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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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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上购物;大学生;双十一;理性消费

中图分类号:F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2-0000-01

2009年,淘宝创造性的利用光棍节进行产品推广,时隔五年,“双十一”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网购狂欢盛宴。而今,不少商家都利用“双十一”的契机,猛打价格牌,利用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仅2013年“双十一”淘宝交易额就高达350亿元。而其中大学生是中国网购市场不折不扣的主力军,有关数据表明,在中国超过1亿的网购人群中,16~32岁的年轻人占83%。

本课题将以淘宝“双十一”促销为背景,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法来研究江苏大学学生“双十一”淘宝购物的现状,分析其中的特点及原因,帮助大学生消费群体更好地了解各大网站节假日促销的营销手段,使大学生面对节假日各网店铺天盖地的促销攻势,能够看紧钱包、理性消费。同时帮助他们树立起适度、合理、科学的消费观念,规范他们的消费行为。

一、大学生“双十一”淘宝现状调查

(一)调查方法及对象。本次调查向江苏大学在校大学生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98份,有效率99.3%。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双十一”淘宝购物的前期准备、消费金额、购物种类以及对淘宝“双十一”的认识、售后维权问题等。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小金额消费为主导,消费金额受收入影响。根据调查,在淘宝“双十一”促销活动中消费额在100元以下的学生人数占总人数的31.2%,100~200元之间的学生占32.6%,还有24.2%的被调查者当日花费在200~500元之间,只有少部分同学“双十一”花费超过了500元,其中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收入大多来源于父母,另有部分学生靠兼职维持日常生活,支付能力较弱。

2.消费无计划,难抵低价诱惑。在参与调查的学生中,仅有22.8%表示在“双十一”购物节来临前计划过自己应购买的物品及金额,大多数人有大致的购物清单但未按清单消费,甚至有5.4%的学生表示完全没有考虑过,只是凭自己的喜好在选购。总体来说,江苏大学在校大学生在淘宝购物时缺少理性,购物之前没有认清自己的实质需求,往往会造成预算超支。

3.消费品种多样,以服装鞋包为主。被调查者在淘宝上购买的商品种类丰富多样,服装、食品、鞋包、生活用品、虚拟物品、数码产品、化妆品等应有尽有。其中,高达八成的学生在“双十一”期间购买过服装,半数左右购买过鞋包饰品。服饰类商品种类多样,消费者能够进行多家比较,价格也更低廉,满足了大学生追求物美价廉的消费心理[1]。而在当天购买过学习用品的人数仅占10%,可见大学生消费结构不够合理,物质消费较多,精神消费较少。

4.价格实惠、方便快捷成为“双十一”淘宝购物的主因。淘宝“双十一”低价诱惑使得大多数人难以抗衡,超过九成的被调查者认为优惠的价格是其网购的原因,此外73.5%的学生看中了淘宝购物可以在家“逛商店”,省时又省力,59.1%被淘宝上大量的商品信息吸引,认为有更多的选择。

5.维权意识淡薄,小金额商品维权“嫌麻烦”。调查发现,74.5%的大学生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会选择小金额商品或不重要的商品则不采取维权措施,大金额商品或重要商品才会采取维权措施。很多情况下消费者如果要求退货,往往需要承担来回运费,对于以小金额消费为主的学生而言,往往很不划算,所以造成了大多数学生打掉牙往肚里吞的现象。

综上所述,虽然在淘宝“双十一”促销活动中,大多数学生为小金额消费,但仍有部分学生消费趋于非理性,具体表现为攀比消费、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等。大学生网购的商品以生活日用品为主,不注重文化教育,消费比例不平衡,精神消费不高,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2]。

二、大学生“双十一”网购建议

针对淘宝“双十一”大学生网购的现状及问题,仅从大学生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练就火眼金睛,识别网购假象。“双十一”当天虽然淘宝声称全场五折,并有满就送、包邮、秒杀等一系列促销让消费者难以拒绝,但是仔细想想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怎么会做亏本的买卖呢!这就要求消费者尤其是单纯的大学生在网购时要擦亮眼睛,不要掉进卖家的陷阱。具体做法是五看:看价格、看信誉、看评价、看销量、看售后,牢记五看,才能使消费者面对“双十一”各网店铺天盖地的促销攻势时,能够看紧钱包、理性消费,才能在网购时不被漫天飞舞的虚假信息所迷惑,真正获得实惠。

(二)列出购物清单,按需购买。很多被调查者表示,“双十一”淘宝时购买了很多看似有用实则无用的东西,就像鸡肋一样,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其实,这一普遍的现象很容易就能避免,那就是购物前列出购物清单,不需要的东西坚决不买,把钱用在刀刃上,避免预算超支。

(三)培养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杜绝网购成瘾。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祖国未来之栋梁,理应积极向上、乐观进取,不少学生却沉迷于网购不能自拔,其实这是一种“空虚病”。网购只是网购便利人们日常生活需求的一个工具,不能产生过于沉迷的心理,在面对网购的时候,大学生需要注意自我约束和自我节制,明白学业才是当前最主要的任务,逛网店必然会让正常的学习和休息的时间受到影响[3。

(四)提高维权意识,捍卫自身权益。对于调查中维权难的现象,一方面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网购之前要选择正规的商家购买,另一方面要索要发票并保留好交易凭证。作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放弃维权不仅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而且也会助长不良商家的气焰,使得更多买家权益受损。因此,大学生应该加强维权意识的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外因是动力,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大学生应该自觉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艺术修养水平和科学理性的消费水平,积极追求高水平的精神文化消费,丰富自己的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从而提高自身的软实力,成为具有社会价值和自我人生价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依据我国的教育体制,分析了大学治理与学生两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出了高校治理与大学生维权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大学治理与学生权利都是大学的重要组成因素.是互相联系的有机体。离开治理.大学将是一盘散沙;离开学生、离开了学生权利,学校将不成其为学校。校园是学生赖以成长、不断走向社会化的重要环境.也是学生全面进步,健康发展的主要载体。校园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在不损害学生权利的条件下通过有效的大学治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

1从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看大学生权利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革,尤其是新的办学模式的出现,使我国高等教育不再单纯是一种国家的权利和责任.而逐步转化成一种特殊的消费。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与大学生之间从法律上看存在两种关系:一是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有行使教育执行的权力。在这种意义上校方具有教育执行主体的资格,属于授权执法主体.享有管理权,大学生是被管理者。二是大学生交纳学费.高校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再仅仅是一个受教育者,而且是教育这种服务的消费者,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消费者。基千高校与大学生的这种特殊关系,大学生应该享有多种权利。

1.1受教育者的权利

学业、学位证书权:即获得学校公正评价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权利。

使用权:学生有充分合理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实验室设备、图书馆书刊、电子资料等的权利。

选择权: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下,在兴趣、能力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大学生有选择学校提供的各种教育服务的权利。如选择课程、教师、住宿或申请辅修其他专业的权利。

奖贷权:每个大学生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1.2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的特殊权利

知情权:大学生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学校发展概况、自己所学专业的发展前景、对木专业的师资队伍水平、课程设置以及经费投人等基木情况有全面了解的权利。

监督权: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以及课堂教学质址,对学校教学经费投人情况等进行监督的权利。

就业权:每个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学分,准予毕业的大学生都享有就业的权利。

参与权:学生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尤其是与学生利益有关的事务学生应有提供建议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1.3公民的墓本权利

申诉权:《教育法》规定学生如果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财产权:学生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只要不违法,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并负有保护学生财产安全的责任。

人身自由权: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人身自由,比如限制其外出的权利。

平等的受教育权:每个适龄青年都有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2目前大学生权利受侵害的现实表现

近年来,大学生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1999年的’‘田永案”改写了“高校无讼”的历史,学生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将学校推上被告席的现象不断出现。这不仅引起了教育界对高校学生权利维护的重视,也引起了整个社会对大学生权利的普遍关注。目前大学生权益的损害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学生公民权利的侵害。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我国的高校在学校的治理过程中更偏向于管理的角色而非服务者的角色,而学生只能扮演“被管理者”。权利意识的缺失往往使他们忽略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口前对学生公民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教育乱收费,甚至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也被擅自娜用,学生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公寓建设质量不合标准,盗贼猖撅等不良现象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高校招生过程中录取分数线的划分不统一,在全国统一实行高考的条件下,不同地区的考生升人高校的机会不均等。有的在校大学生因疾病、残疾或在校犯错等被剥夺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侵犯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某些高校没有经过学生允许就将学生的隐私材料公之于众,扰乱了学生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2)对大学生特殊权利即受教育者和教育消费者权利的侵害。大学生作为一个既年满18岁又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他们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又为他们增加了教育消费者的角色,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他们受教育者和教育消费者的权利也不能被忽略。但是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侵害学生这些特殊权利的状况,如:教学设施的匿乏和有偿使用而侵害使用权;对学校发展概况、收费情况、专业发展、课程设置、教师配置等情况缺乏了解而侵害知情权;对专业选择、课程设置和教师课堂选择等缺少自主性而侵害选择权和参与权;对课堂教学质址、学校教学经费投人情况等缺乏有效监督而侵害监督权;学校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贷制度而侵害奖贷权;毕业生没有得到良好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而侵害就业权;有的学校对犯错学生做出了不公正的评判.致使学生拿不到学业、学位证书而侵害了学业、学位证书权;对于各项评判.不管公证与否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评判而不得提出异议,从而侵害了其申诉权等等。

3高校治理与大学生权利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以及zoos年3月29日教育部公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规为学生的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学生不再完全是一个被动的个体,他们已经开始了自我维权道路的探索。教育模式的改革、教育理念的进步以及旧教育模式所暴露的弊端也要求高校在治理的过程中要舍弃.‘父爱思维”,积极引导和培养大学生的自制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校园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他们的生存能力和组织能力。充分实现对学生权利的尊重,维护大学生的权利。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高校在治理的过程中加强民主建设,增加沟通渠道,广开言论,为大学生参与学校建设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增开大学生申诉制度,搭建学校信息的平台,扩大大学生对有关学生问题的参与程度。具体来讲可以从下述5条途径着手解决。

3.1加强法制教育以唤醒大学生的权利意识

由于我国高校与大学生的特殊关系以及中国传统教育管理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学校教育环境的影响,口前,大学生维权意识整体上还比较薄弱,为此,我们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从而形成正确的权利观,学会采取适当的方法维权,并积极开展有关教育活动,逐步树立正确的主体意识和权益意识,要坚持、鼓励学生成立大学生权益自我保护组织,在实践活动中逐步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

3,2建设高校内部申诉和维权体制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在我国学生申诉制度尚不完善,《教育法》对学生申诉的范围规定的比较宽泛,在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受理学生申诉的机关、职权、申诉处理等不够明确的条件下,学校对于学生的惩罚,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为此要建设高校内部申诉制度,完善高校内部的维权运行制度,注重学生的实际参与。学校可设立专门的申诉机构,在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上,要做到“处理前须告知、处理中可申辩、处理后可申诉”。

3,3增加学生工作的透明度

只有得到学生的认可,各项学生工作才能得到有效开展,所以增加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以期做到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事情,关注自己的事情,维护自己的事情,决定自己的牢情。可通过推行“学生工作信息制度”,将学校以及各院系的学生工作计划、学生工作制度、学生工作的各项重大措施、校园活动、综合测评内容及成绩、违纪处分、学科及专业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以及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师安排等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均以信息会或张贴布告栏的方式向学生公开,并设意见箱或专门接待人员接受学生的反馈信息。要将奖贷制度和程序透明化,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获得救助。

3,4创建学生与学校进行相互信任的沟通平台

首先要健全学生反馈机制,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还可聘请学生助理,从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各项学生工作,调动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建立、健全学生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反馈机构,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意见,学校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同音,其次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与合作,让学生家长也参与到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活动中。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工作的透明度,还培养了学生的自我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营销;大学生;消费行为

一、引言

据统计,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突破10000亿元大关,较往年增长66.2%。作为中国市场消费的年轻力量,大学生网络消费正急剧飙升,但仍存在网络消费不理性的问题。笔者基于问卷分析了在校大学生网络消费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以便引导大学生健康消费。

二、大学生网购消费行为特征分析

笔者问卷样本为浙江树人大学大一至大四的在校生,问卷形式为问卷调查为主、个别访谈和文献研究为辅的方式,问卷共发出400份,回收365份,其中有效问卷35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88%。其中按性别分:男生121人,占34%;女生234人,占65%。按年级分:一年级学生57人,占16%;二年级学生129,占36%;三年级学生86人,占24%;四年级学生83人,占23%。运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和列表分析,对大学生网络消费现状、特点、心理、态度等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一)大学生网购消费现状

1.大学生消费支出主要来源于家庭,消费水平较高

问卷显示68%的人生活费用全部来源于父母,29%的人部分来源于父母,3%的人靠自己赚取。受访者的月生活费普遍集中在1000元以上,占88%,其中1000元的占40%,1500元的有33%,1500元以上的占15%。这说明大学生消费主要来源父母,而消费水平较高。这跟浙江树人大学作为民办高校,生源主要来自于省内而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有关,加之大多数的大学生又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固定给孩子生活费已经是个惯例。大学生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生活费,促使他们能够以网络购物来实现自己各方面的消费需求。

2.大学生网购消费金额小,网购频率高

问卷显示,70%的被调查者每月网上购物花费在200元以下,只有少数被调查者每月网上购物花费在200元以上。而92%的人偶尔或经常采用网络购物实现消费需求,人数远远高于没有网购经历的人。这一方面说明大学生网络购物的频率很高,多的可以达到一个月十几次,少的两三次。男大学生玩游戏的网络平台交易的支出,女大学生的服饰、化妆品、食品网上交易的支出占生活费的比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说明绝大多数的学生对于网络购物还是比较理性的,将每月生活费的少部分用于网络购物。

(二)大学生网购消费特点

1.网络消费选择多样,但实用型消费占主导。

问卷显示,大学生网购消费呈现多样化,涉及服装、数码产品、日化用品、书籍、食品、旅游等各种领域,服装和日化用品在大学生网购中占据比较大的比例,81%的大学生网购主要用于生活费之类的实用型消费,其中38%的大学生网上购物主要是为了购买服装,还有搜集各种学习资料、参加网上的学习班和培训班等。这是当代大学生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促进自己的学业发展的良好表现。其余19%的大学生则选了娱乐型消费为主,主要表现形式为购买网络游戏的各种点卡、道具,订阅网络杂志、期刊,下载各种音乐、视频等。

2.关注品牌信誉,要求商品性价比高。

问卷显示,65%的受访者喜欢在淘宝网购物,当当网也比较受到青睐,原因在于这些网站产品丰富、知名度高,并且作为中国大型的网上购物营销平台,已具有完备的网上购物体系。这说明大学生网络消费比较关注品牌信誉。与传统购物相比,网络购物的价格和便捷也是吸引大学生的重要因素,其中29%的受访者觉得价格便宜,更多被调查者选择了省时省力。

(三)大学生网购消费心理

1.选择谨慎,注重网络安全

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群,相对而言素质普遍较高,从小树立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由于网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大学生在网络购物时,首先会通过对商家信息的比较,慎重选择商家。问卷显示约38%的大学生通过阅读商品描述来了解产品,12%的大学生通过他人推荐和33%通过查看评价。其次,大学生对售后服务也很看重。问卷显示约5%的大学生对售后服务有所顾虑,同时对于消费的需求层次也相对较高,他们注重产品售后服务,网络购物的感知风险主要是商品的质量风险和财务风险(即货款支付的安全性)。据显示61%的大学生在网购时最大的顾虑是怕实际货物与网上描述有差别和商品质量问题。另外约8%的大学生要求更高,对送货时间和网页链接打开速度都有一定要求。

2.网络消费维权意识高

问卷显示,66%的大学生在遇到网购物品不合心意或有质量问题时选择向商家要求退货,这是消费者维权意识高的良好表现。现在很多商家都推出了“七天无条件退换货”的策略,这既能吸引消费者放心购买,也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还是比较强,他们比较善于和商家沟通,利用网络购物的媒介,尤其是支付宝的制度来保护自己。不过,大学生对于消保委的认识不够,对这个机构的作用也不了解,大学生在发生网上消费侵权问题时也时常不会向消保委投诉。

(四)大学生网购消费态度

1.大学生网购前景看好

大学生对于传统购物和网上购物的态度是,55%的大学生认为传统购物和网上购物都重要,也有5%的学生觉得两者都不重要,然而31%的学生则更偏向传统购物,9%的学生则认为网上购物比较重要。根据调查显示57%的大学生对网购的态度是支持的,39%的人对于网购持无所谓的态度,只有4%的人持反对态度。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的发展的确给大学生带来了各方面的便利,也弥补了传统购物的一些不足。大学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找到任何所需的东西。

2.网购安全性有待提升

现在网络购物绝大多数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其支付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网购行为。再者,网购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是有待商榷的,谁都不能保证晚上购买的产品都是高质量、高效能的。问卷表明58%的大学生也就是超过一半的人对网购安全有所顾虑。支付宝等交易媒介广泛应用,极大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保护了资金交流的安全性。但是网上银行的制度未完善,增加了消费者的顾虑。

三、引导大学生正确网购的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首先,政府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网购法律制度保护体系;其次,推行网络经营信用分类管理,建立有效监管体系;再次,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网络发展环境;最后,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建设完善的物流配套体系。

(二)对商家的建议

第一,商家要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客户关系;第二,多渠道灵活地支付方式,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第三,选择合适的促销策略,适当开展灵活地促销组合;第四,优化网店页面设计,信息表达清晰。

(三)对大学生的建议

第一,面对网购应该理性,尽量挑选必需品;第二,详细调查卖家的信誉,明确售后服务细节;第三,保留网购证据,要求商家提供购物凭证;第四,提高维权意识,适当寻求法律帮助。

四、总结

大学生网络购物的直接动机是:“产品选择多样化、新奇、时尚化,价格选择范围宽广,经济实惠,购买方式方便灵活。”有别于实体店,网店节省了铺面租金,运营费用等成本,商家直接把优惠让利给消费者,因而网上相同质量的产品更具有价格优势。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群体,他们的消费整体上呈稳健状态。实效和理性的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流。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他们会追求生活质量,对商品服务与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消费热点集中于:通讯、服饰、妆扮、交际、旅游等领域。网络购物既节省了出行选购的时间,又相对降低了购物成本,无疑对大学生带来一种巨大的吸引力。但是大学生网上购物仍需要正确的宣传和引导。

参考文献:

[1]北京正望咨询有限公司.2012中国网上购物消费者调查报告[R].北京:2012,4.

[2]蒋琦玮,马灿.大学生理性消费的引导[J].消费经济,2010(26):38-40.

[3]洪勇强.大学生网购状况调查分析[J].时代金融,2011(8).

[4]郝文静,郭王娟.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及心理特征的调查与分析[J].嘉兴学院学报,2010(3).

作者简介: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4篇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 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 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 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 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活动结果及意义

1、 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让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 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购行为;在校大学生;三明学院

项目来源:本文为福建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311311040);指导老师:李想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7日

引言

近年来,网络购物模式逐渐兴起,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模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网络市场商品丰富多样、价格相对低、性价比高,同时各种快递公司的发展为购物提供了便利。现有数据显示,网购用户中大学本科学历者占比较高,为35.9%。其次是大专学历和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所占比例分别为25.7%和23.7%,可见当前大学生成为网络购物的主要群体。国内学者们对在校大学生网购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崔敏(2012)在《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研究》一文中,通过运用传播学“使用与满足”理论,以山东省高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大学生网络购物的需求与动机、网络购物的行为及对网络购物的满意度,并结合大学生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提出引导大学生合理网络消费的建议和策略;李广伟(2014)在《大学生参与淘宝网购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一文中,通过对影响消费者购物各因素相互作用的研究,从而为淘宝网和网店提供参考价值,进而做出相对应的营销策略,也为电商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安晓(2014)在《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实证研究――以S大学为例》一文中,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进而说明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分析发现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从而提出促进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合理化的引导策略。

针对当前在校大学生的网购状况,本文以网络购物行为为研究内容,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等方法,以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反馈的信息找出其购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在校大学生合理消费提供借鉴。研究当前大学生网络购物的行为状况,对大学生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网购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随机选取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91份,有效回收率95.5%。在此次的抽样样本中,各年级人数分布为:大一9.9%、大二11.5%、大三29.8%、大四51.2%。(表1)

(一)在校大学生网购心理特征及网购经济来源途径。问卷Q7、Q8题数据显示,大学生之所以选择网络购物的原因是网购商品的价格相对实体店的便宜,购买方式比较方便、快捷,以及商品的选择空间大等,在总体数据中占比分别为33.4%、30.7%、24.6%。在网购的经济来源方面,一半以上学生的购物费用来自于家庭供给,占比为62.8%,其次为兼职赚来的,占比为31.4%,而只有少部分的学生购物费用来自于自己创业以及各种奖金的获得,各占3.1%、2.7%,体现了当前大学生自食其力的能力不足。(表2、表3)

在心理特征方面,大学生选择网络购物这种便捷的途径恰恰是为了图方便、商品价格便宜,可以用很少的资金买到价格实惠的商品,从而满足自己的需求;在网购的经济来源方面,往往很少用来自于自己付出的努力而获得的报酬购买商品,更多的是来自于家庭的供给。

(二)在校大学生网购过程中注重的问题

1、网购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商品质量问题一直是网购中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问卷Q12数据结果表明,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对商品质量问题的反馈比例为36.2%;其次为网站的诚信度和付款的安全性,占比分别为17.0%和16.8%;最后是配送问题和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占比分别为13.6%和12.3%。这些问题恰恰显露出当下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最亟须解决的问题所在。(表4)

2、商家存在许多欺诈情况与虚假宣传。数据显示,有30.4%的学生认为网购中商家销售商品质量的问题主要是存在许多欺诈情况以及虚假宣传,并且卖家的售后服务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够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占比分别为22.4%和18.7%。在这些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防范商家虚假宣传产品,加强售后服务机制和对消费者加强保护力度,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网购管理,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表5)

(三)在校大学生网购售后处理方式多样性。从数据上看,在校大学生在选择售后服务时,绝大部分学生能够理性的选择合理、有效的服务。在售后处理方式中有46.7%的学生会选择联系客服帮忙,38.8%的学生会选择退货、换货,只有少部分大学生对网购售后的处理方式选择是自认倒霉或无所谓、下次购买注意下就行,占比分别为7.2%和6.9%。总而言之,当前在校大学生对网购的维权知识的了解还不够,在此建议高校可开设有关选修课程加强学生对网购的维权知识的强化。(表6)

二、在校大学生网购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购物是一种对商品看得见、摸不着的购物模式,由于在校大学生受到校园网购热潮气氛,以及网购商品价格低廉等因素的影响,在网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对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的网购问卷调查中,Q12、Q13和Q14反馈的数据表明,大学生在网购中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交易安全系数低、商品质量问题、商家信誉造假、网购法律制度不完善和商家重视利润,忽略物流的重要性。

(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大学生无法对商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或试用以及尺码问题,并且没有向商家索要收据等购物证明,导致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实际收到的商品与网页中商品的图片和描述不符,并且有的经营者以“本店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货”、“退换货邮费自理”等理由来推卸自己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由于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以向商家或厂商请求赔偿。但网络购物建立在互联网的交易平台上,商家没有实体店铺,大学生明显处于弱势。当大学生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赔偿,往往会因为网络的虚拟性、数字化而导致取证难、无法追查等问题的出现受到阻碍,导致大学生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和救济。

(二)交易安全系数低。传统的购物模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存在交易的滞后性和虚拟性,所以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基本不会存在。由于网络购物交易是在虚拟的购物平台上进行的,因此大学生很容易存在着个人交易信息的泄露以及付款的安全问题。交易安全作为大学生消费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应该得到最多的关注。网络交易信息的泄露主要有搜索引擎、钓鱼网站、木马程序等几种形式,交易信息的泄露将给用户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导致交易信息的泄露,一部分原因在于国家对网络安全的监管不到位;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大学生对网络购物安全意识的不足,从而导致交易信息的泄露。

(三)网购监管制度不完善。商家制造虚假信誉是我国信誉评价机制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对其监管难度较大。商家信誉度提升的条件很简单,即商家可以通过增加交易量的方式来增加信誉值,很多商家就是利用这一条件使自己的店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各种方式成为钻级商家的原因。

网购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政府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力度不够。网络购物是一种正在逐步发展的新型购物模式,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完善,并且有关部门无法对网络交易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样容易造成商家对违规行为可能带来不可预计的后果。可见,确立网购法律法规制度刻不容缓。造成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和商家信誉造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的原因在于国家对网络购物的监管力度不够,表现为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和网络法律法规制度,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这几个方面的原因。

(四)商家重视利润,忽略物流的重要性。消费者在购物平台上下订单后,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接收到商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物流配送的效率提出了要求,在预期的时间内货物未送到,将影响到消费者的满意度下降,甚至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对于商家来说,想节省物流方面的成本来增加利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出现商家选择的物流在配送效率上的问题,这不仅给客户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同时也给商家自己带来损失。商家在网上开店最主要的目的是想以最小的成本来赚取最大的利润,因此商家往往会选择物流行业里费用最低、效率一般的物流来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而忽略了消费者重视物流效率的重要性。

三、解决当前在校大学生网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大学生合法权益意识的培养。加强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是为了防止在网络购物中出现欺诈行为现象,能够真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尽量选择评价好、经营资质高的购物平台及商家,对商家的广告宣传和承诺要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切勿冲动、盲目购买;第二,保留有效的交易证据,如付款凭证和聊天记录等电子材料。这些材料会因为技术的原因导致丢失、出错,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对大学生造成的损失是直接的,使大学生的权利无法得到强有力的支持。

(二)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大学生在网络交易中要时刻防范个人隐私的泄漏,妥善保存自己的网银密码,不要随意告诉别人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在支付方式上选择安全性高、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泄漏、使用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除此之外,大学生还需不断丰富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法律意识,及时了解一些最新的法律法规,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充分的准备。同时,网络购物平台应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以保证资金的付款安全性。

(三)加强网络购物监管。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的秩序及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我们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此法来维护网络购物的安全性。在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时,我们应不断提高国民的信用品质,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缺失问题,逐步规范信用管理秩序。在建立网络法律法规制度时,我国可借鉴国外成功的法律法规,例如:德国的《信息与通信服务法》和韩国的《信息通讯网络法》等,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上解决网络管理制度。

我们不仅要建立网络法律法规,还要建立起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体系有助于消费者清晰地知道网购的信用评价过程。网店商品的信用评价相对来说是客观公正的,如此一来消费者也有了一个判断标准。并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多方共同监管的体系,包括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跨行业协同合作的信用监管体系。同时,有关部门要处理好网络购物中的各种投诉和纠纷事件,用行政手段加以规范和控制。

(四)提高商家对物流配送时效性的重视。对于商家只重视利润的高低,而忽略了物流的重要性问题。若商家想提高商品的销量,就应该选择物流配送时效性高的、价格合理的物流企业,而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利润,选用配送时效性低的物流来服务顾客。由于物流配送的时效性高低,一定程度上间接影响着商家的商品销量,因此商家在重视利润的同时,更要重视物流配送的时效性。

四、结论

网购不仅是对物的消费,更是对文化的消费,这比起传统购物而言承载了更多的内涵和意义。文章调查发现,网购已成为大学生群体消费的一种新形式,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到网购这一行为中来。三明学院在校大学生网购行为调查表明,当前大学生认为网购存在较多的问题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交易信息泄露以及商品质量问题、商家信誉造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和物流时效性的问题。由此可见,当下的网购极度缺乏监管力度,需国家相关部门介入管理,同时还需高校对学生消费维权意识的培养,从各方面逐步提高网购的安全性、便捷性以及法制化。

主要参考文献:

[1]韩艳.大学生网络购物信任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5.

[2]崔敏.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研究[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12.4.

[3]李广伟.大学生参与淘宝网购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14.3.

[4]安晓.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实证研究[D].山西:山西师范大学,2014.4.

[5]严德强,张晓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生态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4.13.

[6]熊艳平.我国网络购物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30.12.

[7]钦国巍.网络购物的权益保护问题刍议[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2.31.1.

[8]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7.

[9]王海茵.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配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电子商务,2014.22.

[10]拓东玲.大学生网购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陕西农业科学,2013.6.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6篇

大学生的社会阅历经验尚且不足。他们比较单纯,没有深入地踏足社会,因此在社会认知和分辨能力上都还很不成熟。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就纷纷以招聘、家教为名,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后人去楼空。

在校学生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首先对自身享有并应当保护的基本权利不了解,另外在遭遇侵权事件时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途径和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很多人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还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锻炼成长的必经之路。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保卫说,在校大学生打工,在事实上不能和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对其不予保护。虽然在校大学生在劳动方面不受《劳动法》保护,但招聘单位收取押金不对,大学生可以到法院讨要押金,但有一个难点就是举证难。如果没有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求职的大学生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在关注社会上各种繁杂的维权事件的同时,不能忽略大学生的维权。他们是引领时尚消费、走在时代尖端的一群年轻人。但他们涉世不深,维权意识淡薄。在对社会的各种现象认识上,很多方面还不成熟,因此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竞争中,还属于一个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来自社会各界的保护与引导。尤其是大学生实习、勤工俭学、打工等社会实践方面的维权,已迫在眉睫。

黑招聘打“游击”

一位知情人士说,大街上的黑招聘广告门槛低、工种多,收入“高”,所以对没有社会阅历的大学生们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他们成了黑招聘的最大受害群体。

由于“俊科电器公司”在大街上随意张贴招聘广告,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执法人员对他们的广告很眼熟,说前一段时间他们就查处过这样的非法招聘广告,招聘广告的内容。形式都一样,就是地址不一样,上次说的是纬五路,执法人员怀疑他们是一伙的,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黑招聘。

当有学生把“俊科电器公司”骗取学生入职及服装费用的情况反映到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马女士之后,马女士说“这家骗子公司前一段时间在纬五路君安大厦317房间设点招聘,被我们查处了,现在又到其他地方‘另起炉灶’了!”

黑招聘为何如此猖獗?租问办公室,摆张桌子,贴一些非法广告,这就是他们骗人的成本。即使被有关部门查处了,他们走人再换地方就又开张继续骗人了。因为劳动部门打击黑招聘难,取证难,所以处罚就更难。黑招聘的目的明确,所以在收完求职者的费用后,他们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这样,即使求职者到劳动部门举报,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招聘方”收了求职者的钱,劳动部门无法为他们要回被骗的钱。

某些正规中介趁机浑水摸鱼

除了黑招聘,一些正规单位也把眼睛瞄准了在校大学生。小曹是驻马店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夕到某人才市场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一份化妆品营销工作。小曹去单位报到,看她所在的单位是在一个写字楼里租的办公室,宽敞、明亮,还像那么回事。

该单位需要10名员工,招了30人。单位负责人说,30人要集体培训一个星期,这期间没有工资也没有双休日。7天后,单位从30人中挑选10名合适的留下。

尽管每日上午8时就按时到达公司,7天后,小曹还是落选了。这7天,她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报酬,还失去了找工作的最佳时机。

小曹的遭遇,《劳动法》同样不能给予任何保护。

大学生打工遭遇的陷阱不仅仅是这些,使打工的大学生花钱又花时间,有的甚至干了活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正规中介公司也浑水摸鱼,趁机白白利用大学生做免费劳力,或者从中赚取中介费后逃之夭夭。他们在人才市场摆摊“招聘”时并不称自己是中介公司,仅仅含糊地称自己是某公司的,之后一个个地通知应聘大学生面试,填一张表格要交10元的“工本费”,如果一轮面试通过,还有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种类繁杂的费用。

在校大学生打工需政策保护

来自湖北在南京求学的李玲(化名),本想打工挣一些钱去哈尔滨旅游,所以学校刚一放假,他就去劳务市场求职,谁料想他被一家黑职介骗去100元的求职“保证金”,折腾了几天下来,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但因中介既没有给小李提供缴费凭证,也没有给他任何书面承诺,他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找不到合适的方式讨回公道。

河南财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汪国强说,在校大学生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有些单位就抓住了这一弱点,他们学校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有的单位会一下招满几百学生,不给发工资,说一年后转为储备干部。虽然没有工资,学生们干得还是很认真,但是学校发现后就立即中止了和该单位的合作关系。汪国强说,高职高专的学生在毕业前遇到此类事情的就更多了。

汪国强老师认为,国家应该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大学生就业前的打工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对此类劳动力的使用。大学生是特殊人群,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弱势群体,企业不能把大学生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勤工俭学,汪国强说,他们通过完善资助体系来帮助大学生。学校仅常年的勤工俭学岗位就有好几百个,每个学生每月能拿到150元至200元。学生打工,需要学校保护,但更重要的还是要从立法上予以保护。

郑州大学中文系的小赵说,大学生勤工俭学不容易,做家教有时候碰到不好说话、态度不好的家长说孩子的成绩没有提高,就克扣工钱,有的还不给钱。“我们确实用心了,家长不讲道理我们也没办法,虽然一肚子的怨气,也只能和他们好好说。现在打工的在校大学生特别多,国家应该关注这个问题,并且保护我们的权益。”

某企业的顾先生说,在校大学生和农民工一样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重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农民工签合同、买劳动保险等。在校大学生打工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也应当在政策上或者立法上予以考虑。

提起消费者权益日,人们想到最多的是买到伪劣商品后依法维权,其实,大学生在求职特别是签订就业协议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某市人事局毕业办主任韩宏兴提醒正急着找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不要草率签订就业协议,否则既有可能上当受骗,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采取相应的机制措施时也应当注意在程序操作上,不能仅仅针对个别现象,而应当把法律教育始终贯穿到整个教学教

育体制,使其制度化常态化,发挥其相应的效益,而不能只是针对表面现象,做做表面工作,这样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在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中,应当进行正确的引导,让大学生对维权有正确的认识,真正明白法律的权利是什么,如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签协议别忘看“约束”

据了解,今年沈阳市预计接收大学毕业生3.8万人,比去年增加3000多人。目前已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关键时期,每天都有100多名大学生在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同时也有少数往届毕业生前来办理改派手续。

沈阳大学毕业生小张是前来办改派手续的。去年9月毕业时,小张与一家企业签了就业合同,三个月的见习期过后,公司所承诺的“五险一金”、加薪等待遇一样没有兑现,小张这时才感觉上当了。

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怎么才能使自身权益免受侵害呢?韩宏兴主任说,大学生应依照国家《劳动法》和《毕业生就业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视就业合同。对模糊不明的问题,应及时与企业沟通。韩主任特别提醒毕业生,很多毕业生在签协议时只注意正文,背面的内容往往忽略。而背面的“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束”一栏非常重要,毕业生一定要注意。

同时韩主任建议,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大学生可以到单位进行一番全方位的考察和摸底,如单位的发展规模,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情况。了解过后再签协议,成功率会更高,而且也不易上当。

随意毁约可能受罚

与一些大学生因求职经验不足而吃亏不同,近10%的大学生由于急于找工作,随意签订就业协议,等遇到更适合的工作时便毁约,使用人单位蒙受损失。

韩宏兴主任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时说,部分毕业生看到同学陆续签约后感到着急,抱着“有一个工作总比没有强”的态度随意签约,同时有些院校忽视有关政策的指导,许多毕业生甚至不知道违约要承担责任,并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有个别院校为了提高就业率,把就业作为一项任务交给毕业生,给他们制造压力。

韩主任提醒大学生,毕业后一旦违约,则要承担部分违约金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责任。本科、专科生违约金为2000元,研究生违约金为3000元。大学生如果能说出违约的正当理由,从保护大学生权益出发,有关部门有可能减免违约金数目。

专家建议:就业维权有四招

重庆一律师事务所的吴斌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劳动就业法律顾问经验,为求职的毕业生支了四招。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吴律师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为其付出劳动(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而应届毕业生作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为保障其权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现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都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由于三方协议中具备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除非学生与学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吴律师发现90%以上的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中的备注栏全是空白。他说,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很多毕业生因为急于就业而相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常常在到岗以后与单位发生纠纷。

毕业生们一定注意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一些大学生对法律的无知,对其进行遥遥无期的试用,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大学生 网络购物 原因分析 建议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一种大众化的购物方式。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8.9%,相比2012年增长6.0个百分点。在这庞大的网民规模中,接受能力很强的大学生更是极具代表性的一个群体。切实的了解大学生的网购特点,不仅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理性消费,同时也为商家提供很好的参考。

一、大学生网购的现状

根据夏海燕对大学生网络购物的调查显示,基本上每个大学生对网络购物都有些了解,除了一些资深的网民,当然也有一些还没有过网购经验的同学,但也至少从身边的同学了解些。大学生在网上最常购买的物品主要是衣服饰品、书籍、电子产品、和化妆品等。大多数的学生选择的主要购物网站主要是淘宝、天猫、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等。对于大学生网络购物中的付款方式,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电子支付方式有网上银行、U盾、淘宝的支付宝、拍拍的财付通等。这些支付方式通过第三方进行,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增加了网络购物的安全性,减少了大学生网上购物的后顾之忧。

二、大学生网购流行的原因分析

(一)网上物品物美价廉

商品物美价廉是我们每个理性消费者追求的目标。在实体店,我们可以享受很好的服务,但是往往价格和商品的质量是成正比的。如果购买一件品牌的衣服,可能需要我们节省很多其它开支。那么网上商品的物美价廉,对于大学生这个纯消费的群体来说,更具有吸引力。根据宋朝阳对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学生比较关注的几种商品,服饰是折扣最大的,能达到50%以上;其次是电子产品,平均折扣在40%;折扣最小的是书籍,一般只便宜20%~30%。

(二)大学生的从众心理

从众,通俗的讲,就是“随大流”的意思。大学生是个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很强的群体,他们对于身边的新奇事物接受的很快并且能够掌握它。作为一名大学生,很容易受到周边人的影响。当别人在晒自己在网上淘到的宝贝的时候,很容易被他吸引,甚至自己也去尝试做这样的事。此外,由于网上购物,消费者无法直接判断商品的质量,因此很多同学在选择网购商品时,人气越高、购买者越多的商品,被选中的概率就越大。

(三)高效便捷的物流服务

省时快捷是网络购物的一大特点。网络购物在给大家提供琳琅满目的商品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高效的物流服务。当然,高效的物流源于国内比较大的快递公司的迅猛发展,申通快递、圆通快递、天天快递等成为大家选择的主要配送方式。许多快递公司可以在几天之内就把商品送到客户手中,网购也因此突破了地域的限制,甚至可以在网上买到外国的商品。

(四)商家层出不穷的销售手段

为了扩大购买量,商家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说包邮,甚至有些商家线上和线下互动,提升了大家的购买体验。很多同学会在实体店选好商品后,到网上购买,这样既保证了买到了自己喜欢的商品,也节约了花费。另外,网络促销,激发了大家的购买欲望,有些甚至现在不需要的东西,也提前购买了。特别是“双十一”,这个对电子商务行业影响巨大的节日。以淘宝为例,2009年―2013年,淘宝在双十一的销售额分别是1亿元、9.36亿元、52亿元、191亿元、359.19亿元。仅仅5年时间,就增长了300多倍,由此观之,商家的促销活动影响不可小觑。

(五)智能手机的发展和普及

由于近几年,智能手机的发展和普及,促使移动支付、移动购物数量激增。根据中国信息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网民数量是6.18亿,而手机网民数量达5亿,是总网民数量的80.91%。对于对电子产品非常热衷的大学生来说,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移动工具,随时都可以拿出手机,逛各种网店,选中商品,进行支付。这无疑弥补了只能在电脑端购物的缺陷,使得购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三、对大学网上购物的建议

作为当代大学生,肩负着祖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要学会全面看待网上购物。网上购物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很好的体验,可以足不出户就买到我们需要的商品,但是网上购物也同时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说卖家的诚信问题、网络安全问题、退货机制不完善等的问题。所以,在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尽量选择一些信用度比较高的网站,不要被不良商家欺骗。同时网上购物在一定程度上同样体现着“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原则,不要被商家的低价所诱惑。另外,大学生在网上支付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这样可以充分保证大学生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网银密码,避免泄露给自己造成损失。最后,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学生更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当遇到问题时,找到恰当的维权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目前,网络购物在大学生中是一种很流行的购物方式,网购的优势显而易见,在未来也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生力量,大学生应该认识到网络购物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补充。政府也需要不断的完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制,以保证网络购物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江平,刘素娜.大学生网购状况及其性别差异[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 2011(3):333-336.

大学生消费维权范文第8篇

网上购物消费心理节俭消费正确引导一、大学生网购消费行为中存在的不良现象

经过对文献的查阅及对大学生网购数据的分析,得出大学生网购消费行为的现状以理性消费为主流,但部分同学依然存在不良的网购消费行为。

1.部分大学生网购存在浪费现象

因为网购有物美价廉、方便快捷等优点,所以大学生花费在网购上的时间和金钱也会增加。经过调查,部分大学生将时间和金钱过多的花费在网购上。长此以往,将影响正常作息。而对于网购回来的物品,只有少数大学生能够做到物尽其用,其余同学或多或少都有浪费现象。在这个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大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受虚荣心的驱使,攀比心理严重的不良现象。

2.具有跟风性和暗示性及廉价购买过度性

大学生往往会受各种广告、报纸、网络、电视传媒等各种信息的引导,跟风在网上购买东西,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且消费具有趋同心理。大学生们平时生活在一起,消费观念极易受到同宿舍、同班同学、好朋友的影响。较容易受到各种心理暗示,并且对网上低价商品有过度购买现象。

3.财商观念较弱,维权意识淡薄

通过我们访谈得知,大部分大学生对每月支出和收入没有明确的计划和分配。不能提前做好本月经济预算,部分同学更是成为“月光族”。大部分大学生没有理财观念,不能很好的将现有资源转化为经济基础。入不敷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部分大学生当网购物品不合适或是实物与介绍不同时,选择了不了了之,自认倒霉。这是维权意识淡薄的表现,没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影响大学生网购消费行为的原因

1.自身原因

大学生年龄主要分布在17~24周岁,是刚刚成年标新立异的年纪,也是急于证明自我的年纪,往往易受到周围不良因素的影响。许多大学生刚刚步入大学,初次掌握自己的财政大权,并不能很好地做好自己的管家,对钱财的使用和物品的购买并没有太多的经验。对待物品的挑选也过多的以自己的喜好判断,就容易产生以下消费心理:追求个性时尚,突出自我;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情绪化消费,从众消费明显。

2.学校原因

大学生大多数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所以学校的整体风气以及学校对大学生消费心理的引导状况,将对大学生消费观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消费观教育指导不足,与消费观紧密相关的人生观、金钱观等专题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同时,高校对大学生“财商”观念的培养不够重视。大学生理财观念的缺失,一定程度上致使大学生消费道德观念淡薄化。

3.社会、家庭因素

近几年,随着大众传媒的渗透,越来越多的炫富行为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铺张浪费更被一些人习以为常。不良风气通过网络被大学生熟知并加以模仿。当前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不无关系。

三、解决大学生网购不良消费行为的对策

1.加强自身消费教育,促进正确消费行为的养成

(1)调整自身心态,节俭消费

大学生本身要养成一种科学的消费理念,并要求自己在实践中坚守原则。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超前消费该量力而行,多向一些该花费的方面消费,调整好自我心态,不攀比,不跟风,养成节俭消费的好习惯。

(2)做好消费计划,理性消费

现代大学生要做到提前计划,花钱时需考虑家里的承受能力,要做好理财计划,制作开支记录。要结合父母每月所给的钱,计算每月吃饭和学习用品的费用,以及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消费。

(3)提高认知能力,安全消费

网上物品种类繁多,部分大学生容易收到商家刻意的欺骗,盲目的购买物品,造成浪费现象。大学生应加强辨别能力,根据网友评价及商家间对比,精打细算,购买到一些物美价廉的物品,做到精细消费。要学会鉴别网上商店的真实性,服务质量的好坏,学会查询卖家的信誉度,如遇侵权行为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我权益。

2.高校应发挥对大学生消费心理的指导作用

(1)加强大学生网络知识教育,培养其健康网络消费观念

学校在开展大学生信息技术基础这一课程时,应多加入一些网络知识的教授,从多方面加强学生网络知识的普及。时刻关注学生网络消费观念及其动态,及时发现和了解大学生网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之间互相交流,认识自我,让大学生学会进行自我教育,正确思考,从而进行合理健康的网络消费。

(2)加强大学生的“财商”教育,并培养其网络安全意识

专家指出,财商的概念是与智商、情商并列的现代社会三大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现代教育不可忽略不宜回避的话题。在“财商”教育开展的过程中,高校可以与学生社团联合,开展关于“财商”的比赛,让大学生在比赛过程中,学习到如何合理支配金钱。学校应提升网络技术,培养网购安全意识,增强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3.号召社会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

(1)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直以来,社会舆论在我国具有导向作用,特别是在传媒发达互联网遍布的今天,大众传媒扮演着重要角色。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积极的舆论导向功能,加强大学消费文化建设。新闻媒体应该用社会主义价值观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网购消费观念。首先,要坚持积极、正确的消费导向,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御消费主义的不良影响,树立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其次,丰富消费教育的载体,充分考虑大学生消费教育的需要,精心策划选题、创作、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图书和电子出版物等大学生让那个读物和试听产品,使他们在学习娱乐中能够接受先进思想文化和正确消费观的熏陶。

(2)政府应加强网购消费市场的调研和监管力度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消费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对消费热点的调查研究,对畸形的超越个人消费范畴的挥霍无度的奢侈风气不能等闲视之,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拜金主义,抵制腐朽人生观、价值观的侵蚀。在出版创作更多适合青年学生阅读欣赏的高格调的精神食粮的同时,加强对电子游戏、音像、互联网等文化市场不健康精神文化产品的管理,为青年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陈溅星,温金英.在校大学生网上购物及消费情况调查研究[J].中国商贸,2010,(5):101.

[2]胡立源.浅析大学生的网上购物[J].商业现代化,2008,(547):2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