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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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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米娜瓦尔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了全体师生召开校会,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广播、板报、厨窗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员工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参加县的消防安全学习班,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消防安全小组还对重点地方进行定期检查和监察,以减少不必要事故的发生。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对校园消防安全的自查情况如下:(1)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对消防重点部位,作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决定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学校的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学校的消防安全自查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3)学校还要严禁学生点蜡烛,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防盗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4)学校为响应上级的“创建平安学校”要求,要继续对“四防”工作更加重视,为使我校成为最平安学校,更新药房器材,加强消防管理,请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一次卓有成效的消防知识讲座,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竞赛。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组织机构健全

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安庆市第四中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组长由校长张旸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组成。分工明确,细化工作目标。德育处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及活动,总务处负责校产校舍消防安全管理,教务处负责安全校本课的课堂教学。每周的学校办公例会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研究,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共同制定解决方案。设立了校长信箱,开通了校长热线,规范了校长接待日,积极听取家长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使学校的安全管理网络化,提高了安全的针对性。经常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与法规,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工防火教育,学习消防安全常识。

二、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学校教师能结合日常教学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学生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常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广播、板报,手抄报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携带火源到学校。

三、自查学校用电线路与消防设施。

学校用电线路不规范或者私拉乱接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鉴于此,学校对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自查学校教学用房、其他用房通道,以及周边。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正常,未发现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教学用房周边未发现可燃杂物情况。对功能室、教室、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学校共配备了35个灭火器,全部在有效使用期内。学校有防火标志,但安全标志还不够完善。

四、加强用电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为防止火灾发生,学校严格禁止在校内使用明火取暖,为教师办公室安装了空调,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各个教学楼的用电状况,做到人走电停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2、引起师生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利用集会、班会、晨会的机会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通过家访、发告家长书的形式取得家长的支持。

3、对学校的电线等设施进行专项维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4、购买或制作一些安全标志放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成立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局长,落实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局职工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助人环境。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对局机关办公楼、县福利中心、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进行了全面检查排除,重点做好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科室、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我局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整治工作和预防工作认真结合,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消防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暴露出一些较突出的问题,需要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民政基础设施普遍比较落后,多数民政基础设施存在建筑老化问题,改造任务重,安全隐患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如:现有敬老院较久,建筑物老旧,按照当前的衡量标准都不达标。必须彻底进行改造。按照排查治理要求,彻底治理安全隐患,需要改造资金缺口大,财政难以解决。我们的服务对象多数是老弱病残、呆傻、精神病等弱势群体,安全任务格外繁重。

二是安全方面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民政系统各单位普遍缺少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及安全技术人员,一些重要技术岗位持证上岗的比例还不高。

五、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排查整改任务相当艰巨,不能有任何松懈心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鼓足干劲、下大力气、再接再厉、迎难而上。

一要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区教育局2011年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区教发[20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自检自查工作,中心学校成立了以王世晖校长为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的进行了全乡各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时各校(园)也相应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责任人。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我乡各校因为地处偏远的农村,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中心学校王校长的一条信念,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校的安全工作,切合实际保障全乡师生的生命及产业安全,在每次的校长会议和学校中层领导会议上,中心学校校长总是不忘强调学校安全工作,本学期在9月30日、11月16日又专门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做了周密安排,要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校(园)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晋级的资格。

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我乡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要有记录,要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允许违规作业和越权行事。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所做的工作也是全方位的。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强化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9月18日市经贸局与市消防大队、安监局组成节前安全检查小组,对等商场、超市的消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标示、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检查发现有的商场、超市内页资料不够完善,个别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通道留用空间不足,被陈列商品占用、消控中心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等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小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为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整治方案,加强落实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监管,杜绝报废车辆流入市场。9月27日市经贸局、物资总公司对报废汽车拆解场进行联合检查。根据现场查阅相关资料,2013年1月至9月共拆解各类车辆42辆,拆解程序规范,各项手续齐全。检查组要求,报废汽车拆解场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严格进行操作,决不能让报废车辆流入社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危害。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6篇

一、深入开展电力设施消防隐患排查

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我局于2月19日召开了局1季度的安全生产分析会,重点研究部署了消防安全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涉林电力设施设备、输电线路进行隐患排查。

截至3月5日,我局输电管理所对*市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共计*km进行巡视,配电管理所对*区35kv及以下配电线路共计*2km进行了巡视,同时加强清理线路通道清查。历时一个月,在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修剪清理了离线路安全距离较小的树木共计3421棵,对有安全隐患的用户产权线路下发了共计21张整改通知单。针对一些老旧线路,上报省网公司列项进行改造,避免断线引发的火灾事故。加强了对沿途线路居民相关线路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主要从减少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及违章建设,违章种树等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安排各县供电公司认真、细致的对辖区内的供电线路、设备进行了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详细清查情况见附件),十县供电公司均按要求对线路进行了排查和整改,加大了对公司产权范围内的林区线路、设备进行特殊巡视、消缺,把特殊巡视与日常巡视有机的结合起来,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使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客户产权的线路设备的监管力度,严格把关,杜绝带有安全隐患的线路设备入网运行;加大对线路设备运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林区施工作业的防火意识;加大“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边远地区的宣传普及力度。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线路通道的清理工作。

二、全面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从2月20日开始,我局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局火灾报警系统、供水系统、喷淋系统及红外防盗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消除和整改;对局属各变电站消防设施进行普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种类是否满足实际安全运行需要,布局是否合理,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全局督查督办工作,特别是针对消防隐患的整改,实行限期办结制;开展全员消防知识普及培训,重点包括消防常识、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野外工作,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入山作业的相关手续,签订野外施工作业防火责任书。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山林等地施工时各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至少配备两个以上的干粉灭火装置。在林区内因施工必须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时,划定工作范围,清除工作范围内的易燃物,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施工队驻地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按照相应的要求布置,严禁私拉乱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县一区有很大一部分电力线路穿越国有林区,树林干燥,对线路的安全距离较小,为确保输电线路运行安全稳定,我局积极多方协调,但树林的砍伐仍较为困难,线路通道清理进度并不理想,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通道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由于部分电力设施产权归属于用户所有,我局在管理维护方面只能起到监管的作用,针对用户产权的线路破烂不堪,极易造成断线等事故引发火灾的情况,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不签收整改通知书的已报市安监局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7篇

开展安全、教育惩戒及五项专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2021年贵阳市教育工作大会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 《贵阳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筑教发〔2021〕1 号)、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21 年“一月一主题常规视导”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及花溪区教育系统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会议等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将 2021 年“开展安全、教育惩戒及五项专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工作

本学期开学前我校就积极开展着各项安全相关的事务,在学校事宜中安全是大事,一开学我校就积极响应教育局各项安全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计划、进行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三按时上报“两个清单”表。

建立马铃乡中心完小安全网格化制度、落实领导机构及各岗位安全职责。

制定马铃乡教育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方案、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检查、每个工作日配合好乡政府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

开展一系列安全相关排查活动与学习活动;如: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管制刀具排查活动、食品安全排查活动、消防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活动、消防安全与森林防火活动、春季防溺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活动、进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进行学校学生上放学情况摸排

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疫情防控与食品饮水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建立校园学生宿舍消防演练预案并进行演练

建立校园电器火灾应急预案

二、 疫情防控

开学初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围绕着“疫情防控十个达标”的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全部人员的摸排;告知家长、学生路途防护注意事项;建立了联动机制;校门检测做到“三个一律”;开展了卫生大扫除及通风换气、消杀保洁;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达标才能开餐;住宿生一人一床,匹配了2名宿管员;防控物资到位;开展了疫情防控培训及演练;做到有疫情防控方案、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指导,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

三、教育惩戒

2021年3月1日,吴同福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在党员活动室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要求教师们认真学习,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惩戒分类可以对学生实施相应的教育惩戒;

四、 食品及饮水安全

饮水方面:

1、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加强了学生饮水安全的管理,做到一学期清洗一次直饮水机,一年抽样检测一次。

2、加强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培养。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购买无证、变质、过期的饮用水。

食品安全方面:

开学初,根据花溪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食堂食品无安全隐患,保证学校“营养餐”的正常开餐。

所有食材在中标单位采购,并收集相关的索证索票。食材验收做到有食堂管理员和值班领导在场验收食材,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五、 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1.有建立有毒有害实验用品的购买、领用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2. 对实验室通风情况进行排查,情况良好。

3. 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

4.有制订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责任,杜绝了责任事故发生。

5. 对危险化学品及时登记到账册,保管好账册、领用记录册等。对危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详细记录。有专柜存放危险化学品,标签明确、清晰。

6. 学校实验室现有危险化学品全部放置在专门的仪器柜中,无遗失、损坏。

六、五项专项管理(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方面

(一)手机管理方面

2021年3月5日,学校出台了《马铃乡中心完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各班主任在各班微信、QQ群进行宣传,与学生家长做好沟通,共同管理好学生手机。思教处牵头对全校学生开展了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进行排查,落实制度。

(二)睡眠管理方面

合理制定马铃乡中心完小学生一日作息时间表,保证学生10个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

(三)作业管理方面

教务处严格按照筑教办发(2018)212号文件《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统一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计划的补充通知》进行学校的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齐课时,教师按照学校统一设置的课程表上课,各学科按照课程标准、学科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作业方面,严格执行学生作业安排制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年,书面作业在30分钟内,五六年级书面作业在60分钟内。教务处采取每月检查各年级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学校要求书面作业不出校。

考试方面,一二年级学校不组织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只考试1次。

(四)读物管理方面

学校的读物、图书室是孩子们知识和理想的“第二课堂”,对于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兴趣、学识的增进大有好处,也有利于他们各项素质的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利用现有的图书资料及设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指导好学生利用图书中的知识来充实自己。

1、根据图书编号进行了分类和整理,设立了教学工具书专柜区域,教师和学生借书时不在浪费时间。为师生查找资料提供一切便利,并做好借阅的记录。

2、开学初根据不同年龄段给各班的配备图书,在每个班级设立图书角,利用班级图书管理员进行班级的二级管理,并做好借阅登记。

3、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活动,根据学校德育处活动安排,将红色书籍借入班级,让孩子在课余时间阅读,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

4、学校每周二、四(12:40—13:20)开放,

5、为增强读书氛围,创建书香校园,在教学楼二、三楼摆放书柜,指定各层楼的班级轮流管理,在乐童之家一楼摆放书柜,为住宿生的学生提供了课余阅读的条件。

(五)体质管理方面

在学生体育体质方面,每天认真完成”两操 ”, 第一广播体操,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后在操场跟着音乐节拍完成,接着开展大课间。第二眼保健操,每天开展两次,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后跟着音乐完成每一个部位,下午在第二节课后跟着音乐做好眼保健操,学生们熟练掌握两操的动作规范,每周认真完成体育与健康三节课程的内容,开展好每一节课所要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课后开展一个体育爱好活动,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特长来选择,如有跑步,投掷垒球,跳远,跳高等等活动项目。落实每年对学生们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认真,细心测查每一个学生的项目,及时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达到对他们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效果.认真实施,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项目,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将开展晨跑、广播操、眼保健操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课外活动, 1晨跑:时间是8:40—8:50,2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及课间操:时间是10:00—10:30及15:00-15:15. 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课外活动。15:55—16:20. 通过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康通过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园。

以上是我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惩戒及五项专项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8篇

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