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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镇城管 执法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2-0329-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时期对于城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乡镇城管管理工作开展中,由于管理权限的缺失,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致使执法工作难以落实到实处,严重影响到乡镇的稳定发展。以往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执法扰民、重复处罚的现象,严重影响到执法效率和质量,这就对新时期的城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城管执法的诞生,可以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和力度,并且充分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为城管队伍树立良好的形象。但是,城管执法同样也发生了一系列的争议问题,出现了暴力执法的问题,严重情况下甚至出现了人员伤亡,这种执法工作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现状

乡镇地区为了更有效的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成立乡镇城管队,能够有效改善乡镇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促使乡镇城管执法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人性化。但是由于相配套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乡镇城管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城管执法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城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就当前乡镇城管队伍建设现状来看,其中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最为典型的一个问题就是城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少管理意识,对于自身工作认知存在局限,难以切实落实到实处。城管执法队伍中能够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而在这一部分人群中却鲜有能够城管完成一个案子[1]。这种现象在我国乡镇城管执法队伍中较为常见,加之执法观念较为陈旧,缺少人性化理念的运用,群众工作经验不足,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到工作成效。

2.乡镇城管队伍思想不稳

就乡镇城管执法队伍结构来看,其中主要是由市局委派和原乡镇城建监察中队的人员,这些人员由于来自不同的单位,个人性质不同、待遇不同和执法经验不同,导致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难以实现思想上的通过一,执法工作无法落实到实处,形成合力,执法工作成效自然难以有所提升。

3.乡镇城管队伍管理懈怠

l镇城管队伍在执法工作开展中,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所以很多乡镇城管队伍并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加之,乡镇工作自身特殊性,难以完全遵循市局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出现一系列缺陷和不足[2]。除此之外,很多乡镇城管部门没有工作例会,未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日常工作只能够在缺少引导的前提下盲目开展。

二、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应对措施

1.优化乡镇城管执法管理组织结构,健全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乡镇城管执法工作开展中,为了能够更有效的落实到实处,提升管理成效,首要一点就是优化乡镇城管执法管理组织结构,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执法工作机制,促使后续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对于乡镇城管执法队伍,由市局相关部门任命执法队长,其他岗位人员则是由市局和乡镇共同协商确定,文件,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3]。与此同时,健全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上下级之间的联动,一级对应一级进行考核,树立队长的权威,确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最后,明确乡镇城管队伍的作用,其地位等同于其他事业单位,为乡镇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提供更为坚实的后方保障。

2.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乡镇城管执法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迎合社会的实际要求,迎接新时期的挑战,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十分有必要的。基于此,强化用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聘用高素质人才,通过相应的公务员考核程序招收人员;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活动,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全方位提高乡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养成良好的业务素养,切实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帮助乡镇城管执法人员思想升华,崇尚礼法,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的心性品格,能够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成效。

3.加强立法工作,划分乡镇城管执法范围

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需要在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指导下,才能有序开展,这就需要国家能够尽快完善城市管理的执法机构性质、职责和地位,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现有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互通有无[4]。乡镇城管队伍并非是应急队伍,执法内容应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明确城管执法范围,避免城管执法过程中同其他部门出现冲突,影响到乡镇的和谐、稳定。

除了上述几点意外,乡镇城管工作应该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有针对性部署城管执法工作,对于其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实现乡镇多部门联动,为乡镇城管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结论

综上所述,乡镇城管执法工作中由于暴力执法的现象屡屡出现,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需要乡镇政府充分发挥自身引导作用,成立领导小组,优化城管执法队伍组织结构,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龚叶丹.论城市摊贩治理的现状与对策――以浦东新区为例[D].上海交通大学,2012.

[2]朱姝.我国城市管理执法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服务型城管为视角[D].南京工业大学,2014.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2篇

 一、乡镇财政监督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现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就***县目前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乡镇财政所主要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工作,没有或者很少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体制或者其他方面原因,乡镇财政部门自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望思想。大部分乡镇财政所认为财政监督是县监督局的事情,主观认识不足。

2、管理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检查阻力大。由于***县财政所“人、才、物”归地方政府政府管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遵从地方政府的旨意,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不能展开手脚开展监督检查。

3、执法主体不明,处理落实力度薄弱。由于财政所是乡镇的一家事业单位,不属于一级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力,往往查出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落实,大多数只能是不了了之。

4、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缺乏有序性和科学性。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乡镇财政监督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再加上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执行财政监督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实行财政监督工作往往也只能了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乡镇财政体制已由原来的一级财政改为“乡财县管乡用”模式,每年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再核算税收收入,除镇政府和财政所,其他部门全部垂直上划。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而乡镇政府及财政部门都没有收费及罚没等政府非税收入科目所赋予的职能,大部分是地方企业上交及上级专项补助等自筹收入,从严格上讲,只能属于自筹收入,而且收入来源复杂,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给监督检查也增加了难度。

2、乡镇财政收入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是部分收入具有不合理性或不合法性:如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少数部门存在乱收费现象等。

3、乡镇财政收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如何规范乡镇收入形式,严禁乱收费行为,如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的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难点是:村级收入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对乡镇政府和村组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督促整改及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三)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1、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就***县而言,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是实行“乡财县管”和“国库授权支付”模式。对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编制部门预算,对村级转移支付支出编制公共支出预算。

2、乡镇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乡镇项目资金存在不确定性,一般很难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严肃性,部门预算也仅仅是规范了财政预算内支出,而预算外支出预算在编制和执行上都不严格,部门预算改革普遍是了于形式,缺乏严密性。

(四)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与类别,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县乡镇财政支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部门预算支出:是指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的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村级补助支出:是指村级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

(3)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民政优抚资金及项目资金等。

(4)“以钱养事”支出:指对以钱养事单位的补助支出。

2、违纪违规的主要形式是:串用资金科目,不严格按照科目支出类型使用财政资金,存在挤占、挪用部分项目资金现象,有的地方还存在用下年度资金弥补上年度资金缺口现象,形成寅吃卯粮状况。

(五)乡镇财政如何开展财务、会计、资产和绩效监督,重点是什么

1、转变观念,强化监管意识。乡镇财政部门要增强大财政监督意识,要把加强财政监督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范畴,要争取财政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2、发挥优势,探索监管思路。一是要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二是要完善乡镇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三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职能和完善监督机构设置;四是要增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权力;四是要理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五是要保障乡镇财政财政监督工作经费。

3、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上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激励机制,要建立财政监督情况上报和重点违纪违规情况预警防空防控机制,要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

4、齐抓共管,开创监管局面。财政监督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积极营造大财政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实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是什么

1、“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乡财县管”主要是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难到位,对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缺乏力度;“村财乡管”主要是管帐,对资金和资产管理难到位,综合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不够。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缺乏力度,白纸条入帐、现金余额过大现象普遍。

(3)会计执法环境不优,农村的公共支出往往都无法提供规范的原始发票,支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2、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主要有:

(1)编制和申报虚假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2)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两委”存在人人手里有钱、人人用钱现象;

(4)以钱养事项目不清,明是养事,实是养人。

二、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制度:由县财政监督机构派出财政监督专员驻乡镇或区域负责辖区财政监督日常工作,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执行上级重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和执法程序。

(三)明确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内容。

(四)建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考核和评价机制,注重绩效评价。

(五)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

(六)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考核考评和异地交流机制,实行再监督。

(七)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统一的乡镇财政垂直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便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异地交流,有利于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层政府 环境监管 对策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经济资源,大量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以浙江为例,乡镇企业吸收了近40%的农村劳动力,其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88%。农民收入50%来自乡镇企业,可以说,乡镇企业已成为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乡镇企企业进一步促进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对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引发的环境问题及原因解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引发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其中乡镇工业污染损失值超过50%,乡镇工业已经成为中国环境污染的重要主体。

乡镇企业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2点:环境污染。乡镇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较为分散,技术水平不高,企业管理层对环保方面重视程度较为薄弱及硬件上较难实现集中式三废处理系统,致使乡镇企业的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废水方面,据统计,在21世纪初乡镇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1/2左右,以目前的废水污水排放看来,如果不对其进行控制,每隔5年乡镇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就上升1倍;生态破坏。大多数的乡镇企业都是在农村产生和发展,而农村的生态环境是较低层次的自然生态循环系统,表现出极大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使得农村地区对乡镇企业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容纳能力极弱,这些三废等污染物对耕地、森林、水等的破坏是非常明显的。据测算,由于植被、森林的破坏和乡镇工业 “三废”排放的日益加剧,中国水土流失面积每年正以58.19万公顷的速度扩大。流失的土壤带走了大量生态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氮、磷、钾等养分。

二、基层环境监管的困境分析

我国环境管理机制的最基层组织是县一级的环境保护局以及相关组织机构,面临着政府部门对基层面源污染的管理鞭长莫及等弊病。

(1)乡镇企业布局分散与环境监管整体力量薄弱的双重困境。县区环保部门受编制和经费制约,面临污染企业多、县域范围大、执法成本高、监管范围宽、程序要求严的现状,存在顾不全、跑不动、查不到、测不了、联系不上的乡镇企业环境监管难题。同时,基层环境监管专职人员配备比例严重不足,专职人员中“科班”出身占比低,甚至有些地方环境监管人员都是非专业技术人员,即处于“不会查”的状态。

(2)严峻的环境监管形式和软弱的基层环境执法的尴尬。我国现有24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50项行政法规,但普遍存在着规定软、权力小、手段弱等问题。目前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监管仅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两条途径。而这两条途经对于严峻的监管形势来说不够有力。若不联合其他政府只能部门,单单环境执法部门并不能真正对污染的乡镇企业实施强制措施。

三、提升基层政府环境监管力度,有效控制乡镇企业环境污染

(1)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及标准,做到基层执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新环保法的实施、不断健全的环境执法程序、不断修正的完善的环境标准支撑起基层政府环境监管体系。新环保法的实施是环境监管的法律依据;健全的环境执法程序是规范环境执法的纪律性和目的性,可避免实践中因一些技术性问题处理不当引起的争议进而影响环境执法效果,可遏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完善的环境标准是环境监管的技术基础和准则,是环境行政执法的尺度,在环境监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最为重要的是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明确乡政府环境监管职能并规定相应职责,让基层政府对乡镇的环境负责。

(2)提高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能力,强化环境保护的软件建设。一方面,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执法人员务必认真领会法律精神,把各项规定具体化为日常管理中可具体操作的规范,切实提升自己政策业务素质和执法操作能力,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投入力度,确保其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仪器。只有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才能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能力。

另一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软硬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使其能有效地独立行使职权,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所负担的任务相适应。强化硬件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在线远程定量化监控,确保污源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立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化被动的环保工作为主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环境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优势。

(3)建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乡镇企业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及环保工作开展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预算,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将有效快速提升乡镇环境监管能力。

乡镇企业环境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只有充分了解乡镇污染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律等手段,凭借强有力的基层政府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才能有效缓减、遏制乡镇污染企业的环境问题,倒逼乡镇企业良性转型,切实打开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和谐共存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郭元源头,池仁勇,汤临佳.乡镇企业所有制演变路径及动因――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2,(27).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审计大格局;“三个转变”;县镇财政审计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财政审计面临新的发展要求和任务, 国家审计署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形势,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改革的内容,及时转变思维方式,提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发展方向。就区县审计机关而言,乡镇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乡镇财政审计是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成败的关键。

一、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审计机关以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政府预算为纽带,统筹审计资源,有效整合审计计划,有机结合不同审计类型,从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层次整合审计信息的财政审计工作体系。

财政审计大格局与传统的财政审计相比,在定位上更为灵活,组织上更为周密,内容上更为全面,主要凸显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上面向全部政府性资金。全部政府性资金又称政府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政府收支按收入、支出功能、支出经济三大体系进行了分类,使政府的各项收支都能得到清晰的反映,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开展财政审计大格局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审计视野应面向全部政府性资金。

(二)审计时间上按财政年度同步实施审计。按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路,审计机关应建立以当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管理系统,在财政预算执行当年同步实施审计。财政审计工作必须在次年的5月底前结束,以保证审计工作报告的及时提交,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审计内容上融合各专业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主要以财政审计的内容为基础,还包括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四)审计方式上坚持“六个结合”。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中,要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六个结合”:一是加强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二是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三是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五是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六是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五)审计资源上实现有效整合。在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标下,各专业审计都承担着相应责任,但必须同财政审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合力,实现审计机关人力、信息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

(六)审计结果上以“两个报告”为目标。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其最终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的内涵,提高财政审计的质量,综合反映财政经济的情况和问题,形成具有价值的“两个报告”,为政府公共财政的发展提供评价,为人大常委员会审议财政的预算执行提供依据,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 财政审计大格局下,乡镇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

财政审计大格局下,乡镇财政审计最终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审计内容的转变,即从关注一般预算资金向全方位关注财政性资金转变;二是从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转变;三是从侧重解决微观层面的问题向注重研究宏观层面的问题转变。

(一)审计内容转变存在的问题

“以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就乡镇财政审计而言,应以乡镇级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进行审计。刘家义审计长明确指出“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国家财政的范畴……”与之相适应,乡镇级全部财政资金的是指乡镇级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的范畴。现阶段的乡镇财政审计主要是以一般预算资金为主要内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乡镇财政审计要从一般预算资金为主要内容向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内容转变。部门预算的实行是这一转变的基础,现阶段乡镇财政受其收入规模、人员素质等自身条件的限制,部门预算的发展还不成熟,相当一部分乡镇财政还未实行部门预算,这一现状成为乡镇财政审计内容转变的一大难题。

(二)向绩效审计转变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存在的问题,就乡镇财政管理而言,由于其收入规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及发展现状等诸多因素,财政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部门预算发展还不成熟,一部分街镇还处于由财政部门代编的状态,虽然实行了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但是预算支出仍不明晰,预算管理不细化,一方面部分乡镇由于财力因素的限制年初项目预算不作安排,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财力及需要机动安排,没有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资料分散在不同部门和人员,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另一方面一些收入好的乡镇,存在“大预算”的现象,“大”的部分成为乡镇机动支出的主要来源,这些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属于临时安排,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另外,就审计机关而言,一方面乡镇财政审计是常规审计项目,在部分审计人员心中已成定式,审计人员的创新、深化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区县级审计机关人员较少、工作量较大与乡镇财政管理水平较低成为乡镇财政审计工作的矛盾,审计人员不固定、审计信息共享等存在缺陷,对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区县审计机关对乡镇财政的审计大多停留在真实合法的审计层面。

(三)从微观向宏观方面转变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审计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全面覆盖”的审计意识和条件,“全面覆盖”是指审计范围应涉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资产,现阶段对乡镇财政的审计资金方面主要关注一般预算资金,大部分乡镇资金量小,一般预算资金只够日常行政开支,宏观问题显现不明显,这主要受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及部门预算发展不成熟的影响;乡镇财政的资产一直是审计工作的一大难题,很多乡镇没有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资产管理分散,计账不及时,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及乡镇实际情况等因素的限制,审计人员只能对部分资产进行抽查审计,在现有的条件下很难做深做细该项工作。二是审计目标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乡镇财政项目管理的缺失及审计资源的限制,现阶段乡镇财政审计主要以真实合法为主,以纠正财务管理问题为主,管理审计的层面涉及不深。

三、 搞好乡镇财政审计的方法

(一)做好审前调查,掌握收支范围

乡镇财政审计要做到把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资产纳入财政审计范围。一是把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全部纳入审计视野。从当前的情况看,乡镇级财政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还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因此,无论是税收收入还是非税收入都要全面审计,不留盲区。防止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二是把上级财政下拨的资金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近些年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其资金量占到乡镇级财政收入比重越来越大,而且有部分资金乡镇财政没有纳入预算,因此搞好这部分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延伸审计意义非常重大。三是把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范畴。国有资产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行和行使公共行为的物质基础。审计要把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作为重点。要考查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否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纳入预算管理等。四是把政府性融资纳入审计调查范围。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资金,都是以财政资金作为后盾而取得的,且数额巨大,能否用好这些资金,使它既安全运行,又能发挥最大的效益,也是财政审计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和努力的方向。

(二)建立乡镇财政项目库管理

针对乡镇财政管理及其审计现状的缺失,规划建立审计项目库,实行计划滚动管理,以乡镇财政预算执行为主线,科学合理地安排政策执行、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项目投资等审计及调查项目。每个项目都要探索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入手,以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职责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将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融为一体,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其效益、效率和效果,研究和完善项目确定机制,加强社会需求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度,使审计工作更加贴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更加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求。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5篇

如何处理好涉乡镇政府案件执行问题

乡镇政府是我国基层国家机关,其经济状况相对来说是最薄弱的,其领导干部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亦相对低下,这就造成了涉及各乡镇政府的案件执行工作的难度。自中央下发11号文件以来,虽然涉府案件执行难的局面有所改观,但涉及乡镇政府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究其原因,是由于其特殊性所造成的。本文试分析其债务的主要起因并结合本院在解决上述问题时的有关措施进而分析解决该症结的方法。一、债务的由来1、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转型期,各级地方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在内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大搞圈地运动、形象工程,发展开发区,盲目贷款上马乡镇企业,尽管在短期内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包括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暴露无遗,以至于各乡镇企业负债累累,这个包袱自然由其乡镇政府负担。因此,纵观目前涉府案件的债务绝大多数是在那个时期形成的。2、乡镇合并、乡村合并引发的债务。以我区为例,前几年,原县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强弱搭配,以强带弱,将我县原26个乡镇合并成14个,且原各乡镇的行政村亦进行了合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的发展,但其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原有的效益相对较好的乡镇或行政村在合并后不堪重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阻碍了其发展势头;再者,在合并之前,因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个别负责人大肆举债而将包袱留给合并后的乡镇政府、企业或行政村,使得合并后的乡镇政府、企业或行政村的债务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二、乡镇案件执行难的原因由于上述的原因,致使涉及乡镇政府的案件逐年增多。截至20xx年,我院在手案件中涉及乡镇政府的案件为142件,涉案金额为3460余万元。如何处理好涉乡镇政府的案件几乎成了全国所有基层法院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涉各乡镇政府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党委政府的干预。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法院冻结乡镇政府或其企业存款后,上级领导命令解冻的有之;对被执行人或直接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后要求解除措施的有之。长此以往,政府的案件成了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以致于有的执行干警产生消极厌战情绪,对待此类案件缩手缩脚。当事人对法院的意见很大,认为是官官相护。不利于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2、乡镇领导人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于对待法院的执行的态度亦各有不同,但绝大多数是对我们抱有一种对立情绪,认为我们只要要钱就是在拆他们的台,妨碍地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这种观点在各级党委政府中普遍存在,他们一方面口口声声地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却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百般阻挠,设置障碍。对于各行政村的案件,由于乡镇政府经济的薄弱,以至于经常拖欠村组干部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因此我们在执行工作中经常找不到人,无法开展工作。3、各级乡镇由于其处于最基层,其经济实力也相对薄弱。经过上世纪90年代中期银根紧缩之后,我区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倒闭关门,勉强维持下来的亦是苟延残喘;另外,随着农村税改费政策的施行,各乡镇的收入来源越来越窄,以致于维持其正常的工作都成问题,何以抽出资金用以偿还债务,更不用说发展了。以我区北部某乡镇为例,现有外债9000余万元。去年年底刚到腊月,债务人即把镇政府的大门围起来,将书记、镇长堵在办公室,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政府拖欠债务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人民法院久拖不执、久执不果也造成了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之间的矛盾,加大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不利于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我们的大局,但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却摆在我们的面前,维护社会稳定是否必须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三、对策基于此,涉乡镇政府案件的执行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要确定的是大局意识、国情意识。我们的工作是为了保障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司法权是公权力,仅是在当事人凭其私力无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时才予以公力救济。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开展的。稳定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们的大局。我们的国情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各行各业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委领导和依法执行相结合。各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国家机关,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维护国家机关的尊严。但这并不是说涉乡镇政府的案件就不执行。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要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执行人员更加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不能教条主义,机械办案。在执行过程中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为此,在执行伊始,首先与乡镇政府领导通气,将本院的执行思路告知,让其明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主动地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对此我们称之为先礼而后兵。如乡镇政府妨碍执行而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定要慎重,首 先要先向院领导汇报以研究对策,与此同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相关案情,告知执行工作的现状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需将具体案情向中院汇报,在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地方法院应对被执行人或直接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这仅仅是一个治标的问题,在当前形势下法院不可能标本兼治,但法院可在涉府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向其宣传法律知识,并通过个案的处理对局部地区的政府机关和其工作人员进行深刻的法制教育。20xx年,六合农村基金会申请执行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时任某镇财政所副所长,该借款是由其镇政府领导指令其以个人名义借款给政府使用的(目前以政府名义无法贷款),因此其对本院执行通知书、传票不理不睬,该镇亦极不配合。为此,承办人将此案汇报后,本院决定将其作为一个典型,在审查其政治身份后随即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司法拘留。当日镇政府即将兑现款送至法院,此案即顺利执结。此案的执结,极大的震慑了地方政府,其后数天,有关此类型的案件被执行人纷纷到法院交款或订立还款计划。第二、树立服务意识,将依法执行和服务地方相结合。各级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工作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工作是当前的重中之重,目前困扰各级政府的是企业的改制及农村债务化解的问题。我院在执行工作中,亦将此作为工作重点,涉及改制企业的案件我们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力争使双方均满意,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我区竹镇砖瓦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而负债累累,在我院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就有数十件,且相当部分债权人是当地农民,虽然其债权份额只占总额的很小一部分,但当事人包括未诉讼的债权人天天到政府要债,围堵书记镇长,抢占砖瓦厂的资产设备,并四处上访影响极坏。并以此为理由拒交应纳的农村税费,与政府及村组收税费人员发生冲突,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全镇的税费征收工作,并对乡镇其他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而与此同时,因市政府的退耕还田的政策使得全市砖瓦厂的数量急剧减少,砖瓦的行情亦越来越好,镇政府急于将此闲置资产盘活,为此我院积极与政府领导协调,为其排忧解难,促成该厂破产还债甩掉了多年来困扰该镇的包袱,也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地方税收,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上级法院提执。大部分的涉乡镇政府案件通过地方法院的努力基本能得到妥善处理,但亦有少部分的案件因个别领导干部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以及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而陷入困境,外地申请人的案件则更甚。在此种情况下,地方法院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后往往也很难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地方法院因当前众所周知的原因而受制于地方党委政府无法执行是全国性的问题。基于此,上级法院的提执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最大程度地避免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且效果显著。以我区法院为例,20xx年我区法院涉乡镇政府20件案件被省高院指令扬州仪征市法院和邗江市法院执行,执结率达9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开创了地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第四、讲求执行的技巧和策略,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如我区北部山区干旱缺水,极不适合水稻等农作物的生长,有大批山头无人耕种,荒草丛生,很多行政村亦有相当一部分耕地被闲置,造成土地资源极大的浪费。但该地区却适于种植意杨等树木,且意杨生长期短,经济效益高。凌某某申请执行六合区竹镇光华村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任何企业,全年的收入仅限于农村税费征收的返还款维持日常开支,当初借款亦为了解决年终分配的问题,可以说是无履行能力,但该村有闲置土地数百亩。鉴于此,我们就主动做申请人的工作,让其考虑到该村的实际状况,后经公开招标以15年的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形式抵偿其债务。在此之前,执行人员到区林业局帮助申请人了解有关国家关于林业种植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林木的市场行情以打消其顾虑,之后又四处为其联系树种,并帮助其从地方林业部门领取相应的补偿款。该案的圆满执结既使光秃秃的山头得到了绿化,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案执结后,亦有数位未诉讼的债权人通过此种方法与该村解决了纠纷,这也使得该案的解决方法为今后我院类似案件的执行开拓了新的思路。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6篇

关键词: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现存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0-0160-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主要是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而随着镇级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基层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许多问题如果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解决,无疑又增加了“上访”量,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数。目前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改革的进程缓慢,在全国一些省份,如:浙江省、广东省正在探索在城市中心镇进行镇级政府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理论上讲镇级政府执法机能的健全会更有利于基层镇级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更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有序发展,更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尽管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权力总体重心下移,但是,镇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状况不容乐观,在一些地方,镇级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抓项目,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投入不足,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基层镇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增强基层镇级政府的行政执法影响力。

1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1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环境差

首先,镇级区域社会生态环境人情作用大于法的作用,一方面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乡村熟人社会意识浓厚,镇级区域地处城乡结合部或远离市区,基层社会公众通常以村规民约作为行为准则,对于基层行政违法行为的了解一般概念性认识不强,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感;其次,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环境复杂,镇级政府一方面以维稳为中心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根据地方实际处理委托执法事项,时常将两者之间交叉重合的地方混同于行政执法一起抓,分不清彼此,在执法与不执法之间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在行政执法幅度的把握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一些行政执法领域,镇级政府执法人员超出行政执法委托范围的情况也屡有发生,行政委托执法要求镇级政府行政执法要以签订的委托执法事项权限范围为依据,以“县、区”执法部门名义进行行政执法,而能够完全贯彻执行的并不是一种常态,就现阶段而言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中比较大的现实问题就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畅,基层社会公众对于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事项一直不是很明了,当遇到基层工作阻力时,镇级政府贯于运用行政手段来处理问题,而目前设置在乡镇的城管执法中队成为了镇级政府的“香饽饽”,往往被调遣到镇级政府许多非行政执法的活动中,导致基层社会公众对执法人员产生对立情绪;再次,基层区域学习法律的文化氛围不强,在一些镇、社区人员集中的地方,几乎没有几个正规的行政执法宣传点,在一些基层乡村及社区的公示宣传栏里关于基层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宣传资料更是少之又少。对于与基层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都没做到位,致使基层社会公众认识不清,危害性认识不够。

1.2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不明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有其十分为难的一面,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处于半遮半掩的状态。首先,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明朗,镇级政府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正式确认,这也就涉及到以何种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问题。虽然现行法律授予了镇级政府一些行政执法权,但是行政执法权的内容还不是很具体,导致了行政执法的障碍较多;其次,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执法界限不清,镇级政府与上级执法部门之间执法界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重叠与交叉部分,未免会使得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出现出力不讨好的局面;再次,镇级政府得到的行政执法委托权项较少,一些重要的行政执法权项还保留在上级执法部门中,这样就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有些能够在基层镇级政府解决的事项,经过走体制内的程序丧失了执法的最佳时机使得执法效果不佳。镇级政府作为基层行政主体,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样担负着整个国家行政执法权的一部分职能,基层地域的广阔并不能使基层行政执法限于被动,相反,基层行政执法更应向广度延伸。与其他形态的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执法的处理性,更能体现行政行为的公共目的性、高权性、单方性和定性等特征。应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法律法规在基层的有效运行。

1.3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能力欠缺

镇级政府由于执法机能的不健全,执法体制矛盾多,执法力量相对于市、区执法部门比较薄弱等诸多缺陷,使基层政府的执法效果不能尽如人意。首先,基层镇级政府基本没有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显得单薄,对于某些复杂执法事项有时显得无能为力;其次,基层镇级政府联动执法协调能力差,目前设在乡镇(街道办)实行垂直领导的各种站,乡镇政府基本无权进行调动。最为重要的是乡镇(街道办)政府缺少一些制裁性的行政执法权种类,缺乏一定的震慑力。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地方行政官员为了追求行政政绩或者其他不为人知的目的,运用行政权干涉一般的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活动,严重影响了基层镇级政府的刚性行政执法效应。

1.4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缺乏有力监督

基层镇级政府一贯以来以处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为中心,置基层行政执法于次要地位。领导人员不重视,镇级政府人大监督乏力,行政问责无法认真落实,存在执法“走过场”现象也就不足为怪。如果长此以往下去,基层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生命力将难以体现,基层矛盾会日益呈现叠加效应。

1.5 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

当前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任务重、工资待遇低、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是首要问题。由于镇级政府囿于行政级别的限制,导致了执法人员紧缺,为了应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需要不得已将编外合同制协管员引入到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中,以此协助处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协管员本无执法资格,仅在基层执法中充当协助者角色,但在现实生活中协管员协助执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当出现侵犯公民权利的不良事件,基层行政机关常以“临时工”、“非行政执法人员”做挡剑牌,素不知社会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样做只能削弱基层政府的执法公信力。最为重要的是,在我国一些乡镇并没有独立的财政权,执法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已经成为一项急需解决的问题。

2 解决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中现存问题的对策

2.1 优化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环境

首先,全方位进行行政执法宣传、增强宣传力度。从行政执法的角度看,行政机关的执法涉及广大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将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的各种具体关系纳入了法律的要求的秩序范围,实现着对整个社会活动的调整。由于镇级政府执法范围不仅限于镇区,还辐射及镇级农村区域和城乡结合部,一方面镇区农村地域广袤,增加了基层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难度,另一方面执法内容也比较庞杂,也给开展基层执法活动带来了困难,其中包括:(1)经济行政执法(农、林、牧、渔);(2)安全行政执法(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公路、村道路、桥梁);(3)科、教、文、环、卫行政执法;(4)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等,因此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正所谓有了有效的沟通,才会有有效的执行;其次,镇级政府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要使基层社会公众形成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镇级政府应带头依法办事,不唯上、不唯情,只唯事、只唯实,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正所谓吏风正,则民风正,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大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力度,多地点、多场地设置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宣传点,实现点与线、线与面的全覆盖(即在各社区、村委会都应设有常规基层行政执法宣传点),力求遍布镇区每一个角落。

2.2 创新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模式

镇级政府执法旧有模式已经显得不合时宜,创新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模式已为大势所趋,通过运用新的执法模式,最大限度的改变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权错位、越位、不到位的现状,这也对建设基层法治政府大有裨益。当然创新基层镇级政府执法模式还涉及市、县(区)政府执法部门与镇级政府的人事权、行政事权及财政供给等各方面如何进一步匹配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进。目前解决镇级政府权责不一的关键是执法模式的创新,必须创设一种能够摆脱现行镇级政府执法困境,同时又能调动镇级政府执法主动性的新模式,而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派驻乡镇委托执法无疑是一种优选。为此,笔者认为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派驻乡镇进行委托执法来解决基层镇级政府执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权限过小问题,具有切实可行性,一方面通过委托执法进一步明确界定镇级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清执法事项、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形成快速反应机制,避免走形式主义,做到查处一起,威慑一片的长效机制。

2.3 切实提高镇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

首先,应着力增强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执行力,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行政活动,使静态的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实在在的运行。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公权力,任何人都不得以其来谋求私利。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已经成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内涵,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更需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明理,说明利害关系以及明确表明行政执法态度。镇级政府行政执法不同于服务性政府行政事实行为,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具有刚性行政行为特质,不同于柔性行政行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容讨价还价;其次,应着重提高镇级政府行政执法公信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行政法治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作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持“一碗水端平”的执法态度,坚守基层行政执法底线,树立正确的法律思想意识做到客观、公正执法,敢于勇于坚持原则坚决依法办事,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到位。基层执法人员也绝不能以行政权力来谋求私利,更不能把法律抛掷脑后违法执法,本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镇级政府执法能力建设应当长抓不懈。

2.4 完善对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笔者认为在加强镇级人大监督及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的同时,还应注重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如:建立检察机关对镇级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这也是由我国检察机关特殊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为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适时将镇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检察监督体系之中也是检察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基层法院也要做好对镇级政府申请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做到严格、认真、审慎对待申请强制执行事项,对于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切实增强司法机关对镇级政府的司法监督作用。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7篇

【关键词】 乡镇 财政 资金管理

一、前言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体系与制度,是权衡乡镇财政担负一级实体性财政的显著标志,对乡镇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执政地位的巩固有着重要影响。它对乡镇政府之间划分预算管理权限以及收支范围进行确定,是维系乡镇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制度,同时对乡镇政府筹集资金的责任、范围与权力做出具体规定,使乡镇政府在财政管理工作上实现有权、有责。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乡镇财政应该在农村公共财政建设当中充分发挥出承上启下的作用,以确保在乡镇新时期下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在财政工作上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持续稳步发展。在乡镇财政职能方面,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乡镇财政的服务职能:伴随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乡镇财政干部能够从繁重的要款催粮当中解脱出来,对乡镇财政服务职能以及领域实现进一步拓展;其次是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乡镇财政是乡镇资金综合管理部门,应该对乡镇所有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全面整合运用整个乡镇的财力,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是乡镇财政监督职能:会计法以及预算法都给予乡镇财政管理部门依法治财、依法理财的职责,只有切实做好财政监督职能,建立一套规范运行的以及高效服务的乡镇财政体系,才能真正做到对财政实行有效的约束。

二、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制度建设较为落后,缺少完善、健全、规范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当前乡镇财政部门的管理制度比较落后,未能做到适时而变,缺少完善、健全、规范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体系。“乡财县管乡用”仍然游刃有余,大体上都是从原先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推进乡财县管改革,部分地方机构进行合并后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多数流于形式。一般来说,乡镇财政部门缺少完善、健全、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部分部门即使有资金管理制度,也并没有成为执行的依据,有的条规过于空泛,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体现,被随意修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导致资金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造成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混乱,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不能很好地发挥资金管理工作的效用。

2、虚收虚支财政资金

由于部分市县政府给予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年度任务超出乡镇政府实际财源,而且还把乡镇主要领导人的政治前途和其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挂钩,导致部分乡镇领导者,考虑到自身的政治前途,便指使、授意所属土管所、经委、财政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通过虚列自身土地补偿款、乡村道路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扶持资金、村级经费、税收返还等方式来汲取财政资金,再经由税务机关,将这些资金入库营业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由此实现虚收地方财政收入,造成虚收虚支财政资金。

3、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缺少规范性

近些年来,伴随有关部门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乡镇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对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进行了重点强化与管理,但是因为部分乡镇执行工作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尽成熟与完善、主要经办人员和领导人员的法制意识淡薄及以及镇财力较为紧张等原因,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较低、支出手续不健全、拨付不及时、专款收支没有进行专户核算、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虚列专项支出汲取财政资金私设自己的小金库、监督流于形式造成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等。

4、缺乏有力的监督、控制和考核工作,管理手段落后

在资金管理的控制工作方面,很多乡镇财政部门做的还不尽到位,忽视对货币资金内控的管理,缺乏有力的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的工作。虽然多数的乡镇财政收支已经实现乡财县管、经由县财政支付中心统一进行核算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很多乡镇的财政收支由乡镇财政所进行统一管理,管理粗放、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乡镇财政部门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清晰,在事前规范上,对管理工作掌控不到位;在事后监督上,没有完善的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使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三、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综合考虑上述问题,乡镇财政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想要求得更好的发展,就务必要找出应对措施,不断强化自身资金管理工作,集中力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求得长足、长远发展。

1、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建立好完善、健全、规范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使其在资金管理工作上有章可循,引起广泛关注。我们应该对乡镇财政所现有实行的制度重新进行评价与组织规划,健全新的管理体系,形成统一的有关乡镇财政所管理工作的制度,制定乡镇有关负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之成为一套完善新型的制度体系,新制度体系要对财政所的职能进行明确,把保障上级政府与国家财政政策的执行、落实作为核心,在管事权上重点强调依法理财。首先,应该明确划分乡镇资金管理的层级,规范财务员工的权利和责任,不能仅让规章制度成为文件,还要落实到实际行动;其次,还应该明确划分乡镇财政各部门及其员工的权利与责任,做到资金管理人人重视,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后,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可对制度进行随意修改,需要修改时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使该资金管理制度真正成为乡镇管理资金工作贯彻执行的有力依据,强化资金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管理工作真正发挥效用。

2、努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每年国家都会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农村,作为最基础的经济管理部门,乡镇财政是落实执行中央各项方针的实际操作者,乡镇财政要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以及安全性,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资金的跟踪上,努力做到严把审批关,规范各审批流程,杜绝暗箱操作;严把使用关,对各专项资金,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把核算关,对每笔核算都要进行专账专人管理,杜绝混合管理;严把监督关,对乡镇财政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杜绝“马后炮式”的监督;严把支出关,对每笔支出都进行严格控制,杜绝增加债务。

3、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注重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积极对乡镇财政所内勤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做到所用必有用,且必须持证上岗。乡镇财政部门还应该积极实行奖惩制度,明确划分其应该行驶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不可让规章制度成为文件,还要落实到实际行动,真正做到好要奖错要罚,防止相关人员为了自身利益,而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违背执业原则的行为;积极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县级财政至少要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业务、政策培训,各乡镇应该经常性地进行业务学习,从教育入手,强调理论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税务、金融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拓宽自身知识结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准以及社会责任感,强调财务人员自身诚信,树立操守为重、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以逐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4、积极实现资金现代化管理

乡镇财政要找准切入点,针对当前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立足于乡镇财政管理较为落后的现实,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伴随网络时代的来临,乡镇财政也应该积极利用电子计算机的先进科学技术,采用专业化、规范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在一个较大的数据平台上充分发挥资金管理的作用,从而加强管理工作的控制效果。具体说来,可以开发或者引进一套完善的资金管理软件,使管理工作程序化、信息化、一体化,避免了传统方式下的人工行为,加大了信息的真实度,真正使资金管理融入到了乡镇财政的整体运作中,实行了规范操作。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实现安全高效运行

乡镇财政局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资金安全的管理工作,依据乡镇财政的实际情况来采取有效措施,具体到实际工作,首先考虑对原先设立的银行账户等进行统一、全面的整理整顿,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要求,将不必要的账户都予以撤销,同时完善保留账户的后续处理工作,如有必要设立新的账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与规定,审批通过后才可开户,各乡镇财政所不能私自设立新账户。其次,要依照国家有关会计核算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健全其管理制度,科学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各岗位权利责任,对于资金安全相关环节要加强审核与监督;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由乡镇领导进行审批,财政所长核查把关,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年度预算以及用款计划进行资金拨付,同时加强重要收付票据与印章的管理,票据与印章是资金活动的关键控制点,做好相关工作极其重要,很多资金被挪用就是因为对票据与印章的监管力度不够,完善对银行预留印件的管理工作,实行分人分印管理,私人印章应该由被授权人员或者本人亲自保管,采用印章票据使用登记备查制度。最后,财政资金核算管理工作要严格依照《会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执行,建设财政部门与开户银行、预算单位以及财政内部间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等。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积极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实现安全高效运行。

四、结束语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为了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讨论就显得尤为重要。乡镇财政应该在农村公共财政建设当中充分发挥出承上启下的作用,以确保在乡镇新时期下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在财政工作上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持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德全:刍议乡镇财政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现代商业,2010(5).

[2] 朱永行:国内外汇率风险管理比较研究[J].世界经济情况,2009(2).

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存在问题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基层政府 乡镇政府 执政能力行政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110)09-036-03

一、当前我国乡镇政府行政执行力问题分析

乡镇政府直接面对农村广大人民群众。行政执行的难度大,压力也大。长期以来,乡镇政府的行政执行力是相对较强的。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承担了不同的任务,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和政治的转型期,加上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加深,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使基层政府的职能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乡镇政府在提高行政执行力方面正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1.财政困难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影响行政执行力的提高。乡镇政府的财政赤字和负债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在不发达地区尤其严重,已经出现难以支撑政府机关有效运作的困境,有的地方已经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据统计,目前全国乡镇负债总额已达到2000亿元。财政问题使得乡镇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财力无法支撑执行成本,最终影响执行效果。

(1)乡镇政府机构运行成本过高,导致执行力低下。据20()3年中国乡镇发展报告,全国乡镇机构平均超编2到3倍,平均每个,镇内设机构16个,其人员平均人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2至3倍。平均每个乡镇的下属单位18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标严重,乡镇“人头费”支出约占财政预算的70%~80%;再加上几乎所有乡镇都有小汽车、电话费等费用,导致非生产性支出大大超过财政支撑能力,一个乡镇每年用于公车的费用都在20~40万元左右。这些非政策执行过程的过分花费导致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增加,使得乡镇政府在政策执行之前就已经花费了大量的财政经费,这无形中导致行政执行的成本增大,阻碍了政府政策的有利执行,最终降低乡镇政府行政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2)分税不公,职责过重导致;镇政府承担过多责任。降低执行力度。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权大幅提高,地方财权大幅下降,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不对等。在地方财政构成中,省、市财政所占比重较大,基层财政所占比重较小。目前,我国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而县乡财政供养人口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口的71%。地方的财政能力减弱,但地方承担的各种事务、公共服务并没有相应减少,许多本来应该由中央、省市承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是由基层政府承担了。而乡镇财政分成方面又处于最不利地位,难免造成乡镇财政困难。这种分税制度导致乡镇政府只有少量的钱要去做大量的事,原本许多应该由上一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执行都落到了乡镇政府的头上。我国叉务教育的费用应该由中央政府和省一级政府负担主要部分,但实际中这些财政任务大都落到了乡镇政府的头上。这样就使得乡镇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无力承担过多的财政负担,只能执行一些自己财力能够做到的事,而一部分政策就由于乡镇政府的财力问题无法得到执行。这样一来乡镇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就由于财政自担而降低。

2.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明晰,越位与缺位并存。

(1)《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必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有其组织性强、政令渠道畅通、贯彻落实迅捷的优越性,但在实施管理过程中,由于以上法律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只是原则规定,并未规定具体的职责范围,内容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更未规定具体的职责权限。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上级政府均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要求乡镇政府抓好落实。有的工作要与上级部门相对应,“上面分系统,下面当总统”,甚至可以说,只要有事发生,就有乡镇政府的责任,乡镇政府成了全能政府。

(2)按照政府职能的要求,乡镇政府对乡镇经济、教育、文化、卫生度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负有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的责任,但目前我国乡镇政府还存在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式,已经超出自身的职责范围行事。有的乡镇政府干预过多,直接插手生产经营活动,用行政手段介入竞争领域,同时,在日常具体工作中,乡镇政府的主要精力用于应付“中心工作”达标检查验收。乡镇干部多数给上级机关办事,依靠上级的指标工作,用于农民所盼、社会所需的时间就少,未能履行好所承担的公共职责。

3.基层缺乏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1),村缺乏良好法制环境。乡镇政府领导一般年龄老化,文化偏低,机构行政执行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制知识和观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讲人情”“看关系”等现象,干部中存在“怕做事出事”的思想包袱和“当满票干部”的不良心态。政策执行不是依照相应的执行程序进行,而是根据领导人的指示执行。如果上级的政策与执行机构或者某些人有利益冲突就会出现变相执行或者不执行的情况。乡村农民缺乏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在政策执行当中,由于不了解政策和法律而盲目抵制或者不配合政府执行。这就导致乡镇政府执行力缺乏一个有力的法制环境保障其执行。

(2)乡村宗族势力对执行环境的消极影响。宗族势力复活与蔓延极易造成;村人际关系紧张,危及乡村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宗族势力对外容易产生排斥情绪,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不同族娃之间、村民之间以及村与村之间的和睦团结,人为制造紧张关系。乡村宗族势力不断蔓延且易形成一定的地方势力,把持,村基层政权,严重阻碍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当宗族势力蔓延在部分,村愈演愈烈时,其恶劣后果是置政府政策、法规于不顾,公然抵制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抗粮、抗税、抗计划生育,甚至有组织有预谋地围攻政府机关、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乡镇政府行政执行体制僵化,执行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

(1)政府执行制度主要包括政府的组织构架及运行制度,政府的执行资源配置机制、缋效奖惩机制、执行监控机制等。良好的执行机制可以使各种执行力量得以畅通无阻地传递,而且倍增执行力量的强度。但目前我国政府人员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缺乏系统协调,互不配合甚至互相拆台的现象经常出现。例如在进行假冒伪劣商品打击的问题上,就出现了公共执行任务中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

谁都不愿意执行的状况。某些地方还出现上级政府认真打击而当地政府却暗地保护的情况,个别基层人员甚至出现故意设置障碍,或为制造商通风报信,阻碍执行的情况,导致整体效果不尽如意。

(2)一些基层政府对有关任务的执行方法简单机械,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如一些政府习惯于开会、发文件或者一般号召的简单方法执行政策。布显多落实少,不去抓贯彻,也不去抓检查抓监督。一方面是上级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又造成文山会海现象的出现。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降低了执行效率。更有甚者,则是执行主体的执行方法粗暴野蛮,造成执行的偏差和扭曲。影响政府执行的有效度。

5.基层政府行政执行人员素质较低。我国乡镇行政人员处在农村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肩自着大多数的行政执行任务。这支队伍虽然经历过多次的乡镇改革和教育,其行政人员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依然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要求。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弊端阻碍了公务员品德素质及知识素质整体水平的提高。由于现行体制下,缺乏领导干部竞争体制,造成了干部群当中的人际关系过于稳定,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干部一家亲,工作效率和清正廉明无法得到有力的保证。另外,由于当前机关干部的晋升仍然采用论资排辈的旧模式。利用关系晋升更是公然成风,这自然阻碍了许多高素质的公务员进入领导岗位,同时还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导致乡镇领导干部队伍水平较低。

(2)执行公务人员缺乏必要的执行能力。乡镇行政执行人员普遍缺乏执行应具备的管理思想、技术、方法以及管理艺术,缺乏必要法律和管理知识,导致执行人员缺乏对政策法规的深入了解。部分行政执行人员对上级的既定方针和政策没有进行“原则性和创造性相统一”的科学解读,在执行政策时或断章取义,或虎头蛇尾,或搞形式工程。这是对执行力的最大干扰,也使执行人员形成了相应的惰性,习惯于简单机械的工作方法。

二、提高基层政府行政执行力的对策

1.改革乡镇政府财政制度与组织制度,减轻财政负担。

(1)改革乡镇政府机构,精简人员。保留并适当强化履行政治职能的机构。而压缩甚至撤并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对规模过小的乡镇可以适当合并,减少数日,扩大规模,求得行政管理中的规模效应。严格控制在编人数,根据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等条件。把编制数核定下来,以法规的形式严格控制。降低乡镇政府机构运行成本,把多余的财力转移到支持行政执行上面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有利于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2)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构建扁平化的政府层级新框架。减少现有的政府和财政的层级,积极推进“乡财县管”的试验。使乡政府成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从根本上消除乡镇政府包揽过多、干预过分的格局,从而为乡镇财政创造较为宽松的执行环境。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乡镇政府执行能力。就目前我国农村的状况来看,除了少数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层还主要是吃财政饭,如果没财政的转移支付。要依靠自己的财力为农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根本做不到的。同时。现行财力格局决定了不同层级和地区间公共财政的支出能力,也决定了现阶段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支出主要应由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承担。要通过理顺财税管理体制。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由以农民为主转到以政府为主,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通过上级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自担原本由乡镇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减少乡镇政府在执行过程中的财政负担,让乡镇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去执行和落实上级的政策。

2.合理确定政府职能,要做到依法行政。

(1)规范乡镇政府职责,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事权。现阶段要加快有关乡镇政府职能法律的制定,规范乡镇政府的职能,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法律依据。按照十六大提出的“依法规范乡镇政府的职能,正确确立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的要求,结合《地方组织法》,尽快制定规范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机构度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地方性法规及实施细则,使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治的刚性手段来规范、界定;镇政府的职能。

(2)加强绩效评估,推行行政问责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绩效导向,明确绩效管理与评估的指导思想。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要规范行政间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解决由谁来问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规范行政间责的客体及其职责,明确责任种类及责任追究方式。规范行政问责的程序,实行行政间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营造良好的公共管理环境。

(1)理顺乡镇政府与上级的关系。上级政府在分权与放权之间要有一个合适的度。打破原有机构之间“条快”管理,除保留县级的必要派出机构外,其他机构可由乡镇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级各类机关之间政令畅通。保证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得到直接的领导和有效的监督,从而提高乡镇机构的行政执行力。

(2)加强乡镇的思想政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水平。要以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使广大农民正确认识政府的法规政策。通过深入持久的普法工作,使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能够掌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从而保障各项政策依法有序进行。

(3)妥善处理政府与宗族组织的关系,加强对宗族组织的行政管理。目前宗族自治已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严密的自治结构和族规宗约,短期不会自然消亡,政府理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宗族组织的行政管理。如对宗族自治要依法登记,严格管理,因势利导,使其沿着有利于社会运行的方向发展。其次是努力促进宗族文化自身的创新。这是节制宗族势力蔓延的最根本的措施。宗族文化中的许多内容早已落后于时代要求,有的甚至阻碍新农村发展。因此要时其文化进行积极的引导和限制,努力寻求更多更新的宗族文化活动形式,淡化其封闭性与封建性;按照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重新制定祖规宗约,把宗族文化活动内容限制在遵守国家法令和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相协调的范围内,使其内容更具丰富的时代性,从而实现宗族文化的自身创新,确保宗族组织活动健康向前发展。

4.改革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1)建立协调有效的行政组织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执行组织结构,减少执行层次,实行执行组织的扁平化。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各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一致性,避免权力的非程序运行。设计

规范合理的执行流程,消除执行过程中的多余步骤,减少资源及时间浪费,规范执行行为,避免执行失范和执行偏差,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有效的行政执行指挥体制,要简化繁琐手续,提高指挥效率。注重各级指挥执行主体的指挥权限和相应责任,进一步改变过于集中的领导体制,下放权限,明确责任。

(2)采用先进的执行工具,提高行政效率和效果。现夸社会科技日益发达,传统的执行工具已无法达到快速高效的执行目的。应当努力建立起电子政务,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行政执行力。各级政府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彼此连接,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会议召开远程化,公文传输电子化,日常办公自动化、窗口业务网络化。在执行过程中相互配合。节省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

5.全面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

(1)对执行人员的思想素质进行培育。要对执行人员加强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培养他们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他们执行工作既积极主动。又有纪律性,诚实可靠不搞形式主义。通过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使公务员队伍素质得到持续的提高,强化公务员已有的技能或培训新的技能。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在人事管理上强调流动性特点,打破公务员终身制,鼓励公务员努力向上,自觉提高素质。通过评级系统来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使公务员的消极行为和违法行为得到控制。建立较完善的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制度,落实培养责任和义务,并针对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经赞来源、培训标准、考核评估、分配使用等建立法律法规。创新培训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对公务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