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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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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渔)药监管工作,提升兽(渔)药质量,降低兽(渔)药残留危害,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渔)药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养殖环节兽(渔)药使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

三、整治内容

根据国家《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的要求,畜禽养殖重点抽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学物;水产养殖重点抽检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

1、水产养殖业。按照省、市局的有关要求,重点整治水产苗种繁育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水产养殖场,检查是否依法持证生产,是否建立生产日志,是否遵守用药制度等。

2、畜禽养殖业。检查养殖场是否填写好《畜禽养殖档案》,有否遵守用药制度。

四、保障措施

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农业局统一部署,区农业综合监督所组织实施,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技术保障,各镇(街)农(居村)办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并提供支持。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环节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予以充分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年5月至11月。

1、5月中旬前为部署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2篇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0日-2013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3篇

(一)开展就业惠村行动,借力三大平台促进就业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积极搭建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基层平台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充分就业。加大就业托底帮扶机制建设,积极开发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发便民服务、治安、保洁、治水、保绿等村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就近就地就业。

(二)开展创业富村行动,实施“雁归”返乡创业引领计划。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到农村创业并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创业优惠政策落地,加快创业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电商精准服务活动。

(三)开展工匠兴村行动,大力培养技能人才。打造“乡土人才”培训培育机制。结合乡村特色产业和多元化经济发展实际,开发乡村振兴的创业培训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继续深入实施培训“百千万”计划,充分发挥培训带动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挖掘乡土人才,选拔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乡村工匠”,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环境 整治 保护

近年来,海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治水之基,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治水之本,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治水重要制度保障,全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和保护。

1.关于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取得的成绩

1.1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契机,加大力度整治城区水环境,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海门市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海门市区域污水处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对城区水环境整治和保护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十二五”以来,全市投资约1.85亿元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工程,累计铺设污水管网7公里。

1.2各类重点污染有效整治。“十二五”以来,我市共审批1213个建设项目,没有一起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审批要求,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先后对37家工业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更新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50套,共计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建成东西部治污管网工程和沿江企业分道排放工程。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源、化工行业、电镀机针、造纸行业、工业园区、沿江取排水管道、畜禽养殖、浒通河、通吕运河、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提高了全市污染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通过“零点行动”、“专项行动”、“夜查”和日常环境执法等形式,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城区水环境有较大改善。

1.3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污染减排,坚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突出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严格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减排任务,以工程减排为主体,结构减排为辅助,监管减排为手段来实现减排目标。今年我们将对9家超排企业实施关停;全年完成8家企业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完成2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第二污水处理公司三期工程开工建设。这些工作将对城区水环境的改善产生巨大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由于以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虽然我们对城区水环境进行了多轮治理,但目前看来,城区的水环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2.关于下阶段水环境整治和保护的主要举措

水环境整治和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百姓的福祉。市委、市政府将更加重视水环境整治和保护,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着眼根本、抓住重点,突出当前、立足长效,扎扎实实做好水环境整治和保护的各项工作。

2.1深化认识,合力营造加强水环境整治和保护的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水环境整治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政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强调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坚定保护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决心和信念,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切实营造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社会氛围。我们将充分利用每年“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生态日”、“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日加大对水资源保护的专题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单位共同营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民生态意识,把保护水环境、爱护水资源变成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实际行动。三是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借鉴国内外做法和经验,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数据,扩大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2着眼根本,大力推进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积极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按照“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二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根据我市各流域水环境的承载容量,科学谋划农业现代园区的合理布局。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标准化”的要求,积极推进以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改进农业的粗放生产方式。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5篇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建设局、环保局、监察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工商局、司法局、安监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要求。同时,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督办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宣传。为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和拥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多次组织当地广播局记者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深入乡镇、工厂及矿山进行全过程的新闻采访活动,制作专题节目,用正面与反面报道相结合的方法,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果;二是利用网站对外宣传。通过在内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三是积极向上级报告工作动态,对外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强大的专项行动舆论声势。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县建设、环保、监察、计划、经贸、工商、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切实保证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矿山开采全过程监控,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环保各项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整体工作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饮用水源污染和隐患,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我们结合县人大视察《水污染防治》的贯彻实施情况,集中开展整治水源污染工作。一是开展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和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厂周围和河内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安排专人在各企业巡回检查,“三废”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得以提高,有效杜绝了企业“跑、冒、滴、漏”现象;对医疗机构的废物废水,我们配合县卫生局,对县医院和5个乡镇医院认真进行了检查,督促医院按县环保局、县卫生局的要求,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水体的污染。二是加强水源保护。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开展了全面监测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二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环评制度进一步规范。我们在七月中旬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全县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水电开发、单位建房、化工建材等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作环评的单位下发了《补办环评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为。目前全县新上的新、改、扩建项目都能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做到了与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保持“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有所提高。

三是集中整治矿山环境,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我们把矿山环境整治纳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县3家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山废气废水排放、尾矿堆放、植被损毁以及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详细情况。通过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县矿山企业的底子和现状,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监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人,按照法律规范督促其落实治理任务。对管理混乱、并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森林植被损毁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指导和督促其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环保设施;对拒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予以重罚或处以关停。三是严格验收。环保设施工程竣工后,在治理责任人提出验收申请后,我们立即联合财政、水利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治理方案和资质部门设计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适当安排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治理责任人按要求重新整改。同时,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矿区绿化建设,在生态毁坏区域覆土种植,治理水土流失,加速了生态恢复进程,矿山生态恢复率正在逐步提高。通过建立和完善机制,依法规范业主开采过程的保护行为,基本遏制了无序排放,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四是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提案以及群众投诉工作,代表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专项行动,对各项议案提案逐一进行了落实,给予了书面回复,同时采取开门办案,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汇报议案及提案的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5件,其中因废气污染举报1件。对这些来信来访我们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予了认真办结和回复。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环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可能全方位及时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思想警惕,达标排放,专项行动过后思想放松,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建设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企业环保法制和环保意识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建设项目审批时把准入口关,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迫在眉睫。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展不够平衡。矿区生态治理进展不平衡。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建设规范化环保设施,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仍有少数企业业主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认识还未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未能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废渣尾矿治理还不到位,致使矿山生态环境局部地区还存在急剧恶化状态。同时,治理资金投入难也是制约矿山生态治理与保护的“瓶颈”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通过电视、报纸、信息、网站等多媒体、多视角、全方位地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正反典型,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从而营造一个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执行的社会氛围。

二是严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是严把环评准入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强化“环评”和“三同时”管理,把好新上项目环保关。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于污染重的项目坚决做到一个也不引进,从严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6篇

市农业局局长在全市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春耕在即,市人大、市政府在这里启动全市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仪式,意义重大。为落实徐市长的讲话精神,市农业局将为

农资打假牵好头,为农业生产服好务。

我们的指导思想是:“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

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我们的目标任务是“2510”工程即种子市场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市场合格

率提高5个百分点;肥料市场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优势,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及农资诚信经营两大内容,落实各项措

施,综合治理农资市场,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一、加大查处力度、突出三个重点

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对重点市场、重要时段、重点品种开展三大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1—6月,重点检查棉花种子、水稻种子和西瓜种子,8月重点检查油菜种子。采取拉网式检查与所查品

种登记造册的方法,重点检查是否有假劣种子;是否有未审先推的品种;标签标识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准确;杂交水稻种子是否经过

纯度种植鉴定;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健全等五大问题。对鉴定不合格的种子一律要督促作转商处理,对未经审定的品种和假劣种子一律没收

,对标签不合格及无生产经营档案的一律实施处罚。

二是农药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从4—9月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4—5月重点检查除草剂产品,7—9月重点检查防治水稻螟虫,棉花棉铃虫

及蔬菜用药的检查。重点查处杀虫脒等18种违禁农药和甲胺磷、克百威(呋喃丹)等19种限制使用在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上的高毒高

残留农药,重点查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混配制剂,重点查处假劣农药、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登

记证的农药,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毒性标志的行为。毒鼠强专项整治要继续抓好“一户一通知,一户一承诺,一户一

档案”工作的落实,采取以药换药,出钱收购,建立暗哨等措施,将非法制售毒鼠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理行动。计划从3月初开始,重点检查复混(合)肥、叶面肥、硼肥、精制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产品。重点治理本市

范围内小型肥料生产企业。严厉查处无登记证及假劣肥料。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二、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活动,促进放心农资供应

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是促进农资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的有效途径;是农业部

门狠抓源头治理,大力促进放心农资供应的重要手段。主要开展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调查清理农资经营单位,严格市场准入。3月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所有从事农资经营的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

造册。对无证经营、无主体资格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单位。支持网络经营、

经营、连锁经营。

二是开展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素质。要采用办培训班、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业务

人员要年内培训一次,对从业人员多的单位,要实行轮训制度。

三是督促健全规范制度,完善相关条件。督促经营单位健全与经营农资相适应的财务、安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与经营农资相

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等相关条件,提高规范化经营水平。

四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今天,我们组织全市常德亚华等首批16家企业进行公开承诺,随后,我们要组织辖区内经营农资的批发大户也要

通过电视、报纸对产品的合法性、质量保证、服务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乡镇、村级农资经营点要利用盾牌在店前向社会承诺。

并自觉履行公开承诺,接受公众评议。

五是建立诚信档案。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资诚信经营评价体系,根据市场检查情况,质量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消费者投诉及公众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7篇

***市煤炭管理局

尊敬的考核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

今天,考核组的各位领导冒着严寒,莅临***检查考核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既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发现问题、找准不足、理清思路的好机会,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市煤炭局对各位领导和专家来淮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下面,结合这次考核要求,我汇报一下我们在安全管理和瓦斯治理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一、我市地方煤矿基本概况

我市现有地方煤矿19处(去年22处),其中生产矿井18处,基建矿井1处(国通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10万吨/年(去年324万吨/年)。19处矿井中,高瓦斯矿井1处(界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处(国通煤矿和北辰煤矿),其余均为低瓦斯矿井。

二、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安全控制指标是4人。去年我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创造了***地方煤矿发展历史上的重大突破。

(二)瓦斯治理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瓦斯抽采量指标是30万立方。去年我市实际完成瓦斯抽采量130.95万立方米。

(三)关闭矿井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关闭矿井3处。至去年年底,3处计划关闭矿井已全部关闭到位。刘村、青源两矿已经完全上报省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新蔡煤矿关闭转产工作已于12月30日经区政府验收。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为了落实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200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淮政〔2003〕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淮政〔2005〕49号)及其他一系列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制度。去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通知》(淮政〔2010〕59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去年初市煤炭局与县(区)煤炭局及所辖煤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安全指标考核体系。去年,我们还先后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制度,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干部考核、约谈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狠抓地方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地方煤矿安全发展的理念。一是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淮煤〔2010〕2号),市煤炭局去年制定了具体规定和考核办法。二是各矿围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井口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在井下建立百米平安大巷,在工广区域悬挂安全标语,建立安全理念牌板、安全专栏、安全活动园地。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等特殊时期,开展技术比武、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地方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已建成1个三级培训机构和5个四级培训机构。去年,市地方煤矿三级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了6期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25期特殊工种的培训班,累计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82人,特种作业人员1900人,共计2482人,市煤炭局与***能源学校合作举办的三期煤炭专业中专班194名学员去年全部毕业,在地方煤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地方煤矿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煤〔2010〕3号),并采取和各矿签订达标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金制度、推广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制度等,有力推动了全市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去年我市有16对矿井经省经信委验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二是从2006年开始在地方煤矿中推行精细化管理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据统计,去年全市地方煤矿共投入3500万元解决装备问题。目前,我市地方煤矿已经彻底淘汰了木支护,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机电设备已全部淘汰;能够形成工作面的矿井已全部实现壁式采煤、单体支护,吉山、赵楼等矿已开始使用综掘技术。四是先后对吴庄、窦庄等有条件的矿井进行了技改。窦状煤矿去年共完成技改投资3250万元,其中矿建工程1900万元,土建工程投资550万元,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800万元。吴庄煤矿技改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准备资料验收。五是地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经过进一步升级改造,功能更加完善,并实现了全市地方煤矿监控系统的有线联网;市地方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平台已正常运转,大大提高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问题。一是制定了《***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淮煤〔2010〕8号),对地方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挂牌督办、公告公示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各自的职责。二是加强了对企业安全专项资金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去年全市地方煤矿共提取安全费用5656万元,使用5768万元。主要用于瓦斯治理、淘汰落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监控系统改造、安全文化等方面。三是始终把瓦斯、水害等作为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重点监管。

1、在瓦斯治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了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总责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高瓦斯及突出矿井的技术设计审批工作。二是认真贯彻《***省关于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落实瓦斯治理考核指标。2010年,完成瓦斯治理井巷工程2524m、井下抽采钻孔80622m。北辰、界沟两对矿井的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投入使用。瓦斯治理项目计划资金投入3620万元,完成资金投入4079.77万元,其中界沟煤矿申请省安全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全年完成瓦斯抽采量130.95万立方米、抽采率42 %。无瓦斯突出事故,全年瓦斯超限2次。三是按照皖政办〔2009〕118号要求,对两对“双突”矿井必须由具有防突知识和经验的国有大矿进行托管或收购。北辰煤矿由***东华置业公司接管后已正常生产。国通公司属基建矿井,正在办理相关程序,目前矿井处于停产状态,只维持通风、排水。四是加强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我市首先把刘东和界沟煤矿作为示范矿井,按要求制定了矿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示范工程”规划起步和重点建设阶段工作,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初显成效。五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目前全市地方煤矿高瓦斯矿井、双突矿井中的局部通风机已配备安装了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同时实现了“三专”供电。低瓦斯矿井局部通风机也已全部实施“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或“三专”供电。六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北辰煤矿发生的两次瓦斯超限问题进行了追查处理,并进行了处罚。七是针对界沟煤矿东翼采区瓦斯较大的情况,和***煤监分局一起先后两次专题听取了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汇报,对瓦斯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

2、在防治水工作方面。一是按照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监督检查。二是对水害威胁较重的矿井,责成矿井与科研院所长期合作,进行防治水研究,我市目前有11对矿井与防治水科研单位签订了长期的防治水合作协议。三是积极参加国家局、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防治水学习班。四是组织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培训学习,请有关专家进行防治水专题讲座,举办由煤矿业主、管理人员以及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五是切实加强了雨季“三防”工作。

3、杨庄矿周边地方煤矿的监管。针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可能带来的安全威胁,为确保大小矿的安全生产,一是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核准杨庄矿周边新杨煤矿等六对矿井生产服务年限的通知》(淮政办秘〔2008〕80号),明确了各矿的服务年限,到期一个关闭一个。二是对照井下开采状况,对各煤矿倒排计划进行了重新审查。三是把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作为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重点,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四是认真落实了前年下发的《封闭墙管理制度》、《图纸交换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地质测量制度》等制度。五是要求各煤矿认真落实与***省煤炭学会防治水专家委员会签订的长期防治水有偿技术服务协议,及时解决煤矿出现的安全问题,一些新的采面都制定了防治水措施,提高煤矿防治水能力。六是加强供电安全隐患治理。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整改供电隐患,目前已按整改方案基本完成,供电更加可靠。七是烈山区政府制定下发了驻矿员的管理办法,驻矿员的作用得到了发挥。八是市整治办先后组织三次联合执法检查,并召开三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解决。

(五)强化整顿关闭,严格依法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求和关闭计划,去年我市应关闭矿井3处,目前已经关闭到位。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加强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依法开采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强化安全执法检查是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我们通过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夜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采行为。去年共组织五次安全大检查,全年共检查159矿次,完成检查计划的161%,累计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1556条,下达160份现场处理决定书,其中停掘进工作面9个、采煤工作面4个,立案15起,累计处罚24万元。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矿井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制定了地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机制。同时各煤矿企业也针对本企业的灾害事故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广泛普及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增强了员工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二是针对地方煤矿企业自身的应急能力和救护能力难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我们要求地方煤矿必须与矿山救护队和矿工医院签订相关协议。目前所有地方煤矿都就近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和矿工医院签订了工伤抢救协议。

(七)建立健全管理干部考核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的管理。去年,市煤炭局下发了《关于重新修订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试行)》(淮煤〔2010〕7号),明确要求地方煤矿每班必须有矿级管理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并且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明确了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的职责和考核打分办法以及处罚措施。二是根据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和总局33号令,市煤炭局制定了《***市地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淮煤〔2010〕68号)。三是加强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把管理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作为重要问题,对执行不严格的矿井给予批评和警告,直至行政处罚。四是在每季度安全调度会上对管理干部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建立管理干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八)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去年初,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地方煤矿班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淮煤〔2010〕4号),提出了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明确了地方煤矿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以及主要措施,并选树刘东等5对地方煤矿作为重点推行单位。各煤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班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班组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各产煤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加强了班组建设工作指导和宣传推动。在日常的安全监管中,我们把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作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在全市的安全例会上,有关矿井就地方煤矿加强班组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了相互交流和学习。

在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中,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如为保证全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们逐个对煤矿企业的法人代表、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座谈,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意见。针对节后职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为确保节后恢复生产后的安全工作,我们分片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措施。另外,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淮煤〔2010〕9号),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矿井矿主、矿长等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去年先后对8家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

(九)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强化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国发23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立足我市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一是市煤炭局结合地方煤矿实际也下发了专门文件。二是市煤炭局召开局机关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三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国发〔2010〕23号文件的宣传。四是结合近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地方煤矿办矿早、起点低、人员素质差、所有制形式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时刻威胁着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的重大。

一是我市地方煤矿开采条件越来越复杂。我市地方煤矿有14对矿井开采的是大矿的边角残遗资源,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开采难度加大,瓦斯、水及顶板灾害也越来越重,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威胁。

二是安全基础还有待提高。有些煤矿投资者抱着侥幸心理,导致安全投入方面能省的就省,能不投入就不投入,煤矿装备水平、采煤机械化程度不高。近几年,地方煤矿虽经整治,提高较快,但与国有大矿相比,差距仍很明显,矿井抗灾防灾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一些煤矿管理干部文化程度低,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方式方法落后,加上地方煤矿职工90%以上是农民工,自保能力弱,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松散性,导致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较差,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是依法办矿的意识不强。部分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理念偏差,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及法律意识还很淡薄,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管理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是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大矿周边的部分地方煤矿对水患威胁的认识不到位,仍有可能发生违法越界开采行为而造成重大安全问题;同时,其他水害威胁较大的矿井在防治水措施、技术力量等方面也都还存在差距。高瓦斯和“双突”矿井在瓦斯治理方案,在防突措施落实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六是县(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少,而且流失严重,监管人员水平也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安全监管的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

五、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谋划。元月中下旬,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今年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我们初步确定今年地方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为主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科技装备进步年”活动、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等为载体,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今年我们的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零星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瓦斯抽采目标是:完成瓦斯抽采量95万立方米。其中界沟煤矿60万立方米,北辰煤矿35万立方米。

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95%的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其中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数量有较大提高。

安全培训目标:全市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培训100%。

安全装备目标:按计划完成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地方煤矿机械化水平有较大提高。

围绕地方煤矿安全思路和目标,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为中心,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构建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经委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扎实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员化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过程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方位的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督促煤矿企业通过完善煤矿实际控制人和矿长安全责任履行规定,形成逐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考核,形成一级考核一级的安全指标考核体系。

(二)以“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做好“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等工作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工作重点,也是控制较大重大事故的着力点。一是继续加强“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各项防突措施;对国通煤矿,坚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118号文件要求,实现托管并达到防突的各项要求方可恢复基建;督促界沟煤矿进一步完善非突出煤层向突出煤层转化的预警机制,健全管理机构,配足人员,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二是突出防治水工作重点。以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煤监局下发的《***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能力,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和设备。三是加大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封闭墙、矿井测量、图纸交换等制度,对服务年限到期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

 (三)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为抓手,强化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一是以落实《***市地方煤矿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实施细则》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紧紧抓住采掘布局、生产系统、设施设备、安全监控、监督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管,认真排查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安全投入,着重抓好隐患治理的“五落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二是建立重大危险评估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与监控、超前防范。委托科研机构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开采上限问题进行研究评估。三是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作业的打击和治理力度。把严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予以严惩,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促使事故隐患的彻底治理。

(四) 以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根本,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一是制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地方煤矿的达标目标,至少95%以上的生产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二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把精细化管理作为今年我市地方煤矿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推行“安全周循环”、“手指口述”等适合地方煤矿条件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强班组建设。以大力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为班组建设的重点,加强班组长的培训,提高煤矿的基层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技术管理。加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和落实,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积极推广锚网、锚喷等支护方式在我市地方煤矿中的应用;督促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 以开展“深化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一是抓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和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提升职工素质。重点在机构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培训质量。市政府已经批准投入40万元,加强地方煤矿安全教育中心建设;继续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外地和国有大矿学习等,不断提高办矿水平。三是突出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矿山建设。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和相关福利待遇,不断强化煤矿企业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地方煤矿新形象。

(六)以开展“科技装备进步年”活动为载体,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装备水平。一是以建设完善地方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为重点,以加强煤矿机械化开采为主线,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推动煤矿安全装备现代化步伐,逐步提高地方煤矿管理水平。按照计划,2013年底前,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加强对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凡因失职渎职发生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凡达不到要求或逾期完不成“六大系统”建设的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二是大力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积极推广使用综采、综掘技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锚杆(索)支护等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加大对机电运输系统升级改造,有效提高地方煤矿装备水平。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开采工艺,彻底淘汰非正规采煤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淘汰落后的机电运输设备,彻底改变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治水专项行动范文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北”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河长制落实牵头工作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雅安市雨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河长制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雨河长制办发〔2021〕49号)的通知要求,对照《2021年雅安市雨城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现将我局牵头的事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牵头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工作加大工业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力度

1.以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为重点,推广节水技术开展企业和园区节水技术交流。通过现场技术培训及研讨等形式,增强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节水技术能力,扎实推进节水减污工作;

2.加大节能节水宣传。我局将节能节水宣传周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企业厂区、大门和办公楼等醒目地方,以展板、海报、条幅、多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节能节水活动,并悬挂条幅65条、制作展板 2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份,覆盖所有区属规上企业。

3.我区现有规上企业43户,2020年总用水量82.906万方,使用循环水企业5 家。美丰云母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被雅安市和雨城区评为“节水型企业”。

(二)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2019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第五次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联席(扩大)会议纪要》和《雨城区青衣江流域小水电综合整治方案(修订)》要求,配合区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对远红电站、白塔电站、兰厂沟电站、黄龙电站、扬子滩电站、锅庄坪电站、翠屏山电站、河口电站、李湾电站、万坪电站、九龙电站、张沟电站、龙溪电站、葫芦电站、对岩电站、金花电站、八步电站、徐坎电站等12家电站进行关闭解网。2021年已全面完成解网关闭工作。

(三)净水工作

根据《2021 年四川省自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我局对区属规上企业排污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企业按照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2021年未发现我区规上企业有破坏生态环境和向河里排污现象。

(四)着力抓好高腔河流域污染防治

高腔河水源来自名山区,跨区县河流污染防治治理难度大。2021年,草坝镇对高腔河流域进行了12次河道河岸垃圾清理,20余次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对干流所辖河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6次“清四乱” 专项整治行动;与名山区开展3整治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环保专项行动。

(五)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2021年,深入高腔河涉及镇、村、组调查了解,并广泛征求有关镇、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高腔河区级河长毛健审核签字,全面完成了(2021-2025年)雅安市雨城区高腔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编制工作。

二.存在问题

1.保洁经费筹措困难,河湖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乡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未增加保洁人员薪酬,一定程度影响到河湖保洁效果。

2.高腔河流域水质污染源来自名山河流,源头污水治理难度较大,联防联治存在困难,需两区配合协同。

3.联合执法制还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