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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的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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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创新型 企业ipo 财务问题 对策

创新型企业明显地不同于其他的传统企业,创新型企业的盈利不主要是依靠固定资产的收益,而更多的盈利渠道是依据品牌效应、规范的管理模式、人才和渠道网络等,固定资产对整体的盈利贡献不是很大。创新型企业正处于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并且普遍采用信息技术,决定了企业会出现非直线式的发展规律。此外,创新型企业在信息系统、广告支出,营销渠道开发支出和研究开发支出等方面的投入较大。

创新型企业的财务具有显著的特点,创新型企业有区别于主板上市企业。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大比重的轻资产,拥有少部分的固定资产;公司的规模也相对较小,营业收入普遍赶不上主板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创新型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动比较流畅,很少出现负债的情况;比其他同行企业的利润率要高;创新型企业的盈利波动幅度大,出现非线性增长的态势。

一、创新型企业IPO上市存在的财务问题

创新型企业IPO上市财务问题主要是财务的不规范,财务的不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经营活动财务的不规范,另一个是企业不遵守内部的会计法则和会计规章制度,不按制度规范来进行财务管理,致使财务处理出现问题。

(一)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不规范

造成企业经营活动财务不规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是创新型企业IPO上市面临的主要财务问题。

企业原始出资严重不合理,缺乏规范性。主要有出资不实,出资方式有严重问题,虚假出资和代出资等问题。此外,还有企业资本验货手续不健全。

企业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业务不规范。主要的问题有逃税,不开发票,不给工人提高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的投资活动不规范。例如,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购建的厂房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购买设施设备不取合法的票据。

企业资金管理的不合理。公司缺少独立的财会部门或没有形成独立的财会制度;公司的资金和公司内部个人的资金没有很好的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与股东共用一个账户。

企业的产权问题。企业的房屋、设备、土地和知识产权等无法取得产权。还有就是产权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和登记。

企业纳税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公司纳税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业务的不规范,存在纳税不及时、漏税和偷税的问题。

(二)财务处理的不规范

新型企业IPO上市中财务处理不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导致财务处理的不规范。

造成这一问题在主要原因有财务人员错误的财务处理方式,改变企业的财务报告,业务水平太低,不熟悉会计制度和准则。会计政策随意更改和方法不正确,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不符合。创新型的企业一般拥有的资金较少,高成本,技术性高和高风险的特点,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灵活地进行判断和预测,导致销售收入确认不规范。

企业随意计提费用和推销费用。创新型企业IPO上市在财务上很容易将收益性支出看成资本性支出,企业的广告费用、利息费用和研发费用的确认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另外,财务部门很容易忽视关联交易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有:以较低的价格从关联方购买材料,最后又以高价向关联方卖出;无偿地占用资产和资金;控股企业将高获利的资产以较低的收益让股份企业托管,直接为企业的利润服务。

二、解决创新型企业IPO上市财务问题的对策

企业要规范经营活动。避免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和代出资等问题;规范生产、采购和销售等经营业务,避免偷税和漏税行为;规范投资活动,购买设备设施时要取得合法的票据,办理合理的登记手续;规范企业的资金管理,建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和机构,建立合理的财会制度,企业独立开设一个银行账户,防止与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明确会计主体,解决完整性问题,使个人收支和公司的收支区分开,减少套账的建立;企业要在土地、知识产权和设备等方面取得产权。

务人员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不能随意改变折扣方式。此外,要规范资产减值的准备工作,让资产减值的计提和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相符合;规范销售收入的原则,创新型的企业IPO在上市中,对销售收入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财务部门或中介部门要采用灵活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企业要让企业的研发费用、广告的投资费用和利息费用等费用的确认与摊销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财务部还要规范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与实际的投资时间相适应;企业财务的会计核算要处理的准确,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解决会计报表和财务数据相矛盾的问题。

三、结束语

创新型企业IPO上市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财务问题,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规范和完善,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和企业的财富总量最大化,做好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机制。企业只有解决IPO上市中的财务问题才能实现企业最大最强的目标,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张聚英.创新型企业IPO上市主要财务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 2011

[2]胡珑瑛,蒋樟生.基于BP神经网络的创新型企业评价研究[J].软科学, 2008

[3]余桂玲.略论创新型企业[J].消费导刊, 2008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IPO 利润操纵 问题 ROE 上市时机选择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但观察显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后业绩往往存在大幅下降的现象。上市公司IPO前后的业绩变化趋势如何?其原因又有哪些?

研究方法及样本的选择

本研究通过研究综合性更强的指标ROE,加上杜邦分析法,把ROE分解为三个主要因素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及财务杠杆,再对这些指标的趋势进行分析,不但可以分析公司上市前后ROE的变化情况,且可以进一步分析ROE的变化究竟是产品获利能力,或是资产使用效率,又或财务杠杆的变化引起,这样可以获得对上市公司IPO前后经营业绩变化更深的了解。

对于上市后财务绩效衰退的原因分析,基于第一部分分析的思路。文章首先采用如下回归式对问题进行检验:

其中,ROEt为上市公司相对上市当期的t期权益报酬率,ROE0为上市当年的权益报酬率。Mft为相对于上市当期的t期管理费用,Mf0为上市当年的管理费用。如果问题为影响业绩变化的因素,本研究预期b会显著负于零。

本文选择的样本是从1996年至2000年间在深沪两市A股上市的上市公司。样本需满足:至少有上市前后一年的财务数据;银行、金融保险业及国家大型垄断型企业不列入样本范围;业绩有超常变动的上市公司不在选择范围内(本文主要采用中位数检验,是否加入对研究结果并无影响)。最后共有673个上市公司满足上述条件。

实证结果与分析

IPO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趋势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ROE在上市前3年最大,在上市前3年到上市当年期间急剧下降,上市后则缓慢下降。从结果中我们不难发现,上市公司IPO后各年的ROE均呈现明显的衰退迹象。

为进一步检验ROE的衰退原因,本文研究了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及财务杠杆的IPO前后趋势。结果发现,销售净利率在上市前3年有小幅的上涨,而在上市后大幅持续下降。总资产周转率及财务杠杆则在上市前大幅下降,在上市后有一定的回升。这说明了上市前到上市当期ROE的大幅下降来自资产使用效率及财务杠杆的大幅下降,而上市后ROE的下降则来自销售净利率的持续下降,同时,由于资产使用效率及财务杠杆在上市后有所回升,ROE在上市后只有缓慢的下降。继续对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的分析发现,两者都在上市当年大幅上涨,但在上市后持续下降。这说明上市公司的资金虽在上市当年较宽裕,在4-5年后又回到上市前一年水平。

上市公司IPO后业绩衰退的原因分析

问题与上市公司业绩衰退相关性的实证结果。

回归方程(1)的回归结果如下,其中的为2.94和-2.47为t统计量,括号内为95%置信度下的P值:

2.94(0.0033), -2.47(0.0136) R2=0.0017

可以看到,上市后业绩的衰退与管理费用的变动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可以认为,上市前存在的问题,并未在上市后得到很好的解决。

利润操纵及上市时机选择与业绩衰退的实证结果。

因为利润操纵及上市时机选择都会使得上市公司IPO后业绩衰退,且两者的影响有重叠之处和存在密切联系,本小节将就两假说同时进行检验。鉴于销售净利率较ROE能更好的检验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帐面利润包装及是否存在时机选择,本节的检验对象主要为销售净利率。本研究将上市前3年至后五年分为3个期间,其中,(-3,-1)为期间Ⅰ,(0,2)为期间Ⅱ,(3,5)为期间Ⅲ。实证结果表明,期间Ⅱ的销售净利率衰退的程度显著大于期间Ⅰ,但期间Ⅲ的销售净利率衰退程度显著大于期间Ⅱ,这与我们的仅存在利润操纵的假说所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原因可能在于,由于本研究的选择时段有限,所操纵利润的消化在期间Ⅱ并未完成,而延迟到期间Ⅲ;又或是时机选择的影响存在且在期间Ⅲ加深造成。再对ROE各期间变动差异进行比较发现,期间Ⅲ的ROE衰退程度已较期间Ⅱ有显著回转迹象。这表明,时机选择的影响在期间Ⅲ加强的理由更能解释销售净利率在期间Ⅲ衰退加强。两者结合可认为,利润操纵及上市时机选择的行为确实存在。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3篇

重点转向财务报表之外

《新理财》:今年A股IPO企业的预披露时间提前到1个月,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被投诉的风险,降低了过会的可能性,您如何看?

向志鹏:预披露时间提前是证监会在加强监管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信息披露从发审会前调整到初审会前,使申请材料中的问题提前曝光,初审会中就可以对问题及落实情况进行处理。预披露的时间延长至30天,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时间,可以使人们关注申请IPO公司的情况和相关申报材料,发现问题并进行举报。但不能因此认为预披露时间提前会降低企业过会的可能性。

当然,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有两面性,预披露的时间延长使得报会企业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公众、投资者和媒体的监督,但其中也产生了更多的利益输送,例如媒体通过负面报道向企业所取公关费用等。因此,我们也看到今年在初审阶段就遭受举报的企业大大超过以往。

《新理财》:在A股IPO过程中,投行和审计方面已经尽可能帮助企业完善财务报表,但目前来看证监会审核的重点有转向财务报表之外的趋势,您如何看待这一趋势?

向志鹏:我认为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往我们只重视结果,也就是反应在财务报表上的内容,当然对于审计来说,报表是主要依据,但从目前的趋势来看,证监会更注重报表编制的过程。正因如此,现在准备上市的企业都更重视内控。其实,能够通过预审员审核、报到发审会上的企业,报表上都不存在重大问题,因此审核的重点不单纯放在报表上,而是向其他方面延伸。

《新理财》:财务报表之外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企业又应当做足哪些准备?

向志鹏:我感觉,今年发审委就格外关注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于某个产业,国家是支持还是禁止,如果企业不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那么发审委一定会格外关注;二是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这就涉及到地方政府政策扶植的力度以及配套完善的情况、上下游产业链中是否有稳定的客户关系;三是从企业内部来看,发审委越来越重视企业经营是否规范,对于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的关注度更高。如果企业在这三方面能够符合要求,再加上不错的业绩水平,过会的可能性就很大。

折戟背后的缺失

《新理财》:从今年报会企业的统计数据来看,部分公司明显不符合您刚才提到的三方面要求,例如今年多家光伏和房地产企业折戟,甚至有一些企业多次IPO失败,但仍在不断尝试。那么在行业处于低谷的时期,或者在严重不合规的情况下,为何还有企业仍要继续冲刺IPO?

向志鹏:我认为,这是由于目前A股上市仍然存在市盈率过高的问题,企业在美股或者港股上市,募集的资金量都远不如国内A股。IPO的融资效应过高,导致了企业蜂拥而上,即使不合规的企业,也愿意上会去赌一把,甚至出现造假上市。另一方面,国内企业融资的渠道有限,民间融资匮乏,银行融资成本过高,导致企业依赖资本融资,加上资本市场监管不健全,上市公司分红体制未建立,小股东权益被侵占。目前国内企业普遍认为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最低,事实上,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通过IPO进行资本融资的成本应该是最高的,因为IPO不但会稀释股份,而且还会永久让渡分红权。

《新理财》:今年上半年被否的27家企业中有8家被否源于关联交易,可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依然是证监会审核重点。

向志鹏:是的,关联交易的危害性是双方面的,关联方有可能向上市公司输送利益,也有可能将上市公司掏空。因此,无论是IPO审核还是并购重组,关联交易都是重点关注的内容。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如果一家集团公司和旗下上市公司同时涉足房地产行业,那么就构成了同业竞争,但国家有相关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和重组,企业往往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营费用全部由上市公司承担,对上市公司造成了伤害。这种政策性的矛盾必须尽快得到重视,否则此类不规范的行为将愈演愈烈。

CFO的准备

《新理财》:作为企业的CFO,在上会之前,应对募投项目做好哪些方面的把控?

向志鹏:首先,募投项目必须与企业业务有较高的关联度,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人才和经验,募投项目主要是将现有业务做大做强或者是上下游业务的延伸。其次,募投项目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就是企业未来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应与国家产业政策大体一致。此外,企业还应对募投项目有一个详细的论证和效益的测算,保证募投项目从技术可行性和效益上合算,相当于对未来企业的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和盈利模式要有一个蓝图。

《新理财》:那么在内控方面,企业又应当为IPO做好哪些准备?

向志鹏:内控的重点在于企业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业务流程、职能设置必须合规。此外,发审委越来越重视对于内控过程的记录,这对企业信息化系统要求更高。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IPO;财务报表粉饰;动因;手段;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112-02

1 IPO财务报表粉饰的动因

1.1 内部因素

1.1.1 企业融资需要

企业决定上市,很大程度上是融资的需要,资本市场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和资金来源。如果能够顺利上市,企业就能利用自有资本市场的这部分资金为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由于权益资本不同于负债,其本身没有偿还本金的压力,并且究竟每年的股利分配政策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同于负债融资定期固定的利息支付。而想要募集更多的资金,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反映到财务报表上,就是相关的财务指标要足够高,能吸引投资者。这就促使企业在业绩不佳时会采用粉饰手段“美化”财务报表。

1.1.2 原始股东利益驱使

在我国证券市场,公司在IPO时,普遍存在股票的抑价发行现象,这将为原始股东带来巨大的收益。其原因在于,上市前,公司的主要成员持有绝大部分的股份,上市以后由于IPO抑价,他们的资产在一夕之间就能翻数倍,其中巨大的利益诱惑使得原始股东希望企业能上市。而在IPO以后,普遍存在新股业绩变脸,原始股东慢慢减持企业的股份的现象。这使在上市时,为了原始股东的利益,企业存在粉饰财务数据的动机。

1.1.3 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有限

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对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着重大影响。因为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原则导向,所有报表中部分项目需要会计人员对其计量方法做出会计选择或对金额、数量进行会计估计。若会计人员不能做出准确判断,或想钻准则漏洞虚增资产、收入,就使得财务报表在编制过程中存在人为粉饰数据的风险。

1.2 外部因素

1.2.1 监管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发行制度上尚有缺陷,而等待上市的企业多,造成等待发行的时间较长,从而给企业上市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每家企业上报的材料数量巨大,但是审批机关的人员数量有限,因此审批机关的工作量之大时间之紧显而易见,这样难免会有错误发生。加之近年来IPO财务造假手段越发地隐蔽高超,使得在短期内仅通过财务报表,并不能发现造假的线索。

同时,对于已经曝光的IPO造假的企业,法律对企业及企业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备受社会质疑,对于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督与处罚也显得不到位。

1.2.2 相关规章制度对上市的要求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IPO情况下,企业必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证监会2006年5月17日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要求,我国企业上市必须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对IPO情况下企业经营利润或现金流的明确规定,迫使一些并不具备上市条件却又积极谋求上市的企业在无法改善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可能会有铤而走险进行违规操作动机。通过粉饰企业的财务报表,使其账面数据达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数额,隐瞒公司的真实情况,期望蒙混过关。金融危机以后,由于向银行贷款困难,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创业板企业,又急需资金,所以希望通过上市股权融资筹集资本,但实际上又并未达到上市要求,因而就导致了最近两年创业板企业由于IPO财务造假而频频成为媒体曝光的对象。

1.2.3 市场诚信缺失

市场经济应以诚信为基础,而近年我国资本市场却爆出的从绿大地、江苏三友、苏州恒久、到景胜山河等数起案例,使人们开始怀疑市场的诚信度。这中间涉及到企业的不诚信,也涉及到上市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的不诚信。中介机构原本应该引导企业公允、充分、准确地反应企业的经营状况,而现在却有部分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诱导企业财务造假或者直接出具不实报告,欺骗监管机构与投资者。若市场的先入者不能为市场树立诚信的风气,后入者必将会效仿,这将极大地危害市场的诚信体系。

2 IPO 过程中财务报表粉饰的手段实例解析

以近年来影响最大的绿大地IPO财务造假案为例,研究总结企业在IPO过程中可能使用的财务造假手段。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07年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成功成为第一家国内绿化行业的上市企业。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3月15日,因检察院抗诉,该案件被重新审理。基于对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案例的研究,可以将其造假手段与环节归为以下几点:

2.1 虚增资产

虚增收入是绿大地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目的使用的主要财务造假手法,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显示,从2004年到2007年6月期间,绿大地公司累计虚增收入2.96亿元,从2004年到2009年累计虚增资产3.37亿元。上市之初,公司把原本价值低廉的苗木等存货通过虚增手段使其价值扩大了4到5倍。此外绿大地还需增企业的固定资产,仅土地一项就使其资产虚增了900多万。

2.2 关联方交易

在审理绿大地的案件中,有关部门发现绿大地私刻各种企业与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的公章,签订阴阳合同,伪造与其他公司交易记录,伪造近百张的银行单据。更有甚者是绿大地控制了30多家关联方公司,这些关联方公司在绿大地上市前大量采购其苗木,使得绿大地在2004到2007年均实现收入与利润上的明显增长,实现了其虚报交易、虚增收入与利润的目的。在绿大地成功上市以后,这些公司开始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其中在绿大地的主要销售客户中,有多家在上市后的三年里纷纷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门大吉。证监会开始调查绿大地以后,绿大地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2008年的苗木销售退回为2348万元,由此导致了净利润减少1153万元。

2.3 与中介机构的串通

绿大地之所以能嚣张的进行一系列的财务造假,有一重要原因就是绿大地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及上市以后得到了多方中介机构的“帮助”。这些中介机构是绿大地财务造假的重要一环。绿大地在上市前后的几年中,均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勾结。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状况并没有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只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数据,就出具了审计报告。此外,在绿大地上市的过程中,还存在保荐机构对该项目签字保荐人与审查保荐人不一致的情况,这使企业的问题就此被隐瞒了过去。因为中介机构的不负责任,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上市以后的绿大地继续采用欺骗手段进行财务造假。根据2010年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事务所对该企业多项资产、收入与成本的确认计量存在怀疑,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防范IPO 过程中财务报表粉饰的措施

根据以上对于可能导致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的内外因素的分析,相应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有效防止企业通过财务造假隐瞒真实情况,危害市场秩序。

3.1 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3.1.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阶段,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监管处罚的力度不够,相关的法律规章不够健全。与此同时,企业造假手段的多样,使得企业隐瞒的财务问题变得不容易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总结近年财务造假事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使得问题都能从法律规章中找到解决办法,有效规范企业行为,并通过合理的定罪量刑,使得各种违法行为都能得到相应的处罚。

3.1.2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审批部门在核准审批的过程中应该更加的严格,详细了解有关该拟上市企业的各种信息,评价企业的上市资格,对于可能发生财务造假的业务与数据保持警惕性,防范企业新的财务造假手段。对于在审批过程中发现有财务造假行为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该予以严厉的法律处罚,以此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对广大股民负责。

3.1.3 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督体系的建设

加强对于相关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监管,规范他们的行为,提升它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建立行业规章制度,提升行业的信誉度。对于这些机构 的违法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使其能够充分履行自身义务,同时也对整个行业起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市场风气,确保这些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种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3.2 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企业结构

3.2.1 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

对于企业而言,上市对其的影响有利有弊。如果致力于追求上市,其应该树立正确的动机,规范其自身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努力提升业绩,争取达到上市所要求的标准。很多情况下企业管理层之所以能造假成功,是因为公司缺乏制约监管其行为决策的内部控制部门。因而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建立相关的部门机构,完善公司章程,使得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能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2.2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上市不是企业唯一获取资金的途径,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募集到资金,如借贷等,企业则可以不必急于上市。公开募股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相比其不具有税收挡板作用,不能帮助企业减税,因而其成本高于债务融资的成本。并且,债务资本有财务杠杆的作用,因而相比之下债务融资在这两方面更优于权益资本。就目前我国企业的情况来看,债务融资比例远远小于欧美等国企业,我国公司更倾向于增发股票的权益融资方式,所以企业在融资时应该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来决定选择哪种途径,而不是片面地认为权益融资优于债务融资。

3.2.3 提升管理层与财务人员素质

管理层作为股东会决策的执行者,应该明确自身的权力与义务,他们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对于相关政策的执行程度,决定了企业是否有违规操作。而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此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后续教育,不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促进企业员工道德素质及业务水平的提升。财务人员也应该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行业规章制度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自身的判断力,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对于各项会计估计采用合理的估计方法,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高质量。

3.3 相关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对于企业上市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应该各司其职,遵守职业道德,注意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加强对于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员工的执业水平和责任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在帮助企业上市时,才能起到正面引导企业的作用,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信誉与形象,同时也维护了整个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诚信度。相关机构在帮助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若发现拟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管理存在重大漏洞,而公司企图蒙混过关的,应该予以制止,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帮助企业制订改正计划,监督企业完成,确保企业提供的各项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公允性。

参考文献

[1]刘慧翮. 我国IPO公司利润操纵成因与对策[J].经济师,2005,(5).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 中小企业 IPO 盈余管理 创业板 利润操纵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046-03

中小企业是指企业规模较小,产品销路好,经济效益高,发展潜力大且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在当前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研究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水平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关注的一个投资热点之一就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英文为Venture Capital,简称为VC,主要指企业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经济业务,它在国外资本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许多年,许多学者对VC业务的研究已经相对成熟,本文把存在VC业务的中小企业筛选出来,研究其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的问题,更有实际意义。

IPO的中文含义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的融资门槛较低的优势,采用IPO融资方式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一个新兴的筹资渠道。中小企业由于天生存在的固有缺陷,例如资金薄弱、信誉程度低、经营水平不高、利润率低等,在IPO过程中更容易产生操纵利润的倾向。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2013―2015年间存在风险投资业务的85家在深交所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为样本,分析其盈余管理的行为。

一、相关文献回顾

Teoh在1998年研究企业盈余管理问题时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假如企业存在盈余管理的行为,那么其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金额将会在以后年度转回,例如,公司IPO前体现的是正向的盈余管理,那么IPO后若干年,利润随着年限的增加普遍逐渐下跌甚至是亏损。在短期内,通过盈余管理来提高公司利润的正值盈利能推动IPO后股价的上扬,更容易使企业顺利进行融资。但是,这种人为操作的正值盈利的方式不能持续很久,在不远的未来就会产生负值亏损。

Aharony、Lee和Wong于2000年对H股上市公司在IPO过程中的利润“粉饰”现象进行研究,他们选取从1992年至1995年间的83家IPO的样本公司进行研究发现,总资产收益率中位数指标从IPO两年到IPO当年逐年上升,到了企业上市成功后,这个指标则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总资产收益率中位数指标的“抛物线”型态反映出企业存在着一定的盈余管理行为。他们认为的盈余管理模式与政企间的关系以及股票上市所在地密切相关。

吴联生、王亚军于1995年通把业绩低于预定阈值公司筛选出来研究发现,有不少业绩低于阈值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存货核算方法变更等手段可以使公司业绩大于阈值,分析出公司业绩与阀值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这种资产处理手段影响利润的方法在亏损企业和业绩下滑的企业中都存在,他们通过运用盈余分布法来估计盈余管理程度。

杨丹在2004年研究上市的企业中发现中小企业获得IPO 资格与否与其IPO后的收益存在正相关,IPO是企业上市“圈钱”的一个最大的目的,为企业做大做强注入“血液”,又可以快速提高企业声誉,达到“名利双收”且“急功近利”的目的。但是企业上市资格的获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IPO企业会有强烈的动机进行财务包装,勉强通过上市门槛。

二、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分类

盈余管理是指在企业在不违反监管法律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为了达到公司或个人的某种目的,公司的管理层利用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对企业利润进行“操纵”,以改变企业的盈余时间分布。盈余管理会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容易误导外部相关利益者。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上看,按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手段不同和所产生的经济后果不同分类,盈余管理分为两大类:(1)应计盈余管理,指的是企业在特定的法律和公认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会计报表的会计盈余的行为。突出表现在会计计量方面,例如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问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问题、无形资产的资本化和费用化划分问题等。(2)真实盈余管理,指企业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活动或控制企业相关活动的发生时间,来调节对外报表的会计盈余的行为。例如企业操纵销售业绩、刻意安排存货在不同时段的生产数量、削减广告费用和研发费用等。相对于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在利润操纵的手段上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

从研究者的角度,不管企业采取哪种盈余管理方式,他们都认为企业在IPO过程中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只是达到目的的不同操纵手段,都会在一定程度“粉饰”企业财务报表,提高股票价格,从而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三、盈余管理的动机

(一)信号传递动机。大型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目的也是一样的,它集中体现在追求股票的价格最高上。假如一个企业在IPO后其股票价格越高,根据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其折合成的企业资金规模就越大,体现的企业价值就越大。对于存在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更加注重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良好的投资项目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确保更低的投资风险和高的回报率信号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在企业进行IPO后,更高更稳定的股票价格这一良好的信号传递给外部风险投资者和中小股东,越能增强他们的投资信心,管理层千万百计通过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来赢取投资者的信任。

(二)契约动机。在20世纪30年代就产生了契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企业是契约的结合体,各种角色都围绕着契约而存在。契约理论是研究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问题的特殊理论,特别是在当代,大部分的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互分离,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例如股东、管理层、债权人、员工和政府等,他们对企业利润的要求权各不相同,他们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这一理论一直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中的核心。这些利益相关者都要求从企业的发展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如果企业进行IPO后多达到较高的股票价格,能提高公司声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管理层薪酬水平等。

(三)监管规避动机。在当前证券发行注册制还未正式实施的时点,核准制依然是公司上市的唯一入口。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上市条件有着严格的准入门槛:(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属于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3)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可见企业要想达到上市的标准,必符合证券法对企业准入门槛的要求,达到市场准入门槛,满足监管需要,所以管理层想方设法利用盈余管理达到其目的。

四、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的提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于2009年10月23日在深交所正式启动,这些挂牌上市企业主要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科技、生物科技和节能减排的新兴企业,风险投资的比例较高,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比较大。为了给投资者增强信心,企业的管理者迫切需要推动股价的攀升以证明企业的发展实力,极力拉高股票的发行价格。我们对这种行为做出以下假设:

H1:股票的发行价格与盈余管理的力度呈正相关。

(二)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13―2015年间存在风险投资的85家上市公司在IPO前1年、IPO当年、IPO后1年连续的数据为盈余管理的研究对象,选取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法定价和上网定价相结合发行方式的IPO企业,对于有数据异常或缺失的企业通过海通证券交易软件进行补充,为了消除极端值的影响,对样本数据进行Winsorize上下2%的缩尾处理,较为系统全面地检测IPO企业的盈余管理问题。在时间指标的确定上,本文设定T-1、T和T+1分别代表IPO前1年、IPO当年和IPO后1年。

(三)盈余管理的度量。国外学者Guay、Kothari和Watts在1996年经过研究证实修正的琼斯模型能可靠的估计盈余管理力度。此模型也在我国的股票市场研究中一直使用,能准确地分析盈余管理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我们设定以下模型:

TAi,t /Ai,t-1=α1,t(1/Ai,t-1)+β1,t(ΔREVi,t -ΔRECi,t)/ Ai,t-1 +β2,t PPEi,t / Ai,t-1+εt

其中,α1,t 、β1,t、β2,t 分别为i样本公司第t年年末的参数估计值;

εi,t为i样本公司第t年度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四)检验方法。首先用Excel软件处理85家存在风险投资业务的样本数据,然后参照国外学者Guay、Kothari和Watts采用的修正琼斯模型,选取营业利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和资产总额指标,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五)实证检验过程分析。具体如下:

通过表3实证检验得出:(1)R =0.823,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关系,模型效果是显著的。(2)R方=0.691,拟合优度比较高,说明回归方程的解释能力效果显著。(3)F值为228.701,模型效果显著。(4)Sig=0.001,可见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0.05,模型效果显著。

通过表4实证检验可以看出,IPO企业的营业利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和资产总额指标都IPO企业上市带来显著的影响。这些指标的变动反映企业存在较大的盈余管理行为,证明了原假设:股票的发行价格与盈余管理的力度呈正相关。

五、研究结论

本文自行选取了2013―2015年间存在风险投资的85家上市公司在IPO前1年、IPO当年、IPO后1年连续3年的数据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重点考察了IPO企业的盈余指标及其对企业未来业绩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了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企业的营业利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和资产总额指标对发行定价的产生显著的影响。证明了原假设股票的发行价格与盈余管理的力度呈正相关。

本文证实存在风险投资业务的IPO 企业都实施了一定程度盈余管理行为,他们追逐的是发行定价最大化原则,在当前IPO上市监管比较严格、外部审计监管不断加强的形势下,企业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对外报表的行为比较困难,很难通过操纵应计盈余管理来提高利润。因此,企业选择应计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偏向于选择真实盈余管理达到提高股票发行价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联生,薄仙慧,王亚平.避免亏损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比较[J].会计研究,2007(2)

[2]蔡春,李明,和辉.约束条件、IPO盈余管理方式与公司业绩[J].财经问题研究,2013(10)

[3]陈祥有.风险投资与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实证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0(1)

[4]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1999(9)

[5]余伟.创业板企业IPO盈余管理实证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2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中小型企业IPO盈余管理实证研究”(KY2015YB538)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6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IPO;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市场二十多年里走过了成熟证券市场国家近百年的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已经出现了一批经营稳健、管理规范、业绩优良并且初具规模的证券公司,这些证券公司已经具备了上市的条件;证券公司的上市,将不仅仅拓宽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加速其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证券类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运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推进证券公司上市这一举措,在为证券市场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也将对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证券类上市公司的特点

证券公司上市,将构造一个举足轻重的蓝筹板块。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证券公司比一般企业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定;更由于行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力大。由此可见,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证券类上市公司与非证券类上市公司相比具有规模大、服务内容特殊、负债比率高、运作的金融资产风险大、经营区域分散、电算化程度高、大量涉及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等特点。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公司在国内上市的有见表1。

与国际证券类上市公司相比,我国证券类上市公司还存在着法规不健全、内部控制薄弱、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不到位等问题。同时,我国的会计、审计准则不健全、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导致审计报告可信度不强、各种风险不能充分揭示。

二、我国证券公司上市的主要途径

1.IPO上市

IPO上市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在交易所上市,我国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公司法》对股票上市规定的条件,此外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IPO上市不但要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要求,还要满足规范运行、财务情况良好等方面的规定。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上市要求很高,因此IPO上市适合各方面条件均处在领先地位的大券商。

IPO上市,其优点在于由于上市条件高、审核严格,成为上市公司后除了可以获得持续稳定的融资渠道,打破了企业融资瓶颈,还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加品牌忠实度,改善竞争环境,创造良好的竞争氛围,这对于提供金融服务的证券公司而言尤为重要,中信证券的迅猛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其缺点在于,IPO上市的要求高,很多券商无法满足条件。2002年前后国家鼓励证券公司上市,许多证券公司虽然盈利状况达到要求了,但在规范经营方面又存在不足;证券市场风云变幻,证券公司特别是抗风险能力低的证券公司业绩不稳定,某一年度的亏损直接导致无法达到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

2.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通过收购或置换的方式,剥离目标上市公司原有资产,将证券公司的资产注入,从而间接实现上市。由于最近三年必须盈利的前提条件将诸多券商拦在IPO上市的门外,而借壳上市对业绩要求不高,门槛较低,操作灵活快捷,成为券商上市的另一个选择。在中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时代背景下,借股改之机重组上市公司的成本较低,马上可以实现股份流通增值,并且利用上市公司进行融资,所以借壳上市已成为众多券商的选择。借壳上市除了上市程序相对便捷外,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其盈利能力大大提高。

借壳上市的缺点主要在于借壳成本较高,因为一旦开始在二级市场上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必然引起壳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涨,造成收购成本的上涨,且借壳上市,由于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相对来讲不利于券商的长期稳定经营。

三、中国IPO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历史沿革的规范性问题。一直以来,这都是证监会发行审核的重点,在创业板启动之初,证监会也明确将其作为五个重点关注问题之首。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如果公司设立后存在股权变更情况,在当时看来是合理但不符合规定的,均会被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独立性问题,即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市场销售依赖、技术依赖和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等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持续盈利能力。企业经营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对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等。

第四个问题是募集资金运用,即募集资金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或存在较大经营风险。证监会重点关注募集资金运用事项,以确保企业募集资金用于主业或有前景的项目。

第五个问题是规范运作。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依法纳税、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和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

第六个问题是关于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规定要求,信息披露一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风险揭示要充分。

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证监会共计审核336家上市企业,其中264家企业顺利过会(其中主板和中小板152家、创业板112家),全年过会率为78.57%(其中主板和中小板为75.24%、创业板为83.58%);72家企业被否决(其中主板和中小板50家、创业板22家),全年否决率为21.43%(其中主板和中小板为24.76%、创业板为16.42%)。分析2011年被否决的72家公司的原因,未过会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主体资格有瑕疵、存在突击入股现象、独立性有问题、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问题、业绩增长存在问题、销售依赖性太强、募集资金用途不明确或者不看好、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甚至安全事故、职工社会保障等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上市证券公司如何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另外,“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上市公司需要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审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因此平时需要做好内部控制的基础工作,经得起审计师的审验。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内部控制点进行梳理,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同时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找出需要加强的控制环节。财务人员应从财务角度把好关,利用内部控制防止发生不应当发生的、对上市公司有负面影响的事件。

上市可能需要编制盈利预测报告,由审计师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因此需要加强平时的预算编制和财务分析等工作,这样一旦需要就能够提供地出经得起审计师审验的盈利预测数据。

公司上市以后需要及时编制季报、半年报、年报,这就需要各分支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交会计报表供总部汇总。因此,财务人员需要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熟悉企业会计准则,提高报表编制的效率和效果。另外,总部需要编制符合证监会要求的财务报表附注,因此财务人员还需接受诸如此类新增业务的培训,以便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较非上市公司严格,为届时配合审计工作,平时就要注意规范账务处理、有关合同文本的归档和相关资料的积累等。如果平时没有做好这些基础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会耗费很多时间,而且可能出现较多审计调整事项,导致调整前后财务报表差异较大,而审计调整太多,往往对公司后面的内部控制评价是不利的。

五、上市后如何做好信息的保密和披露工作

在证券市场迅猛发展的今天,证券市场已逐步向规范化、法律化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也已建立较为完整的体系,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不少违规行为,干扰了证券市场的完善和有序化。

信息披露制度是公司规范化治理的核心内容。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这点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做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公司在生产经营和资产交易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正在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资产损失,或出现其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均应在适当时机发出正式公告提醒投资者,并通知监管机构,也可以与上市保荐人等协商披露。

但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又与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有交叉。因此,在信息披露的制度设计中也应考虑适度原则,协调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以求得利益关系的平衡,既符合强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又不损公司的合法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另外,基于上市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考虑,对于其他在生产经营和资产交易中出现的非重大事件,公司也可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公司要学习对股价敏感性信息披露的处理技巧,尽量平缓释放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参考文献

[1]黄建欢,尹筑嘉.我国证券公司上市模式的实践考察[J].金融与经济,2007(5).

[2]廖泽群.证券公司上市对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影响,省略/.,2000-12-08.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7篇

关键词:IPO定价;比较分析;市场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5-0015-04

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对资产进行合理定价。IPO定价问题更是近几十年来金融学领域一直热衷讨论的重点问题之一。IPO定价,即新股发行定价,是指获准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公司与其主承销商共同确定股票价格,按此价格将股票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成功的IPO定价以投资者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顺利发行并成功获得融资,而定价偏低或偏高却会影响公司融资或者直接导致发行失败。

一、IPO定价方式的比较分析

在完全市场化条件下,IPO定价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模型或数量分析方法确定公司价值,第二部分则是通过选择恰当的发售机制来界定影响价格的因素,并在分析这些因素影响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成功的IPO定价需要这两部分的有机结合。当前,国际上常用的IPO定价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它们之间的优劣对比分析如下。

(一)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主要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计算出公司的内在价值。估值结果的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是财务预测的准确性,第二是贴现率选取的合理性,第三是终期值在估值结果中的比重。这种方法是现代财务理论与资本市场理论相结合的产物,由于理论推导严谨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较高,在财务估价领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该方法主要包括股利贴现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以及公司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三种形式。

股利贴现模型认为股东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股利,通过将未来收到的股利贴现到当前的现值并加总,计算出公司的内在价值。这种方法依赖于公司未来股息的预测,比较适用于分红较多而且比较稳定、非周期性行业的企业,而且该模型是基于特定公司自身的增长和预期未来现金流进行估价,因而不会为市场的错误所影响。由于该方法具有简单和直观的逻辑性,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具有很好的适用性。

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认为股东财富不仅体现为未来每期所获得的股利,还包括一部分由企业经营所产生、在完成各项财务义务后留存于企业内部的自由现金流。这部分的现金流虽然未发放给股东,但由于企业仍然是股东的企业,所以这部分现金流仍然是属于股东的,是股东财富的一部分,只不过以再投资的形式留存于企业内部。该模型是逻辑最为严谨、且理论上最为健全的股票估值方法,理论上适合任何类型的企业。

公司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是对在公司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进行贴现。它表明公司价值属于公司各种权利要求者,这些权利要求者包括股权资本投资者、债券持有者和优先股股东。该模型在对具有较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或财务杠杆比率正在发生变化的公司估价时,估值计算最为准确,而且它是对整个公司进行估价,不仅仅是对股权进行估值。

(二)相对估值法

在不计较可类比公司含义及公司差异调整主观性等条件时,相对估值法以其简单直观、且无需考虑现金流贴现法所需的一系列假设而得到广泛的应用。相对估值法主要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法(PEG)和市销率法等。

市盈率法按照“新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预计市盈率”公式来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估值法简单、直观,数据容易获得,因此被广泛作为IPO定价的首选方法。市盈率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收益增长率、红利支付率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可以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或中间值,也可以通过建立市盈率回归模型计算得出。这种估值法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计算收益时,每股收益容易受到管理层的会计操纵;期限间收益的波动性很大,并且收益为负值时会出现市盈率指标没有意义的情况。第二,某些行业由于会计制度不同,市盈率不能反映公司正常的财务情况;市场对某一行业存在系统误差时,会高估或低估其行业平均市盈率,从而使得以其为依据确定的公司市值出现偏差。

市净率法根据“新股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值*溢价倍率”公式进行定价。其优势在于账面价值指标的选取,较权益指标相对稳定和直观,减少了指标确定过程误差以及观察过程中误差的干扰,估值结果更为可靠。其不足之处在于其估价原理与现实有一定出入。实际上,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的正相关关系要远远小于与每股收益的正相关关系。此外,账面价值还容易受到折旧方法和其他会计政策的影响。

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法是将市盈率和公司业绩成长性对比起来分析,在市盈率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成长性对企业价值估计的影响,因此估值结果较上述方法有更为合理之处。由于我国股票市场机制并不完善,该估值方法可用于支撑对高成长股票的定价,给过度投机的市场提供合理的借口。

市销率估值法是将市场价格与销售收入进行对比,估算公司的内在价值,确定其合理的发行价格。在这种方法下,由于收入不会出现负值,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使得该方法原则上适用于任何企业估值。此外,由于销售收入最稳定,波动性小,并且营业收入不受公司折旧、存货、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不像利润那样易被人为操控等原因,市销率估值法在毛利率较稳定的行业估值中具备一定的优势。其不足之处在于销售收入无法反映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即使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只要销售收入不变,市销率就不会变动。此外,该方法在估值时也不能剔除关联销售的影响。

(三)实物期权法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资本市场,特别是欧美成熟创业板市场(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AIM市场等)经常使用实物期权法进行IPO定价。

实物期权法在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的基础上,将实物期权的概念运用于个股估值之中,重点考虑企业潜在投资机会(选择权)的价值。实物期权法认为,上市公司的价值=Σ现有业务持续经营或重组价值+Σ现有公开和明确的投资机会价值+Σ未来潜在投资机会价值(选择权价值)。由于欧美成熟市场的上市标准相对宽松,因而存在大量的尚未实现盈利或者微利的上市公司,这类公司的突出特点是现有资产和投资机会产生的价值不大,公司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未来潜在投资机会价值,因而比较适合使用实物期权法进行估值。

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没有考虑并评估机会的价值,期权理论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考虑并计算了机会本身的价值,将投资机会的价值量化,拓宽了投资决策的思路,使估价方法更为合理,更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不过,实物期权法的运用会有比较多的限制性条件而且计算复杂,因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实际应用并不广泛。

除了上述三类传统的IPO定价方法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常用到的估值方法还包括完全竞价法和累计投标法。完全竞价法是完全由市场供求状况来决定发行价格,不论机构还是中小投资者均采取自由报价方式参与竞价,得出的价格就是股票发行价。而累计投标法则是在完全竞价基础上的改进,目的是让机构投资者参与确定发行价格。

二、当前我国IPO定价方式存在的问题

IPO定价的核心是要客观估算上市公司股票内在市场价值。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行的保荐制是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一个有益尝试,它把新股发行和券商声誉联系起来。从2005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询价制度,对IPO定价做进一步的改革尝试。但由于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IPO定价不能正确反映证券市场供求关系。

(一)IPO抑价明显

IPO抑价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比较的结果,它通常用初始收益率来表示。国外学者研究表明在发达市场国家同样存在IPO抑价问题,不过抑价幅度通常低于50%的水平。而我国新股上市首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和股票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IPO抑价幅度在50%~500%之间,新股首日被爆炒现象严重。

(二)机构投资者操纵新股询价

在目前的询价机制下,我国新股发行询价对象只能是六大类机构投资者:保荐机构类,基金公司类,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类(QFII),信托投资公司类和财务公司类。这些机构投资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会联合发行公司在询价过程中采取不正常的手段和措施,从而新股询价有被联合操纵的可能。这与监管部门最初的出发点是相悖而驰的。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很多排除在询价范围之外的非金融公司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它们有投资的意愿,同样也有能力参与新股询价。

(三)发行监管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开始建设时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发行监管制度最初为行政审批制,后推行核准制,在推行核准制不断出现种种问题的情况下,又引入了保荐制。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发审委为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然而发审制度同样带有比较浓厚的行政色彩,且没有针对发审委委员问责制和监督机制,委员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审核标准的掌握程度和适用标准存在差异。加之委员投入审核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制约了发审委作用的发挥。此外,发审委有通过发行的权力,却没有对通过本不该通过的发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发行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由于上市公司是首次发行股票,因此普通投资者只能根据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发行公告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来判断发行公司的实际情况。然而,上市公司和券商等中介机构为了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对很多不利的信息会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由于新股发行时广大投资者对发行公司缺乏研究,加之长期以来新股暴利的心理因素影响,发行公司虚报财务报表,包装和造假的违法违规事情时有发生。再加上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监管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使得IPO定价很难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

三、完善我国IPO定价市场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IPO发行定价事关上市公司、券商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最重要的原则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与国际成熟市场不同,我国股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都呈卖方市场特征,决定了需要将公平作为第一原则,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提高效率。IPO定价改革的目标不是依靠行政定价来降低新股发行价格,而应该是以市场化定价为目标,通过机制培育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

(一)充分利用超额配售权机制

超额配售权是指发行人在与主承销商订立的初步意向书中明确给予主承销商在股票发行后30天内以发行价从发行人处购买额外不超过原发行数量15%的股票的一项期权。主承销商得到这项期权之后,可以按原定发行量的115%发行股票,其中增加的15%股票需要等上市后才交付给投资者。当股票上市后若干天内股价超过发行价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回补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为原定发行规模的15%,发行人获得多15%的筹资。当股票上市后股价跌破发行价时,主承销商不能使该期权,而是从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15%的股票,还给发行人,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发行人筹资不变。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从市场回补股票并未受到损失,且买入行动还对股票市价提供了一定支撑,具有稳定市场的作用。农业银行上市就充分发挥了这一机制稳定市场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IPO询价制度

进一步完善IPO询价制度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扩大询价范围,提高价值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比重,选择熟悉公司业务的公司参与。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新股发行的实际情况,从对申购新股感兴趣的机构当中,选择熟悉公司业务、定价、议价能力强,且既往询价无不良纪录的机构参与新股发行询价。另一方面,要取消对机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限制。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促使机构投资者谨慎报价,使报价尽可能与公司价值相吻合。

(三)引入问责机制

2011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核心是建立问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保荐责任。问核机制的关键是将监管关口前移,并将所有保荐项目纳入监管范围,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举措。增加问核机制是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主选择、自我约束、相互制衡的具体措施。这个机制对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这个机制也可以看作是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的一项细化措施,是对市场约束的强化,将提升一级市场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问核机制的引入与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促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切实履行保荐职责,促进市场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职,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强化市场诚信文化建设,为证券发行制度和IPO定价方式的后续改革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行为的发行人,主要采用行政处罚,以罚款形式为主,但其罚款数额与其非法所得相比相差甚远,应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我国有关证券发行中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应该尽快加以修改和调整,大力完善证券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此外,还应该增加估值定价的透明度,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并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提高询价对象整体报价能力。

(五)充分发挥券商在IPO定价中的作用

当前证券业呈现出同质化竞争态势,券商应积极提升差异化竞争力,充分发挥自身在IPO定价中所起的作用。券商应正确地把握研究能力提升与业绩之间增长关系,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这是券商差异化经营的基础和起点。与此同时,券商还要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建设,从业务规则出发,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杜绝执业过程中出现人为的、非专业的低级错误。此外,券商还应采取审慎态度,在参与新股估值定价时做到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要进一步加强对自主推荐的询价对象事前甄选和事后督导工作,在选择推荐类询价对象时,要严格比较推荐标准,确保所推荐机构的高水准。在完成询价对象的备案工作后,要坚持对所推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确保询价对象自主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逯东,《我国新股发行机制的演变与定价效率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赵炜科,《发行制度和发行方式与我国IPO定价效率》[D],《重庆大学》,2007。

[3]王永泉,《我国股票IPO发行方式改革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0,14。

[4]高陆菡、宋晓飞,《IPO定价方式的市场化改革及相关建议》[J],《企业技术开发》,2010.7。

ipo中的财务问题范文第8篇

上市为了什么

需要清晰的一个概念是,上市到底是为了什么?显然,企业的IPO绝不仅仅是满足股东价值增长、财富积累的需要。从企业的生命成长周期来讲,上市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更是企业获取长远可持续发展保障的重要手段。上市不是企业发展的终极目的,而是企业成长过程中一个必要的阶段,上市能为企业下一阶段的成长带来切实的利好。

首先,从经营层面,IPO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融资。上市使企业有效地筹集资金,维持资金链的良好状况,为扩大生产或是战略并购创造前提。2010年,中国上市企业境内外筹资合计12640.82亿元,截止今年上半年,创业板222家企业共募得资金1032亿元,为企业高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上市带来了财务结构的改善,提高了银行授信额度,加上上市本身所带来的股权融资形式,使得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降低融资成本,方便企业更大限度地利用资源进行经营改善与规模扩张。

第二,上市促进了股东结构的优化,二级市场的股本权益货币化使创业者成为创富者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股权分散,减少了由于股权过分集中而造成的治理风险,也使得股权结构更加明晰,杜绝股东之间的纷争。

第三,在对人才的激励上,上市提供的股本权益货币化通道实现了财富变现的可能,使得股权激励变成“真金白银”,更具诱惑。这对稳定高管层,吸收高级人才产生巨大作用。

第四,IPO过程中的种种考核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迫使企业在财务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企业经营等诸多方面规范化发展,使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大大增强了企业有效回避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尤其是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上市审批及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包括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内控指引》在内的许多法规及办法的,将对上市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第五,上市的公众效应往往被忽视,却尤其重要。企业上市后对内有利于企业自豪感的培养、企业文化的形成与传播,对外则更有利于在公众的视野中获取一席之地,这对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品牌附加值的提升以及企业产品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的提高都有着积极意义。

举例来说,九阳豆浆机在2008年上市,当年其营业收入增长率高达122.54%,是至今为止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这一年,九阳的销售网点在国内中西部地区以及二三级城市较大幅度的扩张,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豆浆机市场占有率在当年达到了峰值80%左右。

今年,意大利奢侈品牌Prada在香港IPO,其首席执行官Bertelli就表示“IPO的地点其实就代表着我们要去的市场”,而意欲赴港融资的Coach,其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了其在港IPO的意图,是提高在中国的市场份额,计划使产品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量从当前占全球3%提升至10%。这些案例都说明,上市能够直接提升企业在当地的认知度与品牌影响力,产生巨大的市场刺激作用。

由此可见,企业的IPO并不以造富为目的,其真正意义在于使企业进入更高的平台,创造更多可利用资源,从而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状况进入更高层次的良性循环,使企业管理规范化与风控能力提升到新的高度。正确的认识与看待上市,是成为规范IPO企业的先决条件。

上市地点及途径选择

选择用哪种模式上市,是企业启动上市流程前必须思考的问题。目前主要的IPO途径有两个,分别是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借壳上市)。

直接上市首要关注的问题是上市地点的选择。对此,企业要以战略的眼光来寻求IPO的真实目的,是纯粹为了融资,还是打开当地市场。

许多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就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他们依托庞大的中国市场,以漂亮的财务报表,还有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前景的乐观预测,在境外资本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中国概念股往往以中国市场来诠释美国概念,即把一个在美国已经成功的商业模式或一家在美国已取得市场认可的企业作为蓝本,辅以中国市场的概念和背景加以复制。

经验证明,对异地投资人来说,这些企业的商业模式是熟悉的且已有成功先例,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境外投资人对中国市场不了解产生的回避情绪,使得境外IPO更为顺利,融资更为有效。

如果IPO的目的与市场战略挂钩,那么Prada就是很好的例子。选择不同的市场进行IPO可能还出于其他的不同目的,但无论如何都会与企业战略相挂钩,只有明晰战略目标,才能准确地迈出IPO这关键的一步。

选择IPO地点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上市门槛、适用会计准则、内控治理等管理规范要求、该市场上市的审批流程、该市场的审批制度与监管制度等等。找一个适合企业特点与现状的地点上市,往往事半功倍。

其次,是要选择上市的板块。不同的板块之间存在着各方面的差异,适合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企业,以境内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对比为例,说明如图一:

不同板块的准入条件与监管规范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企业仔细研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寻找适合的板块。

另一种IPO途径,借壳上市较直接IPO手续更简单、流程与周期也更短,但是情况却更复杂一些,其中最关键的是优质壳资源的选取。借壳的成本是衡量壳价值大小的重要标准,通常用“干净”来形容“壳”的优质。常见较好的收购壳资源的方式如“零收购”,即新股东出资收购原股东股权,原股东再用获得的资金回购上市公司原有业务、资产及负债,最后上市公司用这笔资金收购新股东的资产及业务。以此方式达到资产及股权同时置换的目的,最大限度实现 “零成本”。

收购壳资源需要注意的几个重点环节主要围绕成本问题。收购壳的成本除了较容易评估的显性成本,如收购中的股权溢价、收购过程中第三方顾问费用、资产置换流程所需费用等之外,收购后的隐性成本要引起额外关注。

收购后的“股权稀释”成本占隐性成本的主要部分。例如某上市公司原大股东持股50%,如新股东进行“零成本”资产置换注入10亿,则原来完全持有等价资产的企业股东如今只享有之前50%的权益,如借壳后继续融资则股权还会进一步被稀释。收购壳资源后,利用资产置换、配股逐步稀释其他股东,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入理想状态,这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需投入一定的成本。

另外,在壳收购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原有债务可能引起的风险,对于带有大量债务的非“净”壳,需要进行谨慎评估,原有企业的超额负债很可能为收购方带来潜在风险。

企业上市的流程

企业上市流程分为准备阶段、报批阶段、上市与上市后四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的具体工作最多如表一:

在准备阶段的过程中,如果拟上市企业已经是股份制形式,则可以稍加简化准备阶段变更的程序。

流程中,尽职调查工作往往被企业认为是走过场,但实际上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包括财务状况、战略、管理及经营状况在内的全方位调研,并提交相关尽调报告及潜在风险评估报告,可有效发现存在的问题,方便企业及时纠正与改进,使之符合上市的规范与要求。完善的尽调工作,不仅使上市准备阶段的其他工作有的放矢,少走弯路,同时也为企业在财务、运营、管理等诸多方面提出优化意见,提示潜在风险,利于企业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