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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1篇

一、我国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

1.现状

我国现存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有3种模式。第1种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该种模式是由交通、城建、市政、公安等多部门对城市交通实施交错管理的模式。纵观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变沿革,该模式仍处于我国城市交通管理体制变化的最初阶段,即大体上沿袭了传统条块分割、垂直领导的分散管理模式,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品。第2种是对城乡道路由交通部门执行运输实施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目前处于国家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演变的中间时期。第3种是综合交通管理模式,即“一城一交”。这是目前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是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模式演变的一大进展,为构建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2.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方通过多种方法致力于我国交通行政管理机制的改善,但是交通运输行政机制依然面临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对于交通运输不合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低效率的行政管理以及分工过细、机构重叠、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机制不完善等都是造成交通行政管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原因。首先,体制不顺是我国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目前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机构上的缺陷主要是不符合行政法的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批权和监督权相分离。一方面存在3种名称互异的体制模式,另一方面隶属关系不一。以出租车的管理为例,存在交通、建设、公安3家共管和一家独管的多种管理模式。正因为这种模式互异、体系紊乱的状态,导致交通管理的区域和部门分割,各自为政,难以建成有效的管理体系。这是体制关系不顺的根本原因。其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合理安排其职能配置,降低了行政效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职能界定模糊,分工不清晰,出现政出多门、重复执法、多方执法等不合理现象,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以公路超载行为为例,存在公路路政部门、道路运政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不同执法目的为由都能进行处罚的现象。这种现象既损害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形象,也会造成交通行政管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此外,分工过细、机构重叠也是目前交通行政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弊端。这种现象造成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能交叉,会造成这两大部门之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矛盾,同时也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目前,大部分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的延续,“以管理为中心”是其设立的最主要目的。交通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不完善,分属不同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相互之间沟通不足,导致机制不协调,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交通规划不协调,例如没有合理规划城市公交和城市地铁的连接。二是交通建设不协调,交通相关部门和城建相关部门因为缺乏沟通导致由其分别负责的公路和城市道路之间出现衔接的问题。三是运输管理不协调,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之间因为管理不协调导致影响交通秩序等问题出现。

二、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目前不合理、不成熟的分散式交通行政管理机制已经不能为我国交通行业的管理提供正确的指导依据。改革与创新交通管理体制是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选择。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者开始探索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针对目前交通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着手点包括5个层面。

1.整合资源,构建大部制

首先立足于交通运输业自身的特征,从我国实际现状出发,探索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根据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变规律,大部门体制是交通行政管理发展的趋势。分散式管理是旧有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最大问题,由分散式向集中化发展是交通运输业发展演变的必然趋势。交通行政管理已经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随着“大部制”改革在我国深入发展,交通部门的“大部制”改革也势在必行。根据“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公路和城市道路、道路运输和城市交通、水路交通、航空、铁路、邮政、物流进行管理,主要解决宏观决策、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综合协调能力。建立综合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是改进旧有分散式体制的缺陷、实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步骤。具体思路如下:任何改革创新都要基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只有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创造出可行性高的创新体制。同时,改革必须考虑交通运输业自身的特征。只有既遵循基本国情又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基本特征的体制改革才能真正为我国交通行政管理提供有效的体制依据。

2.转变职能,优化职能结构

“大部制”改革之后,各级交通部门的职责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明确交通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在交通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及分工就变得非常重要。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合理分工,才能保证在交通行政管理中更好的配合。合理划分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是改革的重要步骤。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可以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分为4个方面。第一,宏观决策。主要是制定和调整交通发展的战略计划,起草或者制定地方交通法规、规章、政策和交通地方标准。第二,公共服务。主要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运输服务产品、公共信息、公共安全的供给和管理,交通应急和交通战备的保障。第三,市场监管。主要是监管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的准入和行为。第四,综合协调。包括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财政、融资和票制票价的协调和管理,交通安全以及交通环保的协调,交通建设与运输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协调,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通过清晰合理地划分职能,能解决交通行业效率较低的问题,提高交通行业的服务水平。

3.政企分开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之前,铁道部还没有归于交通运输部,自身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庞大的组织机构。在邮政和民航划归于交通运输部之后,铁道部划入交通运输部并由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是必然趋势。但是铁道部划于交通运输部存在很大困难,合并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铁道部政企合一的模式。如果将政企合一且企业部分属于垄断的铁道部直接并入交通运输部,会导致交通运输部的运行更加臃肿复杂。因此,《方案》将铁道部的行政职能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中国铁路公司,负责铁道部的企业职能。这一改革更切合实际,使得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更加健康、科学。因此,在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政企分开是一项重要原则,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中应该得到充分保证。

4.健全制度,严格行政

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可能仅限于理论改革,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才是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步骤。为了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的制度能为交通行政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在完善的制度保证下,严格按照制度依法行政,保证交通行政管理的顺利实施。第二,加大监督和惩罚力度。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纪律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监督手段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聘请监督员,设置监督电话、邮箱、微博等各种方式的举报途径。

5.平稳推进,逐步过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主体责任;政府监管

 

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履行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大队如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新《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得到切实遵守,进一步在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查处、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是每一位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不得不去认真思考的问题。 

1 执法大队在安全监管中取得的成绩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规定,如皋市于2016年3月29日在南通市范围内率先整合了乡镇交通综合管理所、运管处、5个交管所共7家事业单位,合并成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此次改革实现了执法力量的整合和下沉,大队建队8个月,发现纠正安全隐患420起,实施行政处罚378起,有力地提升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市场的安全监管效能。 

2 执法大队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系列文件及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交通执法大队在安全监管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2.1 政府职能界定不清 

一些执法人员思想上还存在对大队的运输安全监管职能界定不清的现象,在“简政放权、管放结合”的改革大潮中无所适从。 

2.2 法规体系仍不完备 

运输行业中有关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法规体系仍不完备。如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设置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退出机制,但是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中,关于市场主体的退出规定至今依然明显缺失,这导致了一些运输经营者无视安全隐患、带病从事运输经营,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也使得一些执法人员在运输安全监管中缩手缩脚。 

2.3 安全监管效能不高 

一是交通执法大队内部存在监管效能不高的现象。有些执法人员进行行业安全检查时,发现问题不多或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是运输行业的监管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健全。在我国,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部门有公安、安监、运管、路政、邮政等多个部门。治理运输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往往需要负责监管的多部门之间采取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目前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不联动,往往使得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运输经营者得不到依法责任追究。 

2.4 事中事后监管不足 

交通执法大队在安全监管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将把好运输市场的准入关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对运输经营者的事中过程监管和事后退出机制的执行明显不足的现象。 

3 交通执法大队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 

交通执法大队在安全监管中要贯彻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综合法治”的方针,做到安全监管实现政府的一元化管理向多元治理理念的转变,通过合力共治,实现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3.1 厘清政府监管边界 

做好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是根本。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还必须更好地发挥交通执法大队的政府安全监管作用。交通执法大队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3.2 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事,更重要的是要把该管的事管好,对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在方法上,做到“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 

首先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严厉打击无证从事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国务院“先证后照”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交通运输行业的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仍然需要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的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其次对取得许可证的运输经营者要检查其法定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是否执行到位,对其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在道路运输行业尤其是要强化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的安全监管。 

再次要健全运输市场的退出机制。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设置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退出机制,目前在运输行业的下位法中,虽然还没有集中进行细化,但是笔者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文件中已经设立了一些运输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退出情形。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分别设定了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运输经营者,取得许可的运输经营者不具备许可条件,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市场退出机制。又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6〕46号)文件中细化了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的要求,明确了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启动市场退出机制。大队应当认真执行好现有的法规文件中规定运输市场退出机制,而不能以法规制定不健全为由,消极等待。 

最后要建立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对接机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交法〔2016〕4号)文件涉及了90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31项涉嫌罪名。交通执法机关要认真执行该文件,做到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之间既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又协调配合、运行顺畅,共同打击构成刑事犯罪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3.3 强化法律法规支撑 

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制度规范,提供法律保障。《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新《安全生产法》对运输行业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及时修订交通运输管理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使其符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将交通执法机构的安全监督职能,逐一进行细化落实。 

3.4 提升安全检查效能 

首先要合理配置检查人员。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运输市场监管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其次是推进第三方专家监管。执法大队应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旅客运输等重点运输行业推进第三方专家监管。 

最后全面创新检查方式。一是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好“江苏运政在线”执法平台、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重点营运场所视频监控平台等大数据,提升运输安全监管效能。二是要推行“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的“综合法治”。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3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2007年,交通运输部积极开展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理顺了交通行业管理体制。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各地制订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部分地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会,对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三次全国通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标准规范制定取得进展,起草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南》,2007年,各地交通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29个省区市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确定的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年过渡期”等要求,2005年10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全国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一个港口一个引航机构”的原则,将沿海港口的引航机构,从港口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交通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港口引航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我国港口引航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推动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007年是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交通部组织对上海等港口进行实地督察,落实引航体制改革方案。各地人民政府均相继批准了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交通部的有力推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大力推进。目前,除个别港口引航体制改革仍在推进过程中外,我国大部分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建立起了公平、公正、有序的引航秩序。在改革过程中,引航作业和港口生产不断不乱,工作交接平稳有序,实现了改革前提出的“平稳、有序”的目标要求。到2007年底,我国共有43家引航机构(其中1家筹建),共拥有引航员1400多名,每年引领中外船舶达30万艘次。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增强了港口服务功能,完善了港口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引航技术水平,促进了港口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近年来,交通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体制,认真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5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开始在全市交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将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2005年6月,重庆市在市级将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五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下设直属支队、高速公路支队、交通征费局三个机构。直属支队下设直属大队、水上大队及主城九区各大队共11个大队,主要承担原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局、港航管理局、交通征费稽查局和主城九区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高速公路支队,主要承担高速公路上的路政、运政、征费稽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四个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交通征费局,主要承担全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职能。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将路政、运政、港航等三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区县(自治县、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广东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交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06年1月,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确定了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要求,2007年7月广东省交通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另外,福建、北京、陕西、河南等省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和稳步推进之中。福建省、陕西省交通厅制定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成立相对比较早,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明显。河南省交通厅在济源市和孟州市抓了两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又制定了扩大试点方案。

试点过程中,交通部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巩固试点成果,部领导亲自参与调研,召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座谈会,及时掌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就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行深入探讨。提出综合执法工作要实现“六统一”(统一执法队伍、统一政令政策、统一执法规范、统一处罚标准、统一队伍管理、统一人员培训),不断完善机制,加大专项执法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力度,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五个更加”的明显成效,即执法运行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到位、对外联动更加紧密,执法模式更加便民、执法效果更加明显。

1.综合行政执法的体制优势得以体现。

目前,全国大部分交通行政执法仍分路政、运政、征稽等多个执法门类,执法机构多、执法主体不统一、执法效能较低,并且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情况。以重庆市为例,改革前仅主城九区就有交通执法机构31个,执法在岗人数超过1000人,改革后的综合执法机构所有执法人员统一依照公务员管理,执法人员编制为380人,仅人头经费就减少近70%,实现了一个机构(总队)统一领导,从而有效避免了过去由于执法分散造成的重复检查、重复处罚等情况,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切实体现了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客观、公平和公正,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同时,由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资金有财政资金作保障,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利于杜绝交通“三乱”现象,加强了廉政建设。

2.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优势得到发挥。

综合执法前,交通行政许可与监督处罚合为一体,客观上造成了执法力量较弱,暴力抗法现象突出,执法严肃性、公正性受到质疑。综合执法后,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协调运行机制,执法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执法机构与行政许可机构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充分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以重庆市为例,实施综合执法前,各执法机构执法力量分散,各自为阵,征费稽查执法在主城区只有30多人、运政执法只有100多人在行使稽查执法权,执法力度和执法面都十分有限。实施综合执法后,重庆市执法总队统一领导,集中各执法机构所有执法资源,着力解决交通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执法力度大大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面都得到了拓展,对挖掘规费费源、打击非法运营、维护正常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起到了保障作用,执法满意度明显提高。

3.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重庆市实行交通综合执法后,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由总队一个机构依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解决了经费、编制和着装问题,有利于执法队伍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他们依照公务员标准录用执法人员,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从而保证了队伍的高起点、高素质。对执法队伍按统一标准培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建成了一支统一规范、整齐划一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了交通执法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加强培养执法队伍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队伍的集体荣誉感和政治责任感,全面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了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构统一、权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了整合,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2008年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动态

2008年交通部继续深化交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统一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继续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推进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着力解决影响交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一)2007年交通部还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前期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2008年交通部逐步探索建立产权明确、集中统一、依法监管的全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二)继续深化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规范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收费、转让行为,按照“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降低收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思路,积极推进了东部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并试点工作,控制其他地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数量。

(三)在交通部组织开展的航道管理体制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界河航道管理新模式,并以此为切入点,推进我国的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继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1.在全国交通系统继续推广重庆、广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召开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2.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和市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

3.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系统各相关单位应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送局法制股。

二、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4.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实行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分解落实权力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5.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围绕提速增效和优质服务,不断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展示良好的交通运输窗口形象。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7.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注意立改废相结合,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相抵触,以及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执法体制改革

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三年培训方案,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系统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按照计划举办一期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春训班。

10.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督促予以整改。

11.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结合2015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全行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

12.严格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和监察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13.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工作,总结和积累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逐步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

14.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立足我市执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交通综合执法的指导,促进市县两级稳步推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四、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突出矛盾化解和纠错监督作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行政复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直执法机构复议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1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要求,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败诉案件评析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完善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

17.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

18.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工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事项。实行和诉讼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挥交通行业微博积极作用,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0.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调学、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21.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航道法》等新颁行业法律法规。

六、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22.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市局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与局属机构、机关科室签订《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及结果运用。按照《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运输市场管理、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案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报备工作。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5篇

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精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素质。

1.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制定专题教育工作方案,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以讲政治为统领,落实革命化要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环节,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优作风为关键,突出整治问题、肃清顽疾环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巡查、分类处理等方式,全面整治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实现执法队伍风清气正。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环节,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实现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

(二)提升专业素质。

3.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通过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到2023年,基本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三年岗位培训实施方案》,从2021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分级分类分层实施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编写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组织研发一批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培训精品课程。选拔建设省市两级共享的执法培训师资库,3年培养执法教员100名以上。编写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试习题集,完善执法考试题库。以此次轮训为契机,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促进各业务门类深度融合,使执法人员逐步全面系统掌握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综合业务。

5.推进法治素养提升。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十大执法标兵”“十大法治人物”“十佳示范窗口”“十佳执法案例”等评比活动,发掘、培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个个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6.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提炼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核心价值理念,打造安徽交通执法系统品牌形象,增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安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徽标”征集、“安徽交通执法人之歌”谱写等活动。

(三)提升执法能力。

7.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制定《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比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技能大赛,选拔优秀执法人员组队参加全国比赛。每年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分析通报会,通报优秀和不合格案卷,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选取优秀执法案卷作为范本,编写《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文书制作和范例》。

8.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对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安徽目录清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四)提升服务质效。

9.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

10.强化层级监督考核。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考评质量和水平。落实考评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对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11.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

12.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将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站房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探索推广建立高速路政支队“基地式”区域集中管理新模式。全面推广应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活动,力争到2023年,全省标准化基层站所达50%以上。

13.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进行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6篇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要求,以宪法法律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坚持公平主义,维护法律权威,正确适用法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依法行政的制度化、标准化。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部门行政权力的制约,推进部门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做好市交通运输局下放项目的承接工作,主动与相关处(科)室联系,了解行政审批项目的许可办理规程,推进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将所有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办理,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提高办事效率。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和办理程序。

三、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积极稳妥进行行政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按要求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管理关系,保证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衔接,实现分工与合作的有机结合。要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四、加大治超工作力度

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积极开展治超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五个协作机制和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总结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开展执法联勤联动,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打击力度。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建立执法机构和人员日常考评档案制度,实现从定期考评向日常考评的转变。推广应用综合执法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行政许可的信息共享,实现对行政执法过程的动态监控。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证件发放、使用、收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三基三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7篇

一、围绕“一个中心”

以建设粤北交通枢纽为中心,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业发展的见》,认真落实我县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同心同德,上下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深化“两项改革”

1、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今年,我们将根据国务院、省、市的部署要求,全面接养我县的乡村公路,实现管养分离,成立专业养护公司,将我县的县、乡、村等农村公路实行专业养护,由原乡镇、村的临时管养和疏于管理走上规范化管养之路,使农村公路从“重建轻养”走向“建养并重”,让广大农民兄弟能长期走上好路。

2、全面推进和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交通系统的一件大事,我们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坚持“精简效能、调整充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工作中做到“不争论、既慎重、又坚决”,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内挂牌成立始兴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借此契机,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整合交通、公路、水运、地方公路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改善运政执法环境,创造良好的客(货)运环境。

三、搞好“三个服务”

在加快建设“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交通行业过程中,要搞好“三个服务”。

1、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是交通工作的总任务。我们要按经济社会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强化管理,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重点物质、农副产品的运输保障,做好抢险救灾的应急运输,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把运输保障和运输服务落在实处。

2、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从农村公路面广、量大、保通畅、任务重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解决好建养管运的问题,为“三农”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3、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是交通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放在交通工作的突出位置,既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又不断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让人民群众放心出行。

四、强化“四种意识”

1、强化大局意识。交通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谋划,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规划我县的县域公路网络和出县通道,近期要紧密配合好县城外环路的规划和天元大桥的规划上报工作,抓好公路、和县道x344线的新建改建工作。发挥好交通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和服务性作用。

2、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要结合我们山区的实际、我们县的实际,在争取上级支持和筹集配套资金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创新,既要掌握政策,更要解放思想、灵活变通,确保多争取省、市立项项目,又能基本筹集资金解决投资不足的困境,推动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和措施创新。

3、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重视过程控成本、节约创新促提高,对在建的交通项目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重点项目100%质量合格以上,全面提升我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

4、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运渡船、工程施工等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抓好客运企业、运输行业、施工企业的行业监管,全面开展我县辖区内公路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的检查、巡查,排除隐患,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突出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去年我县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101km,全县113个行政村已有111个行政村实现了通行政村水泥硬底化,达标率为98.23%,我们今年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一是在今年上半全面完成公路硬底化,全面实现我县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目标;二是在完成通行政村公路硬化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通中心村和大的自然村村道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村居环境和交通状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2、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准备工作

①抓好兴隆大桥的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工程施工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在今年国庆节前大桥建成通车。

②抓好沈江公路和省道s244线的生态路建设。在省厅立项批复的基础上,筹集资金,确保在今年内公路如期开工建设,配合生态县的建设,推进省道s244线马市-的生态路建设。

③积极配合抓好韶赣高速和天元大桥的建设。今年是韶赣高速和天元大桥建设的关键年,我们将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工作。提供好服务,协调好各方,使韶赣高速和天元大桥顺利施工和完成建设。

④积极争取县道隘子x344线的立项申报工作和粤湘高速的前期勘测工作。力争县道隘子-新江新建、x344线改建今年能审批立项,改善我县南部出县通道和县城路网结构,联合新等交通部门积极向省厅反映加快粤湘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进程。

3、突出抓好规费征收和运政执法。全面完成今年的养路费和运管费的征收任务,加强运政执法,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创造良好有序的运输环境。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第8篇

造成运输问题矛盾突出、效率低下、资源分散、成本过高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我国运输系统的综合组织或者综合协调能力不够,现代物流的方式应用不好,缺乏现代物流机制,使整个运输过程事实上处于总体上的无序化过程。按照现代物流理论,一个国家运输能力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级阶段,其主要表现是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海运和内河航运等)各自独立发展的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上述这些各自不同的交通运输形式,通过互联互通即联运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阶段,也就是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建立和逐步形成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运输一体化的阶段,即上述各种运输方式的节点统一起来形成大的运输中心,这些运输中心除了节点设施的统一外,运营功能、组织结构、产权也逐步实现了一体化,这个阶段是综合运输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阶段。第四个阶段则是更高级的阶段,是综合运输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能源利用、环境改善、土地资源利用等实现高度统一、高度协调和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运输能力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迄今为止基本上都是各自独立发展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不同交通运输之间的复杂性以及各自独立运输方式之间的不协调性和不经济性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有专家形象地指出,由于我国过去的经济相对落后,对交通运输的能力和效率等要求不高,因此那时我们交通运输方式就像在白纸上画上任何一个交通线,可以与别的交通运输线之间相互不联系也没有干扰,哪种运输方式发展对全社会都有贡献。但是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对运输方式和运输能力要求越来越多,就像这张白纸上画的线越来越多,这时交通线的交叉、重叠、干扰就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了,于是各种运输方式在节点上和线路上的匹配、综合、协调、统筹就是必须要考虑的了,显然这个阶段就已经超过了各种运输方式独立发展的阶段,这时综合交通发展的问题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因此,综合交通发展不是一个口号,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的客观需求。建立综合运输体系不仅是由于运输能力紧张所提出的要求,而且也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达到现代化所提出的一个根本要求。美国的综合运输体系程度很高,不但政府对综合运输体系的组织协调能力很强,而且运输企业的一体化组织水平也很高,再有就是信息化水平相当高。各种交通运输要组织起来进行联运,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运用,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没有这个信息平台是根本不可能的。美国的GPS发展得很到位,保证了它的综合运输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而我们则还存在根本的差距。另外要建立整个城市的物流配送体系等,这也并不是交通运输本身能做到的。例如在美国,许多货品运输的包装工作,都是在物流环节完成的,而在我们国家都还是在生产环节完成,因为我们现有的交通运输方式很难适应这种现代物流的要求。

2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必然要求国家管理体制进行深刻的改革

在不同运输化阶段里面,对政府的执政方式、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会提出不同的要求,对政府制订的政策法规也会提出不同的要求。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初级运输发展阶段,因此管理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分部门运输管理方式就可以适应。但是到了经济运行的复杂阶段,到了运输方式需要综合性和一体化的阶段,还是沿用过去那种体制,这就明显不适应了。严格说,目前的运输管理方式、运输政策和运输机制都还是部门所有制,没有统一的政策法规,没有统一的管理和规划,没有统筹的考虑和安排,而且没有形成成文的、权威性的或者通过立法的政策。还有就是管理体制的问题。我们国家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政治体制的改革还十分滞后,主要表现在政府转型还十分缓慢。我们现在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部门所有制,现在的国务院有四十多个部委,每个部委的设立基本都是资源控制和资源分配型的,每一个部门都占有一块国家资源,每个部门都形成了自己特殊的部门利益,这是很不正常的,这种现象给我们国家政府转型和体制改革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交通运输系统也是如此,交通部管的是公路运输、内河航运和海运,民航总局管的是航空运输,铁道部则管着铁路运输,各个交通管理部门职能分离,互不协调,每个部门都主要给自己所管的行业争资源、争资金、制订符合本部门利益的政策,因而从全局来看,出现了很多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很多互相不协调的矛盾,很多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很多低效率低水平的恶性竞争,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和经济运转的扭曲。

3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必然要加强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要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统一规划,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于交通发展规划中,按照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及比较优势及相应的市场需求规模,确定各运输方式的发展规模和速度。a.确定合理的运输基础设施发展规模和结构。政府部门要结合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提出运输基础设施的发展议题,组织有关研究单位进行发展规划研究,对较长期内运输基础设施的总供给量、供给的增长速度做出决策。b.搞好运输基础设施网络的布局。如果布局不合理,涉及到的将不仅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浪费问题,而且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会带来不良的影响。为此,要从各方面作系统的论证分析,使运输基础设施的布局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4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必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及体系结构的合理化,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站在全局的发展角度,用综合的眼光看问题,从而对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进行规划和管理,而且更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综合运输体系形成中的调节作用。为此,应加快以下方面的改革步伐,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从综合运输体系形成和完善方面看:a.加快运价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灵活的运价形成机制以及合理的运输差价和比价关系,发挥价格杠杆在综合运输体系形成中的导向作用;b.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交通运输业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开放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消除体制和行业壁垒,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增强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能力和运输市场的竞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