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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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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研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内容,也是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凭证,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全面完成和履行合同的一部分,所以要特别重视,对公路工程竣工后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等方面提供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竣工资料的编研在公路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按照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分别从重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按技术档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重视协作单位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密切配合以及切实做好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出了如下探讨。

一、重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

按照交通部门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在竣工验收时,竣工图表分值占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综合评分的10%,文件资料占监理工作综合评分的20%,由此看出竣工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中的分量。因此,各参建单位在一开始就应该把编制竣工资料列入工作日程,使其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与工程建设一起进行发展。应从工程建设的各个项目中由始至终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可见,工程竣工资料不但是工程验收文件的一部分,他还记录了工程整个施工过程,更是在今后管理、养护、改建扩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按技术档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

按照有关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编制竣工文件的规定,结合各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要求职责和分工,明确竣工文件资料,要求图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分别对卷、册、分册、本册四个层次的编制内容和体系要确定;对字体、数据、线条、图框、图号、纸质、纸张尺寸、文件装帧、每本厚度等规定具体要求;统一封面、扉页、附表的格式并复印、装订示例。要认真、详细阅读和揣摩不同项目的竣工资料。而且,在审核中还要注意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证、资质证、抽验单是否齐全。同时还要注意案卷封面、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封底备考表填写;要求工程竣工文件一式四份,目录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样板尺寸设计电子版面,为了不影响外观不要任意放大缩小;要把监理工程师抽检的材料质量检查报告原件要放入档案中;如果设计案卷有变更要标明,要做到案卷、图纸、备考表清楚,方便查找,资料整理完毕后,要根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小结大纲》的要求,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小结”并附在第一卷施工总结后面,属于施工管理文件。

三、重视协作单位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密切配合

首先在搜集内容面广、大量的文件、资料、图表等编制竣工文件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而且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尤其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更为密切,要想很多资料手续备完的话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才算。其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二者的资料在很多公路施工竣工资料中所站的比例最大,要想把资料收集完全而且还不丢失就必须在施工单位撤离现场前把这些工作做好。因为合作单位很多,在集时收集好资料的同时要建立一个竣工档案小组,而且还要有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如果合作单位的资料没交全的话就不要结算公款。最后,对公司内部员工要以奖罚的办法进行监督。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采购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各类试验报告、材质证明、工程变更、监理指令、生产会议纪要、业主与协作单位往来函件等原件是竣工资料的核心组成部分移交一定要齐全。

四、切实做好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

在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上一定要规范完整,根据我们国家科技档案的保管规定工作要求,保证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质量一定要切实保管好,在业主要求竣工资料移交的基础上,要求本公司把竣工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的形式还要保留一份,然后交给业主,作为永久技术资料统一保存。这样和之前的竣工档案的保管工作互相比较的话更具有系统性和永久性,同时还方便与查找翻阅。另外,各项目经理部也都相应的成里了档案室,目的是把保管好竣工资料工作做好,而且还表明了、加强了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意识。同时,在不断加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意识上,还经常组织内部交流、观摩学习。在硬件方面,配置专用的密集架、底图柜、空调机。海统一的制作了文件资料的包装和案卷目录、封面等,把档案资料尽可能做到既有好的内在质量,也有整齐美观的外貌,使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与优质工程相互协调。

结束语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各项工程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公路工程竣工资料与工程施工是一个整体,它由始至始贯穿着整个工程施工,我们要向对待工程施工质量等同的高度来一样对待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研是一项十分麻烦而且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工程全过程中的收集整理,也更需要后期耐心细致的编制归档以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调,力求使竣工文件的编制达到完整、规范、准确、系统的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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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保兴.公路工程中施工成本管理探究[J].现代装饰(理论);201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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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秀丽.浅析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之要点[J].科技致富向导,2011年23期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加,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但是对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的调查,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大多数都不合格,所以建筑消防工程也逐渐成为关注的重点。火灾隐患都是在建设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提高消防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对于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控制火灾隐患的发生,是一件非同寻常、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

二、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纳入消防行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抽查、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等单位予以配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三、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有哪些

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前到位并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要提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自检,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验收开始前应对工程概况进行了解,先听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人员对工程的基本情况汇报;然后查阅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资料、竣工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询问工程变更、整改情况;最后查阅消防产品认可、认证资料,以便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对消防产品作出现场判定。

根据工程规模进行现场验收,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可分组进行验收,一般可分为消防水系统验收组和强弱电系统验收小组。参加验收的其他单位应该回避,验收小组将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理,对各验收项目是否合格做出判定。

向参加验收的各个单位反馈验收意见,同时对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参加验收的各个单位对验收存在的问题一一做出说明,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期限。

四、目前我国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对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力度不够

从目前我国的一些建筑工程来看,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本身对于消防工程的主观意识就很差,再加上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就采取减少消防工程方面的投资,使用一些质量不合格的消防工程产品等做法。,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好坏的兴趣远远低于公安消防部门一纸验收合格的意见书,正是由于建设单位主观上对于消防工程的不重视,致使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上出现的问题不一一指出,只是为了应付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加之公安消防部门与施工单位共同隐瞒应付,使得有些建筑工程中存有火灾隐患。

2.设计单位对建筑消防设计的忽略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一些设计单位在设计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设计,但是由于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的忽视及对其的投资较少,再加上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设计者为了迎合建设单位,在设计中忽视了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在设计图纸的消防工程审核过程中隐瞒实际情况,使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因为无法达到客观情况,使得建筑工程中存在消防缺陷而无法通过验收。

3.施工单位不按消防验收规范施工

在工程施工阶段,有些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图纸和消防验收规范施工,偷工减料,随意的降低标准,有的甚至为了迎合业主,直接不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进行违规操作,从而导致建筑消防系统安装施工不合格,达不到防火要求。除此之外,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仓促上阵,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技术标准,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

五、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对策

1.加强对消防设计的严格控制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时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的设计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不能随意更改防火设计标准,尤其是建筑的防火设计要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在设计当中一定要有电气、暖通、给排水、结构等方面的消防专篇,这是建筑工程火灾消防能力和降低火灾损坏能力的有效保障。建筑设计单位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消防设计责任制度,有获得消防设计证书的技术人员设计消防工程,参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的各专业设计人员要通过国家统一的消防设计考试。对于没有取得消防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进行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保证消防施工的质量

由于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建筑消防工程也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规范操作。要求安装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要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的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资质,并且要由专业的施工人员进行操作。

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务必要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够上岗操作。在整个施工的队伍中都要配备相应的施工安装质量检查员,对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都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施工安装合格。在进行施工检查的过程中,消防检验人员要注重对于建筑工程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当时改不了的,要限定日期改动,在限期内随时进行复查,要结合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抽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随时检查实际施工质量和实施状况,对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地方,坚决要其停工整改。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装资质进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资质的审批手续。

在竣工验收中,消防检验人员要加大竣工验收的管理力度,对于不合格的工程,一定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随时进行复查,直到其合格后才能通过验收。

3.加强对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消防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消防工程在整个建筑项目中占着重要的位置。目前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所以,我们要提高建设单位的消防意识,加大力度的做好建筑消防工作竣工的验收,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资料管理 规范化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型建设项目不断开工。在建设工程中,工程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验收时,施工资料更是重中之重,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建设工程的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各地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得比较混乱,尤其是在资料的详实方面及各种表格的格式设计、内容涵盖、规格尺寸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建设档案的质量,给城市末来的改造建设,尤其会给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对已建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在改造扩建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检索、查询工作带来更多的不便。任何一项工程如果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标准,则判定该项工程不合格,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对工程竣工备案至关重要。因此,做好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资料的管理

1、 工程资料的分类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五大类,在每一大类中,又依据资料是属性个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小类。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以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查文件、招投标和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等;监理文件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施工文件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和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等。

2、 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所有工程资料的填写均应准确反应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有关规定。竣工图是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档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也要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反应竣工工程的真实情况;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绘制;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

3、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根据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文件形成主要步骤及文件主要管理要求,工程资料由各个参与单位负责各自收集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与组卷。例如: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工程资料的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竣工图应按专业分类组卷,其他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应为原件)。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必须齐全,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和移交目录;接收单位应按照移交目录对移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移交书上签名盖章。工程参建各方应按相关规定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定。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和加固的需要;施工单位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其中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要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三、建设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1、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一套真实完整的工程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不可少,同时,体现了施工活动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能充分反映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成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

2、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确实加强建设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体现。

3、建筑工程资料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需条件。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使其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4、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5、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6、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归档保存,为末来的建设提供参考,积累经验,是指导末来工程的重要信息。无论是参与新建、改建还是扩建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应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小结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一项漫长而繁琐的工作,贯穿工程的开工至竣工的各个阶段,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必须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影响到工程竣工验收是否能顺利进行。只有充分意识到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会提高自己的警觉性,确保做好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才能真正的实现建设工程资料的规划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孙祥海.论建设工程文件与工程资料[J].中国档案.2010(05).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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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6篇

Abstract: In the Jin-Qin high-speed railway construction, the project involves the tunnel, bridge, roadbed, track, housing construction, etc.. After the main project is completed, the commissioner will urge the completed measurement of construction unit. For the different projects, we should propose different measurement supervision requirements to provide valuable information for completion measurements of the proje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measurement supervision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of Jin-Qin special supervision for reference!

关键词:工程竣工测量;测量监理;要求与方法

Key words: project completion measurement;measuring supervision;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中图分类号:U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5-0051-01

1竣工测量概述

1.1 竣工测量一般规定竣工测量应包括:控制网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线下工程建筑及线路设备竣工测量;竣工地形图及铁路用地界测量。竣工测量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式等应与施工测量一致。竣工测量内容及成果资料的编制应满足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

1.2 竣工测量审核主体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测量工作,竣工测量资料包括竣工测量记录和竣工测量成果。每项工程竣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对线路、路基及各种建筑物的位置、尺寸、高程及用地界进行测量核对,如实反映在竣工资料和图纸上。并设置永久性控制桩及水准点;监理工程师检查竣工测量的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设置情况;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记录;按设计图纸要求监理工程师实测实量抽查结构物的各部位位置、尺寸、高程等数据。

2线下工程建筑及线路设备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2.1 线路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检查路基竣工测量的限差,路基竣工测量包括中线测量和断面测量,线路中线测量和断面测量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测量,也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线路的贯通测量。②在有桥、隧地段的线路竣工测量,中线贯通应以桥、隧中线为依据向两端进行引测贯通,同时还应检查该直线上建筑物位置是否超限,路基中线最大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③竣工测量时,水准点应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在桥梁墩台上,水准点间距不应大于2Km。④线路中线贯通测量后,直线上的转点、曲线上的控制点及交点桩均应进行固桩。⑤复核加设的线路中桩和设置水准点、地界桩等。⑥路基和过渡段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

2.2 桥梁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可用全站仪亦可用GPS RTK流动站进行桥梁竣工测量,具体检查内容为:①桥梁竣工后应测定桥梁中线、跨距、墩台、梁部尺寸和高程。②检查顶帽及支承垫石的高程。③检查支座位置及底板高程。④特殊桥梁应按相关规定办理。⑤桥梁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

2.3 隧道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对于铺设有砟轨道的隧道,应用洞导线放设线路中线点;对于铺设无砟轨道的隧道,由于今后的轨道维护采用CPⅢ进行,因此,无需再放设施工中线点。②检查测量隧道净空断面是隧道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之一。该项工作在中线复测并设立永久中线点的水准点之后进行。在直线段每50m、曲线段每20m以及需要加测断面处定设中桩,并在边墙上标出相应的轨顶高程,另外包括内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面以上1.1m、3.0m、5.8m处宽度、铺底或仰拱高程,均以线路中心为准,并作好记录绘出断面图,作为竣工资料。③检查埋设永久中线点及其标志。④复核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⑤隧道 沉降监测资料也是竣工测量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沉降评估资料。⑥隧道监控量测资料也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2.4 车站及其附属建筑物(房建)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①检查矩形建筑物、构筑物的对角线两端外墙轴线交点坐标和几何尺寸;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坐标和接地外半径。②所有建筑物的室内净空和地面高程。③复核永久水准点的实测成果。④同时应检查相邻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是否正确。

2.5 轨道工程竣工测量①检查测量碴肩宽度、道床厚度、轨面标高。②检查轨道和道岔几何尺寸。③测量检查线路中桩支线、缓和曲线、圆曲线接点,缓和曲线、圆曲线、夹直线、夹曲线长度。④测量检查轨道正线间距、站线线间距、车站主要建筑物和设备与线路中心间距。

3竣工地形图及铁路用地界测量

铁路用地界桩测量应根据铁路用地图,利用CPⅠ、CPⅡ、CPⅢ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全站仪自由设站法或GPS RTK进行设站。沿线路两侧每隔300m~500m及地界宽度变化处均应埋设地界桩,用地界桩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mm。线路竣工地形图测量范围应满足用图单位的需要,一般为线路两侧各100m(站场由最外股道起算),特殊情况至少包括铁路用地界外50m,地形图比例尺为1:2000。线路竣工地形图宜采用航空摄影的方法测绘,也可采用线路施工平面图进行修测。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4竣工测量资料整理及交验

竣工测量完成后,由竣工测量单位编制竣工测量资料,竣工测量资料应包括:CP0、CPⅠ、CPⅡ、CPⅢ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铁路用地界桩坐标成果及点之记。CP0、CPⅠ、CPⅡ、CPⅢ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维护基标桩橛,铁路用地界桩。轨道几何状态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线路中线位置、轨道高程、测点里程、坐标、轨距、水平、高低扭曲等。线路竣工平面图,纵、横断面图。构筑物的竣工图。路基表、桥涵表、隧道表、车站表等。线路沿线设备竣工测量成果,包括接触网、行车信号和线路标志等主要设备的竣工测量成果。竣工测量报告。还应该包括建筑物变形监测资料。

5结论

我们作为测量监理提前对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测量要求,能够使施工单位明白竣工验收测量需要什么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使竣工验收顺利进行,为业主工程验收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为将来工程运营留下宝贵资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S].TB10601-2009J962-2009.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7篇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 其它 :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 xxxx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 xxxx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 xxxx

4.4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 xxxxx 元(大写 xxxx 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 。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 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 合同、普通发票。

7.9.2 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7.10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8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

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 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范文第8篇

质检资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重要的一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质检资料必须真实、实际地反映出现场的实际情况,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夸大实际,也不能不记录或少记录。质检资料要坚决杜绝伪造的情况。很多时候因为资料的不及时,在需要的时候施工单位直接伪造质检资料,从而导致质检资料的不真实,这种情况必须坚决予以禁止。质检资料不仅是质量管理的重要体现、计量的重要依据,还是后期工程维护、管理以及改建等项目实施必须参考的依据,因此,要求质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资料的系统性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质检资料从开工到竣工是环环相扣的。从施工的第一道工序开始到工程的完工其资料上的表述是紧密相连的。在资料的表述中,不能出现工序的遗漏,也不能出现工序的重复,更不能出现倒置。质检资料是反映现场实物的依据,必须严谨、完整的体现出来。质检资料应与相关设计和对应的规范相符合,不能超出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质检资料的归档

根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工程资料在归档时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门别类地整理成案卷后,按相关规定移交给当地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是宝贵财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建设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过程的原始记录,是鉴别工程质量、特别是结构工程中隐蔽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建设工程档案记录了工程建设技术、质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其相当于病人留存在医院的病例一样。一般来讲,如果地方城建档案馆无特殊要求时,市政工程资料在归档时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并装订。《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中明确指出: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对于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工程档案应实行分级管理,市政项目参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进行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于对工程档案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对质检资料的整理必须严格、严肃、认真的对待。在资料编写时,应使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严禁使用圆珠笔,卷页必须为A4白纸。在资料归档时的组卷要求:工程资料卷内资料的排列应按资料的内在联系及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样时,文字材料排列在前,图样材料排列在后;竣工图应按同专业图号一次排列;当新绘制的竣工图附有原图时,要求新绘制的竣工图在前,原图在后;每个案卷文件的排列:卷案封面卷内目录(分目录)文件备考表封底(白纸);案卷规格:卷内文件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尺寸,对于小于A4幅面的文件资料要用A4白纸衬托;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4市政工程质检资料的重要性

市政工程质检资料的重要性:质检资料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必须整理归档的资料之一。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在红星路南延线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质检资料的要求非常严格。鉴于质检资料在工程计量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要求质检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系统性。在现场施工的同时,质检资料必须紧随其行,并且还要及时得到监理、业主、地勘及设计人员的签字确认。在计量过程中,必须在计量单后面附上相应的质检资料复印件作为计量依据,所有资料的签字必须完善,并且同一栏目签字必须是同一字体,绝对不允许同一栏目出现多人笔迹。质检资料是市政工程施工的重要记录,也是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基础。真实、科学的工程资料可以为工程日后的维修、扩建、管理等工作提供良好的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明确指出:任何一项工程,如果资料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项工程不合格,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市政施工竣工移交并经过长期使用后道路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需要进行维修管理,如处理混凝土裂缝、提高路面承载力等。在维修时需查阅施工时的资料,根据其施工标准选择同类材料进行修补,以保证其与维修前的一致性,否则将破坏其外形美观;管道同样如此。在城市扩建或改建时,需安装新的管道并与原管道相连接,此时,为保证原管道不被破坏,必须查阅资料、了解管道的直径、材料、设置高度、盖板厚度等因素。工程质检资料也是市政工程建设、改建等项目的参考依据;同时,市政工程的质检资料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市政工程的的建设过程就是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过程,由此可见市政工程质检资料在实际工程中的重要性。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