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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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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及其潜在意义

在政府采购制度相对发达和完善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规模通常占其GDP的10%~15%,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50%。而我国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仅占GDP的1.75%和财政支出的9.2%。这反映我国政府采购还处在起步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的潜在规模,或者说我国政府和公共部门实际购买性支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参照西方国家的一般情况,以GDP的10%计,2006年我国政府采购的潜在规模应超过2万亿元。考虑到我国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差异,实际支出规模还会更大。仅以2万亿元的规模而言,2006年政府采购的实现规模仅占其潜在规模的17.5%,不到五分之一,其中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所占比例更低。也就是说,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还很小,我国政府采购的广度和深度仍然十分有限。以上所说政府采购的潜在规模,还只是就财政性资金的购买性支出而言的,没有包括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等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特别是公共工程(如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地铁等市政工程以及环境治理工程等)的采购。公共工程的采购在西方各国都是政府采购的最主要内容,其规模超过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通常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40%~60%。2006年我国城镇公共工程在建净规模达51842.3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净规模的43.8%;城镇公共工程投资总额35469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8%;公共工程投资中,剔除国家预算内资金支出4672亿元(其中实际包括了对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这里忽略不计),来自国家预算外的公共投资仍超过3万亿元。也就是说,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购买性支出之外,2006年我国公共工程的投资性购买支出已超过3万亿元的规模。

按以上资料估算,2006年我国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实际购买性支出(包括消费性购买支出和投资性购买支出)已接近或超过5万亿人民币。也就是说,如果把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我国政府采购(在国外也称公共采购)的潜在规模已接近或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这5万亿元的规模将产生惊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角度看,通过政府采购每年可节约国家财政和公共支出约10%(我国政府采购历年来的资金节约率均超过10%),即每年可节约至少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06年我国财政支出的12%;二是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系列制度安排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对市场秩序起到强有力的塑造和维护作用,从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制度效益;三是规模庞大的政府采购需求所形成的消费乘数效应,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起到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的作用;四是从防范腐败的角度看,通过政府采购系列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防止个体利益渗入采购过程,更有效地防治公共支出领域特别是公共工程领域的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在全社会树立“阳光政府”的形象,产生巨大的政治效益。总之,政府采购就其潜在规模而言,是政府用以调控宏观经济和实现社会公共目标的一张“王牌”,可以成为政府手中点石成金的“魔棒”。

影响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主要因素

一是对政府采购的界定范围需拓宽,占政府采购总规模60%以上的公共工程还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是以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作为起点的,所以,我国用以划定政府采购边界的标准是资金来源,即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这样的界定在当时是适当的,但今天看来却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把政府采购局限于财政支出管理的范围内,产生于部门立法的缺陷和不足限制了政府采购的潜在规模,不利于发挥政府采购所应有的宏观经济调控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政策;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多头管理现状,把本属于采购法管辖的公共工程、水利、能源、交通、电讯等公共事业部门的采购排除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外,给采购规模的扩大形成了制度瓶颈,既不利于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也不利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防范腐败,也不符合政府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施政目标。特别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特点,公共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巨大的份额,仅以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作为起点和边界来划定政府采购范围,必然导致大量财政性资金以外的公共资金以及社会资金参与的公共工程被排除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外,并委托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机构进行采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其结果不仅直接限制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也导致了公权力的丧失和大量公共资源的流失,给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使公共工程领域成为滋生腐败的沃土。

二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制度设计需要改进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设计过多地参照和依赖于《招投标法》和工程招标条例,导致政府采购在制度设计上有许多需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采购法》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组织模式没有明确规定,集中采购制度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二是《政府采购法》规定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却并没有赋予政府采购中心“代表政府依法行使采购权”的法定采购人地位和相应的政府手段的性质,而是将其界定为与社会中介划等号的采购机构,模糊和弱化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公共职能与规制载体的作用;三是《政府采购法》一方面规定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但同时又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必须根据各部门的委托组织采购,削弱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强制性和政府手段的权威性;四是《政府采购法》并未禁止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使实际运行中将大量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以部门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项目之名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使政府采购制度的规模功能落空,从而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五是《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又规定工程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实际上使公共工程采购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和规制之外;六是《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拥有采购需求、技术规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和条件等采购实质性事项的设定权,采购文件最终审定权,参与评标决策权,合同履行和验收权等,由于一些采购人自力过大又缺乏监管规制,同时又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设备和用品配备标准,就必然导致采购人为实现主观意愿目标,使合法、规范的采购程序在许多情况下反而成了不规范行为的“挡箭牌”。这是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形象和效果。

由于上述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需改进的地方和法律的疏漏,以及受观念、习惯和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采购人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现象还存在。占总规模87%的项目是委托社会机构采购的,其实质仍然是分散采购,无法形成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由于现在既定的监督资源有限,很难对分散的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的规制和监督,从而影响了防治腐败功能和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作用的发挥。

三是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设置有待改进,监督功能需加强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精神,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执行操作职能相分离,初步确立了“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但由于受部门立法所制约,政府采购理体制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上缺乏明确的规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首先是管理体制的设置有待改进,不利于实行全国统一的规范管理。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设“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但机构级别、性质、编制都不统一,严重影响其职能的履行。采购活动的多头和交叉管理现象普遍,法律制度建设、采购标准制订、采购计划编制和日常监管工作难以适应实际工作要求,导致大量的政府采购活动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之外。

其次是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其主要作用和功能是增强制度的规制、扩大规模和集中采购、降低交易和监督成本。然而由于政府采购法规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定位上的模糊,使集中采购机构在规格、编制、性质、隶属关系上各不相同,仅隶属关系就有10多种,包括直属省(市)政府,隶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局)、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资委、商务厅(局)、成套局等等。机构性质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等。各地的做法也是八仙过海,各自为政,影响了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再次是在一些地方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职责划分不清,运行体制不顺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所涉及的采购人、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以及支付机构的职责仅仅作出概念上的规定,各个主体之间责、权划分不清。监管部门、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相互之间权责不对称,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采购流程各个环节的衔接不顺畅,串位、缺位、越位现象严重,又缺乏协调机制,造成相互扯皮和工作上的摩擦。在一些地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工作关系相当紧张,有从“管采分离”走向“管采对立”的态势。

最后是有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从采购流程上,采购预算和国库支付两个环节与采购程序不配套、与采购执行机构不衔接,许多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没有从预算和支付环节得到制约;二是有些地方对采购人的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对一些严重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从未按规定给予处罚;三是对评审专家缺乏监管措施,导致专家有权无责,甚至部分专家在评审中明目张胆地;四是有些地方的管理机构本身由于权力惯性的作用,存在违规行为,如直接干预执行机构的采购工作,甚至直接介入采购执行工作,随意编制目录、随意审批和人情审批采购方式,与采购人串通以规避政府集中采购,使大量应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变为分散采购和自行采购;五是有些地方执行机构操作程序不规范,采购效率低,服务意识差,信息不广,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政府采购业务需要全国统一的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采购手段滞后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之间没有垂直的业务关系,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对各地、市、县政府采购中心也没有业务指导的职能,各个政府采购中心都是典型的“各为其主”。各为其主的现状不仅分割了一体化的全国市场,从体制上筑造了政府采购规模效应的樊篱,同时也导致各地的作业标准和作业流程都不统一,采购技术和经验得不到充分交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指导,基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意见建议缺乏诉求的渠道,这样不仅影响了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也增加了供应商的交易成本,最终是增加了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或交易)的成本。

采购手段严重滞后是影响我国政府采购效率和采购规模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各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业务都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的网上采购,这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最终实现“阳光采购”的根本出路。我国尚未就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制定相关法律及技术标准,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步伐滞后于西方国家。技术手段落后与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构成了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快速发展的两大“软肋”。

五是政府采购的行政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有待改善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关乎公共利益和政府廉政建设的改革事业,必然影响到一些部门、一些群体或一部分人的既有利益格局。加上对制度的宣传不够,社会上一部分人,尤其是原有采购支出制度的得益者,对政府采购制度还存在着各种误解和抵触情绪。这样的舆论环境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课题组对全国十几个省市的调查表明,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需要监督,更需要政治和舆论上的支持。凡是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给予强力支持的地方,如山东济宁市、广西南宁市、深圳市和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的绩效突出,群众对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和满意度高。但就全国的情况而言,政府采购的行政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对政府采购缺乏正确认识与理解,个别媒体既缺乏对政府采购的基本了解又缺少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政府采购的报道不全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舆论环境。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几点政策建议

首先,尽快调整政府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我国目前对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这在起步阶段是必要的,有利于控制政府采购的范围。但从长远看,目录管理不符合国际惯例,在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后必然面临国际上的质疑和投诉。同时,目录管理也人为地限制了政府采购规模,割裂了政府采购市场,不利于政府采购统一市场的形成。因此,建议现阶段尽快调整政府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尤其是要尽快将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考虑最终按照国际惯例实行额度管理。

二是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利用《实施条例》出台的机会,完善《政府采购法》制度设计。一是对政府采购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之前,建议以政府行政授权的方式给予其“代表政府依法行使采购权”的法律地位;二是对凡是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包括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建议应禁止采购人或管理机构直接委托社会机构进行采购,必须交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确实需要委托社会机构进行采购的,应由政府采购中心报监管部门审核,并按照公开的程序和通过竞争选择社会机构,在法规未修改完善前,可通过将委托中介采购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可有效地提高委托过程的规范性和避免个体利益渗入采购过程。

第三,要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隶属关系、职责划分等方面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从机构设置上,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机构,应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提高行政管理职能。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应直接隶属于政府,统一采用行政事业编制,经费上实行全额拨款,不能搞自收自支或者差额拨款。在职责划分上,财政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应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包括制度建设、拟定采购目录、编制采购预算、资金集中支付、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等;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运作,包括审核采购预算、汇总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方案、实施整个采购流程以及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人的委托、合同履行的管理监督等。

第四,强化监管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的审计和问责制度。建议由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政府采购的审计和问责制度,由审计部门对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绩效和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并根据投诉情况进行随机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采购人、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违规行为,在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审计和问责的重点,一是支付环节,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有政府采购中心的凭单或确认方可支付,擅自支付的应追究责任;二是采购人规避集中采购的,应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在当前缺少采购标准和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尤其重要的是应当建立有效规范和约束采购人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三是执行机构违规操作,应追究当事人和执行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对有些评审专家的,轻者通过公告取消其专家资格,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是监管部门对采购人和执行机构的违规行为不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追究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和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如果不能解决采购人自行设定采购标准的问题,要想实现政府采购的公正,在现阶段几乎是不可能的。应当把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在不断推进采购标准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工作。例如,对于通用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空调机、办公家具等,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配备标准,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实行计划采购乃至全国统一采购。

第六,要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评审专家是具体政府采购活动的决策者,专家的职业素质、专业能力、法制观念、道德修养等,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成败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应当把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可操作的专家聘用、监督、考核、处罚、退出机制,切实解决专家权责不对称、管理与使用脱节、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分类不合理、劳动报酬不统一等问题。

第七,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全国性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当前要尽快制定全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总体规划,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编码、统一商品、统一流程、统一模式、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用户界面、统一安全管理。全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包括投资、管理和运营模式,建议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和依托全国集中采购机构所形成的组织网络,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政府特许经营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走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建立电子交易平台。

集中采购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一、以强化收入管理为主线,确保财政有效增收

以保持经济强县位置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提高收入质量、调整镇级体制、狠抓非税收入、积极争取资金,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一)加强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源建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分析调度职能,不断完善涉税信息网络报送平台功能,加强与国地税部门联系沟通,全面掌握各类动态财经数据,多视角、全方位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分析,夯实综合治税基础;时刻跟踪地方税收收入进度,保持与业务上级的紧密联系,畅通信息获取渠道,通过与省内经济强县、各县市区收入进度、税收征管情况对比分析,及时提出全市税收征管任务目标、改进税收征管的意见建议;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状况、纳税情况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与省内同行业、类似企业的信息对比分析,掌握税收收入的阶段性特征和征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现实和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税收的意见建议,为财政增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纳税明显低于行业、企业平均水平的,向国地税部门提出稽查建议。

不断创新增加地方税收的新思路,重点在税源挖潜、征收质量、政策研究方面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提前参与,监控潜在税源。特别是对新立项和投资意向的项目提前介入,侧重关注人工岛群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税收控管和数据测算,以及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增值税抵扣数额大、已实现转型升级的企业,跟踪评估,抓好控管;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运用涉税部门联动机制、涉外税务审计、纳税评估、外地协查等手段,加大反避税力度,对部分行业实施专项整顿,防范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等避税行为;紧紧抓住“转方式、调结构”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强财税扶持政策应用性研究,找准财税政策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跟踪产业财税扶持政策,为招商引资、域外税收向我市集聚提供参考、创造条件。重点加强代开发票等流动性税收吸纳,做好总部经济文章。

(二)狠抓非税收入。对照政策标准与收入项目,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河道维护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彻底摸清底数,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规定》,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定性,对非经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互换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发包、收支管理做出统一规范;联合主管部门,逐步对国有独资及国有参控股企业加强管理,建立企业月报表制度、年度清产核资制度、重大资产购置、处理审批备案制度,全面掌握各企业资产变更及经营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全面调查、掌握土地转让、出让及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项目,全面准确搜集基础资料,科学核定契税、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

(三)积极争取资金。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强与上级财政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寻找政策、资金扶持重点,争取更多的资金份额,投入到全市基础设施、优势行业企业。重点在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节能减排环保治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以优化支出结构为重点,确保重点工程民生支出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调控职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一)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保重点项目。在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市镇两级运转的基础上,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度假区建设、新人民医院、新一中、教育资源整合等重点项目和重点事业支出需要。积极创新思路,研究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财政政策、资金引导,在“企业、民间资本搞建设、财政资金搞民生”方面进行探索尝试,引导民间资本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工程资金台账,严密资金拨付程序,把好财政监督最后关口。

(二)高度重视群众利益,保重点事业。教育方面,按规定确定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新的教育示范市标准足额安排支出。落实好高校、中职、高中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和中职免费政策;医疗方面,科学测算补助资金,强化绩效考核,不断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提高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水平;社保方面,巩固城乡低保、五保提标扩面成果,推行新型农村养老制度,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及前后衔接,足额安排、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就业方面,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通过职业培训、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贴息、创业扶持等政策落实,努力开发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

(三)侧重弱势群体行业,保政策兑现。随着通胀隐忧的加大,社会矛盾必然愈加突出,今后工作中,财政财力将更加向基础行业、弱势群体倾斜,不折不扣兑现好各项强农惠民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继续抓好北马镇万亩土地治理项目,跟踪落实好已申报的石良镇、兴隆合作社土地治理项目,重点将兴隆合作社葡萄基地建设打造成土地治理工作亮点,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目的;完善“报账提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大村级经费补助力度,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足额兑现长寿补贴、粮食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家电下乡等政策,维护群众利益。

三、以强化财政监管为手段,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刚性。本着压一般、保重点的原则,按照零基预算、部门预算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二)强化工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超前参与工程项目设计论证,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带来的设计浪费。通过引入项目方案评估新机制、严格控制结算审查质量、加大现场跟踪监督力度、改进和放宽投标企业限制条件、提前着手参与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支出。筹备建设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逐步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扩大监管范围,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在深入搞好“小金库”治理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范围扩大到各类社保资金、上级专款、政策性资金,不断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四)积极探索创新,节约公用事业支出。对城市环卫、绿化养护、城市照明等公用事业经费管理形式进行调查,在总结以前年度经验的基础上,对部分城市管理项目,能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能包干的包干,逐步扩大城市管理项目市场化份额,探索建立“行业管理,社会参与,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节约财政支出。

四、以推行精细管理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密

围绕提速增效、创先争优,健全四个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规范科室间各类业务衔接,堵塞程序性漏洞。

一是健全收入协调控制体系。以财源建设办公室为连结点,预算、国库、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国资局、农税局各负其责,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执行进度,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两税”收入的调度协调和分析预测,形成增收合力。

二是健全工程项目控制体系。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为引领,预算、经济建设、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核算中心、相关业务支出科室协调联动,健全从预算安排、项目立项、集中采购,到评审监督、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各环节的协调制约机制,科学调整理顺资金拨付流程,建立高效严密的资金拨付控管机制。

三是健全资金资产控制体系,会计核算中心、国资局、采购办、监督检查处、业务支出科室密切配合,在预算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监管、资产购置调配等方面紧密配合,不断完善手续程序,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

四是健全综合协调控制体系。人秘科、办公室牵头,不断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强化督查督办,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强化科室、单位间业务衔接,落实协调措施,规范工作流程,细化目标责任,形成政令畅通、各负其责、态度严谨、高质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五、以加强干部管理为抓手,确保工作作风有新提高

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在财政系统内深入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在明确、细化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强化财政人员岗位责任管理的基础上,以人为本,从三个方面入手,促进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双改进。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促进综合素质提升。利用好每周五下午集中政治业务学习时机,开展第二次干部轮流授课活动,组织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向全体机关干部讲授本科室、岗位业务政策、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开展一次调研月活动,要求科室负责人围绕本职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调查报告,并进行展示交流;开展第三次“读书月”活动,统一购买业务及励志书籍,并组织40岁以下年轻干部进行心得体会交流;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学习,学回来讲课,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拓展训练,促进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

集中采购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根据市委总体部署和安排,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紧扣学习实践目标,切实抓好各环节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专家导学、领导讲学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共举办培训班3次,集中学习辅导6次,培训党员干部累计400人次;举行解放思想讨论、专题讨论6次,参与人数共计30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和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科学发展的氛围和环境。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问题。通过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员干部深入基层7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座谈走访共10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0条,普通党员为推进“三个发展”献计献策共计60余条。班子成员围绕提高审批效能、促进项目建设,促进标准化建设、创建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和着力构建中介机构服务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等三个调研重点,深入基层和部门进行调研,开展实际案例分析。在调研中找问题、找差距、找方向,并最终形成了5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是深入剖析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都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反馈,由班子成员进行自我剖析,找问题、查原因。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交心谈心,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自我剖析、互相批评,找准了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务中心党组形成了整改报告,明确了19项具体的措施进行整改,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落实时间。

(二)突出实践特色,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本职工作

一是学习实践活动突出工作特色。党组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政务中心建设工作相结合,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认识,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制机制”为目标;以“创建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学习实践主题;以加强学习、提高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以更好地为群众、投资者、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核心。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推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管理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厅服务人性化,大厅管理科学化,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围绕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开展学习实践。紧紧围绕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新进驻单位和强化进驻单位的进驻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行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做好服务大厅拓建和场地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全面彻底清理规范服务事项,推进联合审批,切实促进项目建设。与加强中介监管、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相结合,狠抓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与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相结合,完成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场地建设和设备设施安装。

三是切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对于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如实行挂牌上岗,规范设置各类服务标牌和标识,在大厅入口的醒目位置设置首问咨询台接受咨询投诉,在每个楼层设立引领员进行接待引领,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宽松舒适、方便服务对象的办事环境。完成了一楼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交易大厅建设工程,强化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新编印《××政务服务》月刊,加强与进驻部门及窗口的工作交流,制定《加强政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政务文化建设。

(三)紧扣自身工作特点,务求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一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实践。为切实保证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中心党组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人员的组成情况和各自的工作特点,把党支部分为三个党小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小组为项目报批相关人员小组;二小组为市场准入方面相关人员组成;三小组为其他方面人员。政务服务中心在编党员按工作特点分别编入三个小组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各自的党小组内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带头示范,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各环节工作。

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特点,决定了在上班时间难以集中学习。为此,在学习时间上,各党小组把集中学习讨论都安排在下午5点到6点下班时间,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效果。在学习形式上,充分利用中心网络,利用内部工作qq群进行学习交流和资料共享,收集整理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以及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学习资料上传内部工作qq群空间供大学自学参考。

三是抓好自学辅导。党组书记、主任胡建在动员会上进行了思想发动,党组成员、副主任窦孝解结合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就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领导讲学,市委党校郭建中教授进行专家导学。编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问答》,发放到全体党员中。问答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为什么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基本要求等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解答,引导全体党员抓住重点、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二、基本经验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明确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的基本经验有如下几点。

(一)紧紧围绕行政效能建设确定主题,是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保障。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明确活动主题,才能真正做到把学习教育活动与自身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理清思路,认准目标,围绕活动主题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工作特点,紧紧围绕行政效能建设明确主题,找准目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认识,进一步促进了政务服务工作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工作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二)选好实践载体,是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保证。要以较高的工作立意选择实践载体,努力体现职能特点、工作理念,特别是要从处理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做好新时期政务服务工作”的关系,使政务服务工作服务当前经济增长的中心任务等角度来选择实践载体。我们以“创建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学习实践的载体,就是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政务服务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最终达到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三)抓好专题整改,是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是改进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只有通过明确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才是真正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从初步查找问题到活动告一段落,整改是贯彻始终的重要任务。在学习实践全过程中,切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改,通过实际的整改效果和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变来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后,政务服务中心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如针对标准化建设方面、大厅管理服务方面、管理服务事项清理方面进行了集中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体制机制,是提升学习实践活动水平的重要手段。针对查找出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切实抓好“废、改、立”工作,努力形成一批不仅能管好当前而且会影响长远的制度性成果以及工作机制。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统一受理、一次告知、政务公开、预约服务等运行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奖励制度》等管理制度,有力地加强了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突出抓好实践,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结合工作实践,体现部门特色,从亲身体会中感受科学发展观的时代意义,使学习实践活动得到了不断升华。政务服务中心做为政府的窗口,就是通过发挥窗口的带头示范作用,为群众、投资者、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行为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体现了政务服务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特色。

三、基本成效

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查,边查边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基本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提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深了理解,明确了差距,提高了认识。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了在政务服务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

二是“两集中、两到位”取得新突破。按照市委、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拓展建设及进驻调整方案》,加强协调、督促,12个新进驻部门(单位)、5个强化进驻的部门(单位)全部进驻到位。目前,共有54个部门(系统)、73个单位、25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19项,其中,行政审批215项(子项382项),公共管理服务29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12项。

三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初见成效。完成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拓展改造,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增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总面积增至近8000平方米,重新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布局和功能分区,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标牌、事项公示牌、布局图、交通指示牌等设施设备和硬件建设。深入推进办理流程再造,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办理程序。

四是实行目录管理,全面彻底清理规范服务事项。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省公布的通用目录,组织部门(单位)对许可、审批、管理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进一步核定了进驻事项,汇总编制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组织各部门(单位)逐个事项修订《办事指南》,并采取多种方式实施了公开。督促指导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09〕36号)要求,开展了对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

五是狠抓制度落实,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统一受理、一次告知、政务公开、预约服务等运行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奖励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到7月份,受理量由过去每月三四千件猛增到23万件。1-7月,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261077件,办结236985件,其中,即时办结71996件,承诺办结164989件;按时办结率99.99%,现场办结率99.98%;承诺件提前办结率99.75%,承诺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56.52%,实际办理提速95.29%,承诺件平均办结时间1.32个工作日;群众测评率99.05%,满意率99.98%。

六是加强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丰富并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全面清理并及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置了39个栏目,增强了查询、投诉、咨询、表格下载、测评等功能。截至7月底,访问量已经达到了143100人次,主任信箱接受咨询共200余件。开通了8180888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并与96196对接,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查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依托电子监控系统,全面实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行为视频监控,严格效能问责,进一步加大了对日常工作行为和业务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

七是推进联合审批,切实促进项目建设。对投资项目报批过程中涉及的审批、管理服务、收费及中介(技术)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汇编、印制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指南》。大力压缩承诺时限,开工前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到了法定时限的21.9%至25.7%,最短承诺时限累计为148个工作日。通过联合审批,开工前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到了58至67个工作日,一般项目在48个工作日内可办完行政审批管理手续。7月份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例会制度,在对重大项目、特殊项目及时组织联合审批的同时,每周四下午定期召开联审会,对一般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批,有效地推进了项目建设。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资金投资和灾后重建资金项目的减免力度,经市政府批准共对市恐龙博物馆恐龙地质公园建设项目、市中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市第十四中学“汶川大地震”后学生公寓危房改造项目等25个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实施了减免,免收699万元,占应收金额的24.3%。

八是加强监管,切实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狠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狠抓了31个责任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开展了对资产评估、会计、房屋、税务等中介机构在优质服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出具虚假报告、评估不实的现象。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了对中介机构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中介机构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率达100%。加强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服务。市政府出台了《××市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意见》,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竣工五个阶段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2%以上;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在全省率先组织制定了《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为推进全市效能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制定发展规划打造服务品牌。完成了《××市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全市中介行业中筛选了律师、税务、工程咨询等16个行业品牌作为培育、扶持的重点。

九是健全网络,巩固阵地,扶贫济困。完善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4月,将市惠民帮扶中心正式移交给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就业援助、群团帮扶两个独立接待窗口,将原设置的民政、医疗、法律援助等窗口业务分别整合到各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并明确了工作人员,理顺了关系,整合了资源。健全网络,巩固阵地,扩大覆盖。自流井区、高新区与市共建惠民帮扶中心,其他三区两县均分别建立了惠民帮扶中心,7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帮扶站,220个村(社区)建立了帮扶点,以市惠民帮扶中心为主体,覆盖教育、医疗、民政、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截至6月底,全市共建立惠民超市、惠民门诊等各类惠民帮扶阵地200个,共发放《惠民证》65983本。接待困难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求助17277件,办结16931件,办结率达98%;全市各类帮扶阵地共接待持有《惠民证》的困难群众购物、购药、门诊、康疗、惠民培训等40100人次,优惠金额407631元,通过培训帮助4628名困难群众实现就业。

十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完成了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场地建设和设备设施安装,面积近500平方米,功能设置为两个开标大厅、三个评标厅以及监督室、抽专家室、办公室、前台接待区等,政府采购和工程交易场地建设基本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协调机制,对金额较大、专业技术复杂、情况特殊的采购项目建立了会审制度,促进了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规范采购流程和操作办法,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和核准的采购预算组织采购活动。全面推行了依法制度,扩大了政府采购面,着力加大对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1-6月共完成集中采购项目103个,完成协议供货采购金额445万元,执行财政集中采购预算334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55万元,节约资金194万元,资金节约率5.8%。

四、存在的不足和巩固扩大成果的努力方向及主要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中,领导重视、认识统一、目标明确、稳步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上级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相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查找问题还不够深入,强调客观原因较多,查找主观原因较少,群众参与程度有差距;二是统筹推进的力度不够,对学习、实践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研究得不够深入,制度机制创新不够;三是对整改难度大、需要时间长的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难点问题突破不大。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集中教育活动是有时间性的,但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我们必须以这次试点活动为契机,按照整改落实方案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成果。重点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做好巩固和完善工作,防止再次出现;对近期整改的问题,要抓好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确保长期运行。通过扎实整改,办实事、促发展,使整改落实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要坚持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规范服务,围绕创建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方法,构建多功能服务体系,强化工作力度,进一步创优政务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效率。要围绕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使政务服务工作上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能力,为广大群众、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探索完善长效机制

完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制度,把学习科学发展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促进实际工作的有力武器。着力构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统一受理、分类办理、流程控制、现场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学习培训、考勤评比等运行管理制度。广泛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信息查询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针对和个性化服务。

(三)切实抓好当前工作

我们要通过全面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窗口、纽带、示范”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更好地展示服务政府、法制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良好形象,不断创优政务环境,推动××经济的发展。

一是狠抓三项制度的落实。继续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推进部门(单位)内部职能整合,强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科室与本部其他科室的协同。切实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强化效能问责,切实纠正影响效能的行为。

二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健全管理运行制度。进一步核定进驻事项,适时修订、印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指导。组织召开区县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三是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大力推进并联审批。狠抓《××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每周联审例会制度,分层级组织项目联审。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联审的职能,赋予政务服务中心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某个审批管理环节后置,以及取消程序性要件等决定,提出限时办结等要求的权力,对联审的投资项目及时或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审批。

集中采购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一是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开展。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办法,使上半年的招商工作有项目、有线索、有效果,共计完成引进项目2个,计划外来投资2600万元,另外正在洽谈中的有意向项目6个,为全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联镇包村、老年体育、为民营大户服务工作。联镇包村工作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部署,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参加“联镇包村”工作,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到钢城区黄庄镇进行挂职,选派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孔家庄村进行包村,与钢城区涝洼村开展牵手共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问题,促进了联系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老年体育工作方面,对市直机关三个生活区的老干部活动室增添了部分娱乐器具,滨河花苑配置了比较齐全的健身和娱乐设施,增加服务项目,为老干部休闲娱乐提供了便利。为民营大户服务工作方面,我们会同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系民营企业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和鲁中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为他们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帮助,做到了积极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目前,两家公司运营情况良好。

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展开。狠抓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学习贯彻,制定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初步意见,6月12—18日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市100多个单位5000多名机关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的组织和活动的成效受到了省机关事务局的通报表彰。7月14—15日,省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组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四是政府采购稳步提高。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采购程序,注重推广环保、节能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采购,积极推行“阳光采购”和电子采购,组织实施好了各项工程、货物的集中采购工作。上半年为110余家单位采购项目200多类,完成采购金额1.28亿元,节约资金2094万元,节支率达到14%,采购规模同比增长111.4%。

五是政务接待工作得到提升。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职能作用,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坚持服务宗旨,做到科学化、规范化。1-6月份共接待中外宾客25.8万人次,接待重要会议团体79个,接待吴官正、高新亭等省部级以上领导30余人次,赢得了领导的广泛好评。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上半年,在市财政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我们不等不靠,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对滨河花苑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餐厅进行了装修改造,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原三个生活区对供暖、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升级改造,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机关办公楼完成空调系统和净化水设施的维修更换,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投资对宾馆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和升级改造,接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是房产工作管理到位。积极抓好办公区、生活区水电暖气的正常运行,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力度,搞好房屋、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的维修保养,确保了水、电、暖、气正常供应,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了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

八是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制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了财务收支、报销及跟踪督查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经费管理;建立了下属经营单位财务考核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指导监督。上半年财务管理和经费支出科学有序运转,收支平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是安全保卫能力增强。围绕创建平安机关办公区、生活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和机动队建设,印制发放了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工作中严格出入制度和程序,更新升级消防监控设施,加大监控设备检查力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了安全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十是各项服务全面提升。办公楼服务完善规程,及时高效服务,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力度,会议服务高标准、严要求,共计接待各种会议100余次,卫生保洁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公务服务快捷高效,领导公务用车、班车服务热情主动、文明礼貌。生活服务建制度、上项目,改善经营服务环境,拓宽服务领域,严格饮食卫生,饭菜品种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广大居民满意率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幼儿教育突出素质教育的特色,深化品牌示范园建设,加大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幼教综合素质。

十一是后勤经济快速发展。各经营单位以招商引资和融入济南经济圈为契机,发挥产业优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半年完成经营收入5004.36万元,占全年计划的52.7%,同比增长7.2%,实现了速度效益同步增长。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局党委把目标绩效管理作为全局工作的总抓手,多次召开会议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目标管理的顺利推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量化目标,责任到人。局党委将全年工作分解成各项具体目标,落实到了局党委各成员和15个单位当中,并规定了完成目标的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了目标制定制度化、分解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二是领导重视,严格督查。局党委落实领导责任制,调整充实目标考核督查小组,搞好目标的运行调控。考核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了解掌握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上呈下达,确保了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三是及时调度,突出重点。考核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例会对工作目标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调度会上,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完善任务的主要措施,并接受考核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的部署、落实、调度、检查环环相扣,保证了工作进度。四是阶段考核,严格奖惩。调度会前,考核办公室派人员到各单位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整理,上报给局党委。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各部门汇报以及考核办公室的检查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对于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阶段要求的,帮助分析原因,解决实际困难,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五是信息反馈,正确引导。考核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注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汇报,并反馈给各单位,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好了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主要在“提高”上下功夫,重点在十个方面抓落实提高。

一是抓好生活区四个食堂和办公区机关餐厅的运行服务工作。生活区的食堂在饭菜质量、饭菜品种和食品环境卫生上下功夫,饭菜既要品种多、花样丰富,又要新鲜卫生;服务要热情文明,突出特色,在节约成本上求效益。办公区的机关餐厅要严格服务标准,落实服务政策,确保饭菜的充足供应,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好务。

二是抓好机关办公生活环境。对办公区制定严格细致全面的服务标准、服务措施、服务程序,定期征求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整改提高。特别注重安全,对运行设备严格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对出入车辆和人员严格查证登记制度,规范车辆停放,制定应急预案,创造优良的办公秩序。对生活区狠抓管理服务提升,滨河花苑抓好后续工程建设的督促推进、水电暖气畅通的协调服务、会所服务的科学管理以及现有物业水平的规范提高。机关一、二、三生活区注重环境整治,加大实施地面绿化、墙面美化、道路硬化、灯光亮化力度,提高卫生保洁水平。

三是抓好安全工作。抓好党政办公生活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时时处处抓检查、抓落实、抓到位,确保无缝隙,无漏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抓好办公楼、生活区、宾馆、幼儿园等重点部位的汛期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抓好机关节能。着重抓好现有公共场所、生活区公共部位的节能工作,采取措施,量化指标,争取水电气等能源利用和运行费用支出同比降低10%以上。

五是抓好物业管理。机关办公楼物业重点抓好保卫规范、会务服务、卫生保洁,使办公楼的物业上水平、上档次。滨河花苑管理处积极联系协调开发商抓好管理,指导监督物业公司抓规范、抓质量,及时抓好卫生保洁,及时抓好绿化美化亮化。

六是抓好接待服务。坚持服务宗旨,硬件抓完善,软件上水平,发挥品牌优势,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的标准抓好政务接待和社会服务。

七是抓好幼儿教育。幼儿教育要实施品牌战略,树立素质教育和名园建设的品牌,在质量和信誉上下功夫;要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引领全市幼教事业发展,提升保教水平,逐步壮大规模。

八是抓好政府采购。要认真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采购成本,扩大采购规模,组织实施好各有关单位委托的采购任务,采购规模与采购质量要同比分别增长10%和3%以上。

九是抓好经营创收。以创新的思维和管理办法抓好经营创收,抓好调整整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益,逐步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借用外力,采取合作、租赁等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发展后劲,不断适应市场需要,实现良性发展。

集中采购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年全市纠风工作,安排*年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邵市长专程出席今天的会议并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年纠风工作回顾

*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信息宣传等工作被省政府纠风办评为全省先进。

(一)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深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小学每生每年110元、初中150元分别提高到176元和239元,发放农村“两免一补”资金6588万元;建立完善政府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定期公示和审计公告制度,严格规范了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案件7起,涉及违纪资金514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深化。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坚持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药品价格在*年基础上平均下降了19.6%,医用耗材价格平均下降了20.3%,让利患者1300万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涉及农村、农民的各种补助资金以及村级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在涉农资金发放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党政纪处分9人。全市通过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项目的落实,农民群众直接受益2亿多元。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查处公路“三乱”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19人,确保了我市干线公路基本无“三乱”。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共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66项,制定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具体管理意见,初步建立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长效机制。

(二)纠风工作快速处置网络建设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级中心、四级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纠风网络中心和纠风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年,全市通过纠风网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查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和案(事)件260余起(个)。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信息分别专期刊发了我市的做法。

(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卡2500份、测评问卷共12000张,对50个政府部门、24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我市50所公立中小学校以及2所高校和20家医院进行了专项评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对部门和行业的满意度较*年上升了1.42个百分点。

(四)政风行风热线解决了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共刊播节(栏)目152期,编发节目简报48期;接到群众咨询、投诉电话和短信息2300多个,其中解答群众咨询1560多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50多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纠风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有的不正之风纠而复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新问题不断出现,治理任务仍然艰巨;二是纠正不正之风越来越涉及到体制机制问题,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三是一些单位对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仍然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纠风工作任务

*年,全市纠风工作要按照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主线,坚持“纠、建、评”相结合,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群众满意的政风行风,保障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提取和使用。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其扶危济困的作用。

(三)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规范教辅材料使用,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社会部门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大力推动公平教育,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二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三是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民土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四是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决纠正以罚代收、以罚代管和道路标识设置不科学、“电子眼”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四)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一是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二是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巩固*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六)以民主评议为动力,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对照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为评议工作的重点,把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将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和评选活动,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运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把评议结果作为被评部门和行业年终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入开展学校、医院专项评议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收费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缓解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整合三条“热线”资源,创新“热线”工作形式,发挥互联网优势,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使“热线”成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七)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快速处置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纠风联络员队伍建设。结合全市选派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监督员队伍,增强纠风快速处置网络功能。在确保各级网络中心硬件配备和经费保障的同时,切实加强格式文书、档案资料等软件建设,形成“网络健全、制度规范、上下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局面,切实发挥“三级中心、四级网络、两员队伍”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中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强化举措,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抓好纠风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职责,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纠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在工作部署、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切实担当起协助政府抓纠风工作的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一要突出重点。主要是四个加强:加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两项基金、两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教育、卫生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二要注重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姑息,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和通报,让搞不正之风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老百姓看到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