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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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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1篇

成立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分局、农经中心、环保科、三产办、安监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所。

二、整治对象

1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生产企业;生产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

2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气、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企业。

3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有储存装置的危化品经单位。

4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

三、工作任务

1关闭一批。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2提升一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中现有高危工艺反应单元为人工操作和控制的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合理采用报警连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等系统(装置)有条件的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必须配备泄漏报警仪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装置(设施)等安全设施。

3整改一批。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必须全部采用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

四、工作任务

并建立专门台账。一是掌握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名单的基础上,要按照省、市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掌握其安全状况;二是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从高危工艺反应单元入手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其工艺流程控制、安全设施配备、应急措施、人员资质等具体现状;三是要进一步理清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朗朗充装经营单位的底数和安全状况;四是全面摸清加油(气)站及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安全现状。

1摸清基本情况。根据全镇专项整治的进度要求,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从严把好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关。对于不在危化品专门区域、不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或安全许可;对于建设项目,凡未取得相关安全许可手续的要补办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必须100%进行现场核查。

3严把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关。对于今年到期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换证要求提前做好安全评价、隐患整改、人员资格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前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同时要加大对到期未换证或换证未通过而继续从事危化品生产活动的企业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抓好高危企业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提升。所有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完成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凡是高危工艺反应单元采用传统人工操作方式的一律必须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并合理选择加装报警连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有条件的还应改用DCS自动控制系统,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牢牢盯住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三大类高危性企业,做到多管齐下。一是要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6号令,彻底排查和整改隐患,进一步完善泄漏报警、应急处置等到设备设施;二是要督促企业100%完成定期安全评价,确保在役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与可靠。

督促其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于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要责令其立即停业,并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加以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要加强对加油(气)站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装置检维修、重大工程改造等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加油(气)站一律不得投入经营。

6规范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摸清辖区内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底数的基础上。并以专业市场内不得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为整治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现场监管,鼓励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采用危化品集中储存、统一管理、专业配送等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有序推进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落实责任,将整治工作的精神及时贯彻到每个从业单位。

2调查摸底阶段重点要摸清整治对象的基本数据和安全状况。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工艺流程控制情况简介、安全设施配备清单、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涉及氯化工艺企业的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方案送到镇安监所。

3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进行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存在事故隐患。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2篇

按照全市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全生产年”活动,严格源头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危化品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着力构建危化品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化工企业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1、严格事故管理控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

2、40%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完成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3、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高危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完成率100%。

4、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到位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领证、换证率100%。

5、危化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危险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符合率100%。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存在重大全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高危储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经整顿整改仍不具备基本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四、整治工作措施

1、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从全生产方面,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采取严格的整治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坚决予以淘汰。

二是严格准入门槛。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审批;化工项目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全审查和上报政府审批。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化工园区以外现有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允许进行改善全条件的相关技术改造,但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的扩能改造。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新设立剧毒化学品企业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积极引导分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化工园区要建立健全全管理机制,加强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条件。对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限期搬迁,并确保搬迁全。

2、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完成自动化改造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制定和落实自动化控制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规范自动化控制设施的管理。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现有的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在年底前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也必须在今年底前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3、规范程序,严格行政许可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许可程序,落实项目全行政许可要求,规范企业全生产条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设立全审查、政府设立批准、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竣工验收、申报领取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程序要求,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监【】58号)要求审查换发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整改承诺未兑现的企业、地方政府拟关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按时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的企业、不足额储存风险抵押金和提取使用全生产费用的企业一律不予换证。加大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力度,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审查发证工作,并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情况按《关于做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监【】3号)要求,及时录入网上统计系统和上报市监局。

4、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全标准化工作

把全标准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监管的有力抓手,与规范企业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全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规范企业自查自评和考核定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全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企业全管理台帐,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化管理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年底前40%危化品企业完成标准化工作,达到三级以上考评标准。

5、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化工企业落实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生产过程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24号令,根据24号令要求修订化工企业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及时查处化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履行全监管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以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15种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为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建立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专家检查,突出专家检点内容,严格专家检查程序和复查要求,严格专家检查记录和备案,切实提高专家检查效果,防止专家检查流于形式。

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全素质。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专业和学历层次。对不符合从业条件要求的岗位人员,督促企业年底前完成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调整,提高企业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全素质。

四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向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情况等,并把企业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认真落实危化品生产单位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全生产职责、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由监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生产约谈,并记录在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全生产职责。

5、加大力度,继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按照省、市新一轮化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外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制定方案,实施搬迁改造,通过搬迁改造,进一步提升全条件和全管理水平。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二是对已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业关闭、转产等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全关闭;对逾期未取得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按期换领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已经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吊销手续,确保关死、关实,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按照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6、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突出重点,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督促企业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3号)要求,全面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能力。

7、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全审批程序建设的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监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加强对试生产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的项目,严格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杜绝工作标准不高、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新一轮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化工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内化工企业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3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巩固、深化、整顿、提升”,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的部署,开展五大安全专项整治(“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危化品输送管道、危化建设和设备安装、危化品经营储存),抓好三大结合(主体责任与标准化、日常监管与隐患治理、标本兼治与严管重罚),确保一大目标(全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零事故、零死亡),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已进行分级评估的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对照《评估细则》进行回头看,继续抓好企业五个应当和九项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建章健制工作,建立领导现场带班、紧急避险撤人等制度,必须执行安全绩效工资不低于20%的规定。6月至12月对评估定级企业进行考核验收,确保B级以上企业达到88%以上。

(二)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搞好自查评估,持续运行。富民松香公司、中石油分公司黄桷嘴油库、中石化分公司双桂油库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于12月31日前通过标准化三级考评验收。天原化工和蓬威石化等企业要进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试点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制定年度危化品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危化品联席会议,组织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建设行为。

(四)认真开展大培训工作。要按照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取证和到期换证资格培训工作,全年培训达到1500人次左右。要提高招工门槛,变招工为招生,新建企业一律与相关院校签订教育培训合同,从业人员一律从专业院校招收,禁止使用农民工。

(五)加大安全保障投入。督促企业落实高危行业“三大”经济政策,强制提取安全费用,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安全投入到位。全年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保险达到6000人次。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区危化品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区危化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摸清当前危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补充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拟定在9月组织1次区危化品应急队伍集结演练。

(七)严格安全行政许可。一是新建化工企业一律进园区。二是严格审查经营企业安全条件。票据式经营许可原则不批准。没有经营销售量的单位到期不再换发新证。三是对违反安全“三同时”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严肃处理。

(八)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属地监管原则,各基层安监机构要将辖区危化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排查隐患“四查并举”。建立企业、专家、基层安监机构和区安监局四位一体排查安全隐患机制,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自查,基层安监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区局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一次排查。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五一、国庆节、以及高温期等特殊时段,要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治理。特别在十召开前,要组织一次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会议期间安全稳定。

(九)认真学习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新法规和标准,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认真落实相关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十)打造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亲情文化建设,企业视员工为亲人,员工视企业为家庭。要开展唱安全歌、读安全文件、讲安全故事、传安全事迹活动,以活跃和丰富安全文化。要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文化强安工程,让更多的企业参加安全社区建设,蓬威石化公司争取要通过审查验收。

(十一)建设危化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力组织推动,于11月份前,完成市安委办下达的危化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十二)用科技兴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能力。一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企业必须工艺设备先进和安全可靠。二是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装置必须完成自动化改造。10月份前完成危化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验收工作。三是积极推广阻隔防爆技术。新建加油站必须安装阻隔防爆装置。中石油火车西站加油站、壳牌加油站于12月20日前完成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十三)实施五大安全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实行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自动化建设,建立动态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今年6月份前,要提请区政府关闭1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小危化品生产企业。二是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的全过程监护管理。三是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组织对建峰化工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长南天然气输送管道,西南油气田天燃气管道,以及白涛化工园区、龙桥工业园区内的危化品输送管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巡查维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开挖施工的协调和管理。四是危化品建设项目和设备设施施工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严格资格准入,危化品设备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到安全监管部门登记;要联合城乡建委、经信委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建设过程监控。企业必须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资质审查,认真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并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五是危化品经营储存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抓好醋酸酐、三氯甲烷、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等非药品易制毒重点产品的监管,实行严格的流向管理,严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组织对全区矿山、工程施工作业场所企业自备储油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条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取缔。

(十四)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条件、规范经营、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布点审批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不少于一次。

(十五)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要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居委(社区)、村(社)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监管网络,落实‘一盯一’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排查和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制定烟花爆竹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深入到基层,普及到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的

在企业大检查和自查自改的基本上,对全市各类风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督查。经过督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治理,查找深条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时进行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企业实质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在各类风险化学品企业继续组织认真自查的基本上,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百名专家,重点对A类风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具体认真的督导检查,各区县安全监管部分继续对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并掌管日常专项督查工作,同志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专项督查工作办公室,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综合协调、信息传递汇总及后勤保证等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50名干部,延聘百名专家,成立16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处级干部带队,2名检查人员、并装备6名化工、电气、治理等专业的专家。

三、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采取督查组驻厂督查的方法,每家企业依照规划巨细用数地利间,具体查找安全隐患。大型危化企业由企业先期采用“风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思绪和办法,对每套安装、每个重点工序进行具体的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价,在此基本上督查组进行具体督查;中、小企业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本上,市安全监管局将派督导组逐家企业进行具体督查。

四、督查内容

以“查准则、查设备、查预案”为首要内容,注重“严、细、实”,从企业安全治理、现场安全前提等多方面,对企业进行具体督查。

一是依照规范化通用规范进行逐要素具体检查。着重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准则、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坚持、完善、修订和落实状况;

二是要结合企业工艺特点和所触及风险化学品的风险有害特征,采用“风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思绪与办法,依照工艺流程,对企业的每一套安装、每一个工序、每一台设备、每一项主要节制参数和安全办法等,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风险工艺安装、严重风险源以及DCS等主动化节制系统的运转和设备无缺状况;

三是要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立案和练习训练状况,应急物资储藏以及重点部位的应急值守状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要高度注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安全督查的主要性、需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响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及集团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各风险化学品企业首要负责同志要亲身抓、负总责,进一步深化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对企业的检查都要有具体的记载,逐一建档,并由企业首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保证检查全掩盖。并共同各督查组,供应企业总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所需相关材料,承受督查。

(二)各督查组要落实责任。本着严谨认真的工作立场,针对被督查企业的状况,确定督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专家分工,科学安排时间,保证督查内容不丢不漏。经过督查,推进危化企业自查到位,进一步提高危化品企业的全体安全程度。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5篇

一、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厉执法,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3.按照__危化16号文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化品“老、小、差、危”企业,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进危化品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力度,督促当地政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时间表、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持续推进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限时关闭化工企业危化品的排查,其所存危化品必须在关闭前清理完毕,强化设备设施拆除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这一抓手,稳步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个转企工作。

5.加快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提升综合整治。按照《__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__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督促企业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设计诊断,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60%以上;按要求推进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在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规范企业危化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过程管理,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浙政发〔__〕27号要求,落实化工园区(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重点目标的安全监督监管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容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调研活动,研究落实 “科学规划与建设、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安全措施。认真学习上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验,积极推行强制更新设施设备、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强制落实生产自动化改造、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制开展安全培训等“五项强制”措施。对“老、小、差、危”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应按照“三个一批”,即淘汰关闭、扶持提升、发展培育一批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7.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清城镇危化品输送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危化品管网全面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工作。按照国发〔__〕40号文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危化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8.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规定,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明确申报办证时限,及时完成许可任务,落实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八类企业落实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场所符合要求等措施。

(三)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9.全面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安全标准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行为重点,突出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利用企业自身力量,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以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为推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鼓 励有条件的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积极争创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进一步简化微型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此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0、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危化品企业“先走一步、更深一层”的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即风险点排查治理活动,自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预警告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前瞻防范。

1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参与“黑名单”和“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促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打牢基础,努力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12.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等三部门《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位条件,特别是安全管理负责人更应率先落实;严格执行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化工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培养。推广海宁做法,开展企校合作办学(班),实施订单式、定向型化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3.继续按照《关于印发<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签约相关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或由镇(街道、园区)统一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14.以县或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5.完善《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相关内容,进一步帮助企业弄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促使企业把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要求融入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提醒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6.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将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进行备案;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专业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简报表》和上半年、下半年本地区危化品事故统计表。

17.开展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对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危化品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决纠正办事拖拉、工作肤浅、消极怠工的行为。

18.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以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用典型引领,促进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严格许可,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19.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规划区(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无法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20.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全面落实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级安全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要经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确认。

22.严把危化品安全使用、经营许可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经营进市场的要求,严控经营单位数量。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根据行政许可分工,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经营许可发证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做到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受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4.加大行政审批服务 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主动配合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的实施;采取重大项目重点办理措施,开展模拟审批与企业按需审批相结合,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20%,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落实零售经营规范化建设。

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以专店、专柜、包厢式专间三种经营方式为样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打非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培训、试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探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计分管理办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

1.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条件审查和相关备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证前审查与证后监管的结合,重点审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针对性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入库(出库)台帐以及原始记录(证明)的完整性、一致性。

3.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的督促力度。

4.配合公安等部门,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履行应急管理的科室、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理顺上下级关系;危化品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嘉政办发〔__〕147号文件要求,加强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实际到位。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要以危化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

3.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手册》,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健全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危化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深化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重点突出现场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要害部位都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简明扼要、挂牌公示。督促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基础上,制作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合订本;有重点、分步骤的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各县(市、区)要定期统计区域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督促危化品企业配备与其生产相匹配的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承担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6.继续开展应急技能比武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参考标准》,充分利用第12个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这一平台,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技能训练、比武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应急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6篇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7篇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万科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万科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万科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危化品专项检查范文第8篇

一、整治目标

1、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2、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中现有高危工艺反应单元为人工操作和控制的,必须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合理采用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有条件的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

3、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必须配备泄漏报警仪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装置(设施)等安全设置;

4、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必须全部采用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整改;

二、整治对象

1、到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2、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

3、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

4、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成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企业要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宣传传达整治要求,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4至7月份)。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集中整治阶段(8至10月份)。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核查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四是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企业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五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企业要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全面推进,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工作任务

1、摸清各类整治对象的底数和安全现状

根据全区专项整治的进度要求,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一是针对列入今年到期换证名单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按照省、市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掌握其安全状况;二是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从高危工艺反应单元入手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其工艺流程控制、安全设施配备、应急措施、人员资质等具体现状;三是要进一步理清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的底数和安全状况;四是全面摸清加油(气)站的安全现状。

2、牢牢把住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关

对于今年到期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采取提前预警及告知承诺等形式,督促企业按照换证要求提前做好安全评价等相关准备。在正式接受换证申请材料前,必须100%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同时要加大对到期未换证或换证未通过而继续从事危化品生产活动的企业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着力抓好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

所有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从保障本质安全的角度出发,完成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到12月底前,凡是高危工艺反应单元采用传统人工操作方式的,一律必须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并合理选择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有条件的还应改用DCS自动控制系统,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请各地在6月底前将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企业名单、改造内容和完成时间报区安监局。

4、加强对高危险性企业的安全监管

要牢牢盯住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三大类高危险性企业,做到多管齐下。一是要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6号令,彻底排查和整改隐患,进一步完善泄漏报警、应急处置等设备设施;二是要督促企业100%完成定期安全评价,确保在役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与可靠;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