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水务工程报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根据市人大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述职报告的要求,现将一年来履行公职及其它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依法履行职责方面
水务局是*年机构改革的新建局,人员来自各个方面,作
为第一任水务局长,我重点强化三大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以水务工作支持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己任。我在系统内反复强调,不谋全局就不足谋一隅,水务工作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经济发展,要在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推动自身的发展,使之成为全局的共识,从而自觉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确定自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是海堤围护起来的城市,海堤是捍卫城市安全的重要生命线,我刚到任时,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堤围“防洪标准低、运行效率低、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这不仅给城市带来极大隐患,更严重制约西部经济发展。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业西进、城市西拓”战略目标的实现,我确定了在*至*年内完成建设西部主要堤防的任务,并在全局内提出“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迎难而上”的口号。在筹资难、拆迁难、建设难等多种不利因素下,我们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海堤建设工程,并纳入了全省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提出用堤围防护费抵押货款,跑北京,到省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目前,总投资*亿元,建设*公里高标准堤防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由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投资*.*亿元的白蕉联围项目已完成了一二期施工,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抗灾的保障。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水务工作,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水务体制正处在传统水利工作向现代化水务事业转化的变革时期,我试图在这一变革中把握好三大转变,即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向水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转变;从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水利向以资源优化配置的资源水利转变;从城乡水资源分割的管理体制向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转变。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力图克服水利工程长期以来“重建轻管”、机构臃肿、经营粗放的状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既提高了全市堤围、水闸的管理养护水平,又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第二,用市场化的模式理顺排水机制,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在污水处理实现了特许经营后,我又积极探索和世界接轨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即维护了社会利益,又按照合同兼顾公平。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了大摸底、大梳理,制订了相应的建设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总投资近*个亿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渠截污改造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第三,整合资源,让水利设施为供水服务,让城市供水为农村服务。水利设施和供水设施原来分属水利和城建部门,相互分割。水务局成立后,我就大胆地尝试“让水利进城,让供水下乡”,我通过水利的优势,预测水情,控制资源,置换前山河的水质,为咸期抽抢淡水创造条件,确保城市供水。同时利用城市供水的优良资产整合农村供水资源,有效地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西部农村改水难的问题,让农民喝上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心水”。第四,大胆借用外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我感到要在短期内彻底改变水利设施的落后状况,单靠我市的自身力量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利用体制的优势努力创造上级机关支持的条件,另一方面,我多次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近年来,我们得到了上级近*万元的水利资金支持,今年,在市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下,我们努力运作,又将乾务、小林两个联围共*亿的投资纳入省上报中央的打捆项目,待中央立项后,我们将获得大数量的资金支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至高责任。水务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我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因此,我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每当咸潮来临,我总是提前进入情况,组织做好资源统筹和供水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非常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同时,又大力展开宣传,在全市形成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平稳地度过了*年以来的第四个枯水年。今年,我们又面临着广东省连续三年的干旱,特别是上游水利建设给我市咸期抽取淡水造成了极端困难的情况,为此,我五月份就敏锐地意识到今年咸期供水的严竣形势,并于*月和*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省水文专家研究咸潮问题,提前启动了咸潮预警机制,准确地评估今年的咸潮,并带领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协商解决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项措施已经在紧张有序的实施中。作为水务局长,为保障城市安全、可靠的供水,我将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同时,我还兼任市三防副总指挥,具体协助市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一方面,我组织修订了三防预案,落实强化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另一方面,每当台风暴雨来临,我都当好市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精心组织,科学决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到哪里有灾情,自己就出现在哪里,当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我担任水务局长后能认真地贯彻执行宪法、水法和防洪法,特别是认真履行水法、防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对于人大提出的议案和人民代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我从思想上一直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希望。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建议*份,为了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在全局多次主持召开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列出解决时间表,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我还主动约请了部分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意见交换,以便更好地了解代表意图。与此同时,我时刻注意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特别邀请人大领导多次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三防工程进行检查,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防汛中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我们落实了珠人常*号函件,将斗门西安大泵站工程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安排*万元的补助资金;形成了中水回用和排洪渠管理的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西水东调的可行性研究也正在进行之中。总之,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不但要使党委、政府满意,取得上级的支持,更要使人民群众满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勤政廉洁及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水务局肩负着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利防灾减灾、三防等工作的重任,为了能够保护城市水安全、保障城市可靠供水、维护的美丽环境,我从未敢懈怠!我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同志们不能做到的,自己也要做到。首先,我着力打造一种精神,在总结水务工作特性的基础上,我提炼出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水务精神,以激励全体干部开拓创业的激情,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共识,同志们的思想境界在实践中得到升华,面对人手少、困难多、压力大的现状而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智慧;第二,水务工作的特点是投入大,项目多,今后几年内我们还将在水务工程上投入巨资,因此,防微杜渐、反腐倡廉,避免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是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我经常在全局开展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和讨论,另一方面,力图建立一种防止腐败发生的机制,我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共同商讨在水务系统内建设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工作机构,制订运行机制,特别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阳光工程。第三,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干部的潜在能力,我在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上下功夫,使每个同志、各级干部有职、有权、有责,要求同志们敢闯、敢试、敢创新,要善于把上级领导的意图和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主动为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做到兼容并蓄,从而使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批评空谈者、鞭打是非者、支持实干者”踏实干事的氛围;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环境;搭建了一个“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技术优先的工作平台。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依法履行职责方面
水务局是年机构改革的新建局,人员来自各个方面,作为第一任水务局长,我重点强化三大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以水务工作支持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己任。我在系统内反复强调,不谋全局就不足谋一隅,水务工作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经济发展,要在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推动自身的发展,使之成为全局的共识,从而自觉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确定自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是海堤围护起来的城市,海堤是扞卫城市安全的重要生命线,我刚到任时,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堤围“防洪标准低、运行效率低、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这不仅给城市带来极大隐患,更严重制约西部经济发展。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业西进、城市西拓”战略目标的实现,我确定了在5至8年内完成建设西部主要堤防的任务,并在全局内提出“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迎难而上”的口号。在筹资难、拆迁难、建设难等多种不利因素下,我们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海堤建设工程,并纳入了全省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提出用堤围防护费抵押货款,跑北京,到省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目前,总投资24亿元,建设200公里高标准堤防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由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投资1.84亿元的白蕉联围项目已完成了一二期施工,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抗灾的保障。
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水务工作,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水务体制正处在传统水利工作向现代化水务事业转化的变革时期,我试图在这一变革中把握好三大转变,即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向水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转变;从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水利向以资源优化配置的资源水利转变;从城乡水资源分割的管理体制向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转变。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力图克服水利工程长期以来“重建轻管”、机构臃肿、经营粗放的状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既提高了全市堤围、水闸的管理养护水平,又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
第二,用市场化的模式理顺排水机制,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在污水处理实现了特许经营后,我又积极探索和世界接轨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即维护了社会利益,又按照合同兼顾公平。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了大摸底、大梳理,制订了相应的建设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总投资近4个亿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渠截污改造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
第三,整合资源,让水利设施为供水服务,让城市供水为农村服务。水利设施和供水设施原来分属水利和城建部门,相互分割。水务局成立后,我就大胆地尝试“让水利进城,让供水下乡”,我通过水利的优势,预测水情,控制资源,置换前山河的水质,为咸期抽抢淡水创造条件,确保城市供水。同时利用城市供水的优良资产整合农村供水资源,有效地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西部农村改水难的问题,让农民喝上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心水”。
第四,大胆借用外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我感到要在短期内彻底改变水利设施的落后状况,单靠我市的自身力量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利用体制的优势努力创造上级机关支持的条件,另一方面,我多次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近年来,我们得到了上级近3000万元的水利资金支持,今年,在市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下,我们努力运作,又将乾务、小林两个联围共18亿的投资纳入省上报中央的打捆项目,待中央立项后,我们将获得大数量的资金支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至高责任。水务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我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因此,我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每当咸潮来临,我总是提前进入情况,组织做好资源统筹和供水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非常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同时,又大力展开宣传,在全市形成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平稳地度过了年以来的第四个枯水年。
今年,我们又面临着省连续三年的干旱,特别是上游水利建设给我市咸期抽取淡水造成了极端困难的情况,为此,我五月份就敏锐地意识到今年咸期供水的严竣形势,并于5月和9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省水文专家研究咸潮问题,提前启动了咸潮预警机制,准确地评估今年的咸潮,并带领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协商解决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项措施已经在紧张有序的实施中。作为水务局长,为保障城市安全、可靠的供水,我将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同时,我还兼任市三防副总指挥,具体协助市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一方面,我组织修订了三防预案,落实强化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另一方面,每当台风暴雨来临,我都当好市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精心组织,科学决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到哪里有灾情,自己就出现在哪里,当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我担任水务局长后能认真地贯彻执行宪法、水法和防洪法,特别是认真履行水法、防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对于人大提出的议案和人民代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我从思想上一直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希望。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建议20份,为了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在全局多次主持召开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列出解决时间表,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我还主动约请了部分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意见交换,以便更好地了解代表意图。与此同时,我时刻注意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特别邀请人大领导多次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三防工程进行检查,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防汛中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我们落实了珠人常20031号函件,将斗门西安大泵站工程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安排1000万元的补助资金;形成了中水回用和排洪渠管理的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西水东调的可行性研究也正在进行之中。总之,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不但要使党委、政府满意,取得上级的支持,更要使人民群众满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勤政廉洁及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水务局肩负着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利防灾减灾、三防等工作的重任,为了能够保护城市水安全、保障城市可靠供水、维护的美丽环境,我从未敢懈怠!我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同志们不能做到的,自己也要做到。首先,我着力打造一种精神,在总结水务工作特性的基础上,我提炼出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水务精神,以激励全体干部开拓创业的情,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共识,同志们的思想境界在实践中得到升华,面对人手少、困难多、压力大的现状而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智慧;第二,水务工作的特点是投入大,项目多,今后几年内我们还将在水务工程上投入巨资,因此,防微杜渐、反腐倡廉,避免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是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我经常在全局开展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和讨论,另一方面,力图建立一种防止发生的机制,我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共同商讨在水务系统内建设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工作机构,制订运行机制,特别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阳光工程。第三,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干部的潜在能力,我在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上下功夫,使每个同志、各级干部有职、有权、有责,要求同志们敢闯、敢试、敢创新,要善于把上级领导的意图和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主动为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做到兼容并蓄,从而使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批评空谈者、鞭打是非者、支持实干者”踏实干事的氛围;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环境;搭建了一个“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技术优先的工作平台。
根据市里的日程安排,今天召开全市水务工作会议。此次会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主管领导参加,可见市里对水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会议传达了全省水务局长、哈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国安局长的工作报告又对当前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特别是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抓什么、怎么抓,都讲得很具体、很符合实际,这必将对今后做好全市水务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前段时间,市里相继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一次是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了今年总体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的要求和主要任务。一次是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部署。我想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务工作要以上述两个会议及省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强化领导,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树立治水新理念
我从宾县来到五常主抓农业工作虽然不久,但是对我市的水利工作早已耳闻。五常是典型的农业大市,更是水利大市,水稻面积已发展到160多万亩,是全国粮食生产十大标兵市(县),全国水稻生产五强市(县),*年又荣膺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可以说在我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水务部门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当前水利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相适应”:一是工程性缺水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供给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市各类水库塘坝截蓄地表水的能力不足20%,随着磨盘山二期供水工程的投入使用,水的供求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用水浪费严重,与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的70%强,亩单位用水达到900多方,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的几乎没有,这与我市建设生态示范区的标准相差甚远。三是现有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差,与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建设现代化农业、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要求不适应。全市抗御洪水的能力还比较低,堤防险工弱段隐患多,小水库塘坝多未达标,导致大水大灾、小水小灾,还有近100万亩农田没有灌溉条件,50多万亩易涝面积得不到治理。四是饮水安全问题突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适应。据调查统计,全市336个村屯、19万人口没有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农村自来水入户率不足20%,同时还有排水难、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
我想,从我市实际情况看,要认真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水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努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具体来讲就是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重点优先的原则。水务部门对全市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对水稻生产的支持上,由于我市水稻特有的品质和品牌,已由单纯的粮食作物提升为经济作物,因而现在我市发展水田面积的目标很明确,这就要求各乡镇和水务部门密切配合,在水资源可以承载的条件下,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地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田面积发展规划。我的建议是,国营灌区通过改造增加一部分,打井增加一部分,小水库塘坝挖潜再增加一部分,总之就是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确保建设200亩水稻大市目标的实现。
二是协调发展的原则。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没有水利的发展,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都是暂时的、脆弱的,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一方面要立足自身,从我市水利发展滞后的现实出发,通过强化工程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科技的综合措施,实现水利的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大幅度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尽快提高水利的公共服务水平,使水利的发展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要抓住国家的“兴奋点”,积极谋划水利项目、抓紧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特别对水务部门提出的是要想方设法使磨盘山大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尽快启动,从整体上解决我市中南部灌区工程落后的问题。
三是资源有偿的原则。水资源既然是一种经济资源,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真正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要切实改变当前全社会普通存在的工业用水超标、农业用水漫灌、生活用水浪费的状况,真正确立水是经济资源的市场地位,形成水资源价格的市场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在餐饮服务、洗浴刷车、造纸、日化生产等领域要通过合理手续适当提高水资源费标准,用价杠杆调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同时,各乡镇和水务部门要紧密联系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总结经验和理性思考,认真规划和论证,明确目标,突出治水重点,落实治水措施,不断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要求。水利就是要围绕这二十字方针,努力在提高抗御水灾害能力、改善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等方面做出新贡献。
(一)加大农村饮水安全投入力度。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就是实现饮水安全。在我市很多地区饮用水质不达标,水性地方病严重等问题突出,加之由于工业和农业生产带来的水体污染,严重危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中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加大了饮水安全的投入力度,仅去年一年水务部门争取到的新农村12个试点村屯自来水建设费用就达154万元。但遗憾的是这笔钱至今没有花出去,为什么?据我了解,*年全市24个乡镇共26个屯需建自来水,而除了冲河镇永丰村外,其它都没有落下去,其主要原因就是:一是群众对吃自来水没有足够的认识,二是自筹费用高。这些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前一段时间,我让水务部门认真做了一下预算,完成这些试点村自来水建设总需590多万元,刨出国投154万外,仍需自筹440多万元。在这次会议上,我想能不能做一下分工落实,那就是去除国投外,所余部门由市财政、乡财政和受益户三方均摊,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农民负担,增加积极性。总之,不管想什么办法,在今年5月末前,也要使计划已经下达的12处村屯自来水工程立即启动,不能影响下一步国家投资,更不能失信于民,而且还要为今后搞好农村自来水入户搞好铺垫。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根据我市实际,东南部地区要以节水灌溉为重点、中西部地区要以坡耕地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北部地区要以治涝和发展井灌水田为重点,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为提高抗旱除涝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各级财政都要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五小”工程和旱作节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龙凤山灌区以及拟建的磨盘山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速度,要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新机制。
(三)搞好农村水环境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村容整洁,也必然要求农村水环境整洁。目前,在很多农村,甚至乡政府所在地、河道沟泡污染严重,村内污水滞留,已成为广大农民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农村水环境的整治带动农村综合环境的改善。一是在保障生产生活用水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用水,保持天然湿地、泡沼等的自然生态景观。二是要大力疏浚河道、畅通道路边沟排水,使农村水系变活、水质变清。三是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逐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听水务部门汇报,今年要在北部乡镇启动国家黑土地治理大型项目,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契机,各乡镇各村屯一定要切实从大局出发,需要出工,就“一事一议”出工,需要串地,就协调农户帮助解决,决不能因小失大,出现不该出现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推进用水户协会建设。3月14日,我市在全省水务工作会上做了“大力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途径”经验介绍,这说明我市在全省用水户协会建设上已经先行了一步。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用水户和灌区之间的纽带,起着无法比拟的作用,各个灌区都应参照龙凤山灌区已经成型的经验,及时组织用水户协会建设,落实用水公正公开,灌溉管理民主,并为农业终端水价改革夯实基础。
三、保障防洪安全和用水安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对于水务工作来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和处理各种水事问题的能力,保证人水和谐,水资源安全利用。
(一)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今年的气候比较特殊,出现了少有的倒春寒和多雨水天气。目前尽管土壤墒情很好,但也决不排除掐脖旱的可能,因而在春耕春灌上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全市国营灌区要充分做好工程和水利设备的春检春修,保证春灌顺利进行。在防汛工作上,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居安思危,未雨筹谋。一是牢固树立“防大汛、排大涝、抗大灾、除大险”的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二是要抓紧水毁工程修复、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度汛工程施工和水源工程建设,做好防洪除涝和的工程准备,提高防洪的综合能力。三是要抓紧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利工程、重点城镇防汛抗旱预案,要抓好水情预报、洪水调度和抢险救灾三个主要环节,提早进行方案和物料等落实工作,全面夺得防汛抗洪工作的胜利。
(二)要协调处理好水事纠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近一两年来,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越来越突出以及土地热和水价改革等,由此带来的水事纠纷呈现上升趋势。各乡镇和水务部门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防洪安全的原则,本着互谅互让、团结治水的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兼顾,尊重法律,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调处水事纠纷、化解矛盾。
(三)做好水利工程用地的保护工作。水利工程用地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载体和屏障。据调查,当前挤占水利工程用地的现象特别突出,特别是在北部涝区,一些农户竟然把地种到了排水干线上。由于耕地的抢种,不仅给清淤加固等工程建设制造了障碍,而且破坏植被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这就要求水务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措施,在逐步回收工程用地的同时,坚决杜绝和打击占用水利工程用地的行为。
(一)全县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2009年我县年初计划完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比去年水利水电投资计划增长了44.68,预计在2009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2009年水利水电建设投资计划。
(二)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加强。
1.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明显。去冬今春农田水利计划动工件数3519件,现完成工程3519件,新增灌溉面积0.5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新增防渗渠道45公里,新建小型水源工程269处,新增蓄水能力6.51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26万个,完成土石方开挖109万立方米,解决人饮1.68万人,牲畜1.25万头;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95。
2.“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我县加大对民生水利投资力度,累计建成“五小”水利工程191件,其中:建成小坝塘1座、小水池124个,小水窑57个,沟渠9条。新增灌溉面积6450亩,改善灌溉面积28448亩,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
(三)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实效。
2009年,我局本着“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芹菜塘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工作。截止2009年12月30日预计完成××县芹菜塘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预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种植经果林90.07公顷、果木林2.07公顷;蓄水池15口;引水管5000米;封育治理304.5公顷;保土耕作96.7公顷。预计完成项目总投资122.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67万元。二是狠抓城市面山恢复治理工作。针对城市周边采石场、取土场、采沙场等15个重点恢复治理点进行督促指导,与各相关单位紧密联系、相互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市周边15个治理工作点的绿化治理工作。三是完成了温泉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那柯里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8个项目的规划工作。
(四)水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2009年,我局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执法巡查。截止2009年12月30日预计全县经审核办理取水许可证114份,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15份,河道采沙许可证15份;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件,办结率达100。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采取画展、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展电视宣传和利用宣传车等形式到各乡(镇)、学校、部队、厂矿等开展水法规宣传,切实加大了水行政法规的宣传力度。
(五)水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2009年,我局切实加大了对水资源的管理力度,对全县10家企业17座电站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现已初步掌握了已建、在建和规划待建的电站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建立了资料库;核定20**年4季度和2009年1-3季度在滇水电企业发电量34012万度,征收水资源费占计划征收的111.25。
(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成效显著。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在县委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与此同时,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挂钩联系点民主村,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一方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帮助村民亟需解决的人畜饮水、沟渠修复等问题和困难,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民主村建成了一所娱乐活动室。一方面积极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农户家中,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活动,使我局党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推动水务科学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明确,民主村民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七)水务体系改革不断深化。
为继续巩固扩大水务体制改革的成果,保障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根据**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为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我局编制上报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县于2009年9月29日召开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暨摸底调查培训会。目前,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摸底调查工作基本结束,经调查统计,全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件数7596件,建设总投资达19245.68万元;全县已建成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10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1**0件。
(八)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我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牢抓实,以抓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为突破口,以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实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同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落实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由于各项措施得力,方法有效,长期以来,我局无黄、赌、毒现象发生,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出现,全局上下治安稳定。
(九)党建工作着有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属机关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促进水务系统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全局上下无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十)四项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我局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行“阳光政府”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水务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实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开通了96128政务查询专线,切实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机关作风和形象明显好转。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一)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周二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全国、省、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与局属各站、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组织人员对各病险水库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搞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了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平安运行。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汛抗旱工作落到了实处。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民生。我县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防汛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大力推进防汛抗旱的两个转变,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1.全力做好抗旱服务工作。2009年,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51901.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鉴于我县的旱情,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地投入抗旱工作,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降低了旱灾造成的损失,抗旱减灾效益达50万元。
2.扎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为切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门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进一步进0**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09年的防汛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类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及职责,并通过电视和报纸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防洪保安、兴利发展”这个中心,突出动员部署、督办检查、工程除险、预警到乡、完善预案等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我县汛情比较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防汛减灾成效显著。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情况。
1.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2009年3月25日正式开工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12月底预计完成投资1300万元,占设计概算总投资2360.77万元的55。该工程计划于**年4底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在**年6月份实现安全蓄水。
2.震损水库应急处理及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完成。“6·3”地震后,全县18座水库不同程度受损,在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对8座震损较为严重的东洱河水库、西洱河水库、大河边水库、芹菜塘水库、松山水库、小河箐水库、一碗水水库、泡木果箐水库进行了应急处理及除险加固工作。东洱河水库应急处理工程于2009年2月6日通过省级竣工验收;大河边水库、芹菜塘水库、西洱河水库、小河箐水库于2009年7月27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松山水库、泡木果箐水库于2009年11月19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一碗水水库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与审计,计划在2009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扩大内需饮水项目建设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为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我县紧紧抓住中央“拉动内需、促进增长”这一历史性机遇,把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问题放在首位。截止2009年11月底累计建成安全饮水工程118件,修筑大小水池213个,管网安装铺设600公里,完成投资529.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56.6万元,省级41.4万元,市、级及群众投劳折资24.8万元。解决××镇、同心乡、梅子乡、普义乡、磨黑镇、黎明乡共19个村,131个村民小组,1.3万人和2600余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县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于2009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预计投资349.10万元,其中:中央279.28万元,省级34.87万元,市县及群众自筹34.95万元,计划解决××镇、同心乡的8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共计693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新建农村饮水工程40件,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26件,分散式供水工程14件;计划安装铺设管网353km,其中:热镀锌管安装87km,pe管266km。计划完成工程量:塑料管材72.5吨,钢材201吨,土方开挖3.1万m3,石方支砌850m3,砼方90m3,设计供水规模984m3/日。截止2009年11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3**.13万元,其中中央248.54万元,地方59.59万元;pe管采购到位管材59.98吨,热镀锌钢管采购到位管材158.27吨;累计铺设管道57.9公里,完成土方开挖3.4037万m3,石方开挖0.1210万m3,砼126.1m3,累计投入工日0.83万个,已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4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3处,日供水能力达0.0920万吨,受益人口达0.6475万人。预计年底全面完成扩大内需饮水项目建设工作。
(四)中央小农水项目建设扎实开展。
2009年,我县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成了德安永顺大沟续建工程。该工程审定工程概算投资327.71万元,完成工程投资300.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万元,小农水经费25万元,烟水工程整合投入资金132万元,受益区群众投工投劳1.25万个,折资43.88万元。完成续建永顺大沟12.2公里,完成烟水灌区管道铺设24公里,建成蓄水池5个,容量2300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430亩,改善灌溉面积2800亩,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5;年节水量35.3万立方米,新增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产能力59.05万公斤,受益农民人均增收111.6元。2009年,为切实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同,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投资1200万元的德化乡星火村、××镇民主村沟渠配套项目的可研报告,并已通过省级评审。
(五)扩大内需农村小水电项目建设情况。
××县农村小水电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万元,用于补助××县勐先河二级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资金60万元,专项用于××县勐先河二级水电站的输水隧洞工程建设)。该项目由××伟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筹建,项目于20**年8月4日开工建设以来,现已完成:输水隧洞开挖2052米及洞内的临时支护工作;压力管道土石方开挖15290立方米;机房土石方开挖21000立方米,砼浇筑2600立方米,钢筋制安110吨,埋石砼500立方米;调压井明挖3000立方米,洞挖土石方2650立方米,砼浇筑170立方米,钢筋制安20吨,累计完成投资406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8259.72万元的49.15。该项目计划于**年6月份完工并调试发电。
(六)山神树坝塘建设圆满完成。
山神树坝塘位于××县××镇民主村辖区的东洱河上游,坝塘设计控制径流面积为1.8平方公里,坝高13米,总库容6.0万立方米,坝型为均质土坝,设计总投资为157.76万元。20**年11月24日山神树坝塘完成招投标程序,20**年11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5月11日山神树坝塘建设工程全面完工,完成了拦河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等主体工程的建设,累计完成回填土方20350立方米,开挖土石方5530立方米、干砌块石410立方米、浆砌块石505立方米、堆石梭体520立方米;7月24日完成草皮护坡工程1432.96平方米。2009年11月6日山神树坝塘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七)温泉河水库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5月,我局委托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委托**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初审。2009年8月1日委托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间成果的提交,2009年10月底完成了《××县温泉河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正式成果,水库工程区主要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2009年10月底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和《××县温泉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修编工作。计划2009年11月底前完成修编后的复核工作,争取在2009年12月底完成向省级的正式上报工作。
(八)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2007年底由**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对《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复核后,由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的复核意见,于2009年8月完成了《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补充报告》,2009年8月22日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补充报告》进行了投资评审。预计该项目在**年开工建设。
(九)东洱河河段整治前期工作情况
东洱河河段整治已列入全省中小河流整治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的各项报件的上报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的水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今后认真的加以解决: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我县水能资源丰富,有着广阔的开发前景。由于我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加之县级财政困难,财力十分有限,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抢抓投资机遇十分被动,导致全县水利设施建设与水能的开发利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二是城市防洪体系有待加强。城市防洪薄弱环节多,投入少,整体设防能力差,治理投资不足,城市防洪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三是基层水务体系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基层水务体系改革,使县乡两级基层水务机构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现代水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但基层水务队伍的装备和保障能力只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水价形成机制还没能真正理顺,各乡镇水价制定不统一,城区供水未能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城乡水务产业化与市场化发展步伐缓慢,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务工作的要求。
五、**年水务工作要点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突出民生水利建设这一中心,本着“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好涉水项目的储备、申报、建设和管理,全力推进我县水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做好“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要全力以赴做好项目争取工作。
我局将全力以赴抓住“两大机遇”,全面做好水利项目的落实工作。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这一历史性机遇。不断加大争取项目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争取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和申报工作,加快项目申报的工作力度;二是要抓住扩权强县这一难得机遇。全面做好涉水各项工作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省水利厅和其它厅局对我县水务工作的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加大省水利厅及有关部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
(二)要继续深化水务改革工作。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务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小(二)型及其以下坝塘的管理单位和管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务管理单位工作职能;要努力推进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水管单位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培训力度,造就一批会建设会管理的复合型水务干部队伍,使水务系统的干部职工真正成为业务精、素质高、政治强、作风硬、会管理的新型人才。
(三)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水务体系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继续抓好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在**年4月底全面完工。
二是要继续抓好温泉河水库相关报件的申报工作。
三是要继续抓好**年规划内的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和扩大内需水电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是要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措施,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要继续抓好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东洱河河段整治工作开工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是要切实抓好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在**年年底前完成改革的全体任务。
20**年以来,我镇的水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镇人大主席团和全体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我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已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镇水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续三年获县水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整合各类资金,改善水利基础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1、病险水库除险:
近几年来,镇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完善水利基础建设。1、20**年以来,投入400多万元完成了东风、七棚、株木、乃塘、龙塘、石塘等六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2、小农水项目建设:
2007年投入50余万元对京竹大塘、猪婆塘、横岭水库进行了维修改造,投入12.5万元完成了三八水库除险加固立项报告。投入6.7万余元修复连陂坝,投入11万元维修连陂渠道,投入8.9余万元对东风渠道等大型灌区进行清淤。
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0**年至2007年,先后投入67余万元,解决了何家圳、陇田、乌石、河下等村2400余人饮水困难问题。
4、积极引导成立各类用水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全镇共成立用水协会33个,通过他们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各协会通过一事一议和山塘的租金,近三年来累计投入300余万元,义务投工投劳3000余人次,维修改造山塘87座,水圳、水渠18000余米,进一步完善了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二)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每年年初都及时调整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制定防汛抗旱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以平稳渡过汛期和旱期。20**年4月份特大汛期平稳渡过,2007年50年不遇的干旱,镇村两级投入抗旱资金300多万元,购买了大量水泵、抽水机等抗旱设施,实现大旱之年不减产,组织了4000余人投入抗冻救灾,使重点水利设施尽可能不受损,对受灾的水利设施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并未影响春耕生产。
(三)严格水政执法
以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为重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20**年以来查处非法开采和盗采砂石等违法违章群众举报、12件次。
(四)提高全民节水保水意识
抓住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3月22日??3月28日的“中国水周”及5月9日??5月15日的“城市节水”该契机通过横幅、标语、口号、墙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几年来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
二、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部,人口4万,辖12个村(场),1个居委会。全镇农田面积22181亩,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0座,其中小(一)型2座,小(二)型8座,300亩以上灌区、堤坝86处,干渠道总长124980米,支渠道总长约40公里。机泵站21个,有大小山塘584座。
三、水利现状和问题
我镇是一个农业大镇,渠道多,山塘水库多,堤坝泵站也多,用水时间较其他乡镇多,除水稻还有蔬菜、冬季作物,一年运行时间不少于9个月。
1、灌溉渠道损毁、淤积严重。全镇总长124980米的排灌渠道,因自然淤塞和人为损毁的有65000余米公里,约占全镇排灌干渠总长度的50%。目前损毁淤积的情况是:我镇四大主干渠,除五一圳90%能顺利
放水外,其余东风渠道、连陂渠道、座陂渠道和其它干渠、分干渠、支渠都是严重损坏和淤积。每年都得花几十万元清淤和维修方能畅通,涉及全镇灌溉面积80%以上。另外,田间灌溉渠道毁坏淤积的情况也非常严重,普遍存在断面不规则,杂草丛生,渠底淤积,人为损坏等情况,灌排水十分困难,有的根本灌不进去,排不出来。
2、机泵站设施老化,盗窃破坏严重。全镇原有灌溉机泵站21处,装机容量720千瓦。据统计,现在能发挥作用的只有8处,280千瓦,实际灌溉面积不到15000亩。现有的机泵站,由于运行时间长达三、四十年,加上养护成本高,设备普遍存在锈蚀、老化的问题。有的机泵站房屋破损、残缺不全,有的变压器、电动机零部件损坏,有的线路老化,无法正常运行。
3、小型水库、骨干山塘病险数量多,工程大,潜在问题大。全镇共有水库10座,山塘584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8座。还有小(二)型以上4座水库未除险,山塘90%以上存在病险。主要存在溢洪道断面开挖未达到设计标准,有些水库在修建溢洪道时,遇到地质坚硬难以挖掘时就放弃挖掘,使溢洪道宽度和深度均未达到要求,当洪水来临时,溢洪道排洪不及,造成库内水位猛涨,甚至漫过堤顶。
4、安全饮水工程标准低,饮水困难。2005年统计,全镇存在饮水困难的群众有11411人。20**年至2007年,解决了何家圳、陇田、乌石、河下等村部分人的安全饮水。还有大部分群众不能喝上干净水,生产生活用水达不到水质合格标准。
5、用水协会组织已成立,但管理人员工资难以保证,积极性不高。
四、对策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虽然近几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但很难满足农业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投入是水利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首先从投入机制入手,逐步从依赖国家财政负担的单一投入向多元化、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方面转化,积极应对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两工”后投入上的新变化。根据近几年来农田水利建设的实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健全投融资渠道,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1、国家投资建水利。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投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重点加大了对大型水利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建议水管部门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时,着重倾斜对我镇骨干工程实施改造和配套。如还有四个病险水库和四条主干渠、二个蔬菜基地内的排灌设施,建议水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规划、设计、实施各个可不节都必须管理好,监督好,不留死角。确保建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象东风水库。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治洪涝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排水、水害防治、水工程管理等水务活动。
第三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务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务的统一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价格、气象、农业(海洋渔业)、质量技术监督、港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水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条 市、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务日常巡查制度,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水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开全市统一的险情报告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单位或者个人报告洪涝险情、排水设施安全隐患和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或者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报告或者投诉、举报人。
第二章 水资源管理
第八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编制市水资源专业规划:
(一)市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排水、抗旱、节约用水、水功能区划、景观水系、水文测验、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专业规划,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市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动态监测规划,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征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市渔业以及水产养殖、水上旅游、水污染防治、航运等专业规划,由市农业(海洋渔业)、旅游、环境保护、港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征求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市水资源专业规划和本区、县级市的管理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市水量分配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市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以及用水需求,制定市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和水量统一调度。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用水需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
第十一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并提出取水总量控制目标和水源替代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下水限制开采区的年度取水计划以及取水许可总量,不得超过其取水总量控制目标。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除消防、抗旱、施工安全等应急取水外,禁止开采地下水;已经批准取水的,应当限期封闭水井。
第十二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地热水、矿泉水储藏情况,确定年度地热水、矿泉水开采区域和开采限量。
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
第十三条 经批准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用水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水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达不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废水。
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和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水管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向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排放污水和废水。
第十六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雨水、再生水开发利用的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加强雨水和污水处理后的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雨水和污水的再生利用率。
鼓励下列情形使用雨水、再生水:
(一)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和公厕冲水等市政用水;
(二)冷却、洗涤等工业生产用水;
(三)观赏性景观、湿地等环境用水;
(四)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用水。
第三章 河道、河涌及水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河涌,除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外,按照以下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白坭河、珠江干流广州河段,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权限管理;
(二)流溪河、新街河干流,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三)区、县级市之间分界的河道、河涌,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四)上述(一)、(二)、(三)项以外的其他河道、河涌,依照属地原则由所属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河道、河涌的名录和管理主体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内河涌的管理范围,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河道和前款规定以外的河涌的管理范围,由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管理该河道、河涌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河道、河涌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原则划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二)河涌的管理范围为蓝线划定的范围。未划定蓝线的河涌,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六米之间的全部区域;无堤防的河涌,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划定的河道、河涌管理范围进行勘界,设立界桩,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 珠江干流广州河段、流溪河干流、白坭河干流、增江、新街河堤防和捍卫重要城镇或者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三十米;捍卫一万亩至五万亩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二十至三十米;无明显背水坡脚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堤身结构外延三十米。
第二十一条 河道、河涌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相关水务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通航标准、水污染防治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兼顾堤岸景观美化。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水域的行为:
(一)修建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进行房地产以及其他商业开发建设活动。
第二十三条 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利开发、水害防治、河道整治等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和设施以及进行航道疏浚、港池整治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覆盖、改道或者缩窄河道、河涌的,工程建设方案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河道范围内码头建设项目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审批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占补平衡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应当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涉及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四)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五)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情况的说明。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还应当提交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
第二十五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一)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二)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措施适当,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四)不影响水库大坝、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
(五)不妨碍防汛抢险;
(六)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七)需要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其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合理可行;
(八)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域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本市的基本水面率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经依法批准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水量和功能,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方案;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费用,应当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以及兴建替代水域工程、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不得改变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调度和运行方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应当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依据和理由;
(三)对水工程运行管理、水质影响的说明和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拆除、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一)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二)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四)不影响水库大坝、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
(五)不妨碍防汛抢险;
(六)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章 排水管理与防洪排涝
第三十条 排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公共排水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公共排水设施的改造进程,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内涝防治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尤其是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建设的投入,采取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有效措施,并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确保该区域内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三十一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排水总体规划和排水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排水的要求,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确定地面标高时,应当满足城乡排水和防洪排涝的需要,并书面征求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水总体规划和排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
第三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应当与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相衔接,同步实施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抬高地面标高。
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根据排水规划采取雨污分流、地表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工程措施,使建设后的地表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地表径流量。
地表径流控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的,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
(三)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三十八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一)设计方案合理,符合排水、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雨污分流建设;
(三)雨水汇水范围、汇水面积符合要求,暴雨重现期、综合径流系数等主要参数选取合理;
(四)有雨水利用、径流量控制等内涝防治方案;
(五)污水量设计合理;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公共排水设施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公共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二)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图纸施工;
(三)排水管道按照雨水、污水分流建设;
(四)符合防洪排涝的有关规定;
(五)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公共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图纸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共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公共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时,不得影响公共排水设施的安全。施工作业有可能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公共排水设施保护方案,经与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协商同意后,于施工前五个工作日内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不得在保护方案中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备案材料。
第四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堵塞排水管道,妨碍排水;
(二)擅自占压、拆卸、填埋或者穿凿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四)向排水设施倾倒、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质;
(五)损坏或者盗窃井盖、雨水篦子等排水设施;
(六)擅自启动水闸;
(七)向排水管道加压排水;
(八)其他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和水务工程防洪预案以及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辖区防汛抗洪的具体工作。
第四十三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排水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公共排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能正常运作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必要时,应当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暴雨应急抢险预案和中心城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按照抢险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建立抢险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四十五条 市气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暴雨预警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市气象部门应当对暴雨天气作出预报并及时向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公众暴雨预警。
第四十六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暴雨预警后,应当及时对易涝区域的排水设施和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共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堵塞的应当及时疏通,并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做好防涝、排涝工作。
内涝险情发生时,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内涝抢险工作预案,派出抢险救援队伍、紧急疏通淤塞排水管道、启用应急排涝设备抽排雨水。
第四十七条 在河道、河涌管理范围以及湖泊、山塘、水库、堤围等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的码头、道路等建筑物、构筑物,涉及河道、河涌以及水工程防洪功能的,其所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应当加强养护和管理,并依法承担防汛抗洪义务,服从防洪、排涝、抢险的统一指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不依法建立水务日常巡查制度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不依法设置并公开全市统一的险情报告和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对报告、投诉、举报不依法处理、答复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依法对取水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违法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依法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或者不依法暂停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不依法制定暴雨应急抢险预案和中心城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不依法建立暴雨预警联动机制或者不依法暴雨预警的;
(八)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依法及时对易涝区域的排水设施和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共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或者不依法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
(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采地下水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安装或者破坏、擅自拆除取水计量设施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随意或者采取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水和废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将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和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或者改变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调度和运行方案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抬高地面标高的,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在公共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不将排水设施竣工图纸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将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共排水设施投入使用,或者不组织返修、重建验收不合格的公共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备案公共排水设施保护方案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或者限期提供真实材料,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损害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未造成设施实际损坏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修复或者赔偿,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向排水设施倾倒建筑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市关于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水域修建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房地产以及其他商业开发建设活动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不履行防汛抗洪义务,严重影响防洪,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珠江干流广州河段,包括前航道、后航道、西航道。
本条例所称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政府或者其他主体投资建设、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
水务局负责的工作内容(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1]
(四)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六)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行评代表、现场嘉宾:
大家上午好!
***水务集团作为***区供排水一体化水务企业,公司始终坚持“文明、诚信、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注重为保障民生需求、确保安全供水和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做贡献。
一、立足本职,优质供水,安全保供能力不断强化
公司加强从源头到龙头的管理,每年提前制定高峰供水预案,合理调度科学平衡***供水水压。持续对各厂区进行常规工艺改造,建成双闸水源厂应急处理工程,滨江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明年竣工投产,届时将进一步提高***供水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截至目前,我公司1个水源厂,2个水厂均达到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水质优良的现代化水平。公司供水能力达95万吨/日,供水能力和企业规模位于全国区县同行前列。
在不断完善处理工艺的同时,公司建成了各水厂厂级化验室,形成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四级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实行全过程水质监管,形成了完善的水质检测系统。今年开始强制执行的《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区已于2009年在全市区县中率先达标。目前,***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接近100%。
二、民生为先,克难求进,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
在完成长江引水工程的基础上,为让各街镇老百姓用上长江水,公司于2010年完成了总投资21亿元的区域供水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广大老百姓的饮水水质,有力地提高了我区及周边地区的供水安全性。我们积极服务省市区重点工程,推进上坊保障房地块主供水管道铺设;配合S337和S122改造、地铁三号线、***万达广场、天元路拓宽等大型市政工程建设,今年共计完成40KM供水管线的敷设、改造和保护。加快实施老户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老户改造工作的95%以上,明年将完成所有扫尾工作。以解决群众需求为突破,于今年启动二次供水增压设施的统一管理工作,长期以来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供水存在的水压较低、水质较差的问题将会得以解决。
三、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对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公司把用户利益摆在第一位,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流的服务窗口。一是注重主动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一站式服务,缩减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开通用水信息网上查询和网络咨询业务,方便用户监督;成立24小时便民延伸服务队,上门为用户排忧解难;“96889611”服务热线,全天候为用户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日均接听听话300多个,并与政府12345联通对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都落实”;6家银行200多个营业网点、银联拉卡拉、全市200余家苏果超市水费代收,拓宽了缴费渠道,网上缴费也将于明年实现,还对部分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用户开展了主动代交水费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缴费需求;二是注重软硬件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建成了省内一流供排水调度指挥中心,实现了供排水的中心集控、统一调度和集散管理;新增莱茵达路供水服务大厅,更新升级了北沿路供水服务大厅,添置了叫号服务,减少了排队、拥挤现象,增设了休息区和等候座椅,极大地方便了用户;开发建设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线管理更加科学,全天候对管线进行巡视,有效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三是关注民生,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公司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召开用户座谈会5次,深入走访各类用水大户30余户。向广大用户发放意见征求表、服务满意度调查表200多份,对于收集汇总的30多条意见建议,都向相关用户进行解释和答复。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着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发动。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动员会、座谈会活动,引导全体职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水务局十项制度》、《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责任追究制》、《首问首接制》、《公文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和《否定报备制度》等规章制度,汇编成《水务局规章制度汇编》。四是实行机关上下班签到制和去向告知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签到制度,一个月通报一次。不定期召开工作预安排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让每位领导、职工对全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都全面了解和掌握。五是建立工作情况监督制度和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为强化督导工作,确保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下属单位和局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二、明确目标,集中精力抓整改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局认真做好“回头看”的各项工作,依据实施方案,做好每一个步骤,发出征求意见表85份,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受惠群众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经梳理征得意见函5篇,针对征求的意见水务局党总支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反馈了各服务对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长期跟踪,确保落实。
1、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同乡镇多沟通”的意见整改如下: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一直是水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保障农村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各项水利建设日趋规范,乡镇水利建设也是按照规划进行实施。我们按照“轻重缓急”和“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对各乡镇的农田水利建设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进行统筹安排,在和乡镇沟通的基础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按计划实施。
整改单位:水务局建管站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长期
2、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整改如下:
我县自2002年以来,从饮水解困到安全饮水,逐步解决了全县大部分乡(镇、场)的饮水困难问题,全县乡、村饮水困难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007年,在省、市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县水务局领导干部的努力下,我县争取到了全国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县项目,我们将结合该项目建设,在今后几年彻底解决5万余人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至于你乡集镇自来水改造工程,我们将结合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县项目和集中供水规划,逐步加以解决。
整改单位:水务局农水站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长期
3、对“加强对水资办的管理,规范水资源费的收取、使用,使这项收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整改意见如下:
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是我局下属的自支自收事业单位,县财政不拨款,水资办经费由其工作人员向各用水单位按水资源费使用标准收取。多年来,该办公室的经费、人员工资仅靠收取水资源费勉强维持,没有更多的钱投入到设施改造,我局也向县政府汇报,希望能解决水资办人员的财政供养关系,但因县财力有限,暂无法解决,致使水资源费在收取后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县政府多支持,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逐步规范该项收费,使其发挥作用。
整改单位:水务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长期
4、对“继续保持争取项目,惠及民生的良好局面”的建议整改意见如下:
县水利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近些年都投入了大量的经费,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农民增收、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局在争取项目上的力度也在加大,争取项目资金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目前,我县争取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已开始实施,全国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县项目、万亩圩堤改造工程即将实施,流域灌溉规划和末级渠系配套规划等项目已修编上报,这些项目一旦实施完成,必将大大改变我县农村面貌,也将大大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必将创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局面。
整改单位:水务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长期
5、对“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等三条建议整改意见如下:
(1)、防汛抗旱是我局的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做好各类水库的度汛方案和水利工程应急预案,并开展汛期督查,根据气象变化对水库进行科学调度,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均配备了专管员,负责水库安全和用水调度,基本保证了汛期水库安全运行,旱情发生时下游农田灌溉也能基本保证。同时,政府出台的相关“以奖代补”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村兴修水利的热情,全县近几年兴建小山塘达1200余座,为农民抗旱保丰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问题。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是由中央、省、市专项财政进行补助,在每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均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工程实施,同时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参与,但在专项资金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存在个别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3)、水利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水务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部门,多年来,水务局班子都非常重视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服务意识,重视整体素质提高。一是倡导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二是倡导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的奉献精神。三是倡导不怕困难、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四是倡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五是倡导团结战斗、密切配合的协作精神。
整改单位:水务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长期
三、效能建设成效突出
机关逐步形成“四种风气”,增强“四种意识”。即形成努力学习的风气;团结协作的风气;勤政务实的风气;事事为群众着想的风气。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工作肯干、实干、能干的意识;团结互助、构建和谐机关的意识;公正廉洁的意识。
四、常抓不懈,促效能建设上新台阶
改进机关作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一些不良现象存在:在工作职责上,个别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努力不够,有消极应付和拖拉现象;在制度建设上,有些方面不够全面和到位,一方面有的制度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现有的制度落实不够。除此之外,从履行我局的职能出发,与基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创新意识还不够到位,创新工作方法和方式方面,工作还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