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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之一:重视财政资金的监督,忽视社会性公共资金的监督应急财政监督是对应急财政性资金的监督,而应急财政性资金不仅包括来自政府的财政资金,而且包括其他社会性公共资金。其中,财政资金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和安排的资金,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间接安排的资金;社会性公共资金则主要是社会各界捐赠给相关灾害或应急事项的资金。长期以来,应急财政监督比较重视财政资金的监督,而对其他社会性公共资金的监督比较薄弱。较为重视财政资金的监督,一是由于在应急财政性资金中属于政府的财政资金比重较高,二是由于对体制内资金的监管成本相对较低。但随着2008年5.12地震后大量社会捐赠资金的涌现,我国对社会性公共资金的监督需求也不断增加。社会性公共资金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捐赠给红十字会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公共资金,二是捐赠给第三方公益机构(NGO)的公共资金。目前,我国对前者所接受的应急性公共资金按照一般财政资金的方式进行监督,而缺乏对后者所募集或接受的应急性公共资金的监督,仅有小部分比较规范的第三方公益机构自行组织或聘请社会监督机构进行相关监督。
误区之二:重视监督应急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忽视监督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应急财政监督是对财政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但从现实来看,我国目前较为重视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而较为忽视资金筹集和分配的监督。无论是重大自然灾害还是重大公共危机的应急,监督机构重点关注的是资金如何及时拨付到相关机构(如下级财政、民政机构),重点关注的是资金是否使用到应急事项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毋庸置疑的是,应急财政监督必须严格监督应急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需要大幅度降低资金的滞留和沉淀;必须严格监督应急资金是否存在挪用和贪污,其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及有效。但如果没有应急财政资金的有效筹集和分配,就谈不上拨付和使用。
应急财政监督是全过程监督,而不是仅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应急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尚缺乏规范化的制度保障。按照我国现有的财政管理制度,应急财政资金在财政预备费中安排,但总体来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备费计提都存在相对不足的问题,从而使应急财政资金的筹集缺乏应有的保障。同时,在缺乏较为完善的灾害统计背景下,应急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多是凭经验办事,没有科学有效的依据。对于应急社会性资金而言,我国尚缺乏完善的社会捐赠制度,对灾害等应急事项捐赠相关的政策配套不齐备,从而导致社会性资金的筹集相对比较困难。实际上,近两年来红十字会捐赠所遭遇的尴尬局面从侧面反映了应急社会性资金在筹集和分配方面的困境。由此可见,加强应急财政性资金筹集和分配的监督,保证足额筹集应急财政性资金,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有效地的分配相关资金,对于实现应急事项的平稳处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误区之三:重视监督应急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忽视监督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应急财政监督指向的是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但是现有财政监督机构较为重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关注不够。现有财政监督对应急资金的监督,重点是应急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程序性的要求,是否违背现有财经政策及纪律,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的问题,是否存在的行为。
应该说,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应急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但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却关系着应急财政性资金的命运;如果应急财政性资金不能应急,那么它又有何存在的必要呢?应急财政监督如果不监督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关心其发挥了多大的作用,那么这种监督又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呢?在财政管理开始重视支出绩效、审计监督开始强调绩效审计的背景下,财政监督如果不重视应急财政性资金的有效性,不重视相关资金的绩效,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此,应急财政监督在强调资金合法性、合规性监督的同时,必须重视资金运行的有效性,必须平衡资金的程序性与效率性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财政;监督检查;效率
在当前财政工作创新改革的关键阶段,监督检查工作受到了社会各领域的普遍关注。因此,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运行质量的具体策略,是很多财政工作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缺乏协调性从目前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很多基础性监督性质的工作对于监督检查效率的影响性因素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对调控监督检查方案的有效关注,无法在全局管理理念树立方面取得进展,也使得财政监督工作的内部思想难以得到有效的统一。一些财政监督人员缺乏对检查工作细节的有效分析,导致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设计,难以为检查机构主导性作用的有效开发提供帮助,也使得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无法在机构优化设计的基础上,更好的实现对财政工作的督查。部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在进行基础性设计的过程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各部门的设计情况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对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关注,导致监督检查工作的设计和运行难以保证与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一些财政监督检查方案在设计的过程中,缺乏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有效分析,尤其对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审批权限缺乏有效的关注,无法在协调机制的帮助之下,实现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灵活调整。
(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组建质量较差机构的组织建设对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运行质量影响较大。但是目前,一些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在具体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内部协调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缺乏有效的研究,尤其对于职责划分情况的考察不够详细,没能结合财政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机构的权责方案设计,有可能在具体执行财政监管工作的过程中,产生较为严重的内部冲突。部分财政监督措施的设计对于审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对监督工作具体运行流程的重视,导致审批方案的构建无法为监督工作中各项问题的识别提供有力支持。一些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对于监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缺乏有效的判断,尤其对于财政工作相关决策在权力层面得到的支持缺乏精准的判断,无法保证监督检查工作在改进违法违规问题方面具备足够的力度,也使得财政拨款可能出现的损失无法得到有效的弥补。
(三)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设置缺乏合理性目前,一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人员,缺乏对监督审核工作运行条件的关注,尤其对于财政监督工作的运行过程中的各方面需求缺乏有效的认知,不利于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合理设计。部分财政监督检查关口存在设置情况过于滞后的问题,尤其对于预算审批工作的各方面影响缺乏有效的预测,最终导致审批工作的设置难以与财政工作机构的精准结合之下,实现对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正确设计。
(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未得到充分关注从当前财政资金检查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虽然很多检查人员具备对工作效率的关注,但对影响自身工作效率的各方面因素缺乏深入的分析,尤其对于财政资金使用的各方面需求重视程度不足,没能在资金应用效益分析方面取得进展,导致财政资金使用策略的制定难以在凸显出自身价值的情况下,为监督检查工作的改进提供支持。部分监督检查人员在缺乏对财政资金应用效益判断的情况下,简单的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监督有效性方面,对监督工作效率的作用缺乏有效的认知,导致过于严格的监督检查工作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利于财政资金应用价值的全面改良。
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率的优化策略
(一)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协调水平财务监督检查人员需要加强对检查工作运行途径的关注,尤其要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传统理念进行创新处置,使繁杂的监督检查基础性工作能够在理念得到创新的情况下,更好的适应财政工作的创新处置需要,为监督检查工作机构作用的完整发挥提供帮助。要加强对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过程中,协调性业务的关注,并对监督检查机制所需要获得的配合进行分析,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凭借机构的创新设计,更好的提升监督工作中各项资源的协调应用水平,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高质量运行提供帮助。一定要加强对监督管理工作运行过程中,各方面职责体系建设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条件进行分析,使财务工作的实施可以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协调之下,得到充分有效的督查控制。监督检查关注计划的制定必须加强对监督检查机构现有资源的重视,并在协调策略设计之后,进行审批策略的设计,使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机制在经验累积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二)提升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组建质量财政监督工作在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机构优化组建所具备的重要价值进行有效的分析,使财政监督检查措施的制定能够精准完整的适应财政性质工作创新运行的实际需要,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创造更加理想的条件。要强化对内部协调工作机制运行特征的关注,尤其要对职责划分工作的关联因素进行精准考察,以此保证机构可以逐渐的凭借权责体系的精准设计,更好的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运行质量。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过程的研究,尤其要对机构内部可能存在的内部冲突进行预测,使团队内部各个工作人员具体的职责内容和权力范围都可以得到精细化设计,避免内部矛盾影响财政监督工作的运行水平。要加强对监督工作流程特点的重视,尤其要对审批性质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合理控制,以此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可以更加有效的适应财政工作决策体系建设需要,为监督性质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帮助。一定要加强对违规违纪性质问题处理有效性的重视,并从机构设计的角度,对可能影响财政监督工作运行质量的因素予以明确,更好的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运行水平。
(三)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设置合理性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设置工作一定要对财政监督具体工作的需求进行合理分析,尤其要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运转形式及其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以此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关口的设计能够与财政工作的创新需求相适应。要尽可能使用检查关口前移的方式进行监督工作的调整,尤其要对事前监督在成本节约方面的重要价值进行开发,使检查关口的设置可以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改进提供帮助。
(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价值认知水平财政工作人员一定要在财政监督检查方案设计的过程中,结合财政资金的实际应用需要进行资金使用策略的设计,使更多与财政资金应用需求相关的策略,能够在资金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明确的情况下加以处置,更好的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设计合理性。财政监督检查人员不仅要对自身工作的精准性具备足够的了解,还必须对过于严格监督可能对财政资金应用效率形成的不利影响进行分析,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得到更加合理的把控。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措施。
——加快完善各种财经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先后制订出台了工商各税、农业各税、关税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实施财政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些法规制度在执行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适应经济形势,操作性差等问题,必须尽快加以完善,如对预算资金的申请、评估、立项、拨付、监督、使用等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程序,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法规约束行为,依法治财,依法理财。
——加快财政监督的立法工作。财政监督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的顺利开展和财政监督体系的完善。而且财政监督的职责和权限也无法进行科学界定。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监督的立法工作。如制订《财政监督工作条例》或《财政监督法》。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与财政监督工作相关的规定、办法,并积极向当地人大和政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制订切实可行的地方财政监督法规,例如湖南、河南、辽宁等省已相继出台了地方财政监督条例,使财政监督执法工作有了尚方宝剑,真正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
——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当前,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还相当严重,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成为财经秩序混乱的重要特征。这反映了经济执法体系的执法力度不够,处理偏轻,处罚不力,特别是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不够,这种状况的存在势必产生越来越严重的后果。财政部门,尤其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心,依法监督,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该收缴的收缴,该罚款的罚款,特别是要对违纪事项的处理与对责任人的处理结合起来,对那些违纪问题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权威性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要适时推进各项财政配套改革。当前,几项关键的配套改革措施一是细化预算,要改变过去预算资金分配粗放,经费切块包干和归口管理的状况,在预算编制上,应该把预算具体到项目和单位,以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便于监督管理。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改变过去国库分散支付,将预算资金拨付各部门各单位,由其自主支配使用,脱离财政监督,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支出过程中问题的状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很大程度抑制这种现象的产生。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健全、规范财政支出政策的核心内容。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行费改税。政府部门的乱收费,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经济根源。制度外收入、部门利益的刚化导致部门权力扩张和越位。这必然增加财政监督的难度。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理顺和规范财政分配关系为目的,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管理,拓宽财政监督检查的领域和范围。具体讲,当务之急是搞好以下几个转变:
——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监督并重上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历史的影响,过去财政监督重点大多放在组织收入上,因而很多人把监督检查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措施。诚然,通过加强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面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等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尽快实现由重收入,轻支出向收支并重转变,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由重事后监督为主转变到全过程的监督。近几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在监督模式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但是目前的监督方法仍然比较陈旧,监督范围也比较狭窄,仍然主要沿用过去的检查模式,主要是进行事后检查,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因此,财政监督要适应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通过对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库全过程的监督,实行对本级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微观监督转变到宏观监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主要以加强宏观调控为主,因而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从过去的重微观监督转变到以宏观监督为主上来,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民收入分配总枢纽的作用,通过对整个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加强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工作也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立足财政管理,着眼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由对外监督转变到内外并重的监督。过去,由于重视外部检查而对财政内部忽视监督,财政部门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现象。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因此,必须把对外监督转变到内外并重的监督,通过对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可以促进财政政策、法规、制度正确贯彻落实,要对财政部门内部机构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努力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关键词:基层财政 监督管理 监管措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基层财政监督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由财政部门颁发了多个指导意见。这对于促进基层财政监督的有效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过程中仍是存在一些有待深入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
尽管基层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工作已经开展的很多年,但是,从实际的执行情况来看,仍是在内容以及监督方式上缺乏规范性。在会计信息质量的理解上达到统一,以至于检查的内容无法实现统一。部分乡镇监督部门将会计报表的准确与完整性作为检点,而部分基层监督部门则将企业的收支检查作为检点,对会计监督制度有所忽视。2012年执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尽管对财政监督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是,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上,具体的工作并没有进行详尽说明,以至于监管人员执行过程缺乏规范性。
(二)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的基层监督机构的岗位人员配置方面还有待完善。例如:在很多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存在着“同班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甚至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并没有建立相对的财政监督机构。缺乏专业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势必会导致基层监督工作的形式化。
(三)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
目前,国内的财政监管制度的构建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监管系统的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还无法有效完成。其中,部分监督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以至于常出现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些制度上产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基层财政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监管真空带”。
二、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一)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
财政部应该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为指导思想,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行分门别类地加以规范。同时,将《会计法》等作为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监督的重点会计信息进行明确。金融企业亦是要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金融企业特定规范。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监督过程中,要将监督的重点放到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等方向。
(二)提高内部监督工作的交流与指导
目前,在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规范,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结合出现的监督问题,进行适当地工作指导。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内部的监督工作会,增加基层监督人员的交流,从而使其对监督制度了解的更为深入,执行时更加能够做到灵活运用,进而提高监督执行效率。不仅如此,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适当选取部分经典的执行案例作为重点讲解内容,从而帮助监督管理者对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以此来督促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进而更好地推动基层监督管理职能的达成。
(三)对专项资金加强研究,实现绩效监督
将专项资金进行类型划分,并制定出相应的监管方案。对财政部门的内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聘请相关的评审专家来弥补监督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监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检查的过程中,及时地配置适当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更好地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者的职业素质以及道德水平。在监督管理开展过程中,为了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地投身到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应采取一定的绩效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监督标准,从而有效提高绩效监督管理质量。
(四)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
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是财政部门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组织网络,推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形成财政所长负总责,镇(街道)财政资金联络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镇(街道)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开发系统软件,推动就地就近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事前管控、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闭环管理机制,各个主体之间、各个系统之间紧密联系,一环扣着一环,从而实现项目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从技术层面有效地解决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的协调运行问题。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内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然而,在诸多因素的制约下,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其中,尚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例如,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和缺乏财政监督目标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效率。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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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环境和国际环境相互影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情况,工作更加繁重,任务更加艰巨。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优生态、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经济结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要求,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效开展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二、创新方法,提升层次
(一)创新会计监督。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督方式,拓展会计监督范围;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建立纵横联动的会计监督网络。结合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选取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顿会计财经秩序,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将“小金库”问题列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重大财政政策的实施和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以及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日常行政监管工作,加大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强化政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再监督。通过授权委托监管,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分级管理。严格对违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依法查处恶劣造假的会计行为。重点选择文化、广电和工信委三个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深化内部监督。切实履行专职监督机构的“再监督”职能,转变内部监督工作方式,提高内部监督工作成效,努力保障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一是日常监督动态化。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将内部监督融入日常财政管理活动之中,实现日常监督由被动检查型向动态控制型转变;二是重点检查常态化。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结合内部监督特点,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实现重点检查由临时突击型向定期常态型转变,每年的内审面不得低于30%;三是开展抽查。设区市要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市、区)内部监督开展交叉检查,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县(区)财政局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内部监督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和其他违规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检查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培训调研。加强财政监督干部培训和调研是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是要按照“抓培训、重考核、强素质”的思路,从财政监督检查技能、财政业务知识、财政政策法规和财政监督工作纪律等四方面入手,制定财政监督干部培训方案,落实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方式,选好培训教材,并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水平。二是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认真总结财政监督工作经验和规律,增强针对性和前瞻性,注重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调研成果的利用率。同时,要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针对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的整体成效。
三、把握重点,注重实效
(一)着力加强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选择农业、水利、社保和经济建设领域的重点财政支出事项,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林业村级防火经费、移民搬迁扶贫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同时,选择部分市县和单位就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深入检查调研,提出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针对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监督检查,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完善监管成果运用机制,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建立相应的预算扣减机制,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切实加大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要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采尽采,阳光运行。
(三)继续推进收入监督。要建立财政收入日常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财政收入流失,保障财税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各种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缴纳、征收中执行财税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查处越权减免、应征不征和预征收入、虚收空转等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对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查处不按规定划分、报解预算收入,擅自延解、占压、退库等问题。
四、强化建设,夯实基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财政监督,会计信息质量,防治
安然事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但是它对于我们的警示意义仍在,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还在发展中,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会计信息影响着整个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国情下,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自动调和是不够的,需要政府出面予以支持,结合社会大众的力量监督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会计信息质量概念简述
会计信息其实像普通产品一样,发挥其效用的前提是能符合其质量标准。信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做出决策,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是指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所应具有的特征。质量好的会计信息才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与流通,当然因会计信息与成本没有那么直接的关系,其还是有别于普通的产品质量,特别是将会计信息的质量的衡量用技术手段量化比较难。
葛家澎在2003年提出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可以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来描述,质量特征具体规定了能够实现会计目标的会计信息至少应具有的一些标准,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可靠性这一要素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和公允性。可靠性强调会计信息客观的如实反映,对于会计对象的描述,不是为了满足某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去估计或着重一些方面,要求数据等的准确和格式的规范,是信息使用者放心使用做出决策的依据。相关性的意思是信息使用者可以从会计信息中找到与其决策相关的信息,因为会计信息正是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的。相关性这一要素包括预测性和及时性。预测性是指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促进提高信息使用者预测能力,特别是对未来环境和需求的预测,从而对战略等方面做出调整。
二、当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指会计信息质量达不到标准,搜集或整理过程不合规,不能反映出会计对象的真实财务状况及其经营业绩。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可以从会计基础规范和会计核算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会计基础规范方面。
1.部分企业采用了会计信息系统,但是应用不全面,并且未能按照国家会计法规规定将总账、明细账纸质资料打印保存;
2.部分企业年度会计报告未能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者编有以上文件但签章手续不全;
3.存在大额款项支付、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
4.填制原始凭证、票据入账不合规,原始凭证失真,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的情况。
其次是会计核算方面。
1.收入不实影响当年利润及利润分配,个别企业将财政拔入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入账,造成虚减收入;
2.费用支出不实,没有正式费用支出票据的情况下列为费用,甚至人为调整报表的数字,造成会计报表虚假,造成费用支出不实,影响当年信息使用者使用;
3.票据入账不合规,白纸据入账或有的企业取得的票据印章手续不全;
4.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核算还不够细。表现在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核算没有与与基本支出预算分开核算,从而分不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无法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资源的配置不合理,诱导经济利益偏向于某些拥有信息优势者,破坏经济环境秩序。
(二)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福利主要依靠财政税收,一些企业为了避税伪造会计信息,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国家项目的建设,影响这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三)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企业决策失误,会计信息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企业以做出决策的依据,会计信息失真务必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生产经营混乱等,还会导致国家宏观和微观决策失误,造成整体经济的萧条。
(四)会计信息失真影响社会稳定。如果整体经济是建设在大量的虚假的会计信息环境下,经济泡沫严重,会导致企业破产,失业人口增多,就业压力加大,犯罪活动也会增多,人们的生活就会缺少保障。
四、对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是改善现在会计信息质量不真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抽查范围和频率,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防止一些企业应付检查而临时藏匿非法行为,实地检查与账面检查相结合,尽量得到第一手资料,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国有资产、财管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集合社会的监督力量,财政内外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监督职能
财政内外监督形成合力,才能最大程度监督检查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从财政内部监督来说,财政业务机构和专门的监督作为国家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要做好带头人榜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本身机构的会计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监督工作,这是其职责所在。机构之间要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配合好财政外部机构的监督审计工作,做到内外信息的有效传递。从财政外部来说,财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社会监督等机构要配合协作与制衡相结合,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对单位财政违纪行为,要从三个方面处理,分别是企事业内部惩罚、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及其法律责任,促进我国经济监督体系朝着科学、完善及有效的方向发展进步,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缩短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距离。
(三)提高财政监督团队成员素质,加强财政监督效果
首先是思想意识上,思想决定决策的方向,起引导性作用,这就要求财政监督检查干部要对社会经济有强烈的责任感,身为国家干部,有义务有责任为国家为社会大众服务。我国在干部的选拔上还是很注意这方面,如在建设财政监督队伍时,注重选拔品德兼优、原则性强与业务强的干部。但是我们做的还不够,平常还要加强会计法等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监督人员会遇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诱惑,这就需要组织给予物质和精神支持,如体恤和关怀成员,遇到困难时及时给予帮助;有时成员犯错误不是自愿的,可能是来自家庭的某些经济压力。其次,不断更新知识,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法律变更的步伐也在加快,为适应这些变化及发现企事业单位不断出现的新的舞弊行为,我们财政监督不能在业务水平上落后,更不能原地踏步,要经常组织培训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再次,扩大会计信息质量宣传,搞好与企业关系,通过社会舆论提高财政监督在社会中的影响力震慑力,而不是形同虚设的一个机构。
(四)加大执法力度和调查结果的透明度,硬化处罚程序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财政法律法规进行,对质量有问题的会计信息,追究行为人和责任人,并加大处罚力度,让企事业单位看到政府部门对于整治会计信息的决心,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事业要通报批评,这样这些单位及其他有违法行为但还没有被查出的单位自觉遵守法律,不然将严重影响其在社会中的形象。将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化,拉近与下面企业的关系,扩大监督社会影响力。同时,要针对企业类型及具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帮助提出可行的建议。
(五)加大宣传会计工作诚信的力度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仅仅依靠财政监督的事后检查是不够的,只能起到一个督促的作用,要想彻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是要从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每一步入手。影响会计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会计诚信问题,有意造假既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又对检查工作造成了困难。会计信息失真与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关,笔者认为更多的不真实现象还是由于人员的故意所为,由于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它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谁拥有第一手的信息,谁就拥有了决策的优先权,可以做出制衡其他竞争对手的决策,可以粉饰报表上市,可以躲避税收,种种利益诱导,处于这样一个风险口,诚信不够,很容易做出违法行为。诚信建设要求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乃至整个会计行业或会计市场均具有诚信品质,塑造一个健康的环境。因此,财政部门必须重视诚信建设,如通过媒体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等,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让人们重视会计诚信。思想教育工作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彻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建立一个健康的会计体系。
(六)健全财政监督信息网络
财政监督要发挥其职能,必须能够获得及时、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并不是仅仅依靠那一时的监督检查,要提高财政监督的预警功能。目前,信息反馈的渠道还不够顺畅,有必要建立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手段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信息及反馈。真正做到网络化后,财政监督机构可以详细及时掌握财政拨付的情况,加强各管理职能部门与财政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也有助于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和解决财政监督信息不对称问题。多方位、宽视野的管理网络建设后,可以对财政资金全程追踪,对其流向和使用进行监控,同时,简化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使其有时间去做更重要的工作,如实地检查等,实地检查往往需要人员亲自检查,才更可靠。
从一个社会会计信息质量的可以看出很多方面的问题,所以现存的会计信息问题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更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要从道德素质水平和业务素质水平两方面着手,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在社会中形成一股合力,崇尚诚信、道德,积极监督会计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现在计算机水平的高速发展,信息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更提供了利用社会力量的可能,借助网络技术,在这一平台上宣传诚信的重要性,也使得信息使用者更容易得到想了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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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域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那些
农业综合开发实施十多年来,财务监督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金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少数地方也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一)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地方上一是存在擅自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改变项目用途的问题;二是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资金没有跟着项目走,有的甚至把项目资金拨给非项目建设单位使用;三是虚列支出、虚列费用,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性支出。
(二)支出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松懈,账务手续不规范。制度的漏洞是最大的漏洞,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职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制度。一些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应交税款,使用不合规发票和白条入账,有的干脆以拨代支,用收据替发票入账,还有的违规支付大量现金,造成财务管理“黑洞”;
(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客观原因是有的地方财政状况紧张,配套任务太重,难以按计划完成,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一是虚假配套。有的只下配套资金空头预算指标文件而不拨款;有的把本级配套资金拨付给财政资金专账,又以预算代扣形式从基层调回;还有的先把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由财政资金专账拨付给报账资金专账,再由报账资金专账以预付工程款名义拨给工程资金专账,再由报账资金专账绕到财政预算账户,作为本级配套资金。这些表面上是财政资金按程序拨付,实质上是利用上级财政资金达到实现本级虚假配套的目的;二是迟拨资金。有的地方把本级预算配套资金和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长期压在账户上,临时周转用于发放工资,以缓解地方财政预算资金调度困难;还有的把财政资金直接从预算账户拨给其他项目,待周转使用归后再把资金拨到财政资金专账,等等。从实际情况看,突出表现为财政资金在地、县两级滞留时间较长,资金年度结转额度较大,由于迟拨资金,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进度。
(四)有偿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有偿资金,在目前农业和农村融资体制下,实际上弥补了农业信贷资金的不足,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大项目建设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的不断发展,财政有偿资金管理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有偿资金回收难的问题,已经危及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计划内,除了预算安排一部分外,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回收的本级有偿资金中安排,进行滚动配套的。本级有偿资金的来源有限,且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回收,这将会造成本级有偿资金的来源枯竭,使得配套资金更难落实,已经危及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二是垫付、抵顶偿还有资金的问题,已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由于县级财政直接对项目单位借款,目前,能从项目中直接回收的资金不足50%。项目单位不能归还的有偿资金,则需要县级财政拿其他资金偿还,因此县级财政还款压力较大。有的地方因财力有限,就动用当年的项目有偿资金抵扣到期的还款,甚至用当期无偿资金垫付偿还有偿资金,出现了大量项目资金空转的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项项目立项选得再准,资金不到位,发展经济也还是一句空话;三是不按计划投入有偿资金,不利于发挥有偿资金的效益。有的地方唯恐有偿资金收不回,不敢借给项目单位,待有偿资金到期后直接从账户上划给上级财政部门;也有的把有偿资金变成了财政部门的短期周转资金,任意借给非计划项目;四是违反有偿资金使用政策规定。有的随意调整占用费率、任意缩短或延长有偿资金使用期限。
以上四个方面问题违反了资金管理的规定,损害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和声誉。为了保证农业综合开发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工作,以便在监督中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纠正偏差,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谁来对县域农业综合开发进行财务监督
按监督主体划分,除农业综合开发系统自身监督而外,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三者必须有机结合,相互协调,才能形成全方位的财务监督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置于全方位监管之中。这里要强调两点:即各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作为各监督主体,除日常财务监督外,也应尽量避免重复交叉监督检查。
(一)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跟踪到项目实施单位,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财政监督主要由财政监督监察部门(或专员办)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监督,农发系统内部的监督也属于财政监督的范畴。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监督可分为三个方面。农发系统内部监督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自身加强监督检查,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跟踪管理,对自身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机构的监督是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财务活动进行的监督。财政监察专员办的监督是针对某时期资金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检查。它具有针对性、时间性和覆盖面广、效果突出、解决问题集中的特点,对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