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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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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1篇

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份纲领性文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一些错误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常常引发,将政府推到尴尬的处境,像2010年11月2日发生在陕西的公开处理“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村民大会,竟被当地有关部门称为“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这种以违法方式“普法”的行为,引来舆论一片抨击。继2010年8月27日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后,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是国务院继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份纲领性文件。

意见》以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为主线,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个方面的细化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像“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就是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抛开法律的做法,比如“用钱买太平”;“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则是针对行政法领域一直讨论较多的“钓鱼”执法等。此外,《意见》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非常具体,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呼声的回应。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必须过“五关”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但决策违法、决策失误或滥用决策权的现象还很普遍。“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这种被老百姓诟病为“三拍决策”的决策方式仍不少见。最典型的如2010年5月媒体报道的内蒙古一个财力只有3000多万元的贫困县清水河县,计划斥资60多亿元建新城;一场历时十年的造新城运动,结果是留下了一堆“烂尾楼”。

为此,这次国务院《意见》指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程序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同时,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自2004年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省、市、区县级政府纷纷出台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的规定或规则,湖南省还于2008年实施了全国首个《行政程序规定》,但这些决策程序规定中都没有关于风险评估要求,仅2009年出台的《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提出重大决策事项方案未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追责。此次国务院《意见》对此提出了详细要求: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机制的地方探索

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建立重大社会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四川、河南、江苏、北京等地已逐步建立了重大社会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对政府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2篇

《决定》现实地表明,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基层政府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是依法行政还是任意行事,是考验基层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是衡量基层政府素质高低的分水岭。

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政府依法行政进程的快慢时速。

市县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大量直接与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相牵连的行政行为,都是由市县行政机关作出的,因而各种社会矛盾往往也聚焦在基层,多发在基层。国务院法制办2007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显示,85.77%的被申请人是基层行政机关,包括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级政府部门。据河南、四川两省对2007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被申请人是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更是占到94.09%和95.2%。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同样还是行政应诉案件的集中被告。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县政府面临的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他们既要面对最现实复杂的矛盾冲突和问题交织,又要克服自身行政能力长期偏弱的缺陷,责任与压力都是巨大的。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整体进程的推进,尽管我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政府具有强烈的管理复杂事物的爱好,热衷充当“万能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扰民与执法缺位并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呈自上而下明显递减的趋势;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淡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把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一谈经济发展,就不顾法律约束、擅闯法律“”对基层政府来说,活动地域不大,到处都是熟人,是按规则办事还是按情感办事、是按关系办事还是按法律办事,的确是大考验。《决定》非常现实地提供了现阶段依法行政的指引,强调要突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滥权专断。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纠正各种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决不搞“官官相护”,同样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内容。

权力失去监督意味着腐败拥有温床。《决定》要求市县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舆论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尤其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环节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如何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决定》要求领导带头,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查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是否任职的依据;对公务员的考试,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市县政府要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展开集中法制培训制度,尤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3篇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行动指南: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主要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审查、依法行政宣传、法律顾问等。

规范性文件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依据。出台程序:

一、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立项规划和调研起草;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协调分歧;

三、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

四、法制办审核;

五、政府会议讨论并通过;

六、行政首长签署公布。

行政复议是实现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救济的有效途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二、接到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三、申请受理后七日内,行政复议机关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对申请进行答复。被申请人在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四、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4篇

按照县委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把“走基层、听意见”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重要抓手,同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走基层、听意见”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商务局“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将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自觉、要求严格、行动迅速、领导带头示范。并对活动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网络、QQ群、飞信群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带头深入基层,努力营造“领导带队、分组深入、主动诚意”良好氛围。

二、统筹兼顾,注重四个结合

局班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同时,注重四个结合,以改进和推动当前我局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将“走基层、听意见”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六个基本判断”相结合,活动过程中,结合单位时间,怀着对“六个基本判断”的思考和认识,主动扑下身子,沉下去,听取群众意见,为商贸谋发展,添措施;二是将全面改革、深入实施“正风肃纪”相结合,在向商贸企业、服务对象、联系帮扶村等单位征求意见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参照省市县“9+3+3”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自身的现实问题;三是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抓好民生改善和商贸流通发展相结合,通过走基层、听意见活动,征集到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开展群众活动意见建议、其他意见建议共4大类126条,其中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方面的意见建议65条,活动意见建议14条,其他意见建议26条,并与依法治县宣传教育结合,同步推进;四是将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三、强化推进,强化三个突出

一是在走基层活动中突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分类分层分级指导,分组深入征求意见,确定查摆重点,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二是突出协同联动,避免“一手包办”。积极开展分组调研,主动上门听意见,避免由业务工作代替主题活动,领导带头征求变为业务股室“一手包办”;三是突出经验总结,防止“一窝蜂”。及时总结前期工作开展经验,不一味大搞特色活动、专项行动,绝不以形式主义践行群众路线,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推进工作开展。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5篇

今天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市和政府工作基本准则的头等大事来抓。20*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意见,分解细化了市级各部门的34项具体任务。市县(区)通过开展师资培训,举办依法行政讲座,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机构建设等多项措施,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20*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发后,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五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成为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成为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律行为。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涉法事项法制审核把关制度,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部分行政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通过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防止了政府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

(二)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后,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共处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94件,准予登记89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并登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由于严格坚持法律把关和纠错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情况的发生,同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年来,全市清理公布县(区)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378件、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78件。

(三)严格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推进土地、矿产、林业、水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和市场优化配置力度,有力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茶、林、电、矿四大支柱产业的产值由20*年的18.24亿元,增加到20*年74.71亿元,年均增长32.6%;四大支柱产业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20*年的60%提高到20*年的81%。

20*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审批公示制度。市政府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27项,其中:县(区)政府实施许可事项34项,市直部门实施许可193项。县(区)政府确认行政许可事项1840项。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公示制度更加规范,行政许可投诉渠道更加畅通。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直有关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564部,梳理执法依据1830条,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主要执法依据、职权、职责进行了公告。认真执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普遍建立了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和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受理行政投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纠正了一批矿业、林业、土地、企业改革等领域的违法行政行为。

(五)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按照省政府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四项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全市行政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

(六)加大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按照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五年来,全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其中:经审查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78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及其他处理92件。行政复议工作的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中,对全市贯彻《行政复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纲要》颁布实施的五年,是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也是政府法制建设长足发展的五年。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尽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力度不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市和全国、全省一样,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改革创新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间,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显现,如果处理不当,一些局部问题可能演变为全局问题,个别问题可能演变为普遍问题。妥善解决好发展中的各类矛盾问题,需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需要公民讲法律、讲责任、讲秩序,更需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善于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矛盾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规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进而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要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把《纲要》、《决定》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尽快研究制定《全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要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贯彻落实部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教育,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好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既是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又是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裁量标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今后五年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认真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实施。

三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监督、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基金管理、国有企业及税收征管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四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按照《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要求,将政府机构、编制和职责的法定化,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强化行政许可监督。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五要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政府的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五)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的各项工作中。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纲要》和《决定》的贯彻落实,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和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更得力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为我市经济社会和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工作

1、围绕贯彻实施《决定》,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

要把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抓好落实推进。根据《决定》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部门(园区、街道)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及《*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及时完善局法律知识培训、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同时要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措施,积极组织推进、狠抓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的工作要求,对各自的行政职权作进一步梳理,并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分解职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做好有关执法办案流程的优化和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证件和行为规范的管理,充实和稳定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确保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2、围绕《五年规划》,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一要根据《*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的要求,及时研究和谋划我局下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制定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应根据《立法法》和我市的相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后施行,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认真按照《决定》规定的每隔两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抓好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三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政府信息公开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本部门的各项政务信息,实现全面动态公开。四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不断完善以自我约束机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3、围绕开展和谐执法和“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要紧紧围绕“树立至诚服务、促进发展、执法为民理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这个主题,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培训、学习先进典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水准。特别是执法科室和各基层劳动保障所要认真坚持好学法制度,制定好学法计划,组织好法律和业务学习。针对工作特点、难点,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疑难问题研讨、执法艺术及体会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力争使每位执法人员成为本职业务工作的“行家”,服务企业、和谐执法的“里手”。二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做到“讲明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三要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重调慎裁、联系沟通、联动互动等方式,大力推进劳动保障和谐执法和“两个规范”创建活动。在执法办案中,要把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企业和职工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宣传教育为重、调解沟通在先、慎罚少裁至上”的原则,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的工作方法,用心制作好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疏导工作,力求让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心悦诚服。市镇两级、科室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上下互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推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四要进一步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制定岗位执法规范,严格岗位考核标准,切实把规范执法落实到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份卷宗。同时,要严格规范执法的考评,大力培养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先进典型,切实形成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的和谐执法和“两个规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围绕化解行政纠纷和矛盾,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的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科室配合,实事求是,依法维权。二要重视做好执法案件的审核和会商沟通工作,促进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认真细致地审核好每件执法案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对一些情况复杂、定性难、有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要及时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同志进行集体会诊,提高案件定案的准确性;对企业有想法,可能会提出复议或诉讼的,要及时上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以此来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要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的结案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积极配合法院、市法制办和无锡市局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确保案件不撤销、不败诉。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

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自觉做到履职尽责、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助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根据组织人动,及时调整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各劳动保障所在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向广大企业和职工群众,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劳资矛盾,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尤为重大。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依法行政的要求细化到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科室、各劳动保障所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7篇

一、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主线,切实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实施,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下发文件等形式,结合实际,在组织领导、学习宣传、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作出了安排部署。通过《纲要》的贯彻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工作人员具体抓的“有人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成形,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网络基本健全,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县政府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办法,完善了制度建设。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多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逐步完善和补充,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纳雍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入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遵守法制机构统一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按规定报送备案等四项基本程序,并加强了备案审查监督。各级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出台文件,在提高抽象行政行为质量的同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具体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四)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公示听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制度,各级各部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提高,有效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防止和减少了决策失误的发生。

(五)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几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不必要干预;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集中办理,简化办事程序,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加快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通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序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的结果,凝聚了广大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心血,在此,我向您们并通过您们向广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面临许多体制障碍,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不适应之处;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加强;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未从根本上得到根除;四是部分法制工作者法律素养仍需强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予以解决。

二、深化认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建设一流法治政府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西方有句法学谚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依法行政的成功与否,事关政府的权威和形象,事关政府的软实力和公信力,事关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我们知道,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人民服务,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就是确保执政为民,这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我们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遵守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我们必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没有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三位一体”行政调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加大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力度及时有效纠正和监督所属部门或下级机构的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法制、司法部门对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行政监督体系。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不正之风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廉洁从政和政令畅通;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行政策法规、岗位职责、作业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工作纪律、投诉举报方式和监督结果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我们必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在注重事后监督的同时,更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凡事先定制度,即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及改革的重大项目,都必须先定制度、立规则,方可组织实施;二是凡重大行政决策,要坚持“五个必须”规定,即:必须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必须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必须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必须建立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监督管理制度。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当前,我县部分行政管理领域还存在着交叉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少数部门及工作人员渎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法治,以法治国,依法治权而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而不是依法治别人。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本质,才能有效开展工作。一项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与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有密切的关系,依法行政工作也不例外。因此,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身先士卒,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环境。二是强化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管理和监督,实行资格管理制度、纠正行政执法中各种不正之风、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第8篇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2009年的政府立法工作要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立法工作。一要坚持以人为本。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指导政府立法工作,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制度设计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通过政府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二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坚持统筹兼顾。要紧密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把促进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四要坚持民主立法。要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立法工作方式,努力扩大政府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增强政府立法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坚持“立、改、废”并重的立法原则。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和要求已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二)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第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活动的指导、监督,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十二项配套制度,加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监督的效果

一是筹备召开全州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加强对县、市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二是加快推进我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经验,加大对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扩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范围,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和年度审验工作。五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加大对不合格案卷的纠错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和规范性文件质量。六是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好专项法律执行情况检查。

(四)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创新行政复议体制。针对行政复议资源有限、分散的状况,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二是创新行政复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吸收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和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书面审查、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多种审查方式;改革和完善具体行政行为自我纠错、和解和调解等结案机制,实现结案方式多元化。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革审理组织、完善证据规则、健全审理方式、理顺与和行政诉讼的关系等问题,使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能够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五)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云南省《实施意见》,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积极协调,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力量,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县、市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法律顾问等工作,进一步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和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政府法制宣传专栏、“楚雄州政府法制网”等认真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彝州经济社会建设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要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州政府办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深入分析研究科学发展观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民主评议,查找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法制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转化为有效的制度、体制、机制,扎扎实实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推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二要结合本局实际,继续深入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三要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继续保持创建文明机关的良好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创新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