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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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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广德县 涉农资金 存在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041-01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广德县政府也采取措施,确保涉农资金落到实处,严把对象审批、资金拨付、资金管理和运行监督等关口,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就现在来说,由于惠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管理方式上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所以使得这种措施的落实就做的不够到位。

1 涉农资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调研得出,农资产品和资金的有效发放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这就使得涉农资金发放更加具备有效监管性。

1.1 乡镇涉农资金制度不健全

1.1.1就目前来看,很多的乡镇财政工作并没有结合乡镇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存在着工作和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情况,导致执行起来较为散漫,不利于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

1.1.2没有建立上下级的财政资金反馈机制。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未及时进行上报。这就很容易使涉农基金不能完全发到农民手中,官员从中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1.2 信息公开体系不完善

信息公开方面做得不够十分到位,而且环节多,程序比较繁琐,农民实际上受益的时间和过程都耗费很多的时间,很容易让农民产生不信任之感。除此之外,信息公开的时候,不能够做到全面公开,比如资金的分配方式和具体执行方法等很多时候都不会告诉农民,这就容易引发农民的不信任。

1.3 监管不到位

1.3.1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不够到位,做不到及时拨款和发放,从而使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且,我们可以通过调研发现,很多的责任站规划和管理意识不到位,造成很多的资金流失,而后才开始严惩,流失的部分也无法完全追缴回来。

1.3.2乡镇涉农资金的有效监督还不够到位,权责不分明。由于乡镇涉农资金存在着层层拨款的问题,所以一旦出问题,就很难做到权责分明,查处起来也比较费事。

1.4 财务管理不规范

(1)对大部分会计人员来说,专业基础不到位,也没有相关的培训,所以常常在开票、支出方面没有办法做到合理规划和分配,容易出现坏账和死账的情况。(2)会计的整体素质不够高。很多的乡镇财务管理人员岁数比较大,缺乏合理的管账方式,经常出现错误的现象。

2 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上面出现的一些弊端,我们可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然后及时作出政策和方法的调整,来使得涉农资金的监管更加到位,让农民能够充满信心和信任感。

2.1 建立完善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1)首先,必须将资金进行公示。在国家将涉农资金拨款到位之后,乡镇要及时将这些政策、项目和具体的资金以及资助办法告诉给农民。而且还要通过进一步的宣传教育和通知的方式让每个农民都对这个政策有深入的了解,然后也有利于资金发放的合法规化,使得农民能够积极参与,并且从中获利。(2)备案制度的高效实施。在进行项目管理的时候,要按照资料档案和资金情况及时进行调研和跟踪。

2.2 实行涉农资金信息全面公开

2.2.1有效利用网络平台,来大力发展网络化的政务公开方式,然后使得省、市、县的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得到进一步公开和透明化。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在相关网站和微信上就涉农资金的使用问题、发放问题、管理问题等对公众一一公布,然后还要将相关的政策规定也进行宣传,让农民做到心中有数。只有农民对涉农资金政策有了深入了解,才能够参与进来,主动对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高效监督,将政策落实到位,使得农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越来越高。

2.2.2利用乡镇贴近农村的实际,以财政信息网络和相关软件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全程跟踪、绩效考核等手段,达到乡镇财政财务全面、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管理的目标,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3 完善监管制度

2.3.1促进乡镇参与涉农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乡镇集体会计委托、农村经济合同审核和乡镇招投标监督服务功能;落实村财乡镇制度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合法有效的举报和惩治机制,奖惩并举,推动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2.3.2利用就近监管的方式来实现有效监督。可以让基层财政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其优势,在项目实施、评估和奖金发放、监管等方面,做到更加规范化。

2.4 建立健全村镇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1)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2)通过定期业务培训的方式,来使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有飞速的提升。(3)确立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电算化进行进一步的实施,然后确保审批制的严格实行,从而使其分工和责任更加明确,到位。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涉农 专资 问题 办法

近年来,国家“三农”投入不断加大,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涉农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专项资金不能正常发挥其使用效益,影响了农业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具体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项目申报单位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后期管理和效益发挥,有关单位申请完项目,不按照项目方案及时安排项目实施,导致专款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财政和一些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拨付上环节过多,有关审批手续上级批复迟缓,导致专款到位不及时。这两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引起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项目效益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使项目难以发挥如期效益。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专款未实行专帐管理、规范核算,有的涉农项目未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单独设账,不能清晰反映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投资、使用情况;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直接收取现金作为保证金;三是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项目资金的凭据,?尤其是购材料、工程结算等大额支出均以收据入帐,而未取得合法的票据,导致施工单位漏缴税款;四是不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单位仅以预付工程款收据作支出处理,也不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三是资金缺口大,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一些单位只依赖上级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资金缺口大,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二是资金投入分散,形不成合力,影响资金效益发挥,资金分散投入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国家惠农政策得不到体现,村民得不到实惠。

三是单位“财”与“事”矛盾,事多财少,有的专款当作应急资金补东挡西,使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四是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方面缺乏监管。绝大部分涉农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技术上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施工,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拨付,因此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财政部门可以说几乎插不上手。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竣工后要经审计,以审计意见作为工程结算和验收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专项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审计部门难以应对,项目竣工后不审计或漏审计现象普遍存在,致使“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有关部门难以实施具体监管。资金拨付单位在项目考察、资金拨付、工程验收、项目效益等环节监督不到位,重拨款轻监管。

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针对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简化拨款手续,确保涉农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是项目建设成功的关键,要按照国家和省提出涉农项目的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来安排项目建设内容,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计划一经批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及时履行报批拨款手续,争取资金及时到位,真正发挥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投放的资金。尤其是对用于购建生产、管理、公益事业设施方面的重大工程投入,要规范工程的发包、承包、工程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规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工程竣工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规范涉农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对政府补助资金如实反映其来源和用途,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一、黑龙江省涉农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和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一)涉农资金投入增长快、占比高。据统计,2010―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专项资金1645.2亿元(中央1395.3亿元,省级249.9亿元)。涉农资金投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2.7%,高于同期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11个百分点。2010年,涉农资金投入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17.2%,2012年已提升到20.7%。

(二)支持范围广泛。近年来,各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理念和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完善,逐步由过去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以2012年涉农资金为例,中央和省共投入135项专项资金,在农业生产、政策补贴、财力补偿、流通加工、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7个方面对“三农”工作予以支持。

(三)使用管理情况。按资金支持方式分类,主要有直接补贴、专项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三种方式。直接补贴方式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汽车(家电)下乡等补贴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态、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方式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按资金管理模式分类,主要有两种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分配的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专项资金;相关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的资金。按资金投入方式分类。主要包括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奖”、“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投入方式。

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仍然不足。黑龙江省是转移支付大省,自身财力有限。近年来,尽管该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各种资源要素重点向“三农”领域配置,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有较大差距。虽然中央财政近年来加大了对黑龙江省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总量仍然不足,与黑龙江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还不相匹配。2012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达到1152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亿斤的9.8%。中央财政当年用于涉农方面的投入达到12287亿元,其中安排黑龙江省565.9亿元,仅占中央财政涉农投入总量的4.6%。同时,由于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县市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各市县对“三农”的投入十分有限。全省除哈尔滨、大庆和十强县等少数市县外,其他市县基本无力投入。

(二)资金投入尚未形成合力。按照分类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共有7大类135项,分属近20个政府部门管理,资金投入呈现点多面广、交叉重复和分配零散的特征。表面看照顾了各个方面的需求,实际上由于没有形成合力,很多涉农项目都投入不足,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各项涉农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落实和资金使用要求存在差异甚至抵触,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衔接,导致各涉农项目之间难以有机融合,制约了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作用的发挥。

(三)项目安排过于分散。按照现行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由于各项涉农项目缺少统一的总体规划,资金管理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职能和建设需求,确定本级分管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市县难以根据当地实际发展需求去选择合适项目,其结果导致各涉农项目各自为战,缺乏关联机制,不能与各项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加之部分单位还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现象,造成涉农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管理、交叉安排、分散实施,导致涉农项目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四)政策支持存在缺位。虽然国家现行的涉农政策已经覆盖了农村生产生活的诸多领域,但由于黑龙江省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不同,特别是按照“两大平原”总体方案确定的10个方面38项建设任务要求相比,国家的现行政策还不能满足全面推进落实“两大平原”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的需求。比如在黑土保护和治理、创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深松整地、农业产业化、良种研发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存在政策“空白”。

三、整合涉农资金的初步思路

鉴于黑龙江省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现状,迫切需要以整合资金为抓手,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突破部门条框、专项规划以及资金管理办法限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资金整合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总体规划、工作机制以及政策支撑体系,从而保障“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一)总体思路。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集中投入。着力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系。搞好整合资金与各类专项建设规划有效衔接,实现涉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保障“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农资金有效整合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整合原则。一是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建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组织领导,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调、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对现有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并结合资金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不能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仍按原政策规定和渠道下达;对能够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整合统筹下达,并允许在同类别资金之间适当调剂。三是突出重点、统筹使用。以“两大平原”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分别制订详细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并与现有的各类专项建设规划进行衔接,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机制、封闭运行。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进一步完善整合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整合后的各项资金封闭运行和集中规范使用。

(三)整合范围。

按照“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试验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了统一政策、便于操作,除了对“两大平原”覆盖的51个县(市、区)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外,将全省其他县(市、区)也一并纳入整合范围。资金整合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3年至2015年;第二阶段,从2016年至2020年。

整合工作要将目前中央、省和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梳理,对其中现代农业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类和扶贫开发类3方面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一是现代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保护、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节水增粮行动、重大水利工程、大型灌区改造、测土配方施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畜牧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培育与保护、农村环保等方面专项资金。二是农村社会事业类。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等方面专项资金。三是扶贫开发类。主要包括财政扶贫专项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等专项资金。

四、有关建议

涉农资金项目多头管理、分散投入的现状已经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而整合资金势必触及部门利益。因此,在现行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制下推进资金整合,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各涉农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建立省级层面涉农资金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三)明确职责任务。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方向,下达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编制指导性意见,审批各市县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两大平原”改革试验资金整合总体方案以及整合后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涉农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批复的市县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负责的实施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推进项目落实。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坚持推进整合与加强管理并重,对涉及资金整合的各专项规划、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后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封闭运行,安全规范使用。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字: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涉农补贴;问题;解决措施

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现状

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主要来源于乡镇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集体经济收入。由于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并不理想,财政收入仅依赖上级的财政转移。近几年,许多地区合并村组织,加大了村干部的工作量,但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有限,严重挫伤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村级组织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日常的办公费用以及各项必要支出等。经费的不足导致各项活动不能够正常运转,必须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组织的收入偏低,支出较大

目前,许多村级组织的集体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经济实力不强。村级组织不能够从集体经济中获得财力支持,严重影响了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群众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目前政府的财政拨款根本不可能满足各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办公费用需求。由于缺乏充分的资金,村级组织很少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村民生活比较单一,严重的影响了村民对精神文明的追求,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此外,村级组织干部的薪资报酬也需要大笔费用支出,由于农村进行了相应的合并,造成了村干部的工作任务比较重,而薪资报酬过低,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村级组织的经费财务管理问题较多

1.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职权不明确,责任混乱。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并不是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而是全部由村级组织的干部参与管理。当出现问题时,责任不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由上级部门决定,往往脱离本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2.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不强,缺乏有效的预算编制。村级组织不注重财务预算的编制,资金使用随意性比较强。编制的预算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组织的预算涵盖面比较局限,只是对部分资金或者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并没有做到统筹兼顾;二是村组织的预算贯彻性和实施性不强,多数预算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应对上级的检查,并没有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细致的编制。

3.村级组织的账目管理比较混乱。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对村级组织的账目进行管理,村级组织对财务的管理只是流水记账。由于原始凭证的不足加上账目的核算周期较长,有些干部会为了自身的利益修改账目,导致集体财产流失。村级组织对外部的借款追要不及时,存在许多坏账和死账。村级组织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债务,债务负担过重,旧的债务还没有解决,新的债务已经生成。村级组织不可避免的会与上级部门存在财务往来,由于工作效率低下,款项到位不及时,给公共事业的正常开展带来了影响。

(三)村级组织对国家的涉农补贴管理不完善

1.涉农补贴的落实不够有效。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农业对于社会的发展作用也日益凸显。国家近几年加大了惠农政策,涉农补贴的项目比较多,主要表现为生活保障金(农村低收入保障,军属生活补助以及计划生育奖励等)、农业生产的补助金(粮食直接补助,农业设备补助金,农药以及肥料补助金等)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补助(家电下乡补助,家电以旧换新)。管理涉农补贴的部门比较多,且工作效率低下,资金经过多次周转后,到达农民手中比较少。涉农资金的发放不及时,不能够在农民需要资金的时候提供帮助,严重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效果。

2.涉农资金发放缺乏公平性,违背了涉农补助资金的初衷。涉农资金是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所设置的,但是在实际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由于现在种植粮食的收益比较低,多数农民都将土地进行了承包或者是改种其他的经济作物。涉农补助实际操作过程比较混乱,一些种地的农民得不到补助,反而一些不种地的人员却领取农业补助,补助的对象不够明确,严重挫伤了种植者的积极性。村级组织对农民的种植面积和种类缺乏精确的实地调查,缺乏充足而准确的数据,导致对补助的发放不够准确。

3.涉农补贴的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国家采取的是“一卡通”转账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专项资金的挪用与占用。但是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核算、审计、会计等工作由同一个人担任,缺乏监督与审核机构,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误账目。村级组织对涉农补贴的金额不进行明确的公示,资金的使用缺乏农民群众的监督,因此,涉农补助存在严重的代领和冒领现象,给某些人员挪用专项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涉农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给提供了温床。

(四)农村信息化设施建设较为缓慢,严重影响村级组织资金的管理工作

首先,农村的硬件设备建设比较缓慢,不注重网络手段的应用,信息的共享性比较差,对村级组织资金的管理落实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其次,村级组织的软件更新比较缓慢,没有根据农村近几年的变化状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也缺乏专业人员对软件进行维护,存在大量的过时数据,对村级组织资金的管理起不到作用。最后,村级组织的工作环境相对于大城市而言比较差,不利于吸引专业的人员到乡镇进行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对资金进行管理,导致了村级资金管理的混乱,不能给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决策依据。

三、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措施

(一)加大资金转移力度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村级组织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1.要加大资金的转移,将政府资金进行相应的划分。其中要将村级组织的办公费用和管理费用划为保障的范围,确保村干部在满足日常生活物质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搞好全村的工作。

2.建立有效的薪酬奖惩机制。通过将村干部的薪资报酬与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促进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改变以往的村干部整天没有事情可干的局面,激励村干部积极结合本村实际调动村民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将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结合本村的地方特色发展产业经济,村干部要对本村的经济状况进行实际调查,积极扩宽融资渠道。通过利用上级政府以及国家的项目资助等优惠政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开展农村合作社等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给村组织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二)完善村级组织资金管理机制

1.建立比较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机构,明确村级组织的职责。财务管理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且制定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强化财务监督工作的落实,制定相应的政策依据。严格规范日常财务的运转,保证村级财务安全性,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的服务于老百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充分发挥村民在财务预算中的作用。最大限度的让村民参与财务预算,确保村级组织资金用到所需要的地方。预算编制的方法要科学,要充分结合本村当地的经济状况和最近几年的预算实施情况的数据。在日常生产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的贯彻预算的执行,对预算的执行信息要及时的反馈。编制的预算要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减轻村级债务负担。村级组织要加强对资金收入的管理,对资金收入要进行及时的登记入账。对债务要及时追要,最大程度的避免死账和坏账。要严格杜绝向银行大批贷款进行形象工程的建设,避免造成村集体银行债务负担过重的行为。与乡级的账目要明确的记账,并且及时的完成资金的运转。

(三)加强村级组织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建议

1.要规范涉农资金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惠农强农政策。要制定比较完善的涉农资金补贴依据,有效的保障涉农资金补贴的可操作性。涉农资金补贴的发放必须要体现其公平性,确保所有的粮食种植者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优惠。村级组织还要及时地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确保涉农资金发放的公平性。要严格规范涉农资金补贴领取的程序化,决不允许代领和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

2.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资金管理监督体系的建设。这要求村级组织要对相应的政策和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向群众进行详细的公布,补贴的标准、补贴的种类、补贴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法规依据都要进行公示,以便老百姓对涉农资金有效监督。

3.村级组织可以将自己的财务管理业务委托乡级进行监督管理。乡级的账目管理相对于村级而言更加科学规范,确保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这种委托机制确保了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并且对村集体的财务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规划作用。

(四)加强农村“双基”建设

1.加强农村机构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财务监管机构。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薪资报酬,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强化对村级财务管理,结合本地区的地区优势和环境优势,将村集团经济做大做强。

2.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推进信息化的建设进程。加大对本村硬件设备的购置,利用网络加强与外界的联系,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济战略。利用网络便于农民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政府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四、总结

村级组织对于国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精细农业和落实惠农政策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资金管理是村级组织进行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要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及资金监管的有效性。积极的搞好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李丹.谈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管理[J].财会通讯,2011(16).

[2]朱静.村级组织财务管理问题研究综述[J].才智,2011(24).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__年投入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__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

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现状;综合程度;配套资金;后期监管

1 土地整治现状

我国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需要的土地不断增加,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又不能突破,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显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创新之举。

近期的《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0万公顷,超过同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郴州市的土地整治成绩同样引人瞩目,仅以苏仙区为例,2001年来实施项目50多个,新增耕地面积万余亩,为当地和郴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实现了土地综合整治的最大效益。

2 存在的问题

就郴州市而言,土地整治的总体形势较好,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综合程度不够。土地综合整治是个新生事物,就其内涵而言,整治项目工程中应有田、水、路、林、村等诸多内容,但在各地目前实施的项目中,工程仅涉及田、水、路的整治,林、村的整治涉及较少,有整治而无综合。

二是村庄综合整治规划滞后。村庄综合整治规划也是新生事物,其编制规划尚未出台,规划成果也没有相关标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而村庄综合规划成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成要件,村庄整治规划应怎样规划、规划成什么、规划编制经费如何解决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政府各部门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扶贫开发、电力、通讯、烟草等相关涉农资金的集中使用。目前,由于各自强调本部门利益,部门承诺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不能形成合力。

四是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不够。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时涉及到很多部门,协调好了可以形成合力事半功倍。但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各自为政,不注重协调,导致意见不一,配合不够,有时甚至相互制肘,事倍功半。

五是后期管护力度不够。有些项目验收完成后就万事大吉,移交给当地村组后不重视甚至放弃监管;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收整治后的土地后只注重“用”而不注重“养”,不重视后期管护,导致土地产能下降,没有充分实现土地整治的作用。

3 对策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把好事办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只要是围绕实现综合整治目标的所有工程都应列入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应与传统土地整理项目有所区别,不能局限于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工程,诸如农村居民点改造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应在列。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其他涉农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综合整治,发挥其最大效益。

二要加快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首先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农村产业结构,正确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7篇

一、基本情况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省政府持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涉农专项资金在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全省各级政府根据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政策的适用性、连续性、稳定性。针对农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2至2013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共计921.23亿元,其中2012年408.20亿元,2013年513.03 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9.3%和25.7%。省以上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共计357.5亿元,其中2012年179.1亿元,2013年178.4亿元。这次重点审议的省级财政支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49.7亿元,主要包括农业专项资金24.3亿元,水利专项资金85.8亿元,林业专项资金19.2亿元,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10.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9亿元,扶贫专项资金10.6亿元,省农办14.1亿元,造地改田资金61.3亿元等,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和保障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

(二)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进了各项“三农”工作。一是“两区”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统筹加快推进“两区”建设的通知》精神,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发展。近四年全省累计建成4984个总面积为465.2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全省粮食生产面积基本稳定在1900万亩,总产量150亿斤的水平,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累计建成598个总面积为224.5万亩的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到2013年底全省累计有2.7万个行政村完成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4%,创建美丽乡村先进县(市、区)35个。全省95%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79%以上农户家庭实现卫生改厕,65%以上村庄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全省63万群众的饮水问题。三是渔业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标准渔港建设投资约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4%。2012至2013年渔业油价补贴112.6亿元,补助资金已及时分解下达。四是财政扶贫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加。至2013年,12个重点欠发达县完成特别扶持项目投资144.27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额的89.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10元,增长12.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资金监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明晰部门管理职责,规范资金运行监管。做好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通过打造整合平台、建立整合奖惩制度等机制创新,突出对重点项目的集中投入。进一步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的归并清理,提前1年完成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方案规定的内容。实施涉农专项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和因素法分配改革,强化涉农项目立项管理,提高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断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制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多个项目在财政部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省加大“三农”投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全面促进了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但从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涉农专项资金设立种类过多。目前,涉农专项资金分布在许多部门,种类繁多。这次审计调查的农业类专项资金就有79项,涉及14个部门,还未包括省发改委的涉农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粮食生产保险资金等。而且越到基层,专项资金分解后涉及到的部门越多,每一项又派生出多个子项。如苍南县剔除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2013年温州市及县本级补助的涉农专项资金种类多达96项。湖州市反映,每个县区一年省以上涉农项目超过100多个。

(二)分配渠道和环节过于繁杂。涉农专项资金的具体分配掌握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有的还互相交叉,而且资金分配的环节较多。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由省农办牵头组织实施,但省环保厅、住建厅、卫生厅、交通厅都有其中某类项目的管理职能和对应的专项资金分配权。农业补贴涵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补贴环节繁杂。如农民直补包括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统防统治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多项内容。粮食补贴从中央到地方有11类补助资金,补助贯穿于选种播种、育秧插秧、病虫害防治、政策性保险、收割储存等粮食生产的全部环节。繁杂的种类和环节,让许多农民不仅搞不清楚哪些可以享受补助,也不知道如何去获得补助。

(三)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一些资金的支出方向和支出效率达不到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撒胡椒面”的现象比较突出。调研中发现,省对金华市的涉农资金补助项目有1081个,数额最大的73万,最小的仅125元。资金的分散使用,造成年年要补助,补助又不够,政策效应不明显。还有部分涉农专项资金进入竞争性领域,有的企业甚至用同一个项目多部门、多渠道获取补助资金,这些补贴资金并未真正发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如杭州某公司2011年获得林业中央贴息45万元,2012至2013年分别获得省农业综合开发贴息56万元、66万元,该公司目前却已倒闭破产。又如兰溪市某公司2011至2013年以香榧基地建设项目分别向林业、财政、科技等三个部门申报取得五个项目补助资金877.9万元。另,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绩效评价发现,有些整治合格村的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或未达标,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不用,损坏情况严重,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考核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四)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而且主管单位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项目主管单位没有建立项目信息互通机制,多头立项、重复立项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在立项审核、检查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有的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调研中发现,一些项目主管部门未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致使一些项目草率立项、“立人情项”,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不少项目的检查验收流于形式,一些小项目的检查验收往往草草了事,一些重要项目的检查验收也主要依托申报材料,没有深入实地了解情况、丈量勘测,未实现对项目的有效监管。即使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了违规造假的情况,处罚也不够严厉,企业的违法成本非常低。还有个别专项资金存量较大。如省农办扶贫专项资金中的异地搬迁专项,由于异地搬迁工作的复杂性,一些项目建设周期拉长、进度放缓,导致省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存量资金较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五)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制度设计和监管不到位,加上一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较为薄弱,有的与企业联手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如审计厅抽查了接受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单位1384家,发现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单位625家,涉及获取的财政补助资金27561.09万元。截止7月底,全省各级审计部门向纪检、公安等机关和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8件,已立案83件,涉案人员135名。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当前上下级政府间事权财权的划分尚不完善,有的职责重叠、财权交叉,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造成专项资金名目过多,部分专项资金性质和用途雷同。二是许多涉农专项资金直接分配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各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以及项目审核、确定、管理上有很大的权利,从根本上压缩专项数量、整合统筹专项资金的难度非常大。三是涉农专项资金运行环节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各主管部门之间、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业务处室之间信息资源不互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呈封闭运行状态,缺乏社会公众和同行业的公开监督机制,容易造成企业重复申报并成功获取财政补助。四是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还比较低,各地普遍反映财政补贴政策的数量看似很多,但部分政策的定位不准,漏洞较多,可操作性不强,有些补贴补在了市场可以自行调节的环节,有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又未获得相应的补贴。许多省级项目要求基层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而一些地方积极争取来的项目在资金上实际难以配套,导致有的项目延期,有的在竣工验收时弄虚作假,还有的为此借贷负担了较重的融资成本。

三、几点建议

(一)优化结构,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三农”投入,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证,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科学把握支出的政策和方向,遵循保民生、保生态、保安全、保农民增收的原则,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存在于“三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补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鼓励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民脱贫等。凡是应当由市场配置资源、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企业或产品,一般不应当给予涉农资金扶持、补助。要大力提升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运用多种方式拓展“三农”领域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级政府多渠道融资满足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三农”事业。

(二)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入推进部门专项资金清单改革,厘清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真正实现一个部门只主管一个专项的目标,进行实质性的归并整合;合理划分省和市县的事权,省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是制定支农补农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原则上不具体审批应由县级政府为主投资、扶持和实施的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涉农专项资金更多地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到市县,由市县自主结合当地“三农”发展的特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加以统筹使用,发挥好基层的自主性、能动性,并承担起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等责任;进一步完善竞争性分配制度,加大因素法分配力度,改进完善因素和标的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8篇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新时期“三农”事业发展的又一次浪潮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提出而掀起,我国的“三农”事业发展自此进入了高度发展阶段。然而财政支持力度和投入量的日益增加,使得新的矛盾不断暴露。本文揭示了财政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新时期“三农”事业;财政支持;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9-0101-01

收稿日期:2015-05-20

作者简介:杨如馨(1992-),女,甘肃兰州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一、新时期“三农”事业发展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三农”发展需求剧增,财政支持总量难满足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三农”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额度逐年增加,然而却总是难以满足其与日俱增的发展需求。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中央财政用于“三农”事业发展的资金占整体财政支持资金的比例不高。在2006年至2013年八年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投入的支出金融相对最初2006年3517.2亿元上升了到了2013年的13799亿元,然而在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不满两成;第二,中央财政对“三农”事业的支持范围较大,其中不乏南水北调等大型工程,过分夸大了“三农”支持资金金额;第三,中央财政对“三农”事业支持后劲不足。中央财政支持的增长率从2008年达到最大值后就处于下降态势,这就说明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逐渐减弱,缺乏一定的支出后劲。

(二)“三农”区域发展不均,地方财政资金难到位

如果中央财政对地方涉农项目进行转向转移支付时,这就要求地方财政具有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然而实际上,由于各个区域的“三农”事业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配套资金处于短缺状态。

(三)“三农”发展资金分散,财政使用效率难提高

从财政支持“三农”发展整体情况来看,其涉及部门较多,资金管理鱼龙混杂,使得“三农”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出现了极为混乱的局面。很多支农资金的管理部门分割严重,而支农资金却由多个部门支出,整体的作用效率大大降低,支农资金的使用也难以到位。以财政对农业生产事务支出为例,支出项目繁多,相互之间的协调性不高,很难保证不出现多部门管理而引起的重复和交叉现象。

(四)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由于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到位,使得资金配套难以实现、专项资金挤占及挪用等,即便是在事后进行大幅度整改,也很难达到预期的财政支持目标。根据云南省2012年7月至11月的县市审计结果显示,挤占挪用资金为1422.7万元,虚列支出为789.75万元,未按规定安排拨付的资金为1176.07万元,由此可见在财政支持过程中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其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极大的漏洞。

二、新时期“三农”事业发展中财政支持对策与建议

(一)财政杠杆作用重提起,农村金融新投入

新时期“三农”事业的发展更倾向于可持续发展,源源不断的财政支持必不可少,如果仅仅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将很难达到预期的突破效果,“三农”的发展需求也同样无法满足。此时就要求以财政支持为杠杆,撬动农村金融的新发展,实现农村金融的“自我开源”。现如今我国的“三农”面临着成本与风险的双重压力,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出台适宜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支持政策,以此来引导“三农”事业获取更多的信贷投入。

(二)财政支持资金新模式,使用效率再提高

财政支持资金在“三农”事业发展中的投入不能单单停留在“开源”模式上,还要结合“节流”模式同步进行,在这里最为明确的实施方法就是清理与归并支农资金。首先,通过对财政预算编制环节的改革,实现财政部门内部的支农资金协调、统一安排和规划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发展状况确定财政支农资金的应用范围,积极做好各级涉农部门的协调,尽可能以支农资金的本质与初衷有效整合支农资金。加强部门支农资金使用预算管理,完善安排与规划;其次,做到中央、省级、县级三级支农资金使用的合理配合。以中央财政支持为大环境,大力发展省、县两级支农资金的整合,同时增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最后,重点加强县级财政支持发展。将贴近于当地发展的农业生产、小型支农项目等交给县级相关部门,提高本地资源的利用率。

(三)财政支持监督新机制,“三农”发展创新高

财政支持“三农”事业资金的规范以及利用率的提高都离不开监督机制,财政支持监督新机制的建立为财政支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一方面,强化财政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在安排与规划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监督政策,同时做好责任追究体制,对于资金的贪污、挪用、挤占等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的财政监督作用,建立科学绩效考评体系。将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益等进行有效地评估与审核,从而提高财政支持“三农”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综上,结合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创建监督新机制,优化支农资金结构,创出“三农”发展新高。

参考文献:

[1] 黄黎平.财政支农支出对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J].农业经济,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