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于*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本市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本市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止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够规范,甚至个别从业人员贪污受贿。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败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的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市级财政部门认定的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共同成立本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市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各区县专项检查的指导。各区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也要相应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的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和领导,并加强对本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负责汇总本区县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市财政局负责将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发放给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县的发放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发放时,可以拷贝光盘,也可以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海财税网站进行下载。

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各采购机构、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整理本部门、地区的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6月13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重点检查。6月1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区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各区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和整理重点检查情况、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将本地区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区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10月9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期间将采取召开研讨会及专题汇报的形式对部分区县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将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市级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恩施州财政局财监发377号文件精神,宣恩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XX年1月至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

以钱养事

资金。

二、自查情况

以钱养事

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

衙门作风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有力推动今年全县教育系统规范年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私设小金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一、组建机构

为保证清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清理检查中小学校私设小金库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股,*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要求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经费必须缴存*县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设置“帐外帐”。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工会法》及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工作安排

清理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月为宣传动员阶段(现已基本结束),从5月开始,到6月18日为整改阶段。整改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局下发的《*县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经费集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所有收入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存*县教育局经费管理办公室专户,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2.学校开支经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是否及时报账和记账;

3.学校是否违规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4.学校工会账务是否健全,收入和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监审股。

(二)全面清理检查阶段(5月18日—6月18日)

为保证清理检查工作质量,教育局于5月18日将组织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清理检查小组,分赴各学校认真开展清理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重点清理检查问题突出的学校,清理检查结束后,各清理检查小组要写出检查报告交监审股。

四、工作纪律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镇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效能监督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在2013年4月30日前将下列资金打入镇村干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公款收支过渡户的问题:

1.招商引资借款;

2.房屋征收补偿款;

3.房屋征收工作经费;

4.各类惠农补助资金;

5.民政低保、五保定期补助资金;

6.土地占补平衡资金;

7.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集体资金。

四、工作方式及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1.组织召开全镇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各村,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3日至5月31日)

1.全镇所有公务员、事业人员、借用人员、临岗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全体村干部(包括大学生村官、村后备干部)均属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对象。

自查过程中,凡下列情况均必须如实申报:①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②将农户“一折通”代为保管的情况;③将代为保管的农户“一折通”中相关补助款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④将代为保管的农户“一折通”相关补助款进行重新分配的情况等。

2.各部门各村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整改纠正:①对个人往来账目进行清理,剩余资金以及产生的孽息全部上缴财政、集体资金账户,超出规定还款期限的个人借款要迅速结清;②对借用公款和利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公款收支过渡账户的,要按照原资金渠道及时归还;③对由镇村干部代为保管的“一折通”,要全部上缴镇财政所统一处理;④对代为保管的农户“一折通”相关补助款进行重新分配的,除将“一折通”上缴镇财政所外,还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3.各部门各村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连同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接受重点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村上报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1.各单位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并做好迎查准备。

2.成立重点检查小组,由镇纪委、组织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人员作为成员。

3.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所属村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分类处理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1.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2.召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对相关问题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处理。

3.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问题的整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五)建章立制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财政、农业服务中心、民政、纪委等部门共同制定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进一步规范使用的相关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抓出实效。

2.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我排查,确保排查对象、排查范围全覆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各单位要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检查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抽调专门人员到农经站集中办公,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做好省委第六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院“三公经费”开支,根据庐山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发案》的要求,我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院“三公经费”自查工作,我院成立了以院长查三红为责任牵头人的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我院“三公经费”情况,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三公经费”自查工作。

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接待方面

我院“三公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函接待,没有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无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无公款购买和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无公款赠送各种购物劵(卡);无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无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未发现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发现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等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

我院公务用车只有“120”急救用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购买,无违规购车现象及违规装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财政监管平台的签约用户定点维修、加油等制度,无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未发现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3、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

我院无公款招商、考察及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未发生。

三、总结

我院所有“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账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未发现违规问题。

特此报告。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7篇

一、打造特色

(一)超前谋划,彰显“三个率先”

审计机关行评工作先于全县62个部门谋划,彰显出“三个率先”:

1、率先建班子,谋划行评。继9月9日省政府、省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动员电话会议后的次日,我局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及时组建了行评领导小组,搭建了行评工作专班,精心谋划、细致准备。

2、率先动员,拉开序幕。继9月14日县政府召开行评动员大会后的次日下午,我局召开邀请县纠风办领导、县行风督查员XX县委督查员等领导及全体职工参加的行评动员大会,正式拉开本局行评工作的序幕。

3、率先承诺、表明诚意。继9月25日全局动员大会之后的次日,我局向全县人民发出审计机关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表明审计机关广开言路、诚信纳谏的诚意。

(二)着实部署,强化“三个明确”

1、明确行评主题。为保证行评与现时工作两不误、双丰收,根据审计部门的职业秉性,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围绕审计抓行评、抓好行评促审计”这个主题。并善始善终地围绕这个主题,两手抓,确保双丰收。

2、明确行评旗帜。为确保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审计行评,积极献言献策,我局实事求是地亮出了“以海纳百川之气概广聚群众诤言、以谨小慎微之态度纠建并举”的审计行评旗帜,并善始善终高举这面旗帜,广纳诤言,纠建并举。

3、明确行评重点。为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在坚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确定了“六纠六造”这个重点。即:纠正服务发展不主动,事不关己的思想偏差,营造自觉投身于发展,服从服务于发展的良好氛围;纠正执行力偏弱、不思进取、各行其是的行为偏差,营造不甘落后,敢立潮头,不需扬鞭自奋蹄的良好氛围;纠正执法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偏差,营造依照法律程序,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法的良好氛围;纠正办事拖沓,成本高,效率和效益低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讲成本,讲效率和效益的良好氛围;纠正变通执行审计现场“八不准”纪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廉洁自律,无私无畏的良好氛围;纠正自查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不掩饰、不回避,敢于自查自纠,纠建并举的良好氛围。并善始善终地围绕这个重点,步步为营、稳抓稳打。

(三)严格要求,印证“三个诚字”

1、自查讲“诚信”。我局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以“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假话、讲自己不讲他人、讲主观不讲客观”为基本要求,以“四个不怕”,即:“自查问题不怕严格,可以小题大做、无线上纲;听取意见不怕刺耳,诚实守信,广纳诤言;亮出问题不怕献丑,理直气壮,有责改之;触及灵魂不怕疼痛,认真反思,相互包容为己任”为支撑点,开展“三项革命”,即:“革自己在思想领域事不关已的命”、“革自己在履行发展职责无所作为的命”、“革自己在廉政建设泛用职权的命”,确保自查到位。

2、问计显“诚意”。一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评议意见箱、发送手机短信等问计载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四方群众的诤言;二是组建四个回访队,采取座谈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确保问计到位。

3、整改显“成效”。对照征求的意见和自查自纠中查找的问题,本着“不掩饰、不回避”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可行地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

二、催化成果

(一)构建了“两个”机制

我局按照“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将审计工作划分为两大块,即:机关工作和业务工作,分别构建“两大”机制,促进规范化运作。

一是构建机关流程管理机制。我局以文明创建和效能建设为根本目标,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本要素,将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按照顺向流转的顺序,构建了机关流程管理机制,确保了机关规范化运行。

二是构建了业务“链条”管理机制。以加强廉政建设、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益为目标,建立健全了以制权为根本,传承“两权”分离制;以专业化运作为基础,强化“板块”指导制;以流程管理为抓手,突出“阶段”防控制;以提高审计效率为目标,实施成本核控制;以督导落实为保障,实行“四级”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制并联的“链条”管理机制,加强了廉政建设,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益。

(二)彰显了“四个增强”。

1、科学高效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在行评与审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审计人员自愿放弃公休假,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144个审计项目,占年初政府下达审计项目计划23个的159.7%,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65.9%,创秭归审计历史先河,创全市县级审计之最。

2、依法廉洁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在依法从审方面,全局修订《审计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纲要》,增强了全员正确运用“三权”,即审计检查权、审计处理权、审计审理权的意识。实现了多年“零违纪”、“零违规”的廉政建设目标,年年被评为审计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3、诚实守信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全局加大了审前承诺、审中评议、审后专题回访的工作力度,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搭建了一个长期友好合作的平台,烙下了诚实守信的印记。

4、无私无畏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由于认真纠正执法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强化“奖后惩前”的措施,审计执法浩然正气得到增强。去年仅投资审计审减投资近3000万元,成为县委、县政府治理投资领域反腐倡廉一道亮丽的“防护墙”,得到省市县三级反腐倡廉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审计系统众多同仁的借鉴和推介。

(三)提升了“三种形象”。

1、文明创建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倡导“全民读书”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能力建设,培植审计人格魅力,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去年我局在县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创建民主测评中获得第一名,被县委推荐为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最佳文明单位”。

2、绩效优政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强化本级财政监督,95%的审计报告进入了政府决策圈,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其中财政审计所提出的将政府投入到各类企业的财政性资产、资源实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的审计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采纳,并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赴外考察,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加大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的专题报告。此建议运用实践,不仅增加4个多亿的国有资产份额,而且从根本上遏制少数企业法人代表借发展之机,打发展之牌,恶意“圈地”和套取财政专款等不法行为,促进县域经济有序发展。

3、清政廉洁的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审计人格”和固守廉政“三条底线”教育,启迪了全员的心智和激活了全员的工作热情,培植了全员的高尚人格,培育了全员的健康心理,铸就了全员的慎独能力,实现了多年零违纪、零违规目标。

财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第8篇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