱堆放可燃货物。也有的市场门店建筑装修和柜台、货架制作使用可燃材料,使火灾荷载过大。由于集贸市场本身是一个商品非常密集的场所,经营的户主比较多,少则几百户,多者上千户,再加上众多的顾客,因而人员极为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3电气照明设备多,用火用电存在隐患
电气照明设备在一些集贸市场商贸区五花八门,安装在商店(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市场安装广告霓虹灯、灯箱和供广告活动的电动机及节假日安装的各种彩灯;经营户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和夏季大量使用电风扇。荧光灯的镇流器、霓虹灯及电动机还有使用的熨斗、烙铁等电加热器,都具有很大的火灾危害性。在市场的餐饮区,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厨房线路乱拉乱接或线路被熏烤的严重老化,闸刀、开关保险盖破损掉落,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
1.4火灾蔓延速度快,容易产生有害气体
集贸市场的楼层起火后,火势由起火点向周围发展,并向燃点低的商品和楼梯间方向蔓延,同时产生大量的烟雾。烟气和高温由内部敞开的楼梯间垂直迅速向上蔓延,也有从楼梯间掉落下来的燃烧物引起下层燃烧。带状毗连门店,火起于上风时,火势会顺风沿着毗连建筑迅速向下风延烧,形成条形燃烧带;火起于下风时,火势向上风虽燃烧的速度较慢,但仍会威胁毗连的其他建筑物。小摊亭组成的集贸街火灾,由于商品处于悬挂状态,摊亭密集,亭(棚)上的遮雨板多为塑料制品,火势发展、蔓延速度极快。由于大量的棉、毛、化纤物、塑料物品和部分药品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害气体,危害现场人员安全。
1.5消防通道不畅,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困难
许多集贸市场依街靠路两侧,由于在建筑物附近乱搭乱建,或在市场上空设置顶棚,使消防通道宽度和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更为严重的是街边路旁的摊点随意侵占,几乎没有消防通道,再加上市场内复杂的环境,当发生火灾后不仅人员疏散困难,而且消防车也难以靠近作战,直接影响火灾扑救。
1.6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应由其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但不少集贸市场由于主办单位工作不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没有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2集贸市场的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2.1合理规划布局
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宏观调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盲目的、不规范的建筑。新建、扩建、改建的集贸市场要统筹规划,实行逐级审批。规划、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充分考虑消防通道、市政消防给水、消防基础设施、市场自身建设及周围环境等消防安全条件,确保集贸市场周围及内部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充足,有利于灭火救援。对市场的数量应宏观控制,防止盲目扩容和无限发展,以免形成消防安全的不利因素。
2.2加强建筑审核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布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凡在城镇设置建筑为半敞开式或者露天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半敞开式建筑的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露天集贸市场应当留出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临街(路)旁两侧4 m以内不得摆摊设点。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
2.3确保安全疏散
集贸市场应考虑经营户动态占用面积大、顾客携带物品多而占用空间等因素,在内部疏散通道上设计时要比民用建筑的疏散宽度大些。市场内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和集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至3个,有条件的最好是在市场四面均设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疏散设计要有非常可靠的防火、防烟、隔热功能,疏散通道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且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4电气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电线敷设必须经过穿金属管或不燃材管,吊顶内敷设的线路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对荧光灯所使用的镇流器,安装前进行连续通电使用48h的安全试验,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得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吊顶或墙壁上,应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离。对摊位尽可能安装≤60W的白炽灯,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50 cm,彩灯之间导线不得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开关、插座、闸刀等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5正确选用室内装修材料。
集贸市场室内装修的消防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装修材料的选择确定。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商贸区的商店(场)、门店、餐饮区的饭馆(店)的室内吊顶及室外市场摊位上空的大棚都必须选用A级材料,不仅要注意吊顶表面材料的性能,还要注意内部龙骨材料的防火性能。墙面、地面选用B1级材料,摊位隔断、货架、货柜必须使用B1级或B2级材料。
3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建筑防火上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要从消防安全管理上加强,切实落实具体措施。
3.1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组织,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管理机构、防火领导机构、防火负责人在与集贸市场各部门、各门店及摊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贸市场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3.2认真进行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集贸市场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火灾隐患的整改、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监督,督促市场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千方百计的整改落实,需要停业的上报政府批准停业整改。
3.3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
公安消防机构、集贸市场应密切配合,把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当作消防安全的大事去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势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市场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和顾客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的业务技能逐步提高。
3.4加强用火用电的防火管理
集贸市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私人拉设临时线路。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材料制作。
3.5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
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配备。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报警。
3.6确定消防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筑面积和摊位数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至少按照营业面积800~1000/人的标准配备,坚持24 h轮流值班。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台消防车、25~30人。专职、义务消防队在严格进行业务训练的同时,要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熟悉集贸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它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并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组织群众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力争扑灭在初起阶段。由消防大队指导对两个专业消防队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规律,强化灭火战术和技能训练,修订和完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灭火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随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冬春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各镇街、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城乡居民家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和教学工作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科技、司法、劳动等部门要结合科普、普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消防工作动态报道,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各镇街、各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安全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责任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所属各单位及乡村、社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努力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此次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卫生、文体广电、人防、民政、农林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工商、城建、供水、供电、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各镇街要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加强对居(村)民区和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并开展模拟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在冬春消防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圣诞、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依照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凡未经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六、工作步骤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向社会公告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跟踪隐患整改。
(二)方案实施阶段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澄清底数、登记造册、逐一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各行业部门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针对冬春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行业、区域、单位和场所,督促、检查、指导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各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制度,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在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继续保持全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各单位尤其是各商场、超市、市场、饭店、旅馆、冷库、仓储及各类娱乐场所,必须高度重视节日节日期间的安全生工作,坚决避免发生火灾、挤踏、被盗等安全生产事故。工作要从严从细、措施要全面有力、责任要层层落实、预案要详尽周密,具体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增强节日促销安全意识。节日期间开展大型促销活动,是商贸流通企业增加效益,满足市场消费的重要举措,但又极可能发生安全问题。因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各种促销活动的安全保障意识,要将节日的促销活动提升到临战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认真严细地做好安全促销的安排部署。
二、专门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商场、市场、超市、冷库、饭店、旅馆、歌厅、影院、网吧、洗浴、仓储等人流物流密集场所,要根据促销活动的规模、时间等,对应自身的安全保障力量,专门制定详细的“促销活动安全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从有可能发生最坏最严重的事态打算,设想多种重特大意外险情,严密细致设计安全科学的应急配套工作流程,周详制定措施,增强人力物力,强化各级责任。要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大型商场超市的夜间营业时间不可过长,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不可过夜。要根据营业场所的人员容量,严格控制入场人数。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按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安排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活动,并要求亲自带队开展工作。一是排点部位。较大商场、超市、娱乐场所要重点对安全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用火用电、用油用汽、线路管道、施工装修、熟食加工、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水源压力、烟控喷淋、防火卷闸、监测监控、机房泵房、应急广播、外包作业等部位和环节,反复进行精细排查。二是排查租赁门店。中小企业要重点对对外租赁(承包)的门店、房屋、场地、设施以及火源、电源、管线等摊点部位,尤其是死角空档之处,要进行几次认真扎实地反复彻查。三是强化重在整改。对查出的各种隐患及问题,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不能尽快整改的,要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和责任,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下决心坚决停产停业。各级领导要坚决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就是失职”的观念意识;对那些在安全问题上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隐患不消除的失职者,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将“清剿火患”战役进行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实施步骤及措施要求,在前一阶段清剿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的火患清剿。各级领导要针对商务系统近年来未曾发生较大火灾而产生的松懈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始终将“清剿火患”战役摆放到突出位置,认真实施火灾隐患“户籍化”网格管理,按照消防安全“六个一律”的刚性措施,以铁的手腕整治消除火患,切实把“清剿火患”抓到位,抓到底。
一、划分“三级”单元网格,实现监管全面覆盖
网格精细化管理是以街道办事处为一个基本单元,将其划分为以街道办事处为“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中网格”(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管理动态监管网络。
(一)街道办事处“大网格”。由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社区、行政村“中网格”。由村两委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村委会、社区,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行政村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明确“六类”责任主体,发挥社会整体力量
(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成员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安监办、派出所。安监办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
(四)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本级社区(村)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六)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开展“七项”工作内容,提升基础防控能力
(一)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三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一安排,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强社区巡防室、防消联勤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车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服务。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五)规范台帐登记管理。三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六)加快队伍力量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全年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投入。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街道办事处通过建立完善网格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信息通讯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三级网格”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空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建立“七项”工作制度,规范日常职责任务
(一)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街道办事处领导分包“中网格”;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村)对本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沉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一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行政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安监办,安监办督促限期整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监办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办事处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宣传服务制度。各行业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七)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五、落实“三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长效运行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逐步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一、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重点范围
要对建筑、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紧紧围绕雨季、暑季的特点,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遇湿燃烧和爆炸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的防超载、超限、超速,防酒后、疲劳驾车、防危险路段、防火灾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灾、防踩踏、防电气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做好防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倒塌、防施工脚架和模板支撑的垮塌、防基坑的坍塌、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网安全带的使用和质量等隐患的排查;特种设备行业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输送或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农机、文体、教育、林业、卫生、药监、气象、交通等行业或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特点,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针对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防洪防汛设施、河道、排洪沟及雷电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定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雷电、静电、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六是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七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八是查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县安委办将组织由县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乡镇及各企业、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具体分工
(一)企业安全。由县安监局负责实施。一是抓好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网络,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防范安全事故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制定各岗位的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三是加大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各企业对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下达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实施。一是继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商场、宾馆、饭店、门店、网吧,农贸市场、公众娱乐场所和加油站、液化气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要彻底解决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存在的问题,对达不到消防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检查,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要重新检修或予以报废。对超期使用的消防器材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更换;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农村生产、经营网点防火的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1、由县
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实施:一是继续集中开展对超载超速行驶、疲劳和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惩交通违法,规范行车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二是开展查处无牌无证车,假牌、拼装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一旦查出要坚决取缔;三是严厉查处农用车无证、无牌和载客拉人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恶通事故的发生。2、交通部门负责实施:一是对国道、省道和地方道路及桥梁的安全防范工作继续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进一步落实“四定一保”勤务制度,加强对道路的监控;二是加强对从事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测,对检验不合格和私自改装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做好站内和车内安全防范,严防携带“三品”进站上车;四是结合交警、质监、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定期检查,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车辆维修、保养和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四)用电安全。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实施。一是加强输变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两票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县供电公司要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设备的巡视与检查,特别是总保护器、配电室、主控室、安全操作用具等设备设施的检查,搞好设备和供电线路尤其是临时用电的地爬线的安全检查及检修,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三是对全县电工作业人员,按照工作安排,进行专业知识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工作。
(五)建筑企业安全。由县建设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每一项工程每月检查一次,重点工程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检查到位;二是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三是加强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各类事故发展。
(六)学校及文化、娱乐、生活、体育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县教育、文体等部门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县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利用假期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室、住宿、学生食堂卫生及校宿楼房避雷设施等方面的检查;二是文体局要重点对“三大市场”、超市、影剧院、车站、宾馆、饭店和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三是根据季节变化和本地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检测,确保有效使用。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涉及消防安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烟花爆竹安全。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和县供销社负责实施:一是县公安牵头、县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无证摊点和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取缔;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仓库的防爆、防范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岗位责任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高温作业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化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应停未停、应关未关的企业、摊点,要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停产或关闭。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要进行预防高温安全事故的教育,对从业现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整改。三是落实防护措施。重点是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配置、完善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改善作业环境,还要求重点单位尽快完成新的防雷防静电测试,确保高温、雷雨天气的安全。
(九)粘土砖瓦厂的安全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工商配合重点检查对年久失修的窑身、烟筒进行一次性全面体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关闭。
(十)汛期安全生产。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抗>:请记住我站域名/水利畅通。四是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十一)其他安全。县卫生、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整治,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传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层层抓好落实,预防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四、分组督导
县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徐国鸿同志担任,督查组将不定期到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企业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企业及生产岗位重点督办各乡镇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并对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每半月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县安办(安监局电话6566112)。
第一组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非煤矿山、粘土砖瓦厂实施督导检查。督查龙王庙镇、埝头乡、束馆镇、西付集乡和公安局、供销社、国土局。
组长:邓海安(安监局副局长) 组员:张秋奎(安监局)、阮建国(安监局)、张东才(环保局)、闫明(国土局)。
第二组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液化气经营市场实施安全督导检查。督查万堤镇、营镇乡、金滩镇、张集乡和建设局、质监局、水利局。
组长:王光年(建设局主任科员) 组员:叶怀刚(安监局)、郭磊明(质监局)。
第三组负责对全县道路安全状况及交通车辆实施督导检查。督查__镇、王村、杨桥镇、沙疙瘩乡和交通局、交警队、城管局。
组长:王青春(交警大队副队长) 组员:裴仲海(交通局)、李英杰(城管局)。
第四组负责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电力规范实施督导检查。督查大街乡、红庙乡、西未庄乡、黄金堤乡和教育局、文体局。
组长:张勇(消防大队副队长) 组员:马书强(教育局)李健(文体局)。
活动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重整治、保安全。
活动目标
通过“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全街人民的安全意识,巩固和深化“平安”建设成果,重点加强社会防控,进一步规范消防、食品、建筑、交通等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街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四个”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活动时间
从年7月15日至年10月25日
组织机构。
成立“百日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顾问: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中心),由谢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协调与调度,并统筹、汇总相关活动资料。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综治办、办、司法所、城建办、城管办、市场办、经贸办、民政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交警五中队、各社区(筹委会)。
活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整治重点:区长交办的、友谊棚户区,消防大队督办的13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街道自查的5处安全隐患以及货运、物流市场等重点单位。
2.整治内容:(1)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场)、物流货运市场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区域。(2)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样的建设工程,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3)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以及“三合一”现象等。(4)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整治措施:(1)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相关台帐。(2)每周五坚持进行“零点”行动。(3)安监中心协调区安监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现代商贸城高层建筑和货运物流市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派出所、市场办、各社区(筹委会)
(二)食品安全
1.整治重点:(1)各大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2)大中型餐饮服务行业及各类加工经营场所。(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
2.整治内容:(1)无证经营和证件过期。(2)卫生状况差,卫生条件不达标。(3)假冒伪劣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3.整治措施:(1)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办证、亮证,整改关停一批无证门店。(2)整治中小餐饮服务行业,使其卫生条件达标。(3)查处大市场和商贸城违法经营户,打击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产品,收缴“三无产品”,保护流通领域源头。(4)对大市场辣椒加工销售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工商所、经贸办、民政办、各社区(筹委会)
(三)建筑安全
1.整治重点:(1)13家在建工地。(2)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海关地下停车场施工现场进行整治。(3)各种违章建筑等。
2.整治内容:(1)无施工许可证的各种违章建筑。(2)安全意思不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场所。(3)施工现场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护坡、围墙、挡土墙开裂、垮塌的排查等。
3.整治措施:(1)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增强安全施工意识。(2)协同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海关地下停车场在建工地进行联合执法,督促其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城建办、城管办、各社区(筹委会)
(四)交通安全
1.整治重点:各主次干道和货运、物流市场,确保主干道畅通,不发生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2.整治内容:(1)非法运营工具、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2)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3)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3.整治措施:(1)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疏导,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2)安监中心协同交警五中队、综治办、市场办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综治办、交警五中队、市场办、各社区(筹委会)
(五)危化行业
1.整治重点:13家烟花爆竹店,52家油漆店,3家石油汽站及辖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化行业。
2.整治内容:(1)无证经营。(2)非法生产、加工、储存、保用和处置废弃等行为。(3)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条件不达标的。
3.整治措施:(1)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2)安监中心协同区安监局、派出所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
(六)治安防控
1.整治重点:辖区流动人口及刑满释放人员及矛盾相对突出的地域。
2整治措施:(1)建立人员相关信息档案。(2)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治理,确保不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3)综治办协同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等责任单位,在辖区内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并组织一次安全防控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办、司法所、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年7月15日-年7月31)
1.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筹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街内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百日安全”整治攻坚战。
2.深入排查摸底,澄清相关底数。各社区(筹委会)要组织相关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那些非法违法应停业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同时制定相应预案,防止排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年10月19日)
各社区(筹委会)、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重点整治。
1.对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关门停业整顿。
2.对延期整改、预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3.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要联合派出所、城东供电所、友谊社区(筹委会)对友谊棚户区线路老化及线路不合理等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4.协同区安监局、区交通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物流市场进行2次联合执法行动。原定8月1日的物流市场整治行动,根据相关要求,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7月20日进行。
(三)总结通报、巩固成果阶段(年10月20日-年10月25日)
各部门、各社区筹委会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街道安全中心上报相关情况,街道安监中心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并予以通报。同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落实,巩固活动成果。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社区(筹委会)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各种安全常识。在全街范围内深入开展以“讲一个安全故事、提一条安全建议、查一起安全隐患、写一条安全格言、当一天安全检查员”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社区(筹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要以此次“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基础。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乡位于**县西南部,地处“广木之乡“腹地,被誉为**县的“南大门“,距县城22公里,全乡总人口9332人,辖11个行政村,78个村民小组,总面积78平方公里,全乡经济主要以农业和林业为主,是两省(湘、黔)三县(**、地兵、在柱)五乡镇(广坪、坳上、太阳坪、大堡子、地湖 )的交界处(其中贵州省**县地湖乡位于**乡境内)。境内交通四通八达,地坳公路穿境而过,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乡9000多各族人民,攻坚克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全乡各项工作正朝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迈进。
特别是去年伊始,**乡以争创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了全乡人民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切实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了社会稳定,确保了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五年来我乡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我乡“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为顾问,乡长**同志为主任冯**同志为副主任,其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二是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冯**同志任安监站站长,安全监察员杨俊为副站长,黄拥军同志为站员的**乡安监站。三是各村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村、支两委人中聘任人员为村安全生产监督员,各组组长为安全信息员。四是落实了人员经费,乡财政每年拨出专款,每个村每年1000元,乡安全经费每年10000元,用于安全生产各项检查,确保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
一是坚持每两个月出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每个村一季度出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20xx年至今共印发了20xx余份安全宣传单和2300余份《安全生产知识手册》至各单位和各村民手中。二是通过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出动宣传车在全乡各村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各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在各行业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等活动,使安全发展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四是组织召开了全乡11个村的村支两委成员及村级安监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从思想上引导他们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组织召开了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政策,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做到抓安全生产与抓经济发展相结合,抓安全生产与抓群众思想教育相结合,抓安全生产与抓大力宣传发动相结合,改变了过去群众被动应付安全监管的现象,形成了千千万万群众主动管安全的大好局面。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度,乡长、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和各村委会都明确了职责,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与各村、乡属机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责任到岗到人。三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书记或乡长主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并研究部署下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制度,做到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五是形成了事故隐患应急预案机制,做到了出现情况能及时响应处理;六是形成了隐患排查机制,并能根据隐患及时制定排除方案,把可能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降到最低点。
四、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在乡安监站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完善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其中主要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等。以完善的制度和机制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渠道。
五、强化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通过改革创新,**乡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并制定了《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其中对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组织形式、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程序、考核制度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且大力强化了日常管理,其重要的一点是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必须每月参加乡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并按时向安监站上报《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月报表》,通过此种形式,推动了基层安监网络建设,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了 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六、采取措施,进一步确保行业安全
1、道路交通方面:一是按照道路交通“人、车、路“三要素,严格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二是整治了摩托车、小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农用车非法载人,机动车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全面整治了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了对乡村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排查与治理,特别是我乡已建成的全长8.5km水泥路面的地坳公路(**至靖县坳上镇),在其主要路段增设了固定永久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效提高了道路通行的安全性。
2、消防安全方面:强了对全乡11个行政村、各林场、1个加油站及农贸市场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监控。在每个居住集中点修建了一口消防水池,同时组建了二支30人左右的义务防火队,配备了消防器材。在森林防火上,首先是在每个林场设置森林防火隔离带;其次是推行联防制,实行“包林区、包田坎、包时段“三包工作责任制。由每个村每个林场设立森林防火看护联防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联防预案,由森林看护员迅速通知全乡11个联防队,实现了各村联动。
3、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要求经营门店店家在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经营,仓库库存不得超过15件编炮,并全部配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全乡无一家非法生产、经营户。在使用上重点抓好宣传,要求群众不得随意燃放鞭炮,不得携带鞭炮进入公众场所。
4、建设工程方面:重点解决了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以及建筑安全监察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大力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房屋拆除等事故多发类型的专项治理工作。强化了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5、山塘水库方面:一是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业主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了隐患排查力度。二是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山塘水库水位线始终在安全警戒线以下,在非汛期也加强了值班,防范于未然。三是加大了经费投入,建立了一套预警系统,以确保山塘水库的安全。
6、非煤矿山方面:一是严格准入制度;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全乡境内无非法开采现象;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四是大力进行安全教育。
7、学校安全方面:强化了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学校每季度开设了安全知识教育课,让学生掌握和了解安全常识。同时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烟花爆竹既是一大喜庆品,也是一大危险品;管理得好能给人们增财增福增喜庆,管理不当会给人们添乱添灾添麻烦。因此,必须切实整治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整治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是培育壮大烟花产业的必然之路。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百兴工”战略部署,积极招商,着力培育,烟花爆竹产业得到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烟花爆竹成为县域经济的一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群众盲目追求利益化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导致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现象大量存在。全县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500余家,实际颁证合法经营零售网点只有283家,无证非法经营达200多家。尤其是“三无”产品,严重冲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影响*县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的办证许可工作。因此,要培育壮大烟花爆竹产业必须整治规范好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所需。烟花爆竹与人们的喜庆聚集活动紧密连在一起。尤其是目前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一片兴旺。但目前我县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现状堪忧:一是违规储存。大部分零售店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前店后库、私自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存在。**大市场、城关镇新城路、攸衡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上都在城关镇范围内私自设立了储存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宛如一个火药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私自改变经营地点。网点过密,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三是安全设施缺失。零售店主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店内明火做饭取暖、电线私搭乱接、产品堆放不符合要求、占道经营、经营面积小于20平方米等严重的安全问题大量存在。如果我们不及时整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事故。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加快,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将会更加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工作。
第三,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国务院、湖南省先后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以我县的现状来说,已背离了上级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境内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省市安监部门进行了多次督办、交办,并明确指出*县烟花爆竹市场不整治到位,就不对*县生产企业进行行政许可,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我县烟花爆竹产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偏离了依法行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根本要求。
(二)迅速行动,深入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整治安全隐患与规范生产经营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第一,要明确整治目标。这次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达到这个目标,在整治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烟火类、引火线行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行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未按国家标准规定非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二,要大造舆论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牌、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力争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良好的“打非”氛围。
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打击态势,及时发现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取缔。要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注重顺藤摸瓜,查清各个环节的来龙去脉,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链条。严格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任何批发零售企业都不得经营不合格产品和非法生产企业(作坊)的产品。公安、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收缴无出厂标识、无产品合格证、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安全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商品和超量储存、禁销、禁放、伪劣产品。对不合格商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再流入市场。
第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公安、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布点、许可工作,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纠查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有序经营。
(三)齐抓共管,全面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主动承担责任,实行齐抓共管,认真研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确保工作实效。
第一,责任主体要明确。根据“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构班子,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负全责;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规划布点工作、合理布局零售门店以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逐步实行年审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三无产品”流入我县市场;质监部门要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和经营、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负责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二,协调配合要有力。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单位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既要各负其责,更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安监牵头负责,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县政府已着手组织执法联合大队,从公安(含交警)、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长期开展“打非”整治行动。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对症下药。
第三,责任追究要从严。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并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严肃处理肇事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必须依法从严倒查、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已过,春节将至,省、市人大会议也将马上召开。做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十分艰巨,又十分重要。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务安全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第一职责,第一要务。安全生产大于一切、高于一切、优于一切。平安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哪个单位都不能出事,都出不起事。一旦有事,赔偿标准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当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一岗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麻痹大意、习惯意识,深刻吸取茶陵县“12.22”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突出监管重点
“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有它的特点,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恶劣天气,要及时采取封道、疏导等措施,严禁冒险出车;尤其是今年S315改造等道路建设的动工,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逐一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进一步加强安全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辆;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尤其是消防部门要把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铁路客运站、影剧院、歌舞厅、游戏网吧及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尤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业。
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乡镇以及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县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小作坊非法生产,坚决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储、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和燃放的安全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环保、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剧、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要落实责任,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销,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工作,所有供气单位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严格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安全。
五是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排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无资质、无合法手续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六是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和主管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煤矿、化工、采石、砖瓦、机械、电力、建材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关单位还要切实做好
食品药品、电力、民爆器材、铁路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学生假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要落实工作措施
各项工作重在落实,贵在执行。安全生产更是如此。各乡镇、各部门在会后必须针对工作重点,迅速落实好工作措施。
第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推诿、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重点地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一定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设备,优先安排好安全监管的工作经费,做到人员、责任、经费三到位。
第二,要迅速排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会后要迅速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由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要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检查较大及其以上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对一些高危行业继续实行节日停产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加强值班备勤。春节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事故专报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按规定及时报告。要强化、细化应急救援的预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