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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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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范文第1篇

一、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风险管理是对质监部门内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理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是质监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嵌入质监文化和实践中,贯穿于质监部门履行职能的全过程。

它由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活动组成。风险管理体系不仅适用于企业,对质监部门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根据风险管理原理,所谓质监执法风险,是指质监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因作为或不作为可能使质监管理职能失效,侵犯国家或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并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质监行政执法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可预防性、不确定性,研究执法风险对质监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质监行政执法风险的识别

执法风险识别是质监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质监执法主体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对质监执法主体而言,主要风险环节及表现如下:

1.受理申诉举报环节。风险表现是:不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互相推诿,泄漏举报人信息等。

2.执法检查环节。风险表现是:检查工作中不亮证,无证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态度粗暴,执法方式简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弄虚作假,疏忽重大安全隐患等。

3.立案环节。风险表现是:以收代罚,该立案的不立案,超出职权范围立案等。

4.调查环节。风险表现是:实施调查时接受相对人宴请、贿赂,向当事人泄漏案情,恐吓、威胁当事人,做假笔录等。

5.取证环节。风险表现是:采取不争当手段取证,伪造证据,重证人证言轻物证,收集的证据未经过提供人签字和盖章等。

6.采取强制措施环节。风险表现是:滥用强制措施,以扣代查,超过封存扣押物品期限不做出处理决定,对封存扣押物品保管措施不强,随意变卖处理封存扣押物品,罚没物品不上交等。

7.抽样检查环节。风险表现是:实施抽样时不依据抽样标准及法律进行抽样,擅自改变抽样原始状态,更换抽查样品等。

8.案件审理环节。风险表现是:案件审理把关不严,干预执法人员办案,向当事人泄漏案情,不执行案件三级审理机制,没做到查、审、决三分离等。

9.处罚告知决定环节。风险表现是:告知书没有送达当事人,没有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滥用自由裁量权,大案小处,小案重罚等。

10.案件执行环节。风险表现是: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应当没收的产品没有没收,先收款后办案,收罚款后不开罚没款发票等。

除上述环节存在风险外,执法主体的决策、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等都可能引发执法风险。为有效应对风险,需要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找出风险源。

三、质监行政执法风险分析

风险的产生既有内因,也有外因。随着执法环境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执法主体与客体双方始终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执法客体违法手段更加智能化、多样化,执法的复杂性和艰目胜大大增强。而导致执法风险的外部因素很多是客观的,单靠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努力往往成效不佳。因此在分析风险时,应重点放在内因和内在表现上。就目前而言,质监行政执法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三大类,即行为类风险、诉讼类风险和渎职类风险。

质监执法行为类风险分析。执法作为类风险是质监执法主体在履行职责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

质监行政诉讼类风险分析。行政诉讼类风险是指质监执法主体因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撤消、行政诉讼败诉、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质监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

司法渎职类风险分析。质监渎职类风险主要是指质监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客观上侵犯国家利益形成国家及其他财产重大损失而可能触犯法律的危险和后果。此类风险的界定以《刑法》中关于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

四、质监行政执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质监执法主体因履行职能、实施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也就是将风险分析的结果与质监部门的风险准则比较,或者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行比较,确定风险等级,以便作出风险应对的决策。

风险评估可以用严重度、风险等级进行评价,对执法风险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用“严重度”进行评价并赋予分值(得分1—10分),分值越高则表明风险指数越高。质监执法风险分类及等级见下图:

对质监执法主体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的同时,应建立执法风险预警系统,将风险评估工作动态跟踪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时评估案件的风险大小。当风险达到一定级别后,发出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介入、引导、干预,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的发生。

五、质监执法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应对是指在确定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分析出风险等级及其影响程度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和质监执法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担风险等相应防范计划。积极有效地应对风险,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准确查找执法风险点。找准风险点是规避执法风险的基础。每个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的职权,有权利就有风险。执法主体应结合职能和工作环境,开展执法风险点排查,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按照“对照岗位职责一梳理岗位职权一找准执法风险一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进行自我查找,认真查找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务必使找出的风险点准确细化、符合实际,尤其是对执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要进行重点查找。

2.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在每一个执法环节和岗位中应建立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最大减少执法风险。要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要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标准》,通过制度,严格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3.加强监督检查和沟通。为有效规避风险,要通过调查问卷、案件调查和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广泛开展风险信息的收集工作,深入了解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将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对质监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协商解决,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有机平衡质监执法中多方利益关系,最大程度化解外部质监执法风险,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范文第2篇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和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推进阳光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八)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推动卫生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十)与区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全面提升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共建合作机制暨成立区检察院驻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络站。围绕发展大局,统筹协调,建立方便有效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卫生、食药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结合,实现卫生、食药监、检察三方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

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为重点,加强畜牧水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畜牧水产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全面推进畜牧水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现代养殖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机制有效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基本规范;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畜牧水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建立一支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优良、保障有力的法制机构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各项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行政相对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经营户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二是建立法律顾问联系制度。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要求,抓好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受理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和报送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畜牧水产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制度。年底前对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局网站上公布。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界定工作。结合新法实施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重新界定,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群众公议制度。实现开门执法,从案件的证据材料、办案过程、法律依据到最终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规范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促使执法人员审慎对待手中的权力,避免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

(二)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加强畜牧水产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有关畜牧水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着重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及执法中有关证据收集等重点进行培训。二是开展畜牧水产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学习有关畜牧水产管理的规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探索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新方法。同时,加大对养殖、经营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营造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3.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防疫、检疫、监管、监督”这一主题,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殖业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消费等有关内容,加强科学规范养殖生产的宣传,加强屠宰、加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依法运输、销售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强执法形象和执法成效的宣传。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统一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不断改善执法手段,更新和增加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能力。

2.强化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监测。并将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确保形成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公开方式,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和服务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加大对行政许可、处罚、收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构建“阳光畜牧水产”。

4.全面推进畜牧水产执法工作。按照春秋抓会战,常年抓防控,天天抓监管的工作思路。每年3至5月、9至11月继续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一是依法对养殖场、城区农贸市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场资质进行审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的养殖企业、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集中整治。三是建立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构建诚信体系。四是加大水产苗种、畜禽良种的整治力度,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做好举报电话的接听、登记、处理和回复工作。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2011年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巨大震慑力。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畜牧水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探索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和罚纠分离的分权制衡机制,加强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7.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做好迎接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准备工作。

8.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对本单位实施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完善、细化处罚标准,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弹性”变为“刚性”,防止因处罚裁量权被滥用或裁量幅度过大而造成的处罚不公,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

(四)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市局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

3.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4.继续强化对国家、省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政策奖补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规范申报、受理、验收、会商、公示、报批、拨付等法定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

5.自觉接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惩制度,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畜牧水产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对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并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工作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向市政府报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扎实有效地进行。局属各单位也要定期向市局报告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报告本单位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严格检查考核。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并将依法行政列入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优秀执法人员。同时,对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结合省农委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集中执法培训、个人法律自学等形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畜牧水产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范文第4篇

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廉政建设上,我们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小金库”治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与上级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依法行政上,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限,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任重道远;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机制不健全,监督措施、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上,有些乡镇和部门对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还不够有力,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自觉;扩大内需、灾后重建项目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不大,“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尚不彻底;行业不正之风在一些部门、单位仍然存在,少数单位干部纪律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监察部门监督渠道不广、工作手段不多。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灾后恢复重建及兰渝铁路、成兰铁路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正在实施,兰海高速即将开工建设;还有一些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这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也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期望更为迫切。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着眼于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使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处理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县政府工作规则》等五项规则一项制度,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县、乡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重大决策事项要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要注意倾听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使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进行公示和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决策失误。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决策机关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量化细化,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将行政处罚标准进行公布,并严格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三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既要防止失职不作为,又要防止越权乱作为,做到作出行政决定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四要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不能一讲管理就是搞审批、发许可证,就是施以罚款、变相收费。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五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局每年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案卷进行1-2次评查,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三)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要注重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领导接待日、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二要加强专门监督。加强法制、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监督,支持专门监督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使法制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三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投资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四要进行责任追究。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对执法犯法、循私枉法、滥用权力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该退出的退出、该补位的补位,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把社会能够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行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县上要加快组建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要建立便民服务大厅。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落实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成经得起司法审查和当事人检验的“铁案”。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二要加强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调剂、充实法律专业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三要创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要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促进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六)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制定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上,一要做到合法。起草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要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和体现群众意愿和利益。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公布实行。对于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要实行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后,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三要实施备案。规范性文件必须报送法制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提出修改意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确任务,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政府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当前,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全力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但从省市多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对此,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突出抓好国家、省上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集中各方力量,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不能因整改不力影响全县工作。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年以来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在建、竣工建设项目自查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国家、省、市未检查的项目要重点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逐条认真研究,深刻分析原因,限期落实整改。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监管,促进和保障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圆满完成。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投资政策,确保国家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要重点用于在建、投产和收尾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二是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沼气、医疗卫生、学校教育及各类重建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体育场、传媒中心等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要做好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防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四是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确保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成为合格工程、优质工程、人民满意的工程。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建设。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尽力做到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一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发改、建设、规划、监察、财政、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实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责任机制和惩戒机制,探索建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县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县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县规范用权行为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三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把强化监管同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要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要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综合性数据库。抓紧编制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条件和资源,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要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四)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要彻底清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要在去年和今年前十个月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回头看”,对“零报告”、“零问题”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再次进行核查。二是要通过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坚决取缔“小金库”。要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收缴分离,杜绝单位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认真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所有单位都要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撤并单位账户,纠正多头开户,防止私设账户。三是要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各单位房屋出租、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全额上缴财政,绝不能滞留或挪用。四是要完善小金库治理的协调机制。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小金库”问题不自查自纠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规划调整、土地出让、资金管理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及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国家投资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案件;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健全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协查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损害企业利益,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加价加重城镇居民负担的问题。二是要继续抓好教育、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小金库”与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四项资金”管理的专项治理。三是要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要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对具有社会管理、执法监督、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评议。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纠风工作。

(七)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一项影响长远的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系统的领导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中央今年年初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当作对自己生活、工作和作风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使《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两项工作能不能抓出成效,是对政府执行力的重大考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法制、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分解任务,层层靠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工作衔接机制,真正使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体现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

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范文第5篇

一、全力谋划,积极发展客货运输

1、重点发展农村客运。积极谋划农村客运,安排人员与客运企业一道深入辖区乡镇村进行客源调查,实地踏勘道路状况,制定新区成立后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目前,我所新开辟客运线路一条,即—三台,投放车辆4辆,成为自己的客运企业开行的首条客运班线,现经营状况良好。同时,积极开展苏台片区客运发展的规划,拟在该片区投放微型客车8辆。

2、积极培育客运企业。根据区委、区政府、区交通运输局的要求,积极争取市运管处支持,新设立客运企业1家(市顺程客运有限公司),目前,我区共有2家客运企业,为我区道路客运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打下了扎实基础。

3、稳步推动城市客运。一是做好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起草了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方案,对我区首批20辆出租汽车投放方式、经营模式等有关事宜,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区委、区政府积极建言献策。

4、大力发展物流运输。积极营造物流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新审批设立5家普通货运企业,新增货运车辆81辆,将极大改善我区货运以危险品运输为主的格局,普通货运能力明显增强,对促进全区工业健康发展将提供较优的运输保障。

二、强化监管,道路运输行业逐渐规范

加强了对汽车站的监督管理,车站源头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一是督促车站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做好岗位培训。汽车站完善了车站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二是定期召开车站和车主安全教育培训例会,增强了职工及驾乘人员的岗位责任心及安全意识。三是督促车站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汽车站结合“文明伴我行”活动开展了“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党旗为我指方向,我为党旗增光彩”的活动,提升了服务质量。针对返乡民工多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汽车站值班站长电话及投诉电话,随时接受旅客咨询、受理投诉,为旅客排忧解难。做好客运车辆排班管理,及时输送旅客。四是加强汽车站安全管理基础,严格核查进站班车手续,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不准报班。整顿站外客运秩序,严格治理站内外喊客、拉客、倒客、车辆乱停等行为。

三、强化隐患整治,确保道路运输源头安全

一是检查车站“三品”检查,“五不出站”执行情况和车辆安全技术例检工作,督促车站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抽查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检查企业安全学习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检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召开安全例会记录情况;三是督促各客货运企业实行“两分、三包”的安全责任承包制;四是督促加强客运企业对未进站的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将农村片区客运车辆的安全源头管理工作落实到车辆、人头;五是督促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强化企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动态监管。

四、建立维稳机制,及时化解行业矛盾

为进一步落实维稳“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管理,严密防范,妥善处理维稳事件,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的维稳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每位成员的职责,建立了分片、分包管理制度、督导制度、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上半年,接受处理了残疾人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等件2件,争取区委区政府及市处大力领导与支持,妥善处置了至三台客运班线延伸许可产生的客运纠纷。

五、着眼道路运输发展,强力整治非法客运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工作原则,成立了区道路非法客运整治办,统筹抓好我区非法客运整治工作,并从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协调人员组成专门执法队伍加强对广前干线和城区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非法客运的整治。暂扣各类非法客运车辆120余辆。存在问题:目前广前线非法客运车辆经过整治得到有效遏制,但一部份残疾人仍然在该线上从事非法客运。有的还被公安机关和运管部门处理多次。由于这部份人属弱势群体,从维稳的角度考虑,暂未对其采取措施,合法车主反映强烈。

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力开展货运治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相关要求,我所派出执法人员5名,执法车辆参与六桥和八一桥货运检查治双超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运管职能,严格查处货运车辆擅自改型的违法行为。近期针对货车货物扬撒严重,沿线群众反映强烈的现状,我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货物扬撒专项整治行动。

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