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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回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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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PVC;生产;节能减排;意义;措施

一、引言

节约资源是我国各个企业都要严格执行的国策,节约资源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软实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各个企业的地位。经过近些年地研究,很多企业都研究出了可靠的PVC节能减排措施,并应用于实际生产中,最终企业获得了良好的效益。

二、PVC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能耗大国,但是我国的资源却很匮乏,为了能让国家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实施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势在必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PVC生产企业仍是三高行业,这并不符合我国今后发展的基本国策。因此,创建节能型企业、降低PVC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PVC企业发展。PVC企业实施节能减排计划,有利于企业今后地发展,不仅能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两得。

三、PVC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方法与措施

1.节能

就生产过程而言,PVC的生产过程是一个放热过程,生产PVC时会产生巨大的热量。根据化学反应方程式,我们不难发现在生产PVC时会产生大约65000kj/h的能量,但是由于生产技术、操作流程、器械设备等原因,生产PVC时产生的大部分热量都不能被完全回收利用。为了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将HCl合成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用于冬季采暖,而利用VCM合成产生的热量用于VCM精馏过程,以此节能。

那么如何利用HCl的热量呢?现阶段主要有两个方案:一是可直接用于空气加热器实现节能过程;二是用于libr蒸汽制冷机组生产冷量,以此达到节能地目的。对于使用旋风除尘器干燥技术的企业来说,鉴于干燥除尘器的特点-压力低,无法完成加热空气的任务。因此,可将空气加热器分为两个部分,即低温部分和高温部分。将余热引入两个不同的温度空气加热部分,就可以满足基本生产要求。而第二个节能方案,即是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热进行制冷。就libr制冷机组来说,该机组本身并不节能。将废热引入制冷机组中,就可以轻松实现节能目标,例如:若生产HCl过程中放出的热量为18500kw,将这些热量用于制冷机组中,就可以得到大约13000kw左右的冷量。使用该种方案不仅可以达到制冷的目的,还可以帮助企业创造新效益,达到节约能源的作用。

2.降耗

电石法生产PVC过程中,容易产生乙炔气以及氯乙烯回收率低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个企业。虽然很多企业经过不懈探索研制出了很多回收方法,例如:活性炭吸附法、碳纤维吸附法、膜吸附法、溶剂吸附法等等。这些方法虽然能够回收大量的乙炔气,但是对氯乙烯的回收情况并不乐观。根据实际生产工艺以及气体的特性,笔者探究了相关降耗方法。

生产PVC过程中产生的精馏尾气主要可以分为一期尾气、二期尾气。二期尾气是通过低沸塔分理出来的含乙炔的氯乙烯气体,二期尾气的温度为20度,压力为0.5兆帕左右,根据气体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内的处理方法,笔者总结了三种尾气处理方法。一是将二期尾气和一期尾气混合之后,放入冷凝器中,经过尾气吸附装置将气体转化;二是将二期尾气送入预冷器,之后再送入压缩系统进行压缩,压缩之后的气体经过冷凝器再排出;三是将二期尾气先进行冷却,并促使VCM流回到低沸塔,剩余尾气经过混合预热器进入转化系统。经过笔者研究对比发现,第三种方案可以完成尾气吸收过程,同时还可以降低生产能耗。

3.综合利用

为进一步降低PVC生产过程能耗,降低生产废物排放。还需要对PVC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物、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上文曾介绍了废气地回收利用,本段主要介绍废水地综合利用例如:PVC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称为母液水,该种废水水量大,但水质较为稳定、水温高、内含大量有机物。经过笔者调查研究,利用预过滤、超过滤、反渗透技术回收废水,并结合相关工艺参数,能够基本满足国家制定的节能减排标准。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生物膜反应技术过滤废水,该种技术可以有效过滤PVC产出的母液水。经笔者研究发现,使用膜分离技术和生物膜反应过滤技术,可以提高废水的水质,远远超出国家杂用水标准。

对于电石渣产生的废水-清液,可利用闭式循环系统回收清液,从而降低乙炔的排放量、提高清液的回收量。经过该系统处理之后,该水源可以用于灌溉和绿化作用,这不仅能够创造新效益,还可以降低废水排放量。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PVC生产过程中引入节能减排措施,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但是在各个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方法,避免盲目引用节能方法造成企业“水土不服”的现象。

参考文献: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现状;应对方法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生活垃圾的增多。据七部委联合的《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中所述,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71亿吨,虽然因城镇所处的地区不同,不同城镇的人均日垃圾产量不同,但毫无疑问的是,城镇垃圾的总清运量在不断攀升,垃圾处理问题愈发严重。

垃圾分类回收,这是从很久以前我国就开始倡导的一个垃圾处理基本要求。对于垃圾分类进行归纳回收,这是为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良好的分类,以便对不同的垃圾采取相对应垃圾处理方法,从而达到高效的处理效果,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同时最大限度的回收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垃圾浪费,控制垃圾污染。

愿望是良好的,前景是美好的,但我国现在仍处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起步阶段,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规定,我国所做甚少。如今,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主要要求体现在公共垃圾回收方面,最显著的即垃圾桶出区分可回收、不可回收两个较大的分类,将公共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区分,而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却鲜有明确规定,多以倡议、宣传为主。为了了解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情况,作者对此展开了一个走访调查。

以作者所在城市,河南省濮阳市为例,作者走访了市区内近四十个大小不同的居民生活区。首先,对于日常生活垃圾回收,各个小区均设有明显的垃圾回收处,确保了垃圾不会随意丢弃,保证小区内部整洁。但所有小区无一例外均未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垃圾回收区内部没有划分不同垃圾的堆放区域,所有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同一区域。

通过对垃圾的观察,市民在丢弃垃圾时也并未对垃圾分类,塑料制品,餐饮垃圾,玻璃废弃物甚至电池均以直接或袋装的方式丢弃在垃圾回收处。在进一步的对前来丢垃圾的市民的询问调查中,绝大多数的市民表示有垃圾分类处理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也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实际日常垃圾丢弃时没有分类处理。90%的市民表示未分类的原因在于无明确分类垃圾堆放地点,个人分类丢弃无显著效果等。

而市政府垃圾回收系统方面,通过对市区内的垃圾回收中转站的走访,我们发现,中转站其主要功能在于对各个小区的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垃圾压缩并转运至垃圾填埋厂或焚烧厂,出于成本方面考虑,对于垃圾集中回收均是以垃圾车按时按区域直接进行回收,并无垃圾分类方面的措施。垃圾填埋厂及焚烧厂由于距离缘故未能实地走访,但对比郑州市的垃圾处理情况,作者有理由相信,工厂内无条件、也无方法实现对于垃圾的分类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难以分类回收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垃圾分类处理观念存在问题,认知不够深刻

对于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的观念,政府和人们都存在不足。90年代,国内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混乱,作者小时候所在小区就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无人处理的情况,气味难闻,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近年来随着政府统一规范的发展,集中处理已成主流,乱堆乱放早已过去,市民乐于接受现状的变化,对于垃圾集中处理的情况鲜有了解。而由于中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这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成效不是立杆见影的工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2 垃圾分类处理外部条件缺乏,分类难以实现

垃圾分类处理需要的除了意识,还有外部条件的支撑。走访的市民均表示未能垃圾分类是由于无分类环境所致,市民即使分类堆放,集中回收的城市垃圾收集系统也会将垃圾统一回收,失去了分类堆放的意义。政府方面,由于城市区域大、人口众多等因素,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着各种困难,需建立一系列完整的体系,这对于发展中的政府是不小的开支,也使得垃圾分类回收实现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

3 垃圾分类处理法律规范空缺,无可依据标准

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仍处在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末,我国才开始建立相应完善的垃圾回收系统,实行垃圾袋装化,撤消垃圾箱采取“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初步完成了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距离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还远远不足。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垃圾分类,自2009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是一部专门应用于垃圾分类的法规,但仅仅限制了电子产品,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条例也存在着政策不清,实践难以执行等诸多问题,相比于日本《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大量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甚至是打开垃圾回收袋确认垃圾分类情况,不符合就打回原地拒绝回收的严格要求,我国相距甚远。从立法方面垃圾分类就无从谈起,实践更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4 垃圾分类处理学术研究较少,技术标准不足

日本垃圾处理系统的完善,这个很多人有所耳闻。日本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限定近乎于苛刻,每种废弃物应归于何种垃圾,每种垃圾应当何时堆放在何地,处理什么样的垃圾应缴纳多少垃圾处理费用等等规定数不胜数,有效的解决了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问题。这都是学者、政府通过长期研究、讨论得出来的便于实施且切实针对国情的解决方案。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风土民情不同,垃圾产生情况也不同,照搬一个模式显然是不显示的,但我国对于垃圾分类方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大多数学者讨论更多的是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的解决处理方案,对于垃圾处理这种污染产生源头的分析明显不足,急需人们更多的关注。

其实,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原因还有很多,不过都证明着我国在这方面仍需长期的努力,针对这些情况,我个人而言提出了一些方法。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让垃圾分类回收有法可依,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现进程。其次,政府应起到责任作用,垃圾分类毕竟是一个系统的大型工程,需要政府的引导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与支持,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开展。然后,建立合理的产业体系,使得垃圾分类回收成一个产业,充分利用市场优势推动产业发展进行。最后,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基础工作开展,让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处理习惯,从源头做好处理工作。

众所周知,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对于垃圾的回收利用一直是可持续发展规划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对于生活垃圾这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有限,焚烧,填埋是主要措施。近些年来,出于土地,环境的考虑,国内也出现了垃圾发电,垃圾堆肥等有效的回收手段,但由于垃圾未能分类,在垃圾发电的过程中,垃圾焚烧会产生二恶英等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堆肥的过程中也易产生沼气不纯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些垃圾处理方式的发展。因而建设良好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做好垃圾处理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2013年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2014-06-05)

[2] 任连海. 城市典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防止资源流失,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等六厅局《关于印发我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商发[20**]265号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及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材料及制品,报废的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车船及其拆解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木材及木制品,作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物品、残次品,废旧塑料、废纸、废棉麻、毛发、杂骨、废玻璃、废橡胶及其制品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产生再生资源的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应当有利于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五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环保回收、集中交易的原则,鼓励依法经营、连锁经营、公平竞争,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将其列入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市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再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负责争取中央、省专项基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部门依照本细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案件,严厉打击盗窃、销脏等违法犯罪行为。

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对再生资源经营行业依法进行征管,落实再生资源经营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规划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并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环保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负责对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交易市场和加工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对违法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加工场地,对无证流动收购、随意堆放物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或取缔。

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负责落实再生资源经营用地扶持政策。

第七条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开办者组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依法履行协会职责,接受再生资源管理部门指导。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规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回收行业管理

第九条商务部门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会同市发展改革、**、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长远规划,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定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并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设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应当符合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长远规划,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不得设在城区以内和机场、铁路、军事重地、国道、一江两岸、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500米范围内,经营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绿化、美化措施,不得影响城市市容。

第十五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绿色环保的原则,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由回收体系建设龙头企业以资金和生产为纽带,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站点,建立覆盖城乡、社区、住宅小区,经营规范的绿色回收站(点),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采取上门及网上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形成网络化回收格局。加强对“走街窜巷”回收方式的规范管理,由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投放统一编号、标识的全封闭流动收购车进行回收。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站点废旧物资限时存放制度,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点)存放的回收物品,必须进场、入室(含覆盖)、无外溢、无渗漏、无明显臭味、无占道堆放现象,不得露天存放,并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当日回收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0时至24时内运离回收站(点)。

第十七条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应按照**机关的要求安装监控设备,保存资料。

第十八条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流动收购人员必须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佩戴商务主管部门监制的统一《从业标识》后,方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企业应当为已登记备案的流动收购人员提供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的再生资源封闭式流动回收车。

第四章回收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采取上门收购、流动收购、站点收购、网上回收等方式,方便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交售积攒的再生资源。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直接交售给已在工商注册登记、备案的回收经营企业。

第二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及流动收购人员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

(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及医疗废物;

(三)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供排水管网井盖、水篦等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四)**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流动收购人员在回收过程中发现**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出售禁收、盗窃和有赃物嫌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关。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应当查验来源证明,并对出售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设置实行统一规划,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运输、加工、处理,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二十五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持证许可的再生资源跨地区流通,不得违法查扣持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再生资源及其运输车辆。

第二十六条标注统一编号标识的再生资源流动收购车和标有统一标识编号的再生资源专用运输车辆可按规定在城区通行。

第二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二十八条商务、工商、**、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接受商务、工商、**、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从事废旧金属冶炼、熔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加工等相关行政许可,并在**机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购进原料,进行合法生产、加工,不得在冶炼、熔化场地购进原料。

第三十条从事废旧塑料、橡胶熔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场地应符合环保要求,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加工、环保等相关许可证,并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环境税;法律制度;困境;改革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也日渐突出,各个领域的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生态脆弱。除了依靠传统的行政手段进行管制之外,环境税的征收也成为了为环保筹集资金的方法之一,并且西方发达国家在践行环境税法律制度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见,开征环境税势在必行。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初步提出了“环境税”的概念和雏形。2008年3月,“独立型环境税征收方案”被提出,引发了相关部门对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大讨论。2009年新年伊始,“燃油税”改革方案的实施更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在此期间要努力构建环境税法律制度的目标,并且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2014年5月,《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指出,我国将采取经济手段治理雾霾,并且适时开征环境税。种种行动表明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正在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外国环境税法律制度之经验,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做一提示和探析。

一、我国现行环境税法律制度及其困境

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目前开证的与环境有关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如资源税,它是为了保护和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调节自然资源极差收入,而对规定的自然资源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它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资源和盐。消费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转变人们传统的粗放型消费方式,与环境密切相关的税目主要有汽油、柴油、机动车、木质一次性筷子等等。除此之外,我国利用税收手段进行环境的管理和维护还体现在如下方面:比如某企业利用废弃、废水、废渣等进行二次生产或回收改造,就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税或者免税数额。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能够激励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注重环境保护,进行清洁生产,从而实现我国的环境目标,使可持续发展稳步进行。

由此可见,环境税的实施确实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做出了一臂之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由于起步晚、发展不充分,所以从整体来说还很不完善,面临重重困境。

1.资源税在征税条件、范围等方面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纳税人缴纳税款仅取决于矿产资源自身的开采条件,对于资源开采过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却并不考虑,这样从根本上来说,长远来看并不能正确引导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可谓是“治标不治本”,有本末倒置之嫌。同时,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资源(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产资源、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和盐,范围仅及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而对于可再生资源的水资源、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等却都被排斥在了税收调节的杠杆之外,致使这些重要的生物资源得不到合适的利用和管理。再者就是现征的税额过低,并且征收标准不够明晰,不同地区之间也没有体现出地区差异,纳税人便有了钻空子的便利。

2.消费税的税目不够齐全并且环境保护的目标不够突出

其实,我国消费税的税目还是蛮多的,但是与环境相关的或者有环境影响的税目主要集中在烟花鞭炮、成品油、机动车、木质一次性筷子等,而像电池、一次性饭盒、包装袋、保鲜膜等这些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品却尚未被纳入消费税的范畴。导致这些产品无节制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另外,消费税征收的目的过多地强调经济目标,缺乏对环境目标的直接引导。

3.各个领域的排污税缺失

2003年7月,我国颁布实施的《排污税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一直是以“排污费”为名义进行征收的,因此,直至现在也没有“排污税”或者“污染税”的说法。虽然排污收费并未被看作是排污税的征收,但从根本上来说,“污染者付费”这项原则的确是排污税的原始渊源之一。不可否认,排污收费制度作为企业排污的最后环节,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管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项制度仍存在不小问题。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是针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征收的,而已达排污标准或者低于排污标准的,则无需征收排污费。而事实却是,即使达到或者低于排污标准而排放的污染物,也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那么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又由谁来负责呢?再如,现有的排污费征收的范围大大小小计算之后也有百余类,但仍然有所缺漏,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这样的污染物并没有相关的收费标准。

4.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体系并未建立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5篇

一、普查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各级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纳入普查的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1)重点普查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主要污染行业中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所有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1)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2)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动物园。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县级市)、街道(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至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组织及工作任务

(一)基本原则。

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属地普查、属地填报、属地统计的原则,市、区(县级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任务。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普查办)由市环保局抽调5人,市统计局、农业局、卫生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根据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授权具体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验收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我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和“污染源普查底册”;对普查对象进行分类,向区(县级市)和各专业调查部门发放有关资料;指导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专业部门组织污染源普查资料采集填报和数据库建立;组织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指导和上报普查成果,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编制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三)有关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1.有专业调查任务的部门。

(1)市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

(2)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和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3)市水务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普查。

(4)市卫生部门负责医院污染物、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普查。

(5)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部分生活源和部分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

(6)监测站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2.有工作保障任务的部门。

(1)市宣传、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的相关工作。

(2)市财政部门设立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经费,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监督经费使用。

(3)市统计部门配合提供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单位名录、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等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助市普查办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4)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工商企业名录。

(5)市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7)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具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组织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接受省、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发放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件;开展清查工作,核定辖区普查对象的名单和性质,确定普查对象;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组织辖区的普查宣传;组织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格,并组织抽查、审核,及时补正;组织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汇总调查成果,按规定要求上报;编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发动大专院校学生,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普查员任务。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污染源普查知识,掌握污染源清查、普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

2.认真做好清查工作,掌握普查范围,熟悉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并向普查对象进行普查宣传。

3.向列入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详表》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指导企业填报,并对填报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4.向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普查对象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简表》、《农业污染源普查表》、《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或经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报;代填的数据要符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并经普查对象认可。

5.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帐记录,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6.按照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7.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六)普查指导员任务。

1.积极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普查方案、普查表填报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和细则等,掌握清查、普查、检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辅助教员做好普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在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本普查区的工作,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清查、普查工作和普查资料交接的按时完成,确保普查员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按不低于5%的抽查率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

3.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发现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自行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给予解决。

四、普查工作保障

(一)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污染源普查实施细则,并及时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市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各区(县级市)也要建立相应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市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市普查技术骨干人员接受省的培训,并对各区(县级市)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地要根据市普查办下发的企业名录,结合统计、工商、经贸、环保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确定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区(县级市),市普查办要责令重新调查。各区(县级市)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各区(县级市)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市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制订相应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并对各区(县级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二)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开展普查工作,严肃处理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级市)政府共同承担。各级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对各区(县级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实行补贴制度。具体原则如下:

1.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区(县级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市级承担。

2.市对区(县级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补贴,按污染源数量确定补贴数额,即区分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生活源,由市按适当标准定额补贴。

3.其他涉及的普查经费由市和各区(县级市)各自承担。

4.其他专业调查工作,由各专业调查承担单位做出预算,由市普查办汇总、经市财政局审核。

五、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并在**年12月中旬前送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从**年11月开始,市和区(县级市)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各级统计、工商、经贸、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1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各级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聘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聘普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市青年志愿者、环保系统退休干部、在校大中专学生、街道办事人员、工业企业环保专职人员中聘请。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至5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至3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可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市和区(县级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5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5月20日前汇总并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市普查办要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组织、指导普查源数据上报工作。

4.完成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6月)。

(三)总结阶段(**年6月至2009年7月)。

1.市普查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并验收(**年6月至8月)。

2.接受国家、省的普查验收(**年8月至12月)。

3.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年6月至12月)

4.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8月至12月)。

5.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2009年1月至3月)。

6.开发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至7月)。

六、普查数据管理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废旧家电;逆向物流;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F252.19 文献标识码:A

摘 要:大量废旧家电的不合理处置已成为困扰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的重要难题。构建高效、安全、环保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是走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必然趋势。文章综述了2006~2013年期间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基于物流系统的战略层、系统层、运作层三个层面,逐一对文献进行了归类及比较分析,旨在总结其研究的成果和有待完善之处,为我国能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提供方向。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大众对于家电的购买力越来越强,使得家电产品的生命周期也随之缩减,导致被淘汰的废旧家电产品呈直线上升趋势。2003年我国就已经进入了一次报废的高峰期,将家电产品按照正常10~15年的生命周期来计算,未来的2013~2018年间,我国即将进入下一个报废的高峰期。由此可见,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废旧家电回收物流体系迫在眉睫。

1 我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概况

众所周知,就供应链系统的角度出发,一个完整的物流系统是由正向物流系统和逆向物流系统构成的,它们形成一个闭环系统。从逆向物流的定义分析,回收物流应该与正向物流一样,包含着信息处理、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子系统。因此,符合我国国情家电回收体系应该包含:策略层、运作层、战略层这三个决策层次,以及信息处理系统、运输系统、仓储系统、供应管理系统、再造系统五个子系统。

文章正是基于物流系统设计的战略层、策略层、运作层这三个决策层次及决策内容,尝试着构建一套较符合我国国情的家电逆向物流体系(如图1)。且按照决策内容分别对2006~2013年间的文献进行分类浅析,总结了近7年废旧家电逆向物流领域的研究成果及有待完善之处,并指出了未来有关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的新方向。

2 理论上的新探索

文章参照近年来在废旧家电逆向物流领域的文献,将文献的研究内容划分为三大模块:(1)逆向物流模式的选择;(2)逆向物流网络结构的设计与优化;(3)逆向物流参与者的关系。

2.1 逆向物流模式的选择。我国近3年来涌现了大量对逆向物流模式的选择方面的文献,其中胡媛媛(2007)拟出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EOL产品逆向物流模式的选择进行方案决择,并运用案例给予了实证分析[1]。孙绍林(2008)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自建逆向物流、联合经营逆向物流和外包经营逆向物流这三种运营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2]。徐正林(2009)建设性的提出了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网络模式,对网络模式特点、构建障碍和处理决策进行了更进一步地探讨[3]。蓝英(2009)则通过分析网络的构建障碍,指出我国废旧家电管理的瓶颈是消费者参与程度不够[4],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消费者参与及回收模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不难看出,对三种逆向物流模式的比较下,第三方逆向物流模式相比其他的逆向物流模式而言,它能利用固有设施为不同的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逆向物流服务,使得不同的企业可共用一个逆向物流网络,无论是在逆向物流网络减少固定投资,还是在实施逆向物流活动中产生协同效应,能大大地减少了逆向物流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比其他逆向物流服务模式更能实现“环保、节能”的双重目标。因此,第三方逆向物流模式将是企业发展逆向物流的必然趋势。

2.2 逆向物流网络结构的设计与优化。王发鸿和达庆利(2007)一句各方利益分配的政策倾斜方向不同,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并高效运作的逆向物流网络[5]。秦小辉(2010)考虑到直接再利用、修理、再生、再制造、无害处理等回收处理方式,重新设计了独立型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网络,该网络由消费区域、回收站、回收处理中心及最终处置组成[6]。但秦小辉在研究中仅仅考虑了回收量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在该网络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如回收产品的时间、运输费率、可直接利用率、可维修率、可再制造率、产出品(原材料及可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等。刘枚莲、李慧兰、邱建伟(2011)针对上述的不确定因素构建了一个基于模糊规划的逆向物流网络结构模型,把模糊机会约束清晰化,从而将模糊规划模型转化为确定性规划模型[7]。因此,后续研究需要考虑废旧产品回收数量的不确定性、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需求及价格差别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对网络优化模型的设计。

2.3 逆向物流参与者的关系。孙军丽(2007)站在我国国情的角度上,确认了家电回收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并对他们各自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指出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来保障参与主体对各自责任的履行[8]。张云里(2006)提出了零售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制造商的联合回收模式,但没有分析三者竞争合作关系[9];徐剑(2006)等主要对自营模式、联合经营方式、外包方式从经济、管理、技术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定性分析,并且分析了逆向物流模式选择流程[10];牛晓冬、张所地、牛晓琴(2011)从政府、企业和市民三个利益主体出发,运用博弈论的理论和方法,对三方在废旧家电回收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关系进行分析,建立相应的博弈模型,并对模型的均衡求解进行比较,提出了政府补贴下的专业企业有偿回收废旧家电的新机制[11]。从以上研究中可以看出,不同学者从责任方、回收方、运作方式和管理技术等角度分析了回收的模式,并考虑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今后的学者应该定位于深入研究逆向物流各参与方或合作方的决策结构、激励因素以及对各方的相应影响。

3 方法上的新突破

3.1 信息处理。王茵(2008)基于规范化的回收渠道,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法对各个回收渠道进行绩效分析,并通过DEA和层次分析法(AHP)相结合的方法对回收渠道进行绩效排序,并总结出回收渠道的选择流程,为回收方的回收渠道选择提供依据[12]。

付玮琼(2011)提出应该由政府去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推动家电生产企业实施逆向物流。根据委托—理论,设计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单阶段单任务委托—模型。为政府对家电生产企业的激励提供一种有用的分析工具[13]。

我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在信息处理方面的研究尚浅,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一个完整的逆向物流体系是离不开信息网络的强大支持。

3.2 运输。关于我国废旧家电运输策略方面的文献比较成熟,详细见表1。

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目前研究学者所建立的模型相对理想化,与实际情况仍存在一些差距,其实在现实中是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约束,例如城市道路的拥挤度、某些特定车辆的可通行性以及速度限制、货物体积约束、高速公路收费所带来的成本影响等,都将是以后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3.3 仓储。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关于仓储方面就目前的研究文献而言,主要是集中于研究库存控制、储运问题。库存管理与传统的库存管理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是由废弃电子产品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它不仅要求零售商、批发商能尽可能快地将产品回返到生产商,还要求生产商及时,迅速地恢复其价值,因此库存系统应该含有多个再制造周期的库存系统构建而成的。

范文姬、汝宜红、王雅璨(2009)研究了包含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和回收商的再制造循环物流系统的库存协调问题,提出了一个多层库存模型[22]。黄祖庆和达庆利(2010)研究了废弃物品可直接再利用的库存控制策略模型,在需求与退货均服从泊松分布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个最优订货模型[23]。该模型是在充分考虑多个制造期和再制造期的情况下对每个主体的库存相关成本及总利润所进行了较完整的分析。

在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库存和生产管理方面,我国学者在经典模型方面还未做深入的阐述和研究。关于最优模型的算法,学者主要是集中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模型,最优库存策略等这几方面做了探讨和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逆向物流库存和生产管理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的案例和操作上还研究不透彻,如库存对网络设计的影响方面。而当前研究仅考虑了回收品的单位库存成本,对于库存的作用(风险共享,延期交货)等方面的内容却被忽视了,这些都将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

3.4 再制造、再循环。张自荣(2008)基于对我国企业构建有效的再制造物流网络主要途径的研究分析,提出了一个整合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的集成制造和再制造物流网络布局优化模型[24]。高伟(2011)也考虑了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的相互影响,针对闭环供应链下的再制造逆向物流网络这种具体的网络结构建立了一个逆向物流网络设施选址模型,对生产制造厂、再制造中心和中转中心进行选址[25],相比较而言,高伟所建模型的目标函数是使整个物流活动的总成本最低,且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狄卫民、马祖军、胡培(2009)建立了多周期、有能力限制、反映资金时间价值、正逆向物流集成运作的物流网络优化设计的混合整数非线性规划模型,以确定制造/再制造混合系统中不同周期的各种物流设施的运营位置、数量及其相应的物流量分配[26]。刘赞、徐滨士、史佩京、刘渤海(2011)则针对再制造逆向回收网络高度的不确定性,采用随机模拟方法,建立一个基于最小成本回收中心随机选址问题的模型[27]。

4 城市案例的新应用

上海:王喜(2007)在模糊综合评判模型、改进的多区位选址模型、多因素综合评判模型的支持下,设计了上海市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1442”模式:即一个乡镇(或街道)建一个回收站;分别在上海市的西北、南部、东部和崇明各建设一个存储站和拆解/检测中心(共4个存储站和4个拆解/检测中心),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存储、拆解和检测;分别在西部和东南部各建一个处理厂(共2个),处理全市需要处理的电子废弃物[28]。

哈尔滨:李艳(2011)通过调查找出哈尔滨市废旧家电的形成原因和哈尔滨市百户居民耐用品家电保有量,找出哈尔滨市废旧家电的回收渠道、回收价格、回收方式及回收体系的不足。并基于逆向物流提出哈尔滨市废旧冰箱回收体系的构建[29]。

广西:张峰、刘枚莲(2012)基于电子废弃物回收的相关理论,对三种常见的回收模式的利润进行建模分析,并以广西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为例,计算回收方与第三方的利润分配组成,以此建立起回收方和第三方的博弈模型[30]。但其所建立的模型和博弈论分析仍有其局限性,决策者需根据实际情况,从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等多方面对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选择最佳的逆向物流回收模式。

青岛:张利(2006)提出构建青岛市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具体对策及建议。结合青岛实际,提出实现贴补制度前建立青岛市废旧家电及电子回收处理体系的两个基本框架方案,其中主要介绍了特许经营项目下的商业特许经营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系。但是并未涉及回收资金在回收处理系统各个阶段如何进行分配、管理等问题[31]。

北京:张继(2011)从废旧家电回收物流网络规划原则、回收物流网络结构、各网络设施功能以及运营管理思路方面对北京市废旧家电回收物流网络进行总体规划设计[32]。

5 立法上的新进程

为推动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开展,促进资源再利用及可持续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33]、《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8年2月1日起实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这些政策法规在规范电子产品生产者的废品回收行为、实现有毒害物质在电子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最新实施的条例[34]中也鼓励家电产品生产者自行或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家电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家电产品,同时要求,回收的废弃家电应当由有资格的专业处理企业处理。

6 总 结

我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正在日趋发展与成熟,尽管在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网络设计规划方面的理论研究比较成熟,但是库存对逆向物流网络结构效率、对构建的数学模型以及定量评价系统结构特征对其绩效的影响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处理方面也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希望后来的学者能立足我国国情,通过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推荐我国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旧家电逆向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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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7篇

所谓循环经济是一种保护地球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强调的是资源的循环利用,而逆向物流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狭义的逆向物流是指对己经废弃的产品进行再制造、再使用或再循环的过程,而广义的逆向物流还包括减少资源使用以及有效的退货管理等含义。从微观上看逆向物流具有提高顾客价值、增强竞争优势、降低物料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改善环境行为塑造企业形象等显性和隐性作用;从宏观上看逆向物流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因此实施“逆向物流”顺应了时展的要求。

二、开展逆向物流的产生的效应

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将对核心企业、供应链、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有着不同的影响,由此产生四种相应的效应:即利润效应、协同效应、价值效应和环境效应。其中,逆向物流的利润效应(简称利润效应),指的是核心企业开展与不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带来的利润增量;协同效应则是指供应链全体成员协作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带来的价值大于各个独立成员单独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带来的价值:价值效应主要是从营销学的角度出发,基于顾客满意的理念,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顾客满意度,由此产生更大的价值;环境效应指的是企业的逆向物流活动给社会环境带来良性的保护作用。

逆向物流的四种效应的逻辑关系是这样的:企业的逐利动机及其带来的外部性是政府实施环境管制政策的主要原因,它与公众对环境的关注共同形成企业实施逆向物流战略的外部驱动力;这样,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将给社会公众带来环境效应,相应产生良好的企业形象反馈成为企业可持续生存的基石;此外,对给消费者创造价值的响应也是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的外部驱动力,它推动了企业对经营活动的认知,因此进一步给消费者带来了价值效应。从内部角度看,逆向物流战略通过3R原则,即输入端的减量化(reducing),转换过程中的再使用(reusing)和输出端的再循环(recycling),指导核心企业更好利用资源,降低成木,创造利润效应。由于逆向物流活动的开展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行为,更需要整个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共同配合,从而带来协同效应并由此增强整个链条的竞争优势。

三、基于循环经济的逆向物流策略

政府层面的策略主要目标是提供逆向物流活动开展的制度安排。而激励核心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同时促成供应链成员间的合作是政府提供制度安排的首要目标。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认为政府的制度安排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核心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提供激励;一是通过合理的社会规制促成供应链成员间的合作关系。具体实施要点包括:1、提高处理成本和回收收入,通过经济乎段实现柔性管制;2、设置一个合理的回收率,并允许企业间达成排污许可权的交易行为;3、立法中引入延伸生产者责任原则。

废物回收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化学教学 实验教学 环保教育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已日益严重化。各种化学污染物随处可见,严重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及社会的发展。环保问题也得到更多的关注。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强环保意识已刻不容缓。因此,化学教师应寓环保教育于日常教学之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就化学教学中如何渗透环保教育进行简要探讨。

一、化学教育中培养学生环保意识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健康。因此,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已成为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议事议程。学生作为今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他们具备良好的环保意识,对今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环保工作,都会带来更大的影响。化学和物理、生物学科都是开展环境教育的重要学科。污染物的成分、特性及形成过程、主要危害及防治方法,均和化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化学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二、如何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1.教师要做到言传身教

教师的行为好似学生的一面镜子,在教育中起到榜样作用。若教师一边对环保进行说教,而另一边却对环保事业不管不顾,那就起不到教育作用。因此,作为教师,首先要注重丰富自己的知识内涵,尽量从多渠道中获得更多的环保知识,然后,及时将这些新知识和学生进行交流、探讨。在开展教学工作时,笔者也经常利用各种方法,如对比、举例子、列数据、打比方等,加深学生的影响,引起学生对环保的兴趣。

2.把环保教育和国家、社会结合起来,升华学生的情感

把环保教育放到日常的小事中是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师更应关注怎样使学生通过所学的化学知识及方法去解决环境污染,合理地使用化学物品,提高他们对环境与社会的责任感,增强对祖国的热爱之情,立下为国家、为社会进步认真学习化学的志向。

比如,关于金属回收利用的课题,学生们通过课下准备,收集了相关的信息,了解到:欧美很多发达国家现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废旧金属回收利用模式,绝大部分都在中心城市建立了现代化钢铁回收中心,中心规模在万吨以上。回收的金属以报废汽车为主,采用隧道液氮冷却破碎的方式进行解体,再通过磁选、浮选的方式去除杂质,将碎钢打包压块后,再回炉冶炼。全部过程均为自动化。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目前仍是采用落后的人工氧割解体的方式解体报废汽车的。然后,就这问题,师生间可以展开探讨。

3.注重在化学实验中渗透环境教育

化学实验属于化学教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实验,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还能培养他们科学态度,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同时,还能开展环保教育。笔者就开展药物化学实验教学时,如何渗透环保教育进行简述。

3.1科学合理设计实验中所用试剂的用量

实验中一般都会接触到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实验中试剂用得越多,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就越大。因此,一般在保证实验能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用量应越少越好。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对外排放,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节约实验成本。

3.2优化实验中的环保设计,尽量减少有毒试剂的使用

目前,天然药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方法有很多种类。我们应选择那些毒性较小,成本较低、效率高,并且环境污染小的方法。比如,在设计柱色谱实验方案时,选择工业酒精取代丙酮、氯仿、苯等作为淋洗剂,这是由于工业酒精无毒、价格低廉。设计关于蒸馏实验时,可以在本实验前进行相关的柱色谱等实验,然后将柱色谱实验所回收的酒精淋洗液用于蒸馏实验,从而达到环保与教育的目的。又如,开展黄酮类化合物的实验教学时,对于“芦丁的提取、分离与鉴定”,可采用有溶剂法与碱溶酸沉法来提取。前种方法会使用到有机溶剂,即便采用酒精也会危害人的健康;后者则选择水作为提取溶剂,通过对比,学生便明白了应选择后一种提取方法,避免有毒试剂的使用。

3.3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

借助多媒体技术开展实验教学,不仅能确保教学质量,还能极大减少对能源的消耗,降低三废排放。比如,在化学定性实验中涉及到诸多种类的试剂。这些试剂多具有一定的毒性,且产生的废液极难处理。笔者认为把实验内容制作成视频资料,以形象直观的方式展现在学生面前。这样,学生能够全面、细致地了解实验的各个环节及注意事项,加深对知识的印象。当涉及到原料与废液毒性大的化学物,如硝基苯、苯胺等的制备实验时,笔者利用研制中的化学模拟实验室系统,让学生通过计算机开展模拟实验。通过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的有机结合,可达到在零污染、零排放条件下的有效教学。

3.4加快改革,向微型实验方向迈进

当前,国际上化学教育正流行实验微型化。开展微型实验有着很多优点,比如,实验试剂用量较少,不仅不会影响实验开展,还能降低成本,减少废弃物的排放。相关实验仪器由于体积小,价格比较便宜,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避免破损,进一步减少了仪器购买方面的开支。同时,开展微型化实验就是对学生最现实、最直观的环保教育。比如,对于天然药物化学实验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同化合物的检识反应都可通过点滴板来代替试管。点滴板实验不仅试剂用量较少,操作简单,对比现象明显。此外,洗涤所需用水量也较少。

又如,可利用滤纸进行关于醌类化合物颜色反应中的无色亚甲基蓝显色反应。上述实验利用试纸、滤纸即可完成。

3.5设置废物回收实验,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绿色、环保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以在实验中增加废弃物处理的环节。同时,把废弃物处理纳入学生设计性实验项目中。比如,关于无机化学实验《废电池的综合利用》,要求学生自主设计相关实验方案,并从黑色混合物的滤液内提取二氧化锰,利用锌壳制备七水硫酸锌。学生可分为小组,共同完成实验。首先,他们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设计出实验方案,再选出仪器试剂等。当他们积极地参与到实验活动中时,说明绿色环保的理念已深入他们的心中。此外,高校还可以成立课外科技活动小组,让大学生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有害废弃物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比如,学生们在含银废液中回收龈,不但回收了贵金属,还掌握到对金属的回收方法。通过对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环保节能意识,培养了他们的创新实践精神,也达到了环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