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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安全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1篇

经济全球化正以不可遏制的趋势逐步推进。1这充分说明,在以金融资本国际化为突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金融风险比过去任何历史时期都加大加重了,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存在着金融风险,只不过是发展中国家的风险更为严重一点罢了。我国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能够免受波及,并不表明我国金融行业就是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一叶稳如泰山的安全之舟。据有关人士分析,我国之所以能避开金融危机的灾难,其中有两个原因不可忽视,一是金融体系尚未完全开放,保护了不甚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二是银行拥有大量储蓄资金,抵销了银行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然而,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会不断走向开放,金融体系迟早会完全开放,这也会导致居民投资观念发生根本性变化,投资选择自由度逐步加大,因而直接影响我国银行体系运行。可见,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的今天,如何建立和健全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机制,不断提高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亟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特征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因素,在19世纪中晚期就已出现,当时经济、贸易、投资甚至人员的跨国、跨地区活动就相当频繁。

正在进行中的经济全球化已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世界贸易重新展现自由化的新趋势。如果说过去贸易自由化主要是通过交易国双边协定来实现的话,那么,今天贸易自由化则是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构来进行的。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促使全球范围内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网络的逐步形成,世界各国的国内市场被逐步联结成为统一的世界市场。加上被少数西方发达国家所控制的国际性组织,在驱动经贸自由化方面不断给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如加快开放国内市场、修改某些贸易规则等,这也不仅使关税壁垒大大调低,而且也使非关税壁垒大大削减。这也不仅使物质产品贸易进一步向自由化发展,而且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也纳入了贸易自由化的框架内。即使目前有许多国家为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上展开竞争的需要,设置了“绿色壁垒”的贸易障碍,但它还是不能阻止世界贸易越来越自由化的发展趋势。

第二、在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加的同时,金融资本进一步国际化。战后,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主要表现为产业资本的国际化,即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快猛。据有关资料统计,1970年全年投资额为400亿美元,80年代末迅速增长到1700亿美元,如今每年世界的平均投资额为2000亿美元。

第三、跨国公司成为贸易、资本等经济因素流动的重要桥梁,是当代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组织力量。更为重要的是,跨国公司正以其资金、技术、管理和高科技的优势,不断扩充其发展规模,日益支配和控制许多发展中国的部分产业、市场甚至是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经济全球化日益强劲的发展趋势,对世界经济特别是对国际金融具有积极的影响。它有利于经济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推动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可以借调整换本国产业结构,引进一批先进技术,获取较多的经济信息,吸收大量外资,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它对各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特别是金融安全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尚且如此,发展中国家就更不用说了。归纳起来,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消极影响主要有:

二、确保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保持金融安全的措施建议

经济全球化已经是不以任何国家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我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历史潮流并逐步走向国际化也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在这一历史大潮中,我国理应充当顺应历史潮流而且有所作为的“弄潮儿”,而不是在历史潮流面前无所事事的“懦夫”。因此,我们要努力学会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做到趋利避害。

第一,正视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各种现实的或潜在的风险因素,迅速增强金融意识。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金融行业成为一个特殊的风险性很大的行业。因为现时的金融业进入到一个“交易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上,银行信贷的中介作用相对下降,而股票、债券的地位迅速上升,货币合约交易不断地重新分配着一种货币的现时价值与其远期价值的差价,或两种货币汇率的现价与远期价格。这种状况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就将使整个社会的名义财富极大地超过其实际财富,形成所谓的泡沫金融。这时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势必会导致金融风潮,引发金融危机。经济全球化之前很少出现金融风潮,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频频发生金融危机,这种客观事实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树立金融风险意识。可以说,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极大程度上就是这些国家缺乏风险意识的直接后果。因此,我们应认真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这方面教训,清醒认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自由化的利与弊,正确估计我国经济和金融已经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从而增强金融风险意识。

第二,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控监管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众多发达国家在国际自由化趋势中纷纷加强了金融监管,如美国强调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与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证券交易委员会一起负责机构的监管,英国成立一个归属于财政部的专门金融监督机构并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配合进行管理,德国设立“联邦银行监督局”对银行实行监管,等等。这些措施在抗击国际金融危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东亚许多国家在这次危机后看到了加强和健全国内监管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国这次之所以能够比较成功地避免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加强了中央银行的调控监管。当前,我国金融形势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着较大潜在的金融风险,如前所述的非银行机构设置过多过乱、社会上乱办金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证券市场上违规违法现象较严重,等等。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控监管,构建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此,我们要积极地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调控监管方式由过去以行政手段调控为主迅速转向以经济、法律手段调控为主;在继续加强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在搞好国内金融市场监管的同时,努力扩大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流和合作。

第三,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业、银行的关系。改革开放20年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必须加大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特别是重点解决政府与企业、银行的关系问题。在我国,政府对金融机构拥有绝对管理权,与金融行业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存在着矛盾,这很容易造成信贷资金财政化,出现所谓“政治性贷款”,加上行政体制改革滞后政府管理职能尚不明确,政府管理行为很不规范,从而增加了金融资产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久治不活,亏损额较大,支付贷款难度加大,易导致社会信用危机,带来金融风险。为此,我们首先应该下决心切断政府与银行、企业之间各种非市场关系的“脐带”,加快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从而一方面减少官员腐败现象,促进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其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促进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再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减轻依赖银行贷款的程度。只有将政银、政企关系理顺,并将银企关系转为真正的商业合约关系,才能规范各自的行为,真正减少金融风险。

第五,加强金融立法,依靠法律武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往往需要综合治理,需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综合运用才能取得较好效果。从世界范围来看,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交易日益频繁的今天,各国政府越来越注重依靠法律武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因此,为了适应金融市场日益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必须加快金融安全方面的立法步伐。

第六,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效益和素质。从根本上来讲,加快自身经济发展,是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治本之策。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看能不能争取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战略”,“发展才是硬道理。”①。可以说,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发展。发展问题既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解决我国众多问题的关键所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当然也离不开发展。只有我国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国际竞争能力提高了,综合国力增强了,才能不断提升我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国际地位,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并争取到更大的世界经济制空权,努力保证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动权,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和金融安全。如果离开了经济发展,就没有金融安全可言。为此,我们必须迅速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逐步适应世界经济各种复杂环境的变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坚决摒弃“弄虚作假”的高速度,力戒泡沫经济的产生。

第四,正确处理对外开放与对外依存度的关系,并加强对外债的统一管理。现有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东南亚金融危机是这些国家过度开放的恶果,因此我们要维护金融安全就不必扩大对外开放。这显然是不对的。其实,东南亚国家之所以发生金融危机,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作具体分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其基本原因不是过度开放造成的。在我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存在一个开放过度的问题。不过,在对外开放中,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国情,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最近一个时期以来,许多专家、学者提出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要慎之又慎,这是中肯之言,必须谨记。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尽可能减轻对外依存程度。对外依存度主要由“三依靠”(依靠外贸、外债、外资)的程度来度量。在这个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此,我们必须把握好扩大对外开放与减轻对外依存度的关系,尤其是要加强对外贸、外资和外债的管理,最好实行“一元化管理”,克服多头管理的缺陷。外资方面要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外资结构,加强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外债方面,要提高外债的使用效益,坚决杜绝外债非生产性借入和债务消费化倾向。外贸方面,努力克服出口结构与东南亚国家同构现象,坚持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

[参考文献]

[1]丁一凡大潮流: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2篇

关键词:越南;金融动荡;中国;经济安全

中图分类号:F124.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93-02

一、关注越南金融动荡问题

(一)越南突然陷入金融动荡之中

2008年上半年, 几乎没有任何明显的征兆,越南突然陷入金融动荡之中,出现了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股市拦腰折损、财政赤字和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货币贬值、楼市崩盘、大量国际资本外逃等一系列现象:5月通胀率飙升至25.2%,创下1992年以来最高水平;股市暴跌,今年以来(截至6月上旬)的跌幅已达60%以上;1―5月,越南贸易赤字达到144亿美元,据世界银行测算,越南今年的外债规模将达到240亿美元,占GDP的30.2%;越南政府财政赤字近年持续扩大,并长时间维持在占GDP约5%的危险水平,财政力量疲弱;从4月底至6月11日,越南盾日均贬值率接近5个点,其对美元汇率从1美元兑16 033跌到1美元兑16 295(6月6日,越南黑市1美元兑18 500越南盾);2007年,越南人均吸引外资投入金额高居全球首位,但对越南经济高唱赞歌的西方金融资本在2008年突然改手唱空并一致做空越南经济……

股市、汇市、货币市场的大幅震荡,给原本看上去增长势头十分强劲的越南经济蒙上了一层阴影。越南出现的金融动荡引起了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近邻国家的高度关注和警觉。因为就在十年前,一场从泰国刮起的金融风暴几乎席卷了亚洲各地,让亚洲国家十多年来取得的经济成果在一夜之间丧失殆尽,亚洲经济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空前打击。

(二)对越南金融困境的反思

回顾近年来越南经济发展历程,有人说“越南经济从天堂到地狱”。其实,危机早在酝酿之中。持续过热是越南经济面临的核心问题,从昔日经济过热的苗头,就可以窥见今日危机之端倪。总体说来,越南经济不稳定有内外两方面原因。

外在原因:首先,是美国经济和世界的经济不景气,全球面临着通货膨胀。越南为了得到投资所需的物品,就不得不增加进口的支付。其次,是越南成为国际资本快速流动的牺牲品。近些年,越南是国际投资机构的宠儿。不过,有些外商直接投资其实是热钱“变相”进入越南,很多都投向了股市和房地产行业。热钱投机行为不断推升股市和房价,从2005年到2007年3月12日的两年多时间里,越南股市涨了5倍。到2007年1月,越南股市指标股的平均市盈率高达73倍,成为“世界增长率最高的股市”,而房价也暴涨不已。大量热钱流入导致市场资金流动性过剩,增加了信贷及股票市场产生投机泡沫的风险,因此经济波动性风险极高。

内在原因:第一,由于越南正处在经济转型中(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转型),内源的资本积累并不充足,如此快速的投资增长不得不依靠引进外资,这就导致短期内资本的过快流入。据统计,从越南实施对外开放到现在,累计引进外资的数量达400亿美元,在2008年仅仅半年的时间里,越南吸收全球FDI的意向投资金额就达到了150亿美元,这正是酿成今日越南资金外逃的根源所在;第二,为了应对全球通胀,减少进口支付,越南政府又错误地选择了允许本币升值的做法,这样做的后果是鼓励了进口,但是却打击了出口,并且还刺激了短期投机资本的流入,于是越南的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被双双打破,并且在2008年迅速地走向恶化;第三,越南国库的政府透支比较高,并长时间维持在占GDP约5%的危险水平,财政力量疲弱,所支出投资的效果不好;第四,越南的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股市和房地产等方面的管理有缺陷,给金融投机资本扰乱越南经济留下缺口。

二、越南金融动荡下中国应警惕的几个经济安全问题

(一)警防投资过热

以越南为鉴,中国要防止经济过热,尤其投资过热,同时扩大内需。目前中国投资增长过快、消费率持续较低是一个突出问题。2003―2007年,中国投资持续超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都超过23%,一些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存在比较严重的投资过热现象。消费方面,不管从中长期趋势看,还是从年度水平看,中国的消费率均明显偏低,国际上大体在80%左右,中国在1952―2000年的49年中,平均消费率为65%,2002―2006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2002年为62.1%,2006年为57.1%,下降了5个百分点。这种状况如果长期不改变,最终将造成宏观经济失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扩大国内市场的基础之上。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引导资金从房地产、钢铁等投资偏热的行业流向资金需求缺口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部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深化资本市场的层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这样,既有利于扩大内需,又有利于防范投资过热,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二)谨慎应对通胀问题

1981―2007年中国通货膨胀率(RPI或CPI)变化

补充说明:2001年前,中国用零售物价指数(RPI)作为通货膨胀的衡量指标;2001年后中国改用居民消费物价(CPI)作为通货膨胀的衡量指标。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站。

通货膨胀经常成为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的导火索。与越南相比,2007年下半年至今,中国也面临着比较大的通胀压力。国家统计局7月17日公布2008年上半年CPI同比增长7.9%, PPI同比上涨7.6%,受国际粮食和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及国内PPI高位运行所带来的传导压力,控制通胀仍是当前调控的关键。但在充分利用紧缩性财税、货币政策、贸易和产业政策等控制通胀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区分国际输入型通胀和国内结构性过剩引起的通胀,从而采取相应的有效治理措施;另一方面,仍需高度重视经济放缓(国家统计局7月17日公布2008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10.4%,增速比2007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其中,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10.1%,增速放缓趋势明显。)面临的复杂问题:就业问题更加严峻,贸易顺差回落明显,房贷断供危机,部分行业经营困难和中小企业处境艰难等,注意调整调控措施以避免出现其他方面重大经济波动。尽管对通胀成因认识不同,但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中国过分依赖国外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

(三)高度警惕国际投机资本的流入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2008年流入中国的热钱总规模为4 807亿美元,其中2002年和2003年流入的热钱占当年新增外汇储备的比重只有3%和6.5%,2004年则达到13%。2005年后,在人民币升值和资产收益预期不断增强的影响下,热钱流入出现加速趋势,2005―2007年热钱占当年新增外汇储备的比重分别达到30.7%、33.9%和44.5%。资本所追逐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这些热钱一般首先进入的是股市和房地产行业。回顾这几年的股市、楼市,热钱的投机行为加上国内投资过热不断推升了股市和房价,中国的上证综指在2007年最高达到了6 100多点,各地房价暴涨,尤其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房价上涨突出。但是,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证综指已经从去年最高点跌去一半多,最低已探底至2 500多点,同一时期内,地产投资同样呈现出缩减趋势。由于国际社会对中国目前经济形势尚抱乐观态度,再加上人民币利息高于美元,而人民币又在升值,这在全球不景气的经济背景下,中国市场对热钱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因此尚未出现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此次越南金融动荡中出现的国际热钱集体迅速撤离的现象,但是我们要从中深刻认识到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破坏性,加强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

加强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是一个非常困难和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资本管制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例如:使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区间的设定须与经济基本面保持一致,定期调整,同时逐步扩大汇率浮动区间,使汇率在一个较大的空间内双向走势,提高投机资本进出的风险成本,从而抑制强烈预期下的投机操作,避免国内经济受影响。通过规定资本的流动规模,对特定的跨境资本流动收税,实施双重或多重汇率。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进行资本流动控制的重点大多已放在控制短期资本流动方面。而对资本流动的风险,需要建立金融机构境内外外汇资产划拨监控系统,即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流量统计制度,要求金融机构按月向外汇局报送统计报表;对于资本的非法流出入,需建立大额存款取款备案制度,银行定期向外汇局报送报表;加强对外汇账户收支的监管,了解资金流动的意图,重点跟踪大额、频繁异常流动的资金。改革一些制度性的漏洞,提高金融市场的质量,提高政府驾驭热钱的能力,搞好统计信息和法律等基础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 圆方.2008经济展望及如何预防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记2008首都经济学界新春论坛[J].中外企业家,2008,(4).

[2] 郭秀琴.中国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6.

[3] 宋涛,杨玉强,李贻文.关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几点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02,(9).

[4] 邹昭唏.对外开放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博弈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与经济研究,2002,(5).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3篇

[摘 要]以经济安全为基本视阈,研究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与民间金融的关系,研究了我国民间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了民间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规范和引导我国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提出了规制监管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经济安全; 民间金融; 规制; 监管;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日渐活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间金融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发挥促进经济增长、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和推进正规金融改革创新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干扰金融宏观调控、易引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负面效应。同时,由于这些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民间金融的无序发展,给金融和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尤其是一些不规范的民间金融活动,严重危害而影响了国家经济安全。

一、民间金融的界定

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也被界定为“非正规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

民间金融最简单的形式为亲友间的自由借贷。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简单形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应运而生,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程度和机构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形式,如“银背”、合会、私募基金、钱庄、当铺等多种形式。可见,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自发的交易行为,其产生和发展必然存在内在规律。目前我国民间金融已有相当规模,从总体上来讲,其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民间金融一般具备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民间金融是自发产生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民间金融具有内生性,是一种内生金融,即它的产生、发展是经济体本身所需要和催生的,是经济中自发产生的金融活动。从交易活动的主体来看,交易的对手基本上是从正式金融部门得不到融资安排的经济行为人,比如发生相互借贷行为的农民,创业企业获得创业资本。因此,民间金融的内生性是其一个重要特征,为我们寻找其比较优势提供了依据。

第二,交易对象不是被正式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

第三,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规范的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而目前的民间金融一般不具备这些特征。

第四,民间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即没有与之对应的成熟的金融监管制度。在我国,正规金融系统诸如银行、保险、农村信用社等均已有较成熟的金融监管制度,在这范围之外的经济主体所从事的融资活动则很少受到金融监管,均属于民间金融范畴。

二、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历史悠久,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简单形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应运而生,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程度和机构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形式,但是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间金融管理无法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对民间金融经历了由禁止、打击、默认而不提倡到提出鼓励、引导的过程,但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确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明确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业务开展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民间金融的产权保护只能通过私人来提供,从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第二,民间金融的发展具有投机性和区域局限性。民间金融流动具有随意性、隐秘性,同时放贷人的出发点往往是追求高利,难免有较强的投机倾向。民间资本的关系型和地域性特征决定了民间金融带有区域局限的特征,组织和经营活动范围受区域限制,其难以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进行经营和管理创新,难以提高竞争力。同时,民间金融没有自己的网络系统,不便开展异地存取、转账结算、支付清算等业务。

第三,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金融和社会秩序。民间金融资源的融投资渠道处于隐蔽状态,无法保证其运作的可持续性和合法性,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很难避免其不为非法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所利用。民间借贷规避了由于收取借款利息产生的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地下金融流量中的跨境流动资金,无论是对汇率,还是对国际收支的实际均衡都有一定的影响。由于民间金融组织的不规范性与资金运营过程中的高风险,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和金融诈骗,民间金融的存款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既影响资金市场的有序运作,也易引起社会不稳定。

第四,民间金融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民间金融作为自发性金融,一般只注重市场需求和自身效益,其发展容易违背国家产业政策,也容易对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带来冲击,同时,由于大量的闲置资金从银行流出,造成金融信号失真,干扰了中央银行对社会信用总量的监测,从而严重影响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第五,民间金融无序发展对正规金融机构产生负面影响。民间借贷无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信用社和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商业银行的存款来源产生极大冲击,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构成竞争威胁,其产生的风险很有可能导致正规金融部分信贷资金被异化。一些放债人一方面在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向外放债,使得一部分低息的银行贷款变相成为高息的民间借贷。这部分民间借贷具有较强的隐匿性,一旦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的风险将转嫁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很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三、我国民间金融规制与监管缺陷

国家对于民间金融的规制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但是近年来出现的很多案件,揭示了民间金融监管的缺陷:

第一,缺乏确认民间金融合法地位的法律法规。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我国民间金融活动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或法规来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明确民间金融的交易主体及民间金融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间金融还未获得国民待遇,从而注定了民间金融的发展还存在着制度障碍。

第二,缺乏相应的机构设置、撤并制度。目前的民间金融实际上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没有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形式,缺乏有关民间金融机构设置、撤并等方面的制度,从而导致民间金融鱼龙混杂。

第三,缺乏相应的风险规避和安全保障制度。我国的民间金融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具有非正式、不规范、高风险等特征。随着民间金融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民间金融组织的血缘、地缘关系不断被突破,风险不断累积,大大降低了民间金融的安全性和效率。

第四,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民间金融活动大部分在法律规定之外进行,因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对国家金融秩序容易产生不良的作用。

四、我国民间金融规制与监管对策

以国家经济安全为主要视角,本文提出了规制和监管民间金融的相关对策体系。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民间金融制度环境

首先,制订认可和保护民间金融的法律制度。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制定《民间金融法》,赋予不同组织形式民间金融以法律地位,引导其从“地下”转入“地上”,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正当权益,明确双方的义务,促使其逐步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通过立法,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为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运作平台。要设置民间借贷的禁止类条款,禁止为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活动提供融资以及参加非法集资,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要规范民间借贷基本操作要素,规范抵押品的范围,使其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同时,要给予小额贷款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其次,建立合理的民间金融组织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民营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路径选择应遵循自下而上,自小而大,符合经济发展自身规律的原则,其机构设置和规模升级的基础是具有自生能力的自我扩张,而不能是自上而下,多层级的政府推动型的分支机构设置模式。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适当时机允许那些产权清晰、具有一定规模、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运营管理比较规范的民间金融机构自下而上地重新创建新的金融组织。再次,探索建立适合民间金融发展的监管机制。一是建议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银行业监管部门在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取缔等方面的职责,引导广大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地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二是在更大范围内建立有效的监测制度。建立监测通报系统,由当地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调查和统计,及时监测辖内民间融资的总量、利率水平、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对其业务特别是风险状况进行有效监管,明确借贷主体、最高借贷额、利率水平,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增强民间融资双方的法制观念、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重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包括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参与等)和市场约束的补充与配合。借鉴南非的经验,用民间自律的方式来约束行为,对小额信贷实行登记管理。南非有《高利贷豁免法》,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只要发放5000美元以下贷款,不管利率是多少,到小额贷款管理机构登记并按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就属于合法的借贷形式,既体现了资金的市场供求,也使民间借贷透明化,更有利于监管。

2.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体系

不论是民间借贷、各种标会、私人钱庄,还是民营银行,都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这种机制就是存款保险制度。有人担心,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会造成民营银行的道德风险,甚至是由经营好的银行为经营差的银行埋单。其实,只要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这类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的利益无法保障,民营金融就发展不起来。存款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存款人利益,并不是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都能不折不扣的得到补偿。所以,金融机构一旦因主观原因出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要求其退出存款保险体系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对其接管或兼并,把银行经营不善引起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民间金融信用环境

首先,建立多元化的信用中介管理组织,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种类型的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公司,如征信公司、贷款信用担保公司等,为民间金融提供个人征信、法律咨询和信用担保服务,支持和引导民间金融借贷的规范化运作。同时,要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企业和公民个人征信事业,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扩大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了解和掌握程度,完善征信管理和失信惩戒等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信贷投放环境。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基金,并通过财政贴息或税收优惠政策等予以支持,为农户、农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其次,加大社会征信宣传推广力度。对中小企业以及民间金融机构大力宣扬诚信守法的现代信用文明。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已经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在发展中小企业以及对民间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中,加强信用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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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4篇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危险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是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就金融风险的本质含义是指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一切金融活动之中。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显然,金融风险的存在是运行的常态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密切相关,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但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又相互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其实,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而现实的状况是如果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运筹得好,那么在广泛金融风险中也有金融安全的态势。金融不安全并不等于金融风险。因为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生的。只要从事金融活动,就存在着金融风险。它的根源在于金融活动所必有的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因此,金融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不安全。

一般来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大小与该国对外依存度的高低是呈正比例变化的,即对外依存度越低,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反之,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由于金融安全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能将一国抗拒风险、抵御侵害的能力作为衡量金融安全程度的标准,也就是说,金融风险的大小、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何,即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强,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金融安全程度就高;反之,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弱,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金融安全程度就低。显然,当一国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从中获得众多利益、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其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的增加。

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混乱和动荡。主要表现为:强制清理旧债;商业信用剧减;银行资金呆滞,存款者大量提取现钞,部分金融机构倒闭;有价证券行市低落,发行锐减;货币饥荒严重,借贷资金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金融市场动荡不宁;本币币值下跌。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在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但最为代表性的是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一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一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一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一正好相反。金融危机可包括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危机与银行危机等具体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大多都是经济危机的征兆,金融恐慌是经济危机的初始阶段。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即生产的性与资本主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独立金融危机的存在,这是因为货币信用金融活动对于生产活动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银行的迅速发展和投机活动的高涨,都可以导致危机的发生。因此货币危机可以单独发生,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危机。

金融安全的反义词是金融不安全,但决不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有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这说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它是金融风险的结果。

3.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与危险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市场基础良好、金融体系制度化、环境规范化且监管有效的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没有人担心金融工具创新会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十分脆弱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因此,金融安全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所具备的应对能力的状态。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这是因为,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这种状况可用金融危机中的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长波解释。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国外的学者在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时,更多地运用金融稳定的概念而较少使用金融安全概念。

4.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

金融安全问题的提出是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更确切地说,金融安全问题是应对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尽管金融全球化具有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但不可否认,金融全球化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金融全球化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伴的蔓延效应使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产生巨大的波及效应和放大效应,国际金融动荡已成为一种常态。因此,金融安全问题被作为应对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战略而提出,它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开放 金融安全 影响

金融开放、金融安全概述

金融开放也称为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是经济开放的主要内容,经济开放主要包含外贸自由化、国内金融体系自由化、减少财政赤字、汇率自由化以及外汇自由化这五个方面,金融开放与金融抑制是相对应的。在金融开放政策下,主要有以下几点措施:金融管理当局减少对国内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体系的过分干预,并逐步降低银行等准入门槛;逐步建立健全多样化的金融机制和现代金融市场,深化金融市场;放松对利率的监管,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并在确保实际利率为正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取消信贷额度管制,通过市场完成信贷配置;放松对汇率的监管,逐步实现汇率市场化,防止汇率扭曲僵化等。

对金融安全的理解,各个学者的认识有所差别。一般可以将金融安全理解为货币资金融通上的安全可靠性,只要是跟货币流通、信用等直接相关联的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到金融安全的范围之内。另外,也有学者对金融安全做过较为全面的范畴上的界定,认为安全属于国际关系学概念范畴,因而金融安全则是从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引申来的。在国际关系学中,国家安全一般指维护国家核心价值,包括保护国家领土完整、内外经济秩序正常、制度不受外来干扰,以及社会对国家维护该状态的信息及感受等。金融安全则是维护国家金融核心价值,既包含了维护该价值的能力,又包括社会公众对此能力的信心。金融核心价值首先表现为国家金融财富的安全性、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制度正常维持并正常运行。并将金融安全是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切实掌握本国的金融,掌控控制本国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本国金融正常运行及发展的控制等。

依据金融安全的内在含义,金融安全讲的是金融结构以及金融活动具有稳定性,金融能够稳定地支持实体经济的运行、宏观政策能够有效落实,而且金融完整、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充满信心。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安全对于经济安全以至于国家安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只有确保金融安全,稳步推进金融开放,才能够有效地防止国外资本对国家金融体系的冲击,促进我国经济实现健康持续增长。

总的来讲,金融安全指的是国家低于国际资本冲击,并保持本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健康有序运行发展,或者即使受到冲击也能避免本国金融体系发生重大损失、波动,保证本国金融财务流失、维持本国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维护该种能力以及对保持该能力的主观信心,以此保证国家经济安全。

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关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逐步实现金融开放是大势所趋,金融开放在增强国家金融收益情况下,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金融风险,面临着金融安全的考量。回顾最近几十年世界金融的发展史,可以发现一系列危机的背后都隐含着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

上世纪80年代起,全球经济进入一体化时代,尤其是90年代以后的二十多年里,全球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不少国家都加快了本国金融开放的进程,越来越多的经济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逐渐放宽甚至取消对国际资本的流动限制,金融自由化已成为全球一体化进程中最为显著的表现之一。这种现象一方面可以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大量的国际货币资金,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另一方面,金融开放政策也会造成金融危机,引发金融风险,造成国家经济动荡、混乱,威胁金融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加快了金融改革和经济开放步伐,并于1994年允许有条件地兑换经常性项目,于1996年实现自由兑换经常性项目。在2001年加入世界货币组织之后,我国更是加快了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金融开放,并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监督,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

金融开放过程中,对金融安全的考量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内金融开放会将之前隐藏于经济体中的潜在金融风险释放出来,并引发新的风险,由此产生的新的金融交易活动以及新的金融工具会导致剧烈的投机活动,增强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性。其次,金融开放会进一步积聚经济中的微观风险,引起资本外逃、外债剧增、经常性项目逆差加大等风险,进而导致外资投机活动加剧。再次,导致其他风险转移至金融领域,引发金融风险。金融开放会引起经济泡沫形成并不断膨胀,泡沫是金融风险的主要载体,泡沫的膨胀说明风险正不断变大,泡沫破灭则表明风险已向明确的损失转化或者风险减少。加之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不到位,更是为金融风险的膨胀提供了沃土,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进而在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债务领域、货币市场以及金融机构资产等各个方面都形成泡沫,引发风险。最后,金融开放会促使金融越来越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导致实体经济对金融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弱,并使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增加。尽管经济泡沫会膨胀,但受制于资金供应量等因素的制约,经济泡沫不会无限制膨胀,一旦资金供应无法跟进,大众心理预期下降,就会导致泡沫收缩,使得经济逐步回归正常水平,甚至会引起进一步的价格下跌,造成资产价值远低于实际价值,形成金融危机。而金融危机正是造成金融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因素,也是危害金融安全的最主要途径,金融开放为金融安全危害因素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危害金融安全的危机常常会表现出普遍性、突发性、综合性等表征。金融开放引发的经济泡沫常会突然破灭,而且金融开放所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几乎在所有的金融开放国际地区中都普遍存在,所产生的危害也常是多种不安全因素综合造成的,这都是基于金融链条的复杂性及安全阀门的缺失。

金融开放过程中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包含着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既包括微观方面也包括宏观方面。如金融市场的各个参与者所面临的汇率、违约、利率、技术等风险因素,或者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制度性风险、资本外逃、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这些风险因素能够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来讲,只要有金融活动,必然就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即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对金融安全具有反作用,两者存在联系又有区别。但是存在金融风险并不一定意味着金融安全受到威胁,只要金融风险没有影响到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金融安全就不受到威胁。金融安全只是说的那些能够威胁到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的金融风险,并不是针对一切金融风险。对于金融风险,要敢于面对,承认其客观性,针对不同的风险研究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应对。遵循金融运行的潜在规律,避免人为干扰金融的正常秩序,保证金融正常运行。

金融危机对金融安全具有直接的威胁。尤其是面对那些突发性的、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金融安全常会受到严重危害。严重的金融危机会通过以下途径来损害金融安全:剧烈冲击国家金融体制,是国家金融制度无法正常运行,扰乱国家经济生活;导致资本外流,极大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国家财富外流致使经济实力降低,国家长期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信息、资金的流动,干扰货币供应过程,影响就业和生产,抬高物价,影响社会再分配,激化社会矛盾。金融危机跟金融安全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国家经济逐步放开过程中,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安全越发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且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处于开放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更应当积极树立金融安全意识,从战略高度来加以处理,确保国家金融安全、金融稳定。

金融开放产生的金融安全问题影响

(一)影响到本国的资本流动

如果不考虑本国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以及金融结构改革,一般认为在资本逐渐由管制到自由化放开的过程中,资本的流动跟国内外利率的高低有密切关系。在本国利率高于国外利率的情况下,资本会向国内流入;本国利率低于国外利率时候,则会出现资本外流现象。金融开放应当与国家的金融结构改革步调相一致,但是也不能形成公式化的理念。依据巴切塔模型,金融开放与国内外的资本流动之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能将国内的利率水平作为资本流动方向的绝对依据。在自由化的社会经济中,仅仅开放金融并不一定会致使资本外流,如果本国的资本边际产出不变或者下降较少,本国的投资机会较多,可能就不会出现资本的急剧外流。金融开放对于本国的金融资本的流动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本国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应该看到资本的过渡流动会扭曲国家金融结构,威胁到金融安全。

(二)会影响到本国汇率及利率的稳定性

金融开放政策实施之后,金融资产的转移更方便快捷,因此可以显著影响到本国的汇率,同时也会对利率产生影响。首先,依据第一代货币危机模型(见图1)假设在货币需求量Md一定的情况下,货币的供应量Ms是根据外汇储备R以及国内信贷差额构成,并且货币乘数为Y,有:

Md=Ms=YD+YR=Y(D+R) (1)

式(1)可变成:

R=Ms/Y-D (2)

通过公式(2)可以发现,在保持货币需求和供给稳定的前提下,国内信贷如果增加则会引起外汇储备减少。

如果本国金融放开,资本开放,一国政府依靠加大货币的发行来弥补政府的财政赤字,会导致该国的外汇贬值压力增大,为了维持本国的货币汇率的稳定性,会进一步消耗掉本国的外汇储备,并因此遭受国际资本的投机性攻击,进而引发本国固定汇率的稳定性,威胁到本国金融安全。在汇率超调模型下,剧烈的资本流动往往伴随着过度的波动汇率,而且对于商品市场,在金融市场上波动表现的更加迅速,进而导致汇率产生偏离。

(三)会影响到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

银行资产一般都是发展中国家金融资产的主体,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银行体系不稳定常会影响到本国的金融安全以致经济安全。金融开放对于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有较大的冲击。金融开放之后,大量外资会进入本国银行体系之中,使得银行可贷资金增加,造成银行信贷膨胀,造成不良信贷增多。短时间内银行的信贷急剧增加,会导致银行管理滞后于形势,对风险评估失误,造成风险管理的失控。而且,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得银行的特许价值降低,致使银行利润下降。银行特许价值,就是依照未来的银行预期利润贴现得到的现值。银行门槛越高,则意味着其垄断利润就越多,特许价值越大。伴随着银行的门槛降低,外资银行介入,原先的特许价值大大降低,垄断利润也大大缩水。这就造成本土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大不如前,极易造成高不良贷款率,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

1.姜波克,朱云高.资本帐户开放研究:一种基于内外均衡的框架[J].国际金融研究,2004(4)

2.张幼文,周建明.经济安全:金融全球化的挑战[M].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

3.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4.王方华,肖林.金融贸易全球化战略协同[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6篇

【关键词】价值取向 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法

一、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全球化

法律 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wwW.133229.Com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 金融 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 经济 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 法律 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 现代 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 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 发展 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回顾我国的国际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标。为此,我国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市场十分脆弱,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也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已经大幅度的对外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通过强化监管,恐怕难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我国应该转变这种模式,在立法上应以效率为基本导向,兼顾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在管制逐渐放松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时这样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止过快放松管制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必须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参考 文献 :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7篇

【关键词】金融安全;审计机关;机制;途径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10-0098-01

从目前来,金融安全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一个重点问题,国内外的专家和学者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但是,从本质上来说,金融安全是由于某种金融行为偏离了金融行为所预期的一种行为,由于金融行为的偏离将会导致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的出现。因此,从国家金融安全角度来说,要尽可能的避免危机的存在和出现,力求将影响金融安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详尽的分析,以便于保证金融安全,避免因为金融危机而导致的金融损失,甚至是造成国家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从我国金融安全方面着手,需要强化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角度出发,有必要针对其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机制进行分析。

一、国家的审计部门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发挥作用的机制

根据我国金融安全维护工作来说,发挥审计部门的维护作用,保证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过程中能够尽可能的展现出金融安全的重要,并展现出时代的特点,需要建立有效的金融安全维护机制,以机制为保证促进设计机关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方面作用的更有效发挥。

(一)建立发现问题的有效机制

发现问题是审计部门进行金融安全维护的第一步,如何及时地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之我国逐渐融入到了国家经济大环境中,影响我国金融安全问题将是多方面的,因此,对于我国审计机关来说,如何更好的发现问题,建立良好的发现问题体系和机制是保证我国审计机关发挥维护金融安全的第一步,也是保证我国金融安全运行的关键所在。

(二)建立分析问题的有效机制

随着问题的不断出现,盲目的对问题进行处理是不够的,只有在问题发现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金融安全,将及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从问题出现的原因、问题影响的范围以及问题的解决途径等进行综合的分析和研究,通过分析过程的完善化能保证分析工作的更好进展,也能够保证金融安全问题得到更好的维护。

(三)建立处理问题的机制

针对我国金融安全问题来说,建立一定的处理问题的机制,将一些常见问题和突发问题纳入到问题处理机制中来,保证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于审计机关来说,其不仅仅要针对问题进行解决,还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一定的问题处理机制,以便于当问题出现的时候能够及时的进行解决,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问题。

(四)建立完善机制

对于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部门,即审计部门来说,其在较大的优势地位,审计机关无论是在权力的行使还是在监管工作的运行上,都有着自己的独立权力,因此,在建立维护金融安全机制的过程中,要体现出金融机制的完善性,建立完善的金融安全监管机制,保证我国金融安全问题能够得到体系化的解决,避免因为各个环节之间的不协调导致金融问题的出现。

二、维护金融安全方面中选择的途径

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如何选择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发挥作用的途径是十分关键的,其中积极有效的发挥国家审计部门的职能与作用,维护金融安全显得十分重要,从目前来看,审计部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综合的调整。

(一)强化基础建设

强化基础建设是针对我国目前金融安全监管基础相对薄弱的现象而言的,从目前我国金融安全角度来说,国家或者是中央审计机关的金融监管工作已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并在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对我国的地方审计机关来说,地方审计机关并没有意识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加之由于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的权力释放不到位,导致了我国地方审计力量不足。因此,在选择金融途径的时候,要尽可能地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的职能,将地方审计职能作为一种有效的途径推广开来。

(二)强化结构调整

金融安全关乎于我国经济发展,同样,我国经济的发展与金融安全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对于审计机关而言,需要从国家经济发展角度着手,建立完全的、稳定的经济结构,并针对安全的、稳定的经济结构进行宏观的调整,同时,针对一些浮动频率相对较大的经济形势进行监控,保证这些浮动的经济形势能够不影响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影响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可以说,强化结构的调整,尤其是强化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国家金融安全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也将是我国金融安全维护的重要途径。

(三)有效建立评价机制

如何发挥国审计机关的金融安全监管工作, 保证我国金融安全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当今复杂的经济形势中,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安全的维护应该是齐头并进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机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地位的体现,并达到一定的维护效果,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以评价机制为基础进行选择,保证金融安全问题得到良好的体现,进而进一步地完善金融监管的策略,更好地体现金融监管的效果。

(四)以信息安全维护金融安全

随着我国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信息的功能已经被扩大化,在不同的领域中,信息的作用都明显的展现出来,在维护金融安全的过程中,也要强化信息安全,以信息的安全带动金融安全。首先,从软件上,在建立国家金融安全系统上,要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为系统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金融安全问题出现。同时,在安全密保方面,也要尽可能地避免信息的流失,为金融安全加上一把锁,从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尤其是审计部门的作用,能够维护金融方面的安全,是确保国家金融能够得到发展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此外,要利用完善的作用机制和作用途径,从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协调,从而更好的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经济金融安全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全球化与中国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但它对中国的经济主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政府必须在对外开放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有效地维护中国的经济主权。

在当代,中国作为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发展中大国既受惠于经济全球化及其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全球化提供的重大机遇,又面对着它们提出的主权方面的严峻挑战。如何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加快的进程中积极而审慎地对待金融全球化、切实有效地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是中国政府必须审慎考虑的重大问题。

一、 金融全球化及其表现

金融全球化可从不同的角度来阐释。它既可以指金融资本或金融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配置,也可指现代金融制度在全球的扩展,使世界各国金融政策趋同化,还可以指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全球监管共识的达成。金融全球化主要的含义应当是指金融资本或金融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配置,从而使各国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紧密的一种客观历史趋势。

金融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自由化。20世纪8年代以后发达国家纷纷进行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掀起了金融自由化的浪潮。金融自由化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制度条件。二是金融市场全球化。全球金融电子网络的形成,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系统的联合或合并,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中心和大批离岸金融市场所构成的覆盖全球的金融市场运作体系,标志着全球统一的 “24小时”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实现了金融交易的全球化。三是金融创新和金融资产的膨胀化。从 20世纪60年代起,各国金融机构先后掀起了金融创新浪潮,随后生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资产迅速增长,不断扩张,全球经济虚拟化。四是国际金融证券化。它包括资产证券化和融资证券化。据不完全统计,仅1996年到 1998年上半年,亚洲市场上通过公开方式发行资产证券达 30多亿美元。从融资方式来看,20世纪 80年代以后国际债券的地位逐年上升,1985年国际债券在国际筹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国际信贷,占国际筹资总额的58.9%。五是国际金融资本规模膨胀,全球经济频繁波动。

1990年以来,国际金融资本规模急剧扩张,无论从总量上还是速度上已经远远脱离了世界贸易和世界总产出等实物经济指标的增长,由于金融市场的内生波动性和全球金融资本无限供给,自由流动,导致金融市场剧烈波动,金融资产价格的暴涨暴跌更为频繁。六是金融监管国际化。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国际金融资本巨额流动于各个金融市场,特别是短期投机资本的追逐投机,潜在的金融风险随时都会发达。墨西哥、东南亚、俄罗斯、巴西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国都认识到金融风险的巨大破坏作用,金融安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安全首要关注的问题,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越来越受到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来,“巴塞尔协议”、“清迈协议”等的签署,各个层次上的国际银行监督合作的空前发展,等等,所有这些都使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更趋国际化。

二、金融全球化对我国经济主权的挑战

在金融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的金融对外开放不是迫于“胡萝 b加大棒”压力下的开放,而是出于发展经济的自发选择。实行金融开放并逐渐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进程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与国际金融的互动是一种良性互动。

但是,金融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主权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第一,发达国家主导的当今国际金融体系缺乏事实上的公正、合理性,对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具有危害性。发达国家操纵着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制订权和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主导权,国际金融机构的各种规则制度,基本上是发达国家长期实行的金融管理规则的翻版。虽然规则建立后一视同仁,机会均等,但这种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平等。在现实中,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因为对这一套规则一无所知势必屡屡违规操作而受到惩罚,同时为了获得金融全球化带来的好处而被迫主动对金融管理权限作出某些让步,西方发达国家仍处于 “金融霸权”地位。第二,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有形的主权让渡和无形的主权销蚀将对中国的经济主权产生深刻的影响。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向一些国家提供援助时,不仅规定要监督援助资金的使用,而且还要求受援国改变经济政策,进一步开放市场。这就对一个国家主权构成严重干涉和破坏。一旦中国经济发展出现问题而求助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干涉中国经济主权亦不可避免。无形的主要销蚀主要表现为金融全球化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国家主权的行使。短期资本的不规则涌入和涌出,国际金融投机者在市场上的作乱,将会引发我国货币汇率波动和资本市场的震荡,在一定程度上将限制中国的利率主权,使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面临冲击的风险。第三,金融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我国经济主权的挑战。金融危机主要是通过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上投资者的从众行为、资产组合选择行为、资产相关操作以及预期心理等复合渠道在国家间传递的。金融市场的跨市场 “羊群效应”和 “交叉感染”EI益显着。金融资本市场的全球统一性,使民族国家依靠传统的领土主权来保护一国的经济利益和安全成为不可能。中国之所以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受损失较小,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内市场的广阔和中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也与中国整个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分不开。第四,金融全球化放大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缺陷,引发信用危机的风险增大,给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我国,目前的金融风险从自身来讲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竞争力较差;另一方面是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低,金融改革几近于零,法制建设落后,没有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随着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在外资大规模流入、在高竞争、名品牌战略面前,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缺陷因行政手段的掩盖的终结而被放大,极可能引发国内金融界的信用危机,也对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转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