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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征求意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延迟退休征求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延迟退休征求意见范文第1篇

4560亿美元

6月19日,二十国集团峰会(G20)在墨西哥落幕,与会者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增资问题达成基本共识。让市场意外的是,美国首次“一毛不拔”,而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承诺向IMF增资930亿美元。其中中国出资最多为430亿美元,使得该组织总融资额高达4560亿美元,比4月份预期的4300亿美元高了许多,大大提高了该组织放贷和救灾能力。

260万平方公里

6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中沙、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涉及岛屿面积1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总面积260万平方公里,它将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少的城市。海南省三沙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永兴岛,是西沙群岛同时也是整个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

6岁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现年6岁的莫莉·普赖斯是英国威尔希普尔市布汀顿小学的一名学生,爱吃糖果的她在母亲的帮助下,在威尔希普尔市大街上开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糖果店。“莫莉”糖果店只进那些莫莉选中的她认为最好吃的糖果,日前,她的第3家糖果连锁店正式开业。凭借独到的经商头脑,她已跻身全世界年龄最小的企业家行列。

22家

6月5日,合肥市正式确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等十家单位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企业名单。随后,安徽节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也相继获批,这标志着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正式迈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政策

央行:

扩大利率浮动范围降息0.25个百分点

央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定为基准利率1.1倍,贷款利率浮动下限定为0.8倍。这是近三年半以来央行首次降息(上次降息是2008年12月23日)。

人社部:退休年龄不会立刻调整

6月20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弹性退休”政策作出解释时表示,目前,人社部的确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但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人社部表示,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劳动力大国,就业形势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十分严峻。因此,“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住建部:重申坚持楼市调控

继楼市成交量出现3月“小阳春”和“红五月”之后,6月“购房热”持续蔓延。京城楼市出现超过百天的回暖,南京、深圳更是出现了久违的排队抢房景观。而有房地产“风向标”之称的土地市场在经历持续的低迷之后,也开始走向复苏。6月19日,住建部网站挂出消息称,住建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楼市调控,积极配合金融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延迟退休征求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设定受益计划; 利息; 费用化; 资本化

【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1-0096-02

19世纪西方国家开始设立养老金制度,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有了会计核算的需要。Roger L. Norton最早对其做了系统性的研究,随后Hugo Nurnberg研究了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以前服务成本的概念,进入21世纪,国外研究方向转向设定受益计划对于公司市值、盈余管理和精算假设的实证研究。我国对设定受益计划研究较晚,以前有学者认为我国不适合设定受益计划,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使得采用设定受益计划成为可能,最终企业会计准则于2014年引入设定受益计划的概念。本文从设定受益计划利息处理的角度出发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产生有利影响。

一、设定受益计划与利息

弄清利息处理的首要任务是知晓设定受益计划的性质和处理方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A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将设定受益计划(Defined Benefit Plan)定义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1-2]。这是一个排他性的概念,将离职后福利判定为设定提存计划时,则不属于设定受益计划,反之亦然。

(一)设定受益计划是特殊的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总会伴随现金流入,但设定受益计划没有现金流入,其是向员工借用劳动产生负债,本文将这种方式视作一种特殊的筹资,其利息就是这类负债的孳息。

设定受益计划是一种特殊的筹资。CAS和IAS职工薪酬(或雇员福利)的准则都采取的是劳动报酬观,即认为养老金是雇员服务期劳动所产生的,是一种延迟的工资。根据劳动报酬观,企业通过受益计划将本应发放的工资递延,视作向员工借款。

设定受益计划是一种长期筹资活动。同样是借用额外劳动产生负债,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也存在差异:前者需要企业短期内偿还,后者产生的负债不会在短期内清偿,而是在很长一段期间以后清偿[3]。即使后者有现金流的流出也不是为了偿还负债,而是形成能够应对该项负债对应的资产。

(二)设定受益计划的处理

根据准则,设定受益计划是设立一种员工离职后的福利,其处理时有自身的特点,具体处理的四个步骤如下:

(1)确定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按照准则规定的折现率将义务折算为现值。(2)如果存在资产,应将义务现值减去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净负债(资产)。(3)根据CAS 9相关规定,计算出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以及相关利息。(4)计算出重新计量等因素产生变动的金额,同时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

二、利息处理的方式

对筹资活动产生的利息,现有会计处理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全额费用化法,二是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法。

(一)全额费用化

全额费用化法即将受益计划义务产生的利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优点:其一,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的资产不会因为依靠自有资金或是借款资金而有差别,对借款费用采取费用化的处理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4]。其二,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会计属于一种估计,在准确性和及时性之间要寻找一个平衡点,确定会计方法应满足成本效益原则。受益计划本身处理比较复杂,全额费用化能简化复杂计算,减少出错概率。

缺陷:其一,会低估资产,减弱了会计核算的职能。因为设定受益计划等待清偿的时间很长,如果不允许资本化,利息计入费用会低估资产。其二,没有正确反映资产价值,不符合资产负债观,对相关性产生不利影响。资产负债观最关注的就是相关性的应用,而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否得到正确计量一定会影响到决策的效果。其三,不利于业绩评价。利息费用会随时间流逝而呈现指数级增长,全额计入费用对于利润的影响太大,不利于财务报表的纵向比较。

(二)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

要进行资本化,首先要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其次还要同时满足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对利息进行处理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满足条件的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其余计入当期损益。

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全额费用化的缺陷,但仍存在自身不足。一是资本化使用的方法复杂。其间内受益人员流动性强,实际操作中很难分清能资本化的时点和范围。二是当利息费用很小的时候资本化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三是同全额费用化一样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不能资本化的部分对报表使用者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设定受益计划利息的处理上,无论是采用一定条件的资本化还是全额费用化各有利弊,理论界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IASB的《IAS 19征求意见稿》中曾讨论是否全额费用化,但最后还是认为是否构成资产成本还是要关注该项利息的性质和是否满足成本的定义[2]。准则指南和现有文献将设定受益计划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即认为设定受益计划的利息在会计处理时应该采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5-6]

三、分类处理法

本方法将利息视作前期服务成本的递延,按接受受益计划员工的当期服务成本分类,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费用。

(一)更能体现劳动价值,符合配比原则

从上述的分析可知,受益计划是一种特殊的筹资,但企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筹资,而是为了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劳动创造的价值应该与它发生的成本、费用相匹配,服务成本是其价值的一部分,利息也是价值的一部分,两者之和才匹配了完整的价值。

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更多反映的是企业为了筹资所发生的费用,很难体现接受该项劳动所产生的价值,该价值对应的成本费用没有完整反映,不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因此将其利息分类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更加合理。如车间员工的利息属于车间的成本费用,应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人员的属于销售活动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管理人员的计入管理费用,等等。

会计准则允许借款利息资本化而不笼统地计入财务费用,是为了满足配比原则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要求,而分类处理更符合配比原则和相关性要求。

(二)更能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符合相关性要求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决策有用观成为主流的会计目标观点。企业设定受益计划向资本市场传导的是积极的信息,但如果会计处理方法不当可能提供错误的信息。

利息全额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会导致财务费用虚高,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会误导信息使用者。如投资者分析报表时,可能会从财务费用中得到错误的结论从而做出不当决策;债权人、供应商等也可能因财务费用怀疑企业偿还能力,等等。如果利息数额小,依据重要性原则无论如何处理,对会计信息没有显著的影响,那么当与本期成本数额接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时,采用何种处理方法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具体的,第n年的利息=×n(1+i)n,根据公式可知越接近受益计划兑现日利息数额越大,当利率较高时可能会超过当期的服务成本。

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虽然能缓解这种现象,但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将利息计入当期服务成本,对利息进行有效分类,合理地反映各类活动中的相关成本费用,提供的才是正确的、有用的、符合决策者要求的信息,这样更符合决策有用观,更符合相关性要求。

(三)会计处理举例

为了便于理解,举例如下:某制造业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准备开始设定受益计划,假设符合要求的职工有100人,其中制造部门技术骨干40人,研发部门40人,高级管理人员20人,其平均年龄为50岁,退休年龄为60岁,计划年限为N=10年。为了简化计算,假定在退休前没有人离职,退休后每年支付的年金折算至退休期期初现值为100万/人。适用的折现率为10%。假定不考虑通货膨胀、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准则对设定受益计划的方法计算汇总得到表1。

因为各年度类似,为了体现差异,本文以第十年的利息账务处理为例。

1.利息全部费用化(将利息全额计入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 818.18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818.18万

2.一定条件的资本化(将利息按一定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处理如下)

假设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 327.27万

财务费用 490.91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818.18万

3.分类处理(按本方法的会计分录如下)

假设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 327.27万

制造费用 327.27万

管理费用 163.64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818.18万

假设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 327.27万

制造费用 327.27万

管理费用 163.64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818.18万

四、对分类处理法的进一步认识

通过上述分析,本方法最大的优势在于能体现劳动价值,符合配比原则,能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符合相关性要求,但也存在一定缺陷。一是由于要进行分类,可能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去完成计算、操作,但在会计信息化成熟的今天,计算和操作都不应视为阻碍。二是可能会对会计稳健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企业运转出现问题如存货积压等,部分利息费用计入资产、成本可能会虚增资产,但考虑到资产减值科目的抵减作用,本文认为本方法对于稳健性的影响不大。

目前,我国处于设定受益计划的起步阶段,该方面的研究存在着局限性,但随着实务界的运用和发展,相信以后学术界会对设定受益计划有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A].2014.

[2] IASB.IAS 19――Employee Benefit[A].2011.

[3] 杨有红,申悦.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及重点难点应对[J]. 会计之友,2014(36):80-84.

[4] 葛家澍,杜兴强.无形资产会计的相关问题:综评与探讨(上)[J].财会通讯,2004(17):10-12.

延迟退休征求意见范文第3篇

非处方的已经上网卖了,处方的也要上网卖了……自去年5月28日国家药监总局颁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来,网购处方药获奖解禁的话题便一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只不过从“国庆前后”版本,到“元旦前后”版本,再到今年的“两会前后”版本,处方药网售政策拟出台的消息已经传了多次,但至今“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不过无论是新医改的需求,还是各方面的反应来看,处方药网络解禁已然是大势所趋。

Part 1

处方药网购挑战传统渠道

由阿里系的阿里健康所打造的药品电子处方平台与打车类APP相似:患者可在智能手机上下载阿里健康移动端,在医院看病后,医生开具的处方将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入阿里巴巴的电子处方平台内,患者如果想在院外购药,就可以通过APP购药请求,APP将购药请求分发给附近药店,药店可抢单。

阿里的革命性颠覆

虽然基于互联网的处方药放开政策仍未落地,但阿里巴巴已经率先拿到了处方药互联网销售的试点批文,并拟在总医院和河北省两地进行试点。在河北,阿里巴巴不仅具有处方药互联网销售的资质,还将介入医院中的电子处方环节。这是互联网行业首次涉水。

“这是一次革命性的颠覆。”上线阿里巴巴所做的电子处方平台,将意味着医院药房被逐渐架空,医院、医生与药房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望切断,“医药分开”有望真正落地。

没有了药房收入,对于医院和医生而言都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医院当然是没有动力支持的,这相当于把医院药品加成的收益让渡给了阿里巴巴,但这是省政府直接主导的改革,有行政命令下来,医院不能不改。”河北一家医院主要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政府可能会通过财政补贴对医院收入降低进行补偿。

阿里巴巴在河北的试点刚刚开始,能否全国普及尚待观察。“听说阿里巴巴要通过补贴的办法刺激电子处方。”河北一家医院主要负责人表示,阿里巴巴可能如法炮制打车APP的模式,通过双向补贴一边给医生返利,一边给患者优惠。“但如果真的如此,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连上了,这个改革的意义明显会减弱。”

“阿里敢做医药行业的推动者,只有像马云这样的人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甘肃德生堂大药房董事长龙岩说,“以前打车不方便、服务差,嘀嘀打车、快的打车将出租车行业的这些顽疾都解决了,因为打车软件可以对司机进行评分。如果95095也能对医生进行评价,对药品进行评价,还能够改善医疗服务,缓解医患关系。”

电商巨头纷纷布局

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开放的处方药网售的范围,依照业内的说法,处方药网售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一旦开禁,就意味着医药电商的市场空间将从2000亿元的OTC市场扩展至近万亿元规模的整个医药市场,对B2C药店来说很具想象力。

事实上,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B2B平台,阿里在医药健康领域布局良久。今年初,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框架协定,双方将进行医药和医疗健康方面的战略合作。根据框架协议,在医药电商方面,双方将利用阿里的平台及技术资源与白云山医药的丰富药品产品、庞大的零售网络和成熟的药房托管系统,共同探索及开发药品“线上到线下”或“O2O”营销模式。

而早在去年初,阿里巴巴便斥资10亿人民币入驻中信21世纪,阿里此举是“借壳上市”,意在为旗下天猫医药馆名正言顺卖药做铺垫。在此之前,阿里只能在天猫或淘宝平台给其他电商网站导流量,进行间接销售。

另一电商巨头京东,也一直没有闲着。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信息显示,京东已于2014年12月23日拿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证。这意味着,京东将有资格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据悉,京东医药商城采取的是“区域式独占”的招商模式,在与线下药店签订协议时会按照药店的服务半径来决定其需要配备的执业药师数量,而且一个地区只限一家药店。目前,京东已与京卫大药房、复美大药房、中联大药房等8家区域医药连锁企业签订了独家合作协议,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湖北、河北、山东等重点省市,总门店数量都超过3000家。

八百方医药健康网购商城品牌负责人胡飞琴表示,由于自建网站的技术及运营成本太高,获得C证的连锁药店实际开展互联网售药业务的极少。而入驻第三方平台不需要自建网站,这大大降低了连锁零售药店进入电商的门槛。她认为,京东、天猫和1号店在传统电商领域是相互竞争的关系,随着京东拿到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证,第三方平台竞争将趋激烈化。

九州通好药师网上药店CTO王乐天则认为,京东进入可能会分流一部分天猫医药馆的流量,但对于行业整体而言,京东自身在传统电商领域积累的流量将会导入医药,带来更多的是正面的影响。京东医药CEO崔伟曾经表示,“随着处方药的放开,京东还要做专业电子处方流转探索,结合全程可追溯的配送体系……做好处方药网售所需的专业服务及安全合规体系打造”。

本刊整理自:南方都市报

南方日报 生物谷

Part 2

网购解禁倒逼医药分离

白领小李由于长期在电脑前工作落下了颈椎病、胃疼等疾病,但是由于工作繁忙,无法及时到医院就医。小李便想在网络购买药品,但是处方药在网络购买的限制,让她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根据消费者获得和使用药品的权限,目前国际均将将药品分成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已经部分开放网上购买,网购处方药备受期待。

“松绑”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

2013年10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否则将视情节予以相应惩罚。出台此规定的缘由是电商网售处方药扰乱处方药的正常流通秩序,带来潜在风险,不利于售后药品安全性的追溯管理,极易引发药害事故,同时也造成调查取证和执法困难。但手握互联网药品交易正规牌照的网上药店虽在重棒下“下架”了部分处方药,但仍在打球,变相“解禁”处方药销售,采用“线上销售、线下配送”的办法规避监管,网售处方药监管成为“纸上谈兵”。与此同时,在药品流通领域,门店的竞争渐趋白热化,线上竞争正在成为制药厂商、大型连锁药店和电商追捧的一个新热点。

根据中国药店医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0年整个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为2亿元,而仅仅3年时间,至2013年,线上医药市场规模就达到42.6亿元,可以预见通过放开B2C平台销售处方药的医药O2O产业将迎来迅猛式发展。与此同时,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而欧洲则是23%;而且,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允许一些拿到资格证和许可证的电商网售处方药,并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

由此可见,“松绑”电商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此举既有利于医药电商的创新和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项利民政策,有利于破除目前医院“垄断”处方药和“以药养医”的怪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顺应这一趋势,于2014年5月28日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倒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药价虚高是当下医疗体制的一大弊端。阿里健康APP的推出,从某种意义上,直接串联了药品销售的前端与后端,压缩中间流通环节水分,同时,APP通过竞价迫使药价降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长期研究药物经济评估,他表示:移动医疗肯定是未来方向,阿里健康APP不失为智慧医疗雏形。基于移动医疗的推进,整个医疗就诊模式皆可能发生颠覆性改变。

传统的处方药是由医院开出处方,患者在医院购药。但是,近年来医院信息化快速发展,使得从医生开出处方到患者取药的等待时间大大缩短,但网购处方药可能对慢性病人或长期服用某类药品的患者来说更为方便,因为他们不需要专门到医院取药,节约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等,便利性优势更明显,而且网购过程引入了竞争,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使药品价格得到实质性下降,令患者从中获益。

通过整合平台、缩减流通环节,让利病人的做法,在国外已相当成熟。以美国PBM(医药福利管理公司)网络为例,药店加入网络,可扩大其营业额。作为医保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可借由平台吸引更多人投保,病人则通过网络获取价廉药物。目前,美国有超过45%的人通过PBM网络购药。

解禁处方药网购也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倒逼,可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有利于破除药品价格虚高、以药养医等问题,推动医药分家,促进医院加快运行模式改革,从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吸引患者。而为了使医药分家和处方药网购能有机结合,同样需要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合理弥补医院方面因此造成的损失。

不仅如此,处方药网购对推动建立家庭医师、网络医师等制度也具有促进作用,现行的处方管理办法对每次处方用药时限等作出了规定,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病情的发展变化,对药品的种类和用量及时作出调整,这可避免长期服用某类药品潜在的危险性,而社区医生、网络医生制度与网购处方药相结合,可通过签约等方式,由家庭医生、网络医生提供面对面或网络用药咨询,既方便患者,又能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从患者角度来讲,网购处方药相当于在以往闭合的医药流通领域辟出一个全新的渠道。经由这个渠道,患者不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医院对药价的垄断,也能在众多药店中选择中意的价格。从经济性、便捷性来看,有着传统渠道难以比拟的优势。尽管此前也有患者从医院“跑单”,到外面药店购药,但零散的个体尝试与成规模的网购相比,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特别是,网购处方药的发展,一方面契合了广大老百姓对切实利益的考量,能够聚合全社会的小微力量,对固化的医药利益格局产生冲击;另一方面,电商也会凭借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并产生新的药品流通方式。这在以往电商攻城略地的历史中,已有演绎。

Part 3

医院处方不外流成最大难题

虽然医药电商潜力巨大,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摆在电商面前的“拦路虎”依然有很多,吃下“网售处方药”这块肥肉并不易。

处方问题首当其冲

目前,各大连锁药店的实体店在处方药的销售上,主要依赖于医疗机构的处方单子,由药房的执业药师审核单子,然后再出售处方药。康爱多网上药店执行董事兼CEO王燕雄表示,从长期来看,网售处方药解禁是个重大利好,但由于政策规定必须凭处方购买,这会导致量不会一下子上来,难以大爆发。

“目前网络销售处方药,我们认为最大的问题还是处方从哪里来?”有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网售处方药首先涉及处方外配和处方电子化问题。处方的电子化并不难,处方外配则涉及医生和医院动力问题,因为这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大部分收入。正因为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专家直言,网售处方药的前提是必须处理好医生、医院的问题。

医保对接还是未知

“以阿里健康APP试水的石家庄为例,几乎所有大医院都采用“一卡通”,医生的处方与药房直通,病人很难拿到处方,如何能拍照、上传、竞价、抢单?”一位医药电商人士表示,医保是否可以报销的问题,也将影响处方药网售的效果。

以目前业内普遍期待的慢病用药放开为例,该类处方药的消费群体多为退休职工,对报销的需求强烈。由于有政策倾斜和政府补贴,基层医院的基本药物价格很低,医院药品的物流成本也极低,所以网上药店在处方药的价格上并无优势。而且我国医保管理体制较为复杂,包括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医保、公费医疗等多种形式,有省、市、县三级不同的管理权限,不同地区报销标准和管理流程也不尽相同,要大范围地实现医保报销对接难度较大。如果在网上药店购药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医药电商大规模的放量。

而现在看来,网上售药如何与医保对接仍是个未知数。

第三方物流配送待规范

有消费者称,在网上买了感冒药一周后才送到,而那时病症已经自行痊愈。物流配送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软肋。由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站在消费者角度,远距离物流配送的延迟,势必导致消费者体验的下降。

另外,药品对物流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整个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领域都必须在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标准下进行。由于自建配送中心成本太高,当前国内药店连锁率难以形成门店配送模式,即便是首家拥有通过GSP认证物流配送公司的药房网,也只能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几个城市自行配送。医药电商的物流配送一般多采用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而目前绝大部分物流企业不具有配送药品的资质。

国家食药监总局拟鼓励第三方平台与网上药店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物流做更加专业和规模化的配送,为现代医药物流与上下游的对接创造便利条件,加速医药电商演进速率。但截至目前,具体细则仍未敲定,这让很多企业做起来很难有标准参考。

药品电子监管存在风险

实现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控,能够对网购药品进行严格、有效的电子监管,是国家食药监总局放心地准许药品网购的一大前提。根据食药监总局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药品电子监管码搜集、产生、存储的所有数据、文档、信息和记录,都归该局所有,任何一方都不能用于商业服务。

目前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体系由马云旗下阿里健康中标筹建,这一结果引来矛头相向。一方面,在一些药企看来,阿里健康作为本身参与药品有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又负责药品电子监管运营实施,这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阿里健康推出了诸如“药品安全计划”等相关的互联网产品,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引发争议:这让其他运动员还怎么混?

另一方面,由企业全面负责运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存在数据安全隐忧。阿里健康掌握全国药品监管信息,包括全国企业各类药品的生产、批次、数量、流通、经营和消费等各个节点的信息。庞大的数据库飘在“阿里云”端,信息过于集中,对商家与消费者来说,一旦出现信息泄露,问题将非常严重。

运营成本或推高价格

被纳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药品达到350种以上,涉及制剂生产企业3500余家,约占我国制剂生产企业总数的七成,涉及的药品流通企业更是上万家。医药电商的行进使得我国制药企业将又一次面临产业升级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企业需要在生产线上加装传送带和读码处理器,在药盒上加印电子监管码,完成附码、扫描上传等工作,投入巨资对硬件系统、软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人力成本。

再加上国家政策规定网上药店必须配备药师,进行药品网络销售需要大量的教育推广成本,网站建设及运营费用不菲,企业负担加重,最终会使得整个医药行业的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不可能一直承担这部分成本,早晚会分摊到药品中去,推高终端药品价格,埋单的还是消费者。

当前,医药电商仍处于黎明前的黑暗阶段,还有很多瓶颈有待突破,各方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医药电商的日子并不好过。很多公司也并未思考清楚该如何做这一领域,网上药店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大多数公司的网上药店连盈利都谈不上。看起来很美的医药电商,需要真金白银源源不断地投入。桎梏于监管安全、成本加大、物流配送、医保政策等难点,众多医药电商在发展中仍然步履蹒跚。

来源:人民邮电报

Part 4

网售处方药解禁后:谁受益,谁受损?

变化之医院

大型综合性医院

未必受负面影响

医药分开改革和网售处方药解禁之后,有部分医生和患者会从大医院分流出来。但对大型综合性医院来说不一定有负面影响。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慢性病患者对医院来说不属于核心客户,很多只是简单配药,却要消耗已经很拥挤却十分有限的医疗资源。因此对大型医院来说,更有价值的患者可能是依赖于高超医术,且病情复杂,比较严重的疾病。医药分开和网售处方药后,很多普通的慢性病患者,根据自己病情的轻重缓急,同时随着国家分级诊疗的实施,部分会选择去私人诊所和网上购买所需的处方药。

一旦这类慢性病患者从大型综合性医院分流出去一些,就会从源头上“部分缓解”现在大型医院的挂号难,留给真正特别需要会诊治疗的患者,因此也不一定会降低医院的收益和学术地位,其实他们早就超负荷运转了。尤其是国家禁止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后,分流后反而能够让大型医院更加集中精力,对疑难重症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治疗服务。

二级医院和基层医院面临挑战

网售处方药首先涉及处方外配和处方电子化问题,对于众多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院来说这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收入。

这批医院中部分业务来自为周边患有慢性病老百姓配药,有清晰的销售半径,基本都是本地患者。未来趋势可能会导致这类医院收入下降或增长趋势放缓,随之而来的医院的配置,现金流,人才匹配都有可能走下坡路,部分医院会缩小甚至破产消失。医院不比私人诊所,其运营成本较高。因此,将倒逼这批医院不得不低成本运行,去行政化改革,裁减行政人员,自动化日常管理,推进执行临床路径和指南。

所以我们一看到资本市场说某个上市公司收购了二级医院,托管了普通医疗机构,从长远来看,“吃药”的概率非常大。

变化之保险

医保和商业保险

议价能力提高

由于自由执业能更有针对性地服务长期患者,且有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与公立医院相比,医疗服务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这将诱发一批商业保险购买个人医生的服务,未来医保也会部分跟进,形成动态博弈。也使得未来商业保险对公立医院有更多议价能力。

相对的,医保动作的缓慢可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售处方药的效果。网售处方药可能会受益的五类药品中,慢病用药是最多的。但是这类处方药的消费群体中很大比例是在职中青年和退休职工,对报销的需求比较强烈。网售处方药如果不能实现目前类似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那么在推行的时候会有一些困难。但是整体而言,这对保险公司是一个机会,因为原来由于公立医院处于绝对垄断状态,随着生态演进,会有一定的松动,逐渐撬动这一块“医改的坚冰”!

变化之渠道

行业受损必然是传统医药渠道

中国药品产业规模的2万亿中,大部分是处方药。网上开售处方药后,行业受损第一位的是渠道,渠道越大受损越大。因为很多大渠道是由国家强制配送、流水和过票,从而获得部分无风险垄断套利。处方药网上开放后,他们的流量肯定会下降。即使国家考虑另出台一些政策,维持这些渠道的垄断利益,也最多是短期避免阻力的临时性措施而已,那么既然铁了心要推行医改,何必换汤不换药。

回到国家大医改的思路――即打破垄断,倒逼改革,降低总成本,满足增长的需求。这种医改的精神全世界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富裕的瑞士还是奥巴马的《平价医疗法案》。

我国医改涉及部门有发改委,商务部门,药监局等等十几个部门,还包括各省市都会进行利益的分配和博弈。医改虽说从管理主体上是应该由卫生部门负责,但缺少其他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就会举步维艰,各自为政和各部门利益不同的现状,也是导致医改推行起来困难重重的原因之一。可是,由于医改涉及到各个部门的管理权限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有效协调始终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任何一个环节的迟滞都可能拉长战线。此次,商务部门从提高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上加码,药监部门从为互联网药品经营松绑上努力,互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和技术的力量争取“医疗资源”,这些外部因素是推动和促进医药分开尽快落实的一股强大力量。

变化之药店

受损方还有

运营成本较高的医药门店

长期来看,网售处方药的受损方还有运营成本较高的医药门店,尤其是北上广地区的药店。

第一,医药消费不具备爆发性,患者的消费习惯也不会轻易改变,对于患者来说,他们不会因为药品价格下降而大幅增加购买量,因此药品消费有一定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这些实体药店尤其是北上广地区,租金高,人工贵,成本高。

第三,药品网上开售势必冲击高成本的药店,门店销售下降,毛利率大幅下降,周转率、自有现金流下降,门店将无法持续支撑,部分药店将被迫缩小规模或倒闭。

第四,药店有一定的客户范围限制,而网络完全摧毁了服务半径。

所以在网售处方药解禁的过程中,打击最大的应该是北上广布局为主的医药连锁。当然其实很多药店在市场中的布局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从账面上看很多都是亏损的。药店集团的部分收入是来自对制药厂的反向议价,拿返点,非现金模式。药店还另外销售计生用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因为如果单纯地进行药品销售,只能基本维持药店运行。

但是不排除有一部分专业性非常强的药店能够从中受益。在医药分开和网售处方药的这场巨变中,零售药店的专业性也被前所未有的强调。无论是处方的自由流动还是院外销售业务、处方药网购,都要求药店具备相应的专业对接能力。而只有当“市场”开始呼唤专业性,人们开始意识到专业的必要性,药店才能真正从价格战中解脱出来。

网购处方药可以让有专业能力的药店,增加与淘宝、京东等大电商平台抗衡的武器,而不再仅仅只是针对于OTC、保健品、医疗器械进行价格大血拼;院外销售处方药模式可以让药店从部分毛利较低的药,延伸到毛利更加可观的高端药品上来。

有网店又有实体渠道的

药店将先获益后受损

华润、好药师、金象网、一心堂等这部分即有网店又有较好实体渠道的药店将先获益后受损。

从早期看,开通网上药店有一定门槛和监管要求,这几家药店会优先获得批准,率先开始网上销售,扩张业务,积累一部分客户,具有先发优势。但这从长期来看会左右互搏,线上有成本,线下也有成本,然后陷入在网售和实体之间难以抉择的局面。医药较普通产品有特殊性。随着自家网上购药增加,自家线下实体的销售就会下降,药店就会减少开工率和周转率,这会导致库存成本增加,最终面临医药网点布局的去留问题。但是如果不是在大城市布局的话,这类药店萎缩的周期还可以延后几年。

这类有网店又有实体渠道药店的远期利益是受损的。从投资角度看,一个项目有投资价值是因为这个业务有膨胀性,比如预期实体店增多、销售额上升、成本下降等。但如上分析,网上售药业务必然会挤压实体店的销售额。他们在网售药品开放的初期会有短期的发展,但未来随着天猫医药、京东、1号店等电商巨头大部队的加入,单一连锁药店的网售平台会在这些综合完善的网售平台里艰难生存。而这些药店渠道想再扩张建设实体药店时,会发现因为所有的对手都在不断发展网店,导致实体店市场本身的规模受到挤压,膨胀空间已受限,只能维持现状,随后自己的大本营也会被侵蚀,逐渐关店。

在理解B2C时,很多人都会想当然地认为:因为企业在传统行业很强,那么在网络平台上会更强大,这就好比很多人认为王府井、百联集团的电商必然超过淘宝一样。但是经过十几年时间的验证,平台型电商的规模其实是这些传统企业电商的数百倍。这是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在重新洗牌的过程中,传统的医药分销商没有太多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在人才结构储配、IT技术、营销组织方面。这些传统医药分销商由于天生的基因,决定了他们在传统行业越强,他们的平台就越没有其他企业愿意加入合作。只有天生平台型的电商才有基因能够进行全产业链整合,变得bigger than bigger。

变化之营销模式

医药电商爆款销售越多,

亏损越大

医药电商和普通电商有很大不同,医药电商特别注重品牌性,即消费者指定就是要买某个品牌的药,而不是由价格决定的。和普通商品不同,便宜的衣服有更多人买,获得更多人亲睐,但降价的药品不一定能提升购买量,因为有时候需求量只有那么多。尤其处方药,医生开处方时也会有品牌方面的考虑。

药厂或分销企业如果学淘宝的营销模式,用爆款亏损来吸引流量。那么该爆款不但不会为其他产品增加购买量,反而可能持续亏损。由于处方药的特殊性,与OTC和普通电商逻辑不同,消费者购买处方药很有针对性,并不会在平台里闲逛后买其他处方药。就好比我看到一件可买可不买的衣服降价了,于是我决定购买,因为买来这件衣服对我还是有一定价值的。但是我作为一个没有糖尿病的人来说,胰岛素降价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因此利用亏损保量只是为厂商增加销售量,并不能为平台盈利,还可能是该种爆款销售越多,亏损也成正比增加。不像普通电商前期亏损,后期可以通过其他产品销售转亏为盈。

同时处方药是受监管的,会有最低零售价和最高限价,并不能完全自由定价。而且占据实际销量很大的基药,很多不适合作为网售处方药的标的,因为还不够快递费。而一些高价药,很多人还是会去医院开。所以我不认为处方药电商会在2,3年内销售千亿,但是长期来看没有问题,还可能会超预期!

变化之制药厂

实力强劲的制药厂获益

在医药分开的改革中,最受益的是实力强劲的制药厂,具体来说是有独家品种、有市场溢价能力或者有定价权的厂商。

1、因为处方药电商进行亏损爆款营销时,一定会选择名牌产品来做引流,由此会带来该厂家其他产品销量的上升,名牌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知晓度也会更加有所上升。

2、由于供应环节缩短,虽然终端价格不变,但是这些药品出厂价格却有了可以提升的空间。多了一个新的渠道,优秀的制药企业可以提高出厂价格或者从原有的传统渠道分得部分利益,而相应的,原来配送批零渠道议价能力下降。因此,毋庸置疑,在新的博弈中,独家品种,品牌优势,有溢价能力的药企将大幅受益。而大多数券商研究员只看到了渠道受益,而忽略了真正受益的会是谁。

小药企受挤压

有受益就有受损。在医药分开改革和网售处方药的背景下,药品市场同质化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一些实力不强,缺少了医院合作,没有溢价能力、创新能力和渠道优势的小药企将面临危机。因为市场动态平衡,渠道商受到大制药厂商的向上溢价后,必然反过来挤压小制药厂的利益,大鱼吃小鱼。这样会最终形成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

变化之医药营销

E-marketing序幕刚刚拉开

就现阶段来说,医生多数集中在公立医院,医药代表营销时可集中覆盖,营销成本相对低,效果好。而一旦处方药网售,医生自由执业放开,这样不仅会促进医生从公立医院分流出去,进入碎片化时代。如果医药代表继续大面积覆盖,这样也就必然加大了营销难度,会导致药企的成本上升。因此,原来推实体营销更多的医药厂商,其成本只会越来越高,而未来使用数字化营销或者E-marketing等更为先进销售理念的厂商将受益。由此,整个医药分销市场E-marketing的序幕刚刚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