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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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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1篇

从去年10月份以来,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迅速扭转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不利局面,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趋于稳定,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强化了源头管理。大力进行了船舶整治,我县对22艘挂浆机船和升钟水库30艘货船进行了客渡船技改;“9.27”过后,对全县客渡船进行了一个月的停业整顿,重新对船舶进行质量技术检验。全面清查了航道,航道段对嘉陵江89公里水域进行了一次普查,对金溪航电站设置了禁航标志,并加强了现场监管,对杨家浩、牛毛璇等6处航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工作,加强了渡口管理,对相如、金溪码头实施了逢场天乡镇领导带班,海事人员全天守候的制度;合理归并了码头,对所有码头、停靠点统一设置了标志。加强了安全培训,对全县所有船主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训,并形成了水上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和船主、船员培训制度,对海事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对所有签单发航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并实行持证亮牌上岗,大力打击了超载以及非客运船舶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海事处对一艘严重超载的货船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

2、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形成了县交通局、海事处、管船站三级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学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二是健全了安全责任制,海事执法人员实行了“五定”责任制,即定有船乡镇、定码头、定船舶、定一主三员(船主、船员、管船员、签单员)和定期汇报,各乡镇和各部门坚持了“谁分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制度。三是建立了双联接力签单制。四是建立了双向承诺制。五是建立了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六是建立了安全暗访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有船乡镇、全县所有渡口码头进行了明查暗访。

3、加大了奖励逗硬力度。一方面进行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先后排查各种安全隐患10余处,并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加大了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安全监管不力的乡镇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依法没收船舶1艘,处理船主2人。

4、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投入。从去年10月以来,县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上的投入超过了100万元,专门落实了海事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交通局各负担50%,落实了签单发航人员经费。

5、切实抓好了春运、“两会”期间水上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春运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源头管理,抓隐患整改,坚决杜绝船舶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县组织巡查暗访和拉网式大检查组40余次,暗访检查渡口、码头近百次,排查整改隐患10余起。

二、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去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解决了很多具体问题,基本做到了乡镇管船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县相如、金溪等中心港口的总体规划布局已上报市海事处,但因多种原因,进展缓慢。各乡镇小码头建设极不平衡,有的乡镇严重滞后。二是航道安全隐患仍然没有完全消除。金溪至周口段的航道清淤工作没有完全铺开,汛期水位上涨后,虽然其危险系数降低,但安全隐患始终存在。杨家浩水域的安全隐患整改,县政府将在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落实整改方案、经费。三是个别有船乡镇的基础工作还没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有漏管断档的现象。四是汛期来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越来越严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三、切实抓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确保安全渡汛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是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水上安全工作中出现的跨行业、跨部门、有着职责交叉的一些问题和隐患的综合协调和解决工作,并负责牵头督查督办水上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解决和落实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经费,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跟踪整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搞好水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航务海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好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加强船舶的技术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以及船员管理工作,坚决防止不合格船舶进入水运市场。要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巡查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跟踪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务必做到辖区内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无超载等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管船站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好船舶管理、渡口管理和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辖区内出现漏管现象。要大力排查辖区内安全隐患,特别是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要做到有预案、有记录、有排查整改结果。同时,要完善汛期水上安全信息通报、报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五是航道养护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航道养护管理的力度,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助航标志,开展好航道的安全检查,及时进行疏浚,加大对侵占、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六是水利主管部门作为水库管理机构的主管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督促水库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水库内船舶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的四落实工作,并解决好必要的安全经费。同时要加强对渔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坚决制止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七是水利局和防洪机构要密切配合,在汛期要及时准确传递水情信息,使水上交通安全渡汛工作做到早知道、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

八是旅游主管部门对从事旅游的船舶要加强行业管理,按规定办理有关旅游经营许可手续,加强对水上风景区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向旅客广泛宣传水上安全知识,使游客自觉遵章守纪。

九是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大雨等可能影响水上安全的灾害性天然的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予以广泛公告。

十是公安机关要对水上安全执法工作起好保障作用。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法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改善水上安全执法环境。

十一是金溪航电工程建设单位、金电办等要高度重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切实做好安全渡汛的准备工作,要注意密切同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通报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十二是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对水上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普及水上安全常识,并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能。同时,沿江乡镇人民政府、各管船站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2篇

县政府决定在汛期来临前召开这次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和明年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的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20*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刚才*处长传达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江海局长代表县交通局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十分重要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年工作,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求是客观,我都赞成。会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希望同志们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全力推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20*年度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坚决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任务;市交通局领导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传达到每个有渡口的村(居委会)和水上从业人员。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贯关心、支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市交通局领导和长年战斗在水上交通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下面,我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晰思路,切实加强领导力度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两起水上交通安全特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1月13日,*省*市*县新甸镇魏湾村一艘乡镇船舶违章载人,造成12人死亡;3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西溪镇一艘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载人,造成28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们从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同志敲响了警钟,也充分凸现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河流密布,虽因行政区划调整,仍有近一半的乡镇部分群众出行离不开水上交通。目前,全县共有客渡渡口27道,客渡船舶32艘,430座,年客运量70万人次,平常客流量小,但客流高峰期少数渡口的日客流量达1000多人次,给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年来,由于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连续12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一是渡口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大部分分布在交通很不方便的乡村;二是渡口条件简陋,大多渡口都是自然岸坡,群众上下很不方便;三是渡船状况老旧,仍有少数木质船、非机动船;四是渡船、渡工持证率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少数渡工既没有进行驾驶培训,年龄又大,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五是有极少数乡镇政府安全责任没有得到落实,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清,“乡镇船舶乡镇管”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再加上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盲目追求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致使农用(或自用)船舶和少数客渡船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章载客航行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因此,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扼杀事故苗头

当前,汛期即将来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责任分工问题。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各乡镇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县、乡、村全面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日常管理和乡管员、重点渡口现场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作用,坚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经营中的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程序化、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是措施保障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堵住源头:一要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每季度组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文件,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督促他们做好渡口船舶的安全保障工作,并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在客流高峰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负责渡口秩序,阻止冒险航行,违章航行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海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彻底解决好私设渡口、非客渡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舶严重超载、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促使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渡口现场监督员、船员(渡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监督员、船员(渡工)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和操作者,这支队伍的稳定和自身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海事部门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安全意识。各乡镇也要把稳定这支队伍,提升他们的素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在政治、生活方面予以关心、照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县海事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门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客渡运输管理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年内实现渡工(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持证率达80%以上。四要抓住机遇,加快渡改桥、标准化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步伐。省交通厅已向交通部申报了渡口建设改造资金,用于小渡口的专项改造,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想法筹措配套资金,对能渡改桥的渡口尽量实施渡改桥,不能实行渡改桥的渡口要加快渡船更新改造和标准化渡口建设步伐,从源头上解决运输载体的安全隐患。五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全县当前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地对全县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今年万无一失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内河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运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内河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加大,内河水路运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船舶流量、船舶密度随之不断加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事故不仅仅会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同时也容易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面对新的形势,交通运输部对确保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新情况和新要求,安全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如何让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起到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已成为当前亟需破解的课题。

当前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我国内河航道11.9万公里的通航里程中,高等级航道网已基本形成。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基本适应内河经济发展的要求,但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压力和不足,从目前分析来看,其具体表现如下:

1、内河水上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目前有内河运输企业5000多家,水上运输行业之间的竞争也颇为激烈,水运安全管理问题往往被忽视。运经营者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造成企业对水上运输安全的投入力度不够,给水上安全管理问题带来隐患。如:公司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船员责任心不强,船舶状况差、超载运输等等,极易造成水上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到位而造成的。

2、水上执法机构职责交叉

内河水域监管范围广,业务量大。各类型船舶众多,有客船、渡船、货船、渔船、砂石船等不同类型,仅靠海事力量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明显力量不足。目前虽然有交通、海事、船检、水产畜牧、农业、水利、航道、旅游等部门共同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但是由于没有形成明确的行政管理体系,造成了部门间的交叉,除海事外其他单位和部门能真正到一线现场执法的少之又少,再加上执法手段相对落后,不仅降低了水运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而且降低了水运安全管理的力度。

3、信息化建设仍存不足

现在海事系统的海事业务在逐步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但是在内河的动态监督管理上还缺乏比较科学的手段,比如VHF、CCTV等科学监管手段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滞后,海事巡航、船舶安全检查、防止船舶污染、船舶的报告与跟踪等都有一种鞭长莫及的感觉。有的经济不发达地区装备落后,监管技术水平落后,仍是传统的现场水上监管,CCTV等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善未配备,其监管水平明显不足。

4、内河水上搜救体系建设落后

内河的搜救要求很特殊,管辖范围广,许多水域施救现场需要长时间才能到达。政府对水上搜救的支持力度不够,造成海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救助力量,经费不足、缺少先进的救援装备和设施的局面。内河水上救援力量还不能适应事故的处置要求,一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将无法及时开展救援,严重影响搜救的效果。

5、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当前涉及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等。虽然数量较多,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全面,但是随着内河航运经济的发展,目前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面对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不足和与实际脱钩的现象,让水上交通部门的管理上缺少法律的相关依据。

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

1、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认识

水上安全问题作为关乎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要从思想认识上入手。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明确的认识,对现阶段的水运安全管理问题有全面了解,要从安全工作落实上,坚决不懈怠,坚持“防患于未然”原则,落实以安全为首要任务,以预防为前提条件。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以法律为武器对水上运输安全管理进行监管,企业积极负责,社会群众积极参与,通过不断完善水上安全管理机制,逐渐提高水上运输的安全管理。明确这样的正确理念,是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

2、完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

建议对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将水资源管理、海事管理、运政管理、航道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渔政管理等,由一个统一的机构来进行统一的管理。有了这样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保证,从而能保证水上交通的正常运行。目前,为节约社会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要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为重点,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障,各有关部门在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和联动,实行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好内河水上交通秩序。

3、加大监管设备投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快推进海事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海事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重点水域和航段的实时监控,如加强对渡口、码头的水上电子监控建设,在船闸、重点桥梁等区域的CCTV视频监管系统,实行全天候监控和录像。加快航道电子图建设,建立船舶动态管理2.0系统,强化对船舶的动态监管和电子签证,实施好船舶水上GPS定位和远程监控,逐步建立VHF甚高频群呼系统,VTS在内河水域的全方位覆盖,实现海事监管远程“可视、可听、可控”。

4、强化现场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

强化现场监管,以“四客一危”、支流、封闭水域的客渡船、挂浆机船及采砂船为重点,加强日常巡航检查,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海事执法人员深入渡口、码头、港口进行现场“傍站式”监管,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重点船舶逐船检查。加大海巡艇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强化超载源头管理,对超载船舶卸载和处罚。规范客渡船管理,开展对船舶超载专项治理和客渡船专项整顿活动,加大现场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以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的安全和航行秩序。

5、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搜救应急能力

海事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切实加强海事搜救主导力量建设,建立现代化的搜救基地,进一步完善各救助设施和相关制度。建立“12395”海事搜救应急值班电话,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事故救援演练,提高救援的反应能力。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水运发展及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现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给海事机构配备信息化程度高的海巡艇和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扩大海事搜救覆盖范围,落实各类应急防范预案,提升安全预控能力,尽最大程度满足海事搜救工作需要。

6、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内河水上交通运输生产与安全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前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新形势,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制定可行的规定,对政府和企业的义务和权利出台详细的法律进行规范,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政府及内河水上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7、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范畴,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日常性、群众性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内河水上从业人员尤其是客(渡)船、货物运输船、采砂船、渔船和自用船经营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同时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调查研究,推广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水内河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结束语

内河水上运输安全管理问题是我国水运交通安全的大问题,不仅关系到人员生命安全,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因素比较复杂,因此要求海事人员充分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适应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需求,维护好内河水上交通安全。

参考文献: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我局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始终把抓综治、保稳定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一是我局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党委、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切工作以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稳定工作。**年初,我局下属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为社保问题欲上访,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基层单位领导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要求对原本打算在春节、“两会”前执行的一些措施延缓执行,让离退人员过好春节,确保了“两会”期间单位内部稳定。二是将单位维稳、奥运安保工作一起抓。**年8月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文件要求,我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摆在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召开了局属各单位领导、综治办主任参加的奥运安保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布署,向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系统反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的安全稳定。为加强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经省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由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局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局属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均成立了相应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安保小组的成立为全系统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组织机构成立后,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系统内部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安全稳定,按照部海事局反恐安保工作的部署,我局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反恐安保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涵盖了奥运期间单位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针对奥运或影响奥运的人为破坏、捣乱、恶性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以及枢纽、电站、船闸的防恐安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堵航、沉船、打捞救助的应急处置程序及办法。《预案》的制定,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应急反应和救助指挥能力。

二、认清形势,夯实基础,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提升维稳综治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正确分析形势,提高领导干部对维稳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困难估计更足一些,把应对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做得更细更实一些,牢牢把握维稳综治工作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把好维稳综治隐患源头关。特别要求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等不在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的公路工程处在综治维稳工作中,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聘请了两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单位综治信息员,使单位领导能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单位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创出了一个新方法,一条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抓住关键,规范综合治理工作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为了使综治工作规范化,我们制定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实行综治工作问责制,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并将责任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工作中我局注重完善制度,抓住关键,逐步规范综合治理工作。规费是我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年,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水域实行全面禁采或限采,该决定出台后,我局规费征收形势严峻,职工的收入和生活或多或少会带来一些影响,这样一来影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多,面对这种形势,省局党政领导班子一方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关键,完善内部管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全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和评估,作出了进一步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加强机关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压缩招待费和其他经费,开源节流,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尽力做到职工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降的决定,维护了系统内部的稳定,保持了单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真抓实干,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的海事执法环境

我局是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服务社会的行政主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平安交通、和谐平安水上交通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局在抓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单位内部稳定的同时,注重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打击“三无”运输船舶违法运输行为,我局于**年1月29日印发了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方案,在全省水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各自辖区内从事运输的“三无”船舶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省局先后召开4次整治“三无”船舶调度会进行督导。相关分局通过设立“三无”船舶整治点,充分发挥检查站及减载货场的作用,对“三无”船舶进行查处,有的分局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协作,打击“三无”运输船舶成效显著,出江船舶严重超载运输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治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继续强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反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了重要时期和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保证了元旦、春运、“两会”、“五一”、“奥运”等重点时段全省水上交通无事故,继续保持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年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踪指数按省安监部门的统计比2007年分别下降33.3%、42.86%。死亡人数比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少死亡5人,全年未发生渡运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和水上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做好严打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所辖水域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我局自始至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路,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多部门联动、整体协同作战的新格局。特别是在奥运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奥运期间水上安全,我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对所有从事运输的船舶和渡运量较大的渡口渡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渡口、渡船实行了现场监管,严禁超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我局还与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水上交通事故进行恶意敲诈勒索,渔船占据航道非法捕鱼,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整治,维护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为水上交通运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全省海事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部党组对奥运安保工作的各项部署,将奥运安保与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作为政治任务,积极发挥优势,集全系统之力,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在水上交通管理、水上搜救、船舶与港口保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广大海事干部职工坚守岗位、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海事部门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的风采,得到了部党组的高度肯定。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落实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为重点,着力从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内河乡镇船舶、整治水上运输秩序、整治通航环境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落实、攻坚,全面提高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预控能力。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我市水上运输安全有序,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厂适检,通航环境明显改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逐步建立以企业(船主)主体责任为基础,以“三长”责任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渔监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洪文安副市长为组长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国家海事)、(地方海事),办公室挂靠地方海事处。

四、整治时间和步聚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起至年月31日止。分宣传动员、检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至6月30日)。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印发宣传资料、有线电视宣传、召开企业领导、船东船员大会等形式,层层动员,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船舶业主、经营者、船员及人民群众充分理解、热情参与、积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深化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积极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强化行业监管职责,严厉取缔非法私渡,切实落实“三长”责任制和四级安全管理,促进全市渡口渡船管理规范,渡运安全。

2.深化整治内河乡镇船舶。严把准入:严格水上客运企业、船务公司、船舶经营资质审查。严格船舶修造企业资质审核及技术条件认可,对不按图纸建造、不按程序建造,对无证从事船舶修造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坚决从源头上堵住低质量船舶流入运输市场。优化服务:继续落实船舶检验、船员发证,规费征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督促“三无”船舶办理船舶检验登记,督促内河船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乡镇船舶管理体系,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驾机人员。

3.整治水上运输秩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单船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今年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的第二年,现进入分类整改阶段,要继续按照<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指导意见>,根据年企业运输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情况,按照A级抓巩顾、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总体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企业坚决责令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整顿船舶秩序,以快速客船、采内河砂船舶为重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船舶签证检验关,对证件不全、船员配员不足的,不予离港。坚决打击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等违法经营行为,保证航行安全。

4.整治通航环境。交通海事、海洋渔业、公安边防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航道整治活动,依法清除设置在航道及航道两侧规定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捕捞网具等碍航物,治理非法采砂、抽砂等碍航行为,规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为九江3000吨级航道工程建设提供保障。要加大对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提高监控能力,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促进船舶航行安全。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年月30日)

由市政府组织对有关部门、乡镇工作开展、措施落实、整治情况等进行验收、考核整改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彻底解决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6篇

我省水系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全省6大水系有主要江河干流68条,高原湖泊30多个,水库5400多座,开发利用水运潜力巨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运开发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运特别是库区航运发展,全省河道总里程达14200公里,拥有各类船舶32000余艘(其中,库区拥有船舶2300余艘)。水运建设的逐步加强,有效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促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水利水电开发建设的逐步加快,在珠江、澜沧江和金沙江流域先后形成了鲁布革、天生桥、漫湾、大朝山、小湾、糯扎渡、景洪、溪洛渡、向家坝等一批适合开发航运的库区,库区水运发展条件正进一步改善。

与此同时,我省境内6大水系河流均属上游和源头山区河流,点多面广,多数库区水深浪高,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一些地区由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库区农用、自用船只违章营运,非法载客现象严重,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库区水运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库区航运是当地群众出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库区群众的便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做好“三个服务”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库区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维护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是各地、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农业、水利、水电、交通、安监、国防科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协调会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水利、电站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库区水情变化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库区下游海事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重大水情变化信息,确保下游航运安全。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库区航运安全设施

库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水电开发建设和促进库区航运发展的统筹协调,紧密结合库区移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建设,妥善解决库区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问题。要按照规划先行原则,抓好库区航运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强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在建库区施工安全管理

加强水电开发建设,培育电力支柱产业是当前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推进水电开发建设的同时,科学处理航、电关系,切实加强在建库区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各水电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手续,同时在施工水域划定禁航区,设置有效警示标志,并向海事部门申请航行通告。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过往船舶进行引航、护航,确保施工水域的通航安全。

五、加强库区水运市场监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各级交通、航务等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把好市场准入关,合理引导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对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运营条件的企业(个人),一律不得开展水上运输业务。船舶设计、检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合理收费,为库区群众提供节能、安全、环保的优良船型。船舶建造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船舶建造质量。船员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船员培训、考核工作,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库区航运高起点、高质量发展。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7篇

四项主要工作实绩。

1、服务中心、招商引资实绩。

我始终牢固树立“wmk 发展我发展,我与wmk 共兴衰”的理念,全力以赴在招引大项目上下功夫。随同上级领导和带领本部门人员多次赴无锡、上海、宁波、广东等地,拜访客商,洽谈投资事宜。去年以来,多家港资企业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其中创裕制衣、着得禄集团、德明针织已正式投产达效,投资额均在亿元以上。今年又赴大连、广东等地洽谈纺织、化工项目,已达成投资意向。另外,还牵线协调其他单位引进了冠太贸易有限公司、华中制衣有限公司、宏润制衣有限公司、骆氏集团、由美制衣有限公司、佳乐皮具有限公司、广东纺织工业园、李宁工业园等大项目。

认真做好帮办服务工作。对客商投资中遇到的运输、用水、用电、厂房等问题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针对目前面临的招工难题,已经为客商在全市招工近百人,同时积极拓宽招工渠道,到贵州、甘肃、河南等地联系招工事宜,目前取得了较大进展,述职报告《海事述职述学述廉》。

2、 分管、负责的主体工作实绩。

我市拥有洪泽湖、骆马湖两大湖泊,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112公里,另外还有数十道支线航道,通航里程900多公里。辖区还拥有4座船闸和107道乡镇渡口,千余座跨河大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负责海事工作以来,我始终紧紧抓住保安全、保畅通、保水上水下重点工程施工、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提高船舶检验质量等核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水运环境。一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先后提请上级部门出台《wmk 市水上应急保障预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域安全管理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洪泽湖水上交通安全预警联动管理机制》等,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二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先后开展水上“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全市水上危险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等,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消除事故隐患。三是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加大巡航频率,维护通航秩序,严查船舶违章行为。加强对渡口渡船、风景旅游区、涉水工程和活动的安全监管。重要节假日能自觉放弃休息,带队搞好水上安全督查。四是确保应急管理到位。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能迅速通知水上从业,及时采取停航、封湖等措施规避安全风险。坚持12395搜救电话全天候值班制度,对于突发的重大沉船、落水、泄露等事故都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搜救工作。近两年来,海事部门共成功救援水上安全事故100余起,救助遇险人员700余人,防止重大船舶污染事故6起,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30余起,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处于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8篇

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就是基层的海事机构,即那些从事基层海事行政执法的海事部门、基层执法大队等等。海事执法工作的本质,就是由基层海事执法人员依照海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海事执法的功能实质上就是通过提高水上交通抗灾能力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从而减少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进而确保稳定而不断改进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而基层海事执法则更加注重这种技术层面之上的社会功能,尤其是针对当前人民不断提高的对社会安全要求,尤其是生命安全,已经成为人们选择水上交通的首选。因而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2.基层海事执法工作主要问题分析

2.1执法指导理念上缺乏服务意识

执法工作缺乏服务意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思路。而作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基层海事执法部门,在全社会都在自觉增强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的时候,仍然存在着个别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理念缺位的不良倾向,表现为服务意识差,缺乏服务宗旨和责任感,不文明执法,将执法视为管制,而与服务无关。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造成了基层执法工作在其服务质量上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海上交通需求。

2.2执法行政过程中缺乏法律规范

(1)执法程序缺乏合法性。程序是执法的静态依据,而程序缺乏合法性,必然造成执法自身的合法性质疑。具体表现为执法人员一人登船执法,执法不出示证件,另外在扣证时未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相关凭据。

(2)填写执法文书失范。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的书面体现,不规范的执法文书体现了执法态度的不严谨,也为之后的裁量造成隐患。具体表现为,做出的处罚与违法事实严重不符,在处罚文书的填写中严重夸大违法事实的外延。

(3)适用错误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效。海事机构必须正确适用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而已经失效或者尚未生效以及与此处罚无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是绝对不能适用的。而未将违法事实引用实体法而引用程序法等现象在基层海事执法工作中有时存在。

2.3强制执法过程中所面临的轮空困境

执法往往具有强制性。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在强制执行某个执法过程中,有诸如“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责令立即离岗;责令停航;责令停止作业;责令离港;责令改航等”内容。而在实际的基层海事部门的具体执法过程中,需要强制执行的执法过程往往无法真正落实,如果对于海事执法人员提供的执法决定,执法相对方不予以执行,则现场的基层执法人员便无计可施,毫无作为。另外针对这种对抗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也很难开展有价值的取证工作,从而造成了强制执法的基本困难。

3.基层海事执法工作改进路径

3.1提高基层海事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个高素质、高综合水准的队伍是事业成功的保证。因此首先就是要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全面提高队伍整体实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抓行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遇事多为经营者着想,文明执法,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进行方针政策和海事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海事执法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改善海事执法人员的文化、年龄、专业结构。建立执法监督责任和行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杜绝水上各种管理不作为所导致的混乱。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精通、办事高效、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一线的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及时、全面、准确的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确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行政,把各项管理职能落到实处。多途径、多形式的展示海事良好的公众形象,全面扩大海事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

3.2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基层执法工作需要融入基本的海事管理框架之中,而管理机制则需要区分对待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并力求完美结合。首先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负责、行业监管、群众监督、企业管理的作用。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县、乡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需要履行的各种责任。从结果层面上看,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海事管理的压力,还全面提高了政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从而显著提高管理成效。条例对各单位所负的权力职责、安全责任、管辖区域进行了制定和划分。通过及时、细致、密集的水上安全检查,深入挖掘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纠正事故苗头,查堵工作中出现的漏洞与不足,做到防患于未然。海事处罚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海事执法管理中经常流传的“十个事故、九个违法”的说法,通俗地说明了这种多由违反水上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的倾向。这就可以看出,要想有效控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减少甚至制止水上交通违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3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的管理和培养

海事执法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能单凭严格自律的内在约束,更大的是要来自相关机构的强制执行和全面监督。可以说船员综合素质得不到提高,直接来源于执法人员的海事执法管理的滞后,交通安全也就无从谈起。作为整个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所在,船员管理活动只有在科学、及时和规范的条件下开展船员的各类相关的培训,让船员有意识地提升自身的安全生管理认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时刻保持警惕性和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船员的安全意识往往决定着事故是否发生,是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通航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执法人员要求全体船员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实行文明服务,构筑海事管理中的精神文明,包括热情接待,着装整洁,态度和蔼,助人为乐等文明风尚,从而构筑一个良好和谐的水上交通管理服务环境。

3.4建立科学、全面、多层次的水上安全管理体系

基层执法工作不能单靠执法部门及相应上级指导,需要拓宽视野,对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整个资源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和应急防御系统,从而保证水上遇险救助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减少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基层海事组织近年来通过各项工作的改进来不断加强水上救助力度,如建立突发事故预警报告机制和应急网络,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水上遇险救助措施,努力将水上搜救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建立了救助预案和管理制度,引导支持民间船舶及人员建立义务水上遇险救援机制,实行营运船舶、在航船员每日轮流值班制度,提高遇险救助效率,帮助水路运输企业组建“水上遇险义务救助队”实现水上遇险区片联动,初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结构合理、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参考文献:

[1]胡存迪.对海事执法公信力的探讨[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