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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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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1篇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大幅增加,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有的投向不准、乱用滥用、损失浪费严重,有的滞留缓拨、结存沉淀、长期在账上“趴窝”,特别是挪用、截留、套取、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天津市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助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关键词:

涉农资金;管理;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从总体上看,涉农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夯实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本市涉农资金管理同全国各省市类似,存在一些管理需要与管理现状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问题之一:部门之间缺乏制度化工作协调机制和权责分担机制。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土地手续不齐全影响施工、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等情况,由于尚未建立解决此类问题制度化协调机制,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形成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涉农项目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权责不清晰,也容易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

问题之二:部分涉农项目评审论证欠科学,推动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涉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细致,如土地占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定项目施工队缺乏公开透明等等,往往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影响涉农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加之涉农项目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和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问题。

问题之三: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资金管理制度仍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涉农项目类型多、资金量大,客观上容易出现监管盲点和形成监管漏洞,特别是在缺乏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条件下,加之“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难以形成涉农资金监管合力,导致涉农项目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之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本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重点是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整合,侧重于增量资金统筹整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涉农存量资金整合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难以将涉农领域存量结余资金高效整合使用。

问题之五:涉农项目资金配套有关规定亟需清理整合。目前,涉农项目申报立项时往往要求区财政或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中央和市级涉农项目均需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承担单位,过多过繁的配套资金要求,造成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导致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轻则难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重则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风险,形成涉农项目资金监管隐患。

问题之六:乡镇基层组织对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区出现农户缴费保险单据发票不齐以及中标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度研究机制、资金整合机制以及数据管理机制,并注重工作机制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各项机制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

科学论证关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科学论证有助于促进涉农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涉农项目预算执行均衡性。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可以从组织管理、论证标准、论证程序、论证方式、专家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总结涉农项目论证实践成果,逐步归纳、整合,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从实践来看,涉农项目涉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多部门,既包括项目立项、计划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环节,又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审计、竣工结算等资金管理环节,建立健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可以更深入、细致推动项目落地,特别是及时解决涉农项目组织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涉农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制度研究机制

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涉农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扎好涉农资金管理的“制度笼子”,应坚持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四项原则。对尚未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项目,应按照程序及时研究制定,确保涉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已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整合,针对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提高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

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目的是统筹涉农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急需领域,有助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应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现代都市新农业资金整合平台。一方面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构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发挥顶层设计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注重总结在实践中探索的成果和经验,挖掘现代都市型农业实践内涵,拓展涉农资金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路径,发挥实践探索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健全涉农项目数据管理机制

通过收集、整理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做好分类、建档工作,确保涉农项目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满足涉农项目基础信息筛选、查询、分析、等工作需要。同时,要做好涉农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通过入户访问、发放问卷、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公平性和精准性。

作者:李伟 闫自仁 单位: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处

参考文献:

[1]桂咏梅.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政监督,2015(25):44-47.

[2]余瑾霞.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J].财政监督,2015(24):39-41.

[3]李萍.加强基层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思考———以广西为例[J].财政监督,2013(13):42-46.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2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各级下拨我县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如何运行好、使用好,管理好各项资金,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只有确保各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才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此,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新形势下摆在纠风工作面前的一大课题。2008年以来,我县就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各种种植、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新农合补助、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进行重点监管。2009年5月至6月,我县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四个调研组,深入27个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听、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历时一个月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总体上管理较好,使用效益比较明显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成立了以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8个重点监管单位,并与之签订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状。特别是近年来,各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资金达6亿多元,改善了我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群众久已盼望的岩头河大桥得以顺利实施,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目标,车站、码头已陆续启动;全县农民总数588973人,参合524113人,参合率达88.9%,31万农民得到了就诊补偿,2008年以来共补偿农民就医资金5600万元,大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投资500万元,建起了种草面积4450亩、建圈舍6750平方米,购种公羊6750只,购基础母羊9826只;投资200万元发展茶产业、金银花等;兑现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能繁母猪补贴资金78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到位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三农”上了新台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要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审计、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了较好的使用效益。

二、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1、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目前,我县对涉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导致一些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拨款;另外,还造成资金分散使用,不能形成合力。如通村公路的实施单位既有扶贫办也有交通局和发改局,劳动力培训既有农业局也有人劳局和扶贫办,小水池建设既有水利局也有扶贫办和烟草局。

2、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有的乡镇、部门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当年全县财政全部用于支农还远远不够,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也是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乡镇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3、有些涉农资金用途混淆不清,致使这些资金实际投放不足额、不到位,上级下达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吻合,存在调剂项目现象,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就2008年我县的水利建设资金而言,下达计划4369.38万元,而实际到位2196.57万元,。

(二)资金拨付不规范。

1、资金拨付环节过多,影响使用效率。目前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是,县财政主管部门乡镇村农民个体。这种拨付流程中的环节比较多,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县财政在资金安排时间上又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达文件,往往拨付到受援单位或个人时,都已是下半年,这就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如教育事业建设资金中的寄宿生困难补助费,基本上都在各校放学时才下拨,导致一些初三或小学六年级学生已毕业回家,学校则以找不到学生为由占为公有。

2、资金发放不规范。如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以户施保,在操作中存在挂户的现象(即一户头上可能有几家人的低保),导致了有的由户头领取后,少发给所挂户的现象发生,有的没有使用规范凭证等等。这些资金的拨付由于缺乏规范,存在着较多的漏洞。

(三)资金管理混乱。

1、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县财政支农工作中对分配资金比较重视,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则相对薄弱,有些乡镇涉农资金没有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间相互拆借移用,资金拨付没有与文件规定项目相对应;个别单位没有专职财政会计,财政帐户管理比较混乱。

2、移用、截留现象普遍,涉农资金流失严重。我县乡镇财政普遍亏空,存在严重拆东墙补西墙情况,导致有的单位不同程度上出现擅自降低下拨标准、截留、移用资金等现象。如宽坪等学校将部分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学校的其它支出等。

(四)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1、监督不到位。正是由于县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2、执行纪律不严肃。近年来,有的部门查出问题后只是罚款了事,未上报处理,把大事化小。

三、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对策与建议

对农业的支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县一盘棋,县政府要在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做到上年底报计划,当年初下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对农业生产户的直接补助,要减少环节,做到足额、及时。要增加对优势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如良种推广补贴、标准化生产补贴、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贴等。要实施财政贴息,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可采取事后奖励方式,对农业规模生产、利用技术生产以及项目建设完成优秀者给予财政补助,树立先进典型,产生激励效应。此外,还可以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补助等方式实施财政支农。

(二)健全制度,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乡镇实施的支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乡镇政府和各分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项目的管理,要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杜绝随意拍板,从源头上把握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包括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要为不同项目建立不同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要坚持县局机关和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要加强财政会计队伍建设,实行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3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各级下拨我县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如何运行好、使用好,管理好各项资金,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只有确保各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才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此,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新形势下摆在纠风工作面前的一大课题。以来,我县就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各种种植、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新农合补助、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进行重点监管。5月至6月,我县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四个调研组,深入27个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听、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历时一个月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总体上管理较好,使用效益比较明显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成立了以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8个重点监管单位,并与之签订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状。特别是近年来,各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资金达6亿多元,改善了我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群众久已盼望的岩头河大桥得以顺利实施,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目标,车站、码头已陆续启动;全县农民总数588973人,参合524113人,参合率达88.9%,31万农民得到了就诊补偿,以来共补偿农民就医资金5600万元,大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投资500万元,建起了种草面积4450亩、建圈舍6750平方米,购种公羊6750只,购基础母羊9826只;投资200万元发展茶产业、金银花等;兑现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能繁母猪补贴资金78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到位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三农”上了新台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要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审计、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了较好的使用效益。

二、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1、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目前,我县对涉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导致一些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拨款;另外,还造成资金分散使用,不能形成合力。如通村公路的实 施单位既有扶贫办也有交通局和发改局,劳动力培训既有农业局也有人劳局和扶贫办,小水池建设既有水利局也有扶贫办和烟草局。

2、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有的乡镇、部门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当年全县财政全部用于支农还远远不够,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也是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乡镇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3、有些涉农资金用途混淆不清,致使这些资金实际投放不足额、不到位,上级下达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吻合,存在调剂项目现象,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就我县的水利建设资金而言,下达计划4369.38万元,而实际到位2196.57万元,。

(二)资金拨付不规范。

1、资金拨付环节过多,影响使用效率。目前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是,县财政主管部门乡镇村农民个体。这种拨付流程中的环节比较多,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县(来源:文秘站 )财政在资金安排时间上又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达文件,往往拨付到受援单位或个人时,都已是下半年,这就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如教育事业建设资金中的寄宿生困难补助费,基本上都在各校放学时才下拨,导致一些初三或小学六年级学生已毕业回家,学校则以找不到学生为由占为公有。

2、资金发放不规范。如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以户施保,在操作中存在挂户的现象(即一户头上可能有几家人的低保),导致了有的由户头领取后,少发给所挂户的现象发生,有的没有使用规范凭证等等。这些资金的拨付由于缺乏规范,存在着较多的漏洞。

(三)资金管理混乱。

1、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县财政支农工作中对分配资金比较重视,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则相对薄弱,有些乡镇涉农资金没有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间相互拆借移用,资金拨付没有与文件规定项目相对应;个别单位没有专职财政会计,财政帐户管理比较混乱。

2、移用、截留现象普遍,涉农资金流失严重。我县乡镇财政普遍亏空,存在严重拆东墙补西墙情况,导致有的单位不同程度上出现擅自降低下拨标准、截留、移用资金等现象。如宽坪等学校将部分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学校的其它支出等。

(四)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1、监督不到位。正是由于县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2、执行纪律不严肃。近年来,有的部门查出问题后只是罚款了事,未上报处理,把大事化小。

三、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对策与建议

对农业的支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县一盘棋,县政府要在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做到上年底报计划,当年初下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对农业生产户的直接补助,要减少环节,做到足额、及时。要增加对优势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如良种推广补贴、标准化生产补贴、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贴等。要实施财政贴息,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可采取事后奖励方式,对农业规模生产、利用技术生产以及项目建设完成优秀者给予财政补助,树立先进典型,产生激励效应。此外,还可以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补助等方式实施财政支农。

(二)健全制度,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乡镇实施的支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乡镇政府和各分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项目的管理,要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杜绝随意拍板,从源头上把握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包括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要为不同项目建立不同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要坚持县局机关和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要加强财政会计队伍建设,实行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重要性;问题;发展;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

乡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一环,而其中乡镇财政是影响乡镇发展的重要因素,乡镇财政状况的好坏直接会对农村的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固带来影响。在目前的市场经济背景下,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大类:一是对农村的社会问题进行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等;二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再分配,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减少贫富之间的差距;三是进行经济建设,保证经济健康的发展。以上列举的乡镇政府的三个职能都只能靠乡镇财政才能保证,一旦失去乡镇财政的支撑,乡镇府的许多职能都将无法执行,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将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同时也是乡镇政府进行综合性经济管理的部门。乡镇财政在巩固基层政权的稳定,服务基层百姓、增加农民收入、医疗教育事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乡镇财政在进行专项资金监管,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会对乡镇的经济建设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加强对乡镇财政的建设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乡镇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建设,“三农”问题得到了足够多的重视,一系列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各级财政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资金越来越多,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在这种形式下,加强对乡镇财政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愈显重要,只有加强了乡镇财政的建设与管理才能更好的发挥乡镇政府的职能,才能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二、当前乡镇财政面临的问题

(一)财政收支失衡,刚性需求增大。

目前我国乡镇财政存在着一个普遍性的问题,那就是收支失衡,乡镇政府举债成为了常态。自从废除了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的税源和税收都很大程度地减少了,乡镇财政的收入仅仅只是来自相对薄弱的工商税收。虽然乡镇财政的税收减少了,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乡镇财政仍然要拿钱出来进行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和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支出。尽管上级采取了一定的资金补助,但是仍然无法解决根源问题,支出严重大于收入导致乡镇财政举债常态化,给乡镇的各方面发展都来了负面影响。

(二)乡镇财政机构不完善,专业财政人员严重缺乏。

我国目前乡镇的财政机构还不健全和完善,虽然遵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但是在实际的乡镇机构改革中,财政机构的理财能力被削弱,乡镇政府没有加强对财政进行管理。乡镇府只管进行征税,但是却疏忽了对税源基地的培育和建设,乡镇的财政管理职能渐渐淡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乡镇财政税收的困难,也使得乡镇财政在政府部门中地位的降低。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了对“三农”的建设力度,尤其是在资金,农民补贴等工作,因此乡镇财政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但是由于财政机构的不完善,很多乡镇财政部门没有积极的去协调国税和地税部门,疏忽了对重点税源基地的关注,导致一些税源的流失。除了财政机构不完善外,我国的乡镇财政还严重缺乏专业的财政人员。财政人员是进行税收工作的主力军,专业的财政人员会深入企业和项目单位了解税源情况,及时发现新的税源和有效减少一些公司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保证正常的财政税收。而严重缺乏专业的财政人员会不可避免的给财政工作带来阻碍,财政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极易导致一些企业进行偷税、漏税行为,给乡镇财政收入带来严重亏损。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的整合,资金监管不力。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国家投入农村建设的资金越来越多,这就出现了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的整合和有力监管的问题。由于涉农资金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且缺乏监管的力度,导致资金滴漏现象严重,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一方面,许多农业、教育、医疗等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值,虽然项目的实施地是乡镇,但是乡镇财政却对项目资金无权过问,以至于资金监管流于形式。另外一方面,乡镇财政一直受乡镇政府的约束,当一些支农资金被挪用时,乡镇财政部门却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大大的降低了。

三、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发展的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

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建设乡镇财政的重要措施。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目前乡镇财政机构工作的特点,应该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规章制度,让财政人员可以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来办事,杜绝工作的懒散性和随意性,同时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部门的指导力度。财政部门要细化各项工作的要求,严格监督工作的过程,提高财政机构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流程,努力使财政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除了完善管理体制外还要提高财政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对财政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来提高其素质。进行培训时要明确培训分工,例如乡镇财政所长可以由省财政部门对其进行培训,普通干部则可以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要贯彻理论并且要联系实际,加强财政人员对当今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提高实际办事能力。

(二)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笔者认为要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首先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资金监管的重要性。乡镇财政部门是离农民群众最近的财政部门,所以乡镇财政部门要站在农民百姓的角度,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认识支农资金监管的重要性。省市级的财政部门要重视乡镇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的职能,督促其履行相关的监管职责。其次是财政部门要明确资金监管的范围,不断的优化监管机制。这里要特别加强对一些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财政部门也要及时公布资金账册,欢迎基层百姓一起参与资金的监管。对一些重大项目的资金进行全程监管,杜绝资金被挪用和侵占的现象。

(三)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

涉农资金是贴近农民自身利益的资金,同时涉农资金也是乡镇财政部门管理的重要资金。但是在当前存在一些乡镇财政部门没有对涉农资金进行有效的整合,导致部分的涉农资金流失或者利用效率不高。对涉农资金进行有效的整合是乡镇财政的重要工作之一,涉农资金牵涉到许多农民的切身利益,财政人员要认真分析农民的问题,对涉农资金进行最大程度的整合,努力使有限的涉农资金发挥它最大的效益。

(四)强化税源建设,摆脱财政困难。

乡镇的税源建设是进行乡镇财政建设中的一个重要任务,税源是乡镇财政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人员对建设税源的紧迫感,要把税源建设放在乡镇财政建设工作的首位。乡镇财政还可以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积极引导相关企业来乡镇投资办厂,通过建设乡镇工厂和工业园区来快速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壮大乡镇的税源,有效的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使乡镇摆脱财政困难。

四、结束语

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同时也是离基层百姓最近的财政部门。乡镇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都离不开乡镇财政的资金支持,乡镇财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乡镇的大展。加强乡镇财政发展不仅可以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还可以有效稳固省市级财政,对整个国家财政体系都有巨大的帮助。(作者单位:福建省福清市财政局)

参考文献: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5篇

今年,笔者参与查办了一起乡农医所干部贪污农医资金的案件(以下都称为此起案件),现结合此起案件,谈谈涉农补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a某在任乡农医所副所长期间利用独自经办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工作便利,先后借用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办理了多个银行账户。在向县农医中心申报医疗费报销时,a某采取向发票贩子购买虚假住院发票以及重复报销住院发票等方式套取农医资金以及将部分病患群众的报销款打入这些银行账户中,从中直接截留和克扣农医资金11万余元。

1、虚报冒领为主要方式。在以往查办的骗取涉农补贴案件当中,有的村干部以亲友或自己名义虚报山林面积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虚报田地面积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等虚报冒领问题。此起案件中,a某就采取了报销虚假发票的方式套取农医资金。

2、犯罪手段直接但隐蔽。__省自2007年以来实施“__农惠字一卡通”,一户一卡,就是为了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将资金的发放使用置于阳光下,然而由于在源头上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实践中又缺乏有效的执行,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a某就是采取购买虚假发票报销、发票重复报销以及使用报销患者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账户替换患者真实银行信息的手段实施贪污行为,手段非常直接,补贴款直接由财政拨付到“患者”的银行账户中,a某从中截留或克扣一部分之后再将剩余的补贴款打给患者真实的银行账户里,这就极具隐蔽性,除非在源头审核银行信息时把好关或是有被顶替信息的患者发现并举报,否则很难监督到位。

3、贪污涉农补贴资金单笔数额不大、作案持续时间长。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a某截留患者补贴款,出于隐蔽性的需要,对每名患者每次截留的单笔数额都不大,刚开始每笔都是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但是只要有了第一次截留行为,尝到甜头之后,就会连续作案,积少成多,到后来,多的一笔居然达上万元。从2013年1月开始至案发,a某截留的补贴款共计55笔,截留下来的补贴款金额达11万余元。

4、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乡、村基层干部的违法犯罪直接触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势必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集体上访,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此起案件中,a某先后截留克扣了20多名病患群众的医疗报销款,多的几千上万,少的也有几百。他劫走了这些救命钱,对本就身患病痛的群众更是雪上加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1、涉案人员权力集中。犯罪嫌疑人多为农医所所长、村委会主任、村小组组长等,均为基层单位“一、二把手”,统管人、财、物,权力高度集中。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大多直接与群众接触,例如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a某,从接收群众的申报资料到核实相关资料,再到发放补贴款给群众,都是由其一人操办,这种家长式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发生职务犯罪。近两年来,我县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2件,涉农补贴案件11件,其中,涉及到单位“一、二把手”的有8件。

2、部分乡、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国家出台各项惠农政策,对农民进行各种补贴,是新形势下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涉农补贴资金无论是被挤占挪用,还是被个人侵吞占为己有,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然而在某些乡、村干部心里,却存在“反正是国家的钱,占一点也无所谓”的错误思想。

3、涉农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基于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能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是比较少,其获取涉农补贴信息的途径比较狭窄、单一,除了通过电视新闻宣传了解以外,很少有农民能通过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媒介全面知悉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笔者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大多数农民群众除了知道涉农补贴的领取方式外,对于补贴款的性质、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比例、审查核定程序等都不清楚,这就给部分乡、村干部搞暗箱操作提供了方便。

4、形式审核导致监督不到位。国家相关政策对享受相关涉农补贴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为种种原因使得审核流于形式。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是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少,监管力量太弱,监管条件不具备,在执法主体资格上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监管行为受到制约,监管效果不明显。例如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a某,农医所的工作由其一人操办,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并且在乡里还兼办了其他工作。

1、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涉农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的审批支付制度。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镇政府要积极探索对会计、出纳等人员实行交叉任职等方式,定,!期审计涉农资金。健全完善民主和监督制约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2、加强对乡、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对乡、村级干部尤其是对涉农资金的会计、出纳等人员

开展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加强涉农补贴的政策宣传。每年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将当年涉农补贴的政策以发放惠农政策手册或对村民代表集中培训等形式,直接传达给广大村民,真正让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情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同时,对涉农补贴的群众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信息,核对获得的补贴款是否与发放的一致。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6篇

一、责任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追究。

(二)坚持分级管理与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事权划分,明晰权责主体,防止管理“越位”和“缺位”。

(三)坚持政策激励与管理约束的原则。建立以支农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通过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使用效果好的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违纪违规的依法予以追究。

二、管理责任划分

县财政、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是承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主体,按照各自的职能,正确行使职责。

(一)县财政部门责任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合理编制本级年度农口单位部门预算,会同农口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支农资金;认真落实上级支农专项资金,及时转发支农资金指标文件,配合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支农资金整合要求,会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联合申报支农项目,明确支农资金监管责任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及时审核、拨付项目资金;配合农口部门核实各种惠农补贴资金的基础数据,按照“一折通”方式及时足额兑付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招标、采购、拨付、报账程序;负责惠农资金及涉农专项资金信息录入,按要求上网公开;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对支农资金开展审计和监督;对上级下达的涉及财政部门事项整改通知负责整改到位;配合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支农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督促乡镇财经所支农项目专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支农项目效益发挥;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的规范性负责。

(二)县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责任

县直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和申报本年度部门预算;按照财政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门统筹拟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按照资金整合要求,联合财政部门共同申报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评估和信息反馈;依据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和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把资金落实到项目;对本部门主管或者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报账单据审核;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惠农补贴资金的基础数据;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审计、监督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到位。对财政支农项目的真实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三)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具体组织本乡镇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工作,研究布置本乡镇责任管理的目标和措施,按照职责把责任管理落实到位。根据上级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支农资金计划和项目,负责组织本乡镇支农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评估和信息反馈,确定专人对本乡镇支农资金报账单据进行审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审计、监督整改通知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本乡镇财政支农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四)乡镇财经所责任

建立财政支农项目专管员责任制度,设置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台帐,全过程参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督促项目所在村对惠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进行张榜公示;根据上级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支农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核、拨付资金;归集整理乡镇、村组织实施的支农项目报账单据,并进行初审,经乡镇政府审核后,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或受县财政局的委托,实行委托报账制;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的“一折通”发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各项基础工作数据调查、统计、核实;对上级下达的涉及财政事项的整改通知,整改到位。对所在区域内的支农项目资金(包括惠农补贴)运行安全负责。

(五)项目单位责任

1、村级组织责任。配合乡镇财政部门做好惠农政策的宣传,搞好本村的资源信息统计、登记和张榜公示;为支农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受上级委托直接组织本村支农项目的具体实施;向上级反映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建议和意见。对上级有关单位安排在本村支农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2、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对县通过招标直接确定或者由县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实施项目;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馈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工程质检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各级下达的项目整改通知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负责。

三、管理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依据。财政支农资金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正式下达的整改和处罚结论为依据,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政策法规为准绳,按照各个环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二)责任追究的方式。行政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责任追究的落实。责任追究涉及及刑事责任追究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按照谁审计、谁处罚、谁负责落实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人事处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程序办理;建立以支农资金的绩效管理为导向的考核分配机制,将惠农补贴资金等不适合绩效挂钩以外的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绩效挂钩;将支农惠农资金责任管理情况与支农工作考核挂钩。

四、责任管理措施

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投入、抓资金管理就是抓使用效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安全”理财观念,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基础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有效率、有效益、有效果。

(一)建立责任体系。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通力协作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责任体系。财政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和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制定措施和落实。县政府成立上述主要负责人为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协调落实专班,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指导,协调布置各项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乡镇财政支农资金责任责任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把责任管理落实到位。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7篇

今年以来,**县聚焦破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绩效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和项目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模板管理,着力打造**脱贫攻坚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新模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是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及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村(社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办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等21项制度,重点解决“如何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如何科学管理实施项目”等问题,有效破除“添油式”和“撒芝麻式”的资金分配模式,让整合资金随着规划来、跟着项目走、投入扶贫中,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已完成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建立工作,共收录项目2410个,总投资24.6亿元,申请财政涉农资金11.06亿元。

二是突出抓好模板管理。根据不同扶贫项目类型,分类建立了贫困户生产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绩效奖补和贷款贴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收益扶贫、一村一园)等六大项目资金管理及档案资料归整清单参考模板,供部门、镇办、村(社区)借鉴使用,有力地促进了扶贫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实施。

三是突出抓好日常监管。坚持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和报备关口,做到“4个凡是”。凡是下达的项目必须是县级项目库中的项目;凡是建设内容发生变动的,第一时间向县脱贫办申请变更,且变更内容要控制在建设内容的10%以内;凡是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凡是产业类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明确带贫目标和利益连接机制,项目实施前必须以协议、合同等方式落实利益联接,项目验收前要有分红明细台账。按照批复方案建设期限,主动倒排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实施,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告公示制,落实专人按进度收集项目影像印证资料和报账资料。同时,加强对项目监理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加强对项目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理必须到施工地实地查看,对隐蔽工程留存影像资料,填写完整的监理日志,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职责。

四是突出抓好资料归档。档案资料作为项目实施过程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要求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落实专人、对照清单逐项收集。建立项目和资金资料清单。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管理,由各镇办扶贫办、行业部门业务股室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归档资料要落实专门地点存放,原则上镇办部门留存一套资料、村(社区)或项目单位、经营主体留存一套资料。同时,镇办和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各环节的项目工作资料和整改印证资料。建立项目财务资料清单。具体由各镇办财政审计所及行业部门负责收集,并作为资金拨付附件装订归档。日常发生收付业务时,由财务人员负责及时上传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涉农资金监管范文第8篇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做好年终决算、年初预算编审、经费拨付、工资统发

1、2016年年终决算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科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审核每个单位报来的财务决算报表,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报关决算报表。

2、2017年初预算编制。我们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尽量做到细化预算,严格审核各单位的人员、车辆等费用,对业务费逐项进行核实,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3、加强经费管理,做好工资统发工作。

(二)认真研究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确保支农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我们积极研究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支农项目支持。一是及时编制2017年财政农村合作社、农业技术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上级财政,目前部分已通过市级评审。二是争取省市资金,编制2017-2020年“一事一议”项目规划。我们积极主动与省市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并会同项目部门及时编制项目申报资料,配合省市人员实地考察,确保农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发放零误差。 

为了及时准确的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我们会同农业局、各乡镇财政所,对“农民补贴信息管理管理系统”农户基础信息的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农户信息1000多条,并顺利完成网络信息系统升级工作。通过“一折通”平台兑付各种惠农补贴资金194万元.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2017年“一事一议”“扶贫攻坚”项目管理中,我们坚持做到完善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严格遵守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共拨付项目资金691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1577万元(含工作经费15万元)、美丽乡村518万元、扶贫资金4821万元。严格执行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积极参与了上级部门对我区项目等资金的专项检查,检查验收。

(五)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全区进行涉农专项整治检查。

我们对全区23个涉农部门,6个乡镇、1个街道进行涉农专项整治检查。为了保证此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我区及时成立了七里河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紧接着召开全区领导小组会议,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制定了《七里河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分阶段的详细安排,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全区涉贫村39个,贫困户1116户,贫困人口3900个,第一批贷款需求3100万元,第二批2475万元,目前已达到全覆盖,并完成财政全额贴息工作。

(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参加了局里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支农宣传报道,组织了乡镇干部及农村报账员的涉农惠农政策培训,编制下发了《兰州市七里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宣传资料》、《兰州市七里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七里河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七里河区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年中、年末三期及相关简报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