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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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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当前在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遏制道路运输民用液化石油气交通事故。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民用液化石油气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为建立道路运输民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源头监管

1、加强对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的监管。区运管处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车辆维护保养、运输登记、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追究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企业对运输车辆逐辆检查保养,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状况,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行驶;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公示,指定部门,专人督办,限期完成。对新申请设立的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2、加强对民用液化石油气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管理。区运管处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民用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监管力度,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民用液化石油气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民用液化石油气供货单位要查验载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罐体充装质量是否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符车辆和罐体是否与行驶证照片相符、车辆及罐体警示标识是否完善易识别,并逐一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允许装载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照对应的车辆规定的质量和容积实施装载。对供货单位把关不严,违规装载,使用无证运输车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发生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要严格倒查供货单位把关的责任。

(二)加强对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路面行车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路面行车安全检查。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在区际交界处、公路收费站和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经常通过的路段,加强对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要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过境车辆和槽罐车的安全检查力度。凡运输车辆、从业人员无相关运输资质证明以及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超载、不按规定装载、盛装容器和包装不严密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工作会议,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整治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以及整治措施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会同相关职能单位,依据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开展源头和路面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遗留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提出下一步整改对策以及今后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输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迎接上级领导考核。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民用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由叶凯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开展。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二、整治重点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运输无牌无证经营、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不按规定站点经营、非法设立客货站点、违反票价政策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及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黑恶势力,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促进安全生产。

二、时间安排

从*年12月20日至*年7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组织宣传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治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从*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本阶段根据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组织整治执法队伍,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从*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本阶段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做好整治工作总结。

三、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经营行为;

2、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

3、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经营客运的行为;

4、超限超载车辆,“大吨小标”车辆;

5、擅自设立客货运站点和不按规定站点经营;

6、哄抬运价或恶性压价竞争等违反运价政策的行为;

7、垄断客货源居间盘剥行为和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黑恶势力;

8、各地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职责分工

1、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私设客货站点(售票点、配客点、货运配载点等),站外经营、拉客、卖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超限超载,非客运车辆经营客运,违反运价政策,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居间盘剥、欺行霸市行为及运输市场的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非法改装或出售报废汽车等。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从事经营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测监管,配合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大吨小标”的清理恢复工作。

5、监察部门负责对联合整治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联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永通(县政府)

副组长:叶子源(县府办)、吴幅万(县交通局)

成员:朱伟干(县交通局)钱应城(县*局)

彭隆传(县监察局)、彭耀禄(县工商局)、叶日强(县质监局)

县整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朱伟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冠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电话(传真)*。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治行动人员、经费和执法车辆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道路运输中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2、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会议、新闻、广播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联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

3、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建立治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局面。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排查整治情况

在2月份我局对我县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进行排查,发现有5处路段存在风险:一是宜兴路宜兴桥是一座危桥,我县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将宜兴桥拆除重建,现这座桥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进场施工准备;二是宜章大道与文明南路交汇处存在十字路口转弯半径达不到要求,这个地段存在的问题我县于4月23日已经整改到位;三是文明南路与南门大道交汇处坡道大、减速带少、未设置警示标牌,现在已增加减速带及完善标志标牌;四是宜章大道六完小下坡路段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五是107国道绕城线黄土山“T”字路口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

(二)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社会面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现有宣传横幅42条,展板27块,海报57幅。

(三)开展督查情况

我局结合第一、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开展两次建筑工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场地车辆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从事运输的行为、车辆登记台账以及宣传等方面的检查,在一季度检查中发现有15个施工项目未建立车辆进出台账,21个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数量不足,1个施工场地无车辆冲洗平台,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书,一季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二季度检查时已整改到位,在这两次督查中未发现施工场地有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以及超限超载现象。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使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依法惩处;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农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

二、整治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各村(社区)要做好变型拖拉机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配合农机监管部门协查变型拖拉的车辆信息。根据本方案要求,各村(社区)要按照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行活动,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通安全劝导员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悬挂本省和外省牌照等变型拖拉机情况,建立台账,认真填写调查摸底表格,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2021年8月)。由镇交管办牵头,农业、综治、派出所等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要根据车辆具体情况进行建档,并及时和牌证核发地登记机关联系,协查车辆信息,明确当地处置政策,实施报废和更新。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农机安全工作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变型拖拉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由交管办主任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变型拖拉机综合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对综合治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镇变型拖拉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广泛发动、摸清底数。通过变型拖拉机综合治理公告、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在本辖区内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车主综合治理的具体内容、整改时限要求和相关政策。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处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三)明确标准,分类处置。配合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查扣变型拖拉机牌证的协查,及时将车辆信息通知牌证登记地发证机关,办理注消登记。

1.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变型拖拉机达到报废年限,或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参加检验以及多次检能验不合格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通知车辆牌证核发地主管机关,收回牌证。

2.对达不到报废年限但检测达不到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参照旧车辆和黄标车治理办法,通知车辆牌证核发地主管机关,由车主自愿选择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辆,由牌证核发地按政策对车主进行补贴收回。

(四)加大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传单、宣传活动等宣传方式,营造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驾驶假牌假证和套牌运输型拖拉机的危害性,向群众公布举报制造、贩卖和使用假牌假证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途径,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制假、贩假以及套牌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特别是要从各类重大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变型拖拉机的综合治理道路安全隐患的需要,更要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机制。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好查处变型拖拉机的信息查询,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查询工作,及时协调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地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查询工作。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通过整治,达到了“平安畅通乡”的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习水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王万林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派出所、农机站、交管站、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及时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会上,传达贯彻了习府办发([20__]60号)文件精神,分析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交管站负责对坑凹道路危险路段和易冻易滑路段及时修补,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道路畅通,对未验收或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的乡村道路设施禁止通行的禁令牌;二是农机站要切实加强对农用车辆及驾驶管理,拟定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农机驾驶员会议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严禁农用车载人;三是派出所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三轮车辆管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客运车、货运车、三轮车、二轮车辆会议,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对超员、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和黑车非驾的打击力度;四是各村要对所辖区域的农用车、三轮车、二轮车加强管理,同时保证辖区内路段畅通并配合协助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村委的配合协助下,到各村、组层层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乡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赶集天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乡教育部门明确每间中小学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宣传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同时,乡人民政府还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在全乡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实现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使全乡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了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做好了车辆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启动了防冻防滑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和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急救网络。同时,乡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沿线、中小学校路段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了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黑点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乡人民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学校及重点单位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一、总体目标

以“保安全、优秩序、提质量、强队伍”为主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力量打击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企业诚信意识明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明显上升,从而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涉水旅游项目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涉水旅游项目无证无照经营,无有资质单位培训的救生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2.社会宾(旅)馆、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会宾(旅)馆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扣揽客等违法行为。

3.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制止价格虚高;整治景区(点)、宾(旅)馆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国家定价标准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4.旅游运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资质从事旅游客运业务,出租汽车拒载、宰客、不打表等行为;重点打击在全区范围内的主要线路、车站、宾馆、景点(特别是核心景区)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特别是7座以下非法营运车辆。

5.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针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城区主要路街、旅游景区(点)开展整治,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中心城区、呈坎高速服务区追客拉客行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三轮车宰客骗客、随意停放等行为。

6.旅行社、导游员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的行为;旅行社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7.特种设备安全和旅游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电梯、锅炉、游乐设施和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特种旅游项目、涉旅企业的各项标准执行到位。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区宾馆、饭店、酒吧、农家乐经营单位、小饮食店食品安全大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9.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对网吧、歌舞文化娱乐场所、文艺演出项目的执法检查,规范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0.社会不文明现象专项整治。围绕“创先争优”,加强思想政治、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礼貌待客;在各行各业开展“满意在岗位满意在徽州”系列比评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作用,完善激励机制;纠正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随意横穿马路、不遵守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提升全民素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动员会,各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具体要求,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具体任务,并将具体工作方案于9月8日之前报区政府督办室和区旅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各部门根据具体方案安排,组织实施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上报整治实施情况,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巩固总结阶段

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巩固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经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通报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领导牵头,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各部门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城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昌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蒋云及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忠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革、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旦竹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交通局、经济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林水局、执法局、教育局、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文明办、总工会、区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预交办,由区交巡警大队倪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书记刘家兴、区交通局副局长梁贞进、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建斌、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书元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宣传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进农村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乡镇(街道)要督促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乡村、社区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预交办、公安分局、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配合,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将新闻媒体制作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宣传普及面。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国道104线和新东线、新霍线和乡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协调乡镇(街道)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我区今年列入市级督办的1个“黑点”整治项目(华林路斗门路口)和1个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桂寿公路15公里处),区预交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区有关单位配合。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辖区重点路口为主,各派出所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管理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街道、居委会、青年志愿者以及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区交通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3、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督促货站、码头、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治超检测站检测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5、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6、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责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鼓山镇、岳峰镇、*镇;区交通局。

第二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经济局、农林水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王庄、象园、茶园三个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

第三组: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区农林水局。

2、督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检查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四)考评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由区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二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见附件)。

1、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2)考评结果与各乡镇(街道)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