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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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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酒类添加剂使用,坚持依法打击在酒类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酒类产品质量标准切实督促辖区内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类别。

2、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发放《自查自纠表》,督促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严格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法定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报我办。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酒类质量安全投诉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综调查,并为举报者保密。

(4)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本区域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酒管部门和县食安会报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进行突击检查,对酒品抽样检验。

2、具体措施:

(1)联合质监、卫生部门抽检白酒、啤酒、保健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餐馆泡制酒。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凡是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产品必须进行抽检。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酒类生产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对非法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及质量不合格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3月11日一4月10日)

1、主要任务:

完善措施,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2、具体措施: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散装酒类生产企业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2)依法严厉查处在酒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不合格的酒品禁止销售,对证照不齐的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必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作为推动企业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为烟草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二是必须坚持以为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正确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必须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大转变。四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既要整改影响评议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把整改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评议成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组织形式

(一)对单位的公开测评

1.网络调查。设“密码测评”与“自由测评”两个区域。

密码测评。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4.4%的比例,随机抽取发放密码进行评议。人事政工监察科要按照市纠风办的具体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网络测评工作,确保发放给市局(公司)的测评密码全部得到有效使用。密码有效期为2013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自由测评。人事政工监察科要精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新闻网开设的自由测评活动,积极反映烟草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烟草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测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办理区市两级纠风办转办和督办的群众意见,做好宣传讲解和及时办理工作,并通过公开渠道将办理结果答复群众,争得社会各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和单位(部门)自评。

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部门)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结果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照评议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好的评议结果。人事政工监察科要牵头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认真解决热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对照《参评部门(单位)自评量化标准》做好市局(公司)自评工作,按时上报自评结果。

(二)对干部作风的测评

按照评议活动的部署,由人事政工监察科牵头负责开展对机关干部作风的公开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评议干部作风量化测评标准》和测评工作要求,制定测评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对市局(公司)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的作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做好测评成绩的汇总和统计工作,按时将测评成绩上报市纠风办。各县级局(分公司)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作风测评活动,并将测评成绩上报市局(公司)人事政工监察科备查。

三、工作措施

按照市纠风办的安排部署,今年的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从5月底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动员部署

人事政工监察科要认真学习贯彻《市2013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在准确把握评议内容、评议程序、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市局(公司)《2013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并拟定于6月下旬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评议活动事关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荣誉,是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维护烟草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全员参与评议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为评议活动顺利开展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6月20日之前将《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区局(公司)监察处和市纠风办。

(二)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部门)要对照市局(公司)党组,以及评议活动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到工作有计划、自查有底稿、整改有成效,建立健全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人事政工监察科要对照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零售户等方式,广泛征求政风行风监督员、卷烟零售客户、基层员工对机关和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经梳理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存在不足,待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人事政工监察科。市局(公司)自查工作报告要于7月20日前报区局(公司)监察处。

(三)落实整改工作

围绕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人事政工监察科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各单位(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对整改责任部门开展跟踪检查,验证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要通过抓整改工作,不断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措施,着力增强干部的执行力,树立干部的良好作风,切实解决工作中服务质量不高、办事效率较低、协调沟通不畅、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努力争创零售客户、工业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满意的烟草。

(四)认真开展测评

按照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的部署,由人事政工监察科牵头负责,各单位(部门)全力配合,切实做好网络测评和单位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密码测评”和“自由测评”,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真实客观地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价。人事政工监察科既要做好评议活动的组织安排,更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确保评议活动严格规范。市局(公司)自评成绩和本部干部作风公开评议结果,于8月15日前报区局(公司)监察处和市纠风办。

(五)加强沟通协调

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组织程序严,做好评议工作必须加强沟通和协调。人事政工监察科要加强与市纪委纠风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沟通协调评议工作,主动汇报市局(公司)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工作成绩,虚心征求纠风办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我们做好评议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与人事政工监察科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评议工作部署,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的严格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自身一言一行,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一)认真开展对熟制花生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使用添加剂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原料储存、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小作坊原料采购和原料储存、加工设施设备、加工环境、加工过程等进行重点检查,严禁利用无合法来源和霉变、劣质原料生产加工花生等食品,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认真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专项执法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依照许可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经营者经营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熟制花生等食品。

(三)认真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工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的非食用物质,依法取缔无照(证)经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生产经营者。

(四)着力加强对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引导食品生产者依法生产、规范管理、提升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5日)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质量监测、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集中执法力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经营者认真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以监督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为重点,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协助各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15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工作,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熟制花生等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以熟制花生类食品、辣椒制品、花椒制品和火锅底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易非法添加的苏丹红、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易超范围使用的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为重点项目,加大抽检批次,扩大抽检范围,凡判定为含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要严格依法处置。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6篇

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刚才,洛军同志传达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忠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请大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正确把握当前专项治理工作形势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有效地开展项目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自查等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项目排查。对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新增项目和漏报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共排查出新增项目和漏报项目21个,对所有排查出的项目均建立了台账和工程档案。截止6月底,全县建立工程项目台账453个,其中2010年新增建设项目77个,2011年上半年新增建设项目12个。

二是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强国土、交通、水务、住建等部门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的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至今年6月底,共查出问题7大类35个;3月28日至4月1日,在配合市检查组检查扩大内需项目中,共检查项目11个,发现问题35个;4月中旬,县工治办组织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21个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63个;对陶岭工业园区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大类。

三是开展整改自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采取下发整改指令书等方式,督促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继续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整改挂牌销号制度,将自查、重点检查和扩大内需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档案,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未按时整改的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确保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省、市检查共发现问题61个,整改到位49个,占应整改的80%。县工治办检查的问题115个,整改到位94个,占应整改问题的81.7%。同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尽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今年新增项目排查上报任务欠账较大,目前仅排查上报项目12个。二是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一些责任部门和单位至今对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三是案件查处力度不大,到目前,全县仅查处一件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四是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缺乏创新,治本效果不明显。五是少数镇和部门有松懈情绪,工作被动应付。为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形势,切实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细化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一要各负其责。县工治办负责全县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及信息采集、公开和更新工作。政府办负责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衔接和整合。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及时与各部门做好网站专栏链接。县发改局负责各类项目编码,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采集、审核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采集报送。没有建立网站的部门,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网站,在未建立网站之前,积极向电子政务中心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二要实行“三统一”。为了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的制作实行“三统一”,即专栏位置名称统一、栏目设置统一、专栏链接统一,确保信息全面规范公开。三要把握时间节点。市上根据实际情况已将县区设立公开专栏时间延至8月底,按照这个时间节点要求,各部门要尽量往前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县电子政务中心、发改、交通、住建、水务、国土等部门要主动与市级部门沟通衔接,务于9月初建好专栏。

(二)切实加强新增项目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2011年新增项目的排查,各镇、各部门要按规定纳入正常工作,按月给县工治办上报台账和统计表。请大家会后尽快建立健全本系统、本部门项目自查排查制度,每月5日前报告上一月新增项目台账和统计表,上半年漏报项目要在9月初全面补报。对已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督办要求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治理力度。要紧紧围绕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招标投标环节。要组织对近三年来的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治理挂靠借用资质和通过违规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出借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工程建设实施环节。要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人、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工地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环节。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房地产开发商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违规行为,要追究监管部门责任。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监管不力的,要严肃处理。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重点对扩大内需、公共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四)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各执法执纪和监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协调各方力量,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要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严厉查处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进一步规范有形市场建设。当前,县政务中心已建立了县建筑工程“交易有形市场”和“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从运行情况看,各类建筑工程和公共资源项目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但交易市场设施落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为此,今后一定要不断加大有形市场建设投资力度,切实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工程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硬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主要领导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强沟通,及时汇报,确保组织领导严密,工作落实有力。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需要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密切配合,互助协作,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要通过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促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治办的工作对接,按照工治办的具体要求,主动承担起份内职责和配合任务。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要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使监督检查的形式更加灵活、手段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使专项治理工作转变为常态管理。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区别情况,实施责任追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一般性违规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为主。对严重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组织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7篇

企业交通安全自查报告【一】

我厂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我们坚决执行五项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即时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和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统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印刷品登簿》,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诚信度,为印刷行业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出一份力。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通过学习、领会各项经营政策和法律法规,使企业逐步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要经常学习各项行政法规,将能做的事做的更好,争取能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对违规乱纪的事,我们要杜绝,决不能让违规乱纪的事在我们企业孳生。 遵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方针,我们从建厂时就杜绝购置淘汰设备,使企业从一开始就与淘汰设备决裂,我们遵循优化产业结构,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着手,购置了国内当前市场上的注流设备,为企业在以后的行业竞争中显现优势打下了伏笔,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学习,敏锐洞察,拓展市场,不断壮大自己,为以后引进新设备,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而不断努力。我们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为理念,严把产品质量关,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走出企业。

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及时上报各项数据企业按规章开展公司业务,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2011年统计数据已按时报送,企业在审核登记期内没有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机关任何处罚。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虽然11年各项管理措施都跟上去了,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有些管理的措施没有监督到位,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我们将对这些不足认真对待,彻底改善,并认真监督好各项制度措施的到位情况。

企业交通安全自查报告【二】

按照【邢发20XX】14号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调整充实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力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 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以监管工作为重点,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得当

1.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和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并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努力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行政办定期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教育,促使其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2.强化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岗、有位、有责。二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个部门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a.开展了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车间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并将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情况备案存档;各车间和安全责任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措施,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

b.车间内安全隐患排查。车间用电规范化,建立了临时搭接电线使用档案,并组织电力维修部门统一检查了车间内用电线路,保障车间内用电安全。二是重点检查了生产设备,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由车间主任牵头负责整改,并记录在案,对5号车间物品分类规划做出相应调整,要求归类、规范存放相关物料、产品、机械备件。完善车间内消防标志、注意事项、指示标志等安全标识。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企业员工(车间)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8篇

为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自律能力,实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决定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讲政治、重规范、守诚信、高效率律师事务所为目标,从解决制约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推动我区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幸福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是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律师事务所的运行质态良好。二是对律师执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律师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坚持依法诚信执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明显减少。三是律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对律师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业务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业务监管,规范服务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区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律师私自收案收费、违规风险、以公民身份业务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区局将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行为。

(二)规范内部管理。区局将下发市律协编印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统一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办公区域、公示内容、业务流程、内部管理等标准。并根据市局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开业守则》和《律师管理工作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新设律师事务所开业行为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三)提升服务能力。区律协分会将以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为主要内容,举办2013年全区律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律师行业听庭评判工作制度》的要求,继续组织律师开展听庭评判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办案质量的监督。

(四)改善执业环境。区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今年,将着力改善律师调查取证难问题,争取区政府出台《市区律师查询行政机关登记信息暂行办法》。同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规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律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五)加强诚信建设。区局将结合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在全区开展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通过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实行信誉等级评定,推动我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六)规范投诉查处。各律师事务所要完善内部投诉查处机制,区局将举办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工作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程序和台账。

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自2013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一)学习动员(2012年3月)。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自查自纠(2013年4月至10月)。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一查执业律师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查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和主体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三查本所律师执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四查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查的问题,律师事务所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经合伙人或全体律师会议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同时,组织本所律师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区局将对律师事务所整改情况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2013年11月至12月)。区局将对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情况组织检查验收。一查是否有效组织实施。二查整改是否有力,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建立防范性监管机制。三查服务质量是否明显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明显减少。四查社会各界对律师服务的满意率是否明显上升。五查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六查律师的大局意识是否增强,参与公益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否进一步提高。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刻认识搞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局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活动摆上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区局将把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升级年活动列入2013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二)周密组织,加强督导。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区局将对基础较好的律师事务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行指导,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区局将帮助基础较差的律师事务所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